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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Ⅲ-1.2〔2011〕138号批准人:王
竹民
物料平衡管理办法
1 目的
建立物料平衡管理规程,保证生产过程各种物料处于受控状态,确保投入与产出的平衡。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部室、中心和销售总公司承钢分公司、采购总公司承钢分公司、国贸公司承德分公司。
3 定义
3.1 物料
指炼铁、炼钢、轧钢、钒产品等生产系统的主要原料、燃料、成品、半成品以及对生产成本具有较大影响的物品。包括:大宗原燃料、合金、辅料、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机物料;成品、半成品、回收品、废料、废渣;来料加工物料及产品、外委加工物料及产品等。
3.2 物料平衡管理
运用平衡原理,从物资采购、验收入库,生产消耗,成品检化验、入库、销售出库、物料盘库等全程实施管控,保证实物流与信息流同步、账与物相符;做到进耗存平衡、投入产出实物流与金属平衡、产销存平衡。
通过物料平衡管理,对企业每个工序环节的物料进行投入产出的运行状态分析、评价、监督、调整,真实客观的反映物流状态。剔除人为的虚假因素,揭露物料转化、衔接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矛盾,分析原因,为生产经营管理提供可靠的信息条件和核算基础,推动企业管理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化,促使各项物料消耗的降低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4 职责
4.1 组织机构和职责
4.1.1 成立物料平衡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物料平衡管理工作。
组长:公司主管领导
副组长:企业管理部部长
成员单位:企业管理部、财务部、生产计划部、能源环保部、设备管理部、物流管控中心、质量计量管控中心。
物料平衡办公室设在企业管理部。
4.1.2 物料平衡领导小组的职责
负责组织全公司物料管理工作,确定管理职责,起草、修订管理制度。审核确认各单位物料管理相关制度及实施细则;研究制定并动态维护相关物料损耗定额及预提与分摊方案;裁决争议,组织异常数据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4.2 物料平衡管理基本原则
按照“实物库存管理单位负责管理实物”组织物料平衡管理工作;实物库存管理单位,做好日常管理,动态跟踪进耗(出)存,核查实物量与ERP系统存货信息,确保帐物相符。一个工序环节的产出(发出),必须受到下道工序环节的承认;各有关部室、生产单位,明确一名主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制定本单位仓储、盘点、物料平衡等物料管理实施细则,并报企业管理部审核备案。
4.3 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
4.3.1 企业管理部: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履行物料平衡领导小组职责,做好公司物料日常管理与平衡工作;负责对各物料管理责任单位进行物料管理与平衡工作业务指导,并组织按月检查、核实;组织各相关单位做好分工序产品的投入产出物料实物平衡、金属平衡月度报表工作;每季度(或根据公司特别要求)组织一次公司范围统一的存货盘点工作。
4.3.2 财务部:参加物料平衡盘点;牵头做好各种物料ERP数据质量稽查工作,保证数据准确,满足财务核算要求;监督、核实生产工序成本波动异常消耗,提出异议报告;做好各类物料存货分析工作,定期组织对途耗进行分析与处理;负责存货盈亏的账务处理工作(重大事项履行报告程序)。
4.3.3 生产计划部: 参加物料平衡盘点;负责炼铁、炼钢、轧钢等单位中间产品、产成品的生产与库存管理;监督各工序物料平衡工作;负责制定主要原燃料消耗定额,对进厂原材料、燃料、公司内部流转物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制定合理物流方案,降低物流费用,减少损耗、积压、浪费。按月完成公司金属平衡分析,指导生产并改善工艺技术管理水平。
4.3.4 物流管控中心:负责按月对进厂原材料、燃料、公司内部流转物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外委加工物资的进、耗(拨出)、存平衡统计与分析,每月盘点核对实物与ERP系统账务,监控所管子库差错业务,对所属子库存业务数据负责;严格控制报废,加强实物有效性管理。
4.3.5 质量计量管控中心:负责物料流转计量、质量出据,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参加物料平衡盘点,跟踪出据偏差,组织处理计量和质量异议影响的平衡问题,每月进行采购消耗质量平衡分析并出据分析报告。
4.3.6 设备管理部:负责按月对公司备品备件综合管理与平衡;负责组织备品备件实物盘点与实物管理监督;负责确定水、电消耗数据报出口径。
4.3.7 能源环保部:负责各项能源消耗指标的进、耗、存的平衡确认及平衡分析。
4.3.8 物资部:负责按月对公司钒产品(包括委托加工)的入、销、存平衡统计与分析,每月组织实物盘点与ERP系统库存数据核对,严格控制差错业务,杜绝损耗、亏库。
4.3.9 销售总公司承钢分公司:负责对入库成品钢材(含协议材、次品材、来料加工材)的进出存的平衡管理;负责对所管存货盘点的监督、数据确认和盘点报表管理;指导监督各轧钢单位对产成品进行盘点与平衡管理。
4.3.10 采购总公司承钢分公司:合理签订采购合同,尽可能以到厂计量、检化验数据进行合同结算;对于本单位所采购的各种物料的计量、质量异议,负责向客户提出异议及索赔事宜。
4.3.11 国贸公司承德分公司:负责对未移交给物流管控中心的进口原燃料进行进、出、存物料平衡管理,对已集港但未装船的出口钢材进行进、出、存物料平衡管理。
4.3.12 自动化管控中心:负责提供各项物料管理的ERP流程支撑与数据信息支撑,提供物料流转过程ERP系统业务指导;负责计量器具的准确和计量设施的管理。
4.3.13 各二级单位:负责按月对本单位的主要原燃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成品、半成品等进行物料平衡管理;负责本单位允许有库存的物料按月盘点核查;负责产品及主要物料流向平衡统计表的编制,写出平衡分析。
5 要点
5.1 仓储管理
物流管控中心入、出库原燃料均以质量计量管控中心检斤和检验结果为依据办理手续。入库以验收合格并办理入库手续为准,铁精粉、焦炭、动力煤、喷吹煤、萤石等按折干基入出库;货、单不符以实际接收量为准;待检量按检斤接收湿量,减去本月已入量平均水分,单独统计控制,并与检验周期业务同步管控。
出库本着“先进先出、发陈储新、有效期控制”的原则,防止久存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