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级德育分加分标准
德育成绩加分规定
综合测评规定德育成绩加分规定:(35%)(一)被评为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班干部(团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加5分,省级加8分(同时受院级、省级表彰者,按省级加分),系(院)加2分。
(二)参加大学生社会调查与实践活动,获国家级表彰奖励者加10分、省级表彰奖励者加5分,院级表彰奖励者加3分(同时或多项(次)奖励的只加一项最高分);(三)全勤加5分;(四)参加无偿献血一次加2分;(五)担任院级、系级、班级等各类学生干部满半年,工作表现良好,加2分;(六)积极参与社会、学院、系(院)组织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助人为乐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各系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细则报经团学工作部审核后组织实施,最高加分为10分;(七)被评为文明宿舍、党员示范宿舍内务卫生免检宿舍的加5分。
德育成绩扣分规定:(一)受留校查看处分扣40分/次,受记过处分扣30分/次,受严重警告处分扣20分/次,受警告处分扣10分/次;(二)旷课一节扣3分,迟到或早退扣1分/次;(三)宿舍内务卫生不合格被通报,值日生扣4分/次,若无值日生,宿舍长3分/次,其他宿舍成员扣2分/次;(四)晚归扣3分/次,夜不归宿扣6分/次;(五)在宿舍内有其它违规、违纪行为的扣4分/次。
、智育成绩测评:(50%)必修×75%+选修25%体育基本分(5%):70分能力水平测评(10%):(一)6.竞赛活动:参加各级各类竞赛活动,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作为依据,按以下标准加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鼓励奖未获奖者奖项与级别国家级50 40 30 20 10(二)专业技术技能1.计算机技能:非计算机专业学生,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三级考试者加40分,通过二级考试者加30分。
2.专业技能:通过国家劳动技术鉴定部门组织的职业资格认定考试并获得资格证书的加20分。
3.英语等级考试:通过六级着加40分,通过四级者加30分说明:请大家如实填写各部分内容,有证书的记得复印,上个学期已经加过家电维修跟计算机操作工了不要再加了。
德育和技能分加分说明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八名
鼓励奖
全 国
10
9
8
6
4
省 级
8
7
6
5
2
校 级
7
6
5
3
1
院 级
5
4
3
2
1
备注:
(1)文体竞赛主要指各类体育、文化艺术等非学术性竞赛
(2)团体比赛主力队员按标准分×0.6四舍五入后加分,其他人员酌情给分
(3)所有参赛人员但没有获奖的加0.5分
(4)文体竞赛加分辅导员可以根据活动性质、内容及参与人数、获奖比例等进行微调
(一)学科竞赛类
级 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成功参赛/鼓励奖
国 际
20
15
10
5
全 国
10
9
8
4
省 级
8
7
6
3
校 级
7
6
5
2
院 级
5
4
3
1
备注:
(1)学科竞赛指与学院学科背景紧密相关的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智能车竞赛、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信息安全竞赛;其余学科竞赛按照以上标准×0.6后四舍五入
(2)同一项目获得多项奖时,限加最高分值项;不同项目获奖,可累计加分
3、寝室长加分说明:被评为模范寝室和五星级、明寝室和四星级的寝室长考核直接为优秀,其他寝室长表现合格的+1分;4、社团加分说明:社团负责人仅限一人,社团骨干每学期开学初报指导教师备案,一般不超3人;5、参加学校的学生组织(上表所不包含的),表现突出并有反馈证明的,由年级测评小组酌定加分
德育分和附加分评比注意事项
德育分和附加分评比注意事项1、德育测评成绩基本分85分,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减。
根据考勤和平时表现,每参加一个活动加一分,每私自旷课一次或者不参加集体活动减一分。
2、学生的自我小结,除了个人小结外,加一个备注栏,内容包括:担任职务,获奖情况,参加过哪些活动,有无受过处分,英语四级成绩,六级成绩,计算机二三级等级考试通过情况(以上均指2010-2011学年期间)3、学生干部加分分以下几个档次,时间均必须为2011-2012学年期间:(1)学生会主席、科协理事长、社联主席、班长、团支书最高20分(2)学生会副主席、科协副理事长、社联副主席最高15分(3)学生组织部长一级最高10分,副部一级最高7分(4)班级其他干部最高8分。
(担任多项职务的不得累加,按照最高计算,担任一个学期的所得分除以2)4、附加分具体加分规则如下:(1)在文体比赛中获得国家级、省级、协作区或市级最高奖项分别加30、25、20分,其它奖项按获奖等级依次递减3-5分后进行加分,校级文体比赛前三名者加10、8、5分,多项获奖者按最好名次计,获奖团体中的个人分别按以上加分和递减规则减半计算;(2)在各类科技活动、创新创业大赛、学科竞赛中获国家级、省级、协作区或市级、校级个人最高奖项分别加40、30、20、10分,其它奖项按获奖等级依次递减5分后进行加分,多项获奖者按最好名次计,获奖团体中的个人分别按以上加分和递减规则减半计算;(3)四级英语考试成绩在600分以上、六级英语考试成绩570分以上、外语专业八级考试成绩85分以上者各加10分;四级英语考试成绩在570分以上、六级英语考试成绩530分以上、外语专业八级考试成绩80分以上者各加5分(4)非计算机专业的学生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等级考试,文科、艺术专业学生通过二级者加10分,理科、工科专业学生通过三级者加10分;(5)凡负责校、学院(部)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科协、社团联合会等主要工作的或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工作积极负责,热心为同学服务,以身作则,并能够很好完成工作任务的加20分,其它学生干部根据工作情况和表现加分酌情递减(担任多项职务的以最高职务加分,不可累加)(6)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被评为国家、省、校先进个人的分别加20、15、10分,被评为先进集体的成员分别加10、8、5分;(7)在公益活动、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等各项活动中积极参与,表现突出者加5分。
(完整版)德育分评分细则
第三条德育加分共11项,以60分为基线,对于好的和差的,分别采取加分和减分的办法进行计算。
加分总分值最多40分,超过分不计。
1.凡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记8分,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获一等奖学金的加5分,二等奖学金的加4分,单项奖加2分。
以上每次有重复按最高分只记一次。
2.科研成果经鉴定属发明创造者加4分;在院内、外专业报刊上发表论文者,每篇加2分;发表小说、散文者加1分;诗歌及其他通讯报道加0.5分,院广播站播出稿件,每篇0.5分(如2人作品按一半计算)。
(注:凡是发表文章或者获得表彰的同学需提供复印件证明)3.英语过六级加3分,英语过四级加1分,通过计算机二级加1分;通过秘书资格考试者加1分,普通话测试达到一级乙等加1分。
4.省级运动会前八名每次加5分,院内(含市级)前三名每次加3分,四至六名每次加2分,七至八名每次加1.5分,参训者加1分,优秀通讯员加1分。
系内运动会前三名加2分,其余获奖者每人加1分。
5.参加院举办的篮球赛、足球赛进入四强,主力每人加3分,替补每人加2分,未进入四强主力加2分,替补加1分。
服务人员每人加0.5分。
乒乓球赛参加者每人加1分,参赛且获奖者加1.5分,参与选拔者加0.5分。
6.凡积极参加院、系各项活动并获奖者一次记1分,获特等嘉奖者一次记2分,纪念奖不加分。
此项应报学生处核准,否则不予记分。
凡参加院、系各项文体活动,主要组织者加1分,参与服务者加0.5分。
7.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被评为先进个人(要有院发文件)加2分。
在校园文明建设、建校劳动、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者加1分。
参加系内、院内劳动加0.5分。
(需证明)8.因抢险救灾、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突出事迹受学院表彰者加2分,其他好人好事受系内表彰者加0.5分。
9.被评为院级文明宿舍的,舍长加1.5分,舍员加1分。
优秀团干加1.5分,优秀团员加1.5分。
10.担任系团总支副书记、分会主席、各部部长、班长、团支书每年加2.5分,副职加2分,其他干部加1.5分,兼职按最高分只记一次。
综合测评附加分评定规则
综合测评附加分评定规则
1、德育加分情况:(1)担任学生干部。
担任班委加1分,班长加
2分;担任院社团组织干部加2分系学生社团组织干部加1分
(有聘书的才能加),「以上加分每人只能加一次最高分,不累
积加分」。
(2)获得荣誉称号。
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每人加2分,获“优秀团员、团干”每人加1分。
「此项荣誉加分课累积加分」
(3)参加各项活动。
参加院系各项活动者在活动中获奖按获奖等次依次加2分、1.5分、1分「此项加分可累积加分」
3、智育加分情况:(1)每学期期末总成绩在班上排名前五位的
按照5—1的分额依次加上。
(2)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每篇加1分,在院内刊物发表文章作品每篇加0.5分。
「此项加分可累积加分」
4、体育加分情况:参加院级以上体育活动每人加1分,在活动
中获奖者每人加2分;参加系里体育活动每人加0.5分,在活动中获奖者每人加1分。
「此项加分可累积加分」
5、综合测评扣分情况:(1)考试成绩不合格者扣智育分0.1分;
(2)被(院)系通报批评者扣德育分1分;。
德育分考核细则
德育考核细则1、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病假中要有医务室证明且班主任签字,事假者要有班主任签字。
旷课者每节扣德育分3分/人,迟到、早退者扣德育分1.5分/人,事假一课时(公假、病假例外)扣德育分0.25分/人,当月全勤者(公假、病假例外)德育分3分。
2、期末成绩(不含德育)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4分,第三名加3分,第四名加2分,第五名加1分。
期末成绩名次比上学期期末名次,进步三名加1分,进步六名加2分,进步十名加3分,进步十名以上加5分。
3、不能很好地处理同学关系,造成同学之间冲突的扣德育分5分/次,造成矛盾激化的一方扣德育分8分/次,动手打人的扣德育分10人/次,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严禁酗酒、赌博、偷窃、打架斗殴,违者扣德育分10分/次,公共设施,节约水电,如由损坏应及时申请维修,若属故意或恶意破坏,当事人按学校规定进行赔偿外扣德育分10分/次。
5、从教师管理、与教师发生争执(没有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违者扣德育分5分/次。
6、在寝室的活动影响他人休息,熄灯后仍窜门吵闹、打牌者扣德育分5分/次。
严重晚归、不归,如有特殊原因必须事先请假,否则按学校由关规定处理,班级内将点名批评,并扣德育分5分/次7、月末被评为五星寝室,寝室成员加3分,寝室长加6分;月末被评为三、四星寝室,寝室成员不加分,也不扣分;月末被评为二星及二星以下的寝室,寝室成员扣2分,获学年五星的寝室,每位寝室成员加5分。
8、积极参加班、团活动(包括听讲座、投稿、征文)及学校各类赛事者(运动会参加1个项目加1分,800M及以上项目加2分)加德育1分/次,获奖者根据情况给予:1)获系一等奖的班级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系级三等奖及以下(包括4、5、6……名、优胜奖等)的统一加1分;2)获院级一等奖的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院级三等奖以下(包括4、5、6……名、优胜奖等)的统一加1.5分;3)获市级一等奖的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市级三等奖以下(包括4、5、6……名、优胜奖等)的统一加2分;4)获省级一等奖的加7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5分,省级三等奖以下(包括4、5、6……名、优胜奖等)的统一加4分;5)获国家级一等奖的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6分,市级三等奖以下(包括4、5、6……名、优胜奖等)的统一加4分;6)有部分活动不进行评比或不发奖状,若被举办方如用,要有举办方出示相关证明,才能加分,加分参照个级别三等奖以下的加。
德育积分评比标准
德育量化评分标准:
加分:
1.每月全勤加5分(早读\课间\无病假事假情况)
2.干部工作认真工作,每月加5分
3.期中\期末考试中, 全优加10分;期中\期末考试中,一科优秀加5分
4.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干部期末加10分
5.积极分子参加团支部组织的活动,每次加2分
6.参加“阳光体育节”的同学上场每人加3分,获奖另外加分。
(学校比赛三等奖加2
分;二等奖加2分;一等奖加5分)拉拉队加1分
7.区级比赛三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3分;一等奖加6分
8.市级及以上比赛三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5分;一等奖加8分
9.课堂表现良好,受到老师表扬的加1-2分
10.按时上交饭费加1分
11.校级仪表检查中受到学校领导表扬的加2分
12.其他表扬以班主任老师口头宣布为准。
减分:
13.迟到一次减2分;在校门口留名减3分(三次迟到记一次旷课)
14.缺勤(每天)减1分
15.旷课每节减3分(6节旷课给予警告处分)
16.仪表不合要求(发型:不烫、不染、不怪)减1分,被学校批评每次减2分
17.上课、班校会不经允许随便说话减1分;
上操等全校性集体活动扰乱秩序随便说话被老师批评减2分;
18.上课与同学发生冲突减3分;与老师发生冲突减10分
19.不做值日减2分
20.无故不参加学校各项活动每次减2分
21.受到学校填写违纪单减5分
22.吸烟扣除德育积分10分(受到其他学校处分减10分)。
学生德育评分细则
学生德育评分细则
1、德育总分为100分,在综合测评中权重为20%。
2、德育基准分为80分。
3、班级干部:班长、团支部书记加5分;其余班干部加4分。
(备注:涉及班干
部组织的活动不再加分)
4、参加系级活动:参加者每次加0.5分;获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
等奖1分;其余等级获奖加0.7分。
5、参加校级活动:参加者每次加0.6分;获一等奖加3.5分;二等奖加2.5分;
三等奖1.5分;其余等级获奖加1分。
6、由学生自发组织的社团(如精舞门、成功协会等)所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在加
分之列,其余受系院领导的社团的活动分别按照系院级别加分。
7、各项由系院所开出的加分条,均以50%折算计入。
8、德育满分为100分,超出100分者以最高限100分计算。
9、收到系院处罚(如考试作弊、酗酒赌博等),根据处罚决定中的分数给以德育
减分。
10、旷课加入德育分评定,从基准分80分起算,每旷一节,扣两分。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委员会。
德育加分细则
德育加分细则编号项目分数备注10301 班级标识设计大赛(SMC)见备注此类比赛视为院级比赛。
一等奖(1/2名)加两分。
二等奖(3~5名)加一分。
三等奖(6~8名)加0.5分。
优胜奖加0.2分。
参与不加分。
10302 团日活动设计大赛10303 心理剧大赛,DV剧及班报设计大赛(获奖)10304 全校宿舍节能大赛10305 宿舍文化节比赛10306 雷锋月活动10401 十一地铁志愿者见备注1、普通同学加每项0.2分;成为校内任何志愿者性质组织干部的同学加每项加0.1。
2、同一项志愿活动多次参加不加分。
3、所有志愿活动必须出示证明(除学校组织没有发证明的,专负会向相关组织考证。
)。
无法出示证明的一律不予加分。
由三人团首先审核,发现舞弊者同时追究三人团责任。
4、这些项目累计加分上线为1.5分。
10402 参加人口普查志愿者工作10403 参与青志组织的刷树活动10404 参加青志“慧灵活动”10405 参加社会服务队-“益暖中华,义工传承”探访天河去空巢老人10406 寒假回母校宣传华农10407 为2011年全国青年志愿者工作会议提供志愿服务(有志愿者服务证明)10408 为欢乐岛智障儿童义工服务10409 华南农业大学按摩服务队(校红会)10410 3月红会探访老人活动10411 3月广州市红十字会救济基金募集志愿者(校红会义卖小旗子)10412 越秀区博物馆骨干志愿者10413 曙光计划(给山区小朋友通信)10414 爱心包裹募捐志愿者10415 五山街招聘会志愿者10416 共青团广东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志愿者10417 以越秀区博物馆志愿者的身份在东风东路小学开展“第二课堂”,为小学生讲辛亥革命10418 五山社区节水宣传(实践证明)(环保科技协会)10419 五山小学四年级环境教育两次(绿色小超人活动)(环保科技协会)10420 感恩同行--沙园综合社区服务中心志愿者(义工协会)10421 广州义工联组织的金秋送暖空巢老人志愿服务10601 院田径运动会:班级道德风尚奖0.2 全班同学都加0.2 10602 参与院田径运动会专业方阵0.210603 院田径运动会彩旗手0.210604 参加亚运志愿者宣誓大会0.210605 参加2010年广东省征兵动员大会0.210606 出席校膳食管理会换届大会0.110607 在校迎新晚会表演0.210608 团日设计大赛班旗手0.210609 参与校运会啦啦操比赛0.210610 进入经管十大歌手比赛决赛0.210611 帮崔老师打扫卫生(国贸&会计组织)0.210612 校运会开幕式表演0.210613 军训旗手0.2不重复加分。
德育分评分标准
德育分评分标准
加分:
一、主席:8-10分
部长及副主席:7-8分
副部长:5-7分
干事:3-5分
二、班长:6-8分
副班长/团支书:4-6分
其它委员:1-4分
科代表:1-3分
舍长:1-4分
三、院级活动(个人):第一名2分,第二名1.5分,第三名:1分,第四、五、六
名0.8\0.7\0.6分;有参加活动未取得名次0.5分
四、校级活动(集体参与):第一名4分/人,第二名3分/人,第三名2分/人,
其它有参加加1分/人
五、好人好事加1-2分
六、参加学校活动运动会、晚会加1分/人
七、文明宿舍:1分/人/次,舍长加2分
其它项目:按学生手册规定加分
减分:
一、留校查看:-15分
二、记过-10分
三、严重警告:-8分
四、警告:-5分
五、受通报:-3分
六、受集体通报:-2分/人
七、夜不归宿:-5分
八、晚归:-3分
九、请假未经批准离校或不按时返校:-3分
十、违章用电:-5-15分
十一、上课迟到、早退:-0.5分
十二、旷课一学时:-1分
十三、寝室卫生不合格:- 1分/人/次,舍长加-2分
十四、不参加政治学习或全校性活动:-3分
十五、不履行教室、寝室值日职责:--2
注:其它的按《学生手册》标准酌情加减分。
新校区学工办
2008-1-4。
德育分考核细则
德育分加分扣分明细
一、基础分60分
二、出勤
1、早操:缺勤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三次算一次缺勤。
请假扣0.5分。
(因身体原因长期不能跑操的同学除外)
2、上课:缺勤一次扣3分,迟到早退三次算一次缺勤。
请假扣0.5分。
3、晚自习:缺勤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三次算一次缺勤。
请假扣0.5分。
三、班委
1、班长、团支书、生活委员每学期加8分。
2、其他班委每学期加5分。
四、宿舍长
1、宿舍长每学期加2分。
2、宿舍每周卫生评比第一的宿舍,全体舍员加1分。
五、学生会
1、主席每学期加10分
2、副主席学期加9分
3、部长每学期加8分
4、副部长每学期加5分
5、干事每学期加3分
六、团委
1、社团社长每学期加8分
2、副社长每学期加5分
3、社员每学期加3分
4、志愿者协会会长每学期加8分
5、志愿者协会小队长每学期加5分
6、志愿者协会会员每学期加3分
七、院校活动
1、获得校级比赛一等奖每次加10分
2、获得校级比赛二等奖每次加8分
3、获得校级比赛三等奖每次加6分
4、获得院级比赛一等奖每次加8分
5、获得院级比赛二等奖每次加6分
6、获得院级比赛三等奖每次加4分
7、参加学校举办活动未取得名次但积极参加者加3分
8、参加校院举办的集体活动加2分
八、其他
为学院班级作出特殊贡献者根据情况由老师加分,最高加10分,至少加2分。
加分细则
测评公式如下:总分=德育*20%+智育*65%+文体及其他方面加分*15%德育=(70 +德育加分-德育扣分)* 20%智育=(学业成绩平均分+加分)* 65%文体及其他方面=(60+文体及其他方面加分-文体及其他方面扣分)*15%一、思想品德表现测评(一)、思想品德分由基本分、加分、扣分三部分构成。
基本分70分,75分以上方可参加奖学金评比。
本项最高加分不超过30分。
(二)、加分项目包括:1、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并基本履行职责的,校级、院系主席团成员,加9分,各部部长、班团支书、班长、学院辩论队队长、学院艺术团团长、新生班主任加8分;院学生会各部副部长(含辩论副队、艺术团副团长)加7分;学院艺术团各表演队(正副)队长、班团支部委员、班委会委员、加6分,学生会干事、社团干事、艺术团表演队队员、信息服务队成员、社联下属各协会会长加5分,社联下属各协会部长及干事加3分。
2、在校团委、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广播台,校报记者团,青协,自管会,艺术团、学风督导队等组织任职的按相同标准加分。
3、担任学生干部或干事一学期者,加分折半;担任多个职务者,按最高一级加分一次,不重复加分。
5、参加无偿献血者在同一学年中第一次加3分,每增加一次献血加2分。
(此项加分须出示献血证作为证明.)6、参加二级院系以上单位组织的义务劳动者,例如青协组织活动或者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2010-2011年由学院社会实践部执行青协功能)组织的学院青协活动(义教、福利院、雷锋月活动、义卖工作、三水广场义演、助残活动、爱在单行),每次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7、学校教学信息员和学生代表座谈会成员,每参加一次活动加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
(以校区教务部门和学工部门提供的材料为依据)9、获学校“良好学风班”及““军训优秀排”、获得学院“活力班级”、“优秀团支部”、“优秀学风班”所在班级每人分别加1分。
获学校“先进团支部”、“优秀学风班”、“特色团日示范团支部”“优秀团支部”所在班级每成员各加2分。
德育考核量化细则
德育考核量化细则一、加分项1、为集体、学校和他人做好事者,每次加5分2、上课遵守纪律且表现积极受到老师点名表扬者一次家5分3、一个月无迟到、病、事假者加5分4、一学期无迟到、病、事假,出满勤者加10分5、参加班校组织的活动表现突出者,每次加5分;代表学校参加比赛获得区级以上奖励的,每次加10分6、期末考试成绩班内前十名依次加10——1分7、各值日小组长、课代表学期满表现优秀者加10分,班干部表现突出者加10分8、担任升旗手每人加5分,升旗班级在升旗仪式展演中表现突出者加5分二、减分项1、病事假一天减1分,无故不上学者视为旷课,一节减5分,一天按七节课计算减35分2、上学迟到每次减3分(包括早自习,中午、和每一节课铃响),迟到15分钟视为旷课一节,减5分,一学期旷课累计20节给予警告处分,累计60课时开除学籍3、课上无学习用具一次减1分,作业一次不按时交减1分4、上课纪律差被老师点名批评者一次减3分,严重扰乱课堂秩序者,依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5、上课玩手机一次减5分,通知家长将手机取回6、无故不参加劳动或因个人原因未做值日者一次减3分,大扫除一次不做减5分7、仪表不合格者发现一次减3分,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8、无故不参加升旗、课间操、各种集会及大型活动,或表现不好者,每次减3分。
运动会、艺术节及全员性的大型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按旷课处理,半天四节减20分,旷操累计两次,迟到、早退累计三次者均按旷课一节计算9、有乱写乱画、乱扔垃圾、随地吐痰、大声喧哗、看见老师不问好等不文明行为者,每次减3分10、考试作弊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11、校内及学校区域内吸烟者,每次减5分,并给予纪律处分12、破坏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公德或受到校外来信批评者减10分,并给予处分13、故意损害公物如桌椅、玻璃、鼠标等除按规定赔偿外,每次减10分14、酗酒给予记过以上处理15、课上和老师发生正面冲突,德育成绩直接不及格16、发生打架事件德育一律不及格注:1、以上内容直接和本人德育成绩挂钩2、本条款最终解释权归本班班委会3、每周将本班所有人的德育分上报部里,并张贴在本班教室4、一学期内两个月德育成绩不及格者给予警告处分,三个月不及格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一学期不及格将不予颁发毕业证2018年3月。
2011年综合测评德育加分补充说明
关于2010-2011学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德育成绩加分的补充说明按照2010-2011学年度综合测评方法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德育成绩加分,特作以下补充说明:一、D2(1)荣誉加分1、荣誉加分均以证书授奖部门为衡量标准,原则上必须有证书方允许加分,如无证书须有评奖部门的相关证明;个人荣誉或集体荣誉加分按最高级别加分,不允许累计加分;2、学院级(优秀党员、团干、团员),系级(系党总支优秀党员)是专指党员、团干部、团员的加分,学生干部之星参照学院级(优秀团干)加5分,其他优秀个人不适用该条;3、学院积极分子是指学院评选的优秀个人(除党员、团干部、团员、学生干部之星外)以及院级学生组织评选的优秀干部(含社团干部);4、系各类积极分子是指系内评选的优秀个人以及系团总支学生会评选的优秀干部、优秀班干部等;入党积极分子不属于个人荣誉项,不予加分。
二、D2(2)社会工作加分1、学院各学生组织干部、各系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团干部、班干部等各类学生干部,均以优秀、良好、及格进行成绩评价加分;凡是职责内的工作、所组织的活动均不允许在D2(4)学生活动加分上重复累加,一律按职务成绩评价加分计算;2、各类学生干部职务成绩评价加分均按直接管理部门证明为准;其中学院团委负责团委学生干部、院学生会、学生艺术团、学生社团联合会(含社团干部)、星空学生创新中心、学生志愿服务中心的学生干部职务成绩评价加分证明;党委宣传部负责校园广播台、校园网编辑部、校园电视台、学生记者团的学生干部职务成绩评价加分证明;网络及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声光技术团的学生干部职务成绩评价加分证明;各系负责本系团总支学生会、班干部、团干部职务成绩评价加分证明;3、其余各类学生干部职务分按照D2(2)社会工作加分中的第④、⑤两条的范围以及加分标准进行加分,并须有直接管理部门的证明。
三、D2(4)学生活动加分1、第③各类学生活动加分方法:学院活动以活动获奖证书授奖部门为衡量标准加分,学生活动加分与活动获奖加分不冲突,活动获奖另外加分;没有获奖证书的学院活动,由各系以及班级评议小组核准认定;担任学院活动工作人员的加分,须有主办部门证明以及团委盖章核定;各系、年级、班级活动由系内以及班级评议小组核准认定;2、志愿服务活动按照《学生志愿者服务加分证明办法》以及《2010-2011志愿服务时数总表》加分;各系组织的志愿服务由各系核准认定,并参照《学生志愿者服务加分证明办法》加分。
学生个人德育分评分细则
学生个人德育分评分细则
一、加分细则:
1、主动捡垃圾、除草等劳动积极的。
加5分
2、检举揭发的一次加1分。
3、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
办手抄报一次加1-5分、参加个人艺术人才大赛5分、绘画1-5分、周前会的升旗手2分、主持人2分、国旗下讲话2分
4、好人好事加1——10分.
5、值周生、监督岗认真负责一周加5分。
6、临时劳动搬牛奶加1—5分
二、扣分细则:
1、乱扔垃圾一次扣2分
2、损坏公物除照价赔偿外扣1—10分。
3、参与打架、赌博、上网、吸烟、抢东西、偷东西的扣1-10分。
4、破坏庄家等扣5分。
(包括:用石头打秧田的胶纸、摘油菜花等)
5、放路队是不听指挥的扣5分。
6、私自下河塘堰洗澡的扣10分。
7、翻围墙外出的扣10分。
8、做操不认真或无故迟到的扣2分。
9、对老师或工人没有礼貌的扣5分。
10、攀爬栏杆、树木、篮球架的扣5分。
德育学分加分细则
德育学分加分细则一、学生个人表现加分细则1、若学校开展之星评比获:文明之星、卫生之星、劳动之星等等。
加3分/次,2、每周上课全勤者加2分/周(出全勤者须经班主任、年级主任、政教处调查核实)。
3、每周上课积极参与,未被扣课堂量化分者加3分/周(须经班主任、年级主任、政教处调查核实)。
4、在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或有较大贡献者,加1-3分。
(含学生会各部门)5、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每人加3分,6、班干部每学期加3-4分,(其中班长、团支部书记加4分,副班长、学习委员加3.5分,各班委和团支部支委加3分);学生会干部每学期加2—5分(其中学生会主席加5分,副主席、秘书长加4.5分,各部部长加4分,副部长加3.5分,各部干事加2分)。
各宿舍舍长每学期加2分。
各科课代表每学期加2分。
7、主动协助班委开展班级工作,参加班级体活动,表现积极者加1—2分/次。
(班委除外)8、校运动会(含春季运动会)运动员参加者,按所参加项目加分,每参加一项加1分,获奖者按获奖等级依次加1-3分。
二、学校组织的评比活动,加分细则1、获得流动红旗的,该班每生加1分/次。
2、获得文明宿舍的,宿舍舍长每次加3分/次,该宿舍每生加1分/次。
3、获得文明教室的,班干每次加3分/次,该班每生加1分/次。
4、班级在学校组织的各类评比、竞赛活动中,荣获一、二、三等奖,给予每生加1.5、1、0.5分。
5、学生个人在学校组织的各类评比、竞赛活动中,荣获一、二、三等奖,给予每生加3、2、1分。
6、代表学校参加上级部门各类活动获奖的,学校根据获奖情况,依据学校加分标准,翻一倍加分。
三、“好人好事”加分细则1、学生个人“好人好事”行为,视情节给学生加0.5-1.5分。
2、班级集体“好人好事”行为视情节,根据班主任上报的情况说明给表现突出的学生加1-2分。
(学生个人或班级集体“好人好事”需要有关人或有关单位的证明材料,学校方可以认可)3、主持正义,敢于同不良言行作斗争,对制止不良行为或举报违纪违规事件的学生视情况加1-3分。
德育加分规则
政治与社会发展学院学生综合测试考核办法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结合本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生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其中德育综合,智育综合,体育综合和社会综合分别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比例为20%、60%、10%和10%;第二条:每大项总分分值不能超过总分值的20%;其他类别直接在每学期总分上加分分值,最高分值不能超过5分。
第三条:综合测评作为学生评优评先、评定奖学金、毕业鉴定以及推荐就业等的重要依据,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者,方可参加相关评优评先工作。
第四条:加分或扣分由学生本人写出申请、本院学生会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最后由辅导员签字后生效。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每学期进行一次,在班级每两周汇总一次并在班会上公布,接受学生们监督,每学期汇总并张贴于教室内。
辅导员应安排本班班干部具体负责相关事宜。
测评结果记入学生的综合考评中。
第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德育综合(满分100分)(一)纪律方面(满分100分,基础分80分每人,占德育综合的50%)1、上课迟到每次扣1分,早退每次扣1分,无故旷课一节扣2分。
2、无故不参加课前十分钟演讲、三笔字训练者每次扣2分。
3、无故缺席升旗、早操每次扣2分。
4、在自习课上大声喧哗、打扑克、下棋、吸烟、放歌者,每人每次扣5分5、请事假累计一天扣2分,病假累计一天扣1分;以此累计,特殊情况(经学工办批准)的例外。
6、在校园内打架斗殴者,一次扣10分;情节严重者扣20分。
7、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者一次扣4分,无故不参加公益活动者一次扣4分。
8、受到系、校通报批评或其它处分者,视情节每次扣5—10分。
9、在校系组织的大型集体活动中出现违纪者,每人次扣5分;情节严重者,每人次扣10分。
10、每学期无任何违纪行为者,每人加5分;月考勤全勤每人加1 分,学期全勤每人加5分。
11、早操迟到者每次扣1分,旷操者每次扣2分,扰乱早操秩序,情况严重者,每人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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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级德育分加分标准
一、基础分:(40分)
二、文体类:
1、参与分:体育类0.5分(院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优秀奖0.8,校一等奖2.5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5分,优秀奖1分)联谊足球赛,篮球赛,迎新球赛每次1分,上限5分。
非体育类0.2(院一等奖1.8,二等奖1.2,三等奖0.8,优秀奖0.6校一等奖2.2,二等奖1.8,三等奖1.2,优秀奖0.8)上限15分。
2、当观众:(不包括社团观众)0.5分,篮球比赛,足球比赛每次0.2分,上限5分
3、社团:组织活动一次0.2,上限5分
4、通讯稿:征用0.3分未被征用0.1 上限10分
三、思想道德类:
1、义务劳动(分内工作不加分)与公益活动(捐款,衣物,物品等,献血不包括在公益活动中)每次0.5分上限5分
2、捡东西(不包括捡到自己班级同学的物品)每次0.5 ,100元以上的2分,大物件3分
3、各类先进个人,优秀个人诸如此类的一项1分(本学期不加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了)上限5分
4、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8分二等奖学金1.2分三等奖学金0.8分单项奖学金0.2分
四、担任工作类:担任满一年加分一次,不足一年加分减半
1、宣传委员:5次板报为义务,五次以上每次0.5 上限三分。
协助出海报的其他同学每次加0.5分上限2分宣传部的同学不加分
2、课代表1分(包括女生体育委员),舍长兼任心灵护航员1分,卫生检查员0.5分,查操员1分,通讯员1分,崂山小组长1分
3、团委、团总支、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实验室助理3分,图书馆志愿者1分
4、实验小组长。
大学生创业实践、素质拓展不计分
5、学生会干事1分,委员、副部长2分
6、班长,团支书4分,副班长,学习委员3分,其余班委2分
五、卫生类
1、宿舍表扬、批评每次0.5 文明宿舍1分上限4分(统一规定舍长不多加减分,和舍员一致)
六、表演类:
1、班级表演0.3分,上限3分,校表演(如迎新晚会)每次2分。
(是校、院、礼仪队、朗诵队、合唱队等成员出演校、院、礼仪队、朗诵队、合唱队所参演的节目每个1.8分),.长期排练但未参演者1.5分,同一场演出只算2项,上限10分.
2、参加校、院、礼仪队、朗诵队、合唱队、校级2分,院级1.5分,只去两项中最高分。
七、班级总体类
1优秀团支部(1分)、优秀班级(1分)、11-12联谊优秀班级(0.5分),站操表扬(表扬每次0.5分,批评每次0.5分)等班级荣誉(上限3分)
八、常规类
1、必修课考试各科成绩(不含体育)列全班第一名3分每门,第二名2分每门,第三名1分每门;列本专业第一名加5分每门,第二名3分每门,第三名2分每门。
总成绩列全班
第一名3分,第二名2分,第三名1分;列年级第一名5分,第二名3分,第三名2分。
(同时满足班级、年级排名者分数不累加,以最高分为准;体育不及格要-0.5)。
2、通过四级外语考试加2分;通过六级外语考试加3分。
3、通过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加1分,二级加2分,三级加3分。
4、考试不及格每科扣1.5分。
5、旷操、旷课者每次扣1.5。
6、多次无故不参加班会者视情节扣分0.5或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