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关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患关系

1.概念

医患关系是人际关系的一种,是人际关系在医疗情境中的一种具体化的形式。

2.医患交往的两种形式

(1)言语形式的交往:即用语言来传递信息。医务人员应当注意自己的语言修养和言语活动,及时向病人传递有益于病人康复的信息。

(2)非语言形式的交往:用语言以外的方式传递信息,包括动作和躯体两个方面,即语言、声调、面部表情、身体姿势、眼神与手势等。医务人员应当注意自己的仪表、动作、手势与表情,并注意仔细观察病人的这些非言语形式的表现,为诊治疾病寻找依据。

3.医患关系的重要性

(1)良好的医患关系是医疗活动顺利开展的必要基础:从诊断、治疗到预防措施的实现,没有病人的合作是绝难做到的。而病人的合作来自于对医务人员的信任,来自于良好的医患关系。

(2)融洽的医患关系会造就良好的心理气氛和情绪反应:良好的医患关系本身是一种治疗的手段,它不仅可以促进病人的康复,而且对医师的心理健康也是必需的。

4.医患交往的两个水平

(1)技术水平:平医务人员凭借自己的技术性的医学知识,为病人做出诊断和治疗。(2)非技术水平:医患间的交往像任何步入社会关系中的两个人的交往一样,相互联系、相互影响。

(3)病人的依从性:指病人的执行医嘱率。

治疗效果=医生的临床知识与技能×病人的依从性。

一、医患关系的性质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

界定医患关系的法律性质,是确定医患纠纷法律适用之前提。医患关系是医疗机构与患者及其亲属之间因诊疗护理行为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属于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医患关系是一种合同关系,即医疗服务合同关系。

二、医患合同关系的特殊性

医疗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较之普通合同有其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1.缔约的强制性。医患关系中,作为承诺方的医疗机构的承诺行为在特定条件下并不完全是自愿的,如对无医疗费用保障或危急重病人的就诊要求不得拒

绝。2.内容的相对不确定性。在缔约合同时,医患双方就该合同内容达到的一致仅限于进行诊疗这一抽象内容,对于诊疗过程中具体的权利义务内容则只能依患者的特点在诊疗过程中逐步明确。3.医疗内容的专门性与双方当事人能力的不对等。专家与普通人的差别使得患者一方很难对医疗行为的正确与否以及优劣程度作出自己的判断,在整个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只能基于对医生的信赖期待医生依其技能实施适当地诊疗以实现订约目的。4.合同履行有风险性。医疗行为可能发生患者不期望的后果,如难以避免的并发症。不能以治疗的效果作为合同是否按约履行的判断依据。由于个体的差异,相同的服务不必然获得同样的成果。5.当事人之间具有协力关系。在医疗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协力关系尤其突出,医生在整个医疗过程中都不能离开患者的配合。6.医生对患者自己决定权的尊重。虽然医生作为专家对医疗行为的实施具有决定权,但若完全忽略患者的主动性有可能造成不公,于是对患者自己决定权的尊重逐渐成为医疗合同的一项内容。对患者自己决定权的尊重尤其体现在存在两个以上治疗方法的场合。

三、医疗合同的性质

笔者认为,大部分的医疗行为所形成的医疗合同更加类似于一种委托合同,但它与我国合同法中的委托合同又有一些很大的不同。如关于委托事务的处理上,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要求: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但是在医疗合同中,作为委托人的患者对疾病的原因及治疗多不明了;不可能对作为受托人的医生作指示。因此,医疗合同只能称之为一种准委托合同。另外,由于医疗手段的提高,医疗范围的扩大,一些非传统意义上的医疗行为如今也列

入了医院的服务项目,如整容手术、对近视眼纠正的准分子激光手术,这些医疗活动的性质更像是承揽合同的范畴。

笔者认为,研究医疗契约的性质,对司法实践中案件的处理及受害人的救济手段的选择有一定的影响,如果是承揽合同,采取合同法的救济手段则更为有利。例如美容手术未达到预期效果即可以追究医院的责任,而不必非要去证明医院的过错。

法律视角下的医患关系

山东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研究所250012济南

中华医院管理杂志, Chinese Journal of Hospital Administration, 编辑部邮箱2003年12期

在医疗活动中,医患双方形成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其中,被卫生法律法规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称为医

患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它具有具体、明确和必须遵守的特点,违反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视角下的医患双方在享有各自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法定的义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更新观念,树立医患法律关系的理念,自觉用法律关系、法律的思维方式处理医患关系,以适应客观现实的需要。In the course of medical activities, doctors and patients may form various kinds of social relationships. Of these, the one adjusted by health laws and regulations is termed the legal relationship between doctors and patients. A legal relationship is one involving certain rights and duties that are clear cut and must be observed and breaches will lead to corresponding legal responsibilities. From the legal perspective both doctors and patients, while enjoying their respective rights, must fulfull their leg...

1、指医方和患方在医疗过程中所形成的人际关系。它是医学伦理学要研究的核心问题。广义医患关系的医方不仅指直接对病人进行诊疗护理的医护人员,而且指包括医院的医技人员、行政管理和后勤人员及与医疗工作相关人士在内的群体。患方也不仅指患者本人,还包括他们的亲属或监护人及其所在单位的有关人士在内的群体。现代医患关系就......

患者与医者在诊疗或缓解疾病过程中所建立的相互关系。狭义的医患关系是特指医生与患者间关系。广义的医患关系是指以医生为主的包括护士、医技人员、管理和后勤人员等医疗群体,与以患者为主的包括与患者关联的亲属、监护人、单位组织等群体,在诊疗过程中建立的相互关系。医患关系有其不同的模式并体现着不同的道德水平。1976......

病人与医师、护士之间的相互关系,是在临床诊疗过程中形成的人际关系。泛指所有医务人员与患者及其家属等有关人员的关系。它是临床诊疗工作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促使患者与医生合作、克服病痛的重要手段。包括技术性和非技术性两部分。前者指在决定和报告医疗措施时的主动与被动;后者指医患心理和社会方面的关系,包括服务态?.....

医患关系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医患关系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同医疗活动有关的医务人员包括医护人员、医疗管理人员、卫技人员、后勤人员等与患者的特定关系.狭义的医患关系指在医疗过程中医护人员与患者的关系徐兴稳; 辽宁中医学院社科部; 辽宁中医学院学报, JOURNAL OF LIAONING COLLEGE OF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