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控排企业2013年度履约操作指引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8.16•【字号】粤府[2013]84号•【施行日期】2013.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粤府〔2013〕84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我省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关于行政体制改革(一)继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
推进落实《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方案》,用足用好中央赋予的政策,进一步清理投资项目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和资质资格许可等事项。
全面实施《广东省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深入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加大力度清理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降低企业准入门槛。
(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分别牵头)(二)创新政府公共服务提供方式。
认真落实《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暂行办法》和《2012年省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第一批)》,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制度,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资质评判标准化。
逐步推进社会组织的人、财、物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脱钩。
完善社会组织登记制度。
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省编办、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监察厅分别牵头)二、关于财税体制改革(三)深化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
完善预算编制体系,将社保基金预算与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一并报送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完善全口径预算编制监督体系。
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完善预算草案,细化预算编制内容,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深入推进竞争性分配改革,完善竞争性分配的方式方法,扩大竞争性分配改革的范围和领域,推进经营性领域财政资金股权投资管理改革。
五试点碳核查进展概览 2
数据上报和核查决定了最终履约清缴时要上交的配额数量,富余可以卖出获利,超额则须买碳抵消,而核查的结果也会与市场价格挂钩。
在已经启动的5个试点,深圳、上海、北京、天津、广东的排放报告提交时间集中在3月-4月之间,目前各试点已陆续进入上报、核查阶段。
其中,深圳、北京、天津三个试点均比各计划提前了报告时间,这三个试点都制定了配额后期调整措施,报告提前也是为了给调整留出一定的缓冲时间。
各试点省市对此次核查工作都给予了足够得重视,组织了大量的培训。
然而,据各试点过往的核查经验来讲,大部分控排企业对核查工作都很重视并采取积极配合的态度,但也存在个别核查方与企业的沟通并不顺利的情况。
有的核查机构直接吃了闭门羹,有的企业负责人长期避而不见,也有企业内部踢皮球,无法找到对接人。
此次,对于部分试点的企业来说,未能按时提交报告将会导致直接的经济损失,在5个试点中北京和天津没有公布相应行政处罚措施。
目前,各试点的数据核查工作主要还是由地方发改委主导,以地方发改委统一组织、分配、支付的方式进行,核查市场化仍待观察。
上海上海是几个试点中准备最早的试点,1月17日,上海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报送本市碳排放交易试点企业2013年碳排放状况报告的通知》,要求企业于3月31日前提交排放报告,与《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中要求时间相同。
3月3日,上海市发改委召开碳排放交易试点企业通气交流会,介绍了碳交易政策制度及市场运行情况,并部署2014年上半年试点企业碳排放管理相关工作。
根据《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虚报、瞒报或者拒绝履行报告义务的企业未改正将面临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理抗拒、阻碍第三方机构开展核查工作而未改正的,将处以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3月5日,上海启动了碳核查竞争性谈判,上海市发改委就纳入企业2013年排放报告核查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将191家纳入企业划分为钢铁、电力、化工等9个包件供10家备案机构竞争。
广东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省级价格调节基金扶
广东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省级价格调节基金扶持平价商店等“三项建设”项目的通知【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粤财综[2013]97号【发布部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物价局【发布日期】2013.07.01【实施日期】2013.07.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东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省级价格调节基金扶持平价商店等“三项建设”项目的通知(粤财综[2013]97号 2013年7月1日)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物价局,顺德区财税局、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价格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粤府〔2010〕159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工作,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以平价商店为重点的“三项建设”、稳定农副产品价格的有关部署,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的暂行办法》(粤财综〔2010〕98号)规定,继续运用省级价格调节基金支持全省推进“三项建设”,现就组织申报省级价格调节基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扶持项目范围和数量(一)平价商店项目。
1.新建平价商店一次性补贴项目:对新建的平价商店给予一次性补贴,包括2012年8月21日至2013年7月31日所有省级价格调节基金未予补贴的平价商店。
2.公益性平价农贸市场一次性补贴项目:对新建或改造且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政府投资建设或控股的市区内的公益性平价农贸市场给予一次性补贴(试点),广州市可申报4家,其他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限报2家。
3.平价商店年度发展资金补贴项目:对2012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平价商店给予2012年度发展资金补贴。
(二)蔬菜生产项目。
1.蔬菜大棚建设项目:以种植《关于平价商店经营平价商品实行目录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1〕78号)公布的《家常农副产品目录(第一批)》及各地新增的蔬菜品种为主,与平价商店对接总数(包括其供应配送中心配送的平价商店和产销一体化运营自建平价商店)5家以上,并在农副产品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时履行保供稳价义务,种植规模在500亩以上,省级价格调节基金未补贴过的蔬菜种植基地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2013年度已建、在建蔬菜大棚项目。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3年全省第一批建筑业企业(部分施工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3年全省第一批建筑业企业(部分施工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3.02.21•【字号】粤建市函[2013]270号•【施行日期】2013.0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3年全省第一批建筑业企业(部分施工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13〕270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各有关企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建市〔2010〕128号)要求,结合我省“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人员流动的统计数据,经研究,我厅定于2013年2月28日至3月15日对部分建筑业企业进行资质动态核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核查的主要内容1.企业的注册资本金、净资产是否符合资质标准;2.企业的主要管理和技术、经济负责人是否符合资质标准;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人数、注册建造师的人数是否符合资质标准;4.企业管理制度建立和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5.经营管理情况(包括招标投标管理、工程造价文件管理、合同管理、劳务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及检测检验管理、工程款结算和工资支付管理、诚信等情况);6.其他需核查的情况。
动态核查表详见附件2。
二、被核查企业应提供下列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2.企业主要管理和技术、经济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注册人员的注册证书,企业2012年11月至2013年1月的社保缴费清单及银行缴款凭证;3.企业验资报告、201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4.2010年至2012年企业完成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验收证明或备案资料;5.企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6.2010年至2012年企业获奖工程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违法违规被处罚文书;7.企业章程及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管理制度;8.其他有关资料。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2013年全省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相关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2013年全省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相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3.07•【字号】粤经信节能函[2013]694号•【施行日期】2013.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2013年全省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相关工作的通知(粤经信节能函〔2013〕694号)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省清洁生产技术服务单位:为规范和加快我省清洁生产工作,切实从源头上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促进我省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现将我省2013年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启动千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重点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耗能企业、重点商贸酒店,以及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企业、省资源综合利用龙头企业、省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省市共建循环经济产业基地、省循环经济工业园等,提出2013年本地区计划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原则上各市的企业数量不少于60家),在4月15日前报送我委。
二、规范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2013年我省清洁生产企业将继续实行集中受理申报材料和集中组织验收,原则上每半年组织一次,上半年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4月20日,验收时间为4月20日至5月30日。
下半年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20日,验收时间为9月20日至10月30日。
相关材料于4月20日或9月20日前统一上报我委,由我委做好相关省清洁生产企业审核验收规划。
三、加强清洁生产企业的分级管理。
请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申请清洁生产验收的企业进行初审,原则上按照不超过申请验收企业总数50%的比例推荐申请省级清洁生产企业验收。
四、完善清洁生产审核管理与服务。
为推进全省清洁生产审核服务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清洁生产审核服务市场机制,提高清洁生产审核服务水平,各地申请验收企业中提供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服务单位的数量原则上应不少于2个。
广州市诚信评价系统操作指南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度全省拍卖企业核查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度全省拍卖企业核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1.16•【字号】粤经信商贸函[2014]112号•【施行日期】2014.0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度全省拍卖企业核查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商贸函〔2014〕112号)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为进一步严格拍卖行业管理,规范拍卖行为,完善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促进我省拍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委决定对全省拍卖企业开展2013年度核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核查范围2013年12月31日前经我委核准设立,持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拍卖企业(含分公司)。
二、核查内容(一)拍卖企业经营资格、登记事项变化情况;拍卖师、从业人员及相关专业人员聘用情况;有无擅自将拍卖企业经营权出租、转让,拍卖企业遵守《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情况。
(二)拍卖企业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等情况。
(三)信息报送。
拍卖企业有无及时、准确地登录“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按月填报企业经营信息。
三、企业需提交的材料(一)广东省拍卖企业年度核查登记表(见附件1)。
(二)2013年拍卖企业经营统计报表(附件2)。
(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拍卖企业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复印件)。
(六)企业所属的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七)拍卖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八)经具有法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3年度企业会计审计报告(原件,2013年7月1日后批准设立的企业,不需提供)。
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由当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公章。
TRAS重点税源企业操作步骤(企业2013年版本操作说明)
选择“磁盘文件”方式,
图6
在这时要选择任务包,即准备工作中下载的2013年企业版.psk这个文件在硬盘的什么 地方。点击右侧的 按钮,
图7
在上图的“查找范围”中找到2013年企业版.psk文件。例如在D盘,就找到D盘的psk文件,选中后,点击“打开”。
再点击“下一步”,
图8
选择任务的保存路径,即任务装入到本机后保存在什么地方。如果不修改保存路径,可采用默认路径。
图15
录入完一张报表后,再切换到另一张报表时,系统将自动保存已录入报表的数据。
3、审核全部报表
数据录入完成后,应进行全部审核。
点击工具栏上“审核”按钮旁的下拉箭头,选择“表内表间审核”,
同时,在保存数据时,系统将自动对当前表的数据进行审核。如果数据没有录入完成,可以暂时忽略审核提示。等数据全部录入完成后再进行表内表间审核。
再点击“下一步”,输入注册信息。
图9
企业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企业名称:企业的单位名称
任务注册信息输入完成后,装入任务过程结束。
录入版程序和任务只需在第1次使用本系统时进行,以后就不需要了,运行程序后,在菜单“任务|活动任务”选中任务即可打开。
二、开始工作
1、打开任务
双击桌面上的 ,运行录入版程序,点击菜单“任务|活动任务”,选择“2013年重点税源监控月报表”,打开任务。
上报数据包文件的格式为:SDZD+报表期+(企业代码)+PAT后缀。
数据上报后,可以再次修改数据。数据修改后,将再次上报时传送给上级,上级装入后会覆盖原来的数据。
详细操作请参考录入版的系统帮助。
三、问题及解决方法
1、输入任务注册信息时,提示“企业代码不能通过审核”,图10所示。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省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省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3.03•【字号】粤国资综合〔2020〕8号•【施行日期】2020.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省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各省属企业:为加快推动省属企业全面加强合规管理,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管理,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广东省省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省属企业参照《指引》有关要求,制定本企业合规管理实施方案,于4月30日前报我委综合法规处,审核通过后正式实施。
附件:广东省省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3月3日广东省省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合规管理职责第三章合规管理重点第四章合规管理运行第五章合规管理保障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广东省省属企业全面加强合规管理,加快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着力打造法治国企,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参照《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省属企业,是指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家出资企业。
本指引所称合规,是指省属企业及其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企业章程、规章制度以及国际条约、规则等要求。
本指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省属企业及其员工因不合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受到相关处罚、造成经济或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本指引所称合规管理,是指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企业和员工经营管理行为为对象,开展包括制度制定、风险识别、合规审查、风险应对、责任追究、考核评价、合规培训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
交易市场碳排放论文2篇
交易市场碳排放论文2篇交易市场碳排放论文2篇第一篇一、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特点(一)碳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MRV)体系因地制宜,注重激励性和可操作性广东省采用通则加行业细则的形式制定并发布了碳排放报告与核查指南。
通则规定了基本框架和通用内容,行业细则(包括火力发电、钢铁、石化、水泥四个行业细则)则是根据行业差异有针对性地加以编制。
广东省的MRV有三大特点:一是分层级报送。
通过综合考虑企业类型、行业特点、企业所处时期(历史碳盘查时期、碳排放核查时期)设定不同企业报送层级,企业能够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合适的参数和报送层级。
二是鼓励先进。
企业选择准确性越高的层级,获得的配额就越多,从而激励企业改进计量与检测水平,提升CO2排放数据的质量。
三是可操作性强。
MR报表与节能报表有很好的对应性,报表在设计时充分借鉴节能体系经验,使企业易于接受。
(二)积极探索通过有偿拍卖的方式发放配额在七个试点中,广东省率先采用拍卖的方式发放配额。
广东省规定,控排单位和新建项目必须按规定购买足额有偿配额,否则控排单位的免费配额不可流通且不可用于上缴,新建项目则不能通过审批。
2013年度企业有偿配额购买比例为3%,但电力企业的比例将逐步提升,从3%提升到2020年50%以上。
新建项目有偿购买比例为3%,但新建企业能够自主选择通过一级市场竞拍购买或者通过二级市场交易获得配额。
广东省2013年度有偿配额共计2800万吨,其中通过前期拍卖发放配额约1200万吨。
截至2014年7月16日,广东省已经实行了五次配额拍卖,累计发放配额1112万吨,占前期拍卖配额的93%,有近200家控排企业完成了有偿拍卖竞拍。
二、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运行及履约情况(一)运行情况2013年12月19日,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
首日共完成7笔广东省碳排放配额(GDEA)交易,交易总量12万吨,最高成交价61元,最低60元,交易额722万元,首日交易量在7个试点省市中位居第三位(低于湖北和重庆),交易额位居第二位(仅次于湖北)。
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标准体系软件系统操作说明
八、取回
取回:勾选需要取回的项 目,点击取回按钮,填写 原因点击保存即可取回报 送后的项目,取回后点击 数据填报即可修改数据, 修改好后再次报送。
条件:项目申报状态为报 送,审核状态为待审核的 申报项目才能取回。
九、申报表下载
申报表下载:当项目已经 报送后,系统会生成申报 表的word,企业可自行下 载,勾选当前项营业执照并开业满二年; (二) 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信 用管理体系健全; (三)合同履约状况良好。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 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率 达100%; (四)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未被列入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经营异常名 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录”; (五)企业经营效益好,同意由监督机关将本企业 申请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总产值或销售额 等信息在守重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
条件:报送后才能下载。
*如遇到下载 打开为乱码, 请保存本地右击文件以 word方式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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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完整注册信息,确保信息无误后点击立即注册。
系统根据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企业名称自动提 取系统基本信息,并自动校验申报所需条件,满足 即可完成注册。
二、企业登陆
注册时填写的登录名称即为登录 名,填写登录名、密码和验证码 即可登录守重系统。
为保守重后台系统运行顺畅,推 荐浏览器:火狐浏览器、谷歌浏 览器、360急速浏览器、IE8以上浏 览器。
忘记密码:填写登录名系统根据 注册时填写的邮箱进行找回,如 果找回失败,请联系当地工商进 行重置
三、企业申报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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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户可通过数据填报按钮完成申 报信息的录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4.10•【字号】粤办函[2014]158号•【施行日期】2014.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粤办函〔2014〕158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3年以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以下简称“两建”)工作的各项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责任,分解工作任务,有计划、有目标、有步骤地组织开展“两建”工作,为我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撤并和规范省级考核检查评比表彰活动的意见》(粤办发〔2013〕11号),2014年1月,省“两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级以上市“两建”工作进行了考核。
经综合评定,21个地级以上市“两建”工作考核全部合格,其中,广州、惠州、江门、珠海市成绩比较显著。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各地“两建”工作情况通报如下:一、精心部署落实省“两建”工作会议召开后,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相关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两建”工作的政策部署,并以多种形式出台有关文件,狠抓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在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方面,广州、深圳等市结合实际制定了本市的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规划,惠州、阳江等市制定了贯彻落实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规划的实施意见;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广州、珠海、中山等市制订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3-2020年)》,广州市还出台了《广州市信息共享管理规定》、《广州市社会信用促进条例》等多项规章制度。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13年省节能循环经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13年省节能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发文字号】粤经信节能函[2013]1232号【发布部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发布日期】2013.04.28【实施日期】2013.04.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13年省节能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粤经信节能函〔2013〕1232号)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税局,财政省直管县(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省属企业集团,有关单位: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绿色、循环和低碳发展,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加快推进广东省工业绿色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根据《广东省节能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2013年节能和循环经济工作要点,现就组织2013年省节能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原则(一)科学导向。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核心任务,以“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上水平”为主线,统筹考虑资金安排,创新资金支持方式。
(二)绩效导向。
增强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的绩效观念,资金申报、评审、资金使用等各环节以绩效为导向,加强对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三)集中财力、向粤东西北倾斜。
集中财力重点支持节能循环经济平台建设和重大示范试点工程,加大对粤东西北地区扶持力度。
继续支持节能技改、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资源节约工作,提高资源循环高效利用水平。
(四)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采用公开推荐、专家评审的形式优选,规范资金申报和评审程序,提高资金安排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二、支持范围(一)重点支持节能循环经济服务平台。
包括省市两级能源管理中心、重点企业能源管理中心,以及节能“三能”体系建设、循环经济工作体系建设、宣传培训等其它省级节能循环经济公共政策服务项目建设。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3年度省直接监管企业节能目标责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3年度省直接监管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现场核查的通知【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发文字号】粤经信节能函[2013]558号【发布部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日期】2013.02.22【实施日期】2013.02.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3年度省直接监管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现场核查的通知(粤经信节能函〔2013〕558号)有关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直接监管企业,有关单位:为做好2012年度省直接监管的20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根据《关于印发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2873号)、《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以及《关于印发“十二五”广东省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12〕95号)、《关于印发2012年度广东省万家企业节能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13〕46号)精神,我委将于近期组织考核评估组,对省直接监管的20家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现场评估核查,具体工作由省节能监察中心负责。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现场核查时间为3月4 日至3月15日(见附件)。
每家企业核查时间原则上为一天,主要环节有听取汇报、现场察看、专家提问、专家闭门讨论出具评估意见、反馈评估意见及专家点评等环节。
二、分组安排现场核查分五个小组同时进行,由省节能监察中心负责同志带队,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参加,每个专家小组由4-5名左右节能专家、行业专家等组成。
三、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认真准备。
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认真做好节能考核的相关准备工作。
一是要分门别类备齐相关的详细资料供专家核查。
二是要积极配合,安排好核查现场,并做好防护措施,确保核查小组人员安全。
关于碳排放配额管理的实施细则
附件1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碳排放配额管理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本省碳排放配额管理工作,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7号令)、《广东省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省政府第197号令)和我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控排企业和单位(以下简称控排企业)、新建(含扩建、改建,下同)项目企业、符合规定的其他投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其碳排放配额(以下简称配额)的分配发放、清缴履约和交易等管理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本省配额管理坚持以下原则:(一)实现减排、促进发展。
通过实施碳排放配额管理,有效控制全省温室气体排放,促进实现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推动全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根据本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综合考虑排放企业行业基准水平和历史碳排放量,公平、合理地分配配额。
(三)免费为主、逐步有偿。
配额发放采取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形式,在初期大部分配额以免费发放为主,逐步提高有偿发放的比例。
(四)公平交易、有效监管。
配额在省政府确定的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实现公平交易,对交易过程实行有效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省发展改革委是全省配额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相关管理、监督和指导工作,会同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建省配额分配评审委员会、行业配额技术评估小组,并委托行业配额技术评估小组、相关具备资质的社会组织或机构承担有关工作。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部门配合省主管部门开展配额管理工作,负责对辖区内新建项目企业的有偿配额购买申请进行审核,督促辖区内控排企业的配额清缴履约等相关工作。
第五条省发展改革委建立广东省碳排放配额注册登记系统(以下简称注册登记系统),对配额的创建、分配、变更、清缴、注销实行统一电子信息化管理。
注册登记系统记录的信息是确定配额权属的最终依据。
配额自登记之日起生效,配额持有者可以依法进行交易、转让、抵押,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收益。
用户操作指南-2013.08
广东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指南广州市微柏软件有限公司二O一三年五月前言广东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系统是由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站、广东省交通运输档案信息中心、广州市微柏软件有限公司联合研发,该系统对《广东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综合管理平台》、《百路思(Pallas)高速公路质量管理信息系统》、《试验检测管理系统》、《广东省交通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系统》四个系统进行资源整合,使之成为一个集信息收集、发布、管理、统计分析及决策支持的综合性管理系统,并将各个业务数据库整合到一台服务器上,从而实现统一的服务器平台,建立统一的广东省交通建设质量数据中心之广东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系统。
广东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系统是一套专业化、系统化、网络化的应用平台,全面支持业主、监理、承包商等参建单位,集公路工程建设的施工原始记录、试验检测、验收评定、竣工资料等功能于一体,建立在基于互联网适应海量数据处理的综合业务平台,以业主管理为中心,实现了业主、监理、承包人、试验检测单位、政府等单位之间基于互联网作业的信息化处理,为管理人员提供准确、实时、全面的质量管理信息,真正实现了项目建设的全程动态管理和实时监控,为实现质量控制目标提供了科学有效的手段和方法,从而实现工程项目的信息化、网络化、集成化,使建设项目的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国际化。
系统收编入最新的行业规范表格资料,内容涵盖了业主、监理、承包人、试验检测单位、政府等信息化处理的方方面面,为了便于查阅,我们按内容分类对规范表格进行了分类和集中,力求“全、新、实”,具有较强的实用价值和参考价值。
用户手册将对参建各方合理有效使用广东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系统提供帮助。
随着政策的变化和管理技术上的不断升级,系统部分规范表格或规范表格中的部分规定会逐步修订,若有新规范表格颁布,均以最新规范表格为准。
该操作指南由广州市微柏软件有限公司主编,在编辑校审过程中得到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档案信息中心、广东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使手册内容得以丰富完善,特此感谢!gPallas 广东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系统一、系统功能和特点介绍1、本系统整合了监督平台、工地试验管理系统、试验检测系统、质量管理系统,并提供项目准备阶段工程划分、桩基础管理、施工控制点埋设、原材料进场、工程形像进度图等基础数据的统一管理模块,为施工实施阶段提供试验检测、施工原始记录、质量检验、验收评定、数据分析等功能模块;2、系统中涵盖试验检测、测量控制、施工记录、质量检验、质量评定等质量表格,各表格依照现行技术规范、试验规程的要求进行自动计算、分析、评定、出结论,并自动绘制各类曲线图。
TRAS重点税源企业操作步骤(企业2013年版本操作说明)
TRAS企业版操作步骤本系统的操作步骤(如果2012年填写了tras报表,则无需再安装程序,直接状物任务参数即可,如有问题可联系)安装程序--装入任务参数--录入数据--审核全部--上报1、安装录入版程序将前一步下载的企业版程序解压缩后双击,出现如下安装界面,图2点击“下一步”,图3选择“我同意此协议”,再点击“下一步”,然后根据提示,一步一步完成安装。
录入版程序安装完成后,在桌面上产生快捷方式,双击即可运行录入版程序。
2、装入任务录入版程序安装完成后并不能马上录入数据,必须要装入任务后才能录入数据。
双击桌面上的快捷方式,运行录入版程序。
程序打开后的界面如下图所示,图4单击菜单“任务|装入任务”,图5选择“磁盘文件”方式,图6在这时要选择任务包,即准备工作中下载的2013年企业版.psk这个文件在硬盘的什么地方。
点击右侧的按钮,图7在上图的“查找范围”中找到2013年企业版.psk文件。
例如在D盘,就找到D盘的psk文件,选中后,点击“打开”。
再点击“下一步”,图8选择任务的保存路径,即任务装入到本机后保存在什么地方。
如果不修改保存路径,可采用默认路径。
再点击“下一步”,输入注册信息。
图9企业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企业名称:企业的单位名称任务注册信息输入完成后,装入任务过程结束。
录入版程序和任务只需在第1次使用本系统时进行,以后就不需要了,运行程序后,在菜单“任务|活动任务”选中任务即可打开。
二、开始工作1、打开任务双击桌面上的,运行录入版程序,点击菜单“任务|活动任务”,选择“2013年重点税源监控月报表”,打开任务。
2、录入数据在录入数据前,请注意右侧的报表期。
点击“新增”可以增加其他报表期。
选择了正确的报表期后,点击工具栏上的“录入”按钮,就可在报表中录入数据了。
图14数据录入完成后,点击“工具”栏上的“保存”按钮,保存录入的数据。
如果“保存”按钮是灰色的,不能点击,表示数据已保存。
点击在界面下部的报表标签,可以切换报表。
控排企业履约操作
控排企业履约操作
控排企业履约操作指的是控制和执行碳排放限制措施的企业所采取的履约操作。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措施:
1. 监测和测量:控排企业应该建立监测和测量系统,以跟踪和记录其碳排放水平。
这可以包括安装传感器和仪表,收集和分析数据,评估碳排放水平,并报告结果。
2. 设定和追踪目标:控排企业应该设定可量化的碳排放目标,并定期追踪和评估其进展。
目标可以包括减少碳排放量的百分比或绝对数量,提高能源效率等。
3. 实施低碳技术和措施:控排企业应该采取措施减少碳排放,例如通过使用清洁能源替代化石燃料,改善能源效率,减少废弃物和污水处理等。
4. 管理供应链:控排企业应该与其供应商合作,确保他们也采取相应的碳减排措施,以减少整个供应链的碳排放。
这可以包括优先使用低碳产品和材料,建立供应链合规和监测机制等。
5. 培训和意识提升:控排企业应该向员工提供相关培训,以增加他们对碳排放问题的意识,并教导他们如何采取行动减少自身碳足迹。
6. 参与碳市场:控排企业可以积极参与碳交易市场,例如购买和销售排放配额,以实现其碳减排目标。
7. 定期报告和审计:控排企业应该定期向相关政府机构或监管机构报告其碳排放情况,并接受独立的碳足迹审计,以验证和确认其履约操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这些操作旨在帮助控排企业履行其对碳排放限制的承诺,有效管理和减少碳排放,从而降低对气候变化的负面影响,并为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2013年生产服务业工作要点的通知-粤经信生产[2013]176号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2013年生产服务业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2013年生产服务业工作要点的通知(粤经信生产〔2013〕176号)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现将《2013年生产服务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区实际情况,抓好贯彻落实。
贯彻落实的情况及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建议,请径向我委(生产服务业处)反馈。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3年4月11日2013年生产服务业工作要点2012年,我省生产服务业工作以构建高效生产服务体系为主线,以抓规划、强基础、建平台为重点,积极开展广货网上行活动,大力建设广东商品国际采购中心,加快生产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两业融合”)步伐,全省生产服务业发展取得新成效,为我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3年,全省生产服务业工作以《广东省生产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为统领,以建设国际现代物流中心、珠三角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和国际采购分销中心(“三大中心”)为重点,以商业模式创新和技术进步为动力,以集聚发展、服务创新、示范带动为途径,加快重大项目和共性平台建设、推动生产服务业转型升级,促进高效生产服务体系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具体工作要点如下:一、推动“三大中心”的建设(一)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建设国际现代物流中心。
推动物流业与制造业、商贸业、电子商务等行业的融合发展。
推进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和先进适用装备技术的应用,促进物流效率进一步提升。
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培育一批技术先进、模式新颖的现代物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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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控排企业2013年度履约操作指引
2014年09月
文档修订记录
*状态:A——增加,M——修改,D——删除
目录
1概述 (4)
1.1编写目的 (4)
1.2系统使用要求 (4)
1.3履约操作流程图 (4)
2操作管理员 (5)
2.1登录 (5)
2.1.1功能描述 (5)
2.1.2操作说明 (5)
2.2履约 (5)
2.2.1功能描述 (5)
2.2.2操作说明 (6)
2.3当前履约情况查看 (7)
2.3.1功能描述 (7)
2.3.2操作说明 (7)
2.4历史履约情况查看 (7)
2.4.1功能描述 (7)
2.4.2操作说明 (8)
3审核管理员 (8)
3.1登录 (8)
3.1.1功能描述 (8)
3.2待审核任务 (8)
3.2.1功能描述 (8)
3.2.2操作说明 (9)
3.3历史审核查询 (9)
3.3.1功能描述 (9)
3.3.2操作说明 (10)
1概述
1.1 编写目的
本文档描述履约企业用户使用广东省碳排放权配额注册登记系统进行履约操作,以及对用户不明的操作进行指导。
1.2 系统使用要求
浏览器建议使用IE版本8.0,IE8.0。
1.3 履约操作流程图
2操作管理员
2.1 登录
2.1.1功能描述
登录页面提供登录操作,如图 2-1 登录页面所示。
图 2-1 登录页面
2.1.2操作说明
登录:打开IE浏览器,在地址栏输入“http:\\ :8080/crs”,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必要信息,点击页面中的【登录】按钮,即可进入系统。
2.2 履约
2.2.1功能描述
操作管理员登录系统后,点击“履约管理→履约”,跳转至履约页面,如图 2-2 履约页面所示。
图 2-2 履约页面
●确定:输入履约数量(吨),选择上缴碳排放权类型,点击【确定】
按钮后,履约提交成功,待【审核管理员】审核。
(可分多次提交
上缴数量,直至上缴总数量等于年度实际排放量)
●重置:点击后,将文本框和下拉列表中的内容清空。
2.2.2操作说明
●可用配额数量大于等于年度实际排放量。
(若可用配额数量小于年
度实际排放量,可以选择先上缴一部分配额,待购买足够配额后,
再次上缴,直至上缴配额总数量(或配额与CCER的总数量)等于年
度实际排放量)
●未履约年度实际排放量=年度实际排放量-政府审核通过的企业已
上缴的配额总数量(或是已上缴的配额与CCER的总数量)。
●选择上缴碳排放权类型为CCER粤内时,上缴数量不能超过排放量
的10%。
选择上缴碳排放权类型为CCER粤外时,上缴数量不能超
过排放量的3%。
CCER粤内+CCER粤外的上缴总数量不能超过排放
量的10%。
●操作员上缴(配额/CCER)的总数量不能超过排放量。
●操作员上缴后,可以在【当前履约情况】查看上缴情况。
2.3 当前履约情况查看
2.3.1功能描述
点击“履约管理→当前履约情况查看”,跳转至当前履约情况查看列表页面,列表显示当前履约情况记录,如图 2-3 当前履约情况查看页面所示。
图 2-3 当前履约情况查看页面
2.3.2操作说明
无
2.4 历史履约情况查看
2.4.1功能描述
点击“履约管理→历史履约情况查看”,跳转至历史履约情况查看列表页面,如图 2-4 历史履约情况查看页面所示。
图 2-4 历史履约情况查看页面
●查询:选择条件,点击按钮,筛选符合查询条件的列表。
●重置:点击后,将查询条件内容清空。
2.4.2操作说明
无
3审核管理员
3.1 登录
3.1.1功能描述
同2.1章节
3.2待审核任务
3.2.1功能描述
审核管理员登录系统后,点击“审核管理→待审核任务”,跳转至待审核任务页面,如图 3-1 待审核任务页面所示。
图 3-1 待审核任务页面
●查询:选择条件,点击按钮,筛选符合查询条件的列表。
●重置:点击后,将查询条件内容清空。
3.2.2操作说明
审核:点击后,弹出审核页面,如图 3-2 审核页面所示。
图 3-2 审核页面
●审核通过:输入“审核意见”,点击“审核通过”按钮,企业审核
成功,等待政府审核。
●审核不通过:点击后,审核不通过。
●审核操作员审核完后可以到【历史审核查询】,查询上缴审核记录。
3.3历史审核查询
3.3.1功能描述
点击“审核管理→历史审核查询”,跳转至历史审核查询页面,如图 3-3 历史审核查询页面所示。
图 3-3 历史审核查询页面
●查询:选择条件,点击按钮,筛选符合查询条件的列表。
●重置:点击后,将查询条件内容清空。
3.3.2操作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