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烟气循环流化床法脱硫工程通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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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厂烟气循环流化床半干法脱硫系统设计规程

火力发电厂烟气循环流化床半干法脱硫系统设计规程

火力发电厂烟气循环流化床半干法脱硫系统设计规程1.引言烟气循环流化床半干法脱硫系统是一种常见的烟气脱硫技术,其主要原理是利用石灰浆液对烟气中的二氧化硫进行吸收和中和,从而达到脱硫的目的。

本规程旨在对烟气循环流化床半干法脱硫系统的设计进行详细的规定和要求,确保系统的安全、高效运行。

2.系统组成烟气循环流化床半干法脱硫系统主要由脱硫反应器、吸收塔、排灰装置、循环系统、浆液制备系统、废水处理系统等组成。

各个部件的设计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2.1脱硫反应器脱硫反应器是烟气循环流化床半干法脱硫系统的核心部件,其设计应考虑到烟气流动、固体颗粒吸附和反应等因素,保证脱硫效果和系统运行的稳定性。

2.2吸收塔吸收塔是用来将石灰浆液与烟气进行接触和反应的设备,其设计应考虑到吸收效果、塔内气液流动性能和填料选择等因素,确保烟气中的二氧化硫得到有效吸收和中和。

2.3排灰装置排灰装置用于将脱硫反应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和排放,其设计应考虑到固体废物的处理方式和排放标准,保证系统的环保性。

2.4循环系统循环系统用于将脱硫反应器中的循环床料进行回收和再利用,其设计应考虑到循环床料的输送和处理方式,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和运行效率。

2.5浆液制备系统浆液制备系统用于制备石灰浆液,其设计应考虑到石灰的制备方式、浆液的浓度和稳定性等因素,保证脱硫反应的充分和持续进行。

2.6废水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用于处理脱硫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其设计应符合相关的环保标准和要求,保证废水排放达标并符合环保要求。

3.设计要求烟气循环流化床半干法脱硫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3.1脱硫效率要求系统设计应保证对烟气中的二氧化硫的脱除率达到环保要求的标准,保证系统的排放标准符合国家规定。

3.2设备稳定可靠系统设计应保证各个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防止因设备故障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从而影响脱硫效果和运行安全。

3.3运行经济性系统设计应考虑到设备的运行经济性,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和运行成本,提高系统的经济效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53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烟气脱硫机械设备工程安装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53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烟气脱硫机械设备工程安装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53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烟气脱硫机械设备工程安装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13.09.06
•【文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53号
•【施行日期】2014.05.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定额
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53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烟气脱硫机械设备工程安装及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烟气脱硫机械设备工程安装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50895-2013,自2014年5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15.1.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3年9月6日。

烟气循环流化床法脱硫工程通用技术规范

烟气循环流化床法脱硫工程通用技术规范

201□—□□—□□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 发布
目次
前 言 ............................................................................................................................................III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3 4 污染物与污染负荷...................................................................................................................4 5 总体要求...................................................................................................................................5 6 工艺设计...................................................................................................................................7 7 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11 8 检测与过程控制.....................................................................................................................12 9 主要辅助工程.........................................................................................................................14 10 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16 11 施工与验收 ............................................................................................................................17 12 运行与维护 ............................................................................................................................18 附录 A(资料性附录)烟气循环流化床脱硫工艺流程图 .........................................................20 附录 B(资料性附录)常用的吸收塔型式 .................................................................................21 附录 C(资料性附录)吸收剂、水品质要求 .............................................................................23 附录 D(资料性附录)脱硫工程运行维护管理 .........................................................................24

循环流化床烟气脱硫技术

循环流化床烟气脱硫技术

循环流化床烟气脱硫技术1.引言我国是以燃煤为主的国家,据统计,1995年煤炭消耗量为12.8亿吨,且逐年递增,二氧化硫的排放量达2370万吨,超过美国2100万吨的排放量,成为世界二氧化硫排放第一大国。

目前全国62%以上的城市SO2浓度超过国家环境质量二级标准,占全国面积40%左右的地区受到SO2大量排放引起的酸雨污染,因此控制SO2的污染势在必行。

1996年我国颁布的《新大气法》针对我国酸雨和SO2污染日趋加重的情况,规定对已经产生和可能产生酸雨的地区和其他SO2污染严重地区划定酸雨控制区或者SO2控制区,控制区内新建的不能燃用低硫煤的火电厂和其他大中型企业必须配套建设脱硫和除尘装置,或者采用相应控制SO2的措施;已建成的不能燃用低硫煤的企业应采取控制SO2排放和除尘措施。

国家环保局要求在两控区内,要把治理措施作为当地规划的重点内容。

因此高效脱硫设备的研究开发任重道远。

2.国内外研究现状目前,国内外应用的SO2的控制途径有三种:燃烧前脱硫、燃烧中脱硫和燃烧后脱硫(即烟气脱硫)。

其中,烟气脱硫(FGD即FlueGasDesulfuration)是目前世界唯一大规模商业化应用的脱硫方式,是控制SO2污染和酸雨的主要技术手段。

全世界已有15个国家和地区应用了 FGD装置,其设备总装机容量相当于2-2.5 亿Kw,每年去除SO21000万吨。

据统计,1992年,全球安装了FGD装置646套,其中美国占55.3%,德国占26.4%,日本占8.6%,其余国家占9.7%。

由于上述三国大规模应用FGD装置,且成效显著,虽然近年三国电站的装机容量不断增加,但SO2 排放总量却逐年减少。

日本是世界上最早大规模应用FGD装置的国家。

截止1990年,该装置达1900多套,总装机容量达0.5—0.6亿Kw。

目前,日本的SO2已基本得到控制。

自70年代初开始,特别是1978年美国重新修改了环境法规,否决了高烟囱排放,使FGD技术发展迅速。

683-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氨法-附件三:

683-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氨法-附件三:
调查研究范围包括火电厂 SO2 排放情况,国内火电厂现有氨法烟气脱硫系统设计、制 造、施工和运营现状。
收集资料包括国内火电厂氨法烟气脱硫系统的运行、脱硫效率及脱硫系统出口污染物 排放状况,火电厂 SO2 排放情况,国内外相关的法律、标准、规范。
资料的收集采取现场调研与资料信函调研相结合的方式。 2.2.3 编制技术依据 2.2.3.1 国内火电厂氨法烟气脱硫技术状况
1
2)根据污染物排放的技术经济分析情况,合理确定火电厂氨法烟气脱硫系统的脱硫效 率、氨(回收)利用率等性能指标,着重考虑控制火电厂SO2排放总量,把控制大气污染作 为防治重点。
3)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既要考虑脱硫系统的经济实用性又要有一定的先进性,参考国 内外排放标准,严格按经济规律办事,从而使制定内容与国内目前技术及管理状况相适应, 使本技术标准规范切实可行。 2.2.2 编制方法
本工程技术规范为氨法烟气脱硫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和维护等建立一个统 一的技术指导规范,有利于促进氨法烟气脱硫工程的推广与应用,有利于环境的可持续发 展。 2.4 标准制定的意义
氨法烟气脱硫的脱硫剂具有挥发性,且部分氨基脱硫剂如液氨、气氨属于危险品,所 以氨法烟气脱硫需要解决一些特殊的问题,如吸收剂的安全问题、氨逃逸的控制和副产物 质量等,这些问题是影响脱硫系统的安全、稳定、经济和环保性能的关键因素。也是关系 氨法烟气脱硫系统能否正常运行的核心问题。
2 标准制定必要性
2.1 标准制定的法律依据 2.1.1 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2.1.2 国家环境保护部文件
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2]26号文《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环发[2006] 41文《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的公告》等。 2.1.3 主要依据的国家及行业标准

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技术指南

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技术指南

《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技术指南》印发2020-01-13各有关单位:为落实《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关于做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9〕922号,以下简称《通知》),为钢铁企业有效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提供技术支撑,我会组织编制了《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予印发。

本《指南》是在总结现有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编制的,在技术路线选择、工程设计施工、设施运行管理等方面可为钢铁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提供参考。

附件:《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技术指南》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2020年1月9日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技术指南一、编制目的为帮助企业达到《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以下简称《意见》)的相关要求,提供超低排放改造技术路线选择、工程设计施工、设施运行管理方面的参考,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冶金环保专业委员会组织相关钢铁企业、环保企业和研究机构,在总结现有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指南。

本指南中提及的工艺、技术以及相关参数均来自于现有钢铁企业超低排放工程案例,指南将根据技术应用的进展及时修订。

本指南是自愿性技术指导文件,钢铁企业可根据当地生态环境管理要求和实际情况,在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时参考使用。

鼓励钢铁企业、环保企业和科研机构加强技术研发,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实现超低排放。

二、源头减排(一)总体要求加强源头控制,采用低硫煤、低硫矿等清洁原、燃料,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和过程控制技术,实现大气污染物的源头削减。

(二)烧结/球团工序1.强化烧结机机头、机尾密封板、台车滑道、润滑系统、风箱及卸灰阀等密封改造,将机头烟气中的含氧量控制在16%以内。

2.鼓励企业结合自身实际,配套烧结机头烟气循环系统。

3.烧结机环冷机采用上下水密封技术。

4.球团生产宜采用链蓖机回转窑、带式焙烧机等生产工艺。

工艺说明书【范本模板】

工艺说明书【范本模板】

3×130t/h +1×240t/h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脱硝工程工艺说明书编制:审核:批准:2013年8月1概述 (3)1.1项目概况 (3)1.2排出烟气成分指标分析 (3)2工艺方案选定 (3)2。

1概述 (3)2.2 NOx产生的机理 (3)2.3 氮氧化物减排技术 (6)2.4 各工艺的技术方法分析 (11)3 SNCR工艺技术方案设计指导思想和原则 (13)4设计依据标准、政策和规范 (14)5 SNCR脱硝技术系统设计 (17)5.1 概述 (17)5.2工艺原理 (17)5。

3设计说明 (19)5。

3.1工艺部分 (19)5。

3.2电气部分 (21)5.3.3控制部分 (22)6 性能计算说明 (24)6。

1 NOx浓度计算方法 (24)6。

2脱硝效率 (24)6.3脱硝装置可用率 (24)7 SNCR技术方案 (25)7。

1 系统概述 (25)7.2脱硝装置对锅炉的影响 (27)1概述1.1项目概况根据2011年发布的《GB13223-2011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国家标准》,NOx排放浓度必须小于100 mg/Nm³.本项目工程范围为EPC交钥匙工程,包括3×130t/h+1×240t/h循环流化床锅炉SNCR脱硝工程系统的设计、土建(不含施工)、供货(不含4#NOx在线检测)、运输、安装、调试、性能考核、人员培训、技术服务等内容,保证该工程的安全实施以及在施工过程中不对环境构成不良影响。

工程完工后,由业主方委托相关环保局组织性能验收。

1.2排出烟气成分指标分析治理前烟气NOx浓度:最高240mg/m³,脱硝效率在67%以上,脱硝系统正常运行时烟气NOx浓度小于100mg/m³。

2工艺方案选定2。

1概述目前,该锅炉烟气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是氮氧化物指标超标,氮氧化物主要包括一氧化氮(NO)、二氧化氮(NO2)、一氧化二氮(N2O)、三氧化二氮(N2O3)、四氧化二氮(N2O4)、五氧化二氮(N2O5)等几种化合物,氮氧化物中污染大气的主要是NO和NO2,这两者一般统一表示为NOx。

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维护标准(试行)

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维护标准(试行)

DL/T 1121 燃煤电厂锅炉烟气袋式除尘工程技术规范
DL/T 1149 火电厂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运行导则
DL5053
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
JB/T6407 电除尘器设计、调试、运行、维护安全技术规范
国务院令第591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549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5 烟气脱硫设施的运行维护
5.1 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
5.1.1 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设施的运行
5.1.1.1 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的启动、运行调整、停运和事故处理等运行操作应按照《火 电厂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运行导则》(DL/T 1149)和电厂脱硫运行规程等有关规定执行。 5.1.1.2 湿法脱硫烟气系统、SO2吸收系统、吸收剂制备系统、石膏脱水系统、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工 艺水系统及其他配套设备应运行正常并达到出力要求。 5.1.1.3 脱硫系统及设备运行监视、监测和控制仪表应运行正常、测量数据准确。 5.1.1.4 吸收塔浆液 pH 计、密度计,石灰石浆液密度计等参与运行调整的在线监测仪表应定期校验, 确保显示数据准确。 5.1.1.5 脱硫系统旁路挡板开闭时间、烟囱入口排烟温度和石膏品质等运行参数应达到设计要求。 5.1.1.6 DCS 或 PLC、保护、联锁和自动控制投入及检测仪表等热控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运行稳定可 靠、显示数据准确。 5.1.1.7 脱硫变压器、配电柜、PC、MCC、UPS、保安电源等电气设备应运行良好,供电稳定。 5.1.1.8 运行过程中应重点监视的运行参数:入口烟气温度、出入口SO2浓度、吸收塔浆液pH值、吸收 塔浆液密度、吸收塔液位、除雾器差压、GGH差压、脱硫效率等。 5.1.1.9 运行过程中应重点控制的参数:吸收塔浆液pH值、含固量、Cl-浓度等。 5.1.1.10 运行过程中应重点检查设备:增压风机、GGH、浆液循环泵、石膏排出泵、吸收塔搅拌器、 扰动泵、氧化风机、石灰石湿式球磨机、石膏皮带脱水机、真空泵。 5.1.1.11 烟气系统运行主要调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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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烟气循环流化床法脱硫工程通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编制组2017年6月项目名称:烟气循环流化床法脱硫工程通用技术规范项目统一编号:2013-GF-010承担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刘媛、陈树发、彭溶、韩旭、詹威全、王建春、吴孝敏、刘碧莲、赵红标准所技术管理负责人:姚芝茂技术处项目经办人:李磊目次1任务来源 (1)2规范修订的必要性 (1)3主要工作过程 (3)4国内外相关标准研究 (4)5同类工程现状调研 (7)6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及说明 (26)7标准实施的环境效益及技术经济分析 (35)8标准实施建议 (36)1任务来源2013年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2013年度国家环境技术管理项目计划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3〕51号)要求,下达《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烟气循环流化床法》(HJ/T 178-2005)的修订任务,项目统一编号2013-GF-010。

按照财政部项目资金管理要求以及环境保护部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承担《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烟气循环流化床法》(HJ/T178-2005)的编制任务,参编单位有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规范修订的必要性2.1SO2危害我国是一个“富煤、缺油、少气”的国家,长期以来,一次能源中的70%左右依赖于煤炭。

煤炭中80%的硫分是可燃的,煤炭燃烧时硫分大部分以SO2的形式产生并排入大气,其中少量SO2进一步被氧化为SO3而吸附到颗粒物上或以硫酸雾(硫酸盐)的形式排放。

SO2对人体的危害很大,尤其是当SO2被氧化成硫酸雾或形成硫酸盐后,与空气中的细小颗粒物结合在一起进入人体呼吸道和肺部,可引起支气管炎、肺炎、肺水肿等恶性疾病。

SO2是形成“酸雨”的元凶,对环境的危害也较大。

酸雨会严重破坏森林生态系统、土壤生态系统和水生生态系统,造成森林枯萎死亡,使森林面积减少;造成土壤酸化,使土壤贫瘠,农作物减产;造成湖泊酸化,使水生生态系统紊乱,影响水生生物的生长和繁殖。

此外,酸雨还会腐蚀破坏建筑物和金属材料等。

据统计,SO2污染产生的酸雨危害面积已达国土总面积的30%。

2.2我国大气环境现状及主要行业二氧化硫排放情况我国大气污染较严重,主要呈现为煤烟型污染特征。

大气环境中颗粒物浓度普遍超标,二氧化硫污染程度仍较高,氮氧化物污染呈加重趋势。

据2014年全国环境状况公报,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974.4万t,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740.4万t;氮氧化物排放量2078.0万t,其中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404.8万t;全国废气中烟(粉)尘排放量1740.8万t,其中工业烟(粉)尘排放量为1456.1万t。

近年来,由于国家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及人们群众环保意识的增强,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大气污染仍然十分严重。

2015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中有73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占21.6%,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76.7%,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15.9%,中度污染为4.2%,重度污染为2.5%,严重污染为0.7%。

在各类二氧化硫排放源中,电站锅炉排放量占到35%。

据中电联统计数据,2014年,我国火电行业SO2排放量约620万t,同比下降约20.5%;机组SO2的排放浓度普遍在200mg/m3以下,不到10%的机组SO2排放浓度可以达到35mg/m3及以下。

钢铁行业是我国仅次于火电行业的第二大SO2排放产业,每年排放的SO2约占全国总排放量的10%左右。

我国锅炉以燃煤为主,燃煤工业锅炉保有量大、分布广、能耗高。

燃煤工业锅炉污染物排放强度较大,年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约占全国排放总量的33%、27%、9%。

有色金属工业企业排放的废气成分非常复杂,采选工业废气含工业颗粒物,冶炼废气含硫、氟、氯等,有色加工废气含硫酸、碱和油等;其二氧化硫的排放浓度较高,2011年,我国工业二氧化硫废气排放中有色冶金行业排放的二氧化硫量占6.04%。

2.3国家及环保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空气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持续发生的大面积雾霾事件,引起了全社会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关注。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2011年国务院印发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11〕26号)明确提出了“十二五”二氧化硫减排8%的约束性指标。

同时,国务院印发的《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明确提出对烟气排放实行SO2排放总量控制,继续加强烟气脱硫设施建设。

2013年国务院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的纲领性文件,提出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

所有燃煤电厂、钢铁企业的烧结机和球团生产设备、石油炼制企业的催化裂化装置、有色金属冶炼企业都要安装脱硫设施,20t/h及以上的燃煤锅炉要实施脱硫。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质量管理工作,环境保护部针对重点行业相继制修订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进一步加严了烟气中SO2的排放限值,包括:《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将颗粒物、SO2、NO X的排放限值降至20mg/m3、50mg/m3、100mg/m3,还新增了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限值(0.03mg/m3);《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规定现有企业烧结机球团焙烧设备执行颗粒物、NO X、SO2的排放限值为50mg/m3、300mg/m3、200mg/m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规定新建燃煤锅炉颗粒物、NO X、SO2的排放限值为50mg/m3、300mg/m3、300mg/m3,燃油锅炉为30mg/m3、250mg/m3、200mg/m3,燃气锅炉为20mg/m3、200mg/m3、50mg/m3。

此外,2015年底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要求,将颗粒物、SO2、NO X的排放限值再次降低至10mg/m3、35mg/m3、50mg/m3。

由此可见,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SO2排放标准的不断提高,对污染物治理技术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修订《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烟气循环流化床法》以适用于重点行业控制SO2排放是必要的。

2.4烟气循环流化床脱硫技术的发展烟气循环流化床法是可以与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在工程应用上进行比选的一种干法/半干法脱硫工艺。

作为排放SO2的主要贡献者:火电行业,对其2014年已投运的烟气脱硫设施的分类和统计,烟气循环流化床法脱硫约占2.9%,仅次于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位居第二。

从烟气循环流化床工艺本身来说,它在适用范围、脱除性能、工艺系统、自动化控制水平等方面都有了较大的优化改进,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脱硫性能提高,通过行业多年技术的发展,脱硫装置已实现“超低排放”,脱硫效率可长期稳定运行在98%以上;脱硫系统运行稳定性提高,脱硫系统投运率达到98%以上。

二是烟气循环流化床脱硫技术由于其脱硫效率高、运行稳定等特点,已在烧结、有色冶金、垃圾焚烧、炭黑尾气、煤化工尾气等重点领域烟气SO2控制中得到了尝试性应用。

三是实现超细颗粒净化,通过循环流化床吸收塔内的“凝并”效应,同时配套高效袋式除尘器,系统具备良好的细颗粒净化功能,出口颗粒物浓度可保持在5mg/m3以下。

四是集约化治理,多污染物协同净化效果凸显:(1)在不增加吸附剂前提下,利用循环流化床中高密度、大比表面积、激烈湍动的钙基吸收剂可协同脱除SO3、HCl和HF等多种酸性气体;(2)催化氧化剂促进Hg0向Hg2+氧化,提高脱汞效率。

五是工艺系统的协调性和自动化程度提高,脱硫系统实现智能化运行,极大提高了可靠性,同时降低了人力物力的投入。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烟气循环流化床法》(HJ/T178-2005)实施至今已近10年,这十年正是国内火电厂烟气净化设施的建设高潮,规范对国内火电机组烟气循环流化床法脱硫工程的设计、建设、施工及运营维护等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

但是,经过10年的发展,排放标准(要求)、脱硫技术的发展、烟气循环硫化床工艺本身的技术内容和适用范围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该规范的内容已无法完全表征和规范新的烟气循环流化床治理技术,同时也束缚了该技术的发展,有必要对《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烟气循环流化床法》(HJ/T178-2005)进行修订,从而为重点行业烟气SO2治理采用烟气循环流化床法进行烟气脱硫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及安装、调试、验收和运行管理等提供技术依据,促进排放企业可持续发展和烟气污染物治理行业技术进步。

3主要工作过程(1)编制组成立2013年4月,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与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烟气循环流化床法》编制合同,成立了编制组,讨论并明确了规范编制的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分工。

(2)开题论证2014年1月,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在北京主持召开了《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烟气循环流化床法》开题论证会。

与会专家充分听取了规范编制组关于标准修订的必要性、适用范围、重点修订内容的汇报,经质询与讨论,形成如下意见:(1)进一步明确规范的边界条件和适用范围。

(2)修订的重点为吸收塔的改进、脱硫除尘器的要求、脱硫系统的运行维护、吸收剂的品质、消化和制备要求及脱硫灰的利用与处理。

(3)加强专题调研,收集和归纳达到最新排放标准的技术措施,吸纳各主要脱硫企业的工程经验,强化对资料性附录的编制。

(3)第一次征求意见按照开题论证会上专家意见,编制组深入现场,开展专题调研。

在实际调研、理论研究及工程数据分析的基础上,于2014年5月初步完成了《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烟气循环流化床法》(初稿)及其编制说明。

为确保规范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编制组于2014年6月及10月邀请行业有关专家分别在厦门及广州召开了两次专家评审会。

随后依据专家意见对规范正文和编制说明进行了多次补充和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上报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2016年2月,科技标准司下发了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烟气循环流化床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函中确立了向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各省环保厅、科研院校、环保设备企业、应用企业以及环保部各职能部门等69个单位、部门发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期间回函提出修改意见的单位有12个,共收到反馈意见83条,编制组认真分析和吸取了各条修改意见并对规范的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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