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资格政策法规知识要点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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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法规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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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法规资料整理导游法规知识笔记第一章法规常识一、法规是法律、法规、规章的总和。

全国人大----宪法/法律国务院----法规国务院各部委---规章二、法律的本质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志。

统治阶级的意志通过立法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才是法。

3、法律的内容,是由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三、法律的基本特征:1、法律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

3、法律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普遍适用性。

4、法律,是建立和维护有利于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

四、法律的定义法律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有国家制订和认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规定人们权利与义务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总和。

五、法律的职能和作用1、职能:调整性职能;保护性职能2、作用:法律作为统治阶级的工具,具有统治阶级的职能,起着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和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各阶级、阶层之间关系的作用。

六、法律的分类1、国内法和国际法2、宪法性法律和普通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普通立法的基础3、实体法和程序法①实体法:凡规定公民权利和义务的法律称为实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②程序法:凡规定实现实体法的诉讼程序或手续的法律是程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4、一般法和特别法①从时间效力看,a.适用于该法律在修改或废除前的任何时期的法,是一般法。

b.只有在特定时期内有效的法,是特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戒严法》②从对人的效力看,a. 对全国公民都有效的法,是一般法。

b. 对特定公民有效的法,是特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③从空间效力看,适用于特定地区的法,是特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经济特区条例》5、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习惯法)七、法律与政策的关系政策:是指国家、政党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路线和任务而规定的行动准则。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政策法规知识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政策法规知识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政策法规知识导游,作为旅游业中的重要角色,不仅需要具备丰富的文化知识和出色的沟通能力,还需要对相关的政策法规有深入的了解。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中的政策法规知识,正是为了确保导游从业者在工作中能够依法依规行事,为游客提供优质、合法、安全的服务。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政策法规知识的重要性。

旅游业是一个涉及面广、影响深远的行业,导游在其中扮演着引领游客、传播文化、保障游客权益的关键角色。

如果导游对政策法规不熟悉,就可能在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给游客带来损失,也损害旅游业的整体形象。

例如,在处理旅游合同、安排行程、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都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操作。

只有熟知政策法规,导游才能合理规划行程,保障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处理好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

在全国导游资格考试中,政策法规知识涵盖了多个方面。

其中,旅游法是重中之重。

旅游法对旅游活动中的各个环节,包括旅游经营者的义务、游客的权利和义务、旅游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导游需要清楚了解旅游法中关于旅游服务质量、旅游安全保障、旅游纠纷处理等方面的条款,以便在实际工作中能够依法履行职责,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

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是考试的重要内容之一。

游客作为消费者,在旅游过程中享有一系列的权利,如知情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等。

导游要知道如何在工作中尊重和保护游客的这些权利,避免出现侵犯游客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还有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对旅行社的经营管理和导游人员的从业规范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比如导游人员的资格认定、职责范围、行为规范等,都有明确的要求。

导游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不断提升自身的职业素养和服务水平。

对于考生来说,如何有效地学习和掌握全国导游资格考试中的政策法规知识呢?第一,要系统地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文。

可以通过购买权威的教材、参加培训课程等方式,全面了解考试范围内的政策法规内容。

第二,要注重理解和实际应用。

导游法规知识点总结

导游法规知识点总结

导游法规知识点总结一、导游资格和执业规定1. 导游资格获取要求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规,导游通常需要通过相关考试或培训来获取导游资格。

例如在中国,导游需要通过国家旅游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等级的导游证书才能够合法从事导游工作。

2. 导游执业范围导游的执业范围通常由当地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旅游协会规定,导游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导游活动,不得超越自己的执业范围,否则将面临处罚和吊销导游资格的风险。

3. 导游证件携带要求在导游执业期间,导游必须随身携带有效的导游证件,并在需要的时候向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执法人员出示。

否则,将可能被认定为非法从事导游活动并受到相应的处罚。

二、导游服务质量要求1. 服务态度导游在工作中必须以热情、周到、礼貌的态度对待游客,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咨询和帮助,积极解决游客的问题和困难。

2. 导游解说导游在为游客讲解景点或者历史文化的时候,必须准确、生动地表达,不得随意歪曲事实或者故意夸大其词。

3. 安全保障导游必须要关注游客的人身安全,在旅行过程中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会影响游客安全的问题,协助游客采取安全措施。

4. 纪律要求导游必须遵守导游团队的规章制度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得在工作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

三、导游职业操守1. 不得接受回扣导游不得在任何形式下接受景点工作人员或者商家的回扣,不得逼迫游客购物,不得搞“低价游”、“零团费游”,不得强制游客购买不需要的商品或服务。

2. 不得泄露游客信息导游必须尊重游客的隐私权,不得将游客的个人信息泄露给第三方,不得擅自将游客的信息用于商业目的。

3. 不得破坏公共秩序导游在旅游活动中不得破坏公共秩序,不得扰乱社会治安,不得参与非法活动,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

四、导游违规处罚1. 处罚标准针对导游违反法规的不同情况,处罚标准也有所不同。

例如在中国,导游如果被投诉或者被旅游主管部门查处违规行为,一般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执业、吊销执照等处罚。

导游考试政策法规:我国宪法的基本知识

导游考试政策法规:我国宪法的基本知识

我国的宪法的基本知识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

依法治国的核心就是依宪治国。

(2)我国的国家性质(即国体):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3)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即政体):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4)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5)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
①平等权;
②政治权利和自由;
③宗教信仰自由;
④人身自由;
⑤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⑥社会经济、文化、教育、科学权利;
⑦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

(6)公民的基本义务包括:
①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
②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③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④保卫祖国、抵抗侵略和依法服兵役、参加民兵组织的职责; 1 2。

考导游知识点总结

考导游知识点总结

考导游知识点总结作为一名导游,拥有丰富的知识是必不可少的。

除了对景点、历史、文化等方面的了解,还需要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技巧、服务意识等方面的能力。

本文将从导游的基本知识、文化知识、语言表达能力、沟通技巧、服务意识等方面进行总结和探讨。

一、导游的基本知识1.导游的法律法规导游工作需要遵守一定的法律法规,比如导游证的相关规定、导游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等方面的规定。

2.导游的职责导游需要了解自己的职责,包括对游客的安全负责、提供准确的信息、让游客领略当地的风土人情等方面的职责。

3.导游的服务规范导游需要了解导游服务的规范,包括接待游客、为游客提供讲解、为游客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规范。

4.导游的应急处理导游需要了解应急处理的相关知识,包括突发事件的处理、游客的意外伤害的处理等方面的知识。

5.导游的自我管理导游需要了解自我管理的相关知识,包括时间管理、情绪管理、身体健康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二、文化知识1.导游需要对所在地区的历史文化有一定的了解,包括历史、传统文化、民俗风情等方面的知识。

2.导游需要了解当地的名胜古迹、特色景点、美食文化等方面的知识。

3.导游还需要了解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文化,以便为外国游客提供更好的服务。

三、语言表达能力1.导游需要具备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能够清晰、流畅地讲解景点的相关知识。

2.导游需要具备一定的外语能力,能够与外国游客进行基本的交流。

3.导游还需要具备一定的书面表达能力,能够为游客提供相关的文字资料和信息。

四、沟通技巧1.导游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能够与各种类型的游客进行有效的沟通。

2.导游需要善于倾听游客的需求,能够根据游客的需求进行相应的安排和服务。

3.导游需要善于处理游客之间的矛盾和纠纷,能够以平和的态度化解矛盾,保证游客的旅行顺利进行。

五、服务意识1.导游需要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能够为游客提供贴心、周到的服务。

2.导游需要关注游客的安全和舒适度,能够随时为游客解决问题,确保他们的旅行顺利进行。

导游《政策法规》笔记

导游《政策法规》笔记

导游《政策法规》笔记第一章法的基础知识第一节法的本质和特征1.*法的本质:1)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2)是被“奉为法律的”的统治阶级的意志。

;3)法律的内容,是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2.*法律的基本特征:1)法律具有国家意志性;2)具有国家强制性;3)法律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普遍适用性;4)是建立和维护有利于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

3.分类:国内法和国际法;宪法性法律和普通法;实体法和程序法;一般法和特殊法;成文法和不成文法;第二节基本内容1.社会主义法的主要特征:1)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2)规范性和社会性的统一;3)科学性和公正性的统一;4)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5)法的实施以国家的强制力和人民的自觉遵守相结合。

2.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有法可依(前提)、有法必依(对守法提出的具体要求,是加强和实现社会主义法制的关键)、执法必严(是国家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遵守的原则,是实现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条件)、违法必究(社会主义法制得以实现的有力保障)。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特征:1)是一种平权型的法律秩序;2)是一种满足主体利益要求为目标的权利系统;3)是一种注重责任与秩序的价值体系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框架:1)确认市场主体法律地位的法律;2)规范市场主体交易行为的法律;3)规范市场秩序的法律;4)规范国家宏观调控的法律;5)规范社会保障关系与劳动关系的法律。

第三节依法治国1.依法治国意义:1)内在需要;2)根本保障;3)客观需要;4)可靠保证。

2.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法律至上原则;依法行政原则;司法独立原则。

3.途径:1)加强立法,完备法律体系;2)建立公正、廉洁的行政执法和司法制度;3)健全监督制度;4)普法教育。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政策1.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新发展。

思想路线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根本问题: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

导游资格证黄金考点笔记

导游资格证黄金考点笔记

导游资格证黄金考点笔记一、旅游政策与法规这部分可是导游资格证考试的重头戏啊!就像盖房子的地基一样重要。

比如说,旅游合同的相关规定,你要是不清楚,那就像在黑暗里走路,很容易就踩坑。

我有个朋友,参加一个旅行团,结果导游随意更改行程,他都不知道怎么维权,就是因为没好好看旅游合同这一块的考点。

这里面各种法律法规可多了,什么旅游安全管理法规啦,出入境管理法规啦,每一个都得像熟悉自己的手背一样清楚才行。

二、导游业务这就像是导游的行动指南。

你想啊,要是一个导游连基本的导游业务都不熟练,那游客得多失望啊!就像你去餐厅吃饭,服务员连菜单都搞不清楚一样糟糕。

像导游的服务规范,从接团到送团的每一个环节,都是考点。

比如说,在接团的时候怎么欢迎游客,怎么核对人数,这些小细节可都是决定你能不能顺利通过考试的关键。

我曾经遇到一个实习导游,接团的时候慌慌张张,连欢迎词都说得结结巴巴的,这就是没把导游业务的考点吃透的结果。

三、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哇哦,这部分简直就是一个旅游知识的大宝藏。

它涵盖了中国的历史、地理、文化、民俗等各个方面。

这就好比是一个装满各种美味糖果的大盒子,每一颗都有独特的味道。

拿中国的历史文化来说,那些著名的历史朝代、历史事件,就像一颗颗璀璨的星星镶嵌在历史的长河里。

例如讲到故宫,你得知道它的建筑特色、历史意义,要是只知道个大概,那就像只看了电影的预告片,根本没深入了解整部电影。

有个考生在考试的时候,把故宫的三大殿名字都搞混了,多可惜啊!四、地方导游基础知识这可是展现地方特色的部分。

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独特的魅力,就像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性格一样。

比如说,你要是考北京的导游资格证,那北京的胡同文化、特色小吃,你就得门儿清。

我和一个北京的准导游聊天,他对北京烤鸭的来历、做法以及背后的文化内涵说得头头是道,这才是掌握了地方导游基础知识的表现啊。

如果对自己本地的特色都一知半解,就像住在宝藏旁边却不知道宝藏在哪里一样愚蠢。

五、导游语言技能导游的语言就像魔法一样,可以让游客沉浸在旅游的乐趣中。

导游证《政策法规》章节考点精讲:第三章 导游人员管理法规制度

导游证《政策法规》章节考点精讲:第三章 导游人员管理法规制度

导游证《政策与法规》章节考点精讲第三章导游人员管理法规制度第一节导游人员管理概述学习目标:1、熟悉导游人员的概念。

2、熟悉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制度及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应当具备的条件。

3、掌握导游证的性质、申请领取导游证的程序。

4、熟悉临时导游证的申请领取条件及程序。

6、熟悉不得颁发导游证的情形。

7、掌握导游人员计分管理制度、年审制度和等级考核制度内容。

重、难点:重点:(1)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制度及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应当具备的条件。

(2)不得颁发导游证的情形。

难点:导游人员计分管理制度、年审制度和等级考核制度内容。

教学过程:导游人员概念《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导游人员,是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

”由上述导游人员的法定概念可见,导游人员这一概念包含三层含义:(1)导游人员是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的人员。

(2)导游人员是指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服务的人员。

(3)导游人员是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服务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

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制度《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全国统一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制度。

”1、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参加导游资格考试:第一,国籍条件——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第二,学历条件——必须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第三,健康条件——必须身体健康。

第四,基本知识和能力要求——必须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根据《条例》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经考试合格的,由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颁发导游人员资格书。

”导游证制度《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从事导游活动,必须取得导游证。

”——取得导游证是从事导游活动的前提(一)申请领取导游证的条件和程序《条例》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方可持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者登记证明材料,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导游证。

《导游法规知识》整理汇总

《导游法规知识》整理汇总

导游法规知识(1-5章)1、法规是法律、法规、规章的总和。

法律,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法律,指法的整体,通常称之为法;狭义的法律,指又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2、法律的本质: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志;法律的内容,是由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也受其他因素如地理环境、人口状况以及生产力发展水平等的影响。

3、法律基本特征: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普遍适用性;法律,是建立和维护有利于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

(多选)4、法律本身的职能和作用:调整型职能和保护性职能。

法律的社会职能和作用,表现了法律的本质,具有阶级统治的职能,执行着社会公共职能。

5、法律的分类:从法律制定的主体和适用范围的不同:国内法和国际法从法律的内容和效力强弱、制定程序的不同所做的分类:宪法性法律和普通法(民法通则、刑法、行政法)。

按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同:实体法(民法通则、刑法、婚姻法)和程序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按法律效力范围的不同所做的分类:一般法(时间效力,婚姻法、劳动法)和特别法(空间效力,经济特区条例、城市规划法;特定时期,戒严法;特定公民,兵役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按法律创制方式、表达形式的不同,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6、法与政策区别:法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法具有严格的规范性;法具有国家强制性。

7、道德是一定社会中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8、法律与道德的联系:道德与法律具有一致性,它们都表现为社会的行为规范,二者相互渗透、相辅相成。

法律与道德的区别:1在上层建筑中所属的范畴不同。

法律属于制度范畴,道德属于意识形态范畴。

2表现的形式不同。

道德观念存在理论化的伦理思想体系中。

3调整的范围不同。

而道德规范调整许多涉及观念范畴的问题,如友谊、爱情等。

道德比法律调整的范围要广。

4规范的内容不同。

5调整的方式和手段不同。

2019-导游资格考试-政策法规-政策法规总结归纳完整版

2019-导游资格考试-政策法规-政策法规总结归纳完整版

政策法规第一章旧16字方针:有法可依,政策法规,有法必依,政策法规,执法必严,政策法规,违法必究新16字方针:科学立法,政策法规,严格执法,政策法规,公正司法,政策法规,全民守法十八届四中全会:1.提出了A建设法治体系,政策法规,B建设法治国家的总目标2.在北京召开,政策法规,党第一次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法治建设新阶段:以十八大,政策法规,十八届三中,政策法规,四中全会为标志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意义:1.贯彻四个全面的法治保障四个全面:战略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举措-深化改革,政策法规,依法治国,政策法规,从严治党2.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3.是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1.把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行动指南2.把A党的领导,政策法规,B人民当家做主,政策法规,C依法治国作为唯一正确路径(A核心,政策法规,根本政治保证)(B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政策法规,基本目标)(C基本方略)3.把四个维护作为价值追求四个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政策法规,人民利益,政策法规,社会公平正义,政策法规,国家安全稳定4.实现中国梦作为奋斗目标-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是必由之路五位一体:市场经济,政策法规,民主政治,政策法规,先进文化,政策法规,和谐社会,政策法规,生态文明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1.坚持党的领导2.坚持特色社会主义制度3.贯彻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一个共同推进:依法治国,政策法规,依法执政,政策法规,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一个一体建设:法治国家,政策法规,法治政府,政策法规,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依法治国的五项基本原则:1.坚持党的领导——政治保证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是主体和力量源泉3.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价值追求4.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精神支撑5.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实践基础依法治国要构建五大法治体系1.法律规范体系2.法治实施体系3.法治监督体系4.法治保障体系5.党内法规体系第二章宪法的基本原则:1.人民主权原则2.基本人权原则3.法治原则4.权利制约原则国体:人民民主专政最高权利机关——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高行政机关——最高权利执行机关——国务院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选举制度基本原则:1.普遍性原则2.平等性原则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原则4.秘密投票原则国家机构组织活动原则:1.民主集中制原则2.密切联系群众,政策法规,为人民服务原则3.社会主义法治原则4.责任制原则5.精简和效率原则公民基本权利:1.平等权2.政治权利和自由3.宗教信仰自由4.人身自由5.社会经济权利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自我管理,政策法规,自我服务,政策法规,自我教育,政策法规,自我监督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自我管理,政策法规,自我服务,政策法规,自我教育第三章有关10%的:1.国内旅游人数年增长10%2.旅游消费占居民消费总量10%有关5年的:5年内将星级饭店,政策法规,A级景区用水用电降低20%5年内旅游协会人员和财务关系与旅游主管部门脱钩房车营地1000个,政策法规,邮轮始发港10个,政策法规,每年出游次数2次新建改建5.7万座厕所,政策法规,1万家智慧景区和智慧旅游乡村每个重点村旅游年收入100万元企业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旅游服务投诉热线——12301旅游价格举报系统——12358旅游发展方向——三化——人性化,政策法规,信息化,政策法规,国际化提高服务水平——四化:1.以人性化服务为方向2.以品牌化为导向3.以标准化为手段4.以信息化为主要手段各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政策法规,部门联动,政策法规,行业自律,政策法规,各司其职,政策法规,齐抓共管全国治理体系一盘棋:政府主导,政策法规,属地管理,政策法规,部门联动,政策法规,行业自律,政策法规,各司其职,政策法规,齐抓共管,政策法规,公众参与第四章十二五发展成就:1.战略性支柱产业基本形成2.综合带动功能全面凸显3.现代治理体系初步建立4.国际地位和影响力大幅提升十三五发展趋势:1.消费大众化2.需求品质化3.竞争国际化4.发展全域化5.产业现代化基本原则:1.坚持市场主导2.坚持改革开放3.坚持创新驱动4.坚持绿色发展5.坚持以人为本十三五主要目标:1.旅游经济增长2.综合效益提升3.人民群众满意4.国际影响力提升十三五主要任务:1.创新驱动2.协调推进3.绿色发展4.开放合作5.共建共享6.深化改革三改一整:改厨,改厕,改客房,整理院落厕所标准: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第五章旅游法的特点:1.综合立法模式2.权益平衡基础上注重保护旅游者3.规范市场秩序,政策法规,完善市场规则4.借鉴吸收国际立法经验旅游法的基本原则:1.发展旅游事业,政策法规,完善旅游公共服务的原则2.依法保护旅游者权利的原则3.社会,政策法规,经济,政策法规,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4.国家鼓励全社会参与旅游业发展的原则旅游法的主要法律制度:1.旅游综合管理制度2.旅游者权益保护制度3.旅游促进和公共服务制度4.资源保护和旅游利用制度5.旅游服务合同制度6.规范旅游市场,政策法规,提高服务质量制度7.旅游安全保障制度旅游者的权利:1.自主选择权2.知悉真情权3.要求履约权4.被尊重权5.特殊群体便利优惠权6.求助请求权7.其他权旅游者的义务:1.遵纪守法,政策法规,文明旅游的义务2.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3.安全配合义务4.不得非法滞留,政策法规,擅自分团,政策法规,脱团旅游法对旅游的促进:1.政策扶持2.资金保障3.形象推广4.构建公共服务体系5.职业教育培训旅游经营者的义务:1.履行旅游合同2.提供合格产品3.不得进行商业贿赂4.保护旅游者个人信息5.承担连带责任6.报告7.投保责任险旅游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行为限制:1.不得违法收取及参与旅游经营活动2.规范实施监督检查职责----两人以上,出示合法证件3.履行保密义务行业组织的章程和自律管理规范1.会员共同制定2.反应会员共同利益和意愿的行为规则3.对全体会员具有约束力4.是行业组织进行自律管理的依据第六章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法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政策法规,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16周岁以上,政策法规,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政策法规,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行为的,政策法规,或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导游法规知识点

导游法规知识点

导游法规知识点第一章法规常识1、广义的法律指法的整体,通常称之为法;狭义的法律则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2、法律的本质:①法,是统治阶级意识的体现;②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识;③法律的内容,是由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3、法律的基本特征:①法律具有国家意志性;②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③法律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普遍适用性;④法律是建立和维护有利于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

4、法与政策的区别:①法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②法具有严格的规范性;③法具有国家强制性。

5、道德与法律的区别:①在上层建筑中所属的范畴不同;②表现的形式不同;③调整的范围不同;④规范的内容不同;⑤调整的方式和手段不同。

6、旅游法律行为的概念:指国家旅游管理机关、法人或自然人为了确立、变更或终止旅游法律关系所进行的活动。

7、旅游法律行为的两个特点:①具有确立、变更或终止旅游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特点;②符合旅游法规的规定。

8、按《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构成旅游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的方式主要有:口头、书面、推定、默认。

9、旅游法律行为的实质要件:①行为人要合格;②行为人的意思表示要自愿真实;③行为人的行为内容要合法。

10、旅游法律行为的形式要件:登记、签证、公证。

11、旅游代理行为的有效要件:①旅游代理人必须事先取得代理权;②旅游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地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③旅游代理人的代理活动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符合被代理人的利益。

12、旅游代理关系的种类:委托代理、职务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13、旅游法律责任的特征:综合性、追究的协同性。

14、承担旅游法律责任的条件:①行为具有违法性;②行为人要有过错;③要有旅游损害事实的存在;④旅游违法行为与旅游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⑤旅游违法行为的行为人要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15、旅游法律责任的分类: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刑事责任。

导游资格政策与法规复习知识点

导游资格政策与法规复习知识点

导游资格政策与法规复习知识点导游资格政策与法规复习知识点旅游资源管理法规1.旅游资源是指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作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

2.风景名胜区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1具有观赏、文化和科学价值。

2自然景物、人文景物比较集中。

3可供人们游览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活动。

3.风景名胜区的等级划分1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2省级风景名胜区。

4.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原则:国家对风景名胜区实行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

区内禁止的活动1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

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

2修建存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

3在景观或设施上刻划、涂污。

4乱扔垃圾。

5.风景名胜区门票的管理及使用规定:1进入风景名胜区的门票,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出售。

2风景名胜区的门票收入和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3风景名胜区的门票收入和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应当专门用于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以及风景名胜区内财产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损失的补偿。

6.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体制:综合管理与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及分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区。

7.建立自然保护区的五个条件1典型的自然地理区域、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以及已经遭受破坏但经保护能够恢复的同类自然生态系统地区。

2珍惜、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域。

3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海域、海岸、岛屿、湿地、内陆水域、森林、草原和荒漠。

4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

5经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政府批准,需要予以特殊保护的其他自然区域。

8.自然保护区的的分区:分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

自然保护区内保存完好的天然状态的生态系统以及珍惜、濒危动植物的集中分布地,应当化为核心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

导游证《政策与法规》考点精讲导游证制度

导游证《政策与法规》考点精讲导游证制度

导游证《政策与法规》考点精讲导游证制度
1.概述
导游证制度是中国旅游业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旨在规范
旅游业活动,强化导游业务管理,推动旅游业发展。

1995年国家旅游局
首次颁布了《旅行社、导游及其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提出了导游证制度。

2024年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旅游行业管理办法》明确了导游证发放、持
证上岗、管理、考核等制度,对旅游行业的安全、质量、效益等方面发挥
了重要作用。

2.导游证管理
(1)导游证的发放:导游证只有合法的旅行社才可以发放,申请人
必须具备有关的资质要求,并根据有关规定出示申请材料;
(2)导游证的持证上岗:导游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以持证上岗的方
式工作,只有在合法的旅行社从事实际的导游工作时才能够使用;
(3)导游证的管理:导游证是一种职业资格证,发放者应当对证件
的使用和管理负责。

导游证的使用者应当遵守行业规定,努力提升自身的
业务能力,加强对行业发展的学习和认识;
(4)导游证的考核:导游证是一种职业资格证,发放者应当定期对
持证人员进行考核,以考察其业务水平、协调能力、知识储备等,如果达
不到标准,可能失去证件的使用权。

3.导游证的作用。

导游考证知识点归纳总结

导游考证知识点归纳总结

导游考证知识点归纳总结一、导游基本知识1. 导游的定义及职责2. 导游的素质和能力要求3. 导游的形象与仪表4. 导游的礼仪与礼节二、旅游景点知识1. 地理位置及地貌特征2. 建筑风格及历史渊源3. 名胜古迹的保护与利用4. 名胜古迹的维护与管理5. 名胜古迹的文化价值及影响三、文化艺术知识1. 国家及地方文化特色2. 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交融3. 民间传统节日与习俗4. 文化产业及相关地标建筑四、旅游业知识1. 旅游业的基本概念2. 旅游法规及政策3. 旅游市场及顾客服务4. 旅游发展的影响因素五、导游服务技巧1. 旅游接待礼仪2. 旅行社常识与服务态度3. 导游知识技巧及心理素质4. 旅行社营销与市场开拓六、旅游安全知识1. 旅游中的安全意识2. 突发事件处理与安全应对3. 旅游风险预防与应急措施4. 旅游目的地的安全环境七、导游语言交流1. 较好的外语能力2. 语言表现力及地方方言的运用3. 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4. 导游应急语言与管理能力八、导游基本知识1. 导游服务知识的基本概念2. 导游服务行为的规范与尺度3. 导游工作职责与态度4. 导游服务流程与操作技巧九、导游业务知识1. 导游服务逻辑与思维素质2. 导游语言表达能力与语言交流技巧3. 导游职业道德规范与自律意识4. 导游的自我管理与业务素质十、导游旅游业务知识1. 导游岗位的工作职责与服务技巧2. 旅游业务流程与操作规范3. 旅游目的地的文化与风土人情4. 旅游业务管理与服务流程十一、导游职业技能知识1. 导游旅行社业务知识的基本面2. 导游旅游业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3. 导游业务知识的积累与应用4. 导游工作技能的提升和培训以上是导游考证知识点的归纳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导游资格证考试重点

导游资格证考试重点
导游服务能力
- 实地讲解能力、应变能力- 旅游路线规划与设计- 游客心理与行为分析- 跨文化交流与沟通技巧
全国导游基础知识
- 中国四大自然奇观(云南石林、桂林山水、长江三峡、吉林雾凇)- 中国五岳(东岳泰山、西岳华山、南岳衡山、北岳恒山、中岳嵩山)- 佛教四大名山(五台山、九华山、普陀山、峨眉山)- 中国四大宗教及其教义- 中国古代三大工程(坎儿井、万里长城、京杭大运河)
地方导游基础知识
- 各地特色称谓(如“水果王国”台湾,“东方明珠”香港等)- 各地著名景点及其特色(如雁荡山三绝、阿里山三大奇观等)- 各地文化习俗、历史背景
导游资格证考试重点
科目
重点内容
政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与法律法规
- 宪法、旅游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基本法律框架- 旅行社设立的资金、固定场所、经营设施要求- 罚款结构(没收违法所得、罚款金额范围、停业整顿、吊销证件等)- 导游方面的罚款金额及等级考核要求
导游业务
- 导游服务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导游服务的类型(物化导游、实地口语导游)- 导游服务的范围和发展历程- 导游的职业道德规范、素质要求、服务规范- 导游语言技能、带团技能、讲解技能和应变技能

倬云教育----导游考试政策与法规知识点总结

倬云教育----导游考试政策与法规知识点总结

政策法规要点总结导游人员管理法规1..导游人员的三层含义:11..经过资格考试并取得导游证的人员。

2接受旅行社委派。

3工作X围主要是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

2.我国第一个导游人员管理的行政法规是1987年12月1日国家旅游局发布《导游人员管理暂行规定》3.参加导游考试人员的四个具体条件:1.中华人民某某国公民。

2.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

4.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法能力。

4.导游人员某某与导游证的区别:1性质不同。

2颁证的机关不同。

3领取证书的程序不同。

4期限不同。

5.导游证的种类:正式导游证与临时导游证的四个区别;1取得证书的前提条件不同。

2对语言能力的要求不同。

3申领程序不同。

4有效期限不同。

6.申领导游证的两个条件:1取得导游人员某某书并参加岗前培训考核考试。

2纳入旅行社或导游服务公司的管理。

7.不得颁发导游证的四种情况:1申请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患有传染性疾病。

3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4被吊销导游证的。

8.导游人员义务权利的最主要特征:导游人员的义务是导游人员在进行导游活动时所必须行为的X围;权利则是导游人员可以进行行为的X围。

9.导游人员四个方面的权利:1人身权。

2履行职务权。

3诉权。

4其他权利。

10.导游人员履行职务时享受的两个主要权利:1进行导游活动不受地域限制的权利。

2遇到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经征得多数旅游者同意,可以调整或者变更接待计划的权利。

11.导游人员行使调整或变更接待计划权的四个限制条件:1必须是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的过程中。

2必须是遇到有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

3必须征得多数旅游者的同意。

4必须立即报告旅行社。

12.导游人员的十个主要义务:1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职业技能的义务。

2进行导游活动佩戴导游证的义务。

3进行导游活动须经旅行社委派的义务。

4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言行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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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资格《政策法规》知识要点归纳我国的基本国策(一)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1)主要内容包括:晚婚,晚育,少生,优生。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实行计划生育的原因如下。

①人口多,人均资源相对不足:中国人口占世界人口的1/5左右;中国人均矿产资源只占世界平均水平的1/2;中国人均耕地面积只占世界平均水平的1/3;中国人均水资源只占世界平均水平的1/4;中国人均森林只占世界平均水平的1/6;中国人均草场面积只占世界平均水平的1/3;中国耕地面积只占国土面积的1/10。

②实行计划生育有利于满足全体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

③实行计划生育有助于使劳动力增长和经济发展对劳动力的需要相适应。

(二)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1)20世纪80年代,中国政府把环境保护确立为一项基本国策。

1989年,首部《环境保护法》正式颁布。

(2)我国环境形势严峻,加强环境保护有重要意义。

(3)加强环境保护的五项原则如下:①协调发展,互惠共赢;②强化法治,综合治理;③不欠新账,多还旧账;④依靠科技,创新机制;⑤分类指导,突出重点。

(4)保护环境的目标如下:①到2010年,重点地区和城市的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基本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②到2020年,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

(三)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1)对外开放是指,国家主动地扩大对外经济交往,放宽政策,发展对外开放型经济。

(2)对外开放的目标: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

①“全方位”的含义:从开放对象来看,全方位开放是指对世界所有国家和地区开放;各地区都加快对外开放的步伐,实现东、南、西、北、中并举的开放格局。

②“多层次”的含义:多层次是指全国不同地区实行不同程度的对外开放。

③“宽领域”的含义:向世界市场开放,包括经济领域的工、商、农等;也包括政治、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等非经济领域。

(1) 实行对外开放的必要性与重要性:①实行对外开放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②实行对外开放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必然选择;③实行对外开放是加快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有效途径。

(四)“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国策(1)“一国两制”的构想。

①1982年9月,邓小平公开提出“一国两制”的构想。

②1984年,邓小平在会见美国乔治城大学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代表团时,第二次使用了“一国两制”。

③1984年12月,中英联合声明标志着“一国两制”构想开始实施。

(2)“一国两制”的含义: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它们作为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

(3)“一国两制”的基本内容。

①坚持一个国家,实行“两种制度”。

⑦“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得到切实执行。

③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1995年1月30日,******同志提出):a.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和前提;b.对于台湾同外国发展民间性经济文化关系不持异议;c.进行海峡两岸和平统一谈判;d.努力实现和平统一,中国人不打中国人;e.大力发展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f.中华各族儿女共同创造的五千年灿烂文化,是维系全体中国人的精神纽带,也是实现和平统一的一个重要基础;g.充分尊重台湾同胞的生活方式和当家做主的愿望,保护台湾一切正当权益;h.欢迎台湾当局的领导人以适当身份前来访问。

(4)“一国两制”构想的意义:①“一国两制”是实现中国国家统一的最佳方式;②“一国两制”丰富和发展了马列主义的国家学说;③“一国两制”构想是对和平共处原则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④“一国两制”为解决国际争端和遗留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新的范例,是邓小平对世界和平与稳定作出的重大贡献。

我国的外交政策1.和平与发展和平与发展仍然是当今时代的主题。

2.世界和平与发展面临的挑战(1)霸权主义和强权主义有新的发展;(2)经济全球化的影响由经济领域向政治、社会领域扩展,发展越来越不平衡;(3)安全威胁日趋综合化、多样化和复杂化,天下仍不太平。

3.当前国际形势(1)世界要和平,人民要合作,国家要发展,社会要进步,是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也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

(2)经济全球化趋势深人发展,科技进步突飞猛进,国际分工体系深刻变动,全球和区域经济合作生机勃勃,国家问相互依存的利益关系逐步加深。

(3)作为维护世界和平主力军的发展中国家整体力量上升,一些发展中大国和区域集团实力增强,和平力量还在继续增长,联合图强成为发展中国家的一种战略抉择。

(4)世界格局处于向多极化过渡的重要时期,国际战略力量对比严重失调的局面有望改善。

4.我国外交政策的宗旨我国外交政策的宗旨是: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

5.我国外交政策的主要内容和原则(1)坚持把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放在首位。

新世纪中国共产党率领全国人民完成的三大历史任务: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

(2)坚持独立自主和不结盟。

独立自主是中国对外政策的根本原则。

(3)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中国处理对外关系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当代国际社会公认的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

(4)外交政策的基本立足点:加强同第三世界的团结合作。

(5)党际关系四原则是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

(6)中国永不称霸,永不当头。

(7)要在国际事务中有所作为。

6.国际秩序国际秩序是指某一特定时期内以国际政治新格局为基础的国际社会中各行为主体之间形成的处理相互各方面关系的行为规范、原则及相应机制的总体框架。

7.国际新秩序的核心国际新秩序的核心是:强调不干涉别国内政,建立民主、平等、合理、公正的新型国际关系。

8.十六大上提出的国际政策主张(1)政治上相互尊重,共同协商,而不应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2)经济上应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而不应造成贫富悬殊;(3)文化上应相互借鉴,共同繁荣,而不应排斥其他民族的文化;(4)安全上应相互信任,共同维护,树立互信、互利、平等和协作的新安全观,通过对话和合作解决争端。

9.恐怖主义恐怖主义是一种为了达到某种政治和社会目的,通过制造恐怖气氛来引起社会注意,以威胁有关政府和社会的犯罪活动。

打击恐怖主义要遵守《联合国宪章》和公认的国际法准则。

10.《努力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2005年联合国成立60周年首脑会议上,******发表了题为《努力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的重要讲话,提出以下几点意见:(1)坚持多边主义,实现共同安全;(2)坚持互利合作,实现共同繁荣;(3)坚持包容精神,共建和谐世界;(4)坚持积极稳妥方针,推进联合国改革。

第三章:旅行社管理法规制度第一节旅行社的概述一、旅行社的主管部门根据我国《旅行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国家旅游局负责全国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各类旅行社及外国旅行社常驻机构实行属地管理。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旅行社进行监督管理。

二、旅行社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旅行社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旅游业务是指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招徕、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旅行社的主要法律特征有:①旅行社是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设立旅行社企业必须具备《条例》规定的条件,并以《条例》规定的程序设立,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即获得旅行社企业法人资格。

②旅行社所从事的旅游业务主要是招徕并接待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

③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为旅游者提供有偿服务的企业,它实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方式。

实践中,一些部门、单位组织的非营利性旅游活动不能视为旅行社的经营活动。

三、旅行社的种类及其经营范围1.旅行社的种类根据我国旅行社的发展状况,按照旅行社经营旅游业务的范围,将旅行社分为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两大类。

2001年底,国务院根据我国政府在《服务贸易总协定》中就旅游业所做出的承诺,对《旅行社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专门增加了“对外投资旅行社的特别规定”章节,这表明我国旅游市场又增添了一类旅行社――外商投资旅行社。

2.旅行社的业务经营范围旅行社的业务经营范围是旅行社经营的服务项目,是旅行社开展业务活动的具体内容。

旅行社必须在核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1) 国际旅行社的业务经营范围国际旅行社的业务经营范围包括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和国内旅游业务。

具体可经营下列旅游业务:①招徕外国旅游者来中国,华侨与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归国及回内地旅游,为其代理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事务及提供导游、行李等相关服务,并接受旅游者委托,为旅游者代办入境手续;②招徕我国旅游者在国内旅游,为其代理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事务及提供导游、行李等相关服务;③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民到外国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旅游,为其安排领队、委托接待及行李等相关服务,并接受旅游者委托,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及签证手续;④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民到规定的与我国接壤国家的边境地区旅游,为其安排领队、委托接待及行李等相关服务,并接受旅游者委托,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及签证手续;⑤其他经国家旅游局规定的旅游业务。

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包括中国境内居民出国旅游业务、港澳台旅游业务和边境旅游业务)并不是所有的国际旅行社都享有的权利。

国家旅游局对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实行特许经营制度。

国际旅行社只有具备了《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条件,并获得国家旅游局的批准才有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2) 国内旅行社的业务经营范围国内旅行的经营范围仅限于国内旅游业务。

具体可经营下列旅游业务:①招徕我国旅游者在国内旅游,为其代理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事务及提供导游等相关服务;②为我国旅游者代购、代订国内交通客票,提供服务;③其他经国家旅游局规定的与国内旅游业务有关的业务。

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范围内的“我国旅游者”,仅指我国内地的公民,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

(3)外商投资旅行社的业务经营范围外商投资旅行社是指外国旅游经营者同中国投资者依法共同投资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和中外合作经营旅行社。

外商投资旅行社可以经营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但不得经营中国公民出国旅游业务以及中国其他地区的人赴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旅游业务。

四、旅行社的经营原则根据《条例》规定,旅行社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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