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复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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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财务案例分析案例复习题

XX财务案例分析案例复习题

XX财务案例分析案例复习题案例一:华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治理结构分析治理结构财务治理的重要起点,在那个起点中由此引发的财务治理问题是一系列的,今天我们想通过那个案例来说明那个问题。

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案例了解该公司治理结构的整体框架结构和制度安排原理,把握股东与股东大会的权益与义务、股东大会的职责与议事规则,董事会与监事会的结构及权限责任的规定、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的设置及功能、经理层的权责与约束。

把握公司治理的架构下各机构相互的约束、财务的分层治理机制及具体治理的内容。

华南石化差不多情形本公司是由华南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国务院关于股份境外募集股及上市的专门规定》于2000年2月25日独家发起设立的股份。

本公司发起人的前身为华南石油化工总公司,是成立于1983年的部级企业,一直是中国炼油及石化工业的龙头,要紧负责开发和治理中国的炼油及石化工业(包括为炼油及石化工业制订行业政策及监管炼油厂的建设及营运)。

1998年7月,中国石油石化行业进行重组,原华南石油化工总公司改组为华南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接收了若干上游和下游资产而成为全国性的一体化石油石化公司。

集团公司是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要紧经营石油及天然气勘探和开采、炼油及石化生产、石油及石化产品的营销及分销、石油产品的进出口业务,以及其他相关业务,其生产资产和要紧市场集中在我国的东部、南部和中部地区。

通过签订《重组协议》,集团公司将其石油石化的主营业务投入本公司,集团公司连续经营的要紧业务包括:经营集团公司保留的若干石化设施、规模小的炼油厂及零售加油站;提供钻井服务、社会服务、测井服务、井下作业服务、生产设备制造及修理、工程建设服务及水、电等公用工程服务及社会服务。

本公司发起人的注册资本为1,049.12亿元人民币,截至2000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所示的总资产为人民币5411.59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800.41亿元(不含少数股东权益),2000年全年共实现净利润人民币59.31亿元(含亏损补贴)。

案例设计或分析复习题

案例设计或分析复习题

案例设计或分析复习题一,现有一家长带一名1周岁的男童前来进行营养咨询,家长反映该儿童近2个月体重下降明显,面色无华,精神状态不如其他小儿,在家测该儿童体重为5.5KG,身长为74厘米,作为营养师你认为该儿童可能存在的营养问题是什么?依据是什么?如何进一步调查和判断?(写出步骤)答:1.可能存在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2分)2.依据:(2分)1岁儿童正常体重应>9Kg,身长75cm, 该儿童体重5.5 Kg,体重下降明显面色无华,精神状态不佳。

3.进一步检查和调查:1)询问获得相关信息(6分)(答出其中4项给2分,每项有具体说明加4分)(1)个人一般情况,包括是否双胎、早产,出生时的身高和体重等。

(2)膳食史,喂养情况(是否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是否及时合理,最近饮食是否规律,食欲如何,及往常摄取的食物种类等。

(3)个人健康状况基本资料:患病史,如是否感染肠道寄生虫、急、慢性传染病后的恢复期、急性发热性疾病、慢性失血等。

(4)相关症状:是否有精神不振、反应冷淡、腹泻及呕吐等症状。

2)进行相关体格检查(8分)(答出其中8项给4分,有解释加4分)相关体格检查包括;身长、体重、皮褶厚度、胸围、头围、体温、血压、毛发、水肿、肌肉松弛等。

3)进行必要的实验室检查(2分)(答出其中4项给2分)血红蛋白、血清总蛋白、血清白蛋白、血浆视黄醇结合蛋白、血清运铁蛋白、尿肌酐、氮平衡等。

二,一位老人带领一名儿童来到营养中心,说自己五岁的孙子不长个,最近由于腹泻更加虚弱他希望营养师能够指导他如何喂养孩子,并准确指出现在的膳食能否满足孩子的需要。

营养师仔细的询问老人昨日喂养孩子的食物品种和数量,但是老人不能准确说出,孩子也不能准确描述。

1.试说明营养师应采取说明膳食调查方法进行调查,以获得该儿童较为准确的膳食情况。

答:采用24小时回顾法。

(3分)被调查对象回顾和描述在调查时刻以前24h内摄入的所有食物的数量和种类,借助食物模型、家用量具或食物图谱对其食物摄入进行计算和评价。

复习案例题

复习案例题

案例复习题一、合伙法1、甲、乙、丙3人各出资5万元组成合伙企业松美汽车配件厂。

合伙协议中规定了对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甲分配或分担3/5,丙、乙各自分配或分担1/5,争议由合伙人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

该合伙企业的负责人是甲,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经营汽车配件生产、销售,经营期限为2年。

问题:(1)乙、丙在执行该合伙企业事务中拥有什么权利?(2)甲在担当合伙企业负责人期间,能否与其妻弟王某再合作建一个经营汽车配件的门市部,将门市部的货卖给松美汽车配件厂?为什么?(3)假如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甲不得代表合伙企业签订标的额10万元以上的合同,后来,甲与某机械公司签订了12万元的合同,此合同是否有效? 为什么?2、2011年1月,甲乙丙、共同设立以合伙企业。

合伙协议约定:甲以现金人民币5五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人民币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4万元出资;个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

合伙企业成立后,为扩大经营,于2011年6月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期限一年,2012年8月,甲提出退伙,鉴于当时合伙企业盈利,乙、丙表示同意,同月,甲办理了退伙结算手续。

2011年9月,丁入伙。

丁入伙后,因经营环境改变,企业严重亏损。

2012年5月,乙、丙、丁决定解散合伙企业,并将合伙企业现有财产价值人名币3万元予以分配,但对未到期的银行贷款未予清还,2012年6月,银行贷款到期后,银行找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发现该企业已经解散,遂向甲要求清偿全部贷款,甲称自己早已退伙,不负责清偿债务,银行向丁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丁称该笔贷款是在自己入伙前发生的,不负责清偿,银行向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乙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相应数额,银行向丙要求偿还部分贷款,丙表示自己是劳务出资的,不承担偿还贷款义务。

请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以下问题:1.甲、乙、丙、丁各自的主张能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应如何偿清?3.在银行贷款偿清后,甲、乙、丙、丁内部之间应如何分担清偿责任?二、公司法1、某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中规定:“董事会是总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其下属分公司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须经董事会讨论决定,由董事会签字才能生效。

民法案例分析题库

民法案例分析题库

民法案例分析题库一、合同法。

1. A与B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一年。

租金每月2000元,租金支付方式为每月月底支付。

租赁期内,B未按时支付租金,A是否有权解除合同?2. 公司与员工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员工每月工资为5000元。

公司因业务需要,要求员工加班,但未支付加班工资。

员工是否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资?3.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购买合同,约定甲向乙购买一辆汽车,价格为10万元。

交付方式为一次性交付。

在交付时,乙发现汽车存在质量问题,是否有权拒绝接收汽车并要求解除合同?二、侵权责任法。

1. 小明在超市购物时,不慎打破了一瓶价值100元的酒。

超市要求小明赔偿100元。

小明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 A公司在进行广告宣传时,误导消费者购买其产品。

消费者购买后发现产品与广告宣传不符,是否可以要求A公司承担赔偿责任?3. 在驾驶汽车时,B因未注意前方情况,追尾了前车造成车辆损坏。

前车车主是否有权要求B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三、物权法。

1. A购买了一套房产,但在购买后发现房屋存在产权纠纷。

A是否有权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2. 租赁期内,租户未经出租人同意,私自将房屋转租给他人。

出租人是否有权解除租赁合同?3. 甲向乙借款10万元,约定期限为一年。

到期后,乙未归还借款。

甲是否有权要求乙归还借款?以上案例仅供参考,实际情况需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

希望大家在学习民法案例分析时,能够深入思考,理性分析,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婚姻家庭法案例分析复习题

婚姻家庭法案例分析复习题

婚姻家庭法第一单元婚姻法基本原则案例一、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案例(一)案情介绍川北山区金子乡年近30岁的村民吴富贵,高中毕业后虽未考上大学,但聪明好学,掌握了维修技术,经常走村串户为村民修理家电、农机具,收入较好。

由于他脸部有一红色“胎记”,虽经人介绍了几个对象,均嫌其貌不扬而未能成功。

他的远房亲戚杨德高,因丧偶又多病,与其20岁的女儿杨珍相依为命,生活困难。

2001年8月,吴为讨得杨家父女的欢心,主动送去1000元给杨德高治病,并表示今后在经济上大力帮助,使杨家父女感激不已。

同年9月初,吴富贵委托“媒人”带着礼物去杨家提亲。

杨德高认为,吴虽然相貌不敢恭维,但聪明、勤劳,又有手艺、收入可观,女儿许配给他,不仅生活有靠,而且会得一笔丰厚的“彩礼”,便背着女儿一口答应了这门亲事。

9月15日吴富贵与“媒人”再次来到杨家,商议订婚和“彩礼”事宜,几经讨价还价,最后议定吴付给杨德高彩礼款3万元,并负担一切结婚用品费用,定于10月1日举行婚礼。

不几天,吴如数送去了彩礼与结婚用品,吴德高也去村委会开具了杨珍与吴德高的结婚证明。

杨珍知情后,坚决不同意与吴结婚,要其父退回钱物,遭到其父打骂。

9月20日杨德高逼杨珍去乡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杨珍不从,又遭毒打,并凶狠地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自古以来是天经地义的规矩,必须去办结婚证。

”杨珍无奈,只得哭哭啼啼随杨德高去乡政府,因婚姻登记员是吴富贵的堂兄,便违法为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

婚期将至,杨珍便逃到20里外的舅父唐建方家躲藏,10月1日,吴富贵带着亲友到杨家“迎亲”,见杨珍不在,便威逼杨德高交人,杨便带吴等20余人到唐建方家“迎娶”。

杨珍东躲西藏,仍被其父抓住,又遭打骂,但仍表示誓死不与吴富贵结婚。

杨德高便对吴德高说:“人我交给你了,你用什么办法叫她跟你去成亲,我不管。

”说完后便扬长而去。

吴富贵便找来绳索,将杨珍手脚捆绑,由四个小伙子轮流抬去吴家举行“婚礼”后,杨珍仍然誓死反抗。

小学语文案例分析练习题及答案

小学语文案例分析练习题及答案

教师招聘考试小学语文案例分析练习题及答案1.[案例]“老师, 我能不用书中的原话吗?”一位教师在教学《两条小溪的对话》时, 老师让学生分角色表演。

有一位学生问: “老师, 我能不用书中的原话吗?”老师和蔼地问:“为什么呢?”“因为书中的原话太长, 我背不下来, 如拿着书表演, 又不太好。

”孩子说出了原因。

“你的意见很好, 用自己的话来表演吧。

”老师高兴地抚摸了一下孩子的头。

果然, 这个孩子表演得非常出色。

问题: 请评价一下这位老师的做法。

[参考答案]师生平等关系的形成是课堂民主的具体体现, 教师从过去的知识传授者、权威者转变为学生学习的帮助者和学习的伙伴。

教师没有了架子, 尊重学生的意见, 让学生真正感到平等和亲切, 师生间实现零距离接触, 民主和谐的课堂氛围逐步形成2.[案例]“不是果敢, 是残忍。

”一个青年教师在进行公开课《伊犁草原漫记》教学时, 课文第二段第三层写秋天猎人猎熊的果敢, 但一名学生没有按要求归纳猎人果敢的特点, 而是说猎人残忍, 同时指出猎人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原本课文中这一段是歌颂猎人的, 学生却痛斥猎人的猎熊行为, 这是教师所始料不及的。

可喜的是, 这位教师并不因为学生当着听课教师的面提出不同的观点而气恼或逃避, 而是因势利导, 让学生充分讨论, 发表自己意见。

最后全班学生从保护野生动物的角度出发, 推翻了课文的观点。

问题: 请对这位教师的行为进行分析。

[参考答案]当学生的观点与课本、教师有不同之处时, 教师不再像以前那样直接否定学生的答案, 而是采取让学生进行讨论、比较或辨别,达到意见的统一, 或者并不统一意见, 留着悬念让学生课后进一步探讨。

这样的教学方式打破了惟课本是准、惟教参是准的传统教学观念, 体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教学行为的转变。

3.[案例]“黄山为什么不在五岳之列?”一位教师在教学《黄山小记》这一课时, 学生对作者引用旅行家徐霞客的诗句“五岳归来不看山, 黄山归来不看岳”产生了质疑: “为什么黄山不在五岳之列?”这位教师并不作正面解答, 在学生争议未果的情况下, 留下问题(家庭作业)让学生课后去探究, 去查询有关资料, 写出研究报告。

北京地区安全员C本考证复习题案例分析及计算题

北京地区安全员C本考证复习题案例分析及计算题

[案例六]、某工地在一面积为 8m×8m的焊接车间内,氧气瓶、 乙炔二氧化碳气瓶存放在同一房
角的水泥地面上,两名工人进行
电焊作业,辅助工在休息吸烟,
正在作业的人员虽经过培训考核, 但尚未领到“特种作业操作证〞, 因天气炎热,两人只穿衬衫。请
分析以上描述中存在哪些不平安 因素?
分析不平安因素: ⑴. 气瓶与焊炬间距小于10m; ⑵.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小于5m; ⑶.气瓶未垫绝缘垫; ⑷.辅助工在焊接车间内吸烟; ⑸.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⑹.作业人员未穿工作服。
nSmax≤S破
5×1300=6500>5580
∴钢丝绳不符合平安规定
2、某高层建筑外装修采用吊篮 方案,吊挂点到支撑点的距离为 0.8m,假设每个吊挂点承受的最 大拉力为1000kg,屋面固定点 预埋吊环能承受拉力800 kg,试 确定支撑点到固定点的最小距离 是多少米?
Q
L1
L2
F
杠杆平衡条件: L1Q=L2F M1=M2
⑵.教训
王某、刘某二人违章操作造成 这起死亡事故,因此在工作中必须 严格遵守平安操作规程,杜绝违章 作业,才能防止平安事故的发生。
⑶.预防措施
①.机械维修、保养前,必须拉闸 断电并悬挂警示牌;
②.在维修、保养过程中,严禁启 动机械;
③.加强平安教育,提高职工应急 处理事故能力。
案例二
某工地在地下室施工,有一电
案例分析及计算题
[案例一] 某工地的机工王某站在搅 拌机的灰斗和滚筒的底盘上保养机 器。班长刘某未等王某离开就开动 机器,灰斗将王某的腿部挤压住, 刘某惊慌失措,两次错按电钮,灰 斗继续上升将王某挤压致死。通过 这一起典型的机械伤害案例,分析 违章之处,应吸取哪些教训及应采 取的预防措施?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应急预案——案例分析习题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应急预案——案例分析习题

近期,该集团公司完成了一套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计划。 该计划设计的演练内容为:
(1)打开液氨储罐阀门,将液氨排到储罐的围堰内; (2)参演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关闭阀门,将围堰内的液氨进 行安全处置; (3)救出模拟中毒人员。 2008年3月6日,集团公司在甲企业进行了应急救援实战演 练,演练地点设在甲企业的液氨储罐区。为保障参演人员、控 制人员和观摩人员的安全,集团公司事先调来乙企业全部空气 呼吸器、防毒菌具、防爆型无线对讲机和监测仪器,同时调来 集团公司消防队所有的水罐车、泡沫车和职工医院的救护车辆。 演练从10点钟开始,按照事先制订的演练计划进行: 10点20分氨气扩散到厂区外,由于演练前未组织周边群众撤 离,扩散的氨气导致两名群众中毒:10点30分,抢救完中毒 群众后,演练继续按计划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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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简要说明该厂在编制应急救援预案时,危 险分析应提供的结果
4.答案(6分,按以下标记给分,最高得6分)
(1)重大危险源;(2分) (2)危险分布情况;(2分) (3)重大事故类别及产生的后果;(2分) (4)周边地理地质信息;(1分) (5)功能布局;(1分) (6)特定时段情况(节假日情况);(1分) (7)影响应急救援的因素;(1分) (8)周边人文信息;(1分) (9)气象信息(1分)
A.应急准备 C.扩大应急
)的措施是比较成功的
B.初期响应 D.现场恢复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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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选择题 1.该厂在预案编制过程中正确的做法有( )
A.安全科长召集本部门人员成立预案编制小组 B.参考其他企业的预案 C.派人参加预案培训班 D.以原预案为蓝本进行编制
答案: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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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选择题
2.该厂预案相关工作在( )方面存在显著缺陷

管理案例分析-国家开放大学2022年1月期末考试复习资料-工商本

管理案例分析-国家开放大学2022年1月期末考试复习资料-工商本

管理案例分析试题(开卷)一、判断正误(请根据你的判断,正确的在答题纸上划“”,错误的划“X”。

每小题2分,共10分)1.案例写作原则中的仿真原则是指案例作者根据企业实际,自己杜撰案例中的人物和内容,设计案例作者关心的问题。

(X)3.在案例学习中,谈判法是指定学生分别扮演谈判各方,设立谈判规则,陈述需要交涉的内容,确定谈判的结果。

(√)4.对于案例的结构安排通常可以遵循两种顺序:一是时间顺序,二是内容顺序。

(X)5.案例内容的表述涉及很多方面,第一个就是写好案例的开头和结尾,即指案例的开头必须要和结尾相呼应。

(X)6、拟定案例撰写提纲,主要是安排案例撰写的时间。

(X)7、在案例分析过程的五个步骤中,首先是确认问题,在此基础上才是分析形势、提出方案等。

(X)8、案例教学具有启发式的教学特点,就是指改变学生和老师的地位,由学生成为学习主角,老师进行辅助指导。

(√)9、对于案例的结构安排通常可以遵循两种顺序:一是时间顺序,二是内容顺序。

(X)10、案例写作原则的中立原则要求案例作者不能带有任何偏袒的观点和个人感情,要客观真实反映案例中的企业问题。

(√)11.案例写作原则中的仿真原则是指案例作者根据企业实际自己杜撰案例中的人物和内容,设计案例作者关心的问题。

(X)12.高结构性案例主要是指篇幅较长的,内容比较全面和复杂的案例类型。

(X)13.管理案例就是围绕着一定的管理问题而对某一真实的管理情景所作的文字描述。

不包括声像等其他媒介采编撰写方式。

(X)二、简答题(每题5分,20分)1、在撰写案例,需要筛选、加工案例素材资料时,主要考虑哪几个方面?在撰写案例时,需从下面三个方面来考虑对素材资料进行筛选加工问题:(1)本案例所要体现的管理主题及有关的关键问题是什么?(2)案例中的当事人(主要是决策者)必须掌握的情况有哪些?(3)案例分析者需要哪些必要的信息?2、讨论法在案例教学中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哪几个方面?讨论法在案例教学中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1(1)启发诱导(2)鼓励和激励 (3)目的性 (4)层次性3、管理案例分析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管理案例分析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理论和实际相结合 (2)创新性(3)归纳与分析(4)可操作性4、案例分析中的分析形势环节包括哪几个层面的工作?首先是收集信息,把所有主要信息都筛选出来,尽量做到完整详细,这是案例分析或者管理决策的基础。

案例分析复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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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复习题案例分析复习题(一)《拍卖案例分析》案例一2000年11月,某地举办了一场拍卖会,共又22项科技成果参加拍卖,起拍价总标值1.5亿元;现场成交4项,成交额48.7万元.尽管拍卖效果不甚理想,但当地的新闻媒体第二天都对”拍卖会”做了详细报道.按照拍卖会前拍卖公司与专利技术持有人签定的《委托拍卖合同》约定,"拍卖品成交后,委托方须按成交价10%付给拍卖方佣金”, "拍品一经确认成交,拍卖行应于40日内将成交金额的90%汇至委托方指定的帐户内”.谁料40天过后,当委托人要求承办单位拍卖公司履行《委托拍卖合同》时,拍卖公司人员竟收回了委托人与拍卖公司所签的合同,并称拍卖现场的举牌人是他们"有意安排”的.据调查,承办此次拍卖会的拍卖公司无自己的拍卖师,无固定办公场所,而且次年初未通过2000年度年检,已被该省贸易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注销了职业资格.然而就是这样一家公司,却躲过了行业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导演了这桩骗局.一.本案中,拍卖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什么法律?提示:依据《拍卖法》第11条规定,该拍卖公司无拍卖师.无办公场所,且已被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注销执业资格,不具备拍卖主体资格,该公司的拍卖行为是非法的.二.该拍卖公司应受到何种法律处罚?提示: 依据《拍卖法》第60条规定:”未经许可,登记设立拍卖企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拍卖法第62条规定,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参与竞买的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拍卖佣金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三.该案中,委托人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示:委托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适用的法律是《合同法》第34条第一款规定:委托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消合同,合同法第42条规定:受托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拍卖案例分析》案例二2000年元月,某拍卖公司举办一场艺术品拍卖会.当拍卖第6号拍品:署名为某画家的一副名为《风景》的作品时,拍卖师特意提醒买家:画家本人对此副作品有异议,请买家斟酌.随即,画家的委托人在观众席商起身向买家声明,称这副画是假的.但是这一声明并没有影响该画的命运,拍卖会继续进行.这件拍品最终以22万元人民币落槌成交.一. 本案中,拍卖师的行为是否认定是”瑕疵声明”?提示:不能认定拍卖师的行为是”瑕疵声明”. 《拍卖法》第61条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本案中,拍卖师仅提示买家,画家本人对某件作品有异议,请买家斟酌,并未阐明拍卖公司专家的意见和发表正式声明.因此拍卖师的行为不可倍认为是”瑕疵声明”.二. 拍卖公司拍卖倍在世画家指认假冒其署名的作品,是一种侵权行为嘛?侵犯了谁的权力?提示:是一种侵权行为,侵犯了作品画家的著作权和名誉权《拍卖案例分析》案例三2000年6月,某拍卖公司通过某县人民法院牵线,受某企业破产清算组委托,在经有关部门评估.公告.展示后对该破产企业进行公开拍卖,起拍价未420万元,成交价为640万元.后买受方违约,20万元保证金倍某县法院全部没收,法院方面不同意用保证金给付拍卖公司应得费用及佣金(注:委托书上明确约定,拍卖成交后,委托方按照拍卖成交额1%比例支付给拍卖方佣金,买受方支付4%的佣金).法院对此解释理由是:公告是法院出面办理,拍卖会用的是法院的审判庭,再者《拍卖法》又没对保证金做出规定,所保证金由法院没收并无不妥.一.拍卖活动中,收取保证金的目的是什么?提示: 在中,没有对收取保证金有任何规定.按照我国的拍卖惯例,竞买人通常在办理竞买手续时会按照拍卖公司的规则,向拍卖人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买保证金.拍卖法第39条明确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竞买人如在拍卖活动中违约,拍卖人则可没收其保证金.从这个意义上说,竞买人交付保证金是对自己遵守竞买规则和违约责任的一种承诺.事实上,这种保证金也被行业视为违约保证金,收取保证金的目的是约束竞买人的行为,使其遵守拍卖规则.二. 本案中法院有权收取或没收保证金吗?提示:本案当事人是拍卖人和买受人.法院作为牵线人没收保证金缺乏法律依据.三. 你认为本案如何解决较为妥当?提示:民法通则第112条规定:当事人可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和拍卖惯例,由于本案中买受人违约,拍卖行有理由没收买受人的保证金.考虑到法院作为牵线人,做了一些拍卖的相关工作,拍卖人也使用了法院的场地等,拍卖人应向法院支付一些合理的费用.《拍卖案例分析》案例四某拍卖公司在举办一家破产企业财产拍卖会上遇到这样一个问题: 该拍卖标的是当地一家国有老企业,由于种种原因现已经进入破产.拍卖阶段.该标的为整体拍卖(含土地.建筑物及其他附属物),在进入拍卖程序操作过程种,当地政府也要求报名充当竞买人,收购该拍卖标的.因为这种情况在本地历年拍卖业务中从未出现过,不知其竞买资格如何认定.一. 政府机关报名充当竞买人,其竞买资格如何认定?提示:我国第32条规定:竞买人指参加竞买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参加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可以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政府既应属于其他组织(机关法人)范畴.二.政府参加与市场的商务活动时,与其他竞买人的法律地位有何区别?提示:政府资产可以通过招投标式拍卖渠道取得,同样也可以通过上述市场渠道加以转让,政府参加市场的商务活动时,与其他参加应当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各级政府在市场中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必要的择购及商品转让,有利于提高政府财政透明度,也有利于廉正建设.政府作为竞买人之一,参与拍卖活动是合法的.在具体操作时,拍卖人应当将政府与其他竞买人一视同仁;另一方面,政府在参加竞买时,应当严格依法办事,而不应当带有特权及发生不适合竞买人身份的言行.案例分析复习题(二)《拍卖案例分析》案例五某地一拍卖行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托,于2000年1月拍卖了某国有企业的资产.拍卖前,资产经当地的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后确定底价为478万元,并经当地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拍卖时由中国注册拍卖师主槌,参加拍卖的竞买人经过数10轮的竞价,最后以625万元成交.买受人成交后在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记录以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合同上签名,并按拍卖规则规定的时间付清了成交款,委托方随后进行了资产移交,当地公证处进行了现场全过程公证.两个月后,买受人却以资产不实何未及时给予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经查,资产不实及未及时办理土地使用证何房产证事实亦不存在.案情本来已是十分明朗,但买受人又以拍卖行在拍卖该资产时正在申办且未办妥省国有资产局颁发的《国有产权转让资格证书》为由,向法院提出要求判决拍卖无效.法院一审判决拍卖行的拍卖行为无效.一. 依据《拍卖法》及相关法律,这场拍卖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提示:认定我国境内拍卖活动是否有效,应当以《拍卖法》为准绳,拍卖行的拍卖行为受《拍卖法》及相关法规的调整.规范与保护.依据《拍卖法》有关规定,拍卖行具有合法的拍卖人资格;主持该场拍卖会的拍卖师身份合法;该拍卖行在接受委托.进行评估.确定拍卖标的的保留价以及发布公告.拍卖实施等程序上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二. 法院的一审判决是否妥当?提示: 《拍卖法》第28条规定:拍卖国有资产,依照法律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需要评估的,应当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拍卖标的的保留价. 该行此次拍卖的国有资产,已经有关评估机构评估,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符合《拍卖法》的要求.除此以外, 《拍卖法》对国有资产拍卖无特殊资格条件的规定.法院以拍卖行拍卖整体资产时尚未取得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颁发的《国有产权转让资格证书》为由,判决该拍卖行为无效拍卖缺乏法律依据.《拍卖案例分析》案例六1999年1月,在某拍卖行举行的拍卖会上,张女士竞得一处房产,价30万元,双方签署了《成交确认书》(注:该房产是预售商品房,尚在建,买受人参加竞买前已看样).买受人交清全款后,执行法院于同年2月开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市房地产登记部门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买受人于3月诉至人民法院,认为依据《成交确认书》第4条,拍卖行未能在7日内办妥产权过户手续,应当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违约责任.拍卖行认为: 《拍卖规则》及《协议书》中均声明,”拍卖标的物均以当前现状拍卖,竞买人对标的物的情况何价值进行自我判定,拍卖人对拍品的真伪.品质或数量.质量均不承担责任”.标的物为在建项目,须在竣工验收后方可转让产权.即便是现房,按市房地产登记部门的规定,转移.变更登记者时限为2个月,原告要求在7日内为其办妥产权毫无依据.且依据《拍卖法》第55条规定,产权过户手续应由委托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拍卖行无代办的义务.一审法院判双方解除合同,对原告要求双倍返还定金不予支持.双方均未上诉.一.依据《拍卖法》该场拍卖会是否合法有效提示:拍卖会是合法有效的,拍卖标的以当前现状拍卖,是拍卖的惯例.拍卖会拍卖的房产,是法院委托执行的预售商品房,为尚未竣工的在建项目.竞买人事前了解情况,承认拍卖行的拍卖规则,参加了竞买并以最高价竞得该标的,该行为合法有效.二.本案中,买受人诉拍卖行未能在7日内办妥产权过户手续,要求拍卖行双倍返还定金是否合理?提示: 《拍卖法》第55条规定:拍卖标的需要依法办理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手续的,委托人.买受人应当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何有关资料,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手续. 根据此规定,拍卖行有为买受人出具证明何有关资料的责任,但并无为买受人代办过户更名手续的义务.三.拍卖公司在本案中应吸取哪些教训提示:拍卖公司拍卖的标的是预售商品房,是尚未竣工的在建项目,因此,对在建工程应作充分的估计,并留有余地.成交确认书中7日内办妥过户手续这一条不能轻易承诺.《拍卖案例分析》案例七据原告某拍卖公司诉称,2000年6月,该公司在一家酒店举行”2000春季艺术品拍卖会”.被告朱某持本人身份证领取了116号竞拍号牌入场,参与竞买并买走了8件艺术品.当日,朱某领取了其中的6件拍品,并支付了相关价款何佣金。

法学概论案例分析题复习

法学概论案例分析题复习

法学概论案例剖析1、刑法与刑事诉讼法1、某年的5月10日,家住甲市的侯某(24岁)、王某(25岁)、刘某(27岁)在一起喝酒,其间,侯某提出:“弄个小姐玩玩”,王某、刘某表示统一。

当晚10时许,刘某将本单位的一辆面包车开出,三人驾驶车在通往乙市的公路上伺机作案。

当女青年孙某骑车迎面而来的时候,被侯某、王某劫持上车,汽车朝乙市开去。

途中三人强奸了女青年,知道车开到乙市境内后,该行为仍未实施终了。

受害人被轮奸后又被抛出车外,恰遇乙市的治安联防队员发现保安,乙市公安当夜窜至乙市的三人抓获归案。

甲市法院认为此案应由乙市法院手里,理由是:第一,此案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虽始于甲市,但犯罪行为是在乙市境内完成的,乙市也是犯罪地的一部分;第二,此案是由乙市公安机关侦破的,并由乙市检察审查起诉,乙市法院受理更为方便。

而检察院在向乙市法院起诉时,乙市法院即提出异议,该院认为,此案应由甲市法院受理。

理由是:被告人的重要犯罪行为是在甲市实施的,并居住在甲市,甲市法院应当受理。

问:本案应当由哪个法院管辖为宜?为什么?剖析:本案应当由乙市法院管辖为宜:理由:因为该案的发生过程既在甲市又在乙市,三名疑犯是在乙市被抓获的,同时乙市法院为该案的最初受理法院,故应该由乙市法院来管辖为宜。

2、黄某与杨某为同事。

一日因为琐事两人发生了争吵,黄某即用手将杨某殴打成重伤致残。

杨某即告至当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要求追究黄某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并赔偿其医药费、误工费等共计6万元。

该基层人民法院受理后,在开庭审理的过程中发现黄某在两个月前还犯有暴力干涉其前妻与他人再婚的自由,并造成其前妻轻伤的罪行。

于是,该人民法院判决:黄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二者合并处罚,决定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并赔偿杨某4万元。

黄某在接到判决书后提出上诉。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进行审理后认为,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是清楚的,赔偿也是恰当的,但对故意伤害罪的判处刑罚太轻,而对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最判处刑罚太重,于是作出了部分改判:黄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市场营销简答案例分析复习题

市场营销简答案例分析复习题

四、简答题151. 简述顾客让渡价值的含义。

152. 简述社会市场营销观念与市场营销观念的联系和区别。

153. 能持续领先的企业具有哪些共性?154. 试述市场营销组合的特点。

157. 消费者的购买决策过程包括哪些阶段?158. 简述市场机会的特征。

159. 面对市场威胁企业应采取哪些对策?160. 什么是组织市场,包括哪些种类?161. 企业战略规划过程有哪些步骤?163. 影响消费者行为有哪些主要因素?164. 简述社会阶层的特点。

166. 理想的利基市场具备哪些特征?168. 如何进行市场细分和目标市场的选择?169. 什么是集中性市场战略?170. 简述企业市场竞争的基本战略原则。

171. 筛选新产品构思应遵循的标准是什么?172. 影响企业定价的主要因素有哪些?173. 差别定价的主要形式有哪些?174. 企业新产品开发失败的原因有哪些?175. 简述企业广告决策的主要内容。

176. 简述人员推销的基本策略。

177. 简述品牌资产的基本特征。

178. 产品组合向上延伸的主要理由和可能遇到的风险是什么 ? 179. 试述促销策略中拉的策略的含义与适用范围。

180. 如何设计分销渠道?四、简答1.简要说明社会市场营销观念的含义,并举一个你认为符合社会市场营销观念的企业经营实例。

2 .家电企业为空调和手机确定促销组合时应考虑的因素有差别吗 ?为什么?3 .企业进行恰当的市场定位,一般需经过哪几个步骤 ?4 .企业面对环境威胁有哪些对策可供选择 ?5 .具备什么条件的产品可以采用撇脂定价策略 ?6 .企业在确定促销组合时应主要考虑哪些因素 ?7 .企业开发新产品的程序包含那几个阶段 ?8 .进行消费者市场细分的依据主要有哪些 ?9.以你所熟悉的一种产品为例,简要说明当产品处于其生命周期的畅销阶段时企业应采取的营销组合策略。

10 .什么是相关群体?相关群体对消费者购买行为的影响主要有哪些方面 ?11 .企业开发新产品的程序包含哪几个阶段 ?12 .简述影响企业分销渠道设计的市场条件的主要内容。

复习案例题

复习案例题

案例复习题一、合伙法1、甲、乙、丙3人各出资5万元组成合伙企业松美汽车配件厂。

合伙协议中规定了对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甲分配或分担3/5,丙、乙各自分配或分担1/5,争议由合伙人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

该合伙企业的负责人是甲,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经营汽车配件生产、销售,经营期限为2年。

问题:(1)乙、丙在执行该合伙企业事务中拥有什么权利?(2)甲在担当合伙企业负责人期间,能否与其妻弟王某再合作建一个经营汽车配件的门市部,将门市部的货卖给松美汽车配件厂?为什么?(3)假如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甲不得代表合伙企业签订标的额10万元以上的合同,后来,甲与某机械公司签订了12万元的合同,此合同是否有效? 为什么?2、2011年1月,甲乙丙、共同设立以合伙企业。

合伙协议约定:甲以现金人民币5五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人民币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4万元出资;个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

合伙企业成立后,为扩大经营,于2011年6月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期限一年,2012年8月,甲提出退伙,鉴于当时合伙企业盈利,乙、丙表示同意,同月,甲办理了退伙结算手续。

2011年9月,丁入伙。

丁入伙后,因经营环境改变,企业严重亏损。

2012年5月,乙、丙、丁决定解散合伙企业,并将合伙企业现有财产价值人名币3万元予以分配,但对未到期的银行贷款未予清还,2012年6月,银行贷款到期后,银行找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发现该企业已经解散,遂向甲要求清偿全部贷款,甲称自己早已退伙,不负责清偿债务,银行向丁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丁称该笔贷款是在自己入伙前发生的,不负责清偿,银行向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乙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相应数额,银行向丙要求偿还部分贷款,丙表示自己是劳务出资的,不承担偿还贷款义务。

请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以下问题:1.甲、乙、丙、丁各自的主张能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应如何偿清?3.在银行贷款偿清后,甲、乙、丙、丁内部之间应如何分担清偿责任?二、公司法1、某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中规定:“董事会是总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其下属分公司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须经董事会讨论决定,由董事会签字才能生效。

安全工程师《案例分析》复习题及答案

安全工程师《案例分析》复习题及答案

安全工程师《案例分析》复习题及答案2017安全工程师《案例分析》复习题及答案世上并没有用来鼓励工作努力的赏赐,所有的赏赐都只是被用来奖励工作成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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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题 (单项选择题)8月13日上午9时包头至满都拉铁路施工现场石砟车发生脱轨翻车事故,共造成11人死亡、3人受伤。

这段铁路线路由三段铁路组成,全长84.7km,是国家II级新单线客货两用铁路。

包头至满都拉铁路共两个标段,线下及铺架由中铁某分局负责施工,四电工程(包括通信工程、信号工程、电力工程和电气化工程)由中铁电化局负责,预计8月底完工。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主要负责人在接到此次事故报告后,应在()内,将事故信息以电话快报方式上报其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A. 30 天B. 7 天C. 24小时D. 1小时E. 2小时正确答案:D,第 2 题 (单项选择题)8月13日上午9时包头至满都拉铁路施工现场石砟车发生脱轨翻车事故,共造成11人死亡、3人受伤。

这段铁路线路由三段铁路组成,全长84.7km,是国家II级新单线客货两用铁路。

包头至满都拉铁路共两个标段,线下及铺架由中铁某分局负责施工,四电工程(包括通信工程、信号工程、电力工程和电气化工程)由中铁电化局负责,预计8月底完工。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査处理条例》的规定,此次事故属于()。

A.特别重大事故B.重大事故C.较大事故D. —般事故E.轻微事故正确答案:B,第 3 题 (单项选择题)8月13日上午9时包头至满都拉铁路施工现场石砟车发生脱轨翻车事故,共造成11人死亡、3人受伤。

这段铁路线路由三段铁路组成,全长84.7km,是国家II级新单线客货两用铁路。

包头至满都拉铁路共两个标段,线下及铺架由中铁某分局负责施工,四电工程(包括通信工程、信号工程、电力工程和电气化工程)由中铁电化局负责,预计8月底完工。

案例分析复习题【范本模板】

案例分析复习题【范本模板】

1. TS 集团公司在刚刚起步时,曾在报纸上公开刊登向社会招聘高级技术管理人才的广告,在一周内就有200余名专业技术人员前来报名,自荐担任Ts 集团的经理、部门主管、总工程师等。

公司专门从某大学聘请了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专家组成招聘团,并由总裁亲自参加。

随后,招聘团对应聘者进行了笔试、面试等选拔测试,挑选出一批优秀的人才。

这次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的尝试给TS 集团带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使其迅速发展成为当地知名的公司。

随着知名度的迅速提高,该公司开始从组织内部寻找人才。

公司决策层认为:寻找人才是非常困难的,但是组织内部机构健全,管理上了轨道,大家懂得做事,单位主管有了知人之明,有了伯乐,人才自然会被挖掘出来。

基于这个思想.每当人员缺少的时候,该公司并不是立即对外招聘,而是先看本公司内部的其它部门有没有合适的人员可以调任。

如果有,先在内部解决.各个部门之间可以互通有无进行人才交流,只要是本部门需要的人才,双方部门领导同意就可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调动申请。

请回答:(1)在起步阶段,TS 集团公司为什么采用外部招募的方式?①在起步阶段,公司内部人才匮乏,只能采用外部招募。

(2分)②外部招募来源广,选择余地大,有利于招聘到优秀人才,同时也节省了内部培训费用。

(2分)③外部招募也是一种很有效的交流方式,TS集团公司可以借此机会宣传本企业,在员工、客户和其他外界人士中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2分)(2)随着企业的知名度越来越高,TS集团开始从组织内部寻找人才的原因:随着公司的发展,由于公司内部人才充实,有条件从内部招募人才.况且,外部招募存在着以下不足: (3分②招募成本高,决策风险大;(1分)③新员工进入角色慢,影响内部员工积极性。

(1分) 公司采用内部招募方法具有以下优点:①内部招聘的准确性高;(2分)②内部招聘的员工适应快;(2分)③内部招聘的激励性强;(2分)④内部招聘费用较低。

(2分)2。

背景描述:李娜是沪上一家医疗器械公司的人力资源部经理,公司最近招了一名销售员李勇,在经过面谈后,李娜认为李勇在销售方面具有很大的潜力,具备公司要找的销售人员条件。

案例分析复习题

案例分析复习题

案例分析复习题1、燕妫机械厂于2000年8月12日取得一种“烧结机多辊布料器”实用新型专利,2001年3月,专利权人变更为艾瑞机械厂。

北京金都冶金机械厂未经许可,自2001年1月开始生产、销售烧结机多辊布料器产品,在其产品宣传材料中使用了该专力号,并变造专利证书欺骗客户,获取巨额利益。

2003年燕妫机械厂、艾瑞机械厂认为北京金都冶金机械厂侵犯了其专利权,共同向法院提起诉讼。

试分析北京金都冶金机械厂是否侵权?其行为的性质及法律后果?(24分)参考答案:1)燕妫机械厂、艾瑞机械厂分别是烧结机多辊布料器实用新型专利的原专利权人和现专利权人,在专利权有效持有期间享有该专利权。

北京金都冶金机械厂实施假冒专利的侵权行为已经侵害了原两告的专利权,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立即停止假冒实用新型专利权生产、销售烧结机多辊布料器产品的行为,赔偿经济损失。

(8分)2)燕妫机械厂于2000年8月12日取得一种“烧结机多辊布料器”实用新型专利权,依法享有专利的专有使用权。

2001年专利权人变更为艾瑞机械厂,也是合法权利人。

他人未经许可不得使用。

我国《专利法》第57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

”北京金都冶金机械厂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生产、销售他人的专利产品,已构成了专利侵权行为。

(8分)3)2001年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84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行为: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技术;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北京金都冶金机械厂假冒他人专利号进行宣传和变造专利证书,、已构成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我国《专利法》第58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初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管理学案例分析现代企业管理复习题

管理学案例分析现代企业管理复习题

(1).你是公司的部门主管。

有一天,你叫你的一位下属写份报告给你的上司,由于时间紧迫,报告写完后你没看就叫那位下属把报告直接交给了你的上司。

而你的上司,看完报告后,怒气冲冲地闯入你们的办公室,无视你的存在,把这份报告扔在那位下属面前,指着他说:“你写的是什么报告?你还想不想干了?”此时,你会怎么做?A.站出来说:“是我让他写的,责任由我来负!”(2).你是公司的一位部门经理,有一次发现你的一位下属在电脑上制作了一个用锤子砸你脑袋的小游戏,并且把这个游戏发给其他的同事。

这时,你会怎么做?B.找到那位下属,向他了解这么做的原因,找到解决矛盾的办法(3).你是公司的销售经理,约好了一位大客户谈一笔很大的生意,但是公司老板说:“我希望你开车送我一趟。

”你跟客户见面的地方和你送老板去的地方不是同一方向。

这时,你会怎么做?A.去见客户,不送老假设A公司在三个地点P1、P2、P3组装某型号的家用空调机供应M1、M2、M3三地市场,从各产地到各市场之间的运输可采用不同的路线,如空运、水运、铁路、公路等,每种路线运输的费用不同.如果产地P的产量和市场所在地M的需求量已知,则线性规划问题就是在尽可能保证产销平衡的前提(又称约束条件)下,求得一组调运方案,以使总运输费达到最小,也就是说使成本目标最优化。

例:某厂主要生产纸杯和纸饭盒两种产品,其售价分别为每只2元和每个3元.生产一只纸杯或一个纸饭盒各需要1单位硬板纸,现已购得4000单位硬板纸,根据调查市场上最多需要2000只纸杯.企业应如何安排生产.解:设生产纸杯X1个 ,纸饭盒X2个,则有目标: Z=2X1+3X2 最大企业受到的约束是: X1+X2 小于或等于 4000 X1小于或等于 2000X1,X2大于或等于 01.裁员引起的纷争参考答案:冲突原因:"一刀切"的裁员方案没有考虑各单位经营业绩的差异,局部与整体视角不同造成沟通障碍,人际技能有待提高。

案例分析题刑法学期末复习题

案例分析题刑法学期末复习题

刑法学(1)案例分析题(一题)【0303】案情:被告人李某,男,45岁,农民。

一天晚上9时许,被告人李某驾驶一辆农用车回家途中,不小心将王某撞成重伤。

李某为了争取时间顺利逃脱,即将伤口流血不止已处于昏迷中的王某拖入路边小树林中。

王某后因伤口出血过多而死亡。

李某被抓获后交代说,他想到过这样做王某可能会出血过多死亡,但他想王某完全可能醒过来呼叫而获救,因而不一定死亡。

请分析并说明理由:对于王某的死亡,李某行为时的心理态度是什么?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属于何种表现形式的犯罪?答案:1.对于王某的死亡,李某行为时的心理态度属于间接故意。

李某并不希望王某死亡,因而其行为时的心理态度不属于直接故意。

李某在已预见到将伤口流血不止已处于昏迷中的王某拖入路边小树林中可能会致其因出血过多死亡的情况下,认为王某可能醒来呼叫而获救的想法没有任何实际根据,完全是一种侥幸、碰运气的心理,实际上是有意听任王某死亡的发生,因而这种心理不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而是间接故意。

2.李某的行为造成王某死亡,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到刑罚的处罚,因此构成犯罪。

3.李某的行为属于不作为形式的犯罪。

李某将王某撞伤后负有将王某送往医院救治的义务,但他却采取放任不管的态度,致使王某出血过多死亡,因而其行为符合犯罪不作为的构成条件。

(二)案情:陈某,男,46岁,某校教师。

吴某(陈某的外甥),男25岁,无业,1994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997年11月26日刑满释放。

朱某(吴某的朋友),男20岁,无业。

陈某因为在工作中对校长许某某产生不满,蓄意报复,于是便要家在外地的吴某找个人来干掉许某某,并许诺事成之后给每人3000元钱。

2002年6月到9月,陈某带着吴某数次查看了许某某的办公室方位和工作环境,确认了许某某,并告诉吴某如何接近许某某,还在“酬金”之外另外给吴某1000元作为往返路费。

2002年9月22日下午,吴某与朱某来到许某某的办公室外,吴某让朱某留在门口望风,自己则进人许某某的办公室。

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题

保育员技能考核案例分析题(培训复习)1、11:10小(2)班开饭了,孩子们坐在位子上,当老师把孩子们的饭端来后,大家就吃了起来了,敏敏很快就吃完了,满脸是油的跑到外面去了;琳琳碗里的饭菜几乎没有动,还嘟着小嘴;阳阳的饭吃了一半,不知怎的碗掉在地上了。

保育员进来一看,比较生气,批评了这几个孩子,要求其他小朋友不要像他们这样。

请对保育员的做法给予分析。

失误与正确:保育员应认真组织好幼儿就餐,不得擅自离开饭菜没有动,保应该询问原因,是不喜欢今天的饭菜还是身体不舒服吃晚饭满嘴是油就跑了,应该教他用毛巾或餐巾纸把嘴擦干净,饭后不要跑碗掉在地上,应该弄清楚原因;组织好孩子就餐,不要责备2、结合案例回答问题;入托第二周,保育员小王想:孩子情绪基本安定了,该学学自己洗脸了。

于是取来了毛巾和大塑料娃娃“瞧!谁来了?(出示娃娃)我们都很想跟它做好朋友,可它的脸脏了,我们先帮它洗干净好吗?”边说边做示范;拧干水、擦眼睛、鼻子、嘴巴、再擦额头、脸、下巴、最后擦脖子、耳朵。

“好,娃娃讲卫生了,我们一起玩吧!”分析上述案例中保育员做法,并阐明原因。

保育员正确的地方:用游戏方式引导,做得好示范动作的顺序错误:眼睛、鼻子、嘴巴。

正确的顺序:拧干毛巾—眼睛—额头、脸—鼻子、嘴巴—下巴、脖子、耳朵。

3、结合案例回答问题小二班刘辉小朋友下楼梯时滑倒了,啼哭。

保育员林丽看了看,见刘辉枕部微肿无出血,就轻轻给他揉了揉,说:“没关系,勇敢些,不要哭。

”餐后,刘辉出现了呕吐,林丽问;“肚子不舒服吗?喝口水,漱漱口就好了”。

随后清扫了呕吐物。

分析保育员的做法正确吗?结合自身的实践谈谈如何如正确处理幼儿头部摔伤。

失误1:不重视头部摔伤没有按照正确程序进行观察。

失误2:把呕吐作为消化道疾病处理。

正确做法:对于头部摔伤未见出血的情况,要密切观察24小时正确做法:观察中有下列症状,应急送医院救治:恶心、呕吐、剧烈头痛、眼耳鼻出血、抽风、麻痹、语言障碍、意识丧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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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复习题:1.被告人杨某,男,1994年5月1日生,中学生。

2009年8月29日杨某到同学家玩,因同学出去了,感到无聊,想找本书看,无意中发现抽屉里的小口径步枪及子弹数发。

由于好奇,随即拿起枪并装上子弹,恰好这时候他看到楼下街道上有一青年,便想吓唬他一下。

杨某用枪瞄准他前面的水泥地击发,结果打中前面的一位老人,经抢救无效而死亡。

杨某后来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试问:(1)杨某应否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上有关已满14岁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的过失犯罪规定应如何进行处理?(2)杨某行为时的主观罪过是什么?1.答:(1)杨某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因为根据我国刑法17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于过失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杨某的行为的主观罪过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2.被告人赵某,女,30岁,系被害人孙某的妻子。

因新婚,决定考验妻子是否忠贞,故谎称要出差十天。

第二天晚上,孙某潜回家中,于是上床睡觉,其妻以为是歹徒,忙拿起枕边的铁锤朝孙某头上猛击,孙某当场死亡。

事后查明被告人枕边的锤子是为防备歹徒而准备的。

试问:(1)被告人赵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2)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是正当防卫?2.答:(1)被告人赵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赵某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没有罪过,因而危害结果的发生属于意外事件。

即主观上既不是故意,也不是过失。

(2)被告人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

被告人赵某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存在错误认识。

因为实际上并不存在不法侵害,而被告人误认为是不法侵害,所以赵某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

在这种情况下,赵某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因而主观上没有故意,而且赵某的认识错误在那种情况下不可避免,她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也没有过失。

3.被告人钱某,男,25岁,司机。

2008年6月21日,被告人与李某为其舅父拉钢材,因手续不符规定,钢材收购小组负责人王某责令其卸下钢材,被告人不肯。

于是王某将汽车扣下。

22日晚被告人企图强行拉走钢材,王某上前阻止,而被告却加速行驶,将保险杠上的王某摔下,王某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试问:被告钱某对王某的死亡是何种罪过形式?3.答:被告人钱某的罪过形式是间接故意,其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

我国刑法规定,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在本案中,被告人钱某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发生,但是为了将钢材强行拉走,而置王某的生死于不顾,即对被害人是死是伤持一种放任态度。

因此,被告人钱某的罪过形式是间接故意。

4.被告人张某,男,28岁,某矿务局警卫。

2009年3月12日凌晨,张某与同伴执行任务时,发现有盗窃分子,他们立即上前捉拿。

在捉拿过程中,张某在三人围殴的情况下,身上多处受伤。

他曾发出警告:再打我就动刀子了,可无人理会,张某在此情况下将一人刺伤,一人刺死。

试问:被告人张某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为什么?4.答:被告人张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我国刑法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防卫行为。

被告人张某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特征。

5.被告人魏某,2009年4月15日至18日连续三天到工商银行某中心支行门口尾随着去银行交款的多名女交款员,伺机用砖头打伤交款员后抢劫,均因附近工地有值班人员巡逻,未敢下手。

试问:被告人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还是犯罪未遂?请简述理由。

5.答:被告人魏某的行为属于抢劫罪的预备,而不是抢劫罪的未遂。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

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预备是行为人尚未着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行为,是为了实施该种犯罪行为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犯罪未遂是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行为。

在本案中,被告人魏某尾随交款员的行为,属于为抢劫犯罪准备条件的行为,尚未着手实施抢劫行为。

因此被告人魏某的行为是犯罪预备而不是犯罪未遂。

6.岳某夫妇有一个儿子,今年12岁。

一天晚上,岳某夫妇带着儿子到事先观察好的一无人在家的住户陈某家中偷盗,岳某本人进入房间行窃,儿子进行运送,其妻在门口望风,结果窃取大量的财物。

试问:此一家三口是否构成盗窃罪的共犯?为什么?6.答:岳某夫妇的盗窃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的共犯,而其12岁的儿子却不能认定为共犯。

这是因为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岳某夫妇符合共同犯罪的构成条件:(1)有二人以上的犯罪主体;(2)在客观方面,都具有共同犯罪的行为;(3)在主观方面,他们又都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尽管一个入室实施偷盗行为,另一个在门口望风,没有直接实施偷盗行为,但是这只是共同犯罪中的分工不同,不影响他们共同犯罪的成立。

其12岁的儿子因为并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能成为犯罪的主体。

岳某夫妇带着他去偷盗,事实上是把他当作犯罪的工具使用。

7.李四夫妻共有存款5万元,李四有一母,儿子刚参加工作,女儿乙读中学,李四突然死亡,以清理遗物中发现其亲笔书写、签名的一份遗嘱,并注明年月日,其中写明,在其死后将5000元留给女儿乙读书用。

李四死时,其妻怀有身孕四个月。

问:(1)遗嘱是否有效?(2)5万应如何继承?7.答:(1)遗嘱有效。

(2)5万元作如下分割:①5万元为李四夫妻共有财产,其中2.5万元归其妻所有,2.5万元为遗产。

②2.5万元遗产中,0.5万元为遗嘱继承,归其女所有;另外2万元为法定继承。

③法定继承人有其妻、母、儿甲、女乙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④同一顺序继承人,分配时原则上均等。

⑤应为胎儿保留1份,待胎儿出生后最后确定此份遗产的去向:出生时为活体的归胎儿继承;是死体的由法定继承人分割;是活体而后死亡的,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8.2002年3月13日,某家具商场购得一批新式沙发,价格为每组1880元,售货员在制作价格标牌时,误奖1880元写成880元。

3月20日,甲、乙二人来逛商场,发现同样的沙发在别的地方卖近2000元,而该商场还不到1000元,觉得价格非常便宜,便一人买了一组,由于摆放的两组沙发均已售出,售货员再去仓库提货时,发现沙发的价格根本不是880元,而是1880元,甲、乙二人的沙发每人少交了1000元。

得知这一情况后,商场马上派人查找甲、乙二人,并终于在2002年4月27日找到了这二人。

家具商场要求甲、乙二人退货或补足价款,但遭到拒绝。

问:(1)商场同甲、乙二人之间的买卖行为是属于什么样的民事行为?(2)应如何处理这一纠纷?8.答:(1)商场与甲、乙二人的买卖行为属于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商场本意是要将沙发以1880元的价格卖出,由于售货员制作标牌的错误,使得每组沙发少卖了1000元,这是商场由于疏忽大意导致结果与自己本意相悖。

甲、乙二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按照标牌上的价格买下沙发,所以,商场同甲、乙二人的买卖属于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2)商场同甲、乙的买卖行为可以变更或撤销。

《民法通则》第59条的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撤销,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所以,只要商场或甲乙任何一方提出变更或者撤销买卖关系的请求,人民法院都应予以支持。

根据《民法通则》第61条的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而受的损失。

所以,如果这一买卖行为撤销,甲乙二人应将沙发返还给家具商场,家具商场返还甲乙二人的货款,并承担甲乙二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对于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变更;当事人请求予以撤销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予以变更或撤销。

9.某运输公司受农场委托长途运送生猪,途径某市遇酷热天气,运输公司派出的押运人员张某、杨某根据经验决定给生猪降温,从某农资公司购得喷雾器一架,清洗后灌入自来水即向生猪喷水降温。

运达后收货人某肉食公司觉生猪异常,经检验生猪不同程度农药中毒。

后查该喷雾器出售前曾借给农户李某使用,农药系李某使用后残留所致。

问:(1)肉食公司可否拒收生猪?为什么?(2)谁应该对生猪中毒负责?为什么?(3)张某、杨某有无过错?为什么?(4)农场应向谁索赔?为什么?9.答:(1)可以,因为生猪中毒,违反合同约定的质量条款。

(2)农资公司,因农资公司出售的喷雾器存在严重的瑕疵,这是造成生猪中毒的原因。

(3)没有,因张、杨二人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喷雾器内残留有农药的情况。

(4)应将运输公司作为被告起诉,因农场和运输公司之间订有运输合同,生猪在运输途中发生问题。

10。

某市商场举办有奖销售。

某校校长决定从该商场为党校购买一台机器,同时得奖券100张,分给每位教师各两张,言明如得奖金即归持券人。

同时贺某与其他几位教师又去购物抽奖,但由教师丁某代垫款项。

贺某因急事出差,只将3张奖券号码登记下来,对丁某说:“这3张就算我的了。

”但未还丁款。

奖开,学校出资部分有1张奖券得1等奖,奖金5000元,持券人为丁某;个人出资部分,贺登记的3个号码有1张中2等奖,奖金4000元。

此时贺某尚在外地,丁某持券取回奖金9000元,贺某回后得知此情,找丁某要求给付中奖的4000元,丁某不允,言此券系自己所购所持,贺某既未付款,也未占有奖券,应归自己享有。

贺某甚怒,宣布一等奖券系学校出资,奖金应归学校所有,丁仍不允,贺诉至法院。

问:(1)学校出资部分中奖归谁所有?为什么?(2)个人部分中奖的奖金应归谁所有?为什么?(3)贺宣布一等奖归学校所有是否有效?为什么?(4)贺某未付丁某购物抽奖的款项,在贺某与丁某之间存在什么性质的法律关系?为什么?10.答:(1)应归丁某所有,因学校已言明在先,所得奖金归持券人,且奖券已实际交付个人,属于赠与行为。

(2)应归贺某所有,因贺某已登记奖券号码并向丁言明此3张奖券归他。

(3)无效,因奖券已交付,赠与行为不得撤销。

(4)借贷关系,因丁某系替贺某垫付款项。

11.王甲和刘乙系邻居,两家关系很好。

因业务需要,王甲被单位派往设在海口的办事处工作,临走拜托刘乙照看自己的房屋及物品。

夏天来临,王甲从海口给刘乙打电话,称其在海口买了一台柜式空调,家里原来的挂壁空调不要了,请刘乙帮忙以合适的价格卖掉。

刘乙的同事李丙听说此事后,表示想买下这台空调,但他不愿多出钱,李丙就对刘乙说:“你给王甲打个电话,就说空调的冷冻机坏了,要想快点出手就得降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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