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管理制度
火药库爆炸物品流向管理制度
火药库爆炸物品流向管理制度1. 引言火药库是负责储存和管理爆炸物品的重要场所,为了确保人员的安全以及杜绝潜在的事故风险,制定一套完善的火药库爆炸物品流向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火药库爆炸物品流向的管理制度,包括爆炸物品进出库的管理、库内储存的规范以及库存管理等内容。
2. 爆炸物品进出库管理2.1 进库管理爆炸物品的进库管理是确保库内物品的合法性和安全性的重要环节。
在爆炸物品进库时,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管理:1.所有进库爆炸物品必须经过主管部门的审批,并获得相应的进库手续。
2.进库爆炸物品必须经过严格的身份确认,核对物品清单和货物真实性。
3.爆炸物品进库时,需对物品进行详细的登记,包括物品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等信息。
4.物品进库后,应及时进行入库登记,并安排专人负责对物品进行妥善保管。
2.2 出库管理爆炸物品的出库管理是为了确保物品的合理使用和安全运输。
出库管理的步骤如下:1.出库爆炸物品必须凭借相应的证明文件和审批手续。
2.出库前,需对物品进行详细登记,包括物品名称、出库数量、用途等信息。
3.严禁擅自将库存物品用于非法用途或外借给未经审批的个人或单位。
4.物品出库后,应及时进行出库登记,并记录出库时间和领用人等相关信息。
5.出库人员必须凭借有效的身份证件进行出库手续办理。
3. 库内储存规范3.1 储存设施和装备为了确保火药库的安全性和储存品质,需要配备以下储存设施和装备:1.安全防护设施,包括防火、防爆和防雷等设备,确保库内环境的安全稳定。
2.温湿度控制设施,保持库内的适宜储存环境,防止爆炸物品受潮、受热等情况。
3.库房划分和标识,将不同类别、性质的爆炸物品进行分区、分储,便于管理和防止交叉污染。
4.防火墙、防爆门等安全设施,确保火灾和爆炸事故的扩散范围受到限制。
3.2 储存规范为保障爆炸物品储存期间的安全和稳定,需遵守以下储存规范:1.确保库内通风良好,保持空气流通,防止气体积聚和异常温度。
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管理制度模版
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用爆炸物品的流向管理,确保公众安全,依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管理应遵循合法、安全、稳定、高效的原则,确保爆炸物品合理使用和安全运输。
第四条爆炸物品的流向管理指的是对民用爆炸物品从购买、运输、使用直至销毁的全过程进行监管。
第二章管理第五条制定流向管理计划,建立健全流向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
第六条负责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和培训,熟知相关法律法规。
第七条单位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第八条对爆炸物品的进货、销售、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进行监督,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第九条爆炸物品的销售应建立档案,记录购买者的身份信息、用途等重要信息。
第十一条爆炸物品的运输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合理的包装、标识和运输方式,确保安全运输。
第三章流程第十三条销售单位应保存购买登记表及相关购买凭证,依法定期上报相关部门。
第十四条使用爆炸物品前,用户应进行安全操作培训,并签署安全承诺书。
第十五条爆炸物品的使用应符合安全操作规范,并及时报告使用情况。
第十六条对于过期、失效或者损坏的爆炸物品,应按规定进行封存、销毁。
第十七条爆炸物品的运输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运输中应加强防护措施。
第十八条爆炸物品的去向应记录并备案,确保使用单位合法合规。
第四章监督第十九条相关部门应定期对民用爆炸物品的流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条对于违反流向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一条各级相关部门应加强协作,共享信息,形成统一的流向管理机制。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属于制定机构。
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管理制度范文
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近年来,民用爆炸物品的流通和管理问题越来越突出,引发了一系列安全事故和社会问题。
为了确保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定和完善流向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旨在探讨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管理制度的制定内容和具体措施,以期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目的和基本原则1. 目的明确民用爆炸物品的流通路径和管理责任,规范市场行为,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2. 基本原则(1)法制原则: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管理制度应基于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合法、规范、有序的流通和管理。
(2)科学原则:制度应基于科学的风险评估和预测,以科技手段为支撑,确保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公开透明原则:制度应公开透明,方便公众了解和监督,促进社会共治。
(4)综合治理原则:制度应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管理、监督、宣传等手段,形成合力推进管理工作。
三、制度内容1. 爆炸物品流通环节监管(1)生产环节:要求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等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厂家获得合法许可证,严格按照生产标准和质量控制要求进行生产,并建立生产台账和追溯体系。
(2)经营环节:要求经营者获得经营许可证,确保合法经营,并加强对销售渠道和销售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制定相关行业规范和操作指南。
(3)销售环节:要求销售者对销售的爆炸物品进行登记备案,记录销售信息和购买人的身份信息,严禁向未成年人和无证人员出售,建立销售台账和追溯体系。
2. 交通运输安全监管(1)运输企业资质管理:要求从事爆炸物品运输的企业获得合法运输资质,并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和验收,加强对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2)道路交通监管:加强对爆炸物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和监控,建立交通违法和事故快速报告、处置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力度。
(3)航空、铁路和水路运输监管:严格落实安检制度,确保爆炸物品运输安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和信息共享,建立监管合作机制。
3. 仓储和使用监管(1)仓库管理:要求仓储场所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建立清晰的存储分区和标识系统,定期进行仓库安全检查和消防演练,加强仓库安全培训和管理。
民爆物品流向管理制度
民爆物品流向管理制度背景民爆(民用爆炸物品)是指在工业、农业、民用建筑、水利等事业领域以及其他民用领域中使用的炸药、炸药器具及其它有爆炸危险的化学制品、专用通信设备及配件、信号弹、烟雾弹等物品。
由于民爆物品在生产、运输、存储、使用等环节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为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我国陆续制定了一系列民爆物品流向管理制度。
管理措施一、企业资质审批从生产环节入手,对民爆物品生产企业进行审批,确保企业经营资质合法、员工从业资质符合要求,设备设施符合生产标准,且具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二、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需向相关部门申请生产许可证,违法生产、生产无证或证照失效等情况均会被取缔关闭。
生产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许可证规定的产量、生产工艺、产品质量等生产条件。
三、进出口许可证民爆物品属于管制品,企业需向相关部门申请进出口许可证。
进口物品经过海关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境销售,非法进口的民爆物品将被扣留、罚款、甚至判刑。
同样,出口物品也需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出口安全。
四、仓库管理所有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必须拥有具备防火、防爆、防盗、防潮等措施的专业仓库,并设立安全管理岗位。
企业需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和演练,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变能力。
五、运输管理民爆物品的运输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标准,包括车辆、司机、行车路线等方面的要求。
车辆必须具备运输民爆物品资格,司机需持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行车路线需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且运输过程中必须保障民爆物品的安全。
六、销售许可证销售企业必须向相关部门申请销售许可证,确保销售环节合法规范。
销售企业需对客户进行严格审核,明确客户身份及其用途,并依据监管部门的规定上传销售信息。
监管机构我国对民爆物品实行多部门联合监管制度,涉及公安机关、工商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多个部门。
此外,还具备独立的民爆物品监管机构,对民爆物品的安全生产与流通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管。
应急预案民爆物品的安全生产与流通涉及到的问题非常复杂,一旦产生安全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
民爆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4篇)
民爆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民爆物品的出入库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措施,旨在确保安全管理和使用民爆物品,减少事故的发生和对社会的影响。
下面将从原则、流程、控制措施等方面详细阐述民爆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一、原则1. 安全优先原则:民爆物品的出入库管理必须以安全为首要考虑因素,确保民爆物品的安全及合法合规。
2. 明确责任原则:各个环节的责任必须明确,相关人员必须清楚自己的职责,履行相关的安全管理义务。
3. 制度规范原则:出入库管理必须建立完善的制度规范,明确各个环节的流程和要求,确保管理的严谨性和规范性。
二、流程1. 出库流程(1) 编制出库申请:申请人应填写出库申请表,详细描述出库物品的种类、数量、用途、领取人等信息,并由上级审核确认。
(2) 出库审批:上级审核确认出库申请,审批通过后给予批准,并将出库申请送交库房管理人员。
(3) 发放出库物品:库房管理人员根据出库申请表中的要求,按照规定的程序发放民爆物品,记录出库数量、领取人姓名等相关信息。
(4) 记录台账:库房管理人员应及时将出库的物品情况记录在出库台账中,确保物品的流向可追溯。
2. 入库流程(1) 提交入库申请:申请人应填写入库申请表,详细描述入库物品的种类、数量、来源等信息,并由上级审核确认。
(2) 入库审批:上级审核确认入库申请,审批通过后给予批准,并将入库申请送交库房管理人员。
(3) 接收入库物品:库房管理人员接收民爆物品,对物品进行清点核对,确保物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记录台账:库房管理人员应及时将入库的物品情况记录在入库台账中,包括物品名称、数量、来源、性能、规格等相关信息。
三、控制措施1. 出入库许可制度:对于出入库物品进行严格的审批,并由上级主管部门颁发出入库许可证明,确保出入库行为的合法合规。
2. 人员资质要求:对库房管理人员、领取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资质审查和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
3. 物品标识:所有出入库物品必须标明物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等基本信息,并进行统一编号和标签,方便管理和追溯。
民爆物品运输制度
民爆物品运输制度在我国,民用爆炸物品(以下简称“民爆物品”)的运输管理制度十分严格,旨在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国制定了详细的民爆物品运输管理制度。
以下是对民爆物品运输管理制度的一些介绍。
一、管理要求1. 运输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许可,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
2. 运输民爆物品的车辆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具备良好的安全性能。
3. 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民爆物品的包装完好、牢固,防止损坏、遗失或被盗。
4. 运输民爆物品时,应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速度行驶,避免途经禁止或限制通行的地方。
5. 运输过程中,驾驶员和押运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运输规程和安全要求。
6. 运输民爆物品时,应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以应对突发情况。
7. 运输过程中,应保持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通讯畅通,及时报告运输情况。
8. 运输结束后,应及时对运输工具、人员进行清查、验收,确保无遗漏。
9. 发生运输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安全和民爆物品不扩散。
10. 运输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和记录应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二、运输方式1. 公路运输:民爆物品的公路运输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2. 铁路运输:民爆物品的铁路运输应遵守铁路部门的有关规定,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3. 水路运输:民爆物品的水路运输应遵守水路运输的相关规定,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4. 航空运输:民爆物品的航空运输应遵守航空运输的相关规定,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三、装卸操作1. 装卸民爆物品时,应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装卸过程中的安全。
2. 装卸民爆物品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民爆物品损坏、遗失或被盗。
3. 装卸民爆物品时,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以应对突发情况。
4. 装卸民爆物品时,应保持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通讯畅通,及时报告装卸情况。
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管理制度(5篇)
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管理制度一、仓库管理1、仓库由本矿保管员管理。
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面向生产,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2、仓库设置要根据安监局有关要求规划,合理布局,内部要加强责任制,要实行工作质量标准化,应用现代管理技术,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
二、验收入库3、物资入库,保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按物资交接本上签字,应当认识签收是经济责任的转移。
4、物资入库,应先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货位,更不准投入使用。
5、保管员凭发票所开列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验收就位,入库单各栏应填写清楚,并随同托收单财务科记帐。
6、不合格品,应隔离堆放,严禁投产使用。
如工作马虎,混入生产,保管员应负失职之责任。
7、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本矿的有关人员处理。
货已到而无发票,均应向本矿领导反映查询。
三、物资的储存保管1、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要有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
2、物资堆放的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3、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验材料,坚决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
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应及时报告本矿领导,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擅自处理。
保管员不得采取“发生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4、保管物资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达:“十不”要求,务使本矿财产不发生保管责任损失;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5、保管物资,未经本矿领导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
6、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人员擅自入库。
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
民爆物品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民爆物品运输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民爆物品的运输、装卸、储存、使用等各个环节。
三、安全管理要求1. 人员管理(1)从事民爆物品运输、装卸、储存、使用等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2)从业人员应熟悉民爆物品的性质、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
2. 车辆管理(1)民爆物品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取得相应运输资质。
(2)运输车辆应配备齐全的消防器材、防盗装置、烟火感应装置等安全设施。
(3)运输车辆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安全性能。
3. 运输管理(1)民爆物品运输应选择安全的路线,避开人口密集区域和重要设施。
(2)运输过程中,车辆应保持安全车速,不得超速、超载。
(3)运输车辆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途中不得随意停车、上下人员。
(4)运输过程中,押运员应全程监护,确保民爆物品安全。
4. 装卸管理(1)装卸民爆物品应在专用场地进行,严禁在非专用场地装卸。
(2)装卸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3)装卸人员应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防止意外伤害。
5. 储存管理(1)民爆物品储存场所应符合国家标准,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
(2)储存场所应通风、干燥、防潮、防雷、防火。
(3)储存场所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四、应急处置1. 发生民爆物品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2. 报告事故情况,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 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确保人员安全。
五、监督检查1. 定期开展民爆物品运输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我单位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爆破物品流向管理制度模版
爆破物品流向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爆破物品流向的管理,保障安全生产,依法防控安全风险,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存储、运输和销售爆破物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爆破物品包括炸药、雷管、引信和其他具有爆炸性质的物品。
第四条爆破物品的流向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到人、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爆破物品流向管理制度第五条爆破物品流向管理应建立完善的台账系统,记录使用、存储、运输和销售环节的物品流动情况。
第六条使用爆破物品的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库房,并对库房进行分类管理,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完备。
第七条爆破物品的存储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在专门仓库内存放,进行分类、编码和标识,以便随时追溯和查证。
第八条爆破物品的运输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在封闭的专用车辆内运输,并配备专人看管。
第九条爆破物品的销售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销售人员进行严格的审核和登记,确保销售对象符合相关资质要求。
第十条对于变更爆破物品的流向,相关人员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并获得批准后方可操作。
第三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一条主管部门应定期对使用、存储、运输和销售爆破物品的单位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操作符合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监督检查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执法权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严肃处理违规行为。
第十三条监督检查人员在进行检查时,应遵守相关法规,依法履行职责,保护相关机构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监督检查人员对于发现的违规情况应及时上报并进行记录,汇总形成监管报告,为新制度的完善提供依据。
第四章处罚与追责第十五条对于违反爆破物品流向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实施处罚措施,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法律诉讼等,具体处罚措施由主管部门依法决定。
第十七条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对于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等行为的监督检查人员,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爆破物品流向管理制度(二篇)
爆破物品流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爆破物品流向的管理,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爆破物品流向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爆破物品流向管理制度是指对爆破物品的购买、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进行规范与管理的制度。
第四条爆破物品是指能够引起爆炸的物质,包括炸药、雷管、引信等。
第五条各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爆破物品流向的监管力度,保障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爆破物品购买管理第六条购买爆破物品需要经过核实购买人的身份和用途,并填写购买登记表。
第七条购买爆破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办理购买手续。
第八条爆破物品的销售单位应当与购买单位签订购买合同,并保存购买登记表和购买单位的相关信息。
第九条爆破物品的销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爆破物品销售记录和销售台账,定期向相关主管部门报送。
第十条爆破物品的购买、运输、销售等环节应当保留相应的购买凭证和文件,供相关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第三章爆破物品运输管理第十一条爆破物品的运输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并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第十二条爆破物品的运输必须使用专门的运输工具和设备,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爆破物品的运输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人员进行,严禁无关人员接触。
第十四条爆破物品的运输过程中,必须遵守运输规范,保证物品的完整和安全。
第十五条爆破物品的运输过程中,必须随时与相关主管部门保持联系,及时报告运输情况。
第四章爆破物品销售管理第十六条爆破物品的销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并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第十七条爆破物品的销售必须进行合同签订,明确销售物品的种类、数量和价格等信息。
第十八条爆破物品的销售必须进行身份核实,确保销售对象的合法身份。
第十九条爆破物品的销售必须进行用途核实,确保销售物品的合法用途。
第二十条爆破物品的销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销售记录和销售台账,定期向相关主管部门报送。
第五章爆破物品使用管理第二十一条爆破物品的使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并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爆炸物品流向管理制度
爆炸物品流向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爆炸物品的流向管理,防止爆炸物品非法流失,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爆炸物品流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爆炸物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爆炸物品流向管理的义务。
第三条爆炸物品流向管理应当实行全过程控制,包括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
第四条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爆炸物品流向管理人员,负责爆炸物品流向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爆炸物品流向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熟悉爆炸物品的性质、特点和流向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二)具备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三)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
第六条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单位应当依法进行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登记,建立爆炸物品档案,记录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流向等信息。
第七条爆炸物品的运输应当遵守国家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法律法规,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八条爆炸物品的储存应当符合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储存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储存管理制度,确保爆炸物品的安全储存。
第九条爆炸物品的使用应当遵守国家关于爆炸物品使用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范围和操作规程使用。
第十条爆炸物品流向管理人员应当对爆炸物品的流向进行日常监控,发现爆炸物品非法流失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第十一条爆炸物品流向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爆炸物品的流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爆炸物品流向管理的制度落实到位。
第十二条爆炸物品流向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和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十三条爆炸物品流向管理人员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泄露国家秘密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爆炸物品流向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民爆物品流向管理制度(5篇)
民爆物品流向管理制度为规范民用爆破器材的规范专用,减少安全事故,消除安全隐患,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1、民用爆破器材要专人审批后才能领用,未经过审批的人员不得领用民用爆破器材,冒领或没有凭证发放,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安全责任,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为做好民用爆破器材的专用管理,做到即领即用,用完退回,不得将爆破器材乱扔乱放,违反规定者将按相关规定执行,领用要做好各项进出登记。
3、各项登记要与实际相符,库管员要做好发放前的审核、检查及退回是的核对,发现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领导反应,不得拖延,更不得隐瞒不报。
4、库管员不得发放有问题的爆破器材给领用人,对已经发现有问题的要与其他完整的区分开来,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5、生产管理人员要及时核查爆破器材的去向登记,发现不符合相关制度要求的,要及时终止或制止使用,做好防范工作。
民爆物品流向管理制度(2)【摘要】民爆物品流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经销、储存、运输和使用环节,保障公共安全。
本文将从民爆物品的定义、管理制度的必要性、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和改进方向等方面进行探讨。
【关键词】民爆物品;流向管理;制度第一部分:民爆物品的定义和特点民爆物品是指用于民用场所的爆炸物品,包括烟花爆竹、烟火器、焰火器、燃放烟火设施等。
它们具有易燃、易爆、危险性大的特点,一旦管理不善会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第二部分:民爆物品流向管理制度的必要性2.1 爆炸物品涉及公共安全问题。
民爆物品一旦使用不当,容易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危及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2.2 涉及恐怖袭击防范。
恐怖分子可能利用爆炸物制造恐怖袭击,对公共场所、交通工具等进行破坏,严重危害社会稳定。
2.3 经济利益问题。
民爆物品产业是一个庞大的产业链,涉及生产、经销、储存、运输等多个环节,合理而有效的管理制度可以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保护经济利益。
第三部分:民爆物品流向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3.1 生产环节管理(1)生产企业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民爆物品流向登记制度范文
民爆物品流向登记制度范文民爆物品流向登记制度篇1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房;严禁在库房内吸烟、用火及进行其他活动。
二、必须做好民用爆炸物品的出入库登记,认真登记并有效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的流向,流入、流出、和库存的民用爆炸物品应与登记记录的内容一致。
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登记的记录应保存2年以上备查。
必须保证能随时接受公安机关监督检查。
三、民用爆炸物品入库时,保管员应按送交的品种、规格、数量与入库人员当而清点,确认无误后才能入库,并及时办理入库验收凭证,由双方核实签字,入库完毕;入库产品应具有验收合格证。
出库后返回产品也应有验收手续方可入库;拆包的产品应另库存放;对验收不合格产品不得存放,应妥善处理。
四、民用爆炸物品出库时,应先由保卫人员查验领取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检查提货车辆是否符合有关运输要求,是否有押运员随车押运;然后由保管员再次核对以上信息,并核对领取凭证是否真实、有效,按领取单所列品名、规格、数量,现场清点核对发放,由装卸工按要求文明装卸。
五、保管员做好出库登记。
登记出库日期、时间、提货单号、提货车号、品名、规格、数量等,相关人员签名。
六、如发现手续不完整或出库凭证有差错或非专用运输车或无押运员随车押运的应拒绝发放,并报告单位领导。
七、严禁在库房内开箱拆包。
需取出产品时,应在仓库管理人员监督下,将产品箱移至库房防护屏障外指定地点进行;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启箱工具。
八、民用爆炸物品应先进先出,按出厂时间和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
九、通过信息采集手持机按时上报民用爆炸物品出入库数据,确保上报数据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十、出入库应在白天进行,暴雨及雷电等恶劣天气下,不准出入库。
十一、严禁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进入库房;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库房。
十二、民用爆炸物品要做到日清月结,帐、卡、物相符,发现民用爆炸物品丢失、短少、被盗,必须立即向单位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民爆物品流向登记制度篇21、设备、设施齐全有效,而且要养犬,实行“人防、技防和犬防”三结合,严格控制民爆物品流向,防患于未然。
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管理制度民用爆炸物品是指在民用活动中使用的可燃炸性物品,如烟花爆竹、火柴、发条手榴弹等。
由于其具备较高的安全风险,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各国都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加以监管。
本文将从制度的背景、目的、内容、实施和管理效果等方面进行分析,全面展示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背景民用爆炸物品是一种可燃炸性物品,一旦使用不当或管理不善,容易造成火灾、爆炸等严重安全事故,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尤其是在重要节日如春节、元宵节等,烟花爆竹的销售和使用量都会大幅增加,加大了安全风险。
为了有效防范和控制这些风险,各国纷纷制定了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管理制度。
二、目的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通过设立相关的管理机构和规定,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减少和防止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内容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生产许可和监管:对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的企业进行许可和监管,确保其具备生产所需的技术、设备和人员,同时要求企业按照标准进行生产,并经常进行检验和检测,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2. 销售许可和管控:对从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的商家进行许可和管控,禁止无证销售,并要求商家对销售的爆炸物品进行严格的登记和台账管理,确保流向可追溯和查找。
3. 库存管理和监控:对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的储存和保管的单位进行管理和监控,要求单位建立健全的储存和保管制度,对库存进行定期检查和清点,并保持库存数量的准确性,以防止私存、溢存和浪费。
4. 运输要求和限制:对从事民用爆炸物品运输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按照国家的标准和规定进行运输,同时限制在特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运输,以减少安全风险和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5. 使用管理和安全教育:对从事民用爆炸物品使用的个人和群体,要求其了解并遵守使用的安全规范和程序,同时加强对公众的安全教育和宣传,增强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民爆物品流向登记管理制度
民爆物品流向登记管理制度民爆物品流向登记管理制度民用爆炸物品是指用于民用的烟花爆竹、礼花、烟雾剂、信号弹等爆炸物品。
这些物品虽然在生活中使用频繁,但假如管理不当,很简单引发事故。
因此,建立严格的流向登记管理制度,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紧要措施。
一、制度意义1.1 加强控管建立严格的流向登记管理制度,可以加强对民爆物品的控管。
通过登记管理可以清楚把握每批物品的来源和流向,确保其合法性和合规性。
1.2 防止违法行为民爆物品的使用范围受到法律规定,假如流出市场通过非法渠道流传,就有可能成为违法犯罪工具,危害社会安全。
流向登记管理制度能够适时发觉和查处违法行为,防止其破坏社会稳定。
1.3 提升管理效能建立流向登记管理制度,可以加强对民爆物品库存的管理,提升管理效能。
通过对每批物品进行登记,可以保证库存的真实性和精准性,削减因管理失误导致的事故和损失。
二、实施措施2.1 建立管理机制政府开设要严格管理爆炸物品的政策,必需由部门接受有关培训,把握相关法律、规章及政策法规,强化管理层面。
2.2 管理制度完善建立完善的登记管理制度,并明确各方的责任。
针对销售、运输、储存等各个环节进行认真规定,加强监督和检查。
2.3 数据收集与分析通过连接监控系统,对爆炸物品进行监管,实现对物品源头、进入市场的流向、销售记录等全方位监管,收集数据形成报告,并进行分析,有效查找和排查潜在的风险隐患。
2.4 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对民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意识教育,加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观念。
三、登记管理步骤3.1 登记信息包含进出口许可证、生产厂家名称、产地、型号、数量、有效期、检验日期、保管人、使用单位等信息。
3.2 动态监控动态监控各个环节,实现可视化管理,确保企业、个人以及生产、流通等环节的运营真实、合法、规范。
3.3 合理分类对不同类型的爆炸物品进行科学分类,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在保证管理质量的前提下,降低管理成本,并进一步提高管理效能。
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的流向管理制度主要是为了确保爆炸物品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和合法性。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管理措施:
1. 许可证管理:设立爆炸物品销售和使用的许可证制度,只有获得相应许可证的企业才能从事爆炸物品的销售和使用。
许可证一般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核和培训。
2. 销售记录管理:爆炸物品销售企业需要建立销售记录系统,记录所有销售的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购买人等相关信息,以便监督和管理部门进行监管。
3. 使用登记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的使用单位需要在爆炸物品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并按照规定进行使用。
使用单位需要定期向管理部门报告使用情况,管理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
4. 追溯制度:建立爆炸物品供应链追溯制度,追踪爆炸物品的原料、生产、销售等环节,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5. 交付和运输管理:对于爆炸物品的交付和运输,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全包装和标识,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发生事故。
同时,对运输单位和人员进行资质审核和培训。
6. 废弃物处理管理:爆炸物品的废弃物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禁止随意丢弃或销售给非法渠道。
7. 监督检查:爆炸物品管理部门定期对销售和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违法违规单位进行处罚。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管理制度,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
民爆物品流向管理制度
民爆物品流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用爆炸物品(以下简称民爆物品)的流向管理,防止民爆物品丢失、被盗或者非法用途,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民爆物品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储存、使用、销毁等活动的企业和单位。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民爆物品流向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民爆物品流向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民爆物品流向管理责任制,确保民爆物品流向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第四条从事民爆物品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储存、使用、销毁活动的企业和单位(以下简称相关企业和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证,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民爆物品流向管理相关规定。
第五条相关企业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流向管理制度,加强对民爆物品流向的监控,确保民爆物品流向合法、安全、有序。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制造、销售、购买、运输、储存、使用民爆物品,不得泄露民爆物品流向信息,不得利用民爆物品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章流向管理第七条民爆物品的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和购买单位应当建立流向台账,记录民爆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流向等信息。
第八条民爆物品的运输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运输安全规定,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运输管理制度,确保民爆物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第九条民爆物品的储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储存安全规定,储存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储存管理制度,确保民爆物品在储存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条民爆物品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使用管理制度,确保民爆物品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一条民爆物品的销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销毁安全规定,销毁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销毁管理制度,确保民爆物品在销毁过程中的安全。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二条公安机关负责对民爆物品流向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非法制造、销售、购买、运输、储存、使用民爆物品的行为。
第十三条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对民爆物品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
民爆物品运输管理制度
民爆物品运输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民爆物品的运输安全,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运输许可1. 运输民爆物品前,必须向公安机关申请运输许可证。
2. 运输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0天,逾期无效。
3. 运输许可证应当载明运输的民爆物品种类、数量、运输路线、运输时间等内容。
三、运输车辆和人员1. 运输民爆物品的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并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
2. 运输民爆物品的车辆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在库区内不超过10km/h、矿区内速度不应超过30km/h。
3. 运输民爆物品的车辆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防护用品。
4. 运输民爆物品的驾驶员、押运员应当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和押运员证,并经过专业培训。
四、运输路线和时间1. 运输民爆物品的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途中经停应当有专人看守,不得在许可以外的地点经停。
2. 运输民爆物品的时间应当避开高峰期和人流密集区域,以减少对交通和公共安全的影响。
五、装卸和警戒1. 装卸民爆物品时,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在装卸现场设置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2. 装卸民爆物品时,应当使用专用工具,严禁使用铁器、硬物等可能引起撞击、摩擦的工具。
六、事故处理1. 发生民爆物品运输事故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2. 事故发生后,应当配合公安机关进行事故调查,并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七、监督检查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民爆物品运输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八、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管理制度由公安机关负责解释。
3. 本管理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三篇)
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是指针对民用领域中使用、储存、运输和销售爆炸物品的一系列法律法规、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民众安全,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有效管理爆炸物品的流通和使用。
以下是常见的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措施:1.法律法规: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物品管理法》等,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2.许可制度:对于从事生产、储存、销售等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照法定程序申请获得相应的行政许可证件,例如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
3.标准规范:国家和地方制定了一系列标准规范,用于指导和规范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质量、储存等方面的操作,例如产品标准、技术规范等。
4.生产、质量管理:对于生产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通过质量认证等手段,提高产品质量。
5.储存、运输管理:对于民用爆炸物品的储存和运输,需要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建立安全储存设施,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6.销售管控:对于销售渠道和销售点,需要确保销售人员具备相关知识,严格按照法规操作,不得向无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销售爆炸物品,加强售后服务和跟踪。
7.安全教育培训:针对民用爆炸物品的使用者和从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提高安全意识,并定期进行复训。
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要求各个环节的参与者切实履行责任,严格遵守规定,强化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确保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二)是指对民用爆炸物品(如烟花爆竹、炸药、火工品等)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使用等环节进行管理的制度。
该制度旨在确保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使用,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生产管理: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进行许可或备案管理,要求生产企业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条件,严格控制生产过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管理制度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管理制度
一、仓库管理
1、仓库由本矿保管员管理。
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面向生产,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2、仓库设置要根据安监局有关要求规划,合理布局,内部要加强责任制,要实行工作质量标准化,应用现代管理技术,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
二、验收入库
3、物资入库,保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按物资交接本上签字,应当认识签收是经济责任的转移。
4、物资入库,应先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货位,更不准投入使用。
5、保管员凭发票所开列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验收就位,入库单各栏应填写清楚,并随同托收单财务科记帐。
6、不合格品,应隔离堆放,严禁投产使用。
如工作马虎,混入生产,保管员应负失职之责任。
7、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本矿的有关人员处理。
货已到而无发票,均应向本矿领导反映查询。
第 2 页共 2 页
三、物资的储存保管
1、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要有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
2、物资堆放的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3、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验材料,坚决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
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应及时报告本矿领导,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擅自处理。
保管员不得采取“发生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4、保管物资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达:“十不”要求,务使本矿财产不发生保管责任损失;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5、保管物资,未经本矿领导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
6、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人员擅自入库。
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
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四、物资发放
1、按“推陈储新,先进先出,按规定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发
第 2 页共 2 页
料。
发料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原则。
对贪图方便,违反发料原则造成物资失效,霉变,大料小用,优材劣用,保管员应负经济责任。
2、领料单应填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领料数量、材料用途,核算员和领料人签字。
属计划内的材料应有材料计划;属限额供料的材料应限额供料制度;属规定审批的材料应有审批人签字。
同时,以超费用领料人未办手续,不得发料。
3、发料必须与领料人和接料办理交接,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差错出门。
4、所有发料凭证,保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第 2 页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