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利弊比较
子公司和分公司的优缺点
子公司和分公司的优缺点一、子公司的优点(1)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限责任;(2)有利于发展更多客户;(3)可享有注册地给居民公司同等的优惠待遇;(4)只向母公司报告生产经营活动方面的企业成果;(5)若当地适用税率低于母公司的税率时,子公司的积累利润可递延纳税,有时子公司的适用税率比分公司低;(6)可以享受集团内部转移固定资产取得增值部分免税的好处;(7)向母公司支付的特许权、利息、其他间接费等,更易得到税务认可;(8)设立子公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更为便利;(9)子公司利润转回母公司较灵活,使母公司投资所得可以保留在子公司,或选择税负较低时转回,从而得到额外的税收收益。
二、分公司的优点(1)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要求也较简单;(2)分公司经营时,承担的成本费用比子公司节省;(3)总公司拥有分公司的资本,在注册地不必缴纳资本税和印花税;(4)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5)不需要总公司再次投资设立;(6)经营期内,分公司的亏损可以抵冲总公司的利润,减轻税收负担;(7)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
三、子公司缺点(1)要有母公司的投资;(2)设立程序相对复杂,设立费用较高,要缴纳开业注册税或印花税;(3)财务制度较为严格,财务在注册地需要全部公开,并需要复杂的审计和证明;(4)向母公司支付的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和利息要缴纳预提税;(5)经营亏损不能冲抵母公司利润;(6)与母公司的交易常常是税务机关反避税审计的重点对象四、分公司缺点(1)要向总公司报告全面情况;(2)设立分公司,总公司需负担连带责任;(3)分公司向总公司支付的诸如特许权、利息、其他间接费等,不易得到税务认可;(4)出售分公司资产取得的资本增值要被课税;(5)不能享受注册地为新设公司提供的免税期或其他投资优惠;(6)利润一般必须在当年转回总公司汇总纳税,不能得到延期纳税优惠;(7)生产经营中的事项要向总公司请示、经总公司认可,不利于对外发展客户。
成立分公司子公司优势对比
成立分公司子公司优势对比1.成立分公司的优势:1.1独立法律实体:分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具有独立的财务状况和财产权益。
这意味着,分公司和母公司之间的法律责任分开,保护了母公司的资产和利益。
1.2扩大业务范围:成立分公司可以在新市场扩展业务,进一步开拓潜在的客户。
分公司可以在本地进行运营,提高与当地客户和合作伙伴的沟通和合作效率。
1.3品牌展示:成立分公司可以增强母公司的品牌形象。
通过在不同地区设立分公司,可以为母公司提供更广泛的品牌展示机会,提高品牌知名度和认可度。
1.4税收优惠: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分公司可以享受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减免税款、降低税率等。
这将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
2.成立子公司的优势:2.1独立财务管理:成立子公司可以实现独立的财务管理体系,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产权益与母公司相互独立。
这使得母公司可以更好地控制风险和核算利润。
2.2独立业务管理:子公司有独立的业务管理团队,可以根据本地市场的需求和条件制定适合的业务策略。
这也有助于提高业务的灵活性和反应速度。
2.3融资和投资:子公司可以独立进行融资和投资。
这将使母公司在融资方面更加灵活,同时降低对母公司的财务风险。
此外,子公司可以吸引本地投资者,进一步扩大融资渠道。
2.4独立员工管理:子公司可以独立进行员工管理和激励机制设计。
这将有助于吸引、留住和激励当地优秀的人才,提高企业在本地市场的竞争力。
成立分公司和子公司有各自的优势,其选择应取决于企业的具体情况和战略目标。
如果企业希望在新市场开展业务,并且要求在法律上实现分离,那么成立分公司可能更合适。
而如果企业需要良好的财务管理和业务灵活性,那么成立子公司可能是更好的选择。
无论是成立分公司还是子公司,都需要企业在决策前进行详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
此外,还需要考虑到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规和税收政策,以便为企业的扩张战略提供更好的支持。
注册子公司好还是注册分公司好
注册子公司好还是注册分公司好?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都不再局限于打工上班,更多有想法的人都选择创业,有的创业者因为刚好赶上某个行业创业的潮流,将公司发展壮大,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很多公司为了拓展业务,就想到了注册分公司或者是子公司,通过分公司和子公司运营的方式来为自己减轻负担,但是在选择注册那种公司类型的时候,很多企业都不知道该如何选择,那么注册分公司好还是注册子公司好?要想知道选择哪种公司注册类型比较好,大家需要通过他们各自的优势来综合考虑:一、注册分公司的优势1、分公司的优势就在于便于经营管理,因为分公司设立比较简单,所有的业务流程比较清晰,不需要聘请专业的财务人员来代理财税问题,公司总部的人员便可以一起解决,能够有效地为公司节省公司注册资金。
2、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所以在增值税方面只需要在本地即可缴纳,其他的税务问题可以和总公司的税务进行合并,这样一来可以避免很多税务问题的产生。
3、分公司不涉及所有权的变动,也不需要签订任何协议或者是合同,那么在资金周转方面就比较方便,但是在劳务体质方式不是一个主体,在认识调动方面,需要从新签订劳务合同。
4、分公司注册比较简单,不需要准备那么多的公司注册材料,也不需要设计公司章程等流程,也没有股东会议或者是董事会议等,只需要有一个负责人便可以展开经营。
二、注册子公司的优势1、注册子公司的优势就在于任何关于子公司的债务问题,都不会和总公司产生关联,那么也不会影响到总公司的运作,注册子公司只需要自己承担出资的责任即可。
2、子公司也是和总公司的经营模式相同,也会设立股东,虽然子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但是子公司并不是总公司的员工关系,无需接手总公司的支配,只需要有子公司的股东来决定如何运营。
但是分公司就是总公司的员工关系,需要受到总公司的支配。
3、子公司具备独立的法人,可以享受当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需要按照当地的纳税标准进行纳税。
其实分公司和子公司都属于总公司的分支,只是因为这两种在经营上面,以及和总公司的关系上面存在一些差异,但是至于选择哪种公司类型比较好,还是需要根据总公司对于发展的一个规划来决定。
关于子公司与分公司对比分析
子公司与分公司对比分析从公司的法律制度、涉诉风险、投资限制、设立方式、股权结构、管控方式、业务权限、财务管理、税收成本等九个方面,简要分析子公司、分公司的差异之处。
企业集团成立子公司或者设立分公司,虽两者在诸多方面存在差异,但只要选择适合公司发展的形式,无论何种形式,都能够起到对现有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实现公司的发展。
本报告主要从法律制度和税收财务等层面入手,不涉及具体数据,简单分析两种形式之优劣,为公司治理提供参考。
一、法律地位法律地位是子公司和分公司两种形式的基本差异。
法律地位之不同,决定了两种公司形式在其他诸多层面的不同之处。
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即为一个新成立的公司。
子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以其自身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母公司无直接关系。
成立子公司要制定自己的公司章程,在工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子公司具备当然的诉讼主体资格。
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即与总公司实质一体。
它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没有属于自身的独立财产,不设公司章程,领取《营业执照》即可。
分公司一般在财务、人事和管理等多方面由总公司决策管理,若因债务问题产生法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不存在连带之责。
同时,依法设立的分公司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据此:由于法律上的独立人格,子公司在经营、管理层面上的权限独立且广泛,相对于分公司而言,由于减少了上下级行政管理上的隶属关系,总体上行政管理成本相对较低。
但在子公司成立之初,由于各项管理和制度都需要探索性地制定和调适,故早期管理成本较高。
从公司财产角度看,成立子公司需要母公司的资金投入,一旦投入则资本所有权发生转移。
而分公司只需直接拨付,所有权不转移。
故而子公司一旦成立,即成为独立责任承担之主体。
二、涉诉风险涉诉风险是两种公司形式的关键差异,也是一种法律意义上的经济成本。
子公司能以其自身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母公司互不相关。
因此,一般情况,成立子公司后,母公司不再承担子公司之责。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利弊分析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利弊分析(二)(2009-02-09 14:59:52)转载▼标签:分类:法律杂谈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利弊分析(二)设立子公司的好处:(1)在东道国同样只负有有限的债务责任(有时需要母公司担保);(2)子公司向母公司报告企业成果只限于生产经营活动方面,而分公司则要向总公司报告全面情况;(3)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其所得税计征独立进行。
子公司可享受东道国给其居民公司提供的包括免税期在内的税收优惠待遇,而分公司由于是作为企业的组成部分之一派住国外,东道国大多不愿为其提供更多的优惠;(4)东道国运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累积利润可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5)子公司利润汇回母公司要比分公司灵活的多,这等于母公司的投资所得、资本利得可以持留在子公司,或者可经选择税负较轻的时候汇回,得到额外的税收利益。
(6)许多国家对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股息规定减征或免征预提税。
设立分公司的好处(1)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2)分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3)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
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轻税收负担;(4)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5)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
上述可见,子公司和分公司的税收利益存在着较大差异,公司企业在选择组织形式时应细心比较、统筹考虑、正确筹划。
但总体上看两种组织形式最重要的区别在于:这里必须指出,境外分公司与总公司利润合并计算,所影响的是居住国的税收负担,至于作为分公司所在的东道国,往往照样要对归属于分公司本身的收入课税,这就是实行所谓收入来源税收管辖权。
而设立在境内分公司则不存在这个问题,对这一点企业在税筹划时应加以关注。
例如某公司在经营初期,下属分支机构出现亏损,分公司亏损可与总公司合并计算,于是公司总部开始时选择了建立分公司的组织形式。
设立子(分)公司的利弊分析
一、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一)设立形式及大致流程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成立子公司大多以现代企业模式为主,据调查,99%的企业在投资注册公司时采用“有限责任公司”这一形式。
以下仅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阐述。
如果要设立,流程是:确定股东(几个)→出资(起名并核名,验资需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如果是实物投资则需要先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去办理工商执照→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税务登记证→开立账户等后续工作。
(二)单个股东或多个股东出资利弊1.单个股东出资如果我方独资,出资成立的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有限公司),在注册名字时要体现。
即体现在营业执照上注明“国有全资”。
优势:(1)控制力强。
如果单独投资股东直接参与子公司业务经营,此种类型能够依照自己的决策来决定公司的发展方向和经营策略,提高公司运营效率。
(2)简化了公司治理结构.一人公司内部里可以不设立传统的三会(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内部机构,将所有者和经营者合二为一,决议程序上得到简化。
(3)可以使风险可控。
有限公司的最大的生命力在于有限责任,即股东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亦承担有限责任,这就使股东的投资风险预先的已有确定。
(4)更适合中小规模的企业采用此种形式.劣势:(1)设立资本上要求相对严格,如《公司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十万元,并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2)公司的组织机构难以健全,缺乏制衡机制。
一人公司股东的唯一性,使传统的法人治理结构难以发挥作用,起不到制衡作用。
(3)经营成本较高,如《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有所限制。
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得转投资举办另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5)发生债务关系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时,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优缺点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优缺点在人们的生活中被各种各样的公司充斥着,公司的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众多的便利,这样不仅能够为人们提供信息资源,同样也是经济发展的需要,公司又分为不同的种类,关于分公司和子公司的优缺点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下。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优缺点一、分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
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
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子公司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
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并且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
根据股东会多数表决原则,拥有股份越多,越能够取得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权。
母公司控制子公司通常就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
另外除股份控制方式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而使某一公司处于另一公司的支配之下,也可以形成母公司、子公司的关系。
三、税收角度的区别设立分公司还是通过控股形式组建子公司,在纳税规定上就有很大不同。
由于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法人,它实现的盈亏要同总公司合并计算纳税,而子公司是一个独立法人,母、子公司应分别纳税,而且子公司只有在税后利润中才能按股东占有的股份进行股利分配。
一般说来,如果组建的公司一开始就可盈利,设立子公司就更为有利。
在子公司盈利的情况下,可享受到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税收优惠和其他经营优惠。
如果组建的公司在经营初期发生亏损,那么组建分公司就更为有利,可减轻总公司的税收负担。
子公司与分公司是现代大公司企业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
一家公司为什么安排它的某些附属单位作为子公司,而另一些附属单位又作为分公司?这恐怕最主要要从税收筹划的角度来分析,因为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条件下,一切合法的有利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措施均是企业考虑的重点,而选择有利于纳税优惠的组织形式,正是达到这一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主要区别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主要区别(1)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
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采取直接控制,更多地是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
而分公司则不同,其人事、业务、财产受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承担债务的责任方式不同。
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
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即由隶属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分公司和子公司由于出资不同各自的法律地位也不同,因此识别清楚对起诉非常重要,否则将诉讼主体搞错,将使诉讼在程序上败诉。
为正确识别请掌握以下几点:一、分公司的特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管理条例》第39条规定: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地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按此规定,分公司具有以下特点:1、是公司的分支机构;2、具有营业资格;3、不具有法人资格。
二、子公司的特点:子公司是其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其它公司持有而由其它公司控制的公司。
持有其它公司股份并能控股的是母公司。
母公司与子公司是股份控制的经济关系,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子公司的特点是:1、子公司的一定数额股份被某公司持有并加予控制。
2、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三、认清分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相同点和不同点才有利于识别。
相同点:都具有经营资格,有自己的办公场所;不同点:(1)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能独立地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其民事责任由成立分公司的公司承担。
注册分公司好还是注册子公司好?这篇文章讲的很透彻!
注册分公司好还是注册子公司好?这篇文章讲的很透彻!注册分公司好还是注册子公司好?伴着创业者们艰苦的奋斗,公司进展规模越来越大,这时分就想再注册一个公司,那么问题来了,究竟是注册子公司好,还是注册分公司好呢。
为各位创业者讲解如下:一、分公司是什么,子公司是什么?分公司: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范围的分支机构或者附属机构,它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
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担当民事责任。
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肯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掌握的公司。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担当民事责任,它有自己的名称和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它的财产和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对鸽子的债务各自负责,互不连带。
二、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分:1.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不独立对外担当民事责任,其民事责任由成立分公司的公司担当;子公司有法人资格,可以依法独立地对外担当民事责任,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不担当责任;2.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子公司没有限制;3.分公司是将组建分公司的名称放在前面,后面是某某地名加分公司;子公司可以自行起名,不需要母公司的名称;4.分公司的人事、业务、财产受隶属公司直接掌握,在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掌握必需符合肯定的法律条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掌握一般不实行直接掌握,更多的是间接掌握;5.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因此它的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即由隶属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担当责任;而子公司的话,母公司作为子公司最大的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担当责任;6.分公司要向总公司报告全面情况;子公司向母公司报告企业成果只限于生产经营活动方面;三、注册分公司有什么好处:1.分公司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拟简洁;2.分公司担当本钱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少;3.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有总公司合并缴纳。
浅析注册雄安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利弊
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一、分公司
1.股东构成:总公司
2.优势: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可以享受总公司已有的资质。
3.弊端:经营范围受总公司经营范围的限制,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大于总公司经营范围。
如果总公司因为什么事情需要注销公司,分公司必须先注销,才能注册总公司。
Eg:来雄安注册建筑工程管理河北雄安分公司,可以享受总公司的资质。
如果独立核算,分公司未来还可以享受河北雄安的优惠政策。
二、子公司
1.股东构成:母公司+自然人/公司
2.优势: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子公司的行业特点、经营范围不受母公司的影响,它类似于重新设立一家公司,可以注册其他行业的公司,经营范围也可以重新选择。
公司,开“子公司”还是“分公司”好?
公司,开“⼦公司”还是“分公司”好?公司规模越做越⼤,想设分⽀机构,占领更⼴阔的市场,企业应该是设⽴分公司还是⼦公司?两者之间有何区别?哪种形式更能减少税收负担呢?想知道答案,先来梳理梳理分公司和⼦公司都有什么区别:⼀、分公司、⼦公司的主要区别是什么?1.法律地位不同在法律上⼦公司具有法⼈资格,拥有⾃⼰独⽴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的名义进⾏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的债权债务由⾃⼰独⽴承担。
分公司属于分⽀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2.受控制的⽅式不同⼦公司的经营活动也要受到母公司的控制,要服从母公司的总体战略和总体利益的需要。
但这种控制是间接的,母公司对⼦公司的控制必须符合⼀定的法律条件。
分公司是指⼀个公司管辖的分⽀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的以⾃⼰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
其⼈事业务、财产受⾪属公司直接控制,在⾪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承担债务的责任⽅式不同母公司作为⼦公司的最⼤股东,仅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作为独⽴的法⼈,以公司⾃⾝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
分公司由于没有⾃⼰独⽴的财产,与⾪属公司在经济上统⼀核算,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属公司负责清偿,即由⾪属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设⼦公司与设⽴分公司有什么好处?设⽴⼦公司的好处:1.只负有有限的债务责任,对母公司不承担全部债务责任;2.⼦公司向母公司报告企业成果只限于⽣产经营活动⽅⾯,不⽤向总公司报告全⾯情况;3.⼦公司是独⽴法⼈,其所得税计征独⽴进⾏;⼦公司可享受新建企业各项优惠政策;4.⼦公司利润上交母公司要⽐分公司灵活的多,这等于母公司的投资所得、资本利得可以持留在⼦公司,或者可经选择税负较轻的时候上交,得到额外的税收利益。
设立子公司与分公司分析
设立子公司与分公司分析针对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这一问题进行如下分析:一、主体法律地位的区别《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由此可见,在主体法律地位上它们是完全不同的:1、子公司在法律上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即: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各类民事经济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2、分公司在法律上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也就是说它在法律上是从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不是独立的个体。
二、税收处理方面的区别1、企业设立子公司,具有独立的组织机构;拥有独立的财产,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各类民事经济活动;能够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独立缴纳相关税务;2、企业设立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且不实行独立核算,则可由总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样可以实现总公司调节盈亏,合理减轻企业所得税的负担。
三、从盈亏调整角度分析1、当企业盈利,新设立的下属机构可能出现亏损时,应当选择总分公司模式。
根据税法规定,分公司是非独立纳税人,其亏损可以由总公司的利润弥补;如果设立子公司,子公司是独立纳税人,其亏损只能由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弥补,且母公司不能弥补子公司的亏损,也不得冲减对子公司的投资成本。
2、当企业亏损,新设立的下属机构可能盈利时,应当选择母子公司模式;子公司不需要承担母公司的亏损,可以自我积累资金求得发展。
四、利润分配形式及风险责任问题分公司由于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产生的利润归属于总公司。
同时,分公司如果有经营风险及相关法律责任,可能会牵连到总公司,而子公司则没有这种担忧,独立承担其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综上所述,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各有利弊,需依据企业经营发展等因素综合性判断。
成立分公司的好处
成立分公司的好处篇一:设立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利弊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利弊子公司与分公司是传统现代大公司企业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
公司为什么安排它的某些附属单位作为子公司,而另一些附属单位又作为分公司?子公司与分公司,到底哪个才是公司在设立分支机构的上才上才之选呢?在回答这些风险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局限性特点:(一)分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全资拥有的关系总公司有些类似。
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优势地位。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
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因为不分行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发言权,不独立独自承担民事责任。
(二)子公司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
子公司具有营利性,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
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并且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
根据股东会多数表决原则,拥有股份越多,行政事务越能够取得对子公司事务的决定权。
母公司控制子公司通常就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
决定权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不可否认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
另外除万股控制方式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一而使某协议公司处于另一公司的支配之下,也可以构筑母公司、子公司的关系。
(三)税收角度的区别分公司还是通过控股形式组建子公司,在一定课税规定上就有很大不同。
由于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法人,它实现的盈亏要同总公司合并计算纳税,而子公司是一个独立法人,母、子公司应分别纳税,而且子公司只有在利润中才能按股东占有的股份进行股利分配。
一般说来,如果组建的公司一开始就可盈利,设立子公司就更为有利。
在子公司盈利的情况下,可享受到当地政府提供贷款的各种税收优惠和其他经营优惠。
如果组建的公司在经营初期发生亏损,那么公司总部组建分公司就更为有利,可减轻总厂的税收负担。
设立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利弊比较
子公司与分公司是现代大公司企业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一家公司为什么安排它的某些附属单位作为子公司,而另一些附属单位又作为分公司子公司与分公司,到底哪个才是公司在设立分支机构的上上之选呢在回答这些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特点:一分公司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二子公司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所谓实际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母公司自己就可以通过行使权力而任命董事会的多名董事.某些信托机构虽然拥有公司的大量股份,但并不参与对公司事务的实际控制,因而不属于母公司.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根据股东会多数表决原则,拥有股份越多,越能够取得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权.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必然能够对该公司实行控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份的分散,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够获股东会表决权的多数,即可取得控制的地位.除股份控制方式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而使某一公司处于另一公司的支配之下,也可以形成母公司、子公司的关系.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虽然子公司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许多方面都要受到母公司的管理,有的甚至类似母公司的分支机构, 但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公司企业,它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各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在财产责任上,子公司和母公司也各以自己所有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财产责任,互不连带.通过持有其他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而对其实行控制的公司,又称控股公司.母公司与控股公司是可以通用的两个概念,子公司也可以通过控制其他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而成为控股公司,被控股的公司成为孙公司.母公司通过控制众多的子公司、孙公司而成为庞大的公司集团.母公司只要通过较少的资本就可以利用子公司的资本购买别的公司,组建起金字塔型的公司集团模式.三不同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具体为:1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采取直接控制,更多地是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而分公司则不同,其人事、业务、财产受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3承担债务的责任方式不同.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即由隶属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四税收角度的衡量子公司与分公司是现代大公司企业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一家公司为什么安排它的某些附属单位作为子公司,而另一些附属单位又作为分公司这恐怕最主要要从税收筹划的角度来分析,因为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条件下,一切合法的有利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措施均是企业考虑的重点,而选择有利于纳税优惠的组织形式,正是达到这一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世界各国包括我国对子公司和分公司在税收待遇等方面有着许多不同的规定,这就为企业或跨国公司设立附属企业的组织形式提供了选择空间.一般来说,设立子公司有如下好处:1.在东道国同样只负有有限的债务责任有时需要母公司担保;2.子公司向母公司报告企业成果只限于生产经营活动方面,而分公司则要向总公司报告全面情况;3.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其所得税计征独立进行.子公司可享受东道国给其居民公司提供的包括免税期在内的税收优惠待遇,而分公司由于是作为企业的组成部分之一派住国外,东道国大多不愿为其提供更多的优惠;4.东道国运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累积利润可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5.子公司利润汇回母公司要比分公司灵活的多,这等于母公司的投资所得、资本利得可以持留在子公司,或者可经选择税负较轻的时候汇回,得到额外的税收利益.6.许多国家对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股息规定减征或免征预提税.对设立分公司规定的好处一般有:1.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2.分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3.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轻税收负担;4.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5.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上述可见,子公司和分公司的税收利益存在着较大差异,公司企业在选择组织形式时应细心比较、统筹考虑、正确筹划.但总体上看两种组织形式最重要的区别在于: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国被视为居民纳税人,通常要承担与该国其它公司一样的全面纳税义务.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分公司的所在国被视为非居民纳税人,只承担有限的纳税义务.分公司发生的利润与亏损要与总公司合并计算,即“合并报表”.我国税法也规定,公司的下属分支机构缴纳所得都有两种形式:一是独立申报纳税;一是合并到总公司汇总纳税.而采用哪种形式缴税则取决于公司下属分支机构的性质--是否为企业所得税独立的纳税义务人.这里必须指出,境外分公司与总公司利润合并计算,所影响的是居住国的税收负担,至于作为分公司所在的东道国,往往照样要对归属于分公司本身的收入课税,这就是实行所谓收入来源税收管辖权.而设立在境内分公司则不存在这个问题,对这一点企业在税筹划时应加以关注.公司企业在设立下属分支机构时,应采取哪一种最有利的经营组织形式,可以获得较多的税收利益呢开办初期,下属企业可能发生亏损,设立分公司,因与总公司“合并报表”冲减总公司的利润后,可以减少应税所得,少缴所得税.而设立子公司就得不到这一项好处.但如果下属企业在开设的不长时间内就可能盈利,或能很快扭亏为盈,那么设立子公司就比较适宜,可以得到作为独立法人经营便利之处,还可以享受未分配利润递延纳税的好处.除了在开办初期要对下属企业的组织形式精心选择外,在企业的经营、运作过程中,随着整个集团或下属企业的业务发展,盈亏情况的变化,总公司仍有必要通过资产的转移、兼并等方式,对下属分支机构进行调整,以获得更多的税收利益.设立分公司还是通过控股形式组建子公司,在纳税规定上就有很大不同.由于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法人,它实现的盈亏要同总公司合并计算纳税,而子公司是一个独立法人,母、子公司应分别纳税,而且子公司只有在税后利润中才能校股东占有的股份进行股利分配.一般说来,如果组建的公司一开始就可盈利,设立子公司就更为有利.在子公司盈利的情况下,可享受到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税收优惠和其他经营优惠.如果组建的公司在经营初期发生亏损,那么组建分公司就更为有利,可减轻总公司的税收负担.例如某公司在经营初期,下属分支机构出现亏损,分公司亏损可与总公司合并计算,于是公司总部开始时选择了建立分公司的组织形式.经营几年后,分公司转亏为盈,为了享受税收递延的好处,决定把分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逐步转移到另一家子公司去,或者干脆把分公司兼并到子公司中去,如果是整个分公司转移给子公司,那就必须考虑:①是否要缴纳财产转移税,有没有税收优惠的规定②全面衡量子公司有哪些好处和坏处,尤其是税收总负担的比较;③假定产权转移没有多大好处,而子公司的生产规模需要扩大,是否可以采取把分公司的资产所有权不转移,只是粗凭给子公司使用;④存货也可以采取委托代销的方式,这样在受托方未销售之前可以不缴税;⑤要特别了解一下,居住国与收入来源国对分公司与子公司亏损结转抵补的税收待遇.假定分公司的亏损可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在分公司未转亏为盈时,不宜转移为子公司.。
浅析母公司设立子公司分公司的特点及优劣
浅析母公司设立子公司分公司的特点及优劣母公司设立子公司、分公司是企业组织结构多元化和事业发展的重要手段。
下面将对母公司设立子公司、分公司的特点及其优劣进行浅析。
1.特点:(1)控制权集中:子公司是母公司直接控制的法人实体,母公司可以通过控股公司的方式,控制子公司的战略决策、人员安排、资金调配等,从而实现对子公司的全面管理和控制。
(2)经营独立性强:子公司在法律上具有独立的经营主体地位,有独立的财务报表和税务申报义务,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制定独立的经营策略,灵活决策,满足不同地区和市场的需求。
(3)风险分散:子公司设立可以将母公司的风险分散到不同的地区和市场,降低母公司的经营风险和对单一市场的依赖,提高整个企业集团的抗风险能力。
(4)资源整合:通过设立子公司,母公司可以将各种资源进行整合,包括资金、人力、技术等,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协同发展,提高整个企业集团的竞争能力。
2.优劣:优势:子公司设立可以扩大企业的经营范围和市场份额,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可以将母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传递到子公司,实现协同发展;可以分散经营风险,降低整个企业集团的风险;提高整个企业集团的资源整合能力,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劣势:子公司的设立需要投入较大的资金和人力资源;子公司的独立经营需要建立独立的管理体系,增加了管理成本;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存在难度;子公司的发展可能会受制于母公司的战略安排,缺乏独立性。
1.特点:(1)控制权相对集中:虽然分公司在法律上有相对独立的法人实体地位,但在经营管理上仍受到母公司的控制和领导。
(2)运营成本相对较低:分公司与母公司共享一部分行政、财务、人力资源和技术等支持服务,减少了新设机构所需要的基础设施和资源投入。
(3)市场接近度高:分公司的设立通常是为了进入一些特定的地区或市场,可以更快地了解和适应当地市场需求,有利于企业的市场拓展和客户服务。
(4)协同效应明显:分公司与母公司可以通过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和协同发展等方式,实现协同效应,提高整个企业的竞争力。
注册分公司好还是注册子公司好?
注册分公司好还是注册子公司好?很多老板在经营越来越大的公司,想再开一家公司,那么问题来了,是注册分公司好还是注册子公司好呢?一、基本区别1、主体资格不同:子公司具有独立主体资格,享有独立法人资格。
另一方面,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的民商事主体资格。
它们只是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
2、纳税人身份不同:子公司为独立纳税人,分公司可能是独立纳税人(如增值税),也可能不是独立纳税人(如企业所得税)3、是否独立核算:子公司必须独立核算,分公司不一定独立核算。
二、如何安排涉税安排,关键看需要安排什么税种1、增值税安排:子公司和分公司均可执行例如:如果要将企业的结构安排为一般纳税人的小规模纳税人(享受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子公司和分支机构都可以,因为分支机构可以单独成为增值税纳税人,例如,总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
纳税人,分支机构可以是一般纳税人;反之亦然。
注:符合一定条件的纳税人,经批准后,增值税可由总公司合并缴纳,分公司经批准后按比例预缴。
2、企业所得税安排:视具体情况而定例如:如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小微企业政策,按总分公司的职称享受;母子公司可分别享受。
又如海南自贸区和西部开发区的优惠政策。
三、个人所得税安排分支机构已办理税务登记,可单独代扣个人所得税;子公司必须单独代扣个人所得税例如:《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施工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2号):跨省异地施工单位应将工资收入,到项目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完成全部员工全额代扣代缴的详细申报。
对所有员工进行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不予批准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由缴纳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代扣代缴”。
因此,分支机构的个人所得税缴纳地点会有所不同。
实践中,为避免被异地建筑施工地税务机关征收征收个人所得税,建筑企业可以安排分公司办理全员全额代扣代缴明细申报。
四、物业税安排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房产的所有者,征收机关是房屋所在的税务机关。
分公司子公司是什么意思
分公司子公司是什么意思什么是子公司?子公司有哪些责任和义务?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
子公司在法律上与母公司是相互独立的。
一、子公司与分公司有哪些区别一、子公司与分公司有哪些区别较大的区别是,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具体有以下区别:1、设立方式不同子公司由公司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应当符合《公司法》对公司设立条件和投资方式的要求。
分公司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分支机构。
2、法律地位不同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具有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以总公司分支机构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3、受控制方式不同母公司对子公司一般不直接控制,而是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作出投资决策等方式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分公司的人事、业务、财产受总公司的直接控制,在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4、承担债务责任方式不同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财务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债务由总公司负责清偿,即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5、领取的营业执照不同子公司领取的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法定代表人姓名字样。
分公司领取的是营业执照,有负责人字样。
6、产品包装标注不同子公司在产品外包装上须标注自己的名称和住所。
分公司可以标注自己的名称、住所,也可以同时标注总公司的名称、住所,还可以只标注总公司的名称、住所。
7、征税方面不同设立分公司还是通过控股形式组建子公司,在纳税规定上就有很大不同。
由于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法人,它实现的盈亏要同总公司合并计算纳税,而子公司是一个独立法人,母、子公司应分别纳税,而且子公司只有在税后利润中才能按股东占有的股份进行股利分配。
注册子公司好-还是注册分公司比较好
注册子公司好, 还是注册分公司比拟好分公司是什么?子公司又是什么?分公司: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 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 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 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 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子公司: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 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个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个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虽然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 在许多方面受到母公司的制约和管理, 但在法律上, 子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 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独立承当民事责任。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A、设立方式不同:子公司由公司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 应当符合《公司法》对公司设立条件和投资方式的要求。
分公司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申请设立, 属于设立公司分支机构。
B、法律地位不同: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 具有法人资格, 拥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 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没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 以总公司分支机构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C、受控制方式不同:母公司对子公司一般不直接控制, 而是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作出投资决策等方式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分公司的人事、业务、财产受总公司的直接控制, 在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D、承当债务责任方式不同: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 以子公司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当责任。
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 与总公司在财务上统一核算, 因此, 其经营债务由总公司负责清偿, 即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当责任。
E、领取的营业执照不同:子公司领取的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有法定代表人姓名字样。
分公司领取的是营业执照, 有负责人字样。
F、产品包装标注不同:子公司在产品外包装上必须标注自己的名称和住所。
成立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差异
成立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差异
(一)分公司
1、法律地位: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设立手续:分公司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3、名称: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4、章程: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5、财产责任: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6、税收筹划: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
7、与母公司的关系:分公司是母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
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二)子公司
1、法律地位: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设立成本:设立程序和手续相对比较繁琐,设立成本较高。
3、名称:一般,子公司前面不用加上母公司的名称。
子公司注册时的全称就是子公司经营或对外合作中使用的名称。
4、章程:子公司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各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
5、财产责任:子公司和母公司各以自己所有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财产责任,互不连带。
6、税收筹划:子公司承担全面纳税义务,需要独立缴纳所得税。
7、与母公司的关系: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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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与分公司是现代大公司企业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
一家公司为什么安排它的某些附属单位作为子公司,而另一些附属单位又作为分公司?子公司与分公司,到底哪个才是公司在设立分支机构的上上之选呢?在回答这些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特点:(一)分公司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
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
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
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
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二)子公司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
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
所谓实际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
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母公司自己就可以通过行使权力而任命董事会的多名董事。
某些信托机构虽然拥有公司的大量股份,但并不参与对公司事务的实际控制,因而不属于母公司。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
根据股东会多数表决原则,拥有股份越多,越能够取得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权。
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必然能够对该公司实行控制。
但实际上由于股份的分散,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够获股东会表决权的多数,即可取得控制的地位。
除股份控制方式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而使某一公司处于另一公司的支配之下,也可以形成母公司、子公司的关系。
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
虽然子公司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许多方面都要受到母公司的管理,有的甚至类似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公司企业,它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各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
在财产责任上,子公司和母公司也各以自己所有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财产责任,互不连带。
通过持有其他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而对其实行控制的公司,又称控股公司。
母公司与控股公司是可以通用的两个概念,子公司也可以通过控制其他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而成为控股公司,被控股的公司成为孙公司。
母公司通过控制众多的子公司、孙公司而成为庞大的公司集团。
母公司只要通过较少的资本就可以利用子公司的资本购买别的公司,组建起金字塔型的公司集团模式。
(三)不同《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具体为:(1)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
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采取直接控制,更多地是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
而分公司则不同,其人事、业务、财产受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承担债务的责任方式不同。
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
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即由隶属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四)税收角度的衡量子公司与分公司是现代大公司企业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
一家公司为什么安排它的某些附属单位作为子公司,而另一些附属单位又作为分公司?这恐怕最主要要从税收筹划的角度来分析,因为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条件下,一切合法的有利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措施均是企业考虑的重点,而选择有利于纳税优惠的组织形式,正是达到这一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
世界各国(包括我国)对子公司和分公司在税收待遇等方面有着许多不同的规定,这就为企业或跨国公司设立附属企业的组织形式提供了选择空间。
一般来说,设立子公司有如下好处:1.在东道国同样只负有有限的债务责任(有时需要母公司担保);2.子公司向母公司报告企业成果只限于生产经营活动方面,而分公司则要向总公司报告全面情况;3.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其所得税计征独立进行。
子公司可享受东道国给其居民公司提供的包括免税期在内的税收优惠待遇,而分公司由于是作为企业的组成部分之一派住国外,东道国大多不愿为其提供更多的优惠;4.东道国运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累积利润可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5.子公司利润汇回母公司要比分公司灵活的多,这等于母公司的投资所得、资本利得可以持留在子公司,或者可经选择税负较轻的时候汇回,得到额外的税收利益。
6.许多国家对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股息规定减征或免征预提税。
对设立分公司规定的好处一般有:1.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2.分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3.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
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轻税收负担;4.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5.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
上述可见,子公司和分公司的税收利益存在着较大差异,公司企业在选择组织形式时应细心比较、统筹考虑、正确筹划。
但总体上看两种组织形式最重要的区别在于: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国被视为居民纳税人,通常要承担与该国其它公司一样的全面纳税义务。
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分公司的所在国被视为非居民纳税人,只承担有限的纳税义务。
分公司发生的利润与亏损要与总公司合并计算,即“合并报表”。
我国税法也规定,公司的下属分支机构缴纳所得都有两种形式:一是独立申报纳税;一是合并到总公司汇总纳税。
而采用哪种形式缴税则取决于公司下属分支机构的性质--是否为企业所得税独立的纳税义务人。
这里必须指出,境外分公司与总公司利润合并计算,所影响的是居住国的税收负担,至于作为分公司所在的东道国,往往照样要对归属于分公司本身的收入课税,这就是实行所谓收入来源税收管辖权。
而设立在境内分公司则不存在这个问题,对这一点企业在税筹划时应加以关注。
公司企业在设立下属分支机构时,应采取哪一种最有利的经营组织形式,可以获得较多的税收利益呢?开办初期,下属企业可能发生亏损,设立分公司,因与总公司“合并报表”冲减总公司的利润后,可以减少应税所得,少缴所得税。
而设立子公司就得不到这一项好处。
但如果下属企业在开设的不长时间内就可能盈利,或能很快扭亏为盈,那么设立子公司就比较适宜,可以得到作为独立法人经营便利之处,还可以享受未分配利润递延纳税的好处。
除了在开办初期要对下属企业的组织形式精心选择外,在企业的经营、运作过程中,随着整个集团或下属企业的业务发展,盈亏情况的变化,总公司仍有必要通过资产的转移、兼并等方式,对下属分支机构进行调整,以获得更多的税收利益。
设立分公司还是通过控股形式组建子公司,在纳税规定上就有很大不同。
由于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法人,它实现的盈亏要同总公司合并计算纳税,而子公司是一个独立法人,母、子公司应分别纳税,而且子公司只有在税后利润中才能校股东占有的股份进行股利分配。
一般说来,如果组建的公司一开始就可盈利,设立子公司就更为有利。
在子公司盈利的情况下,可享受到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税收优惠和其他经营优惠。
如果组建的公司在经营初期发生亏损,那么组建分公司就更为有利,可减轻总公司的税收负担。
例如某公司在经营初期,下属分支机构出现亏损,分公司亏损可与总公司合并计算,于是公司总部开始时选择了建立分公司的组织形式。
经营几年后,分公司转亏为盈,为了享受税收递延的好处,决定把分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逐步转移到另一家子公司去,或者干脆把分公司兼并到子公司中去,如果是整个分公司转移给子公司,那就必须考虑:①是否要缴纳财产转移税,有没有税收优惠的规定?②全面衡量子公司有哪些好处和坏处,尤其是税收总负担的比较;③假定产权转移没有多大好处,而子公司的生产规模需要扩大,是否可以采取把分公司的资产所有权不转移,只是粗凭给子公司使用;④存货也可以采取委托代销的方式,这样在受托方未销售之前可以不缴税;⑤要特别了解一下,居住国与收入来源国对分公司与子公司亏损结转抵补的税收待遇。
假定分公司的亏损可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在分公司未转亏为盈时,不宜转移为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