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zhfhu犍为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机关管理制度
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局的内部控制,规范局的管理行为,保护国家财产和社会公共利益,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这一制度适用于所有局内部控制管理活动,并具有全面性和约束性。
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内容应与局的管理职能、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相适应。
第三条各级管理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完善和强化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效率。
第四条局领导干部应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维护公平、公正、公开,切实履行管理职责,保护国家财产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局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构,分别设立内部控制审核部门和内部控制监督部门,分工合作,相互配合,使内部控制成为局长效治理的有效利器。
第六条局应当加强内部控制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内部控制队伍的素质和能力,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第七条局领导干部和内部控制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内部控制方面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的内部控制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第八条局应当建立内部控制考评机制,对内部控制工作的实施和效果进行综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激励和惩罚。
第二章内部控制规范第九条内部控制制度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目标、基本原则、要求和实施步骤等内容,确保其科学性和系统性。
第十条内部控制目标分为效率性、有效性和合规性三大方面,对局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全面控制。
第十一条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包括全面性、科学性、合规性、灵活性,能够适应局的具体情况。
第十二条内部控制要求包括责任制度、权责分明、制度健全、信息公开等内容,强调对局的管理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
第十三条内部控制的实施步骤包括内部控制计划、内部控制组织、内部控制措施、内部控制检查、内部控制评估等环节,形成完整的内部控制流程。
第三章内部控制机构第十四条内部控制机构是实施内部控制的具体组织形式,负责内部控制的全面管理和实施。
第十五条内部控制审核部门负责对局的内部控制工作进行审核和监督,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经信局行政执法规范实施方案三篇.doc
经信局行政执法规范实施方案三篇第1条为规范经济商务行政执法,促进法治建设和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基本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1 、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法制建设为目标,以促进科学发展和跨越式发展为目标,以解决经济和商业行政执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标本兼治为原则,以整顿和建设并举。
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勤政廉政,取信于民,不断提高本部门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和满意度,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2 、目标任务进一步清理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其行政执法职责,报县政府批准后集中公告;认真清理和规范同级和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的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按照程序规范、便民、注重实效的原则,再造行政权力的运行流程,并制定便捷的流程图;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和备案检查活动;法制办、法院定期开展疑难案件分析讨论,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增强领导的法律意识,加强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普及和培训,将法律知识培训纳入年度干部培训计划。
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经贸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改善,诚信意识明显增强,行政执法行为科学规范,服务客户满意度显著提高。
三、实施范围:全县经济、商业、信息系统执法单位和受托单位。
4 、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工作领导小组,规范行政执法。
党委书记、主任同志为组长,同志为副组长,各分管主任为副组长,本单位及二单位所有主任均为成员,从而有效加强行政执法的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和人事教育处,同志兼任主任。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集体领导、责任分工的原则,“谁主管,谁负责”,确保我局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取得实效。
经信局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经信局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安全技术基本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经信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经信局各部门、各单位及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经信局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统一规划,分级管理;3. 依法行政,强化责任;4. 保障重点,全面推进。
第二章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第四条经信局成立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第五条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安全办公室,负责信息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各部门、各单位应设立信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本单位信息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应包括以下内容:1. 信息安全策略;2. 信息安全组织架构;3.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4. 信息安全技术措施;5. 信息安全培训与宣传;6. 信息安全事件处理。
第三章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第八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 信息安全保密制度;2.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3. 系统安全管理制度;4. 数据安全管理制度;5. 应用安全管理制度;6. 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第九条信息安全保密制度:1. 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严格保密规定,确保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的安全;2. 定期对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 对泄露、窃取、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条网络安全管理制度:1. 制定网络安全策略,明确网络安全防护要求;2. 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3. 加强网络设备的安全配置,确保网络设备安全稳定运行;4. 定期对网络进行安全扫描,及时发现并修复安全漏洞。
第十一条系统安全管理制度:1. 严格执行系统安全配置,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2. 定期对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3. 对系统进行安全加固,提高系统抗攻击能力。
经信局档案管理制度规定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经信局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经信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经信局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分支机构及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依法管理、规范运作;(三)安全第一、服务至上;(四)严格保密、确保安全。
二、档案管理范围第四条经信局档案管理范围包括:(一)经信局内部产生的各类文件、资料、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电子文件等;(二)经信局与其他单位、个人之间的往来文件、协议、合同、函件等;(三)经信局举办的各类会议、活动、培训、考察等产生的资料;(四)经信局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分支机构形成的各类档案。
三、档案管理制度第五条档案产生、收集与归档(一)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分支机构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产生、收集各类档案;(二)档案收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目、整理、归档等规定进行;(三)档案归档前,应由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审核,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第六条档案分类、编目与整理(一)档案分类应按照档案内容性质、形成时间、形成单位等进行;(二)档案编目应按照档案编目规范进行,包括档案编号、档案名称、档案内容、档案来源等;(三)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整理规范进行,包括档案装订、编页、标注等。
第七条档案保管与利用(一)档案保管应按照档案保管规范进行,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二)档案利用应按照档案利用规定进行,确保档案的保密性;(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整理、补充,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
第八条档案销毁与转移(一)档案销毁应按照档案销毁规定进行,确保档案的保密性;(二)档案转移应按照档案转移规定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
四、档案管理人员职责第九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一)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二)负责档案的分类、编目、整理、归档等规定执行;(三)负责档案的保密、安全、检查、整理、补充等工作;(四)负责档案的销毁、转移等工作。
经信委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经信委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国家信息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委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经信委成立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委信息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安全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信息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信息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4. 信息系统管理员负责信息系统日常安全管理和维护。
三、安全管理制度1. 信息系统安全(1)严格执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符合国家要求。
(2)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评估,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加强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物理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应用安全等。
(4)加强信息系统安全审计,确保信息系统安全事件得到及时发现、处理和报告。
2. 网络安全(1)加强网络安全防护,防止网络攻击、网络病毒、网络钓鱼等网络安全事件。
(2)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网络设备安全可靠。
(3)加强对网络访问权限的管理,严格控制网络访问权限。
3. 数据安全(1)加强数据安全管理,确保数据安全、完整、可用。
(2)建立健全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确保数据安全。
(3)加强对数据存储、传输、处理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4. 应用安全(1)加强应用安全防护,防止应用程序漏洞被利用。
(2)定期对应用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应用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3)加强对应用系统开发、测试、部署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1. 定期开展信息安全教育,提高全委员工信息安全意识。
2.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信息安全培训,使其了解和掌握信息安全基本知识。
3. 对信息系统管理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安全技能。
五、监督检查1. 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信息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经信局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经信局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经信局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保管,分散利用;(三)依法治档,规范管理;(四)安全第一,服务至上。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档案分类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标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地划分档案类别。
第五条档案归档分为以下类别:(一)文书档案:包括经信局及所属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形成的各类文书、文件、报告、会议记录等;(二)科技档案:包括技术文件、图纸、标准、规范、产品说明书等;(三)会计档案:包括财务报表、凭证、账簿、审计报告等;(四)声像档案:包括照片、录音、录像、光盘等;(五)实物档案:包括荣誉证书、奖牌、奖品等。
第六条归档范围:(一)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二)经信局及所属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协议书等;(三)经信局及所属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在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察等活动形成的各类资料;(四)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
第七条归档时间:(一)文书档案:一般在文件形成后的一个月内归档;(二)科技档案:一般在项目完成后一个月内归档;(三)会计档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规定执行;(四)声像档案:按照形成时间及时归档;(五)实物档案:按照形成时间及时归档。
第三章档案整理与保管第八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档案分类、编目、装订、编页、编卷等程序进行;(二)保持档案的原始性、完整性、准确性;(三)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和有效利用。
第九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类别、保管期限、密级等要求,对档案进行分类存放;(二)保持档案库房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鼠、防火、防盗;(三)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清理、修复、消毒;(四)对重要档案实行专人保管,确保档案安全。
bcladlq犍为_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机关管理制度
^| You have to believe, there is a way. The ancients said:" the kingdom of heaven is trying to enter". Only when the reluctant step by step to go to it 's time, must be managed to get one step down, only have struggled to achieve it.-- Guo Ge Tech 犍为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机关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机关干部职工管理,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学风和生活作风,使全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塑造“勤政、务实、高效、廉洁”的干部职工队伍形象。
特制定如下机关管理制度。
一、作息考勤制度(一)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外出办事、开会学习、下乡工作等公务活动,应告知办公室人员并作好记载。
局办公室每日对各股(室)人员进行考勤登记,每月对职工考勤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年终考核奖惩依据。
(二)上班时,严禁上网闲聊、打游戏等活动,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一切事情;严禁吵架闹事等有损机关形象的事情。
(三)机关干部职工因病因事需请假或休假,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严格按照批假权限报批。
凡不履行请销假手续,擅自外出或请假逾期不归的,一律作为旷工处理。
1.机关干部职工请探亲假、婚假、产假、年休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审批。
2.机关干部职工请病假、事假,1天以内由股(室)负责人审批;3天以内经股(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经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审批。
3.科级领导干部年休假,由局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正职领导干部分别报县委办、政府办和县委组织部备案,副职领导干部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县直部门机关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县直部门机关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机关工作秩序井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县直各部门机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县直部门机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本制度规定,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形象。
二、组织机构第四条县直部门机关设立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具体负责机关管理工作。
三、工作纪律第六条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七条工作人员应保持办公场所整洁,不得随意堆放物品,不得在办公区域吸烟、饮酒。
第八条工作人员应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他人隐私。
第九条工作人员应团结协作,互相尊重,不得在工作中互相推诿、扯皮。
四、考勤制度第十条建立健全考勤制度,实行考勤打卡制度。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应按时打卡,不得代打卡、虚报打卡。
第十二条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旷工超过3天者,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五、会议制度第十三条机关会议应按照程序进行,会议记录应由专人负责。
第十四条会议期间,工作人员应保持安静,不得随意离开会场。
第十五条重大事项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六、公文处理第十六条建立健全公文处理制度,确保公文及时、准确、安全地送达。
第十七条公文办理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擅自修改、转发、泄露公文内容。
第十八条公文办理过程中,应确保公文保密,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
七、财务管理第十九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第二十条机关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使用公务经费,不得挪用、侵占、浪费。
第二十一条机关工作人员应定期对财务进行审计,确保财务合规。
八、监督检查第二十二条办公室负责对机关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九、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县直部门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如与本单位其他相关规定有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经信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经信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经信局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经信局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经信局全体员工和外来人员,是经信局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法规,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经信局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等内容。
第四条经信局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和解释由安全部门负责,经信局领导班子审定。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条经信局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承担”的原则,各级管理人员、安全员和员工必须按照各自的职责,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六条经信局设立安全生产专职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定安全生产计划、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培训、检查现场安全状况,提出改进措施,追究责任。
第七条经信局领导班子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亲自领导、亲自部署,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状况负总责。
第八条各级部门负责人要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本规章制度,严格安排安排职工参加安全生产培训,确保员工的个人安全责任。
第九条安全员是各个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者和执行者,要定期检查各部门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整改,并向部门负责人和安全部门汇报。
第三章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第十条经信局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使员工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应急措施和日常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初次从业的员工应进行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对于经常接触危险品或高温设备的员工,要定期进行安全操作培训。
第十二条结合实际,经信局可定期组织模拟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和自救能力。
第四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第十三条经信局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于存在严重隐患的设备或场所,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汇报。
第十四条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现场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下发整改通知书;对于安全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
机关部门管理制度
机关部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机关部门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机关部门管理权限1. 机关部门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行使管理权限,不得超越法定权限范围办理事务。
2. 机关部门应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落实中央精神,服从国务院、地方政府的领导指挥。
三、机关部门管理细则1. 机关部门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提高办事效率。
2. 机关部门应建立健全文件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文件的起草、审批和归档流程。
3. 机关部门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和审计。
4. 机关部门应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加强公务接待行为的监督和管理。
5. 机关部门应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信息的采集、储存和保护。
6. 机关部门应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公务员管理规定,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管理和培养。
7. 机关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内部安全和外部安全的监督和保障。
四、机关部门管理责任1. 机关部门领导要带头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决策和指令。
2. 机关部门领导要加强对下属单位和下属干部的管理,做到位于其位、谋其职、在其所。
五、机关部门管理监督1. 机关部门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加强对部门内部管理行为的监督和指导。
2. 机关部门应接受上级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保证管理行为的公开透明和合法合规。
六、机关部门管理奖惩1. 对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服务公众的部门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和表彰。
2. 对严重违反各项管理制度、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部门和个人应当给予严肃处理和追究责任。
七、机关部门管理制度的宣传1. 机关部门应加强对各项管理制度的宣传,提高全员对管理制度的认识和遵守。
2. 机关部门应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管理政策和成果,增强社会公众的满意度和支持度。
八、机关部门管理制度的执行1. 机关部门领导要带头遵守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不得擅自修改和废止现行制度。
经信局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经信局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经信局各部门、各单位、各项目及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经信局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各单位、各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局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各单位、各项目的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条全体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八条经信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第九条经信局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条各部门、各单位、各项目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事故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十二条经信局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演练等活动,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第十五条经信局设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构依法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第十七条各部门、各单位、各项目应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章事故处理第十八条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及时上报,不得隐瞒、谎报、缓报。
第十九条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追究事故责任人责任。
信息化部门管理制度
信息化部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信息化部门的管理行为,提高信息化服务质量,保障信息化业务的高效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二、信息化部门的组织架构1. 信息化部门主管: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组织协调部门内各成员的工作,负责部门内部的管理工作,以及与公司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2. 技术部:负责服务器、网络设备、计算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负责软件应用的开发、测试及升级,负责信息安全技术的研究与实施。
3. 业务部:负责业务流程、信息系统的需求分析,制定系统开发、实施方案,保障业务部门与信息系统的高效协同。
4. 项目部:负责信息化项目的规划、执行与监控,组织并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合作,确保信息化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信息化部门的工作职责1. 信息化部门主管:a. 制定部门工作计划和目标,组织实施各项信息化工作。
b. 负责信息化部门的团队建设和员工管理,组织内部培训,提高员工业务能力。
c. 负责与公司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信息化工作与公司战略目标相一致。
d. 定期向公司高层汇报部门工作进展,为公司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2. 技术部:a. 负责服务器、网络设备、计算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保障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
b. 负责软件应用的开发、测试及升级,提高系统性能和用户体验。
c. 负责信息安全技术的研究与实施,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
3. 业务部:a. 负责业务流程、信息系统的需求分析,制定系统开发、实施方案。
b. 保障业务部门与信息系统的高效协同,提高业务运行效率。
c. 为公司其他部门提供信息化咨询服务,协助解决实际业务问题。
4. 项目部:a. 负责信息化项目的规划、执行与监控,确保项目按照预期目标进行。
b. 组织并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合作,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c. 定期向公司高层汇报项目进展,为公司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四、信息化部门的工作流程1. 需求分析:业务部负责收集、整理业务部门的需求,形成需求文档,提交技术部进行可行性分析。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行政执法文书的通知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行政执法文书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5.01.09
•【字号】川经信办法规〔2015〕6号
•【施行日期】2015.01.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经济和信
息化系统行政执法文书的通知
川经信办法规〔2015〕6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节能监察中心、省无线电监测站: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行政执法行为,推进经济和信息化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我委对经济和信息化系统有关行政执法文书进行了统一规范,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原使用的行政执法文书同时作废。
附件:
1.行政处罚案件立案通知书
2.行政处罚案件移送书存根
3.证据登记保存通知书
4.登记保存证据退还清单
5.抽样取证记录
6.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7.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笔录
8.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9.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10.行政处罚听证笔录
11.行政处罚决定书
12.送达回证
13.强制执行决定书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月9日。
县经信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县经信局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1. 局长是本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 各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 各科室、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4. 全体职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2.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考试,确保职工掌握安全生产知识。
3. 对新入职职工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隐患进行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3. 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五定”原则(定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期限、定整改资金、定验收人员)进行整改。
五、安全生产投入1.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投入政策,确保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2. 加强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建设,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3. 定期对安全生产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六、事故报告与处理1. 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报告事故情况。
2. 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追究责任。
3. 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严肃处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应急管理与救援1. 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和措施。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物资。
八、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县经信局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经信委安全工作制度
经信委安全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经济和信息化领域的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经信委安全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全面负责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三条经信委安全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经济和信息化领域的安全生产;(二)经济和信息化领域的信息安全;(三)经济和信息化领域的突发事件应对;(四)经济和信息化领域的生态文明建设。
第四条经信委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经信委应当加强安全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安全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六条经信委应当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七条经信委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第八条经信委应当鼓励、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二、安全生产第九条经信委应当加强对经济和信息化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第十条经信委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第十一条经信委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依法追究事故责任。
第十二条经信委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第十三条经信委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的监督管理,规范中介服务行为。
第十四条经信委应当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经信委应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三、信息安全第十六条经信委应当加强对经济和信息化领域的信息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国家信息安全。
第十七条经信委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信息安全风险。
经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经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经信部门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经信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项目、场所等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经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经信部门安全生产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第五条经信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企事业单位、项目、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七条经信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二)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三)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五)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六)应急管理制度;(七)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八条各级领导和岗位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第九条经信部门应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条新员工上岗前,用人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经信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安全生产素质。
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第十二条经信部门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各级领导和岗位人员应定期对分管领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企事业单位、项目、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第六章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第十五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信息化规章制度
信息化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促进信息化建设,保障信息安全,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信息化发展规划,明确信息化建设目标和任务,推动信息化与业务深度融合。
第三条,各部门需严格遵守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防范和应对各类网络安全威胁。
第四条,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信息系统使用规范,明确信息系统使用权限和责任,加强对信息系统的监管和管理。
第五条,各部门需定期进行信息化培训,提高员工信息化素养和技能,推动信息化应用和创新。
第六条,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建立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对信息化项目的规划、实施和监督,确保信息化项目顺利完成。
第七条,各部门需积极配合信息化管理部门的工作,提供必要
的支持和配合,共同推动信息化建设。
第八条,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信息化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九条,对违反信息化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条,本规章制度由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生效。
县工信局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县工信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县工信局全体工作人员及所属企业。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县工信局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本局安全生产工作。
(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调查处理。
(四)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考核。
(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六条各科室、企业要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县工信局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八条局长对本局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九条各科室、企业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条各科室、企业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第十一条县工信局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各科室、企业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的主要内容:(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四)安全设施设备完好情况;(五)危险作业和特殊作业管理情况;(六)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七)职业健康管理情况;(八)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第五章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第十四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必须立即报告,不得隐瞒、谎报、迟报。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处理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执行。
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
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信息化管理已成为企业提高运营效率、增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为了规范和加强本公司的信息化管理工作,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促进信息化建设与业务发展的深度融合,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信息化管理的目标和原则(一)目标1、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实现业务流程的优化和自动化。
2、保障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为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3、加强信息安全防护,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4、促进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利用,提高公司的协同工作能力。
(二)原则1、统筹规划:信息化建设应遵循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进行统一规划和部署。
2、需求导向:根据业务需求确定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和优先顺序。
3、安全可靠: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防范各类安全风险。
4、资源共享:促进信息资源在公司内部的充分共享和有效利用。
5、持续改进:不断优化和完善信息化管理体系,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变化。
三、信息化管理的组织与职责(一)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成立由公司高层领导组成的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信息化发展战略、审批重大信息化项目、协调解决信息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信息化管理部门设立专门的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信息化规划的具体实施、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维护、信息化培训与推广等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和完善信息化管理制度和流程,并监督执行。
2、组织开展信息化项目的需求调研、方案设计、项目实施和验收工作。
3、负责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及时处理系统故障和问题,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
4、开展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制定信息安全策略和应急预案,防范信息安全风险。
5、组织开展信息化培训和推广活动,提高员工的信息化意识和应用水平。
(三)各部门的信息化职责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化工作,配合信息化管理部门完成相关任务。
其主要职责包括:1、提出本部门的信息化需求,参与信息化项目的需求调研和方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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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我们‖打〈败〉了敌人。
②我们‖〔把敌人〕打〈败〉了。
犍为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机关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机关干部职工管理,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学风和生活作风,使全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塑造“勤政、务实、高效、廉洁”的干部职工队伍形象。
特制定如下机关管理制度。
一、作息考勤制度(一)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外出办事、开会学习、下乡工作等公务活动,应告知办公室人员并作好记载。
局办公室每日对各股(室)人员进行考勤登记,每月对职工考勤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年终考核奖惩依据。
(二)上班时,严禁上网闲聊、打游戏等活动,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一切事情;严禁吵架闹事等有损机关形象的事情。
(三)机关干部职工因病因事需请假或休假,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严格按照批假权限报批。
凡不履行请销假手续,擅自外出或请假逾期不归的,一律作为旷工处理。
1.机关干部职工请探亲假、婚假、产假、年休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审批。
2.机关干部职工请病假、事假,1天以内由股(室)负责人审批;3天以内经股(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经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审批。
3.科级领导干部年休假,由局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正职领导干部分别报县委办、政府办和县委组织部备案,副职领导干部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4.科级领导干部请病假、事假2天以上(含),经县委办、政府办呈报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并送县委组织部备案;局长、书记,经县委办、政府办呈报县委、政府分管领导签注同意后,报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并送县委组织部备案;局分管领导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科级领导干部离开本县外出考察学习、参加培训,要按照批假权限和程序报告,并送县委组织部备案。
(四)凡国家法定的假期,原则上当年一次性休完,不得跨年度补休,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分段享受。
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假期,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因个人原因未休年休假或请事假累计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单位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五)严格执行病假期政策。
机关干部职工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按本人基本工资发给。
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基本工资发给。
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计发。
公务员连续病假1个月以上(含1个月),除按上述相关规— 2 —定计发病假期间工资外,病假期间只享受月发生活性补贴,不享受月发工作性津贴。
(六)严格执行津补贴政策。
机关干部职工被认定为上班迟到、早退或擅离岗位的,1个月内累计达15次以上的,只享受当月的生活性补贴,不享受当月的工作性津贴。
上班时上网聊天、打游戏,凡被发现三次以上(含三次)或被上级督查部门查到一次的,扣发一个月的工作性津贴,并写出书面检查。
旷工1天以上,只享受当月的生活补贴,不享受当月的工作性津贴。
连续旷工超过3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7天的,进行诫勉教育。
无故缺勤连续超过10天不足15天的,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25天不足30天的,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不享受预留的年终考核工作性津贴。
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不进行考核,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不享受年终目标考核的工作性津贴。
二、机关办事制度(一)坚持局机关分工负责制1.局长主管局机关全面工作,向县政府负责;党委书记主管局党委工作,向县委负责;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有关方面工作,向局长负责;股(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负责。
2.各股(室)工作人员按照岗位分工,主动、积极地圆满完成职责范围内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3.领导布臵工作任务应逐级进行,一般不越级布臵。
特殊情况下越级布臵任务,事后要及时与有关人员通气。
4.请示、报告工作应逐级进行,一般不越级请示、报告。
特殊情况下越级请示、报告,事后要及时与有关人员通气。
同一问题不应多头请示。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重大问题必须经局领导相互通气,集体研究决定。
(三)坚持分工合作,协同完成工作任务。
1.局长外出,由局长委托局分管领导主持工作。
发生重大问题,由主持工作的局领导与在家的其他局领导共同研究,及时处理,并及时向局长报告。
2.局分管领导对各自分管的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处理,涉及其他局领导分管的工作时,应相互通气、协商。
3.各股(室)要积极完成职责范围内和局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涉及其他股(室)的工作,主办股(室)应主动办理,有关股(室)要积极配合,及时反馈工作情况,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
三、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一)遵纪守法,严禁索贿受贿、挪用公款、弄权渎职、贪赃枉法的事件发生,违者要从严查处。
(二)严格纪律、节约开支,严禁用公款旅游,不违章购买专控商品。
(三)严禁以接待名义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四)本单位人员到企业、基层单位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 4 —接受宴请及赠送的礼品、礼金、活动费等。
四、会议、学习制度(一)会议制度1.局长书记办公会。
会议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凡单位内重大事项(人事、经费开支等)的决定,要互通重要情况,需要综合协调的内外部关系,以及临时需要决定的重要事项,必须召开局长书记办公会研究。
局长书记办公会由局长主持,分管领导参加,办公室主任记录。
会议议定事项,由办公室整理,经局长审定后,分送有关股(室)承办,并做好督查督办、立卷归档。
2.职工会议。
每周一上午9点10分召开周前例会,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参加会议,会议由分管办公室副局长主持,办公室负责记录。
主要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时事政治,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学习有关业务知识,通报经信系统主要工作情况,小结部署工作,表彰先进,通报局机关各股(室)及职工中存在问题的苗头和行为。
3.工业经济运行分析会。
会议由分管副局长主持召开。
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适时召开。
局长、书记、副局长、有关股(室)负责人、相关部门局长或分管局长参加,其他参会人员由主持会议的领导确定,必要时,请县分管领导参加。
会议由业务股室承办会议议定事项由企业管理股、办公室负责整理,经局长或主持会议的分管领导审定,必要时可用《会议纪要》、《情况简报》等形式发送有关单位或报送上级有关领导。
4.系统企业工作协调会。
会议由分管副局长主持召开。
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适时召开。
局长、书记、分管副局长、相关股(室)负责人、直属企业厂(矿)长、经理和局领导确定的其他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由业务股室承办5.年终工作总结会。
年末进行全年工作总结,在局各股(室)总结基础上,由局分管领导对相关工作进行年终总结,对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全局职工进行测评,再评选出先进股(室)和先进个人,最后由局长作年度全面工作总结并部署新年度工作,表彰先进。
6.民主生活会。
主要检查领导班子及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指示精神的落实情况,检查个人的思想作风、民主作风、组织原则,勤政廉洁和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
民主生活会由局长主持,副局长参加,办公室主任记录。
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前十天由办公室通知参会同志作好发言准备。
7.职工家属座谈会。
座谈会由局长主持,局领导全部参加,每年年底召开一次。
通过会议,让家属了解、理解、支持本单位工作,感谢家属们对本单位工作的支持。
8.临时工作会。
会议由分管领导或分管领导委托的相关人员主持召开。
承办股(室)在每次会前1天应提前告知办公室,以便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使用会议室,原则上10人以下(含)的临时会议由业务股(室)自行负责承办。
(二)学习制度— 6 —1.学习方式:一是全体职工统一学习,由办公室拟定学习计划和内容,并具体组织实施;二是各股(室)组织自学,理论学习内容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布臵,业务学习内容自行安排。
2.学习内容(1)理论学习。
主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胡锦涛同志关于科学发展观系列重要论述及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等。
(2)业务学习。
主要学习与本单位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相关的政策依据,法律法规、上级文件以及友邻单位经验材料等。
3.学习成果:所有干部职工每年读书笔记,一般干部职工不少于10000字,中层干部不少于1.5万字,局领导不少于2万字,办公室在每年12月中旬负责组织检查。
4.学习纪律(1)按照通知开会学习的时间、地点准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
(2)除因公出差外不能参会者,其余人员一律到会,有特殊情况必须按规定请假。
(3)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会议纪律,一般不会客、不办理业务,集中精力作好笔记。
不准在会上交头接耳、开小会,不允许接听手机而干扰会议。
(4)凡会上涉及的重要内容,参会人员必须注意保密;未规定传达和未作决定的问题不得泄漏。
(5)全体工作人员自觉遵守上述规定,如违反上述要求,将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
五、信访制度(一)认真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应做到:1.涉及相关股(室)的信访案件,由分管领导牵头,会同相关人员接待处理,并做好记录或台帐。
2.热情接待,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记录,回答做到不厌其烦、和颜悦色、不摆架子、不推诿、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3.坚持领导信访接待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办理,回复和接待率达100%。
(二)对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凡涉及我局该办的,应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落实,使人民代表、政协委员满意。
(三)对上级交办的市长、县长热线和上级部门的信访件要认真督办、查办,注意收集反馈信息,及时上报处理结果。
(四)对群众来信来访要求解决的问题,有条件的尽量予以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讲明政策,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服工作;对无理取闹者,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加强同县信访局的工作协调和沟通。
六、机关保密制度(一)加强保密教育,严格落实保密制度,严守保密纪律,对违反保密制度的,按《保密法》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 8 —(二)严格党政网和电子文档管理。
由相关股(室)专人负责,每天定时上网签收公文,妥善做好电子文档的管理归档和开发应用,确保重要信息不丢失,不泄密。
计算机内外网要严格分开,严禁涉密计算机上互联网和上互联网计算机处理公文。
(三)阅卷者不得在档案室翻阅与自己所查内容无关的材料。
阅卷者不得擅自摘抄属于保密的文件,如果需要经允许摘抄的档案材料必须记在保密或工作手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