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土地整理下的收益分配和税收筹划_罗兴茂
浅议土地一级整理开发的特点及收益分配
浅议土地一级整理开发的特点及收益分配土地一级整理开发是指通过对土地进行规划、利用和开发,改变土地的用途和功能,提高土地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的一种行为。
它具有以下特点和收益分配:1. 土地一级整理开发的特点(1) 综合性:土地一级整理开发是一个综合性的过程,需要考虑到经济、社会、生态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在土地的开发利用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土地的条件、资源、环境等各个方面的因素,制定科学的规划和实施方案。
(2) 长期性:土地一级整理开发是一个长期性的过程,需要长期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土地的开发利用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不断的投入和维护,才能取得持续的效益。
(3) 高效性:土地一级整理开发的目的是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通过对土地进行规划和优化,可以使土地的使用效果最大化,提高土地的利用效果和经济效益。
(4) 产业化:土地一级整理开发是一个产业化的过程,可以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
在土地的开发利用过程中,可以涉及到土地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管理运营等多个环节,可以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2. 土地一级整理开发的收益分配(1) 土地增值收益:土地一级整理开发可以提高土地的价值,产生土地增值收益。
土地的增值收益是指土地由于整理和开发而带来的价值增加所形成的收益。
这部分收益通常由政府或土地企业享有,可以作为财政收入或企业利润。
(2) 基础设施收益:土地一级整理开发需要建设基础设施,如道路、供水、排水等。
这些基础设施的建设对于土地的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也可以产生相应的收益。
这部分收益通常由政府或相关企业享有,可以用于基础设施的维护和改善。
(3) 社会效益收益:土地一级整理开发可以改善生活环境,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产生社会效益。
这部分收益通常以公共利益为主,可以用于社会事业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
(4) 农民收益:土地一级整理开发中,如果涉及到农民的土地征收和安置,需要给予农民相应的补偿和福利。
土地一级开发利益分享的账务和税务处理实施方案
土地一级开发利益分享的账务和税务处理实
施方案
土地一级开发是指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村土地进行合法开发的过程,它涉及到多方的利益,因此需要进行账务和税务处理,以实现利益的合理分享。
为了确保土地一级开发的账务和税务处理能够顺利实施,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1.账务处理方案:
(1)建立完善的账务管理体系,确保资金的流动和使用透明、规范;
(2)编制详细的财务预算,包括项目投资和开发费用等,并进行定期跟踪和分析;
(3)建立健全的成本核算体系,确保开发成本的准确计算;
(4)制定土地一级开发的收入分配方案,根据各方的权益进行合理分配;
(5)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和减少潜在的财务风险。
2.税务处理方案:
(1)熟悉土地一级开发的涉税政策和相关法规,确保合规操作;
(2)及时申报和缴纳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确保遵守税法要求;
(3)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税负;
(4)建立健全税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税务账目准确、完整;
(5)定期进行税务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确保税务风险的预防和控制。
通过以上的账务和税务处理实施方案,我们可以确保土地一级开发的利益能够得到合理的分享。
同时,我们还将不断改进和完善实施方案,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和政策要求,确保土地一级开发的可持续发展。
土地一级开发税收政策
⑴总局规定。
①纳税人受托进行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并代委托方向原
土地使用权人支付拆迁补偿费的过程中,其提供建筑物拆
除、平整土地劳务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建筑业”税目缴纳
营业税;
②其代委托方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拆迁补偿费的行为属
于“服务业—代理业”行为,应以提供代理劳务取得的全
土地一级开发税收政策
一、营业税政策
土地一级开发盈利模式包括 1、固定收益模式。2、收益分
成模式。3、保底和分成相结合模式。4、自负盈亏模式。
(一)“自负盈亏模式”免征营业税。只有自负盈亏模式,亦
即“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3 年第 15 号”文件中所描述的属
4 月与海口市政府(授权海口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签订
《海口市西海岸新区土地一级开发合作合同》,共同对海
口市西海岸新区土地进行一级开发,并投入资金建设海口
市行政中心。依据合同约定北京首创公司出资于 2007 年 6
月注册成立海口首创西海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
定:“一些纳税人(以下称投资方)与地方政府合作,投
资政府土地改造项目(包括企业搬迁、危房拆除、土地平
整等土地整理工作)。其中,土地拆迁、安置及补偿工作
由地方政府指定其他纳税人进行,投资方负责按计划支付
土地整理所需资金;同时,投资方作为建设方与规划设计
单位、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协助地方政府完成土地规划设
于免税开发模式,在该模式下投资方的行为属于投资行
为,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其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征收营
业税。具体文件见 2013 年第 15 号公告“关于纳税人投资政
府土地改造项目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
浅议土地一级整理开发的特点及收益分配
浅议土地一级整理开发的特点及收益分配土地一级整理开发是指对农村土地进行统一规划、整理、利用,并实现农村土地的城市化,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一项综合性工程。
土地一级整理开发的特点和收益分配是该领域关注的重点问题。
本文将就此问题进行浅议。
1、综合性。
土地一级整理开发是多部门、多领域协调推进的综合性工程,需要政府、市场、社会等各方的协同合作和资源共享。
2、工程化。
土地一级整理开发需要大量的资金、技术、人力等资源进行规划、设计、施工等环节,具有工程化的特点。
3、长期性。
土地一级整理开发需要实现农村土地的城市化,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是一个长期性的工程项目。
4、效益性。
土地一级整理开发旨在实现农村土地的规范化、集约化和高效化,提高农村土地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以及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和质量,具有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土地一级整理开发的收益主要包括政府和农民的两部分。
1、政府部分收益政府在土地一级整理开发中的投入主要包括财政资金、土地资源、政策支持等,政府通过资金、土地等投入,推动土地一级整理开发工程的实施,并以此为基础支撑城镇化进程的发展。
政府部分收益主要是土地增值收益和税收收益。
土地一级整理开发过程中,由于土地整理、土地规划、新城建设等工作的推进,土地的市场价值和开发价值不断提高,政府通过土地流转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实现土地增值收益。
同时,政府可以通过增收税收的方式,获得相应的财政收益。
农民在土地一级整理开发中的收益主要是土地补偿费和发展获益。
土地一级整理开发会对农民的土地产权进行统一规划、整理、清晰界定,并为农民提供一定的土地补偿费用。
此外,土地一级整理开发还将有助于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和质量,进而促进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发展。
总体而言,土地一级整理开发的收益分配应该以政府部门和农民双方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为基础,确保政府和农民双方能够得到合理而公正的收益回报。
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收入确认及涉税分析
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收入确认及涉税分析作者:沈玉秀来源:《经营者》2019年第22期摘要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就是政府或者具有一定授权的企业对某一特定地区或者区域内的土地包括城市国有土地、乡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拆、安置、补偿的行为,是使特定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熟地),然后进行商业交易的行为。
本文针对其涉及的收入确认和涉税问题进行研讨,提出相应的建议,期望对市场运作和发展有所帮助。
关键词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收入确认涉税分析一、建造合同模式与商品销售模式的选择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的收入确认依据开发单位或主体以及其与政府相关土地部门签订的土地开发委托合同,依照现行会计准则,可分为两种收入确认模式:一是建造合同模式,二是商品销售模式。
两种模式的选择不同,使用标准不同,具体应以相关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是否明确开发主体可取得的收益金额、开发主体是否承担土地交易拍卖风险为判断标准。
建造合同模式。
选择建造合同模式一般是在土地委托合同中对开发金额进行预先暂定,明确相应的暂定价格,但是最终的费用由相应的审计单位进行审定。
合同中的约定金额与开发土地的最终交易拍卖的价格没有相关性,与土地的取得时间也没有相关性。
但是在委托开发合同中一般约定具体的结算时间,包括土地开发整理、验收后达到付款条件的合同款项等。
商品销售模式。
商品销售模式的选择条件是土地开发主体开发整理的土地在委托合同中约定的预估收益,与该土地的未来交易拍卖价相关联,并且约定在该土地交易拍卖后即支付合同约定的相应款项的情况。
二、土地一级开发整理业务涉税分析关于土地一级开发整理业务的总体涉税分析。
国家税务关于投资国有土地的征税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国有土地投资者不予征收营业税,这是一项基于我国现有市场形势的具有普遍性使用意义的规定。
关于有关融资平台公司与国家土地主管部门签订的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合同,其行为实质并不是严格按照或参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应文件进行的,因此并不属于有关规定的投资行为。
浅议土地一级整理开发的特点及收益分配
浅议土地一级整理开发的特点及收益分配
土地一级整理开发指的是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整理,将其规划、设计并进行开
发利用的过程。
土地一级整理开发具有以下特点及收益分配方式。
土地一级整理开发具有规划性强的特点。
通过整理,可以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将农村
土地划分为不同的功能区域,包括农田、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等,从而实现土地资源
的高效利用。
土地一级整理开发具有集中性强的特点。
整理过程中,会将分散的土地资源进行整合,形成较大面积的土地集中开发区域。
这样可以提高开发的规模效益,更好地满足人们对土
地的需求。
土地一级整理开发具有专业性强的特点。
整理过程中需要涉及土地勘测、设计、建设
等专业知识和技术,需要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规划和管理。
通过专业化的管理,可以提高整
理开发的质量和效益。
土地一级整理开发的收益分配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一般来说,土地征收补偿费用会
在整理过程中进行支付。
整理后的土地可以进行出让或者租赁,通过土地流转产生的收益
也可以用于整理开发的后续工作。
整理后的土地增值所产生的收益也应该进行合理分配,
一部分可以归集体所有,用于农村建设或者集体经济发展,另一部分可以归农民个人所有,作为他们的财产收益。
土地一级整理开发具有规划性强、集中性强、专业性强的特点,通过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可以实现土地的高效利用。
在收益分配上,征地补偿费用、土地流转收益以及土地增
值收益都应该进行合理分配,既要满足集体经济发展的需要,也要保障农民的权益。
一级土地开发财务管理
一级土地开发的财务管理思考一、收入管理一级土地开发收入的取得及筹划是从使企业获得较高回报及长期可靠的收入出发,主要从收入的取得方式、经营性土地拍卖筹划、长期合作三个方面进行:1.收入取得方式的管理:●经营性土地拍卖收入是一级土地开发收入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一级土地开发利润实现的核心,通过与政府部门对收入分成方式、比例、期限、土地供应量的商谈,使之收入最大化。
同时注意土地供应量指标在整个开发期间的分配可以做为公司收益的“调节器”,为上市公司利润筹划提供一个途径。
●政府补贴及税收返还收入。
各种政府补贴、行政事业收费的减免及税收地方所得部分的返还是一级开发获取利润不可或缺的部分。
各种行政收费包括但不限于:城市规划设计费、测量费、房屋安全鉴证费、白蚁防治费、房产测绘费、房地产交易费等。
一级土地开发区内招商引入项目缴纳税金返还给XX或与地方政府分成也可以做为一个谈判的内容而增加收入。
对于地方政府的补贴和税收分成建议财务处理为“长期应付款”进行专款专用,不进入收入总额,这样可以一定程度上节约营业税金。
●公用设施及临时设施有偿出租收入。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并得到政府同意的情况下,对部分公用设施采用BOT(建设-经营-转让)模式,形成长期经营收入或出租收入。
●物业管理收入。
与政府协商,将一级土地开发后的公园、体育场馆或开发区内的各二级开发商修建的小区等统一由XX公司提供物业管理,实现物管收入。
●一级土地开发区醒目位置广告费收入。
对仍然在施工过程中的建筑物外墙、围墙或高层醒目位置,有可能在短期出租实现广告收入。
●对一级土地开发区内的建筑企业实现营业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获得税务机关的代扣代缴手续费返还。
●提高农迁房区域的容积率,增加土地利用效益。
2.经营性用地拍卖管理:●筹划、规划时根据当地经济状况,对一级开发区域内土地中的住宅、商业、工业进行系统考虑后,规划合理的各类经营性用地面积实现收益最大化。
●对住宅项目类型和商业项目类型土地的出让时间进行策划,结合项目资金、市场需求、未来发展趋势状况综合考虑先拍卖住宅项目的土地还是先拍卖商业用地或工业用地。
自负盈亏模式下一级土地整理会计核算与涉税
一、自负盈亏模式下一级土地整理概述(一)一级土地整理概述目前国内一级土地整理项目大多因地方政府资金、人力等资源匮乏,需引进社会资本对其进行投资,以迅速实现城市区域经济发展的目标。
一般情况下,投资开发主体为地方国有平台公司,由其负责对一定区域内的土地进行“投融建”开发。
投资开发主体主要负责征地拆迁(投资开发主体一般对外进行融资并向具有征地拆迁职能的政府部门提供征地拆迁资金,由具有拆迁职能的政府部门具体实施征地拆迁工作,后期进行资金清算)并进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及合同约定的其他履约内容,使土地平整后由生地变为熟地,从而达到上市交易条件获取土地收益。
(二)自负盈亏模式概述自负盈亏模式即当投资开发主体通过投资开发使生地变为熟地,能达到土地上市交易条件时,由地方政府国土部门将该地块进行公开挂牌出让,若成交价扣除相关税费后低于投资开发主体投入的所有成本,亏损由投资开发主体自行承担,地方政府不对其投入的成本兜底;若成交价扣除相关税费后高于投资开发主体投入的所有成本,则收益全部归投资开发主体,地方政府不对获取的收益进行分成。
在上述模式下,项目盈亏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投资开发主体利益和风险并存,属于合同联营行为,即投资行为的一种。
二、自负盈亏模式下一级土地整理会计核算目前财政部并未对一级土地整理会计核算进行统一规定,各地开发企业与地方政府签订的投资开发协议约定内容也各有不同,其核算方式也不相同,暂无可借鉴学习的典型案例。
(一)收入核算根据新收入准则,按五部法识别合同,收入的确认分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和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两类。
若为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第一,若满足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第二,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的在建商品;第三,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土地一级开发企业的盈利模式-土地增值部分分成模式
土地一级开发企业的盈利模式-土地增值部分分成模式土地增值部分分成模式的论述该模式是指一级开发企业除获得土地一级开发成本补偿部分外,还可以与政府按照协议约定的比例共同分享土地出让金增值部分的收益。
一般来讲,当一级开发企业完成土地开发后,由政府组织进行招拍挂出让,出让所得减去开发成本(项目前期费用、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相关税费等构成)以及政府提取的各项费用(土地收益基金、失地农民保障金等)后,政府和开发企业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分成,获得属于自己的那部分土地出让增值收益。
开发企业与政府约定的比例一般与土地开发的难度有关。
征地拆迁难度大,地处偏僻的地块,开发企业分成比例也会相对较高一些。
在土地出让金无法补偿土地开发成本的时候,政府能承诺给予企业保底收益。
土地増值部分分成模式的分析土地增值部分分成模式与土地出让金直接分成模式有相同点,即企业的主要赢利来源都是土地出让金,但二者最大的不同是土地增值部分分成模式是在土地出让金中先行扣除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将其返还给企业之后,开发企业和政府再按照协议规定的比例土地出让金直接分成增值部分。
企业也可以在土地一级开发过程中发现土地额外的增值部分。
与土地出让金直接分成模式相同,土地增值部分分成模式下的开发企业在取得土地一级开发权的时候,也急切的想要尽早完成土地一级开发。
因为涉及土地出让金分成问题,开发企业的通常也是国企。
在规划阶段,开发企业为了使土地出让价格更高,也会格外关注地块的规划情况。
在融资阶段,开发企业虽然也会尽力控制成本,因盈利模式的区别,其控制成本的欲望不如土地出让金直接分成模式下的开发企业强烈。
小记:在土地一级开发中,能够尽快实现土地增值的措施有:投资环境景观,本质是通过提高生态效益来实现经济效益,其方式包括改造旧河道、变废为宝,加强景观和园林的规划建设、美化环境等;投资公共配套设施,本质是通过提高社会效益来实现经济效益,其方式包括配套制冷及热力供应,地下综合商城、停车场等等在本阶段,企业最关心的是项目开发的进度,其次才是成本控制。
对一级土地整理开发如何进行成本与收益分析的探讨
对一级土地整理开发如何进行成本与收益分析的探讨蓝菲菲【期刊名称】《中国注册会计师》【年(卷),期】2018(000)011【总页数】5页(P99-103)【作者】蓝菲菲【作者单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广西分所【正文语种】中文一、前言土地一级整理开发通常具有成片区、开发面积广、周期长、成本支出项目多等特点,土地开发过程中成本不断发生,开发商往往是部分开发完成便交付挂牌出让土地,并不会在所有土地全部开发完毕才一起出让,已开发土地的价格在当地政府允许的价格政策范围内由市场决定。
那么开发期间,政府和开发企业关心的是如何进行成本、收益的分析,何时能实现盈亏平衡,怎样调整土地规划方案可以在满足地区发展的同时又能使开发者实现目标收益。
本文就上述问题进行探讨。
二、具体分析根据可出让土地的单位成本是在整个开发期间都平均计算还是在土地的各个出让年度固定不变,将分析方法分成两种,方法一:平均单位成本收益分析法;方法二,固定单位成本收益分析法。
(一)平均单位成本收益分析法1.模型思路第一步,计算历史总成本、总收益:确定一级土地整理开发的累计总成本,该累计总成本应当包含所有一级土地整理开发相关的直接与间接费用(如融资费用);将累计总成本分成已出让土地成本和未出让土地成本两个部分;用已出让土地的累计收入减去累计成本得到累计利润,结果正数表示已实现盈利,负数表示已出让土地尚未收回成本。
第二步,预测未来1年将发生的成本和可出让土地的收入;计算未来1年的累计成本,累计收入;未来1年的累计收入减累计成本得出累计收益;判断该累计收益是否满足开发者收益期望值,如不满足,用期望的收益值倒算未来1年应实现的收入额,根据目标收入额调整规划。
2.具体计算方法及公式①总成本:分明细项目确定截止日的各项成本的累计金额,汇总求和得到累计总成本(C);②将总成本分成已出让和未出让两部分:用完工百分比法估计截止日的总可出让面积(X),截止日累计总成本除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估计的截止日总可出让面积得出可出让面积的单位成本(K);可出让面积的单位成本(K)乘以累计已售面积(X已出让)得到已出让土地的累计成本(C已出让),截止日累计总收入(P)减已出让土地的累计成本(C已出让)得到累计收益(O);计算公式:可出让面积的单位成本(K)=总成本(C)/按完工百分比计算的总可出让面积(X)按完工百分比计算的总可出让面积(X)=可出让总面积(S)·总完工系数(Y)每块规划用地按完工百分比计算的可出让面积(xn)=每块规划用地完工系数(yn)·每块规划用地可出让面积(sn)总完工系数Y=( x1+x2+x3+……+xn)/ (s1+s2+s3+……+sn)每块规划用地完工系数(yn)=征地成本要素占总成本的比例(w)·成本要素在某地块上的完工程度(u)=wa·ua+ wb·ub+wc·uc+ wd·ud说明:征地成本要素分为征地成本、拆迁成本、基础设施成本、公共配套设施,共四项。
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收入确认及涉税分析
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收入确认及涉税分析【摘要】本文旨在探讨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收入确认及涉税分析的相关问题。
在引言部分中,介绍了研究的背景和目的。
接着在正文部分分别阐述了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的概念特点、收入确认原则、涉税分析、实际操作以及税务筹划。
最后在结论部分总结了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收入确认及涉税分析的重要性,展望未来发展趋势,以及指出研究的局限性和展望。
整体来看,本文通过系统分析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收入确认及涉税相关内容,旨在为相关领域研究和实践提供参考,并促进相关政策制定和实施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关键词】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项目收入确认、涉税分析、税务筹划、重要性、发展趋势、局限性、研究背景、研究目的、概念、特点、原则、实际操作、展望.1. 引言1.1 研究背景土地是国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作为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方式之一,对于促进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土地价值具有重要意义。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收入的确认及涉税分析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到法律、财务、税收等多个领域的知识。
对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收入确认及涉税分析进行深入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的规模和数量不断增加,如何科学合理地确认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的收入,避免税收风险,成为当前急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的概念和特点、收入确认原则、涉税分析、实际操作及税务筹划等方面展开研究,旨在为相关部门和企业提供一定的参考,促进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的健康发展,同时也有助于完善税收制度,保障国家税收的正常征收。
1.2 研究目的本文旨在探讨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收入确认及涉税分析,旨在深入了解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的概念、特点,明确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收入的确认原则,分析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涉税的情况,探讨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收入确认的实际操作,并提出相关的税务筹划建议。
通过研究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收入的确认及涉税分析,旨在帮助相关机构和企业更好地理解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的运作情况,规范收入的确认方式,避免税务风险,实现税务合规。
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收入确认及涉税分析
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收入确认及涉税分析作者:沈玉秀来源:《经营者》 2019年第22期沈玉秀摘要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就是政府或者具有一定授权的企业对某一特定地区或者区域内的土地包括城市国有土地、乡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拆、安置、补偿的行为,是使特定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熟地),然后进行商业交易的行为。
本文针对其涉及的收入确认和涉税问题进行研讨,提出相应的建议,期望对市场运作和发展有所帮助。
关键词?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收入确认?涉税分析一、建造合同模式与商品销售模式的选择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的收入确认依据开发单位或主体以及其与政府相关土地部门签订的土地开发委托合同,依照现行会计准则,可分为两种收入确认模式:一是建造合同模式,二是商品销售模式。
两种模式的选择不同,使用标准不同,具体应以相关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是否明确开发主体可取得的收益金额、开发主体是否承担土地交易拍卖风险为判断标准。
建造合同模式。
选择建造合同模式一般是在土地委托合同中对开发金额进行预先暂定,明确相应的暂定价格,但是最终的费用由相应的审计单位进行审定。
合同中的约定金额与开发土地的最终交易拍卖的价格没有相关性,与土地的取得时间也没有相关性。
但是在委托开发合同中一般约定具体的结算时间,包括土地开发整理、验收后达到付款条件的合同款项等。
商品销售模式。
商品销售模式的选择条件是土地开发主体开发整理的土地在委托合同中约定的预估收益,与该土地的未来交易拍卖价相关联,并且约定在该土地交易拍卖后即支付合同约定的相应款项的情况。
二、土地一级开发整理业务涉税分析关于土地一级开发整理业务的总体涉税分析。
国家税务关于投资国有土地的征税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国有土地投资者不予征收营业税,这是一项基于我国现有市场形势的具有普遍性使用意义的规定。
关于有关融资平台公司与国家土地主管部门签订的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合同,其行为实质并不是严格按照或参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应文件进行的,因此并不属于有关规定的投资行为。
浅议土地一级整理开发的特点及收益分配
浅议土地一级整理开发的特点及收益分配土地一级整理开发是指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规划、整理和开发利用的过程。
下面将从特点和收益分配两方面分析土地一级整理开发。
1. 多样性:不同地区、不同区域的土地一级整理开发具有多样性,因地制宜是其重要特点之一。
不同地区的土地资源和特色不同,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开发方案。
2. 多阶段:土地一级整理开发是一个多阶段的过程,包括土地规划、土地整理和土地开发利用三个阶段。
每个阶段都需要经过细致的规划和筹备工作,确保整个开发过程顺利进行。
3. 综合性:土地一级整理开发是一个综合性的工作,需要考虑到土地资源、环境保护、经济效益等多方面因素。
只有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才能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发展。
4. 长期性:土地一级整理开发是一个长期的工作,需要长期投入、长期管理和长期维护。
开发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和挑战,需要持续不断地解决和改进。
土地一级整理开发的收益主要包括经济收益和社会收益两个方面。
1. 经济收益:土地一级整理开发可以改善土地的利用效率,提高土地的经济价值。
通过规划、整理和开发利用,可以将土地用于农田、工业园区、住宅区等各种用途,提高土地的产出和效益。
经济收益主要表现为土地增值、企业利润等形式。
2. 社会收益:土地一级整理开发可以改善农村的基础设施和生活条件,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通过开发利用土地,可以建设道路、排水系统、绿化景观等设施,改善农村环境和生态环境。
社会收益主要体现在农民的收入增加、农村环境的改善等方面。
1. 土地使用权出让收益分配:政府将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或租赁的方式转让给企事业单位或个人,通过土地收益的分配来获取相关利益。
2. 基础设施建设收益分配:土地一级整理开发中建设的基础设施设施,由政府或开发商进行投资建设,并通过相关收费或使用费用来获取收益。
3. 纳税收益分配:土地一级整理开发会给当地带来经济发展和就业机会,从中获得税收收益,这些税收收益可以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等方面。
土地一级开发涉及的纳税处理
土地一级开发涉及的纳税处理营改增后国有土地一级开发三种涉税难题的处理政府在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往往再通过招拍挂程序,把土地出让给有关企业,特别是房地产公司。
在这个过程中,由于收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生地,需要政府进行负责土地的拆迁和“七通一平”使二级开发商可以进场后迅速开发建设工作,可是政府又受到资金瓶颈问题,只能吸引投资者进行投资参与土地一级市场的拆迁整理工作,或者通过土地返款的形式将摘牌者交付的土地购买款中返还一部分土地出让金给土地摘牌者用于拆迁补偿和土地整理工作,或者让土地摘牌者向被收回土地的原土地使用者支付一定的土地补偿费用作为原土地使用者自行进行拆迁的费用和土地补偿的费用。
在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过程中的以上经济行为中,涉及到以下三种税务处理难点。
土地摘牌企业受托拆迁的涉税处理企业代委托方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拆迁补偿费的行为属于“经纪代理服务”行为。
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四)项第4款规定:“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基于此规定,摘牌企业应以提供经纪代理服务取得的全部收入为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案例1某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招拍挂购入土地100亩,与国土部门签订的出让合同价格为10 000 万元,企业已缴纳10 000 万元。
协议约定:在土地出让金入库后以财政支持的方式给予乙方补助30 00万元(含增值税),用于该项目10 000平方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拆迁费用支出。
国土部门委托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并代委托方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拆迁补偿费。
约定返还的3 000万中,用于拆迁费用1 000万元(含增值税),用于动迁户补偿2 000万元。
企业实际向动迁户支付补偿款1 500万元。
浅议土地一级整理开发的特点及收益分配
浅议土地一级整理开发的特点及收益分配
土地一级整理开发是指对农村土地进行规划、整理、开发和利用的过程,包括土地的清理、平整、建设道路、管道和电缆等基础设施,以及建设住宅、商业、工业和公共建筑等。
其特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地区经济实力得到提高
土地一级整理开发在对土地进行规划、整理、开发和利用的过程中,可以建设大量的房屋和基础设施用于商业、工业和公共建筑等方面的发展。
因此,通过土地一级整理开发可以为地区经济提供强有力的发展支撑,增加地区税收,提高地区经济发展的实力。
二、收益分配方案得到优化
在土地一级整理开发的过程中,需要考虑的收益分配方案包括土地增值收益、土地出让收益、土地征收补偿和建设补偿等。
通过合理设计收益分配方案,可以提高土地整理开发的收益,同时为农民和城市居民提供更好的福利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
三、农村人口结构得到优化
土地一级整理开发不仅可以提高农民的经济收益,同时可以优化农村人口结构。
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速,农村人口逐渐向城市转移,而土地一级整理开发可以提供更多的工作机会和优质的居住环境,吸引城市人口向农村迁移,从而优化农村人口结构。
在收益分配方案制定时,应考虑公平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等因素。
应确保农民的收益得到保障,而政府和开发商的权益也得到合理补偿,从而实现共赢局面。
土地整理的操作流程、盈利模式和注意事项
1什么是一级土地整理一级是和二级相对的,自从土地禁止了协议转让之后,所有土地出让都要走招拍挂流程。
招拍挂之前所有事情就叫一级,包括土地拆迁、农用地征收、修路造桥管网铺设的三通一平、建设用地指标的覆盖等;招拍挂之后的所有事情都叫二级,就是房地产开发,包括设计、报建、施工、交房等。
简而言之,一级土地整理,就是把一块毛地,做到可以开工建设的地步,只待政府办一套招拍挂手续就能土地出让了。
就是俗称的“生地”变“熟地”,由“毛地”变“净地”的过程,也就是所说的土地一级开发。
一般是将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市土地储备供应计划的土地,由土地整理主体实施土地开发项目的征地、拆迁、规划设计、市政基础设施和配套建设、交通建设、环境建设和投融资,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等建设条件,使整理的土地变成“熟地”,为下一步国土收储、招拍挂等打下基础的过程。
2一级土地整理的出让手续土地拆平了或者建设用地指标到位了就可以走流程准备招拍挂出让了,办这个手续也很麻烦。
这个我就简单讲讲吧,不是我的强项,因为每个城市都不一样,就说几个共性的手续。
1、规划条件:市规划局正式下发。
一般由国土局发函申请,根据开发商提供的规划设计指标,规划局复函,国土局作为定界,评估的依据,是最前提条件之一。
2、土地征收、收储:市国土局负责。
集体地为征收,国有地为收储。
集体土地(没有土地证),以签订征收协议为工作结果。
国有土地签订协议,以收缴土地证为工作结果。
3、定界确权及申请宗地号定界:市国土局委托专业测绘院测绘,出宗地的坐标图、地形图,用坐标明确土地具体位置,实测面积。
确权:本宗地与周边土地是否地界清楚,产权清楚。
4、宗地成本构成审计:成本初审、复审,出具评估报告等。
5、地价评估:选取评估机构、评估委托发放、评估公司评估、评估结果正式反馈给储备(国土)、报分管领导审核并通过。
6、供地方案审批:这个各地完全不一样,一般国土局会有地价会、供地会这种来审核,然后卷宗材料在市区国土局、储备中心、交易中心等机构流转,出让方案要报市政府、土委会等机构审议。
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收入确认及涉税研究
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收入确认及涉税研究
田源
【期刊名称】《财会学习》
【年(卷),期】2022()15
【摘要】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是政府或具备授权企业对某特定地区或区域土地展开安置、征拆等行为,保证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建设条件,再展开商业交易行为的活动。
文章将通过对土地一级整理及其特点的介绍,对一级开发整理项目的收入确认以及涉税方式等各方面情况展开探讨,旨在明确土地涉税相关情况,推动我国土地开发与整理项目涉税管控效果。
【总页数】3页(P118-120)
【作者】田源
【作者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2
【相关文献】
1.北京城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对策研究--以北京市丰台区亚林西居住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为例
2.土地一级开发业务增值税涉税分析
3.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收入确认及涉税分析
4.土地一级开发企业涉税问题研究
5.自负盈亏模式下一级土地整理会计核算与涉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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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成本及收益分配方式103755946
一、土地整理成本1、集体土地征收费(含建设用地平移成本费);国有土地收回收购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费;城市公园、景观绿化建设费;城市公共公益配套项目建设费;渠系改造费;自来水主水管迁建费;电力设施建设费;安置房建设费(包括集体土地拆迁安置房建设费和国有土地拆迁安置房建设费);规划设计和策划推广费;年度投资基本回报收益;其它不可预见费等费用。
2、市政基础设施和城市公共公益配套设施具体建设项目由附加协议确定,所有建设费用经审计后计入本项目一级土地整理结算成本,项目建设费用的审计方式采用过程跟踪审计,单项建设项目完成后进行审计汇总。
3、年度投资基本回报按投资方实际完成的年度投资款的 %计算,在每年度核算完该年度的投资基本回报,政府方于每年度前将年度基本回报支付投资方。
投资方原则上将该年度基本回报于次年作为投资款继续投入本项目,则继续计算投资方的年度投资及基本回报,直至土地招拍挂款返还投资方投资款后不再计算。
4、拆迁安置由投资方作为业主单位,在合作区域规划用地范围内,先行修建拆迁安置房,整理范围内的村民住房采用实物安置的方式。
二、收益分配方式1、由于项目投入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因此在各方面条件成熟和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将土地分期出让,即整理出一块上市交易一块土地。
在单宗土地交易款到账后,政府应首先用于向投资方返还投资款。
单宗土地上市交易后,根据实际情况,实行预分配。
项目板块土地一级土地整理全部完成、土地出让后,双方进行清算;在土地交易款到账后,政府方将投资方应收回的年度投资款、年度投资基本回报及应分配的土地净收益资金一次性支付。
2、对于经营性用地出让收入实行宗地预分配、板块核算、板块土地净收益梯度分配。
在实施整理前,双方对板块的单位整理成本进行预测;在每宗土地交易完成后,按照预测的单位整理成本计算宗地净收益,并实行宗地梯度预分配。
宗地净收益除扣除整理成本外,还需扣除国家提留的各种基金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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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城市化改造步伐的加快和农村产业经济的发展,土地一级整理的规模和速度越来越快。
在政策指引和政府的大力号召下,现在很多开发商跃跃欲试要做一级开发,但很多开发商不知道,一级土地整理和一般房地产开发有很大的区别。
在此背景下,对土地一级整理进行了简要的论述,并重点对土地一级整理的收益和税收筹划进行了系统研究,以期使更多的人对一级土地整理有更深的了解。
关键词:一级土地整理;收益分配;税收筹划中图分类号:F3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 (2011)23-0115-02收稿日期:2011-04-21作者简介:罗兴茂(1974-),男,四川成都人,会计师,从事公司财务管理和区域经济研究。
一级土地整理下的收益分配和税收筹划罗兴茂(成都现代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都610100)经济研究导刊ECONOMIC RESEARCH GUIDESerial No.133No.23,2011总第133期2011年第23期2010年是房地产行业的一个生死之年,在这一年国家陆续出台了控制房地产发展的宏观经济政策。
宏观调控让房地产企业陷入了漫长的寒冬之中,但是,与之相反的是,与房地产联系紧密的土地一级开发市场却没有一丝的寒意。
2011年6月中旬,国务院下发文件要求清理地方融资平台。
这一规定为更多的公司提供了晋身为地方政府的土地一级开发商的机会,同时越来越多的地产界人士已经注意到了这一发展机遇。
丰厚的利润,吸引着众多的公司进入土地一级开发中来。
一、一级土地整理(一)一级土地整理一级土地整理,是指在土地出让之前,由相关部门和机构对土地进行整理和投资的过程。
具体来讲,一级土地整理就是根据地区的规划功能、竖向标杆和相关基础设施配套指标的要求,由政府和相关的企业统一组织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土地整理、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等,并按期达到土地出让标准的土地开发行为。
从实际的操作来看,在多数的城市和地区,一级土地整理是由政府来操作的,也有政府将该项活动委托给企业来做,政府只是负责监督管理,还有的是由国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性质的土地储备机构来做。
(二)一级土地整理的特点一级土地整理所涉及的征地、拆迁和地区的基础建设,是由政府来组织和落实的,并且土地一级开发商所做的工作也是受雇于政府的行为。
政府的主导参与决定了一级土地整理与其他形式土地开发有不同的特点。
1.政治性一级土地整理,是一项综合性的经营管理活动,其必然会涉及多数人的利益,因此,其必然会借助社会公共权力来对土地整理进行干预,也就是借助政府的力量来协调各方的利益。
同时从现实的土地整理过程中发生的问题来看,一级土地整理有可能会损害百姓的利益,并进而对社会稳定造成影响,也需要由政府来协调整理。
因此,可以说,一级土地整理就是一项政治活动。
2.资金密集性资金的充足、连续是一级土地整理活动能够持续进行下去的基础所在,没有充足的资金供应,土地开发也就无从谈起,也不可能持续进行下去。
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其主要是靠财政资金的支撑才得以运作的,因此其自身不可能有足够的资金来单独进行一级土地整理活动,这就需要其他企业的参与和支持。
政府通过借助这些企业的资金来对手中的土地进行整理出让,来获取更多的财政收入,这也为企业涉足一级土地市场提供了有效的途径。
3.综合性一级土地整理是房地产和其他性质用地的源头,其内容涉及政府、二级土地开发商、区域经济的利益,并直接影响最终用户的利益。
并且从长期来看,一级土地整理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工程质量等,长期关系到一个地区的整体发展。
二、一级土地整理的收益分配一级土地整理是房地产开发和区域土地利用的第一个环节,需要在政府的主导下,提出一个兼顾政府、一级土地开发商、原土地使用者之间的利益方案,合理分配土地增值所带来了的利润,从而形成一个富有成效的土地开发模式和完整规范的一级土地开发市场。
(一)土地一级整理涉及的利益主体根据一级土地整理的内涵和上述的内容,我们可以分解出一级土地整理活动所涉及的利益主体主要有地方政府、一级土地开发商、原土地使用者。
1.地方政府在一级土地整理这一经济管理活动中,地方政府在其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首先就是,土地的一级土地整理的规划工作,地方政府要根据本地区、本城市的发展规划来合理安排土地开发工作,以期与本地区的发展相吻合;其次是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土地整理、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这些工作都需要在政府的直接领115——[责任编辑王莉]参考文献:[1]陈蓉.完善土地一级开发企业内控建设[J].上海国资,2009,(7).[2]邵福军,密亚洲.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成本审计研究[J].中国房地产,2009,(12).[3]梁舒舒.土地及开发利润分配模式研究[J].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6).导或者授权下进行,如果政府在其中不起作用,这些工作就不可能有效的完成;最后就是一级土地整理完成后的二级开发需要由政府来组织、宣传。
2.一级土地开发商一级土地开发商在一级土地整理过程中扮演着中间者和实际执行者的角色,同时兼顾投资者的角色。
开发商涉足一级土地整理需要政府的批准和授权,实际上就是要拿出足够的开发资金来帮助政府来开发土地,使政府获得大部分的财政资金,自己获得丰厚的投资收入。
3.原土地使用者需要整理开发的土地,在整理开发之前虽然所有权归国家,但是实际使用权是在原土地使用者手中,其拥有使用收益权。
政府和开发商要对使用者的土地进行一级开发,就需要得到原使用者的同意,并补偿给原使用者合理的补偿费用,这些补偿费用也就是使用者出让土地的收益。
(二)一级土地整理的收益分配1.一级土地整理的收益途径一级土地整理的收益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实现:一是,政府或者授权的开发商将整理的土地在土地交易市场上公开出售,收入在扣除相关成本以后,按照约定进行分配。
二是,负责一级土地整理的开发商在政府的授权下,在土地出售过程中顺利中标继续进行二级开发,开发商上缴土地出让金以后,根据政府的整体规划和自身的需求,进行二级开发。
2.一级土地整理收益的分配经过一级土地整理以后,要对土地进行商业出让,在获得出让金以后需要分配给相关利益主体。
(1)首次分配一级土地整理的对象是原始土地,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其他任何主体拥有的只是使用权而已,因此,一级土地整理后获得的土地出让金要部分上缴国家。
在部分土地出让金上缴国家以后还要扣除“一级土地整理成本”和“政府提取的各项费用”,剩余部分再进行二次分配。
其中,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包括项目前期费用、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市政基础建设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以及相关税费。
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土地收益基金、失地农民保障金等基金。
(2)二次分配收益的二次分配,是在首次分配的基础上进行的,是对一级土地整理净收益的分配。
所谓“一级土地整理净收益”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扣除“一级土地整理的成本”,再减去“政府提取的各项费用”以后,所剩余的款项。
净收益的分配主要集中在开发公司和政府之间,主要是根据根据二者的分成约定来对净收益进行分配。
分配比例的设置,通常与一级土地整理的地块的难度大小有关,整理开发难度大的地块或者是地理位置较偏的地块,一级土地开发商的分成要高一些。
在开发商和政府之间分配完以后,开发商在拿到按比例分配的净收益以后,扣除经营成本、开发费用、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公司股东可对剩余的税后利润进行分红。
三、一级土地整理收益的税收筹划一级土地整理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商业活动,虽然有政府的参与,但仍然会涉及到比较多的税收行为。
一级土地整理需要缴纳的税费主要有:营业税及其附加、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等。
同时,由于一级土地整理在税法中存在大量的未加以明确的内容,因此,如何与税收部门做好协调沟通,并利用目前规定的优惠政策减少税费支出,做好税收筹划工作,是节约成本费用的一项重要工作。
对于土地开发收益的税收筹划,主要是一级开发商企业对净收益的税收筹划,因此,需要从企业的角度来对该问题进行探讨和解决。
(一)完善税收筹划的基础工作要做好税收筹划,需要对其前期工作进行整合设计。
一是要对会计报表进行完善和整理,通过设置真实完整的会计账簿,及时编制真实客观的财务会计报告,并定期向有关人员披露相关信息,从而规范企业的会计行为。
二是通过事先规划、设计、安排实行科学化决策,把税收成本纳入企业运营成本核算之中。
只有建立科学严密的审批机制,实行科学化决策,才能使企业税收筹划走入正轨。
(二)共同设立公司对于一级土地的开发往往是由开发公司通过设立项目公司的形式来进行。
在收益分成中,有些项目公司往往会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政府部门共同出资设立,有的还会有第三方出资,以便利益共享。
一般来讲开发商会持有项目公司的大部分股权,并且能获得董事会的掌控权和主要高管的职位,从而保证了本公司的主要利益。
企业可以通过共同设立的项目公司和本公司之间的裙带关系,变本公司在项目公司的收益为项目公司的股份、债务等,从而可以避免因资金的来往而产生税收责任。
(三)利用优惠政策来进行税收筹划对于一些比较边远,且较难开发的地块,政府在开发时会对竞标成功的开发商给予一些政策上的优惠,开发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这些优惠政策,来转嫁取得收益而产生的税收压力。
同时,企业可以与其他地方的政府进行合作,来对土地进行一级开发。
通过设立项目公司,在该地方缴纳相关税费以后,对于本企业在项目公司取得的收益,可以利用自身在公司设立地区的税收优惠额度来规避在本地区以外获得的收入。
(四)税收筹划要为企业全局目标服务企业要站在全局的战略高度,以整体观念和系统思维去审视不同的筹划方案,注意税收筹划对企业的投资融资决策以及生产经营等各个方面的综合影响。
要始终围绕企业整体利益和企业价值最大化这一目标,综合筹利、全面衡量,不能仅就某一个环节或某一种产品在某一个税种上进行单方面筹划。
结束语与二级土地开发相比,一级土地整理往往收益更高,并且能通过与地方政府利益的挂钩,获得比较多的政策支持,可以降低投资风险。
因此,在拥有相关权力资源的前提下,企业进行一级土地整理,往往会给自己带来高额的利润和较高的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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