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非煤矿山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3篇)
非煤矿山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非煤矿山的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非煤矿山的民用爆炸物品管理。
第三条非煤矿山应建立专门的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负责非煤矿山的民用爆炸物品的采购、保管、使用、销售等工作,确保其安全可控。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的非煤矿山的民用爆炸物品包括爆炸物、起爆器材及其它相关配套设备。
第五条非煤矿山应根据实际情况,编制《非煤矿山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明确具体的操作规程和管理要求。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六条非煤矿山的民用爆炸物品采购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七条非煤矿山的民用爆炸物品采购应有明确的采购计划,根据实际需求确定采购数量,并进行合理预算。
第八条采购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进行供应商的合理筛选,并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各自的权益和责任。
第九条采购的民用爆炸物品应当有合法有效的质量保证书,并按照规定进行质量检验,确保符合质量标准。
第十条非煤矿山应建立明确的民用爆炸物品存档制度,对采购的物品进行详细记录,并做好备案工作。
第三章保管管理第十一条非煤矿山应建立专门的仓库,用于存放民用爆炸物品,并明确划定爆炸物品保管区域。
第十二条仓库应具备相应的防火、防爆设施,并由专门的人员负责日常保管和巡查。
第十三条爆炸物品应按规定分类存放,并采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可靠。
第十四条非煤矿山的民用爆炸物品应做好防潮、防晒、防静电等工作,防止物品变质或引发意外事故。
第十五条仓库应定期进行清理,清点存货,并按照规定对即将过期或无法使用的民用爆炸物品进行处理。
第四章使用管理第十六条非煤矿山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工作应进行严格的安全交底和操作培训,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七条使用爆炸物品的作业现场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按照作业计划和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和资产安全,确保生产过程安全可靠,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订立本《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全部涉及民用爆炸物品的员工,包含但不限于生产部门、质量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等。
第三条民用爆炸物品指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能够产生爆炸、燃烧、碎片飞溅等不安全的物品,包含烟花、爆竹、焰火等。
第四条本制度的宗旨是“安全第一,防备为主”,通过科学的管理和掌控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资产安全。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本公司订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公司内部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并进行适当授权和掌控。
公司高层应当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并将其列为公司经营目标之一、第六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岗位责任,加强对员工的岗位培训和引导,确保员工熟知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同时,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事故应急预案的训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响应本领。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包含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查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安全培训和教育等。
第八条公司应当订立明确的民用爆炸物品的标准和质量管控规程,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
同时,对进货的原材料子和供应商进行严格审查和监控,确保原材料子的安全可靠。
第九条公司应当定期对生产车间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建立整改记录和复查制度。
安全问题必需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复查合格方可恢复生产。
第十条公司应当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消防设备,保证工作场合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安全设施和消防设备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订立明确的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包含但不限于火源与燃烧物的安全距离、用电线路的安装和维护、防止爆炸物品与火源接触等。
2024年民用爆炸物品消防管理制度
2024年民用爆炸物品消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的消防管理,防范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经营单位,以及相关行业和个人。
第三条:民用爆炸物品消防管理实行分类管理,根据其危险性和风险程度划分为A类、B类和C类。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消防部门是本制度的主管机关,负责对民用爆炸物品的消防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各有关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遵守本制度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生产单位的消防管理第六条: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单位应当具备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生产过程中的消防安全。
第七条: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第八条:生产单位应当加强消防设施的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第九条:生产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生产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十条:生产单位应当保证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消防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一条:生产单位应当建立消防事故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储存单位的消防管理第十二条:储存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储存场所,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三条:储存单位应当根据储存物品的危险性和特点,制定储存方案,保证储存安全。
第十四条:储存单位应当加强对储存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完好无损和有效可靠。
第十五条:储存单位应当建立储存物品的档案和台账,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整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储存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随时做好灭火器材的维护充装工作。
第十七条:储存单位应当加强物品的保护和监控,防止盗窃和非法使用。
第十八条:储存单位应当为工作人员提供消防培训和教育,使他们具备应对消防事故的能力和技能。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引言民用爆炸物品的使用广泛涉及到各个行业和领域,如煤矿、建筑、烟花爆竹等。
由于爆炸物品具有潜在的危险性,因此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以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本文将介绍一个完整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职责、风险评估、培训和应急措施等。
二、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3.《爆炸物品运输安全管理规定》以上法律法规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企业和个人必须遵守这些法律法规,才能合法使用爆炸物品。
三、管理职责1.责任人员:企业应当设立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责任人,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2.监管部门: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3.员工:企业员工应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程操作爆炸物品,并参加相应的培训。
各个职责人员在各自的岗位上负有不同的责任,共同维护爆炸物品的安全。
四、风险评估企业或个人在使用爆炸物品前,应进行详细的风险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爆炸物品的种类和性质。
2.潜在的危险源和风险点。
3.环境因素和周边设施的安全性。
4.人员和设备的防护措施。
通过风险评估,可以了解爆炸物品的潜在危险,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五、培训与教育1.集中培训: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爆炸物品安全使用的培训,包括爆炸物品的种类和性质、操作规程、防护措施等。
2.个别培训:对于需要使用爆炸物品的个别员工,应根据其具体工作需求制定个别培训计划。
培训与教育是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的重要手段,只有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员工才能更好地保证爆炸物品的安全操作。
六、应急措施1.应急预案:企业应制定完善的爆炸物品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个应急事件的处理措施和责任人员,并进行演练和评估。
2.应急设备:企业应配备相应的应急设备和器材,以迅速进行事故处理和人员救援。
3.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在应急情况下的应变能力。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是指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等活动进行管理的制度。
其目的是保障公众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防范和减少爆炸事故的发生。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法规:国家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民用爆炸物品
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例如,中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
2.资质管理: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和
个人需要取得相应的资质,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监管。
这些资质要求有责任人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且要进行定期的培训和考核。
3.生产和销售管理: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和销售进行监管,
要求生产企业具备必要的生产条件和技术能力,并按照一定的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进行生产。
销售单位要从合法渠道购进,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4.储存和运输管理: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储存和运输进行规范管理,确保其安全性。
储存单位要具备相应的储存条件和设备,并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分类、分区、分层储存,严禁超负荷储存和临时堆放。
运输单位要按照规定的运输标准和程序进行运输,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5.使用管理:对民用爆炸物品的使用进行管理,要求使用者具
备一定的知识和技能,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使用。
对于一些特殊场所和重点单位,要加强安全监管,确保使用过程中的风险控制。
在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下,国家和相关部门会对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使用环节进行常态化的监管和检查。
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会受到法律法规的制裁,以维护公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民用爆炸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
2. 设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三、安全管理措施1. 储存安全管理(1)民用爆炸物品应按照国家规定,在专用仓库内储存,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存。
(2)仓库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3)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民用爆炸物品进行检查,确保储存安全。
(4)储存的民用爆炸物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储存要求,如储存温度、湿度等。
2. 运输安全管理(1)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时,必须使用专用车辆,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运输过程中,严禁烟火,确保运输安全。
(3)运输人员应持有相关资质证书,熟悉民用爆炸物品的性质和安全操作规程。
3. 使用安全管理(1)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2)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对民用爆炸物品进行检查,确保使用安全。
(3)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并妥善保存相关资料。
四、安全教育培训1. 定期对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对新入职的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五、监督检查1.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2. 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确保安全。
六、奖惩措施1. 对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旨在加强民用爆破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民用爆破物品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为了确保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建立健全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制度体系1. 制定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本企业的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民用爆破物品的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
2. 制定民用爆破物品安全技术规范:针对民用爆破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确保各环节的安全。
3. 制定民用爆破物品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民用爆破物品事故,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措施、应急流程等,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
二、明确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生产责任1. 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确保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工作。
3. 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并严格遵守民用爆破物品操作规程。
三、加强民用爆破物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1. 生产环节:加强民用爆破物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监管,确保生产设备、工艺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和使用。
2. 储存环节:建立健全民用爆破物品储存管理制度,确保储存场所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防止民用爆破物品丢失、被盗、损坏等。
3. 运输环节:加强民用爆破物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监管,确保运输车辆、容器、工具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遵守运输规程,防止民用爆破物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条例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条例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条例为严格管理民用爆炸物品,预防被盗、丢失和爆炸事故发生,应制定规范的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进出口、运输、爆破作业和储存以及硝酸铵的销售、购买,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民用爆炸物品,是指用于非军事目的、列入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的各类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和雷管、导火索等点火、起爆器材。
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由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订、公布。
第三条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实行许可证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销售、购买、运输民用爆炸物品,不得从事爆破作业。
严禁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私藏或者非法持有民用爆炸物品。
第四条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
安全生产监督、铁路、交通、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做好民用爆炸物品的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查处非法生产、销售、购买、储存、运输、邮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
第五条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单位(以下称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是治安保卫工作的重点单位,应当依法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治安保卫人员,设置技术防范设施,防止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
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3篇)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引言民用爆炸物品是指民用领域中用于农业、工业、交通、日常生活等方面的可燃烧和可爆炸物品,包括炸药、火药、烟火、燃烧剂等。
由于其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为了确保安全,各国普遍建立了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本文将以中国为例,以____字详细介绍中国的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一、法律法规框架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中国最基本的生产安全法律法规。
2014年生效,明确了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责任主体、基本原则和管理制度等。
它要求制定并完善国家、行业和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技术规范,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存储、销售、运输等环节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是中国的基本消防法律法规。
2019年生效,其中第十一章专门规定了对爆炸物品的预防和处置管理。
根据该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程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防火、防爆设施的正常使用,提供预案和应急措施,并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以应对突发情况。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实施条例》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具体实施细则。
根据该条例,爆炸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拥有相应的生产、销售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同时对生产、质量控制、销售、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二、民用爆炸物品准入管理2.1 准入许可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实施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必须经过准入许可才能生产、销售和使用。
准入许可的主体是国家安全监管部门,准入许可的条件包括生产设施符合安全要求、生产工艺可行、质量控制措施到位等。
准入许可制度的实施确保了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和使用具有一定的安全可控性。
2.2 产品质量检测民用爆炸物品的产品质量检测是确保其安全性的重要环节。
2024年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因河南省煤田地质局物探测量队(乙方)在本次施工中需暂租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甲方)炸药库使用,乙方所使用的是震源药柱(47____)和地震勘探专用电雷管(G00),每次所存数量不超过700kg,为保证火工品的存放、领取安全,特制订以下制度:一、火工品的存放1.乙方负责公安、民爆公司审批手续(购买证及运输证的审批),民爆公司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的炸药库,装卸由乙方专门人员负责。
2.入库时,乙方安排专门爆破人员入库登记。
3.乙方的炸药、雷管入库后,甲方负责看管,保证炸药、雷管在库内的安全。
二、火工品的领取1.乙方需用炸药、雷管时,须安排专门的爆破员配合药库库管员领取,清楚登记领取数量,出库后,乙方负责炸药、雷管的安全工作。
2.在运往工地过程中,乙方须安排危险品专用车辆到炸药库领取3.出库到工地的运输要有专门的押运人员押运三、火工品的使用1.乙方在使用炸药、雷管的过程中,要有专门爆破员负责管理炸药、雷管在工地的转移、发放工作。
2.乙方保证在使用炸药、雷管时,编码、登记清楚,每一编码对应一炮孔坐标。
3.每天工程结束后,乙方要核对炸药、雷管使用数量。
4.在爆破过程中,乙方要有专业爆破人员负责爆破,保证周围其它人员的安全。
5.使用火工品要轻拿轻放,要雷管、炸药分开存放,妥善管理。
发现雷管、炸药丢失,乙方要立即上报公安机关,并协助配合公安机关侦破,无甲方责任。
四、火工品的退库1.乙方在退库过程中,由指定的危险品专用车辆、爆破员和押运员负责运输。
2.乙方爆破员配合炸药库库管员登记入库。
2024年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二)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生活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爆炸物品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
然而,对于爆炸物品的管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一方面要确保人们的安全生活,另一方面要促进经济的发展。
因此,制定一套完善的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显得十分重要。
本文将探讨2024年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范文1. 引言民用爆炸物品是指在民用领域使用的能够产生爆炸效果的物质或装置。
为了确保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必须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来规范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
本制度旨在为相关单位提供明确的操作规范,确保民用爆炸物品的合法使用和安全管理。
2. 法律法规依据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工作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
各级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擅自生产、购买、储存、使用和销售爆炸物品。
3. 管理机构3.1 管理机构的组织与职责:由相关政府部门设立专门的爆炸物品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所有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
3.2 管理机构的人员配备: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能够胜任管理工作。
4. 爆炸物品的分类与控制4.1 爆炸物品的分类:将爆炸物品分为多个不同的类别,根据其危险程度和使用场所的不同进行分类。
4.2 爆炸物品的控制:对不同类别的爆炸物品设置不同的控制措施,包括生产许可、销售许可、使用许可等。
5. 爆炸物品的生产管理5.1 生产许可证:生产单位必须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标准和技术要求。
5.2 生产过程监控:生产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生产过程监控制度,确保每个生产环节的安全和质量。
5.3 产品质量检验:生产单位必须对生产出的爆炸物品进行质量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
5.4 产品追溯:生产单位必须建立产品追溯制度,确保能够查明产品的生产过程和去向。
6. 爆炸物品的储存管理6.1 储存场所选择:储存单位必须选择安全合理的场所进行存放,场所必须符合一定的防火和防爆要求。
6.2 储存条件控制:储存单位必须对爆炸物品的储存条件进行严格控制,确保温度、湿度等因素不影响物品的安全性。
6.3 安全设施设置:储存单位必须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防火墙、防爆墙、防爆门等。
6.4 日常巡检:储存单位必须进行定期的巡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保留巡检记录。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确保人民群众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三、基本要求1. 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操作。
2. 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对爆炸物品的性能、质量、安全性等进行全面检测与评估。
3. 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的环境应当符合相关安全要求,确保无火源、无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因素存在。
4. 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对人员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5. 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有效性。
四、生产管理1. 生产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要求。
2. 生产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工艺规程进行生产,确保每一道工序的合格率。
3. 生产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产品追溯制度,对每一个产品进行溯源,方便追查责任。
4. 生产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当定期对生产设备和生产环境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
五、销售管理1. 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当查验购买人员的相关证件和手续,确保购买人员具备合法资格。
2. 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当对销售的产品进行标识和包装,明确标示产品的名称、用途、规格、生产日期等信息。
3. 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当告知购买人员产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以及存放、携带等相关安全规定。
六、运输管理1. 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当依法办理运输许可,并按照相关运输法规的要求进行操作。
2. 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运输工具,保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环境的安全。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生产、储存、运输和销售民爆物品的单位和个人。
3.定义(1)民爆物品:指民用爆炸性物品,包括炸药、炸药器材、烟火、焰火、爆竹、烟花等。
二、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1.资质管理(1)经营资质:所有从事民爆物品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办理相应的经营资质,且经营资质必须处于有效期内。
(2)使用资质:所有使用民爆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过培训并持有相应的使用资质证书。
证书有效期为两年,期满需重新培训和考试。
2.安全生产管理(1)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内部建立健全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
(2)生产设备管理:生产民爆物品的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备符合标准的生产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3)原材料管理:生产民爆物品的单位必须采购符合标准的原材料,并建立相应的进货台账,确保原材料的安全性。
3.仓储管理(1)仓库选择:储存民爆物品的仓库必须具备相应的防火和防爆条件,并按照规定进行划定区域,做好区域标明和防护提示措施。
(2)仓库管理:储存民爆物品的仓库必须实行24小时监控,并设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对仓库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查,确保安全。
(3)库存管理:储存民爆物品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库存管理,定期进行清点和核对,确保库存数量与记录一致。
4.运输管理(1)运输资质:从事民爆物品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相应的运输资质证书,并保证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运输工具管理:运输民爆物品的车辆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并按照规定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车况良好。
(3)运输保护措施:运输民爆物品时,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物品不受损坏和外部因素影响。
5.销售管理(1)销售资质:销售民爆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相应的销售资质证书,并保证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爆炸物品库区管理规定一、六严禁㈠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库内,须进入库区时必须遵守规定,并做好出入登记;㈡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动用明火;㈢严禁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㈣严禁电瓶车、柴油车和拖拉机进入库区;㈤严禁在库房内住宿、会客和进行其他活动;㈥严禁在库房周围放牧和狩猎。
二、八不准㈠无公安机关的批准手续不准发放;㈡无计划手续不准发放;㈢手续证件有涂改不准发放;㈣超期变质的火工品不准发放;㈤未经培训的爆破员或无上岗证不准发放;㈥无炸药、雷管箱、箱上无锁子不准发放;㈦雷管未编号不准发放;㈧运输工具不合格不准发放。
爆炸物品安全教育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爆物品管理条例》和国家法律,各级政府有关爆炸物品管理的指示、规定等,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用班前、班后会,每周一次的安全例会,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经常向职工进行有关火工品管理方面的安全教育,普及有关方面的安全常识,增强广大职工的法制观念,形成群防、群治的管理网络。
二、对所有接触火工品的工作人员,都要进行强制性的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件方准上岗。
三、对爆破作业人员,除要求能熟练的掌握爆破操作技术外还必须对爆破器材的性能和有关特性参数有所了解,并掌握常用的爆破方法和其他爆破基础知识。
四、对火药保管员、看库警卫员、运输驾驶员、购货押运员、放炮员,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规程制度教育,对全体职工每年度进行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并在分期分批的全员培训中,把火工品管理作为一项主要培训内容。
五、选择典型案例,针对性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搞好安全生产。
安全监察检查制度一、公司安全生产部要不定期的对各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管理进行检查,及时了解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动态,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公司安全生产部要对照施工操作安全规程、作业规程,以及公司关于安全质量方面的有关规定,对各施工单位从严细查,对查出的问题要以附表的形式,落实到人,限期整改。
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爆炸物品在民用领域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但其所带来的潜在危险也不可忽视。
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个人财产安全,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完善和规范。
本文将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一、立法依据及目的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的立法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物品管理法》以及相关的行政法规和规章。
这些法律法规的主要目的在于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爆炸物品的合理利用和监管。
二、分类管理制度民用爆炸物品按照其危险性和用途特点分为多个级别,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和标准。
一般来说,常见的分类有以下几种:1.易制爆物品:这类物品具有很高的爆炸风险,属于最高级别的管控对象。
其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等环节都受到严格的监管和控制。
2.烟花爆竹:烟花爆竹是较为常见的爆炸物品,属于中级别的管理对象。
其生产、销售和使用都需要取得相关的许可证,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3.民用炸药:民用炸药也是一类常见的爆炸物品,属于中级别的管控对象。
其生产、销售和使用都需要取得相关许可证,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4.其他特殊用途的爆炸物品:包括特定行业或领域所使用的爆炸物品,如矿山爆破、建筑工程等。
这类物品根据其特殊用途和特点,进行相应的管理和监督。
三、许可制度为了控制爆炸物品的流通和使用,国家对相关从业人员和企业实施许可制度。
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1.许可申请:企业或个人在从事爆炸物品相关行为前,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许可。
申请材料包括企业资质、生产设备、技术人员等相关信息。
2.审批程序:相关部门对许可申请进行审批,对企业资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措施等进行审核,确保企业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3.许可证发放:申请通过审批后,相关部门将颁发相应的许可证,企业和个人在经过许可证发放后方可从事相关活动。
四、安全生产制度在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中,安全生产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生产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生产环境安全:生产企业需要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生产环境的安全和卫生。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规定范文一、概述为了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定本规定。
二、管理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在境内销售、储存、使用和运输的民用爆炸物品。
民用爆炸物品指的是用于民用目的的爆炸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烟花爆竹、炸药、火焰发射器等。
三、销售管理1. 任何单位或个人在销售民用爆炸物品前,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并取得相应的销售许可证。
未取得销售许可证的,不得销售任何爆炸物品。
2. 销售单位应当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销售许可证,向消费者提供发票,并保留销售记录备查。
3. 销售单位不得销售过期或者已经损坏的爆炸物品,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
4. 销售单位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负责爆炸物品的销售和咨询,向消费者提供使用说明和安全提示。
四、储存管理1. 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定,取得储存许可证。
2. 储存场所应当设有专门的库房,并按照爆炸物品的不同性质、规模和储存量进行分区划分和防火隔离。
3. 储存单位应当配备专职负责人和专业人员,定期检查储存条件和安全设施,并制定应急预案。
4. 储存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并采取措施消除。
五、使用管理1. 在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前,必须获取使用许可证,并遵守使用规定和安全操作程序。
2. 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资质和安全知识,确保安全使用,并根据需要配备专业人员。
3. 使用单位或个人应当进行安全防护措施,如穿戴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
4. 在使用爆炸物品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不得违反规定进行滥用或非法使用。
六、运输管理1. 运输民用爆炸物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运输安全标准和规定,取得相应的运输许可证。
2. 运输单位或个人应当对运输工具和运载物品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容器封闭、抗压防漏、固定稳定等。
3. 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保持运载物品的安全性,避免与易燃物、易爆物等放置在一起。
民爆安全管理制度规程
一、总则为确保民爆物品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民爆物品的单位和个人。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民爆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民爆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民爆安全检查,处理民爆安全事故。
2. 民爆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民爆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民爆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3. 各部门、各岗位人员按照职责分工,严格执行民爆安全管理制度。
四、民爆物品安全管理1. 民爆物品的采购、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2. 采购民爆物品时,必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质量、数量、交付时间等事项。
3. 储存民爆物品,必须设立专用仓库,仓库应具备防火、防爆、防雷、防潮、防虫、防盗等安全设施。
4. 运输民爆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车辆,配备专职押运人员,确保运输安全。
5. 使用民爆物品,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
五、安全教育培训1. 对民爆物品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掌握民爆物品的性质、安全知识、操作技能等。
2. 定期组织民爆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演练等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六、安全检查与事故处理1. 定期开展民爆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发生民爆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 对民爆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查明原因,严肃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民爆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三篇)
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是指针对民用领域中使用、储存、运输和销售爆炸物品的一系列法律法规、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民众安全,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有效管理爆炸物品的流通和使用。
以下是常见的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措施:1.法律法规: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物品管理法》等,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2.许可制度:对于从事生产、储存、销售等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照法定程序申请获得相应的行政许可证件,例如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
3.标准规范:国家和地方制定了一系列标准规范,用于指导和规范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质量、储存等方面的操作,例如产品标准、技术规范等。
4.生产、质量管理:对于生产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通过质量认证等手段,提高产品质量。
5.储存、运输管理:对于民用爆炸物品的储存和运输,需要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建立安全储存设施,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6.销售管控:对于销售渠道和销售点,需要确保销售人员具备相关知识,严格按照法规操作,不得向无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销售爆炸物品,加强售后服务和跟踪。
7.安全教育培训:针对民用爆炸物品的使用者和从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提高安全意识,并定期进行复训。
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要求各个环节的参与者切实履行责任,严格遵守规定,强化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确保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二)是指对民用爆炸物品(如烟花爆竹、炸药、火工品等)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使用等环节进行管理的制度。
该制度旨在确保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使用,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生产管理: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进行许可或备案管理,要求生产企业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条件,严格控制生产过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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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总则1、民用爆炸物品是危险物品,管理不善可能危及生产生命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必须实行严格管理。
2、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机构,完善仓储设施,严格落实购买、运输、储存、清退制度,杜绝民用爆炸物品非法流入社会,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3、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从总经理到仓库保管员安全生产责任,爆破作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4、建立和完善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积极组织落实。
5、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公司的年度安全工作方针、目标、计划措施并组织落实。
6、组织做好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保管员、押运员、驾驶员、爆破员等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做到持证上岗。
公司经常开展安全培训,按规定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7、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对自检或有关部门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落实组织整改。
8、确保充足、有效的安全投入,确保各项安全隐患的整改,开展安全活动,组织预案演练,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9、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预案进行至少1次演练,以增强事故防范能力,提高全民对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10、发生民用爆炸物品被盗、被抢、丢失等案件,或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应按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管理规定,及时向当地公安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积极配合案件或事故的调查、分析,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例会制度1、安全例会的目的是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掌握和了解企业安全工作的状况,研究解决公司存在的安全问题。
2、安全例会一般每月初召开一次,由公司负责人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安全机构成员参加。
3、会议内容主要是总结考评上月安全工作,布置本月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讨论公司存在的问题,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规定,学习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等。
4、公司遇到特殊情况,如有重大安全工作事项需要决定、上级重要安全工作精神传达贯彻、公司有重大突发性事故、分管领导以上人员认为必要时,可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
5、每年要组织一次安全总结和计划会议,总结一年来公司安全工作,表彰安全工作的优秀个人;提出下一年度安全工作目标、采取的计划措施,布置工作任务;签定安全责任,落实安全职责。
6、办公室做好会议的组织和记录,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必须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各单位。
记录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记录人、会议主题、会议内容等。
7、各级领导(部门)须认真贯彻落实,办公室负责对安全办公会形成的决议进行督办,落实情况应有记录。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生产教育制度1、爆破作业单位从业人员应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管理能力和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2、爆破作业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经理、分管安全生产、使用、保卫等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其他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有资质的部门组织实施的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书。
3、公司的保管员、驾驶员、押运员、爆破员、安全员以及其他特种作业人员须经过相应资格培训,取得与所从事的工作相应的上岗资格后方可独立上岗,对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4、爆破作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强制性安全生产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后,方可安排上岗作业。
5、公司安全部门每年初应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有效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年底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总结。
6、安全教育培训应做好相应的登记,考试卷等记录应保存三年以上。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检查制度1、公司执行两级巡回检查制度,民爆仓库列为公司的重点巡回检查部位。
2、两级巡回检查,分为公司火工品负责人的每月安全检查、以及保管员的每日安全检查(个人级)。
3、火工品主要负责人每个月定期或不定期对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仓库的进行检查,对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出入库情况、堆垛以及避雷、消防器材、防盗报警、电视监控等设施完好情况进行至少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详细做好记录。
4、保管员每天必须对仓库的储存、进出库情况,定员定量、堆垛以及文明卫生、温湿度等对照标准进行全面、认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5、每次检查日期、检查内容、发现的问题、整改负责人、整改的时限、整改的落实情况必须形成记录。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定员定量管理制度1、为尽可能减少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过程的风险,必须严格定员定量制度,做到:人定岗,物定位、危险库房定等级、危险场所定存量、各类物品定区放。
2、民用爆炸物品仓库须配备足够的保管员、警卫员,进入库房必须严格控制定员。
3、民用爆炸物品仓库核定最大储存量不得超过设计存量,仓储过程严禁超储。
4、民用爆炸物品库房外墙的显著位置须按《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程》的规定格式设置库房的标识牌。
5、外来人员参观学习,检查人员进入危险库房时,须认真阅读库房标识牌,告知库房危险,严格遵守定员定量的规定。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民用爆炸物品是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做好防火措施,杜绝火灾爆炸事故。
2、公司将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围墙范围内定为禁火区。
禁火区内对火源实施严格管制。
3、禁火区内严禁抽烟、明火;严禁携带烟火、手机等电器设备;严禁使用电炉;严禁把其它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
4、进入库区的车辆排气管必须安装有防火罩。
5、库房周围保持无杂草和无易燃物,8m范围内宜设防火隔离带,25m 范围内不应种植针叶树或竹子。
6、配备好消防器材和设施,建立消防器材管理责任制,做到“二会(会保管、会使用)、三定(定人管理、定位存放、定期检查换药)、四不(不丢失、不损坏、不锈蚀、不霉烂变质)”,随时保持器材良好有效。
任何人不是擅自动用消防器材。
7、生活区用火应做到人离火灭,不得随地乱扔烟头。
8、确因工作需要,须在禁火区带入火源的,应按动火动焊及危险作业管理规定进行审批。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保卫制度1、除仓库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库区,确需进入者,必须经公司负责人同意,并经值班人员查验,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
2、进入库区内的一切人员及车辆,必须服从执勤人员的指挥,按指定库房装卸作业。
3、严禁携带引爆、助燃物品进入库区,通讯器材、烟火应寄存在库区值班室。
4、严禁在库区内洗车或加油等作业,进入库区车辆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5、严禁在安全警戒区内狩猎、砍伐、放牧、摄影、测绘及参观等,确因工作需要者,必须经有关部门及公司领导准许,方可进行。
6、库区道路及库房周围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杂物。
7、库区内防雷、报警、监控、消防等设施及标志,必须共同维护,不得损坏。
8、发生民用爆炸物品被盗、丢失、短少必须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及公安机关并保护好现场。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管理制度1、运输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并按照规定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
2、驾驶员应具有5万公里和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取得交管部门颁布发的从业资格证书,熟悉民用爆炸物品性质和应急措施,方可上岗。
3、运输民用爆炸物品应有熟悉民用爆炸物品性质、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的押运人员负责押运。
4、民用爆炸物品的装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车厢内不得载人。
5、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车辆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6、运输车辆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途中经停应当有专人看守,并远离建筑设施和人口稠密的地方,不得在许可以外的地点经停。
7、运载民用爆炸物品的车辆不得随车搭乘其他人员和载运其他物品。
8、运载民用爆炸物品的车辆宜在建筑物门前不小于2.5米外进行装卸作业,有装卸站台的,应采取有效的缓冲、限位措施。
9、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车辆出车或收车前必须将车厢打扫干净。
10、出现危险情况立即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民用爆炸物品装卸管理制度1、民用爆炸物品装卸要有专人监督,严禁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靠近。
2、老、弱、病、残、儿童不准装卸民用爆炸物品,装卸人员须经安全教育,掌握注意事项,了解民用爆炸物品的基本性能。
3、装卸人员在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保护具,不应穿戴化纤制品的衣物和穿带钉子鞋、高跟鞋。
4、暴风、雷电恶劣气候,不应进行装卸民用爆炸物品的作业。
5、装卸作业的场所严禁明火,装卸电雷管时,现场不应有带电的设备。
6、作业时,不准携带烟火和通讯工具。
车辆必须熄火、制动,不应添加燃料,装卸应使用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7、操作时要轻拿轻放,严禁拖拉、撞击、抛掷、脚踩、翻滚、侧置和倒置危险品,不得脚踩包装箱或站在包装箱上作业。
8、运卸作业结束后,场所必须清理干净,不许遗留民用爆炸物品。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管理制度1、库内严禁烟火。
2、民爆物品库房必须安全可靠,库内清洁卫生、通风良好、防湖、房3、库房储存量不大于设计内容。
4、不同种类的民爆物品,不能共存的分开存放,严禁混存一库,炸药箱堆高不能超过1.8米,宽度以四箱为限不超过1.2米,间距不少于0.3米,箱堆与墙壁间距不小于0.5米,人行通道不小于1.3米,雷管箱放在木架上时,木架每格只堆放一层,最上层距地面高度不能超过1.5米,若放在地面,高度不能超过1米。
5、为使通风、防静电,箱下应垫绝缘胶皮和方木或木板,箱号、批号应朝外面,便于查看。
6、民爆物品应按照到库先后顺序存放。
7、落实民爆物品库“双人、双锁”的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根据安全生产、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公司应为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2、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标准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严禁以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名义发放各种福利物品。
3、公司应教育职工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职工在工作中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和带钉的鞋子进入库房或接触民用爆炸物品。
5、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
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的安全技术部门(或人员)验收,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实施爆破作业应当遵守《爆破安全规程》等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
2、爆破员、安全员到仓库领取民用爆炸物品时,应当在《民用爆炸物品领用单》上签字,爆破员应当凭本人卡领取,不得用他人卡冒领,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
3、不应一人同时携带雷管和炸药,不应将雷管和炸药放在衣袋里,领到民用爆炸物品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不应乱丢乱放,不应携带民用爆炸物品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停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