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TJ11-78)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附录 A本附录仅提供我国抗震设防区各县级及县级以上城镇的中心地区建筑工程抗震设计时所采用的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和所属的设计地震分组。
注:本附录一般把“设计地震第一、二、三组”简称为“第一组、第二组、第三组”。
A.0.1 首都和直辖市1 抗震设防烈度为 8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20g:北京(除昌平门头沟外的 11 个市辖区),平谷,大兴,延庆,宁河,汉沽。
2 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15g:密云,怀柔,昌平,门头沟,天津(除汉沽、大港外的 12 个市辖区),蓟县,宝坻,静海。
3 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10g:大港,上海(除金山外的 15 个市辖区),南汇,奉贤4 抗震设防烈度为 6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05g:崇明,金山,重庆(14 个市辖区),巫山,奉节,云阳,忠县,丰都,长寿,壁山,合川,铜梁,大足,荣昌,永川,江津,綦江,南川,黔江,石柱,巫溪*注:1 首都和直辖市的全部县级及县级以上设防城镇,设计地震分组均为第一组;2 上标 * 指该城镇的中心位于本设防区和较低设防区的分界线,下同。
A.0.2 河北省1 抗震设防烈度为 8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20g:第一组:廊坊(2 个市辖区)唐山(5 个市辖区),三河,大厂,香河,丰南,丰润,怀来,涿鹿2 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15g:第一组:邯郸(4 个市辖区)邯郸县,文安,任丘,河间,大城,,涿州,高碑店,涞水,固安,永清,玉田迁,安卢,龙滦县,滦南,唐海,乐亭,宣化,蔚县,阳原,成安,磁县,临漳,大名,宁晋,下花园3 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10g:第一组:石家庄(6 个市辖区),保定(3 个市辖区),张家口(4 个市辖区),沧州(2 个市辖区),衡水邢台(2 个市辖区),霸州,雄县,易县,沧县,张北,万全,怀安,兴隆,迁西,抚宁昌,黎青县,献县,广宗,平乡,鸡泽,隆尧,新河,曲周,肥乡,馆陶,广平,高邑,内丘,邢台县,赵县,武安,涉县,赤城,涞源,定兴,容城,徐水,安新,高阳,博野,蠡县,肃宁,深泽,安平,饶阳,魏县,藁城,栾城,晋州,深州,武强,辛集,冀州,任县,柏乡,巨鹿,南和,沙河,临城,泊头,永年,崇礼,南宫*第二组:秦皇岛(海港、北戴河),清苑,遵化,安国4 抗震设防烈度为 6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05g:第一组:正定,围场,尚义,灵寿,无极,平山,鹿泉,井陉,元氏,南皮,吴桥,景县,东光第二组:承德(除鹰手营子外的 2 个市辖区),隆化,承德县,宽城,青龙,阜平,满城,顺平,唐县,望都,曲阳,定州,行唐,赞皇,黄骅,海兴孟村盐山,阜城,故城,清河,山海关,沽源,新乐,武邑,枣强,威县第三组:丰宁,滦平,鹰手营子,平泉,临西,邱县A.0.3 山西省1 抗震设防烈度为 8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20g:第一组:太原(6 个市辖区),临汾,忻州,祁县,平遥,古县,代县,原平,定襄,阳曲,太谷,介休,灵石,汾西,霍州,洪洞,襄汾,晋中,浮山,永济,清徐2 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15g:第一组:大同(4 个市辖区),朔州(朔城区),大同县,怀仁,浑源,广灵,应县,山阴,灵丘,繁峙,五台,古交,交城,文水,汾阳,曲沃,孝义,侯马,新绛,稷山,绛县,河津,闻喜,翼城,万荣,临猗,夏县,运城,芮城,平陆,沁源*,宁武*3 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10g:第一组:长治(2 个市辖区),阳泉(3 个市辖区),长治县,阳高,天镇,左云,右玉,神池,寿阳,昔阳,安泽,乡宁,垣曲,沁水,平定,和顺,黎城,潞城,壶关第二组:平顺,榆社,武乡,娄烦,交口,隰县,蒲县,吉县,静乐,盂县,沁县,陵川,平鲁4 抗震设防烈度为 6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05g:第二组:偏关,河曲,保德,兴县,临县,方山,柳林第三组:晋城,离石,左权,襄垣,屯留,长子,高平,阳城,泽州,五寨,岢岚,岚县,中阳,石楼,永和,大宁A.0.4 内蒙自治区1 抗震设防烈度为 8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30g:第一组:土默特右旗,达拉特旗*2 抗震设防烈度为 8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20g:第一组:包头(除白云矿区外的 5 个市辖区),呼和浩特(4 个市辖区),土默特左旗,乌海(3 个市辖区),杭锦后旗,磴口,宁城,托克托*3 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15g:第一组:喀喇沁旗,五原,乌拉特前旗,临河,固阳,武川,凉城,和林格尔,赤峰(红山*,元宝山区)第二组:阿拉善左旗4 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10g:第一组:集宁,清水河,开鲁,傲汉旗,乌特拉后旗,卓资,察右前旗,丰镇,扎兰屯,乌特拉中旗,赤峰(松山区),通辽*第三组:东胜准格尔旗5 抗震设防烈度为6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05g:第一组:满洲里,新巴尔虎右旗,莫力达瓦旗,阿荣旗,扎赉特旗,翁牛特旗,兴和,商都,察右后旗,科左中旗,科左后旗,奈曼旗,库伦旗,乌审旗,苏尼特右旗第二组: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阿拉善右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白云第三组:伊金霍洛旗,杭锦旗,四王子旗,察右中旗A.0.5 辽宁省1 抗震设防烈度为 8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20g:普兰店,东港2 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15g:营口(4 个市辖区),丹东(3 个市辖区),海城,大石桥,瓦房店,盖州,金州3 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10g:沈阳(9 个市辖区),鞍山(4 个市辖区),大连(除金州外的 5 个市辖区),朝阳(2 个市辖区),辽阳(5 个市辖区),抚顺(除顺城外的 3 个市辖区),铁岭(2 个市辖区),盘锦(2 个市辖区),盘山,朝阳县,辽阳县,岫岩,铁岭县,凌源,北票,建平,开原,抚顺县,灯塔,台安,大洼,辽中4 抗震设防烈度为 6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05g:本溪(4 个市辖区),阜新(5 个市辖区),锦州(3 个市辖区),葫芦岛(3 个市辖区),昌图,西丰,法库,彰武,铁法,阜新县,康平,新民,黑山,北宁,义县,喀喇沁,凌海,兴城,绥中,建昌,宽甸,凤城,庄河,长海,顺城注:全省县级及县级以上设防城镇的设计地震分组,除兴城、绥中、建昌、南票为第二组外,均为第一组。
地震对建筑物的危害
地震对建筑物的危害建物倒塌的原因1。
老旧建筑物防震力不够。
2。
一,二楼挑高,造成载重不足3。
结构支柱水平撑持力不够。
4。
建筑物基础有特殊状况。
5。
使用维护不当。
6。
结构不平衡,混凝土对钢筋的握裹力不足。
7。
采长向无墙设计,耐震度较差。
8。
建物盖在松软的土地或地质敏感区。
9。
底部楼层无足够梁柱支撑的开放空间。
大部分的地震都是因断层移位引起的,这种活动断层,会在某特定的时间错动,,建筑物应避开这些地质危险区。
在起造建筑物时,要避免地质不良的区域,如断层带,新生地,冲积层,悬崖,坡地,河岸,沼泽,池塘等回填土,考量其地层特性,因其和地震强度有密切关系。
墙,柱,梁,板是建筑物的骨骼,绝对不可任意改变。
常见的防震建筑技术有:强化混凝土墙和支柱,加深地基和接头,加强建物防震功能,在大地震时,摇晃的结构体压力,可从横梁转移到直柱,使居民安全无虑。
地震的强烈程度用震级表示,震级是根据震源地壳断层错动处释放出的能量来确定的。
国际上普遍应用里氏震级。
受地震影响地区的地面和各类物受地震影响的程度称为地震烈度。
震中震源正上方的地面处的地震烈度量大;离它越远,影响越小,烈度也越低。
中国把地震烈度分为12度来表示。
在1~6度时,一般的物不受损失或损失很小;而在10~12度时,对物的破坏性甚大,即使采用重大防震措施,也难确保的防震措施主要应用于6~10度地区。
各国都编制有本国的地震烈度区划图。
区划图上所标明的烈度为基本烈度,是指该地区今后一定时期内,一般场合可能遭遇的最大地震烈度。
防震设计所采用的烈度称为设防烈度。
中国《工业与民用抗震设计规范》TJ11―78的修订本以下简称《规范》,适用于设防烈度为6~10度地区的防震设计。
《规范》规定:物的设防烈度,一般按基本烈度并根据物的重要性酌情增减一度。
一般要求物的防震设计应尽量符合下列要求:①选择对防震有利的场地和地基;②合理规划,避免地震时发生次生灾害如火灾、爆炸等;③选择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的防震物体型简单,重量、刚度对称和均匀分布,避免立面、平面上的突然变化和不规则形状;④保证物自重,降低其重心位置;⑥不作或少作地震时易倒、易脱落的装饰物,对女儿墙、挑檐等应采取加固措施;⑦在设计中提出保证施工设计的要求而采用较复杂平面,则各部分刚度不一,连接部位应力集中,容易遭受破坏,须用防震缝将物断开,分为若干独立单元。
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TJ11-78
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TJ 11-78主编单位: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建筑科学研究院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基本建筑委员会实行日期:1 9 9 7 年 8 月 1 日关于颁发《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通知(78)建发设字第468号在唐山地震后,我委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TJ11-74进行了修订,并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修订后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TJ11-78为全国通用设计规范,自一九七九年八月一日起实行。
各单位在实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补良和修改之处,请将意见及有关资料交我委建筑科学研究院,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由我委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一九七八年十月二十一日修订说明本规范是根据一九七六年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的要求,由我院会同有关设计、施工、科研和高等院校等单位,共同对原《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TJ11-74(试行)进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贯彻执行“地震工作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领导干部、工人和技术人员的三结合,总结了海城、唐山地震宏观经验,最后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修改了建筑物设计烈度的确定原则,补充了地基液化的条文,调整了结构影响系数,并对各类建筑物的抗震柢措施作为一些修改和补充。
在修过程中,我们虽做了一些工作,但限于条件,尚不少问题待今后进一步调查研究和科学试验解决。
因此,请各单位在实行中结合工程实际,加强抗震科研,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建筑科学研究院一九七八年七月主要符号荷载和内力Q0--结构底部剪力(即总水平地震荷载)M0--结构底部弯矩Qi--高度Hi省截面的地震剪力或第i层楼层的地震剪力Mi--高度Hi处截面的地震弯矩Pi--质点i的水平地震荷震Pji--结构j振型质点i的水平地震荷载q--楼层单位长度上的水平地震荷载W--产生地震荷载的建筑物总重量Wi、Wk--分别为集中于质点i、k的重量Qcj--多层内框架第i层每根中柱及壁柱或外墙承受的地震剪力Q--墙体承受的地震剪力S--水平地震荷载产生的结构内力Si--结构j振型水平地震荷载产生的结构内力(弯矩、剪力或轴向力)计算系数ψ--地基土容许承载力的调整系数α--地震影响系数α1--相应于结构基本周期T1的地震影响系数α值αj--相应于结构j振型自振周期Tj的地震影响系数α值αmnz--地震影响系数α的最大值C--结构影响系数υ--独立烟囱底部剪力修正系数 ξ--截面剪应力不均匀系数 η--单层厂房高低跨交接处以上柱各截面弯矩和剪力修正系数 γj--结构j振型的振型参与系数k--楼层地震剪力分配系数K--安全系数几何特征ds--饱和砂土所处深度dw--室外地面到地下水位的距离Hj、Hk--分别为质点j、k的高度H--结构重心高度H--结构高度L--抗震墙间距L1--山墙或横墙间距B--房屋宽度B1--厂房总跨度ld--按受拉考虑的锚固(搭接)长度H0--柱子净高h--柱截面高度δ--作用于集中抟点上的单位水平力在该点引起Xji--结构j振型质点i的相对水平位移D--烟囱简身1/2高度处截面的外直侄e0--偏心距A--墙体水平截面面积y--截面形心到纵向力所在方向截面边缘的距离材料指标和应力σ0--砖砌体平均压应力Rj--砖砌体主拉应力强度Rτ--验算抗震强度时砖砌体抗剪强度[R]--地基土容许承载力[R]'--调整后的地基土容许承载力其他N63.5--标准贯入锤击数N'--饱和砂土所处深度为ds,室外地面到地下水位距离为dw时,砂土液化临界贯入锤击数N'--当ds=3米,dw=2米时,砂土液化临界贯入锤击数g--重力加速度T--结构自振周期T1--结构基本周期Tj--结构j振型周期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贯彻执行地震工作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使工业与民用建筑物经抗震设防后,在遭遇相当于设计烈度的地震影响时,建筑物的损坏不致使人民生命和重要生产设备遭受危害,建筑物不需修理或经一般修理仍可继续使用,特制订本规范。
安全避难间在建筑抗震防火中的应用-国住人居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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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内情况
原因:
农村多采用自建的砌体结构房屋(砖房),材料强度低, 并且缺乏构造柱、圈梁、拉结钢筋等抗震构造措施,造成 房屋整体性差,延性差。 结构冗余度不足或缺少多道抗震防线;
建筑设计追求高、大空间和不规则体型导致严重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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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地震逃生
从古至今, 地震灾害一直困扰着人类, 每次大地震都给
人类造成了巨大的损失。由于形成地震的原因十分复杂,截 至目前, 我们仍然无法准确预报地震的发生, 这也给我们防 御地震灾害带来了难度。尽管如此, 随着科技的发展、社会 的进步, 我们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也得到了不断提高,地震
1.关于地震逃生
开发地震预警系统地区的特点是:地震发生频繁;有较
强的经济实力;设防区域小,预警价值高,因此对于是否 需要地震预警系统,科学界内仍未能形成一致的看法。支 持的学者认为这是一个很棒的想法,可以减少地震灾害的 损伤;不支持的学者认为这套系统成本高昂、功能有限,
前途并不光明。
综上所述,地震发生时逃生的时间很短,人们的逃生行为 也收到多因素的影响,在大震来临时迅速撤离建筑物在大 多数情况下是不可能的。我们只有保证建筑物抵御抗震的 能力,才能确保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3.国内情况
2001年,《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增加了楼层最小剪力系数强制性要求;结构规则性定义具体化; 混凝土结构抗震等级要求; 隔震和消能减震;非结构构件的 抗震要求;增加了对结构材料及施工的要求,提出了对建筑 物设置地震反应观测系统的要求等。
2008年,《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2001(2008
建筑抗震设计标准规范修改版
建筑抗震设计标准规范修改版绪言2. 抗震规范出台的背景及历史回顾3. 新规范调整内容说明4.执行新规范的响应措施- 2 - 1.绪言地震是地壳运动的结果,是一种自然现象。
一次地震的大小取决于释放的能量,用震级来表示;而地震烈度则是反映地面建筑所受到的损坏程度,同一级地震,震源越浅,距离震中越近,烈度越高,随着地震波的衰减,烈度逐渐降低。
基于这样的规律,建筑抗震设计用抗震设防烈度或者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作为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抗震设防烈度和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的关系如下表: 抗震设防烈度 6 7 8 9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0.05g 0.10(0.15)g 0.20(0.30) 0.40g 注:g 为重力加速度我国是一个地震多发的国家,根据板块构造理论,西亚的印度板块向亚欧大陆板块运动挤压,形成了被称之为世界屋脊的青藏高原和天山山脉;而东部处于活跃的环太平洋构造带上,从东南亚到台湾直至日本列岛,都是地震频发的地区。
这样的地壳运动背景,决定了我国防震减灾的严重性和必要性,仅上世纪六十年代以来,7 级以上的地震就发生了多次,特别是邢台地震(1966),唐山地震(1976),和最近的汶川地震(2008),都发生在人口稠密区,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的损失,所以,建筑的抗震设计越来越受到国家的重视,制订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措施,力求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
这其中最好的办法就是对地震的提前预测,我国在1975 年曾成功的对海城大地震做出了准确的预报,但这只是一个特例,以目前的科学水平,要对每次破坏性地震做出预报不大可能,采取被动性的防御,例如避开建筑抗震危险地段,在地基基础设计中采取措施,加强建筑物的- 3 - 结构强度等,仍是目前主要的应对手段,这些办法措施和相关规定,在抗震设计规范中都有具体的体现。
为了使建筑抗震设计有章可循,国家地震局颁布了我国不同地区的地震基本烈度分区,最早的版本发布于1957 年,经过多次调整修改,目前执行的是第四版《中国地震动峰值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包括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和动反映谱特征周期区划图,给出了我国约2500 个行政城镇的地震基本烈度(动峰值加速度)和特征周期,这些基本参数是根据不同地区历史上记载发生的地震,结合区域构造活动情况,按照超越概率统计分析得出的,是全国各类工程抗震设计的基本标准。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
确定后续使用年限
A类建筑抗震鉴定
B类建筑抗震鉴定
鉴定过关
通过
通过
第一级鉴定 未通过
第二级鉴定
抗震措施鉴定
抗震承载力验算
未
通 过
通过 抗震能力综合评定
未通过
未通过
采取措施
鉴定过关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3. 不同后续使用年限建筑的抗震设防目标(1.0.1) 后续使用年限50年的现有建筑,具有与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相同的设防目标;后续使 用年限少于50年的现有建筑,在遭遇同样的地震影响时,其 损坏程度略大于按后续使用年限50年的建筑。
1995
2009
11+3
11+7
25(144) 36(292)
24
21
78 以前,烈度提高 所有现有建筑
⑵粘贴钢板加固(6.3.10) ⑶粘贴碳纤维布加固(6.3.11) ⑷消能减震加固技术进行了原则性规定(6.3.16) ⑸增设支撑加固(6.3.15) ⑹楼盖现浇层加固(7.3.3、7.3.4)
GB50023 抗震鉴定标准 1995 版与 2009 版的比较
项目 章、附录
节(条) 强制性条文 适用范围 设防目标 烈度分档 检查手段 验算要求 衡量指标 鉴定结论
一、标准修订背景
1. 标准实施已十多年,期间一些相关标准已进行了修订 2. 汶川地震后,地震灾区开展了大规模的房屋抗震鉴定
工作,依据什么标准进行鉴定成为当务之急 3.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启动,现有中小学校舍如何鉴定 4. 标准应体现近年来出现的新的成熟的技术与方法 5. 原标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二、标准修订过程
⑷A类砌体房屋中属重点设防类的,在第一级鉴定中增 加了对构造柱设置的鉴定内容(5.2.4),不符合要求时需对 综合抗震能力予以折减(5.2.14)。
建筑抗震规范
建筑抗震规范1 总则1.0.1 为贯彻预防为主的地震工作方针,减轻构筑物的地震破坏程度,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制订本规范。
1.0.2 按本规范进行抗震设计的构筑物,当遭受低于本地区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一般不致损坏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当遭受本地区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可能损坏,但经一般修理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当遭受高于本地区设防烈度一度的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或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的严重破坏。
1.0.3 本规范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至9度地区的构筑物抗震设计。
设防烈度为10度地区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构筑物抗震设计,应进行专门研究并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1.0.4 抗震设防烈度可采用现行的《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规定的地震基本烈度;对做过抗震设防区划的地区或厂矿,可按经批准的抗震设防区划确认的设防烈度或抗震设计地震动参数进行抗震设计。
1.0.5 构筑物应按其重要性分为下列四类:甲类构筑物——特别重要或有特殊要求的构筑物,遇地震破坏会导致极严重后果;乙类构筑物——重要的构筑物,遇地震破坏会导致人员大量伤亡、严重次生灾害、重要厂矿较长期中断生产等严重后果;丙类构筑物——除甲、乙、丁类以外的构筑物;丁类构筑物——次要的构筑物,遇地震破坏不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经济损失。
1.0.6 各类构筑物的抗震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0.6.1 甲类构筑物的地震作用,应按专门研究的抗震设计地震动参数计算;其它各类构筑物的地震作用,应按本地区设防烈度计算,但设防烈度为6度时,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可不进行地震作用计算。
1.0.6.2 甲类构筑物,应采取特殊的抗震措施;乙类构筑物可按设防烈度提高一度采取抗震措施,但设防烈度为9度时可适当提高;丙类构筑物应按设防烈度采取抗震措施;丁类构筑物可按设防烈度降低一度采取抗震措施,但设防烈度为6度时不宜降低。
注:①本规范将“设防烈度”简称为“烈度”;“烈度为6度、7度、8度、9度”简称为“6度、7度、8度、9度”;②本规范中有关降低一度采取抗震措施的规定,当有多种有利因素时,仅降低一次。
化工建、构筑物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化工建、构筑物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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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鉴定标准2009版
一、什么样的建筑物需要进行抗震鉴定?
1. 接近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的建筑。 2. 原设计未考虑抗震设防或抗震设防要求提高的建筑。 3. 需要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的建筑。 4. 其他有必要进行抗震鉴定的建筑。
Hale Waihona Puke 几点说明: ⑶ 现有建筑增层时的抗震鉴定,情况复杂,标准未作规定。对 现有建筑进行装修和改善使用功能的改造时,若不增加房屋层数, 应按鉴定标准的要求进行抗震鉴定,并确定结构改造的可能性; 若进行加层改造,一般来说,加层的要求应高于现有建筑鉴定而 接近或达到新建工程的要求,此时可以采用综合抗震能力鉴定的 原则,但不能直接套用抗震鉴定标准的具体要求。 ⑷ 不得按标准的规定进行新建工程的抗震设计,或作为新建工 程未执行设计规范的借口。
三、我国抗震鉴定标准的沿革
1. 试点起步阶段(1966~1976) ● 《地震区建筑设计规范》(草案稿),1964
1968年编制了京津地区一般民用建筑、单层工业厂房、旧 建筑、农村房屋及烟囱、水塔等的抗震鉴定标准(草案)和抗 震措施要点。 ● 《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试行) TJ11-74
2. 提出了现有建筑鉴定的后续使用年限,根据现有建筑设计 建造年代及原设计依据规范的不同,将其后续使用年限划分为 30、40、50年三个档次。 后续使用年限(Continuous seismic working life或 Continuing seismic service life):对现有建筑经抗震鉴定 后继续使用所约定的一个时期,在这个时期内,建筑不需重新 鉴定和相应加固就能按预期目的使用、完成预定的功能。 设计使用年限(Design working life):设计规定的结构或结 构构件不需进行大修即可按其预订目的使用的时期。 设计基准期(Design reference period):为确定可变作用 及与时间有关的材料性能等取值而选用的时间参数。
抗震鉴定报告
一.工程概况厦门大学海滨新区幼儿园教学楼为四层(局部五层)建筑,该建筑设计于1989年并于1990年建成投入使用。
该建筑原设计所采用的抗震设计规范为《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TJ 11-78),原设计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原设计未进行抗震设防分类。
该建筑总建筑面积约3000m2,由三个单体组成:其中A区平面长30.240m,宽5.640m(局部12.840),总高10.900m;B区平面长41.300m,宽6.300m,总高10.800m;C区平面长43.040m,宽6.540m,总高10.950m。
该建筑单体A的结构形式分砖砌体结构、单体B的结构形式为框架与砖砌体共同承重、单体C的结构形式为砖砌体结构。
该建筑各单体楼(屋)盖均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体系,该建筑的基础采用钢筋墙下条形基础和柱下独立基础,基底持力层为老土层,其地基承载力允许值为20T/m2。
具体结构平面布置示意图详见第14~24页的图一~图十二,建筑立面及内部布置情况详见第26页照片一~二。
因受该建筑北侧厦门市环岛干道隧道施工爆破的影响,该幼儿园部分砼楼板板面出现了裂缝,因此为了解这部分砼楼板的安全性,由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本中心对该建筑物有裂缝的楼板进行安全性检测鉴定。
此外考虑到该建筑为幼儿园,属重点抗震设防建筑。
为了解该建筑的抗震性能,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本中心对该建筑进行抗震鉴定。
二.现状调查我中心人员于2010年6月5日到现场勘察调查工作,其现状调查结果如下:2.1.使用状况该建筑A区:一层为食堂、门厅及办公室,二层为办公室,三层为办公室及活动室;B区:一~四层均为教室和活动室;C区:一~四层均为教室和活动室。
该建筑现场实际使用状态与原设计图纸相符。
2.2.现状情况经现场调查可知:该建筑部分砼楼板存在通长裂缝,具体详见第15~24页,图二~十二。
该建筑B区以南室外回填土局部下沉,具体详见第26页,照片四。
中国抗震设计规范沿革
中国抗震设计规范沿革●我国于1955年翻译出版了苏联《地震区建筑规范》。
●1959年受国家建委委托,土木建筑研究所提出了我国第一个抗震设计规范草案,内容包括房屋、道桥、水坝、给排水等多种土建工程学科,并为设计单位试用,此草案参考了1957苏联CH-8-57规范。
●1964年工程力学研究所主编了我国第二个抗震设计规范草案“地震区建筑设计规范(草案稿)”。
●1972年建筑科学研究院提出了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规范草案,广泛征求意见,并于1974年出版了我国第一部正式批准的抗震规范《工业与民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试行)》(TJ11-74)。
●1978年根据海城、唐山地震震害经验,对1974年版规范进行了修改,正式出版了《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TJ11-78)。
●1987年由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完成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的送审稿,该规范于1989年由建设部批准并于1990年正式实施。
这一规范的主要特点是:采用了以概率可靠度为基础的三水准(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设防、两阶段(小震下的截面抗震验算和大震下的结构弹塑性变形验算)设计的抗震设计思想;提出了6度区的建筑抗震设防的要求;提出了建筑的重要性分类概念,以基本烈度和建筑重要性分类共同确定设防标准;采用了4类场地分类,并在地震作用计算中考虑了远震、近震的影响;在地震作用计算方法中增加了结构时程分析法作为补充计算,同时,还考虑了扭转和竖向地震效应的计算;在截面承载力验算中引入了抗震调整系数,取代了TJ11-78的总安全系数和结构系数。
●1994年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开始了对《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修订的准备工作,并于1997年7月通过了修订大纲,全面开始修订工作。
2001年4月,最终完成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的报批稿。
2001年7月建设部正式批准并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抗震超限高层建筑结构的判定细则
抗震超限高层建筑结构的判定原则超限建筑结构的定义及文件依据超限审查的必要性及意义超高层自身的抗震要求体型复杂的大型公共建筑、“天马行空”的设计方案规范规程的更新迭代序号年份标准名称编号备注11959《地震区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草案,未颁发21964《地震区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草案,未颁发31974《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TJ11-74试行41978《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TJ11-78《78规范》51989《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89规范》6200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01规范》72008《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08版》82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10规范》92016《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16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发展沿革定义及文件依据定义超出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所规定的适用高度和适用结构类型的(高层)建筑工程,体型特别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以及有关规范、规程规定应当进行抗震专项审查的高层建筑工程文件依据《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1号1《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建质[2015]67号2各省市相关文件汇编3部分省市超限审查细则一些相关问题高层建筑:10层及10层以上或房屋高度大于28m 的住宅建筑和房屋高度大于24m 的其他高层民用建筑,应执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技术要点》的规定.非高层建筑规则性判别及相应加强措施可按“抗震规范”执行。
1建设单位对已审查通过的超限筑工程做重大修改时,应重新向主管部门报审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单位应对设计单位提出的不超限依据进行审查。
若为超限工程而未做超限专项审查的,应补做超限审查4施工图审查时检查抗震专项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5设计单位应自行判断所设计的工程是否超限。
界定为不超限的工程,应在初步设计文件中说明判断依据2山东建筑物高度超限的认定高度超限建筑范围《抗规》表格《高规》表格超过《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6章钢筋混凝土结构和第8章钢结构最大适用高度1超过《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第7章中有较多短肢墙的剪力墙结构、第10章中错层结构和第11章混合结构最大适用高度2超过《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规定的高层建筑工程3表1:房屋高度(m)超过规定的高层建筑工程总体判断要点房屋高度——室外地面(嵌固层——重庆)算起到主要屋面板板顶的高度(不包括局部突出屋顶部分)。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 1978年, TJ 11—78《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国家建委批准颁布。 • 1989年, GBJ 11—89《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建设部 批准颁布, 1990 年开始实施,并于1993年作局部修订 • 2001年, GB 50011—200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建 设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于汶川地震 (2008.5.12) 后作了局部修订, 成为GB 50011—200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2008 版本) 。 • 2010年, GB 50011—2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目 前已完成报批手续。
2013-7-21
秦 权,清华大学
5
适用范围:全国 7~9 度设防区。 抗震设防水准:以基本烈度作为设计烈度 (中震) 的 单水准抗震设防。 场地划分:分为抗震有利、不利和危险地段;场地土 按岩土性状简单分为 I, II, III 三类。 场地土液化判别:地下 15 m 范围内饱和砂土,当标 贯锤击数小于以下临界值时, 可判为可液化土: Ncr =N0[1+ 0.125 (ds-3) – 0.05 (dw- 2)]
地震作用、结构动力分析 和抗震验算
关于建筑抗震设计规范2010的修订
秦 权 清华大学土木系 2010年7月
1 修订的背景和概貌
7个版本
• 1959年,《地震区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草案) 未颁布 • 1964年,《地震区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草案) , 首次 引入结构系数 C 折减结构的地震荷载,以弥补弹性 理论计算结果与弹塑性结构客观实际之间的差距。 未颁布。 • 1974年, TJ 11—74《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试行), 原国家建委批准颁布。
2013-7-21
78规范 第四章抗震构造措施
第四章抗震构造措施第一节多层砖房第25条本节及以后各节有关承重砖结构的规定仅适用于普通粘土砖砌体。
第26条当设计烈度为8度和9度并遇有不列情况之一时,宜设置防震缝将房屋分成若干体形简单、结构刚度均匀的独立单元。
一、房屋立面高差在6米以上;二、房屋有错层,且楼板高差较大;三、各部分结构刚度截然不同。
防震缝应沿房屋的全高设置,并两侧应布置墙,基础可不设防震缝。
防震缝的宽度应根据房屋高度和设计烈度的不同,一般取5〜7厘米。
沉降缝及伸缩缝还应符合防震缝的要求。
第27条房屋的窗间墙宜等宽均匀布置。
在房屋的一个独立单元内宜采用相同的结构和墙体材料。
第28条抗震横墙除应进行抗震强度验算外,其间距不得超过表3的规定。
抗震横墙的最大间距(米)表3注:①房屋的高度指室外地面到檐口的高度。
②医院、学校等横墙少的房屋,高度限值应降低3米。
③房屋的层高不宜超过4米。
④砖的标号不宜低于75号,砂浆的标号不宜低于25号。
⑤本表及以后表中,“-”表示该类结构不宜采用。
第30条多层砖房的高度超过本规范第29条表4规定时,可采用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加强。
当高度超过表4规定3米左右时,每隔8米左右在内外墙交接处及外墙转角处宜设构造柱;当高度超过表4规定6米左右时,每隔4米左右在内外墙交接处(或外墙垛处) 及外墙转角处宜设构造柱。
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必须先砌墙后浇柱,其截面不应小于24X18厘米,主筋一般采用4012,箍筋间距不宜大于25厘米。
墙与柱应沿墙高每50厘米设206钢筋联结,每边伸人墙内不应少于1米。
构造柱应与圈梁联结。
第31条房屋的局部尺寸宜遵守表5的规定。
第32条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楼盖或木楼盖的房屋,应按表6的规定设置圈梁。
圈梁应闭合,并不得被洞口截断。
圈梁宜与预制板设在同一标高处或紧靠楼板设置。
软弱地基和本规范第9条所列地基上的多层砖房,还应在基础处设置一道圈梁。
现浇钢筋混凝土楼盖或屋盖处可不设圈梁。
②纵墙承重房屋,每屋均应设置圈梁,此时,抗震横墙上的圈梁,还应比上表适当加密。
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_发展历程及展望_罗开海
1 前言我国的抗震防灾技术标准,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个别到系列化的发展过程。
这个过程,也是对技术立法重要意义的认识—提高—再认识—再提高的过程,充分说明抗震防灾技术立法是客观必需。
1953年开始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我国的156项重点工程是按苏联的抗震设防标准和规范设计的,为建设工程的抗震防灾做出了贡献。
而一般的工程如按苏联的技术标准设计,则纺织厂的土建投资,7度要增加10%~12%,8度要增加15%~16%,8度区住宅的土建投资也要增加8%。
当时国家经济比较困难,又未发生强烈地震,对地震的危害还缺乏感性认识,于是规定一般的办公楼、学校、车站、码头和俱乐部等均不设防。
执行的结果是,一般工业建筑也都不考虑抗震设防,当然更不会有我国自己的抗震技术标准。
以后,在1959年和1964年,我国曾两次编制过包括多种工程建设的《地震区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草案)》,但未正式颁发,只起指导和参考作用。
在1966年邢台地震、1967年河间地震后,随着人们对震害认识的提高和地震经验的积累,1974年才正式颁发《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试行)》。
1976年唐山地震造成了近代世界地震史上少有的灾难,也全面推动了抗震防灾技术的发展,形势的发展要求我国的许多抗震技术标准进一步修订或制定,使抗震技术标准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随着人们对地震震害经验教训的不断积累和对结构地震反应机理的不断深入研究,先后制定、修订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建筑抗震鉴定标准》等以抗震防灾为主要内容的一系列标准,基本形成了相对完善、特点鲜明的抗震防灾技术标准体系。
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发展历程纵观我国《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发展进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2.1 研究探索阶段这一阶段从新中国成立起始,到20世纪70年代初截止,期间产生了1959版和1964版《地震区建筑设计规范(草案稿)》。
1955年翻译出版了苏联《地震区建筑规范》,1956年编制了第一个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未正式使用。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修订情况2019
修订情况
1
沿革
刚解放:主要参考苏联的《地震区建筑抗震设
计规范》������
1959年, 《地震区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草案),
未颁布。
1964年, 《地震区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草案),
未颁布。
1974年, TJ 11-74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
范(试行)(简称74规范),原国家建委批准颁布。
塑性变形限值
注:设防烈度和罕遇地震下的变形计算,应考虑重力二阶效应,可扣除整体弯曲变形。
27
Ⅱ. 变形计算
静力弹塑性分析方法 动力弹塑性分析方法计算
28
★抗震性能设计的构造要求
结构构件细部构造对应于不同性能要求的抗震等级,可 按下表的示例选用;结构中同一部位的不同构件,可区分竖 向构件和水平构件,按各自最低的性能要求所对应的抗震构 造等级选用。
多遇烈 度地震 完好
完好
完好
完好
基本烈 度地震
罕遇烈 度地震
完好, 正常使用
基本完好, 检修后继续使用
基本完好,
轻微损坏,
检修后继续使用 简单修复后继 续使用
轻微至中等破坏,加固后继续使 修复后继续使用 用
轻微至中等破 坏,变形
接近严重破坏, 大修后继续使 用
12
直观表述
• 性能1:结构构件在预期的大震(罕遇地震)作用下 基本处于弹性状态;
• 性能2:结构构件在中震(设防烈度地震)作用下基 本完好,在预期的大震(罕遇地震)作用下可能屈 服;
• 性能3:结构构件在中震(设防烈度地震)作用下已 有轻微塑性变形,在预期的大震(罕遇地震)作用 下有明显的塑性变形;
• 性能4:结构构件在中震(设防烈度地震)作用下可 能屈服,在预期的大震(罕遇地震)作用下接近严 重破坏。结构的总体承载力略高于非性能设计的情 况。
升降式投光灯塔及无线列调铁塔技术规格书
升降式投光灯塔及通信天线铁塔招标书一. 基本要求升降式投光灯塔一般用于铁路站场、货场、牵引配电所照明,灯架由电机驱动实现升降,可以及时的维护保养和更换灯具。
塔顶可设避雷针或消雷器,兼具防雷作用。
通信铁塔为无线列调制式架设天线使用,高度25m (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1使用环境条件1.1升降式灯塔所能承受的荷载风压分为三档;50吨风压、70吨风压、80吨风压。
必须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选择相对应的风压档次的产品。
1.2灯塔基础设计以土壤承载力15T/卅为标准。
当土壤承载力小于15T/卅时,必须依据当地的地质资料灯塔基础。
1.3灯塔抗地震烈度三8度1.4灯塔能够在高温、高湿、高寒及盐雾地区正常使用。
2执行规范标准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且应满足相应的IEC标准,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应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TB494- 87 《铁路电气照明照度标准》TJ9—74 《工业与民用建筑结构荷载规范》TJ1 —74 《钢结构设计规范》—78 《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TJ1TB/T—2865—1997《铁路升降式投光灯塔技术条件》二、引用标准铁塔的设计、制造及安装应符合下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现行标准(如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根据当前铁路无线通信系统发展情况,本工程铁塔预留远期改造为GSM-R移动通信系统使用的条件。
:(1)《架空送电线路杆塔结构设计技术规定》SDGJ94-90⑵《铁路电力牵引供电设计规范》TB10009-98(3)《铁路工程制图标准》TB/T10058-98(4)《铁道部行业标准》TB/T2921-1998(5)《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87(6)《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7)《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8)《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9)《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11)《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12)《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2001(13)《塔桅钢结构施工及验收规程》CECS80-96(14)《铁路GSM-R数字移动通信工程设计暂行规定》(15)《高耸结构设计规范设计》(GB50135-2006(16)《900/1800MHZ 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工程验收规范》(YD/T 50672005)(17)《移动通信基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YD 5068-98(18)《移动通信工程钢塔桅结构设计规范》(YD/T 5131-2005(19)《移动通信工程钢塔桅结构验收规范》(YD/T 5132-2005(22)《钢塔桅结构设计规范》GY5001-2004(23)《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4)《塔桅钢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程》CECS 80 2006(25)《钢塔桅结构防腐蚀设计标准》GY5071-2004(26)《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YD5098-2005(27)《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28)国家其它有关现行工程设计及施工规范、标准三、升降式投光灯塔技术要求(一)基本要求塔身为等边角钢结构,底部设防护门。
大连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模板
汶川地震都江堰市填充墙震害分析*侯爽1 杨伟2(1 大连理工大学土木水利学院,大连116024,中国2 哈尔滨工业大学土木学院,哈尔滨 150090 中国) 摘要:作者统计分析了汶川地震中都江堰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填充墙的震害情况,通过对比主体结构与填充墙的震害并参照主体结构的抗震设防目标研究了填充墙自身的抗震性能。
首先,统计分析了都江堰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主体结构的震害情况,结果表明主体结构满足我国“三水准”抗震设防目标;然后,将主体结构的地震反应划分为弹性反应和非线性反应两种,本研究将为进一步研究填充墙地震破坏机理及其加固方法奠定基础。
关键词:汶川地震,近场地震,填充墙,抗震性能 中图分类号:TU375 文献标示码:A*基金项目:国家973项目资助(2007CB714202)作者简介:侯爽(19**-),男,博士,主要从事建筑结构地震损伤机制研究。
Email: ***@0 引言框架填充墙显著改变主体结构抗震性能,但由于其材料强度显著的变异性及脆性破坏模式,其抗震性能不易预测。
因此,填充墙通常被当作非结构构件,不参与结构的抗震计算[1]。
然而,填充墙的破坏同样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1987年美国加州WHITTIER NARROWS 地震中在一个停车场建筑中出现了填充墙体倒塌砸死学生的情况[2]。
而在2008年5月12日汶川8.0级地震中同样出现了大量由于填充墙破坏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
加固提供依据。
1 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填充墙破坏情况通常框架填充墙并未进行抗震设计,也没有相关的抗震设防标准。
我国《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要求非结构构件的抗震设防目标应与主体结构体系的三水准设防目标相协调,容许非结构构件的破坏程度略大于主体结构,但不得危及生命[3]。
因此,本文将通过对比主体结构的抗震性能来研究填充墙自身的抗震性能。
表 1 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震害等级与震害特征Table 1 The damage level and the corresponding damage description of RC framed structure文献[4]中详细介绍了该都江堰市建筑结构的震害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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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注:场地土一般分为下列三类:
Ⅰ类 稳定岩石;
Ⅱ类 除Ⅰ、Ⅲ类场地上外的一般稳定土;
Ⅲ类 饱和松砂、软塑至流塑的轻亚粘土、淤泥和淤泥质土、冲填土以及其它松软的人 工填土等。
岩石和土的鉴别指标应按现行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地质勘察规范》执行。
计算系数
ψ--地基土容许承载力的调整系数 α--地震影响系数 α1--相应于结构基本周期 T1 的地震影响系数 α 值 αj--相应于结构 j 振型自振周期 Tj 的地震影响系数 α 值 αmnz--地震影响系数 α 的最大值 C--结构影响系数 υ--独立烟囱底部剪力修正系数 ξ--截面剪应力不均匀系数 η--单层厂房高低 跨交接处以上柱各截面弯矩和剪力修正系数 γj--结构 j 振型的振型参与系数 k--楼层地震剪力分配系数 K--安全系数
-4-
第一章 总 则
第 1 条 为了贯彻执行地震工作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使工 业与民用建筑物经抗震设防后,在遭遇相当于设计烈度的地震影响时,建筑物的损坏不 致使人民生命和重要生产设备遭受危害,建筑物不需修理或经一般修理仍可继续使用, 特制订本规范。
第 2 条 本规范适用于设计烈度为 7 度至 9 度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包括房屋和构筑物); 有特殊抗震要求的建筑物或设计烈度高于 9 度的建筑物,应进行专门研究设计。
对建筑物抗震有利的地段,一般是属于Ⅰ类场地上或开阔平坦、坚实均匀的Ⅱ类场地土 等地段。
对建筑物抗震不利的地段,一般是属于Ⅲ类场地土、条状突出的山脊、高耸孤立的山丘、 非岩质(其中包括胶结不良的第三系沉积)的陡坡、河岸和边坡边缘、地基持力层在平面 分布上软硬不均(如故河道、断层破碎带、暗埋的塘浜沟谷及半填半挖地基等)、非发震 断裂与发震断裂带交汇的附近等地段。
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TJ 11-78 主编单位: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建筑科学研究院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基本建筑委员会 实行日期:1 9 7 9 年 8 月 1 日
关于颁发《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通知 (78)建发设字第 468 号 在唐山地震后,我委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TJ11-74 进行了修订,并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修订后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 规范》TJ11-78 为全国通用设计规范,自一九七九年八月一日起实行。 各单位在实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补良和修改之处,请将意见及有关资料交我委建筑科 学研究院,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由我委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五、保证结构的整体性,并使结构和联结部分具有较好的延性。
六、不做或少做地震时易倒、易脱落的门脸、装饰物、女儿墙、 檐等。
七、减轻建筑物自重,降低其重心位置。
八、在设计中提出保证施工质量的要求。
-5-
第二章 场地和地基
第一节 场 地
第 5 条 选择建筑物的场地时,应根据工程需要,掌握地震活动情况和工程地质的有关 资料,对场地作出综合评价。应尽量选择对建筑物抗震有利的地段,避开不利的地段, 并不宜在危险的地段进行建设。
第一节 场地----------------------------------------------------------------------------------6 第二节 地基----------------------------------------------------------------------------------6 第三章 地震荷载和结构抗震强度验算----------------------------------------------------8 第一节 地震荷载----------------------------------------------------------------------------8 第二节 荷载组合和强度验算原则------------------------------------------------------14 第四章 抗震构造措施------------------------------------------------------------------------15 第一节 多层砖房---------------------------------------------------------------------------15 第二节 底层全框架和多层内框架房屋------------------------------------------------20 第三节 空旷砖房和单砖柱厂房---------------------------------------------------------21 第四节 单层钢筋混凝土柱厂房---------------------------------------------------------24 第五节 多层钢筋混凝土框架房屋------------------------------------------------------28 第六节 木柱承重房屋---------------------------------------------------------------------32 第七节 灰土墙承重房屋------------------------------------------------------------------33 第八节 砖烟囱、水塔---------------------------------------------------------------------33 附录一 基本周期的近似公式---------------------------------------------------------------36 附录二 钢筋混凝土屋盖的单层厂考虑空间作用时地震荷载的确定---------------38 附录三 多层房屋地震剪力的分配---------------------------------------------------------39 附录四 砖结构的抗震强度验算------------------------------------------------------------41 附录五 名词解释------------------------------------------------------------------------------42 附录六 本规范用词说明-------------------------------------------------------------------年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的要求,由我院会同有关设计、施工、科 研和高等院校等单位,共同对原《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TJ11-74(试行)进行 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贯彻执行“地震工作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领导干部、工人和技 术人员的三结合,总结了海城、唐山地震宏观经验,最后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修改了建筑物设计烈度的确定原则,补充了地基液化的 条文,调整了结构影响系数,并对各类建筑物的抗震柢措施作为一些修改和补充。 在修过程中,我们虽做了一些工作,但限于条件,尚不少问题待今后进一步调查研究和 科学试验解决。因此,请各单位在实行中结合工程实际,加强抗震科研,认真总结经验, 注意积累资料,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第 6 条 当建筑物场地为Ⅰ类场土且设计烈度为 8 度和 9 度时,建筑物的抗震构造措施 可按设计烈度降低一度的要求设计,但地震荷载仍应按原设计烈度计算。
第二节 地 基
第 7 条 天然地基按容许承载力方法进行抗震强度验算时,可参照现行的《工业与民用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验算,但应采用本规范第 22 条的组合荷载,并将地基土容许 承载力按下式进行调整:
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建筑科学研究院 一九七八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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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符号
荷载和内力 Q0--结构底部剪力(即总水平地震荷载) M0--结构底部弯矩 Qi--高度 Hi 省截面的地震剪力或第 i 层楼层的地震剪力 Mi--高度 Hi 处截面的地震弯矩 Pi--质点 i 的水平地震荷震 Pji--结构 j 振型质点 i 的水平地震荷载 q--楼层单位长度上的水平地震荷载 W--产生地震荷载的建筑物总重量 Wi、Wk--分别为集中于质点 i、k 的重量 Qcj--多层内框架第 i 层每根中柱及壁柱或外墙承受的地震剪力 Q--墙体承受的地震剪力 S--水平地震荷载产生的结构内力 Si--结构 j 振型水平地震荷载产生的结构内力(弯矩、剪力或轴向力)
几何特征
ds--饱和砂土所处深度 dw--室外地面到地下水位的距离 Hj、Hk--分别为质点 j、k 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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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结构重心高度 H--结构高度 L--抗震墙间距 L1--山墙或横墙间距 B--房屋宽度 B1--厂房总跨度 ld--按受拉考虑的锚固(搭接)长度 H0--柱子净高 h--柱截面高度 δ--作用于集中抟点上的单位水平力在该点引起 Xji--结构 j 振型质点 i 的相对水平位移 D--烟囱简身 1/2 高度处截面的外直侄 e0--偏心距 A--墙体水平截面面积 y--截面形心到纵向力所在方向截面边缘的距离
材料指标和应力
σ0--砖砌体平均压应力 Rj--砖砌体主拉应力强度 Rτ--验算抗震强度时砖砌体抗剪强度 [R]--地基土容许承载力 [R]'--调整后的地基土容许承载力
其他
N63.5--标准贯入锤击数 N'--饱和砂土所处深度为 ds,室外地面到地下水位距离为 dw 时,砂土液化临界贯入锤 击数 N'--当 ds=3 米,dw=2 米时,砂土液化临界贯入锤击数 g--重力加速度 T--结构自振周期 T1--结构基本周期 Tj--结构 j 振型周期
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 一九七八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