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门店保质期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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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门店商品日期管理操作指南

超市门店商品日期管理操作指南

超市门店商品日期管理操作指南1.引言日期管理是超市门店商品管理的重要环节,合理的日期管理能够保证商品的新鲜度和品质,提高超市的经营效益。

本指南旨在为超市门店的工作人员提供详细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帮助他们有效地进行日期管理工作。

2.日期管理的重要性日期管理是指对超市门店商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过期日期等进行管理的过程。

合理的日期管理能够减少商品的过期损耗,降低损失,提高顾客的满意度,增加销售额。

同时,严格的日期管理还能有效地遵守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3.日期管理的操作流程3.1.采购环节在采购商品的时候,工作人员要仔细核对商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过期日期等信息,并与供应商进行确认。

只有在了解清楚这些信息后,才能决定采购数量,确保商品能够在保质期内销售完毕。

3.2.收货环节3.3.上架环节在将商品上架之前,工作人员要仔细查看商品包装上的日期信息,确保商品未过保质期。

同时,要根据不同商品的特性,将近期即将过期的商品放在显眼的位置,促销或优先推荐给顾客,以确保及时售罄。

3.4.陈列环节定期检查货架上的商品,将已过期或将要过期的商品及时下架。

建议设立统一的陈列区域,专门用于存放临近保质期的商品,便于顾客选择购买。

同时,要注意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陈列,确保较早生产的商品先于较晚生产的商品上架。

3.5.盘点环节定期对门店的商品进行盘点,核对商品的库存与销售数据是否一致。

同时,要仔细检查商品的日期信息,及时调整陈列位置,以确保旧品优先销售的原则。

3.6.处理过期商品4.日期管理的注意事项4.1.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工作人员要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了解食品的保存要求和标准,合理选择商品陈列的位置和方式。

要严格遵守有关食品保存和销售的规定,杜绝销售过期商品的行为。

4.2.建立健全的日期管理制度超市门店应建立健全的日期管理制度,并向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每个员工都掌握日期管理的标准和要求。

超市门店食品保质期控制程序操作

超市门店食品保质期控制程序操作

超市门店食品保质期控制程序操作
食品保质期控制是超市门店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正确地操作食品保质期控制程序可以保障食品质量,提高超市门店的形象和信誉度。

下面将详细介绍超市门店食品保质期控制程序的操作。

首先,在食品保质期控制程序开始前,超市门店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食品管理系统。

该系统应包括以下内容:
1.货架摆放计划:根据不同食品的性质和保质期长短,合理规划每个货架上食品的摆放位置,确保更早到期的食品先售出。

2.进货管理:与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确保供应商提供的食品符合质量要求,保质期充足。

同时,建立进货记录,及时了解食品进货量和库存情况。

3.仓库管理:建立科学的仓库布局和存储方法,保证食品在仓库中的首进先出。

对不同种类的食品进行分类存放,并定期清理、消毒仓库。

4.员工培训:对超市门店工作人员进行食品保质期控制的培训,让他们了解食品保质期的重要性,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

1.首先,门店工作人员需要在每日营业开始前检查货架上的食品。

首先检查即将到期的食品,包括保质期在七天内的食品。

如果发现即将到期的食品,应优先向顾客推荐购买。

3.当顾客购买了门店的食品后,工作人员需要在收银台处对购买的食品再次进行检查。

确保食品的保质期没有过期,避免过期食品被销售。

5.定期对超市门店的库存进行清点。

检查每个货架上的食品数量和保质期情况,及时处理即将到期的食品,防止食品浪费。

6.定期对超市门店的食品保质期控制程序进行评估和改进。

根据实际情况和反馈意见,调整和完善程序,提高食品保质期控制的效果。

超市经营商品、食品保质期管理制度

超市经营商品、食品保质期管理制度

超市经营商品、食品保质期管理制度1. 保质期监控1.1 保质期标识:商品、食品在入库时要明确标识保质期,确保信息准确。

1.2 过期预警系统:建立过期商品、食品的预警系统,提前通知相关人员处理。

1.3 定期检查:定期对库存商品、食品的保质期进行检查,确保不过期。

2. 陈列与促销2.1 陈列规定:陈列商品、食品时要按照保质期先后顺序摆放,确保先过期的先售出。

2.2 促销管理:在促销活动中要特别注意过期商品、食品的处理,避免流入市场。

2.3 促销前检查:在促销前对即将参与促销的商品、食品进行检查,确保符合要求。

3. 销售与退货3.1 售出前检查:出售商品、食品前要检查保质期,拒绝销售即将过期的商品。

3.2 退货规定:制定退货规定,明确过期商品、食品的退货程序和条件。

3.3 退货检查:对退货商品、食品进行检查,确保退货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4. 报警与处理4.1 过期报警程序:建立过期商品、食品的报警程序,确保及时处理。

4.2 处理流程规范:制定过期商品、食品处理的流程,包括报损、捐赠、退货等。

4.3 记录与报告:记录过期商品、食品的处理情况,并定期生成报告进行分析。

5. 员工培训5.1 保质期知识培训:对销售人员进行保质期知识培训,提高其处理能力。

5.2 操作规程宣导:宣导员工按照规程操作,保证商品、食品的合理处理。

5.3 应急处理培训:对员工进行过期商品、食品应急处理培训,提高应对能力。

6. 检查与核实6.1 定期检查制度:建立定期检查保质期管理的制度,确保执行到位。

6.2 核实过程记录:对保质期管理过程进行核实,并进行记录备查。

6.3 检查结果反馈:将检查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推动问题的及时解决。

7. 供应商合作7.1 供应商沟通:与供应商保持沟通,确保供应商提供的商品、食品保质期符合要求。

7.2 供应商评估:将供应商提供的商品、食品保质期纳入供应商评估体系。

7.3 合同约定:在合同中明确商品、食品的保质期要求,确保权责明晰。

超市食品保质期管理制度

超市食品保质期管理制度

超市食品保质期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保证超市销售的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是超市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为了确保食品在销售过程中不会超过保质期,我们制定了以下保质期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超市内所有食品的管理。

三、保质期标识1. 所有食品在销售前必须标注明确的保质期日期。

2. 保质期日期应以易于辨认的方式标示在食品包装上。

3. 标示食品保质期的方式可以是日期,或者使用易于理解的描述词语。

四、食品保质期监测1. 超市将定期进行食品保质期的监测和检查。

2. 所有过期的食品必须在第一时间被清理和下架,以保证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3. 超市将保留保质期监测的记录,并定期进行复查和分析。

五、过期食品处理1. 超市一旦发现有过期食品,必须立即将其下架并妥善处理。

2. 过期食品的处理可以是销毁、退货或者重新标注保质期。

3. 必须确保过期食品不会再次销售给消费者。

六、食品供应商合作1. 超市将与食品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并要求供应商保证食品的合理保质期。

2. 超市将与供应商进行信息沟通,确保获得最新的食品保质期信息。

七、培训和监督1. 所有超市员工必须接受食品保质期管理制度的培训,并理解其重要性。

2. 超市将定期进行内部监督和巡查,确保员工严格遵守保质期管理制度。

八、法律风险和责任1. 超市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食品销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要求。

2. 超市将担负相关法律风险和责任,包括因销售过期食品而产生的任何纠纷或损失。

以上即是超市食品保质期管理制度的内容,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并执行该制度,以确保食品质量和消费者的安全。

超市商品保质期管理

超市商品保质期管理

超市商品保质期管理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加强超市商品的鲜度和质量管理,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各门店的商品质量可靠,树立优质商品和服务的企业形象,提高顾客满意度。

同时,这也可以减少库存商品损失,降低经营成本。

为此,制定了本规定以规范商品保质期的管理,并适用于公司各店铺。

本规程参照了商品收货的保质期规定方面,对于保质期在2年以上的商品,要求其剩余保质期不低于2/3的期限,即2年保质期的商品不少于16个月,三年以上的商品保质期不低于2年。

对于保质期在1年以上的商品,要求其保质期限不低于2/3的期限,即留给我们的时间在8个月以上。

对于保质期在1天以下的商品,要求其生产日期必须是当天的。

采购部特殊(临近保质期)的促销商品,可以收货,但要明确如何处理没有销售完的商品。

在商品存放仓储规定方面,要求按生产日期的远近,按先进先出的要求进行商品存放。

定期检查仓储商品的保质期情况,发现仓储商品保质期临近预警时报门店主管作相关处理,如退货、减价、促销等的处理。

报警的条件包括:12年保质期以上的商品,当仓储商品剩余保质期不足6个月时,仓储人员必须填表报商场主管和店长处理;1年保质期以上的商品,当仓储商品剩余保质期不足3个月时,仓储人员必须填表报商场主管和店长处理;6个月保质期以上的商品,当仓储商品剩余保质期不足1个半月时,仓储人员必须填表报商场主管和店长处理;1个月保质期以上的商品,当仓储商品剩余保质期不足1个月时,仓储人员必须填表报商场主管和店长处理。

7.4.4 商品必须每天检查,包括促销品。

具体包括:7.4.4.1 熟食和肉类;7.4.4.2 冷藏食品;7.4.4.3 保鲜水果;7.4.4.4 日配的奶制品(例如鲜奶和酸奶)和豆制品;7.4.4.5 点心、现场制作食品和面包;7.4.4.6 生鲜水产、包装蔬菜和水果。

7.4.5 检查应遵照《商品保质期管理和商品处理规定》进行。

7.4.6 各商品主管应填写此表,并作出初步决定。

超市商品保质期管理规定

超市商品保质期管理规定

超市商品保质期管理规定商品保质期管理规定加强部门管理,减少因保质期问题而造成不必要的商品损耗,争取最大限度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

一、规定内容:表:商品保质期管理规定类别商品品类保质期限日期要求一般包装食品保质期半年以上距保持期一周时禁止销售食冷藏食品保质期一月以上距保持期5天时禁止销售品冷藏食品保质期一月以内距保持期3天时禁止销售杂冷冻食品保质期一月以上距保持期5天时禁止销售货奶制品、豆制品保质期一周以上距保持期3天时禁止销售生鲜干货、蜜饯距保持期一周时禁止销售HBA、卫生用品、护理用保质期1-3年距保持期1个月时禁止销售品、清洁用品等非食无保质期商品无包装陈旧有缺陷禁止销售保质期一个月以上距保质期1周时禁止赠送备注赠品保持期一个月以下距保持期3天时禁止赠送2、收货后的商品要执行“先进先出”原则。

首先,查询系统中此种商品在此之前是否有库存,如有存货需将库存部分先行出库并立即将其补充到货架之上。

4、要求部门员工在上货时要认真检查每种商品的保质期,如果发现已过保质期的商品或保质期差七天的商品应立即从货架上撤掉,并立即上报部门负责人。

5、部门员工每月按商品近期登记要求填写一式二份《临近期商品跟踪表》并上报相应部门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需随时掌握《临时过期商品跟踪表》中的这部分商品的动态(销量、即时库存等)情况,6如果按目前销售情况预计在未来两个月内能销售完的情况下,可以采取改变目前陈列方式或采取其他促销手段来增加销售,如果预计这部分商品销售不掉,应立即启动《临近保质期商品处理程序》。

7、部门员工不仅应在上货时检查商品保质期而且应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例如在整理商品排面、擦拭商品或货架卫生时都应随时检查自己负责区域内商品的保质期限,做到多次检查、多方位(卖场、仓库)检查防止遗漏。

8、对于保质期较短的商品(如部分方便面、酸奶、鲜奶制品),a.要求收货部员工严格执行收货标准,对超过保质量三分之一的商品拒收,部门处长同意的商品除外。

超市保质期规章制度

超市保质期规章制度

超市保质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超市商品保质期的管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提高商品品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超市内销售的商品,包括食品、日用品等各类商品。

第三条超市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商品的保质期管理,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

第四条超市应当建立健全保质期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管理办法,由专人负责执行和监督。

第五条超市应当定期对商品的保质期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过期商品。

第六条超市应当建立健全售后服务制度,对因商品过期引发的纠纷及时并妥善处理。

第七条消费者发现购买的商品存在保质期问题,可以向超市投诉,超市应当积极协助解决。

第八条超市应当设置商品保质期专区,突出商品的保质期信息,引导消费者合理购买。

第二章商品保质期管理第九条超市应当在商品上标注清晰的保质期信息,包括生产日期、有效期至等内容。

第十条超市应当根据商品性质和特点,制定不同的保质期管理标准,严格执行。

第十一条超市应当建立商品保质期档案,记录商品的进货、销售、检查等信息。

第十二条超市应当定期对库存商品的保质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超市应当保证商品的储存环境符合要求,避免因环境问题导致商品过期。

第十四条超市应当定期清理过期商品,严禁将过期商品继续销售给消费者。

第十五条超市应当建立商品召回制度,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进行及时召回。

第十六条超市应当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确保供应商提供的商品符合保质期要求。

第三章售后服务与投诉处理第十七条超市应当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对消费者的投诉要及时受理和处理。

第十八条消费者发现购买的商品存在保质期问题,可以随时向超市进行投诉。

第十九条超市应当对投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处理并向消费者作出回复。

第二十条超市应当根据投诉情况进行定期总结,找出问题并改进管理措施。

第四章法律责任与处罚规定第二十一条超市如有未按本规章制度执行的情况,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超市如发现有人故意销售过期商品,应及时报警并配合相关部门调查。

超市商场商品保质期管理及过期商品处罚方案

超市商场商品保质期管理及过期商品处罚方案

xx超市商品保质期管理及过期商品处罚暂行方案
为减少因保质期问题造成不必要的商品损耗,争取最大限度挽回超市经济损失,特作出以下规定。

门店商品过期追责方案:
1.以各门店店长为第一责任人,从上至下进行追责。

2.在销售过程中销售过期商品,查明没有上报至门店及主管处的,一切后果由所在区域员工自行负责。

3.临期商品参照上列表格严格执行逐级上报,上报单据需相关门店店长.区域主管签字。

4.门店店长对临期商品的数量大小.价格,自行处理。

5.如出现临期商品数量庞大,需调各门店进行分销的,要及时上报至超市值班老总处进行分销。

各门店店长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力保做到临期商品能得到及时处理。

保质期管理制度

保质期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食品经营者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经营管理,有效防止和控制食品安全隐患,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及浙江省工商局《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在浙江省内从事流通环节食品经营的企业、个体经营户(以下简称食品经营者),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加强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管理,杜绝过期食品上柜销售。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临近保质期,是指距食品包装物上标明的最后保质日期的期限。

临近保质期食品,是在临近保质期内但尚未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保质期指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

???根据食品保质期的不同,参考行业惯例,对食品临近保质期界定如下:?(一)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下同),临近保质期为45天;(二)二)保质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临近保质期为30天;?(三)??(三)保质期在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临近保质期为20天;?(四)??(四)保质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10天;?(五)??(五)保质期在10天以上不足3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2天;?(六)??(六)保质期在10天以下的,临近保质期为1天。

?(七)??食品经营者可与供货商自行商议临保期,但不得低于上述期限。

?(八)??国家有关标准允许不标明保质期的食品,不设临近保质期。

?(九)??第三条??食品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向公众公示食品临近保质期标准,接受公二)保质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临近保质期为30天;?(十)??(三)保质期在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临近保质期为20天;?(十一)??(四)保质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10天;?(十二)??(五)保质期在10天以上不足3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2天;?(十三)??(六)保质期在10天以下的,临近保质期为1天。

超市卖场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

超市卖场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

超市卖场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超市卖场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经营管理,有效防止和控制食品安全隐患,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超市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加强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管理,杜绝过期食品上柜销售。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临近保质期,是指距食品包装物上标明的最后保质日期的期限.临近保质期食品,是在临近保质期内但尚未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保质期指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

根据食品保质期的不同,参考行业惯例,对食品临近保质期界定如下,,一,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下同,,期满之日前45天,,二,保质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期满之日前20天,,三,保质期在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满之日前15天,,四,保质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期满之日前10天,,五,保质期在16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满之日前5天,,六,保质期在3天以上少于15天的,期满之日前2天。

第三条超市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向公众公示食品临近保质期标准,接受公众监督。

第四条超市应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提醒消费者注意查看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效日期。

提醒的方式可根据经营场所的规模确定,但要足以引起消费者注意。

第五条根据临近保质期食品的数量、特性以及门店的规模,因地制宜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或专柜,相对集中陈列和销售有关食品,并在醒目位置标明““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柜,”,请在保质期内食用完毕"字样。

设置专区或专柜应根据食品特性,并区分散装食品与预包装食品。

第六条将正常食品与临近保质期食品捆绑销售的,或者将临近保质期食品作为赠品的,要在该临近保质期食品上粘贴“临近保质期食品”标签等方式,向消费者作出醒目的提示或告知。

捆绑搭售时,不得隐藏该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第七条现场制售食品的原料、成品以及散装食品应每批次标明入库日期和保质期限,出库销售应先进先出。

商品保质期管理规定

商品保质期管理规定

商品保质期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商品保质期管理和控制,确保商品质量,降低商品损耗,规定如下:一、验收环节保质期管理1、保质期60天以下的商品,收货时商品产龄(商品自生产日期到当前日期)不超过保质期的四分之一。

2、保质期60天以上的商品,收货时商品产龄不超过保质期的三分之一。

3、促销商品和赠品:收货时可根据实际情况产龄可延长至保质期的二分之一。

4、特殊情况下,超出上述期限需进入卖场销售的,验收单须经采购主管或卖场主管签字同意方可收货并注明原因。

二、在架商品保质期管理1、陈列:理货员在商品补货时要仔细检查对比生产日期,并将生产日期较早的商品排在货架前列。

2、自查:理货员要建立在架商品保质期自查制度,对保质期较短的商品(30天内)要每天检查一遍,其他商品确保一个月内全部检查一遍,卖场管理员人员每天要随机抽查保质期情况。

3、及时处理:在架商品超过三分之二保质期为保质期预警,每周三将保质期预警商品上报主管,门店管理人员必须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联系供应商退换货、调整陈列位置、促销、打折、买赠等)。

4、在架商品产龄超过五分之四时必须撤柜或下架,并联系供应商退货、换货,自采商品无法退货的,申请报损处理。

三、店间调拨管理1、如果为应急调拨(即顾客立即购买的),产龄只要不超过五分之四保质期,调入门店可以收货。

2、例行补货调拨,调入门店收货时商品产龄不超过保质期的五分之二,可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延长至二分之一,超过二分之一可以由组长签字批准后收货。

四、责任管理1、因验收人员违反规定自行收货,造成报损损失由后仓及本柜组人员全部承担。

2、由管理人员签字批准的特殊情况的收货,造成报损损失,责任由签字人全部承担。

3、因理货员检查不到位造成的报损损失或漏报、瞒报,由该货区理货员承担全部损失。

4、理货员上报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处置不当造成的报损损失由相应的管理人员承担全部损失,管理人员出现问题弄虚作假、不向上级领导汇报的,视具体情况每次给予不低于200元的罚款。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质期几年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质期几年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超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包括食品采购、储存、销售、售后服务等环节。

第三条本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监管、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本超市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员工的食品安全职责,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二章食品采购与储存第五条食品采购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并对供应商进行定期审查,确保供应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六条食品采购应建立进货查验制度,要求供应商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文件,并对采购的食品进行抽检,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第七条食品储存应按照食品储存要求进行,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并定期对储存设施进行清洗、消毒。

第八条食品储存应建立保质期管理制度,对食品保质期进行标注,定期检查食品保质期,确保销售的食品在保质期内。

第三章食品销售第九条食品销售应建立标签管理制度,要求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标签,并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标签查验,确保食品标签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条食品销售应建立质量承诺制度,要求供应商对销售的食品质量进行承诺,并采取质量先行负责、质量三包等方式,落实质量承诺责任和违反质量的责任。

第十一条食品销售应建立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对自行检查出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超过保质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监管机关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及时采取停止销售,退回供货方、销毁等有效措施。

第四章食品售后服务第十二条食品售后服务应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对消费者投诉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并定期对投诉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改进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食品售后服务应建立食品退市制度,对自行检查出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超过保质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监管机关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及时采取停止销售,退回供货方、销毁等有效措施。

超市保质期管理规定

超市保质期管理规定

天润多超市商品保质期管理规范总则:为进一步加强超市商品保质期的管理和控制,确保商品质量,降低商品损耗,根据企业实际,特制订本规范.一、保质期管理的职责分工1、店长:对门店商品保质期管理负总的管理责任,要求店长必须高度重视门店商品保质期管理,并亲自定期对门店的商品保质期情况进行监督抽查,要求店长每月对各部组的商品保质期抽查不少于1次2、部门主管:对门店商品保质期管理负督导责任,要求定期组成以部门主管为组长,部门组长、优秀员工为组员的门店商品质量检查小组,每周对各部组的商品保质期抽查不少于1次3、部门员工:是所分管商品保质期的直接责任人,要求必须每天对所分管商品进行保质期检查,特别是保质期短、周转慢的商品,同时要求将到撤柜日商品及时撤柜,不得出现到期商品仍在柜销售;二、验收环节的商品保质期管理验收环节是商品进入超市的第一关,因此收货部门要根据公司规定对商品产龄商品自生产日期到当前的时间进行严格的把关和控制,拒收产龄商品出厂日到收货日之间日期不符合标准的商品;1、正常国产商品a、保质期60天含以下的,收货时产龄为不超过商品保质期的1/4;b、保质期60天以上的,收货时产龄为不超过商品保质期的1/3;2、正常进口商品收货时产龄为不超过商品保质期的1/3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为1/2;3、促销商品和赠品收货时产龄为不超过商品保质期的1/3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为1/2;4、特殊情况下,超过上述期限需要进场销售的,需经店长、部门主管签字同意后,收货部门方可收货;三、日常保质期管理1、员工在商品补货陈列时要仔细检查比对生产日期,并将生产日期较早的商品排在货架前列,保证商品先进先出;2、员工要对商品保质期定期进行检查;特别是保质期较短的30天以内的商品,每天检查一遍,其他商品确保一个月内全部检查一遍;3、在架商品的产龄超保质期4/5时必须撤柜;要及时联系供应商做退货、换货处理,并通知采购;无法退换货的商品作报损处理;4、商品入库时,要按生产日期分批次登记入库,同时记录保质期和储位号,以便于对商品保质期进行控制以及商品查找和出货;5、商品出库时,应当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做到生产日期较早的商品先出库;四、生鲜及散装食品的保质期管理1、生鲜日配类部分商品保质期为1天,当天未销售完的商品必须在营业结束后或第二天营业开始前退场;包括蔬菜、冰鲜水产、生鲜畜禽类、鲜肉类、散装熟食、传统面点2、蔬菜叶类菜除外、水果类等生鲜及散装食品可通过严格控制品质来控制保质期;部门主管要加强检查,督促员工做好品质管理,发现品质不良商品要及时撤下;其他生鲜及散装食品保质期控制标准同正常国产商品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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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门店保质期管理规范
1.0 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部门商品保质期管理和控制,保证商品先进先出,确保商品质量,避免因保质期问题而造成不必要的商品损耗。

2.0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门店。

3.0 职责
3.1 ******公司总经理负责本规定的审批;
3.2 运营部部负责本规定的起草、报审、指导及实施过程中的日常检查;
3.3 各门店根据时间点进行保质期自查,每月25日前上报本月保质期检查情况。

4.0 概述
临近保质期商品是指距离保质期只有 2 个月或以下的商品和赠品(生鲜中不需标示散装食品说明标签的初级农产品除外)。

请参照附件的《商品保质期管理速查表》进行登记及跟进,从而有效地控制和减少商品损耗。

5.0 商品的处理原则
5.1 所有临近保质期的食品:
5.1.1 该类商品由店内自行进行降价处理,一般情况下,临期降价商品每周降价一次,降价幅度遵循
20%的原则;
5.1.2 具体商品的降价比例由卖场管理层根据商品平时的销售及库存决定,如某商品库存已经很少,
降价比例可以较小;而大库存的临保期商品,为了减少损失,可以适当将降价比例加大,目的
是将临保期的商品尽快销售完,减少卖场的报损金额。

5.1.3 商品保质期在 1 个月以下且商品流转快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如冻品部门的奶制品),店内
同事优先按照采购的指引处理。

5.2 化妆品:
5.2.1 百货一部门的化妆品,在有效期前6个月由卖场联系供应商退货,但如果有效期已经少于3
个月,供应商不接受退货,自行降价处理。

(以合同规定为准)
5.2.3 如果是不可退货品牌商品(合同规定)无法换货时,卖场按以下流程执行:在其产品临近保
质期9个月时,即可发起店内降价。

5.3 其它临近保质期的非食品如果是可退货供应商,由卖场进行退货;如果是不可退货给供应商,由卖
场进行清仓处理,清仓频率和清仓比例请参照以上第一点:临近过期食品的处理方法。

6.0 商品的降价处理
如果临近过期商品为作废商品,部门立即联系采购部将商品状态更改为暂停进货状态,然后填写商品促销单进行降价销售;
7.0 商品的陈列及标识
7.1 所有临近过期商品统一陈列在指定的“临近保质期商品专区”销售,并在陈列区域悬挂“临近保质
期商品专区”吊旗,货架配套张贴“温馨提示:请在有效保质期前食用/使用”,确保商品包装完好。

7.1.1 如果多个捆绑销售商品中其中一个或多个商品属于临近保质期期限商品,或者买赠商品中的赠
品属于临近保质期期限的商品 (生鲜中不需标示散装食品说明标签的初级农产品除外),则需
要在临近保质期的商品外包装上单独加贴“临近保质期”的提示小标贴。

7.1.2 吊旗:正常标准为蓝底白字;红底黄字仅用于个别地区政府特别要求使用吊旗效果图:
7.2.所有正在出售的临近保质期商品应按照《商品保质期管理速查表》的下架日期下架,下架后由部
门填写报损申请表,交由公司管理层审批后,统一报损处理。

赠品的处理:所有临近保质期的赠品应按照《商品保质期管理速查表》的下架日期作丢弃处理。

8.0 损耗控制
8.1. 设立部门“店中店”计划以加强对有保质期商品的定期检查,减少商品临近保质期的状况和数量。

保质期商品的定期检查及跟进,请使用《商品保质期管理速查表》
8.2 部门在补货时,要严格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以尽量减少临近过期商品的出现;
8.3 收货部收货时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收货标准收货;
8.4 所有临期降价类商品,部门必须及时跟进,防止损耗。

9.0 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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