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及结算管理制度
XX集团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XX集团银行存款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银行存款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利用资金,提高公司资金管理效率,制定本规定。
二、存款范围本公司的所有存款必须由经批准的人员办理并记录在公司的账簿上。
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保证金、担保金以及其他类似的存款。
三、存款管理程序1.开立存款所有存款必须由经批准的人员办理开立手续,并记录在公司的账簿上。
办理开立存款手续应按照公司的“授权、复核、执行”制度执行,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填写相应存款单据、表格并加盖公司公章。
2.存款使用(1)活期存款活期存款为流动资金储备,用于日常经营支出和应急需要。
存款须按时足额缴存。
(2)定期存款定期存款为长期存款,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或投资项目资金储备。
存款期限应根据所需资金的用途而定,存款足额缴存,存款单据应加盖公司公章。
(3)通知存款通知存款为短期存款,存款人可在规定的通知期后取款。
存款足额缴存,存款单据应加盖公司公章。
(4)协定存款协定存款通常作为公司风险准备金储备,存款足额缴存,存款单据应加盖公司公章。
(5)其他存款其他存款包括保证金、担保金等。
存款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支付和收取,并在存款单据上记录明细。
3.存款计算存款计算应按照国家或中央银行规定的利率进行计算,计算结果应记录在相应存款单据、表格上,并由经批准的人员复核确认,最终纳入公司账簿。
4.存款维护为确保存款安全并保持存款的价值,存款管理应定期进行存款核查和存款清理。
存款管理人员应及时将存款清理后的情况报告给公司财务部门,以确保公司账簿记录的存款与实际存款相符。
5.存款风险管理存款管理人员应定期评估存款风险,认真评估存款机构的财务状况和经营风险,确保所存款项安全。
对可能影响存款安全和公司资金流动的风险,应及时报告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财务部门,协商解决措施。
四、存款审批权限存款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公司内部授权流程申请存款,存款申请所涉及的金额以及存款期限,应严格按照企业授权制度进行讨论和批准。
银行存款管理办法
银行存款管理办法第1章总则第1条为保证银行存款收付准确、使用合法,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金融法律、法规办理银行存款的各项业务。
为保证本公司银行存款的安全、完整,确保有效使用银行存款,避免营私舞弊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涉及银行存款业务的有关事项。
第3条本办法中的银行存款是指公司存放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
第2章银行账户管理规定第4条公司银行账户开户工作统一由财务部负责,日常管理也由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
第5条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只供本公司业务经营范围的资金收付,不准出租、出借或者转让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第6条公司开设账户的审批程序,如下图所示。
公司开设账户审批程序图第7条公司银行账户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立,并用于办理结算业务、资金信贷与现金收付,具体可设基本存款账户、通常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与专用存款账户,各账户功能如下。
1.基本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指办理公司日常转账结算与现金支付的账户,如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支付,工资、奖金等现金支取等。
2.通常存款账户通常存款账户是指办理公司的借款转存、借款归还与其他结算的账户,此账户只可办理现金缴存,不可办理现金支付。
3.临时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办理临时机构或者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的账户,此账户在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范围内可办理现金支取。
4.专用存款账户此账户是公司为对特定用途资金进行管理与使用而开设的,如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信托资金、社保基金、住房基金等。
第8条出纳开设公司银行账户时要根据上述审批程序进行,需有各级管理人员的审批意见。
不得私自以公司名义开设账户。
第9条开立银行账户时,开户银行要尽量选择全国性的、信誉与服务良好的大银行。
第10条关于银行账户的账号务必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财务部应定期检查银行账户开设及使用情况,对不再需要使用的账户,及时清理销户。
检查中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清理、销户。
股份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XX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安全,规范资金收付、调拨流程,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法则,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分公司。
第二章资金管理细则第三条本制度所指资金是指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银行票据、支票等货币资金或者变现能力很强的票据。
第四条财务部为日常资金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具体实施资金的收付、调拨。
资金的收付、调拨,具体审批权限和人员或部门,按照金额的大小、资金的用途,根据授予的权限不同,分别由财务总监审批、总经理审批、董事会审批、股东大会审批。
第五条资金收入管理5.1设置指定若干银行结算帐户用于对资金收入进行专门管理,公司所有收入款项必须存入指定的收入帐户。
5.2公司所有的货款不得以现金方式收取。
第六条资金支出管理:设置结算帐户对资金支出进行管理6.1设置指定银行结算户用于对资金支出进行管理,所有支出必须从指定的支出户支出。
6.2财务部严格按照公司资金付款制度、费用报销制度、授权制度等内控制度,根据签批的付款申请单,对外支付。
第七条资金调拨管理7.1资金从本公司A账户转到B账户,需由出纳填制资金调拨单,报财务主管审核,经财务总监审批通过后,才可调拨。
7.2资金是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从A账户转到B账户,作为保证金的,无需填制资金申请单,直接由财务部根据签订的合同操作。
第八条资金检查与监控8.1每日上午10:00前财务部应向财务总监、总经理等高管报送前日的《资金日报表》。
8.2次月5日前,由财务部出纳与主管核对、盘点现金、银行存款、支票、商业汇票,根据差异情况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现金盘点表、票据盘点表等表格,并由出纳及会计盘点人签字确认,双方各留一份。
8.3公司内审部对资金余额及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
第三章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第九条现金管理库存现金是指为保证日常营运而以现金形式保存的货币资金。
该库存现金以备用金形式在指定银行账户(基本户)上支取。
股份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和资金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XX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和资金内部控制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和资金内部控制,建立规范的财务工作秩序,防止公司银行账户管理问题及资金内部控制风险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加强资金内控部门管理(一)根据财务业务的需要,设置财务机构,配备相应财务人员。
建立健全货币资金岗位责任制,明确出纳、会计、稽核、财务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等岗位职责及分工,确保货币资金的审批和执行、支付和对账、会计核算和稽核等岗位不由一人兼任。
严禁未经授权的部门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严禁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二)财务人员应在最长不超过6 年的时间内,根据业务需要及相关岗位设置进行岗位轮换,涉及资金支出相关岗位应适当缩短轮岗时间。
(三)公司应当设立内控部门,负责资金内控监管责任、工作职责与权限,明确监管工作程序、标准和方式方法,构建事前有规范、事中有控制、有评价的工作机制,形成内控部门与业务、财务(资金)、审计等部门运转顺畅、有效监督、相互制衡的工作体系。
(四)公司应建立资金内控关键要素管理台账,对资金账户、核心岗位、上岗人员、审批权限、银行印鉴及网银U 盾责任人等关键要素进行限时备案管理。
二、加强货币资金管理(一)严格资金收支管理,严格按照资金收支制度和相关程序办理资金收支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并根据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收支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
(二)对收到的支票、汇票必须认真审核无误后在入账提示期内交存银行,并及时查询结算款项是否到账。
根据符合审批程序、手续完备、审核无误的付款申请凭证办理付款业务。
严禁签发空头及空白支票,日常开具支票时必须写明收款公司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金额,并由领用人签字。
(三)完善备用金管理制度。
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银行存款管理制度一、目的:规范银行帐户的管理,更好的运用《票据法》和《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
二、适用范围:公司财务部、驻外项目部及分公司的银行结算业务。
三、具体措施:1、银行存款是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结算方式有: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等。
办理结算必须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办法》和《票据法》的规定,遵守具体结算程序。
2、银行结算纪律:(1)不准出租、出借银行帐户。
(2)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
(3)不准套取银行信用。
3、银行支付条件:(1)支付款项的合同。
(2)支付结算的发票、货物的入库单、工程量等付款依据。
(3)逐级的审批手续。
4、银行存款核算、支付管理:(1)设置银行存款日记帐,由出纳根据收、支凭证逐笔登记,日清月结。
(2)每月将银行对帐单与银行存款核对。
如有差额,查清原因并编制余额调节表。
(3)支票结算业务由出纳负责办理,银行支票和印鉴分别由出纳和会计分别保管。
(4)在收到支票的当日经出纳审验后,再填制进帐单一并交开户行委托收款。
(5)银行支票须按号使用,签发支票由出纳填写。
要求必须注明收款人或收款单位并写明用途和金额。
会计审核后加盖印章,由收款人在支票领用本和票根上签字。
(6)因业务需要提取现金时,出纳应填写“银行存款提请表”报财务经理审批,数额较大时报总经理批准。
(7)过期或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一起装订。
遗失支票,请款人应及时通知财务向开户行办理挂失手续,并及时办理登报声明,手续费由遗失者承担。
(8)业务员领取支票及时报帐,累计张数不能超过5张,单张领取天数不能超过10天,超出任何一项出纳都不予以办理。
(9)支票借用人必须填制“支票领用申请单”,在批准的项目和金额范围内使用,支票借出后应及时报帐,前帐不清后帐不借。
公司存款账户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存款账户资金管理制度制度的核心目标需明确。
公司存款账户资金管理制度的主要目标是确保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增值性。
安全性要求防范财务风险,保护资金不受损失;流动性要求保证企业能够及时调度资金以满足日常运营需求;增值性则强调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通过合理配置和投资使资金保值增值。
制度中应明确资金管理的原则。
这些原则包括但不限于:合法性原则,即所有资金运作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预算约束原则,要求资金使用必须依据预算执行,严禁超预算支出;集中管理原则,通过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及风险控制原则,通过建立风险评估和应对机制来降低潜在风险。
具体到操作层面,制度应包含以下关键内容:1. 账户管理:规定公司开设和管理银行账户的具体流程,包括开户审批、账户变更、定期对账等。
每个环节都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和审批权限。
2. 收款管理:明确收款流程,包括客户付款方式、收款确认、入账时间等。
同时,要设立有效的应收账款管理机制,加快回款速度,减少坏账损失。
3. 付款管理:规定付款审批流程,确保每笔付款都有合法有效的凭证支持,并符合公司的财务政策。
对于大额支付,应实行分级审批制度,以增强内部控制。
4. 资金调度:制定资金调度计划,优化现金流预测,确保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支持日常运营。
同时,对于闲置资金,应考虑短期投资策略,实现资金的有效利用。
5. 风险管理: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定期对外部环境和内部控制进行审查,及时发现并应对可能的财务风险。
6. 审计与监督: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定期对资金管理活动进行审计,确保制度的执行效力。
同时,鼓励员工举报违规行为,建立奖惩机制以提高员工的合规意识。
7.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资金应急计划,如市场波动、自然灾害等,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资金的安全和供应。
8. 持续改进:制度应是动态的,需要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和市场变化不断优化更新。
公司银行存款管理规定
公司银行存款管理规定 The document was finally revised on 2021公司银行存款管理制度银行存款是单位存放在银行的资金,是单位货币资金的主要内容,为加强管理,建立健全银行存款管理制度,按如下办法进行管理:一、加强银行存款的管理。
根据资金的不同性质、用途,分别在银行开设账户,严格遵守国家银行的各项结算制度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接受银行监督。
二、银行账户只限本单位使用,不准搞出租出借,套用或转让。
三、严格支票管理,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空白支票必须严格领用注销手续。
四、应按月与开户银行对账,保证账账、账款相符。
平时开出支票,应尽量避免跨月支取,年终开出支票,须当年支款,不得跨年度。
五、出纳、会计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解表,逐月与银行核对余额,防止错账、乱账。
发票管理制度一、公司所有员工都要严格遵守税法的各项规定;二、指定专人妥善保管,保证发票存放点安全、可靠,对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和发票登记簿,应按税务规定保存 5 年;三、公司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转借、转让、代开发票,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四、对涂改发票、虚开发票、损(撕)毁发票,丢失或擅自销毁发票存根联以及发票登记簿,后果自负;五、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票的使用情况和登记现金管理制度一、财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和银行结算制度,公司有关财务制度办理现金、银行收支业务。
二、公司业务收入现金、银行支票要即时存入银行所开设的帐户,不得座支现金。
三、公司经营业务支出,原则上凡金额在 2000 元以上的,一律使用银行支票,有特殊情况经财务审核后,可支付现金。
四、库存现金不得超过三天的日常报销限额,超过限额的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
五、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挪用现金。
六、签发银行转帐支票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手续,及时清理注销。
七、不准擅自租借银行帐号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业务,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公司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公司银行存款管理制度有限公司银行存款管理制度一般规定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的银行存款业务,防范因银行存款管理不规范给企业带来资金损失,确保企业资金的安全与有效使用,根据国家《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中的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放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
第四条企业之间的经济往来,除有限公司现金管理制度中有关现金使用的规定外,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第五条单位财务负责人对本单位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
第二章银行账户管理第六条企业银行账户开户工作统一由财务部负责,日常管理由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第七条企业开户的审批程序:企业账户分为基本户、一般户、专用户与临时户,开设与注销的审批流程为:资金管理专员申请→财务部主任审核→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企业银行账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立,用于结算业务、资金信用和现金收支。
具体来说,它可以建立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特别存款账户。
每个账户的功能如下:1、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企业日常转账结算与现金支付的账户,如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支付,奖金等现金的支取等。
2.普通存款账户:用于办理企业贷款转账、贷款返还等结算的资金收付。
这个账户只能办理现金存款,不能办理现金支付。
3、临时存款账户:办理临时机构或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在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范围内可办理现金支取。
4.专项存款账户:办理企业纳税业务或农民工预付款等资金的收付,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第九条开设企业银行账户时要根据上述审批程序进行,需有各级管理人员的审批意见,不得私自以企业名义开设账户。
第十条开户银行在开立银行账户时,应当尽量选择四大国有银行或者有利于公司融资的银行。
第十一条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财务部应定期检查银行账户开设及使用情况,对不再需要使用的账户,及时清理销户。
公司银行存款管理制度(最全)
公司银行存款管理制度1.发生出纳业务的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
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
3.负责银行账户管理人员应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由财务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进行审核,确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是否调节相符。
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4.严禁未经批准或授权,擅自进行银行票据背书转让。
各部门对于银行存款收付事项,应严格遵守“收付两条线”的原则进行管理和核算。
其中:①对于所有银行收入款项,都应按照规定的账务处理程序,填制银行收款记账凭证,不得通过银行票据背书转让的手段来故意规避正常的账务处理程序和规定,严禁会计账目上不留痕迹和线索的行为。
②对于所有银行付款事项,都应另行签发银行票据进行支付,并按规定填制银行付款记账凭证,不得利用银行票据背书转让的方式和越过账务登记程序来坐支和转付银行收入款项。
5.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注销等环节的管理,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6.使用票据时,不得跳号开具票据,不得未经授权或批准随意开具印章齐全的空白支票。
7.因填写、开具失误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作废的法定票据,应加盖“作废”章,并按规定予以保存,不得随意处置或销毁。
8.发生出纳业务的部门应当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
财务专用章和个人名章应由不同的专人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网上银行支付密码、证书等,应视同银行印鉴进行管理。
公司财务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银行存款管理制度(一)银行结算的范围、方式及结算的规定1、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除《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可使用现金外,一律按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发布的《银行结算办法》及其补充规定,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支付现金或开具现金支票。
2、公司对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3、根据《银行结算办法》和公司的业务特点,可采用银行汇票、支票、信用卡等结算方式,公司在办理银行结算时,必须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和结算原则,不得出租、出借银行帐号,不得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或转账套现,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
对作废的转帐支票等结算票据应随原付款凭证一起装订,不得随意丢弃。
4、建立银行结算票据的签收、签发管理制度,会计人员对于收到外来银行结算票据时要按照票据法的规定,对结算票据的要素进行严格的审核,审核无误后才可以填制和办理各类结算业务及相关的账户处理,以确保银行凭单及其结算票据完整有序的传递,并按照银行结算规定办理各类债权的委托手续。
(二)银行存款的核算及日常管理的规定1、公司按开户银行、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
2、出纳人员要按照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及时登记银行日记账,每月终了结出银行存款余额。
3、月度终了,应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开户银行送来的银行余额对账单进行核对,如有未达账项必须逐笔查明原因,督促经办人员及时处理,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以确保账实相符。
4、转帐支票等银行结算票据由出纳人员专人保管,银行印鉴章的保管必须按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确定的内部牵制原则的要求严格分工,分别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
5、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暂借的备用金,必须在出差回本单位后五日内办理报销手续,不得以任何形式拖延报销或延期交回多余的备用金,将公款移作他用,特殊情况由单位领导同意并说明原因后报财务部批准。
6、其他货币资金由财务部根据需要设置明细账和相应的台账进行核算和管理。
现金及银行存款具体管理制度
《现金管理制度》为加强现金管理,规范公司的现金收付业务,促进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现金使用范围1、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及其他劳动报酬。
2、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各种津贴、福利费补助。
3、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各种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以及向职工个人支付的利息、股利等。
4、向非集体转帐结算户支付的劳务费用.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及零星采购费用.6、转帐结算起点:1000元以上的个人采购用款及零星支出和个人要求转账的费用、支付给公司的支出。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可以用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等。
二、日常现金管理规定1、认真执行现金开支范围的规定,不得随意扩大现金开支范围。
2、认真执行规定的库存现金限额.财务部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银行。
严禁出纳人员将公款携带至自己家中存放保管,若因违反库存现金限额规定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3、从银行提取现金必须由出纳本人取款,取款后必须当日及时入账。
出纳必须保证日现金余额不超过10000元整。
4、不准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不得‘白条顶库’.不准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在企业套取现金。
不准私人借用公款.员工因工借款必须遵守借款定额管理规定。
5、认真鉴别收取的现金,防止收取假币,对发现的假币应按银行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现金出纳员承担.6、财务部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确保帐实相符,不得跨期跨月处理帐务。
对于现金清查中发现的长短款,要认真核实,及时向副总汇报,经批准后处理,不得隐瞒或自行处理。
7、各种报销单证必须取得正式单据,报销单证首先须经经办人、部门主管和领导签字,然后递财务会计审核,现金出纳人员方可办理付款,否则不得支付. 8、一切现金的支付,必须经有关人员审核,在确认手续齐全、内容真实、金额正确、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后方可支付。
9、现金出纳员因故变更工作岗位或者长期请假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有正式交接单,并由双方签字。
股份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XX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收支监管,保证企业运营的资金调度使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切实维护资金链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各所属企业”)。
各所属企业根据本办法制定本企业的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并报公司备案后实施。
第三条资金管理遵循的基本原则:(一)效益性。
减少资金不合理占用,大幅压缩资金运营成本。
(二)安全性。
建立严格的资金回收监控、资金支付审批内控机制,保障资金安全运行。
(三)有偿性。
资金使用是以市场化为基础的有偿使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资金管理包括资金管理体制设计,资金预算管理,资金结算账户管理,资金收支管理,授信融资管理,内部融资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资金包括在生产经营、投资、融资等活动中的一切收入和支出,主要表现形式为现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金融票据、有价证券及其他货币资产。
第二章资金管理体制第六条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的资金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能:(一)结算职能,办理日常结算业务。
(二)监控职能,监督管理资金回收及使用的合法、合规性,对资金的流量与流向进行调控、分析。
(三)运筹职能,优化资金合理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资金整体运作能力。
第七条公司资金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一)综合管理负责公司资金管理体系的发展规划和制度建设,制定公司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健全资金内控制度。
负责公司资金管理系统的维护和日常管理,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各所属企业的资金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二)资金预算管理组织各所属企业编制资金预算,并纳入全面预算体系,按时上报公司。
监督各所属企业资金预算的执行情况,定期进行分析。
(三)资金结算账户管理负责公司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工作,对各所属企业单位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进行审批和备案管理。
(四)授信融资管理负责编制公司的银行授信规模及融资计划,负责公司总部授信额度的申请、办理及融资计划的实施工作;对各所属企业的授信、融资、抵押和函证等业务进行管理。
公司银行存款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银行存款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等分支机构的所有银行存款业务。
第三条公司银行存款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性原则:确保银行存款的安全,防止资金损失;2. 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银行存款业务;3. 效率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4. 透明性原则:确保银行存款业务的公开、透明。
第二章账户管理第四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银行存款账户,用于日常资金收付。
第五条公司银行存款账户的设立、变更和撤销,应经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公司银行存款账户的印鉴,应分别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和出纳人员保管,不得委托他人代管。
第七条公司银行存款账户的余额,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确保账实相符。
第三章资金收支第八条公司银行存款收支业务,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执行。
第九条公司银行存款收支业务,应实行逐笔审批制度,严禁违规操作。
第十条公司银行存款收支业务,应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办理,不得越权操作。
第十一条公司银行存款收支业务,应实行实名制,严禁使用虚假身份进行资金收付。
第十二条公司银行存款收支业务,应定期编制银行存款收支报表,及时报送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四章资金结算第十三条公司银行存款结算业务,应遵循以下规定:1. 公司银行存款结算业务,应实行实时结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2. 公司银行存款结算业务,应按照合同约定或双方协商确定结算方式;3. 公司银行存款结算业务,应定期编制银行存款结算报表,及时报送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四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银行存款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公司审计部门应定期对银行存款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资金安全、合规。
公司银行存款管理制度设计
公司银行存款管理制度设计
我们要明确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的目标。
它旨在确保企业资金的安全、合法和高效使用,同
时防止任何形式的资金滥用和侵占。
为实现这些目标,制度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 授权管理:制定明确的授权流程,规定不同层级管理人员对银行账户操作的权限。
例如,小额转账可由财务部门经理审批,而大额交易则需经过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的批准。
2. 存取款流程:详细规定存款和提款的操作步骤,确保每一笔交易都有完整的记录,包括
交易时间、金额、用途及相关凭证。
3. 定期对账:设立定期对账机制,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银行对账单与企业账目的核对,及时
发现并纠正差异。
4. 风险控制: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对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因素进行定期分析,及时采取预
防措施。
5. 紧急处理程序:为应对突发状况,如诈骗或非法挪用资金,设定紧急处理流程,明确责
任人和报告机制。
6. 内部审计:强化内部审计功能,定期检查银行存款管理的执行情况,评估制度有效性,
并提出改进建议。
7. 法律法规遵守:确保所有操作都严格遵守国家金融法规和公司治理要求,避免法律风险。
8. 培训与发展:定期对涉及银行存款管理的员工进行培训,提升他们的专业技能和风险意识。
9. 信息系统安全:加强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确保所有电子交易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10. 持续改进: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不断审视和更新管理制度,保持其时效性和适应性。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公司可以有效管理和监控银行账户中的资金流动,从而确保资金的
安全性和流动性,支持公司的持续发展。
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企业货币资金的安全,避免经济损失,按照国家《银行结算办法》规定,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本制度。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银行结算办法》的各项规定,遵守结算纪律,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过期支票。
三、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结算办法,对不同的付款业务,应按照有关规定选用恰当的结算办法。
四、银行结算凭证由出纳员负责购买、保管、签发。
并设登记簿,对作废的凭证要及时报请处理。
五、不得将空白支票借给他人代办理结算业务,或自行填制各项栏目。
如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需经主管领导同意,出纳人员应在支票上填明收款人名称、用途、控制金额、日期等栏目。
同时建立登记簿,注明原因、用途、金额,应交回时间,并由经办人签字,交回时及时注销。
六、对需要签发的结算凭证,应具备原始凭证,经办人签字证明,领导审核同意等手续,方可签发。
对各项目单位资金,必须由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出据,按内部承包
合同规定的限额以内办理。
七、银行明细账必须按规定逐步登记,每月5日前应将银行对账单取回进行核定,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
八、坚持印鉴与空白结算凭证分别保管的原则和管钱不管账的原则。
印鉴和结算空白凭证应设专人分别管理,明确责任,各负其责,确保企业各项资金安全。
若有不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或移送司法机关。
银行存款收付管理制度
银行存款收付管理制度1公司日常经济业务活动中,除了按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可以使用现金外,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对银行存款的每一笔收入和支出都要按银行结算办法中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银行结算手续。
2银行存款收入管理规定;出纳员在办理每一笔银行存款收入业务进,都必须认真复核银行存款收款票据的真实性,内容完整性,填写准确性,如付款单位付来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证、支票等各种结算凭证,在相关收款凭证上加盖“转账收讫”印章。
出纳人员应在单据结算规定的日期内及时到银行办理进账,防止资金闲置。
3.银行存款支出管理规定;企业生产和管理的应付材料、工装模具、设备、委托加工费等各,种费用的所需用款支出,一律由各归中管理部门填写一式三联的“请领款单”,业务经办人应正确填写收款单位名称、用途、金额,经部门领导——主管经理——总经理审批,财务部长审核后,交出纳员把第一联留下,凭以作办理银行存款支出手续,并把办理支出后的银行回单、网银付款凭证、支票存根联附上,作为减少银行存款的记帐依据,各业务经办人,对办理领款的支出,应及时把合法真实、完整的发票、单据(购买实物的发票,必须有实物验收入库证明)交由主管经理亲笔签名审批后,连同原“请领款单”第二、三联送财务部审核会计办理核销报帐手续。
4.通过银行办理的转帐结算方式通常有: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本票、信用证、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汇款4.1银行汇票的管理4.1.1银行汇票是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帐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票随人到,兑现性强,付款期为一个月。
4.1.2银行汇票收付,由出纳人员具体到银行办理结算手续. 4.1.3持票人必须妥善保管好银行汇票及其解讫通知联,严防遗失,如果遗失了填明“现金”票样的银行汇票,持票人应立即向兑付银行或签发银行请求挂失;如果遗失了填明收款单位或个人名称的汇票,银行不予挂失,可通知收款单位或个人、兑付银行、签发银行,请其协助防范。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银行存款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银行存款一、概述银行存款是企业财务管理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需要将资金储备在银行,实现资金的收支安全和高效运作。
因此,建立合理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明确的银行存款管理流程和规定,对企业的财务管理至关重要。
二、银行存款管理规定1.银行选择原则企业应该根据其自身的资金规模和经营特点选择合适的银行。
在选择银行的决策过程中,需要考虑以下因素:•银行的声誉和信誉度;•银行的利率水平;•银行的服务能力和质量;•银行的分布情况和地理位置。
2.银行账户开立与管理企业在选择银行后,需要按照银行的要求开立银行账户,并对银行开立的账户进行管理。
其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银行账户的用途必须符合企业财务管理的要求;•银行账户的密码需严格保密,防止账户资金被盗用;•对账单需要进行核对,及时发现和纠正账户异常和错误;3.银行存款管理企业应当建设科学的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合理安排企业资金,并建立完善的资金监管机制,确保企业银行存款的安全和高效使用。
在银行存款管理中,应注意以下几点:•合理规划资金规模,进行有效资金运作,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严格按照公司财务预算编制资金计划,避免资金的闲置或短缺;•建立有效的现金管理制度,规范日常资金的收支和使用;•对银行的定期存款和活期存款进行合理的分配,保持资金流动性。
4.银行存款监督和内部审核企业必须建立和落实银行存款监督和内部审核制度,通过内部审计、风险控制、科学监督,防止企业资金的滥用和浪费。
同时,要加强对企业账户的监控和管理,确保银行存款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三、银行存款的利用企业在进行银行存款的利用时,应遵循以下规定:•合理配置资金,选择适宜的银行产品;•做好存款期限的规划和管理,保证资金流动的合理性;•做好定期存款和活期存款之间的协调调配,掌握存款的时机和机会;•做好银行定期存款的赎回管理,确保资金及时有效的使用。
四、结语企业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于日常管理和未来发展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银行规章制度
银行规章制度【篇一:银行存款管理制度】银行存款管理制度1、加强账户管理,按规定办理存款、取款结算。
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情况。
2、严格遵守银行支付结算纪律。
3、定期获取银行对账单,查实银行余额,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4、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防止空白票据遗失和被盗用。
【篇二:银行规章制度】富强信用社员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富强信用社(简称“信用社”)员工的职业行为,教育和引导员工自我约束,提高员工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信用社全体员工。
三、本规章制度是信用社员工从业履职的基本规范。
四、本规章制度不能代替业务规章制度的具体规定,员工在工作中还应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第二章简要概括一、上班时间7:30,下班时间17:00 ,迟到早退者按劳动法相关规定处罚,罚金。
上班时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按劳动法规定扣除相应工资。
并与年末效益工资挂钩。
二、为维护企业形象上班时间统一穿着工作服,不得自己随意着装,丝巾、领带佩戴齐全。
三、每日做好各自岗位的卫生清扫工作,保持清洁整齐。
营业室内物品摆放整齐,禁止摆放与业务无关的东西。
工作台严禁摆放水杯。
四、营业期间离岗时系统应退出综合系统,并做到人走章收,尾箱上锁。
尾箱钥匙不得随意摆放。
五、上班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无故延误业务进程,对于不能办理的业务简明扼要告知客户。
禁止睡觉,吃零食,看报纸及与业务无关的书籍。
六、营业时要使用文明用语,不许与客户发生争执。
七、各种登记簿要规定登记,所有业务操作要按有关规定正确操作。
八、所有前台柜员要执行一日三核库制度,凭证,印章,现金核对正确。
九、凭证上填写要素必须齐全,没有有涂改情况:按规定需留取客户身份证件复印件的必须留取。
十、抵押物为项层或底层住宅,要降低抵押比率,条件较好的,经向主任及主管主任请示后,经审贷会研究后确定是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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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及结算管理制度第一条银行结算三不准纪律(一)不准出租、出借账户;(二)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三)不准套取银行信用。
第二条公司除了在本制度规定的范围内直接使用现金结算外,其他收付款业务,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结算。
财务部门必须保证银行存款的安全、合理使用。
(一)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
银行账户的开立应当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不得随意开立多个账户,禁止未经审批自行开立银行账户,对不需用、未使用的银行账户要及时清理、撤消。
(二)公司应严格控制"开户银行"和"开户账户"的管理,凡是涉及到新增银行账户或注销银行账户的,均需要由出纳人员填写书面的"申请书",交公司财务经理审核签字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待取得总经理批准后方能执行。
(三)财务印鉴的使用实行二章分管并用制;即:财务专用章由总经理保管,个人名章由财务负责人保管或财务负责人委托他人保管,不准一人统一保管使用。
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可委托他人代管。
第三条对于涉及到银行存款支付业务时,出纳人员应严格遵照公司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审核"付款审批单"或"付款申请单"所附单据是否齐全、是否合法,审核数据的计算是否正确,审核付款的审批程序是否符合管理制度规定,各级审批人员的签字是否齐备(包括申请人签字、申请人部门领导签字、会计审核、财务负责人签字、总经理最后审批签字);在确认上述事项无误的情况下方可按照规定办理银行付款手续,并取得收款方的收款收据(报销业务除外)。
付款业务,如遇特殊情况,无总经理审核签字的,需有总经理授权人审核签字后,出纳人员方可办理付款业务,否则,不予办理。
第四条出纳人员应该逐笔序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日终了结出余额。
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出纳人员应及时向银行索取银行对账单,并编制"银行存款余款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并报财务部负责人处理。
(一)月终了银行对账单到达后,出纳人员要及时对账,并按规定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草稿,交会计人员审核。
(二)会计人员对所有收支业务要逐笔进行核对,不得只核实余额。
(三)当余额相符而收支业务不符时,要及时查明原因。
要特别注意上月的未达账项本月是否都已入账,如发现有时间较长的未达账项应查明原因。
(四)会计人员审查无误后,交还出纳员编制正式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由出纳人员、会计人员和财务负责人共同签字,与银行对账单一起保存,纳入会计档案管理。
(五)"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一式四份,出纳、会计各一份,随"银行对账单"存档一份,在每月的会计凭证的最后一页粘贴一份。
第五条定期存款单也应取得对账单进行核对,至少每季度核对一次。
银行不出对账单时,应自行编制对账单由银行签认。
第六条银行结算方式按《银行结算办法》及本公司业务特点,采用支票、汇兑、银行汇票、委托收款、银行承兑汇票等。
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银行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
第七条支票的管理规定:(一)支票的收取与进账1、业务人员收到客户支票,要认真仔细核对,及时将取得支票交财务部出纳;2、财务部出纳人员收到收款支票,审核该支票是否合规、有效,并及时办理该支票银行进账手续,必要时可采取"倒进账"方式,打入本公司银行账户。
(二)支票的签发要求1、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签发远期、无日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
2、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
3、对于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填写支票金额的,在签发支票时,除加盖银行预留印鉴外,必须注明日期、用途和以大写金额书写的限额,以防止超限额使用或银行账户出现透支。
同时还必须在签发支票时填写收款单位,个别确实无法填写收款单位的小额支票除外。
该类支票存根应当日交回,并在支票领用簿上登记、注销。
如支票丢失,造成的损失由使用人全额赔偿。
4、现金支票只能在允许使用现金的范围内签发。
5、在签发支票时按照规范认真填写实际签发日期、收款人,人民币大小写必须一致,款项用途要真实。
6、建立健全支票领用登记制度。
财务部必须设置支票领用登记簿,出纳负责登记支票编号、领用日期、领用人、用途、金额、限额、批准人、签发人等事项。
作废支票要及时收回,将存根和票面上的红色编号剪掉,分别粘贴在支票领用簿相应的位置,同时销毁已剪的作废支票。
作废支票无需账务处理,不需粘贴在会计凭证上。
出纳人员应督促领用人及时交回支票存根。
(三)支票的领用与报销1、借用人根据要求填写"借款单"(一式三联)说明领取用途、金额、日期,经相关业务部门及领导办理签字审批后,手续齐全并经财务审核无误后,方可借用支票。
2、领取支票应妥善保管、严禁折叠、涂擦、损坏。
支票应当在限定的用途和金额范围内使用,擅自更改用途或超范围使用支票的,一切后果由支票领用人承担。
3、支票应于借用后 10 天内到财务部办理报账手续,不能及时报账的应提前向财务部说明;对于无故不报账的人员,财务有权停止签发支票,凡经财务催办拒不执行者,财务部将从最后发出书面催办通知书后的次月起直接从经办人员工资中扣款抵还,不再另行通知。
(四)支票的保管1、持签发或收到的支票时,要审查支票填写是否清楚、各项内容是否齐全,是否在签发单位盖章处加盖单位印鉴,大小写金额和收款人有无涂改、是否相符,支票是否在有效期限内,背书转让的支票其背书是否正确。
2、为安全起见,支票与预留印鉴必须分别存放专人保管,不得遗失,支票一但遗失必须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转账支票遗失银行不受理挂失,可向银行和收款单位请求协助防范,将已签发的各栏内容齐全的支票遗失,应出具公函或有关证明并填制挂失申请书向开户行申请。
第八条银行汇兑的管理规定(一)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二)凡购买或采购商品需要汇兑结算或公司职员外出公事需要汇款,由经办部门经办人按有关规定审批后,通知财务部门汇款。
(三)财务部门接到经办部门手续齐全"付款申请单"后,填制银行电(信)汇凭证向银行办理汇款手续;已经开通网上银行系统的账户,直接通过网上银行汇款。
(四)经办部门(经办人)对该笔汇款负责,属于预付款项,要经常与对方联系,及时报账,若有尾数要及时清理收回。
第九条银行托收承付凭证的管理规定(一)银行托收承付凭证是委托银行支付款的凭证,由对方按购销合同及发货单或采购人员提货证明书,通过其开户银行向公司办理托收承付。
(二)经办人若对该批承付货物的物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有异议时应负责在承付期内(收到付款通知单 3 天)提出书面拒付理由及原因送交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负责办理拒付手续。
第十条银行汇票的管理规定:(一)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
(二)采用银行汇票结算的,应由业务部门经办人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交财务部门办理。
(三)财务人员应向签发银行填写"银行汇票委托书",详细填明兑付地点、收款人名称、用途等项内容;如能确定收款人的,须详细填明单位、个体经营户名称或个人姓名。
确定不了的,应填写汇款人员的姓名。
(四)收到银行汇票,必须认真审核其合规性、有效性,及时办理银行进账手续。
第十一条商业汇票(一)公司商业汇票的签章,为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个人名章。
(二)出票:出具汇票(或接受汇票时)应认真检查以下内容是否齐全:汇票的金额、付款人名称、付款日期、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
(三)背书:对未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可以依法转让(或接受转让)。
背书(或接受背书)时应检查以下内容是否齐全:背书人签章、背书日期,被背书人名称。
同时应注意:背书时不得记载附有条件和部分背书。
对于下述三种汇票不得背书(或接受背书)即:被拒绝承兑的汇票;被拒绝付款的汇票;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汇票。
(四)承兑:承兑(或接受承兑)时,应检查以下内容是否齐全:汇票正面记载的"承兑"字样、承兑日期、承兑人签章。
(五)保证:出具(或接受)附有保证条款的汇票,应检查在办理保证手续时,保证人是否在汇票上或粘单上记载下列事项:表明"保证"的字样;保证人名称和住所;被保证人名称;保证日期;保证人签章。
同时应注意保证不得附有条件。
(六)付款:付款(或接受付款)一般通过委托银行代理进行。
汇票付款分为见票支付和指定日期支付;在指定日期支付或见票付款时,付款人应当无条件地按汇票金额足额支付给持票人。
第十二条对应收票据及应付票据应当设立登记备查制度,认真登记票据的出具日期、到期日、金额、利率、背书转让、保证情况、收(付)款人、付款及核销情况。
第十三条收到外单位开出的远期结算票据(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等)时,应立即向有关银行咨询票据的真伪,并在应收票据登记簿上登记,注明各种内容及本单位经办人等,到期收到款项后,予以注销;到期未能收到款的应收票据,应及时采取追索措施。
公司一般情况下不接受非银行承兑的商业汇票。
第十四条收到外单位签发的即期结算票据(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等),应立即到银行办理兑付手续收款。
第十五条如遇银行结算票据遗失,直接责任人应立即通知出纳员,并去银行办理挂失手续;逾期未用的银行结算票据,领用人应及时交出纳员,办理注销手续;对填写错误、过期失效的银行结算票据,出纳员应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并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