剧院建筑设计规范标准
剧院的建筑设计规范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最近设计剧院搜集的资料剧场建筑设计规范10建筑设备10.1给水排水,并选择与其等级和规模相适应的器具设备。
,宜设置热水供应装置,前厅或休息厅宜设置观众饮水装置。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 15的有关规定执行。
10.2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甲等应设空气调节;乙等炎热地区宜设空气调节;末设空气调节的剧场,观众厅应设机械通风。
,厕所、吸烟室应设机械排风。
前厅和休息厅不能进行自然通风时,应设机械通风。
空气调节室内设计参数参数名称夏季冬季干球温度(℃) 24-26 20-16相对湿度(%) 50-70 ≥30平均风速(m/s) 0.2-0.5 0.2-0.3,空内温度应低于30℃。
,冬季室内采暖设计参数应符合一月室内采暖设计参数房间名称室内计算温度(℃)前厅 12-14观众厅 14-18舞台 20-22化妆室 20-22M3/人.H;丙等10 M3/人.H。
剧场内观众厅每人散热量和散湿量温度(℃) 16 17 18 19 20 25 26 2 7 28 29 30显热(W/人) 88 83 80 77 75 60 56 5248 43 38潜热(W/人) 15 18 20 21 22 36 40 4448 53 58全热(W/人) 103 101 100 98 97 96 9696 96 96 96散湿量(g/人.h) 23 27 29 31 34 54 61 6 7 73 80 86注:上表已考虑剧场建筑的群集系散。
,应考虑剧种、灯具种类、灯具平均耗电系数及灯具位置系数等因素。
1、舞台、观众厅宜分系统设置,化妆室、灯控室、声控室、同声翻译室等可设独立系统或装置;2、集中式系统宜用淋水室或带淋水的表冷器处理空气;3、过渡季节应有不进行热、湿处理,仅作机械通风使用的可能;4、舞台上冬季应有防止下降冷气流的措施。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舞台、观众厅的气流组织应进行计算;布置风口时,应避免气流短路或形成死角;2、舞台送风应送入表演区,但不得吹动幕布及布景。
剧院建筑设计规范标准

剧院建筑设计规JGJ57-88第1章总则第2章基地和总平面第3章前厅部分第4章观众厅4.1 视线设计4.2 座席4.3 走道4.4 其它第5章舞台5.1 主台、侧台5.2 乐池5.3 舞台机械设备5.4 演出技术用房和设施第6章后台第7章防火与疏散7.1 防火7.2 疏散7.3 消防给水7.4 火灾报警第8章声学8.1 观众厅体型设计8.2 观众厅混响设计8.3 扩声系统设计8.4 噪声控制8.5 其它声学要求第9章建筑设备9.1 给水排水9.2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9.3 电气附录一名词解释附录二本规用词说明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剧场建筑设计满足安全、卫生及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
第1.0.2条本规适用于城镇剧场建筑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设计。
其舞台部分的技术标准,主要适用于镜框式台口、箱型舞台剧场,其它类型剧场,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剧场建筑根据使用性质及观演条件主要分为歌舞、话剧、戏曲三类。
剧场为多用途时,其技术标准应按其主要使用性质确定,其他用途应适当兼顾。
第1.0.4条剧场建筑规模按观众容量可分为:特大型1601座以上大型1201~1600座中型801~1200座小型300~800座话剧、戏曲剧场不宜超过1200座。
歌舞剧场不宜超过1800座。
第1.0.5条剧场建筑的质量标准分特、甲、乙、丙四个等级。
特等剧场的技术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甲、乙、丙等剧场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主体结构耐久年限:甲等100年以上,乙等50~100年,丙等25~50年;二、耐火等级:甲、乙等剧场不应低于二级,丙等剧场不应低于三级;三、室环境标准应符合本规有关章节的相应规定。
第1.0.6条观众厅面积不超过200m2或观众容量不足300座者,可按一般建筑规定执行,不受本规限制。
第1.0.7条剧场建筑设计除应按本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现行有关设计标准、规和规定。
剧院的建筑设计规范

剧院的建筑设计规范剧院是一种专门用于演出艺术表演的建筑物,其设计规范旨在为演出提供适宜的环境和条件,以提高观众的观赏体验,并为演员和工作人员提供良好的舞台和工作条件。
以下是剧院建筑设计规范的一些要点:1.功能布局:剧院的功能布局应包括观众厅、舞台、后台、彩排区、训练区、办公区和服务区等。
观众厅应有适宜的座位数量和舒适的座椅布局,能够提供良好的视觉和听觉效果。
舞台应具备适宜的大小和高度,以便演员的表演和舞美效果的展示。
2.空间规划和尺寸:剧院的空间规划和尺寸应满足安全、舒适、美观和便捷的要求。
观众厅的座位布局和视角应能够使每个观众都有良好的观赏体验。
舞台的大小和高度应适宜,以便演员的表演和舞美效果的展示。
后台的大小和布局应满足演员和工作人员的需要,包括化妆间、更衣室、休息区和设备储存区等。
3.声学设计:剧院的声学设计是非常重要的,它直接影响观众的听觉体验。
应采取合适的材料和构造来控制声音的反射和吸收,以提供清晰、均衡和自然的音效。
声学设计还应考虑到不同类型的演出和声源的特点,以保证音乐、对话和音效的质量和效果。
4.照明设计:剧院的照明设计应满足不同类型演出的需求,包括剧目的氛围、舞台效果和演员的视觉效果等。
应采用适宜的照明设备和控制系统,以便实现灯光的强度、颜色和方向的调节。
5.通风和空调设计:剧院是一个密闭的空间,通风和空调设计至关重要,以确保舒适的室内环境和演出的进行。
通风系统应能够提供足够的新鲜空气,并确保空气的循环和净化。
空调系统应能够调节室内温度和湿度,以适应不同季节和演出需求。
6.安全和紧急疏散:剧院的安全和紧急疏散设计应遵循相关的建筑和消防规范。
应采取合适的措施和设备,以识别和防止火灾、漏电和其他安全隐患。
应设立合适的紧急疏散通道和出口,并明确指示和标识,以便观众和工作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快速、安全地撤离。
综上所述,剧院的建筑设计规范主要包括功能布局、空间规划和尺寸、声学设计、照明设计、通风和空调设计、安全和紧急疏散等方面。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 57-88[ 2007-11-5 8:28:00 | By: chinesepump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JGJ 57-88<>lang=EN-US>7.1.8剧场建筑内观众厅吊顶内的吸音、隔热、保温材料和观众厅(包括乐池)内装修材料均应采用非燃材料或难燃材料,采用可燃材料时必须作阻燃处理。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 62�90<>lang=EN-US>4.0.6旅馆的客房、大型厅室、疏散走道及重要的公共用房等处的建筑装修材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并严禁使用燃烧时产生有毒气体及窒息性气体的材料。
《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 124�997.2.10殡仪馆内骨灰寄存室内的装修材料应采用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阻燃材料。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大规范》 GB 50045�95(997年版)3.0.8玻璃幕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2无窗间墙和窗槛墙的玻璃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高度不低于0.80m的不燃烧实体裙墙。
3 玻璃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严密填实。
3.4防烟和排烟《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95(1997年版)8.1.3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1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2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3高层建筑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8.1.4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应采取防火、防烟措施。
8.2.2采用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lang=EN-US>1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2.00平方米,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0平方米。
2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不应小于2.00平方米。
影剧院设计综合规范

影剧院设计综合规范影剧院作为一个专门用于放映电影和表演戏剧的建筑,它的设计和规范对于提供观影体验和舞台表演有着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综合分析影剧院设计的各个方面,包括建筑结构、座位布局、音响设备、舞台设计等,为影剧院设计提供一套综合规范。
建筑结构影剧院建筑的结构设计应该考虑观众坐席的视野以及舒适性。
首先,影剧院的观众席应该呈现斜坡式设计,以保证每个座位都能够有良好的视野,并且不会被前排观众遮挡。
其次,观众席的布局应该符合人体工程学,确保每个座位都有足够的腿部和躯干空间,同时方便人们进出座位。
座位布局在座位布局方面,应该考虑观众的视野和听觉体验。
首先,座位应该围绕舞台或屏幕呈现半圆形或梯形布局,以便观众都能有良好的视野。
其次,在座位的设置上应该保证观众之间的距离不会太过密集,以免造成拥挤和不舒适感。
最后,需要设置一定数量的包括残疾人座位在内的无障碍座位,以供有特殊需求的观众使用。
音响设备音响设备是影剧院设计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其设计原则是在舞台或屏幕的前方设置一到多个音箱,以确保音频能够清晰地传输到观众的耳朵中。
此外,对于大型影剧院,还需要设置适当数量的环绕音响,以提供更加立体和逼真的观影效果。
音响设备的放置应该避免遮挡观众视线,并且能够调整音量和音质以适应不同的剧目和影片放映。
舞台设计对于剧院而言,舞台设计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舞台的大小和高度应该能够容纳各种类型和规模的表演,包括舞蹈、歌剧、戏剧等。
舞台的背景幕布应该简洁大气,并且能够方便更换和调整,以适应不同的剧目和舞台效果的要求。
此外,舞台上的灯光设备和音响设备也应该与舞台设计相匹配,以保证良好的表演效果。
安全与服务设施在影剧院的设计中,安全和服务设施也是不可忽视的。
影剧院应该设置有明显的出口标识和疏散通道,并且配备适当的疏散设备,如灭火器、疏散门等。
此外,影剧院还应该具备舒适的观众休息区、洗手间、售票窗口等服务设施,以便观众能够享受到完整的观影体验。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16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16
《剧院建筑设计规范》(JGJ 57-2016)是结合当前国家和本行业发展现状,根据建(构)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按照国家安全质量标准和建筑基础及装修设计的有关规定,
解决当前剧院建筑设计中建筑历史文化保护、节能、防火、无隐患、安全有序上演等问题
而制定的强制性管理性文件。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投入使用、结构改造、装修改造和维修保养的剧院建筑(包括新院线、临时性舞台)背景建筑及其他有关建筑;新建、改建、改造时,应以成套施工图纸为
基础;有条件改造、拆除时,应并套原有成套施工图纸。
本规范规定的要求包括剧院建筑的各种设计要求、设备选型方案、内部空间布置及管
理制度、维护和运行管理等,以保证剧院可以安全、舒适和有艺术表演效果的上演。
1、建筑分析和研究:应对剧院建筑进行有效的建筑分析,根据文化遗产、城市环境、文化地域特色以及地方传统建筑风格等,确定建筑结构形式和新旧建筑之间的衔接形式,
并将建筑形态、风格结合起来;
2、技术规程及材料选择:应科学选择建筑材料、安裝工艺技术,确保材料符合本规
范的要求,并符合施工工程的质量要求;
3、剧院内部设计:应重点考虑影院和舞台的设计,采用合理的室内空间布局设计,
确保使演出安全、顺利,以达到艺术效果,并考虑设置相应的演艺设备;
4、安全及消防保护:采用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使剧院无论是开院运营还是演出过
程中均具备安全;
5、维护:必须对剧院的装修、保温、排气等设备进行有效的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整体而言,《剧院建筑设计规范》(JGJ 57-2016)旨在提高剧院建筑设计质量,创
造安全、科学的剧院结构和装饰装修,造福大众,促进文化建设发展。
【规范】影剧院设计规范

【关键字】规范影剧院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为保证电影院建筑设计满足安全、卫生及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以放映的变形法、遮幅法宽银幕及普通银幕(包括立体声)三种影片为主的电影院建筑设计。
其他兼放电影且有固定放映设备的公共集会、文娱演出建筑可参照本规范有关条款执行。
第电影院的规模按观众厅的容量可分为:特大型1201座以上;大型801座~1200座;中型501座~800座;小型500座以下。
电影院应布点合理,规模适当。
当电影院总规模较大时,宜设多观众厅。
第电影院的质量标准分特、甲、乙、丙四个等级(与特大、大、中、小型交叉组合)。
特等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甲、乙、丙等的相应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主体结构耐久年限:甲等100年以上,乙等50~100年,丙等25~50年。
2、耐火等级:甲、乙等不应低于二级;丙等不应低于三级,且不应有特大型。
三、视听设施:甲等宜设置立体声。
甲等大型以上的观众厅主体结构宜具备能兼放、或以后能改建为兼放70mm影片的条件。
注:观众厅能兼放70mm影片的土建基本条件参见附录一。
第电影院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第电影院基地选择应根据当地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合理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基地的主要入口应临接城镇道路、广场或空地;2、主要入口前道路通行宽度除不应小于安全出口宽度总和外,且中、小型电影院不应小于,大型不应小于,特大型不应小于;三、主要入口前的集散空地,中、小型电影院应按每座0.2㎡计,大型、特大型电影院除应满足此要求外,且深度不应小于;四、多观众厅电影院各主要面的集散空地应按实际分配的最多人数计算;总座位数2000座以上的电影院宜分数处集散;五、位于交叉口的电影院尚应满足城镇有关交通车行视距的规定。
第总平面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人行交通与车行交通、观众流线与内部路线(工艺及管理)明确便捷,互不干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在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下,应能使观众及工作人员迅速疏散至有照明的安全地带,并为消防作业提供合适的通路及场地;2、一面临街的电影院,中、小型至少应有另一侧临内院空地或通路,大型、特大型至少应有另两侧临内院空地或通路,其宽度均不应小于;三、合建、附建的电影院除以防火墙与毗邻建筑划分成独立防火分区外,其余临空部分仍应按上款执行;四、设备用房应置于对观众干扰最少的位置,且应注意安全、卫生、消声、减振和设备安装维修的方便;五、总平面内宜设机动车及自行车停车场,或由城镇交通规划统一考虑;六、总平面内尚应满足排水、隔噪、节能等方面的要求,并根据条件布置绿化。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1.剧场功能区划设计规范:(1)观众区:应满足观众容纳量、观看角度和视线畅通等要求;(2)舞台区:应包括大、小演出舞台,舞台高度、宽度、深度和倾斜度等需符合舞台表演的需要;(3)演员区:包括演员换衣区、化妆区、休息区等;(4)技术设施区:包括声光设备操作区、灯光控制室、音控室等。
2.观众席设计规范:(1)观众席坡度:席与席之间的高差要适宜,防止观众在剧场中的空间感失衡;(2)观众席视线:观众座椅的高度要保证观众能够看到舞台中心的区域;(3)观众席排列方式:观众座位的排列要便于观众出入,同时保证尽可能多的观众席视线畅通;(4)安全设计:观众通道、紧急疏散通道、设施的防火阻燃等安全措施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舞台设计规范:(1)舞台尺寸:根据不同的剧目需求,舞台的大小要符合类似舞蹈、话剧等不同剧目的演出需求;(2)舞台地板:在防滑、防反射、防擦伤和保护舞台灯光等方面要有相应的设计和材料选择;(3)灯光与音响:舞台上的灯光和音响要能够投射和扩散到合适的位置,使观众能够获得最佳的视听体验;(4)安全设施:设计安全门、扶手、防护网等设施,以确保工作人员在悬空、高处工作时的安全。
4.舞台剧院声学设计规范:(1)声学设备:舞台剧院应该配备适当的声学设备,如声学反射板、声学吸声板等,以改善声音在剧场内的传播效果;(2)音响设备:音响设备要满足剧场内各个座位的声音听觉效果要求,合理设置音响位置,防止声音的共振、回音以及各种噪音。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是为了保证舞台演出的效果和观众的观赏体验,并且要考虑到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和安全。
设计师在遵守这些规范的基础上,还可以根据剧场的特点和需求进行创新和个性化设计,以打造出独具一格的剧场建筑。
剧院建筑设计规范

剧院建筑设计规范剧院是一种专门用于演出戏剧、音乐、舞蹈等文艺节目的建筑。
为了能够提供优质的演出环境和观赏体验,剧院建筑设计需要遵循一系列规范和标准。
以下是剧院建筑设计规范的一些重要要求。
一、空间规划与设计1.1平面布局:剧院应具备合理的平面布局,包括舞台、观众席、舞台后台和演职人员休息区等功能区域。
平面布局应保证观众视线清晰、舞台表演区域宽敞。
1.2观众席设计:观众席应采用合理的坡度设计,保证观众能够获得良好的视线。
在设计中应注意舞台上的柱子和其他遮挡物,避免影响观众席的视线。
1.3舞台设计:舞台应具备合适的大小和高度,以便于演员执行各种动作和舞台布景。
舞台设计还需要考虑灯光和音响设备的安装。
1.4后台和演职人员休息区:剧院后台和演职人员休息区的设计应满足演员化妆、更衣和休息等需求。
二、声学设计2.1合理的音质:剧院应具备良好的声学效果,以确保演出的声音清晰可闻。
合适的材料和结构设计可以提供优质的音质。
2.2控制噪音:剧院应避免噪音干扰,包括消除外部噪音和控制内部噪音,如空调噪音、机械设备噪音等。
2.3音响设备:剧院应安装合适的音响设备,包括扩音器、音箱和调音台等,确保演出的音响效果能够达到预期。
三、照明设计3.1舞台照明:剧院舞台的照明设计应严密协调,确保演出的表演和氛围能够得到准确传达。
3.2观众席照明:观众席的照明应合理,不仅保证观众观看演出时的视线,还需要提供足够亮度和舒适感。
3.3紧急照明:剧院应考虑到紧急情况下的照明需求,保证观众和演职人员的安全。
四、安全设计4.1安全通道:剧院应设计合适的安全通道和疏散出口,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观众和演职人员的安全疏散。
4.2消防设备:剧院应安装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喷淋系统和烟感探测器等,以便及时发现并应对火灾。
4.3座椅和设施:剧院的座椅和设施应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确保观众在观看演出时的舒适和安全。
五、可持续性设计5.1节能设计:剧院应采用节能设计,包括合理利用自然光线、选择节能灯具和设备等,以减少能耗。
剧院建筑设计规范

剧院建筑设计规范JGJ57-88第1章总则第2章基地和总平面第3章前厅部分第4章观众厅4.1 视线设计4.2 座席4.3 走道4.4 其它第5章舞台5.1 主台、侧台5.2 乐池5.3 舞台机械设备5.4 演出技术用房和设施第6章后台第7章防火与疏散7.1 防火7.2 疏散7.3 消防给水7.4 火灾报警第8章声学8.1 观众厅体型设计8.2 观众厅混响设计8.3 扩声系统设计8.4 噪声控制8.5 其它声学要求第9章建筑设备9.1 给水排水9.2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9.3 电气附录一名词解释附录二本规范用词说明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剧场建筑设计满足安全、卫生及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剧场建筑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设计。
其舞台部分的技术标准,主要适用于镜框式台口、箱型舞台剧场,其它类型剧场,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剧场建筑根据使用性质及观演条件主要分为歌舞、话剧、戏曲三类。
剧场为多用途时,其技术标准应按其主要使用性质确定,其他用途应适当兼顾。
第1.0.4条剧场建筑规模按观众容量可分为:特大型1601座以上大型1201~1600座中型801~1200座小型300~800座话剧、戏曲剧场不宜超过1200座。
歌舞剧场不宜超过1800座。
第1.0.5条剧场建筑的质量标准分特、甲、乙、丙四个等级。
特等剧场的技术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甲、乙、丙等剧场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主体结构耐久年限:甲等100年以上,乙等50~100年,丙等25~50年;二、耐火等级:甲、乙等剧场不应低于二级,丙等剧场不应低于三级;三、室内环境标准应符合本规范有关章节的相应规定。
第1.0.6条观众厅面积不超过200m2或观众容量不足300座者,可按一般建筑规定执行,不受本规范限制。
第1.0.7条剧场建筑设计除应按本规范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现行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88[2007-11-58:28:00|By:chinesepump]《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88<>lang=EN-US>7.1.8剧场建筑内观众厅吊顶内的吸音、隔热、保温材料和观众厅(包括乐池)内装修材料均应采用非燃材料或难燃材料,采用可燃材料时必须作阻燃处理。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2�90<>lang=EN-US>4.0.6旅馆的客房、大型厅室、疏散走道及重要的公共用房等处的建筑装修材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并严禁使用燃烧时产生有毒气体及窒息性气体的材料。
《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JGJ124�997.2.10殡仪馆内骨灰寄存室内的装修材料应采用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阻燃材料。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大规范》GB50045�95(997年版)3.0.8玻璃幕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2无窗间墙和窗槛墙的玻璃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高度不低于0.80m的不燃烧实体裙墙。
3玻璃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严密填实。
3.4防烟和排烟《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1997年版)8.1.3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1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2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3高层建筑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8.1.4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应采取防火、防烟措施。
8.2.2采用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lang=EN-US>1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2.00平方米,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0平方米。
2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不应小于2.00平方米。
3长度不超过60m的内走道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走道面积的2%。
剧院装饰装修编制依据及建筑规范标准

剧院装饰装修编制依据及建筑规范标准1、县剧院装饰装修工程招标文件;2、县剧院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图;3、我公司就施工现场作出的现状分析及其观察资料;4、建设单位对工程施工可能提供的条件;5、本工程的施工条件;6、国家有关的规定及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80号令《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15号令7、主要相关设计、施工质量及验收规程,规范;《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工程测量规范》(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高层民用建设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BJo1・27・200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50326-2001)《建筑防腐蚀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224∙9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办法》(JGJ59-8)《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JGJ80-9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2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199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O151-2003)《广播电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Y5067)8、主要相关绿色环保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90)《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限量》(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1-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俱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5∙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乙烯卷材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6-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7-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0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999)9、声学主要规范及标准:《广播电视工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YJ33∙88)《剧院建筑设计规范(国家行业标准)》(GYJ33-2000)《厅堂扩声系统声学性指标(广电部标准)》(GYJ25-86)《剧院、电影院、多用途厅堂堂设计规范》(国家标准送审稿)《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133-90)《广播电视电视部工程建设标准》(GYJ48∙89)《广播电视中心技术用房容许噪声规范和技术用房技术要求》(GYJ42-89)《有线广播录音、播音室声学设计规范和技术用房技术要求》(GYJ26-86)《广播电视录音(播音演播)室空气声隔声量规范》(GYJ24-86)10、装修电气规范:《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54∙50259∙9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究全技术规范》(JGJ46-1988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程》(GB50194∙93)IK主要相关标准图集:《工程做法》88J《墙身•石膏龙骨石膏板》88J2(五)《墙身-轻钢龙骨石膏板》88J2(六)《墙身-龙骨空心条板》88J2(七)《内装修》88J4(一、二、三)《屋面》88J5《地下工程防水》88J6《楼梯》88J7《卫生间、洗池》88J8《综合本》88JX1《金属绝热材料夹心板》88JX2《客房装修》88JX3 《居住建筑》88JX4-1 《居住建筑》88JX4-2 《屋面》88J5-X1。
剧院设计规范

剧院设计规范剧院设计规范是指在设计剧院建筑时需要遵循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
以下是关于剧院设计规范的一些要点:1.空间规划:剧院应具备明确的空间布局,包括大厅、舞台、观众席、演员休息室等功能区域。
各功能区域之间应合理连接,使整个剧院的运作更加顺畅。
2.舞台设计:舞台是剧院的核心区域,需要合理设计舞台的大小、高度、倾斜度等。
同时需要考虑灯光、音响、机械设备等设施的安装位置,以便于灯光和音响的调节和操作。
3.观众席设计:观众席应具备舒适的座椅和合理的座位排布,以确保观众有良好的观赏视线和舒适的坐姿。
座位之间需要保持适当的间距,方便观众的进出和移动。
4.声学设计:剧院的声学效果对于演出的质量至关重要。
应合理设计各功能区域的声音传播路径和隔音效果,保证舞台上的声音能够清晰传达到观众席,并且不会互相干扰。
5.安全规范:剧院应遵守相关的安全法规和建筑规范,确保观众和演员的安全。
包括消防设备的设置、紧急疏散通道的规划等。
6.照明设计:剧院的照明设计需要考虑舞台上的照明效果和观众席的照明需求。
应使用合适的灯光设备和照明控制系统,以满足不同演出的需求。
7.通风与空调:剧院的通风与空调系统需要保持舒适的室内温度和湿度,以提供观众和演员一个舒适的环境。
同时需要考虑舞台灯光的散热需求,以保证灯光设备的正常工作。
8.无障碍设计:剧院应设有无障碍设施,以方便身体不便的观众和演员进出和活动。
包括轮椅坡道、无障碍厕所等。
9.节能环保:剧院应采用节能环保的设计和建筑材料,以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可以使用太阳能照明和采暖系统,建设绿化景观等。
总之,剧院设计规范旨在确保剧院的功能和舒适性,并提供良好的观赏体验。
设计人员应在遵循规范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求和场地条件进行创新和优化,以实现一个优秀的剧院建筑。
JGJ57-88剧场建筑设计规范(doc 8页)(精美版)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 57-88[ 2007-11-5 8:28:00 | By: chinesepump ]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JGJ 57-88<>lang=EN-US>7.1.8剧场建筑内观众厅吊顶内的吸音、隔热、保温材料和观众厅(包括乐池)内装修材料均应采用非燃材料或难燃材料,采用可燃材料时必须作阻燃处理。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 62�90<>lang=EN-US>4.0.6旅馆的客房、大型厅室、疏散走道及重要的公共用房等处的建筑装修材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并严禁使用燃烧时产生有毒气体及窒息性气体的材料。
《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 124�997.2.10殡仪馆内骨灰寄存室内的装修材料应采用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阻燃材料。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大规范》 GB 50045�95(997年版)3.0.8玻璃幕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2无窗间墙和窗槛墙的玻璃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高度不低于0.80m的不燃烧实体裙墙。
3 玻璃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严密填实。
3.4防烟和排烟《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95(1997年版)8.1.3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1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2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3高层建筑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8.1.4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应采取防火、防烟措施。
8.2.2采用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lang=EN-US>1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2.00平方米,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0平方米。
2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不应小于2.00平方米。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00》1 总则1、0、1 为保证剧场建筑设计满足使用功能、安全、卫生及舞台工艺等方面得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剧场建筑得新建、改建与扩建设计。
不适用于观众厅面积不超过200m2 或观众容量不足300 座得剧场建筑。
1、0、3 剧场建筑根据使用性质及观演条件可分为歌舞、话剧、戏曲三类。
剧场为多功能时,其技术规定应按其主要使用性质确定,其她用途应适当兼顾、1、0、4 剧场建筑规模按观众容量可分为:特大型 1601 座以上;大型 1201~1600 座;中型 801~1200 座;小型 300~800 座。
话剧、戏曲剧场不宜超过1200 座。
歌舞剧场不宜超过1800 座。
1、0、5 剧场建筑得等级可分为特、甲、乙、丙四个等级。
特等剧场得技术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甲、乙、丙等剧场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主体结构耐久年限:甲等100 年以上,乙等51~100 年,丙等25~50 年;2 耐火等级:甲、乙、丙等剧场均不应低于二级;3 室内环境标准及舞台工艺设备要求应符合本规范有关章节得相应规定。
1、0、6 剧场设计应进行舞台工艺设计;建筑设计与舞台工艺设计应紧密配合,互提设计参数。
1、0、7 剧场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得有关强制性标准得规定。
2 术语2、0、1 剧场 theater设有演出舞台、观瞧表演得观众席及演员、观众用房得文娱建筑。
2、0、2 观众厅 auditorium设有固定座席得为观瞧演出用得空间。
2、0、3 池座 stalls与舞台同层得观众席。
2、0、4 楼座 balcony池座上得楼层观众席。
2、0、5 包厢 box(in the auditorium)沿观众厅侧墙或后墙隔成小间得观众席。
2、0、6 舞台 stage剧场演出部分总称,包括主台、侧台、后舞台、乐池、台唇、耳台、台口、台仓、台塔。
2、0、7 台塔 fly tower主台以上至栅顶得空间。
JGJ 《剧院建筑设计规范》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00》1 总则1.0.1 为保证剧场建筑设计满足使用功能、安全、卫生及舞台工艺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剧场建筑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设计。
不适用于观众厅面积不超过200m2 或观众容量不足300 座的剧场建筑。
1.0.3 剧场建筑根据使用性质及观演条件可分为歌舞、话剧、戏曲三类。
剧场为多功能时,其技术规定应按其主要使用性质确定,其他用途应适当兼顾。
1.0.4 剧场建筑规模按观众容量可分为:特大型1601 座以上;大型1201~1600 座;中型801~1200 座;小型300~800 座。
话剧、戏曲剧场不宜超过1200 座。
歌舞剧场不宜超过1800 座。
1.0.5 剧场建筑的等级可分为特、甲、乙、丙四个等级。
特等剧场的技术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甲、乙、丙等剧场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主体结构耐久年限:甲等100 年以上,乙等51~100 年,丙等25~50 年;2 耐火等级:甲、乙、丙等剧场均不应低于二级;3 室内环境标准及舞台工艺设备要求应符合本规范有关章节的相应规定。
1.0.6 剧场设计应进行舞台工艺设计;建筑设计与舞台工艺设计应紧密配合,互提设计参数。
1.0.7 剧场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剧场theater设有演出舞台、观看表演的观众席及演员、观众用房的文娱建筑。
2.0.2 观众厅auditorium设有固定座席的为观看演出用的空间。
2.0.3 池座stalls与舞台同层的观众席。
2.0.4 楼座balcony池座上的楼层观众席。
2.0.5 包厢box(in the auditorium)沿观众厅侧墙或后墙隔成小间的观众席。
2.0.6 舞台stage剧场演出部分总称,包括主台、侧台、后舞台、乐池、台唇、耳台、台口、台仓、台塔。
2.0.7 台塔fly tower主台以上至栅顶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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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院建筑设计规范JGJ57-88第1章总则第2章基地和总平面第3章前厅部分第4章观众厅4.1视线设计4.2座席4.3走道4.4其它第5章舞台5.1主台、侧台5.2乐池5.3舞台机械设备5.4演出技术用房和设施第6章后台第7章防火与疏散7.1防火7.2疏散7.3消防给水7.4火灾报警第8章声学8.1观众厅体型设计8.2观众厅混响设计8.3扩声系统设计8.4噪声控制8.5其它声学要求第9章建筑设备9.1给水排水9.2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9.3电气附录一名词解释附录二本规范用词说明第1章总则第 1.0.1 条为保证剧场建筑设计满足安全、卫生及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 1.0.2 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剧场建筑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设计。
其舞台部分的技术标准,主要适用于镜框式台口、箱型舞台剧场,其它类型剧场,可参照执行。
第 1.0.3 条剧场建筑根据使用性质及观演条件主要分为歌舞、话剧、戏曲三类。
剧场为多用途时,其技术标准应按其主要使用性质确定,其他用途应适当兼顾。
第 1.0.4 条剧场建筑规模按观众容量可分为:特大型 1601 座以上大型 1201~1600 座中型 801~1200 座小型 300~800 座话剧、戏曲剧场不宜超过 1200 座。
歌舞剧场不宜超过 1800 座。
第 1.0.5 条剧场建筑的质量标准分特、甲、乙、丙四个等级。
特等剧场的技术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甲、乙、丙等剧场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主体结构耐久年限:甲等 100 年以上,乙等 50~100 年,丙等 25~50 年;二、耐火等级:甲、乙等剧场不应低于二级,丙等剧场不应低于三级;三、室内环境标准应符合本规范有关章节的相应规定。
第 1.0.6 条观众厅面积不超过 200m2 或观众容量不足 300 座者,可按一般建筑规定执行,不受本规范限制。
第 1.0.7 条剧场建筑设计除应按本规范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现行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2章基地和总平面第 2.0.1 条剧场基地选择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合理布点。
第 2.0.2 条剧场基地至少有一面临接城市道路,或直接通向城市道路的空地。
临接的城市道路宽度不应小于剧场安全出口宽度的总和(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800 座以下,不应小于 8m;二、801~1200 座,不应小于 12m;三、1200 座以上,不应小于 15m。
第 2.0.3 条剧场主要入口前面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剧场建筑从红线退后距离应符合城镇规划要求,并按 0.2m2 燉座留出集散空地;二、当剧场前面集散空地不能满足前款规定,或剧场前面疏散口的总宽不能满足计算要求时,应在剧场后面或侧面另辟疏散口,并应设有与其疏散容量相适应的疏散通路或空地。
剧场建筑后面及侧面临接道路可视为疏散通路,但其宽度不得小于 3.50m。
第 2.0.4 条剧场基地临接两条道路或位于交叉路口时,除主要临接道路应符合第 2.0.2 条的规定和剧场基地前集散空地应符合第 2.0.3 条第一款规定外,尚应满足车行视距要求,且主要入口及疏散口的位置应符合城市交通规划要求。
第 2.0.5 条剧场基地应设置停车场,或由城市规划统一设置。
第 2.0.6 条剧场总平面设计应功能分区明确,避免人流与车流交叉。
布景运输车辆应能直接到达景物出入口。
第 2.0.7 条剧场总平面设计应为消防提供良好道路和工作场地,并应设置照明。
内部道路可兼作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应小于 3.50m,穿越建筑物时净高不应小于 4m。
第 2.0.8 条在基地允许条件下,进行绿化。
第 2.0.9 条设备用房应防止对观众厅、舞台及周围环境的噪声干扰。
第 2.0.10 条演员宿舍、餐厅、厨房等附建于剧场主体建筑时,必须形成独立的防火分区,并有单独的疏散通道及出入口。
第3章前厅部分第 3.0.1 条前厅面积应按甲等剧场不小于 0.30m2/座,乙等剧场不小于 0.20m2/座,丙等剧场不小于 0.12m2/座计。
第 3.0.2 条休息厅面积应按甲等剧场不小于 0.30m2/座,乙等剧场不小于 0.20m2/座,丙等剧场不小于 0.12m2/座计。
附设小卖或冷饮不应小于 0.04m2/座。
第 3.0.3 条前厅与休息厅合一时应按甲等剧场不小于 0.50m2/座,乙等剧场不小于0.30m2/座,丙等剧场不小于 0.15m2/座计。
第 3.0.4 条衣物存放不小于 0.04m2/座。
第 3.0.5 条剧场应设吸烟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有池座和楼座时应分层设置,室内装修材料宜作阻燃处理。
第 3.0.6 条剧场应设观众使用的厕所,厕所应设前室。
厕所门不得开向观众厅。
卫生器具应符合下列规定(男女比率为 1:1):一、男厕:应按每 100 座设一个大便器,每 40 座设一个小便器或 0.60m 长小便槽,每150 座设一个洗手盆;二、女厕:应按每 50 座设一个大便器,每 150 座设一个洗手盆。
第4章观众厅4.1视线设计第 4.1.1 条剧场观众视线设计应使观众能看到舞台面表演区的全部。
如受条件限制时,也应使最偏座席的观众能看到 80%表演区。
第 4.1.2 条视点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一般宜选在舞台面台口线中心地面处;二、如表演区超出大幕线时,应按实际需要,将设计视点相应外移;三、如受条件限制,设计视点可适当提高,但不应超过舞台面 0.30m,向大幕投影线后移,不应大于 1m。
第 4.1.3 条视线升高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视线升高差"c"值应取 0.12m;二、隔排计算视线升高值时,座席排列必须错排布置,保证视线直接看到视点;三、儿童剧场视线升高设计应采用较高标准;四、为满足较高音质要求,视线升高设计宜采用较高标准。
第 4.1.4 条舞台面距第一排座席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 0.60m,且不应大于 1.15m。
第 4.1.5 条观众席对视点的最远视距,歌舞剧场不宜超过 33m,话剧和戏曲剧场不宜超过 28m。
第 4.1.6 条观众视线最大俯角,楼座后排不宜大于20°,靠近舞台的包厢或边楼座不宜大于35°。
4.2座席第 4.2.1 条观众厅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甲等剧场不应小于 0.70m2/座;二、乙等剧场不应小于 0.60m2/座;三、丙等剧场不应小于 0.55m2/座。
第 4.2.2 条剧场均应设置有靠背的固定座椅,小包厢座位不超过 12 个时可设活动座椅。
第 4.2.3 条座椅扶手中距,硬椅不应小于 0.48m,软椅不应小于 0.50m。
第 4.2.4 条座席排距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短排法:硬椅不应小于 0.78m,软椅不应小于 0.82m,台阶式地面排距应适当增大,保证椅背到后面一排最突出部分的水平距离不小于 0.30m;二、长排法:硬椅不应小于 0.90m,软椅不应小于 1m,台阶式地面排距应适当增大,保证椅背到后面一排最突出部分水平距离不小于 0.30m;三、靠后墙设置座位时,楼座及池座最后一排座位排距应至少增大 0.12m。
第 4.2.5 条每排座位排列数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短排法:双侧有走道时不应超过 22 座,单侧有走道时不应超过 11 座,超过限额时,每增加一座位,排距增大 25mm;二、长排法:双侧有走道时不应超过 50 座,单侧有走道时不应超过 25 座。
4.3走道第 4.3.1 条观众厅内走道的布局应与观众席片区容量相适应,与安全出口连系顺畅,宽度符合安全疏散计算要求。
第 4.3.2 条池座首排座位排距以外与舞台前沿净距不应小于 1.50m,与乐池栏杆净距不应小于 1m。
第 4.3.3 条两条横走道之间的座位不宜超过 20 排,靠后墙设置座位时,横走道与后墙之间座位不宜超过 10 排。
第 4.3.4 条走道宽度除应符合计算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短排法边走道不应小于 0.80m,纵走道不应小于 1m,横走道除排距尺寸以外的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 1m;二、长排法边走道不应小于 1.20m;第 4.3.5 条观众厅纵走道坡度大于 1:10 时应做防滑处理,如铺设地毯等应作阻燃处理,并有可靠的固定方式。
坡度大于 1:6 时应做成高度不大于 0.20m 的台阶。
第 4.3.6 条座席地坪高于前面横走道 0.05m 时及座席侧面紧临有高差之纵走道或梯步时应设栏杆,栏杆应坚固,不遮挡视线,水平荷载不应小于 1kN/m。
楼座前排栏杆和楼层包厢栏杆高度不应遮挡视线,并应采取措施保证人身安全,实心部分不得低于 0.40m。
4.4其它第 4.4.1 条剧场观众厅兼放电影时,放映光学设计及放映室应按《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规定执行。
第5章舞台5.1主台、侧台第 5.1.1 条台口和主台尺度表 5.1.1台口(m)主台(m)剧种观众厅容量宽高宽进深净高歌舞剧话剧1200~14001401~16001601~1800500~800801~10001001~120012~1414~1616~1810~1111~1212~137~87.5~8.58~95.5~6.56~76.5~7.524~2727~3030~3318~2121~2424~2715~2118~2121~2412~1515~1815~1816~2017~2218~2413~1714~1815~19戏曲500~800801~10001001~12008~109~1110~125~65.5~6.56~715~1818~2121~2410~1212~1515~1612~1513~1614~17第 5.1.2 条台唇边沿到台口线的距离不应小于 1.20m。
第 5.1.3 条主台和台唇的台面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台面应做木地板,板面不宜光滑;二、台面活荷载不应小于 4kN/m2。
第 5.1.4 条侧台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侧台总面积不宜小于主台面积的 1/3;二、设有车台的侧台,其面积除满足车台停放外,还应有存放和迁换景物的工作面积;三、侧台口的净宽、净高应便于迁换景物;四、设有车台的侧台口净宽不应小于车台总宽加 1.20m;五、侧台进出景物的门,净宽不应小于 2.40m,净高不应低于 3.60m,外门应不透光,严寒和寒冷地区应保温,门外应设装卸平台和雨篷;六、侧台地面标高、活荷载与主台同。
第 5.1.5 条主台上部应设栅顶,如受条件限制不设栅顶,必须设工作桥。
栅顶或工作桥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栅顶或工作桥的工作净高度不应低于 1.80m,宽度不应小于 0.65m;二、栅顶或工作桥的活荷载应根据实际计算,但不应小于 1.5kN/m2,栅顶缝隙宽不宜大于 30mm。
第 5.1.6 条主台天桥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天桥应沿主台侧墙和后墙三面布置,并不得少于2层;二、天桥的活荷载和变向荷载均应按实际计算,但不应小于 2kN/m2;三、第一层天桥的高度,应使侧光光轴射到舞台轴线,与台面的夹角不大于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