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建工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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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团体意外险赔偿标准

建工团体意外险赔偿标准

建工团体意外险的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 按照医疗费用进行赔付。

当施工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受伤时,可以通过向保险公司提供相关的医疗费用报销材料,如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等,来申请赔付。

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赔付比例和限额,对施工人员的医疗费用进行赔付。

2. 按照伤残程度进行赔付。

如果施工人员在意外事故中造成了伤残,保险公司会根据伤残程度进行赔付。

一般来说,保险公司会根据国家相关的伤残评定标准,对施工人员的伤残程度进行评估,并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赔付比例和限额,对施工人员进行赔付。

需要注意的是,建工团体意外险的赔付金额是有一定限制的,一般来说,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赔付比例和限额进行赔付。

因此,在购买建工团体意外险时,施工团体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保险金额和赔付比例,以确保在发生意外事故时能够得到足够的赔付。

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操作实务.ppt

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操作实务.ppt

工期期间发生的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延期必须在保险期间结束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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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关注
对于拆迁工程尽量以记名投保 方式.
保险期间超过2 年的原则上费率提
高30-50%.
单人保额达到20 万的,工程面积必须 达到5万平米以上或 造价达到5000万以 上.且保费必须达到 总造价的2‰或2元 /㎡.
承 保 管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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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意险投保单的填写
投保单中的
特约一定与
保单中的特
约一致,且
注明发生赔
案时,投保
人或被保险
人索赔必须
解读
提供当地安
全主管部门
1、投保单不能代投保人填写。 事故证明等
2、争议处理可选择仲裁或诉讼, 内容。
如当地的法律环境不好,可
采取仲裁方式。
承 保 管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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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保注意事项
1.投保单必须填写完整投保单要素,注意投保单签章。 2.保单交客户时必须同时将保险条款一起送达,保险单正本和 条款盖骑缝章。 3. 建工险投保资料要扫描上传到系统中,每月将当月承保资料 及时上交分公司归档。
条款简介 发展方向 承保管理 服务要求 成功案例 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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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被保险人:年龄在16 周岁至65 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 正常劳动的、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管理和作业、并与施工 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条款解读
条 款 简 介
• 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基础计算的实足年龄。 • 被保险人必须是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管理和作业、并与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在理赔中我们要求出险的被保险人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就是根据这一点。 • 出险时对人员的要求是:在建筑施工现场,保险标的包括从事管理的人员;现场作业的人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产品内容
保费计算
• 一、按照工程类别采用不同的费率标准。 • 二、按造价承保:费率*工程造价*每人保额/10000。 • 三、按面积承保:承保费率*建筑面积*每人保额/10000。(仅适用于民商用楼宇建筑及单跨小于
36米的工业厂房) • 常见工程类别参考费率(每万元/人费率表)
产品内容
保费计算
例1:按照造价收费: 一个造价为2亿的市政工程,每个 建筑工人投保60万的意外伤害保 险,假设万元/人的费率为0.03‰, 那么保费计算如下: 200000000*600000/10000*0.03 ‰=360000元
核保政策
投保手续
施工合同
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标段)、施工单位名称、 工程造价(建筑面积)、施工期限、施工内容、承包方 式等
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影印件
一般来说,施工资质等级越高的企业, 施工操作越规范 、安全管理措施更严,相对 风险较低。反之风险较高。 应根据资质等级 制定合理费率。
预估施工人数
可以根据施工人数、工期等要素判断建筑造价的合理性 ,为费率制定提 供参考。便于系统计算每人保额、每人 保费,是上传中保信平台的需要
例2:按照建筑面积收费: 一个单体的住房楼宇建筑(如施工 项目包括小区道路、绿化工程,则 不适合用建筑面积计算保费),建 筑面积18000㎡,每个建筑工人投 保60万的意外伤害保险,假设万 元/人的费率为0.05元/㎡,那么保 费计算如下: 18000*600000/10000*0.05=54 000元
核保政策
投保手续
投保人社会信用代码证或其他身份证明 若为共保业务,需要提供共保协议
工程量清单
THANK YOU
1998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正式 实行,其中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建筑施工企业 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支付保险费。”。

国寿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国寿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国寿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批注、附贴批单、投保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凡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与工程管理、并与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所在施工企业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团体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合同成立、生效和保险责任开始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自本合同成立、本公司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

第四条保险期间一、本合同的保险期间最长为一年,或根据施工项目期限确定。

保险期间自本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终止日二十四时止。

二、施工企业因各种客观原因造成工程停顿,投保人可以提出暂时中止本合同,但须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备案。

本公司审核确认后,本合同自接到备案的次日零时起中止,在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工程重新开工后,投保人可书面申请恢复本合同效力,但累计有效保险期间不得超过本合同对保险期间的规定。

第五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从事建筑施工及与建筑施工相关的工作,或在施工现场或施工期限指定的生活区域内遭受意外伤害,本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一、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残疾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残疾,本公司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附表)的规定,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乘以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用计算方法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用计算方法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新建、改建、扩建活动的建筑施工(含拆除)企业依法办理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实施建筑施工企业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的主管机关。
区县建设委员会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监督管理工作。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的有关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按上述费率计算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费低于三百元的,应当按照三百元计算。
第八条建设工程实行总分包的,分包单位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费包括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不再另行计提。分包单位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理赔事项,统一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办理。
第九条建设单位必须在施工承包合同签定后七日内,将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费全额交付建筑施工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及时办理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费率标准

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费率标准

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费率标准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为建筑工程项目和相关人员提供全面保障的一种保险产品。

该保险涵盖了建筑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可能遭受的各类意外损失,同时也保护参与项目的相关人员在工作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

以下是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费率标准的详细内容:一、建筑工程一切险费率标准建筑工程一切险费率标准根据建筑项目的性质、规模和施工风险等因素进行确定。

一般而言,该保险的费率以建筑项目的总造价为基础,通常为0.3%至1%之间。

具体费率的确定还会对不同的风险因素进行评估,如土建工程的风险较低,而钢结构工程的风险较高,费率可能根据这些因素进行调整。

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费率标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费率标准主要根据参保人员的职业、工作环境和工作性质等因素进行确定。

不同职业的风险程度不同,费率也会有所差异。

一般而言,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费率一般为每人每年100元至1000元不等。

同时,也可以根据参保人员的具体需求,对保险金额、保险责任进行个性化定制,费率将根据个性化需求进行调整。

三、费率调整依据费率的调整通常会根据市场供需关系、历史赔付情况以及行业发展态势等因素进行。

如果某一段时间内,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赔付情况较为严重,费率有可能会相应上涨,以保证保险公司的良性运营。

相反,如果过去一段时间内赔付情况较好,那么费率有可能会下降,以吸引更多的投保者。

四、险种多样性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费率标准还受到险种多样性的影响。

在保险中,包含的险种越多,风险的覆盖范围就越广,费率相应会有所上升。

常见的险种包括工程财产险、第三者责任险、个人意外伤害险等。

费率会根据所选择的险种数量和保险金额进行调整。

总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费率标准是根据建筑项目的特性和风险、参保人员的职业和工作环境等因素进行确定的。

合理的费率标准能够确保保险公司的良性运营,同时也能够为建筑工程项目和参与项目的相关人员提供全面保障。

建筑工人100元意外险赔偿标准

建筑工人100元意外险赔偿标准

建筑工人100元意外险赔偿标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建筑工人的工作环境日益复杂和危险,意外事故的发生频率也在不断上升。

为了保障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许多保险公司推出了建筑工人100元意外险,为他们提供全面的保障。

本文将介绍建筑工人100元意外险的赔偿标准,以帮助建筑工人了解自身权益。

建筑工人100元意外险的赔偿标准分为两个方面:意外身故和意外伤残。

一、意外身故赔偿标准在建筑工地工作的建筑工人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危险,一旦发生意外身故,建筑工人100元意外险将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赔偿:1. 死亡赔偿金:建筑工人意外身故后,其指定受益人将获得一定金额的赔偿金。

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赔偿金额通常为保险金额的100倍或更高。

2. 丧葬费用:保险公司将赔偿建筑工人身故后的丧葬费用,用于安排合适的丧葬仪式和后续的相关事宜。

3. 延续教育费用:如果被保险人的子女正在接受教育,建筑工人100元意外险还将支付一定金额的教育费用,以确保被保险人的子女能够继续接受良好的教育。

二、意外伤残赔偿标准建筑工人在工作中受伤导致伤残的情况时有发生,建筑工人100元意外险将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赔偿:1. 伤残赔偿金: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建筑工人意外伤残后将获得一定金额的赔偿金。

赔偿金额的大小通常根据伤残程度和保险合同约定的比例确定。

2. 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将赔偿建筑工人因意外伤残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治疗、手术费用、康复费用等。

3. 康复补偿金:如果建筑工人因意外伤残而需要长期康复治疗,保险公司还将支付一定金额的康复补偿金,用于支持其康复治疗和康复辅助设备的购买。

需要注意的是,建筑工人100元意外险在赔偿标准中通常会有一定的限制和排除条款。

例如,对于某些特定职业或工作环境,保险公司可能会设置不同的赔偿标准或额外的保费。

此外,保险公司还可能要求建筑工人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以确保赔偿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建筑工人100元意外险的赔偿标准为建筑工人提供了全面的保障,从意外身故到意外伤残,都有相应的赔偿金额和补偿项目。

阳光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阳光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阳光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保险合同的构成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取书面形式。

投保范围第二条凡年满16周岁(含16周岁,下同)至65周岁、能够正常工作或劳动的、从事建筑管理或作业、并与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施工企业或其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团体均可作为投保人。

按被保险人人数投保时,其投保人数必须占在职人员的75%以上,且投保人数不低于8人。

保险责任第三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从事建筑施工及与建筑施工相关的工作,或在施工现场或施工指定的生活区域内遭受意外伤害,保险人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一)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死亡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身故前已领有本条第(二)项的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为扣除已给付保险金后的余额。

(二)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表》(简称《给付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

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给付表》一项以上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

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2、被保险人本次意外伤害事故所致之残疾,如合并以前因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残疾,可领取《给付表》所列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者,保险人按较严重的项目给付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以前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

(三)保险人对每一被保险人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时,本保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引言建筑工程施工人员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和潜在的伤害。

由于建筑工程施工的复杂性和高风险性,施工人员常常处于危险的工作环境中,容易发生意外事故和伤害。

为了保障施工人员的权益,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应运而生。

本文将介绍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定义、保险责任、理赔流程以及保险的重要性。

一、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概念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为建筑工程施工人员提供保险保障的一种保险产品。

它主要针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工伤事故,提供一系列保险责任和保障范围,确保施工人员在不幸发生意外事故后能够得到经济上的补偿和保障。

二、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1. 意外伤害死亡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对于施工人员因意外伤害导致死亡的情况提供保险赔偿。

当施工人员不幸因工作事故或意外伤害而身故时,保险公司将支付一定的保险金给受益人。

2. 意外伤害伤残若施工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遭受到意外伤害导致永久性伤残,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将提供一定金额的保险赔偿。

该赔偿金可用于帮助受伤的工人维持生计和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3.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还将负责支付施工人员因意外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用。

这意味着保险公司将承担受伤工人的医疗费用,减轻受伤工人及其家庭的经济压力。

三、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理赔流程1. 报案当施工人员发生意外伤害后,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报案。

报案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工伤事故发生地点和时间、伤害程度等信息。

2. 就医受伤的施工人员应前往卫生院或医院接受医生的治疗。

期间,应保留所有医疗记录和费用凭证,以备理赔时使用。

3. 理赔申请施工人员或其代理人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填写理赔申请表格,提交给保险公司。

申请表格中需要详细填写有关伤害的信息,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

4. 理赔审核保险公司将对理赔申请进行审核,核实伤害事件的真实性和相关证据的合法性。

建筑工程团体意外险(工程团体意外险标准)

建筑工程团体意外险(工程团体意外险标准)

建筑工程团体意外险(工程团体意外险标准)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即建工意外险,由于是团体保险形式,也称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险。

建工意外险,是指建设工程相关人员在建设施工区域内施工、检查工作等活动中,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伤残、死亡等安全事故,保险公司在保险期限与保险责任范围内负责支出医疗费用、伤残保证金、死亡保证金赔付的安全生产保险。

2023年《建筑法》修订前,建工意外险在我国建设工程实务中长期作为一种强制险存在,是各大建设工程项目必投的工程保险之一,尤其对于涉及高危作业的工程项目,能够很大程度满足建设施工人员的风险保障需求。

当然,随着2023年《建筑法》重新修订,关于建工意外险的规定,从“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变为“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即从法律上来说,目前,建工意外险已不再是一项强制险。

只是在法律实务中,我国各地方性的法律规范等相关文件尚未作相应修订,因此在执行上,许多地方的建工意外险依旧被视作强制险种,非投保不予以准许开工。

因此,在国内建筑市场不断扩展的当下,充分了解建工意外险的保险特征,区分建工意外险同其它安全生产保险差异有着重要意义。

建工意外险的基本特征实务中,建工意外险通常由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购买投保,当建设工程相关人员在工程施工范围内发生意外事故,保险公司在保险期限与保险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

投保方式分为:1.按工程造价不记名投保;2.按建筑面积不记名投保;3.按施工人员记名投保。

保费费率建工意外险的保费计算方式分为:1.保费=工程造价X费率;2.保费=总建筑面积X每平方价格。

费率采取差别费率与浮动费率。

差别费率会依据工程项目的不同类型、风险程度等因素差别制定,而浮动费率则考量企业的过往工程业绩、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系数,不同级别上下浮动费率。

保险期限建工意外险的保险期限与工程期限相同,保障期间自施工工程项目被批准正式开工之日,且交费后的次日(或约定起保日)零时起,到工程竣工之日24时止。

如何计算建工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费

如何计算建工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费

如何计算建工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费建筑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承保保费计收方式有三种:1.按被保险人人数计收保险费。

2.按建筑面积计收保险费。

3.按工程合同造价计收保险费,对于第一种按人数计收保险费,指对工程工期长,人员比拟固定,但保费相对较高,一般很少使用。

下面就讲按建筑面积计收保险费和按工程合同造价计收保险费1.按建筑面积计收保险费〔每一被保险人保费金额1万元〕计算公式:保险费=〔主险根本保险费+附加险根本保险费〕×施工资质系数主险根本保费=建筑施工总面积〔平方米〕×每平方米保费〔见根本保险费率表〕×保额一万元的倍数〔因根本保险费率表的根本保额是1万元。

假设保额是2万元,就是2万/1万=2.以此类推,3万元×3〕附加险根本保费=建筑施工总面积〔平方米〕×每平方米保费〔见根本保险费率表〕×保额一万元的倍数施工资质系数要在施工企业分类及对应资质划分表比对施工资质系数查找。

对应套用即可。

〔施工资质不分类的建筑施工资质系数一律套用1.6的系数〕举例:一建筑二级施工企业承建了1万平方米的住房建设工程,并按保意外伤害保额10万元。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额1万元,其应交保费计算如下:主险根本保费=1万×0.12元×〔10万/1万〕=1.2万元附加险根本保费=1万×0.48元×〔1万/1万〕=4800元施工资质系数:查找工程属第一类,建筑企业资质为二级,对应查找得到的相应系数为1.9.2.按工程合同造价计收保险费〔每一被保险人保险金额1万元〕计算公式:保险费=〔主险根本保费+附加险根本保费〕×施工资质系数主险根本保费=合同造价×根本保费费率〔见费率表〕×保额一万元的倍数附加险根本保费=合同造价×根本保费费率〔见费率表〕×保额一万元的倍数施工资质系数,相对应查找施工资质系数表〔同上〕举例:例如上例按造价1000万计,其它条件不变,其应交保费计算如下:主险根本保费=1000万元×0.1‰×〔10万/1万〕=10000元。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B型条款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B型条款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企业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B型条款(2023版)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协议由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保险协议有关旳投保文献、合法有效旳申明、批注、批单、其他书面协议等构成。

凡波及本保险协议旳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被保险人应为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现场从事管理和作业并与施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旳人员。

第三条投保人应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旳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或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旳其他人。

第四条本保险协议旳受益人包括:(一)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签订本保险协议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其受益次序和受益份额;假如没有确定受益份额旳,各受益人按摄影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旳,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告知保险人。

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旳书面告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通过被保险人同意。

对因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发生旳法律纠纷,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旳,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旳遗产,由保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旳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旳义务:1、没有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者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指定不明确无法确定旳;2、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旳;3、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旳。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次序旳,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旳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旳人为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故意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旳,或者故意危害被保险人未遂旳,该受益人丧失收益权。

(二)残疾保险金受益人除另有约定外,残疾保险金旳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旨在为参与建筑工程的团体成员提供全方位的风险保障,以应对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

该保险为建筑工程项目提供了安全保障,保障了工人的权益,同时也保护了施工方、业主以及其他相关利益相关人的利益。

本文将详细介绍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意义、保险范围、理赔流程等内容,以便广大建筑工程团队了解此保险的重要性,并为合作伙伴提供必要的保障。

一、意义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意义不言而喻。

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工人们需要承担各种高风险工作,如高空作业、重物搬运等,存在着意外伤害的风险。

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不仅会对受伤人员及其家庭造成巨大的经济和精神压力,也会给施工方、业主等造成不必要的困扰。

因此,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意义在于为项目参与者提供全面和可靠的风险保障,降低意外事故对各方利益的损害。

二、保险范围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1. 工伤医疗保险:保障工人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伤害时的医疗费用。

包括急救费、住院费、手术费、康复费用等。

2. 残疾赔偿:对于因工作意外导致伤残的工人,保险公司将给予一定的赔偿,以补偿其职业发展和生活能力的损失。

3. 身故保险:在工作期间不幸身故的工人,保险公司将向其家属支付一定的保险金,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4. 意外伤残津贴:对于因工伤导致暂时或永久失去工作能力的工人,保险公司将支付一定的津贴,以帮助其度过康复期或重新安置工作。

三、理赔流程当工人发生意外伤害后,需要及时启动保险理赔流程,以获取相应的赔偿。

以下是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一般理赔流程:1. 报案:伤者或其家属应第一时间将伤情报告给保险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医院诊断证明、工伤鉴定证明等。

2. 理赔审核:保险公司将对伤者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包括事故经过、医疗费用清单等。

若材料完备无误,则进入下一步。

3. 理赔报告:保险公司对审核通过的案件编写理赔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内容通知伤者或其家属。

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方案

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方案

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方案一、投保对象:建筑工程所有施工人员二、投保险种: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三、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载明的工程项目施工区域内从事管理和作业过程中,或者在施工期限内施工方指定的集中生活区域内,或者从施工现场到施工方指定的集中生活区域往返途中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

1、身故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且自该意外伤害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约定的残疾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保险金。

2、残疾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简称《评定标准》)所列伤残程度之一的,保险人按《评定标准》所对应伤残等级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

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评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保险人根据《评定标准》规定的多处伤残评定原则给付残疾保险金。

(2)被保险人如在本次意外伤害之前已有残疾,保险人按合并后的残疾程度在《评定标准》中所对应伤残等级的给付比例扣除原有残疾程度在《评定标准》中所对应伤残等级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3、医疗费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主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保险人按下列约定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1)对于被保险人在每次意外伤害中所支出的必要且合理的,符合本保险合同签发地政府颁布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人在扣除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任何第三方(包括任何商业医疗保险)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以及本附加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本附加保险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和门、急诊限额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建工团意险费率标准

建工团意险费率标准

建工团意险费率标准
建工团意险费率标准是指根据建设工程团队的特点和风险情况,确定意外伤害保险的费率标准。

建工团意险是一种保险产品,为建设工程团队成员提供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伤害的保障和赔偿。

针对建工团意险费率标准的制定,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团队工作环境和风险评估:建设工程团队的工作环境可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如高处作业、机械设备操作等。

需要对不同岗位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相应的费率档位。

2. 团队成员的职业风险:建工团队由不同职业的人员组成,他们可能面临不同的职业风险。

例如,高空作业人员的风险可能比普通工人更高,因此费率应该根据职业风险进行区分。

3. 历史赔付数据和统计分析:根据建工团队过去的意外伤害赔付数据和相关统计分析,可以评估潜在的风险和赔付情况,从而制定合理的费率标准。

4. 保险公司经营成本考虑:保险公司在制定费率标准时,还需要考虑经营成本和风险利润。

这包括保险公司的管理费用、赔付准备金等。

建工团意险费率标准的制定需要全面考虑上述因素,通过科学的方法确定合理的费率水平,以保证保险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为建设工程团队成员提供充分的保障和赔偿。

建工团意险费率标准的司法解释和监管制度的完善也对于保证费率制定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工程施工保险比例

建筑工程施工保险比例

一、建筑工程施工保险的种类1. 工伤保险:为施工人员提供意外伤害和职业病的保障,缴纳比例一般按照工程合同总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

2. 意外伤害保险:针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意外伤害,缴纳比例通常根据工程合同造价或施工面积计算。

3. 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用于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缴纳比例按照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提取。

4. 建筑工程一切险:针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风险,缴纳比例一般按照施工合同的工程造价计算。

二、建筑工程施工保险比例的具体规定1. 工伤保险:新建项目一次性缴纳,缴纳比例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0.08%;在建项目按工程总造价的0.08%乘以项目施工期总天数除以项目施工期总天数计算。

2. 意外伤害保险:不记名保险,缴纳比例根据工程合同造价或施工面积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工程合同造价P500万(不含)以下:0.5%- P500(含)到1000万(不含):0.45%- P1000万(含)到5000万(不含):0.42%- P5000万(含)到1亿(不含):0.35%- P1亿(含)以上:0.3%保费不足300元以300元收取。

3. 安全施工措施费用:房建项目按照总造价的2.5%提取;公路项目按照总造价的1%提取;铁路项目按照总造价的1.5%提取。

4. 建筑工程一切险:缴纳比例按照施工合同的工程造价计算,具体比例根据风险等级和保险条款确定。

三、建筑工程施工保险比例的调整1. 工伤保险:当工程造价发生变更时,施工承包单位应在30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由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重新计算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2. 意外伤害保险:追加工程造价的,施工承包单位应当补缴工伤保险费差额;减少工程造价的,由社保经办机构退回工伤保险费差额。

3. 安全施工措施费用:自2012年2月后,安全措施费用标准每项提高1%。

总之,建筑工程施工保险比例的合理确定和调整,对于保障施工现场安全、保障施工人员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工程类保险费率基准

工程类保险费率基准

建工团意险:(以房建类为例)基本型:每工人保三项:意外身故、意外伤残:10万元意外伤害医疗费用:1万元以上保额保项简称:建工团意险10+1, 参考费率万分之四。

保险费等于工程总造价乘以费率。

全面型:每工人保四项:意外身故、意外伤残:20万元意外伤害医疗费用:1万元意外伤害住院津贴:100元/天以上保额保项简称:建工团意险20+1+100, 参考费率万分之六。

保险费等于工程总造价乘以费率。

建工一切险:(以房建类为例)基本型:参考费率万分之五,保险费等于工程总造价乘以费率。

承保工程损失+ 第三者赔偿赔付额最高为约定保险金额全面型:参考费率万分之八,保险费等于工程总造价乘以费率。

1、承保工程损失+ 第三者赔偿+ 拓展特约承保项目拓展条款包括:地下电缆、管道及设施特别条款原有建筑物及周围财产扩展条款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扩展条款停工损失扩展条款地基不牢引发陆地下沉的除外条款试车特别条款拓展条款根据工程类型选择中建保险代理服务优势:中建保险代理与保险公司,采用渠道式合作,远远超出市场上保险营销员业务逐级申报的权限。

为担保客户提供咨询、投保、核价、理赔的时效性、准确性,特别是最终费率方面优势明显。

中建保险代理将采购的多家保险公司同类产品进行对比分析,供客户选择,并可以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优化的、适时的、性价比高的投保方案,让客户省时省力的享受服务。

售后服务方面,经中建保险代理投保的客户,不但能享受承保险公司的统一服务,还能享受中建保险代理提供的专业化理赔服务,为客户出险、报案、理赔全程跟踪服务。

双重服务是中建投保客户最大的保险价值。

担保经理:。

建工险赔偿范围和标准

建工险赔偿范围和标准

建工险赔偿范围和标准
建工险是一种针对建筑工程项目的保险,主要保障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和损失。

建工险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人身伤亡赔偿:包括施工人员因工程事故导致的意外伤害或身故的赔偿费用,如医疗费、丧葬费、残疾补偿金等。

2. 财产损失赔偿:包括施工期间因意外事故而导致的建筑物、设备、材料等财产的损失或毁坏的修复或赔偿费用。

3. 第三方责任赔偿:包括因施工工程导致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而产生的赔偿责任。

建工险的赔偿标准会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而有所不同,一般包括以下方面:
1. 事故责任认定:通常需要有权威机构对事故进行调查和鉴定,确定事故责任方。

2. 赔偿限额:保险合同中会规定赔偿的最高限额,超过该限额的部分自理。

3. 免赔额:保险合同中一般会规定一定的免赔额,即保险公司不承担低于免赔额的赔偿金额。

4. 赔偿方式: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赔偿可以是直接赔偿、先行垫付后追偿或通过赔偿责任保险金等形式进行。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范围和标准可能根据不同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而有所差异,建议在购买建工险前详细了解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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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建工团体意外伤
害保险费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如何计算建工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费建筑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承保保费计收方式有三种:1.按被保险人人数计收保险费。

2.按建筑面积计收保险费。

3.按工程合同造价计收保险费,对于第一种按人数计收保险费,指对工程工期长,人员比较固定,但保费相对较高,一般很少使用。

下面就讲按建筑面积计收保险费和按工程合同造价计收保险费
1.按建筑面积计收保险费(每一被保险人保费金额1万元)
计算公式:保险费=(主险基本保险费+附加险基本保险费)×施工资质系数
主险基本保费=建筑施工总面积(平方米)×每平方米保费(见基本保险费率表)×保额一万元的倍数
(因基本保险费率表的基本保额是1万元。

若保额是2万元,就是2万/1万=2.以此类推,3万元×3)
附加险基本保费=建筑施工总面积(平方米)×每平方米保费(见基本保险费率表)×保额一万元的倍数
施工资质系数要在施工企业分类及对应资质划分表比对施工资质系数查找。

对应套用即可。

(施工资质不分类的建筑施工资质系数一律套用的系数)举例:一建筑二级施工企业承建了1万平方米的住房建设工程,并按保意外伤害保额10万元。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额1万元,其应交保费计算如下:主险基本保费=1万×元×(10万/1万)=万元
附加险基本保费=1万×元×(1万/1万)=4800元
施工资质系数:查找工程属第一类,建筑企业资质为二级,对应查找得到的相应系数为.
2.按工程合同造价计收保险费(每一被保险人保险金额1万元)
计算公式:保险费=(主险基本保费+附加险基本保费)×施工资质系数
主险基本保费=合同造价×基本保费费率(见费率表)×保额一万元的倍数附加险基本保费=合同造价×基本保费费率(见费率表)×保额一万元的倍数
施工资质系数,相对应查找施工资质系数表(同上)
举例:例如上例按造价1000万计,其它条件不变,其应交保费计算如下:主险基本保费=1000万元׉×(10万/1万)=10000元。

施工资质系数,查找工程属第一类,建筑企业资质为二级
附加险基本保费=1000万元׉×(1万/1万)=4000元。

对应查找得到的相应系数为
保险费=(主险基本保费+附加险基本保费)×施工资质系数=(1万+4000元)×=26600
如果投保建筑工程面积,工程合同造价低于核实工程面积造价的,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将会核实工程面积,工程造价。

如果低于实际面积或造价的。

将按照被保险人提供的比例进行赔付。

另,承保该险种需要的资料有,组织机构代码证,施工企业营业执照,工程施工合同,企业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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