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模拟试题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模拟试题(一)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说法中,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是()。
A、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政府信息一律不得公开B、政府信息公开,都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在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C、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D、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依申请公开【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所以选项A错误。
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在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但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另有时间规定。
所以选项B错误。
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信息,属于政府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所以选项D错误。
2、行政相对人对于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政指导行为,可以要求国家赔偿。
在这种情况下,行政主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条件不包括()。
A、行政机关实施指导时存在瑕疵B、相对人有实际的损失C、相对人的损失是由于接受行政指导所致D、以提起行政诉讼为前提条件【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指导的法律救济。
行政相对人对于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政指导行为,可以要求国家赔偿。
在这种情况下,行政主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相对人有实际的损失;二是相对人的损失是由于接受行政指导所致;三是行政机关实施指导时存在瑕疵。
所以选项ABC不符合题意。
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指导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所以选项D符合题意。
3、工商机关表明身份、通知当事人到场、进入现场检查的行为属于()。
A、行政许可B、行政命令C、行政给付D、行政监督【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监督。
【涉税相关法律讲义】09行政程序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行政事实行为
《行政许可法》第48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这一规定体现的行政程序法基本制度是(A.教示制度B.说明理由制度C.告知制度D.行政案卷制度)。
【【甲税务局对某公司作出税收强制执行决定,此决定的执行对该公司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甲税务局依照《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及《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要求,依法告知其享有申请税务行政复议的权利、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
甲税务局的这一做法,体现了行政程序法中的(A.行政执法公示制度B.说明理由制度C.教示制度D.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答案】C某税务机关决定撤销某项税务行政许可,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按照《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的要求,该税务机关应当在《撤销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中告知当事人申请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申请期限。
税务机关这一做法所体现的行政程序法基本制度是(A.教示制度B.催告制度C.信息公开制度D.案卷排他性制度)。
答案】D解析】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应当以行政案卷为根据,行政机关不能在行政案卷以外,以当事人所未知悉的或者未由当事人申辩、质证的事实作为根据来作出行政决定。
听证制度行政主体在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决定前,行政主体告知决定理由和听证权利,行政相对人表达意见、提供证据,以及行政主体听取意见、接纳证据的程序等所构成的一项行政程序基本法律制度《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1)较大数额罚款;(2)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3)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4)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5)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行政案卷制度行政决定只能以行政案卷体现的事实作为根据的一种行政程序制度(又称“案卷排他性制度”)《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说明理由制度行政主体应将作出行政决定所依据的事实上和法律上的理由对行政相对人说明(又称“附加理由制度”)《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教示制度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正式作出某种不利决定时,将有关法律救济权利事项明确地告知的一种行政程序法律制度(与“告知制度”区分)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告知其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申请期限时效制度法律对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给予时间上的限制以保证行政效率和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程序制度——禁止单方接触制度————9_行政程序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行政事实行为 ︱【答案】A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及《税收征管法》等法律及行政法基本理论,下列关于税务机关应当遵守的行政程序基本制度要求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章节训练营(第六章 行政诉讼法律制度)
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章节训练营第六章行政诉讼法律制度行政诉讼的概念、特征与基本原则单项选择题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诉讼不实行反诉制度,被告具有恒定性。
所以选项A 错误。
如果不是因为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引起的争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只能通过其他诉讼程序解决。
所以选项B错误。
行政诉讼处理的是一定范围内的行政行为争议,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规定是否合法也属于行政诉讼审查范围,即部分抽象行政行为可以成为行政诉讼中的一并审查对象。
由此可知,部分抽象行政行为只能被一并审查,但是不能说抽象行政行为是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所以选项D错误。
单项选择题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审查的标准是()。
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是否明显不当是诉讼审查的具体标准。
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行政诉讼原则的说法正确的有()。
正确答案:BDE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原则。
对行政行为适当性审查原则是行政诉讼司法依法变更原则的体现。
所以选项A说法错误。
当事人对停止执行或者不停止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所以选项C说法错误。
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关系单项选择题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关系。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原则上实行开庭审理方式;而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原则上实行书面审查的办法,不采取类似开庭审理的方式。
所以选项B说法错误。
多项选择题正确答案:ACE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实地调查核实证据;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
行政诉讼原则上采用开庭审理方式,但是行政诉讼的二审程序也可以采用书面审理。
所以选项A说法错误。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都是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所以选项C说法错误。
简述信息公开制度的概念及主要内容行政法
简述信息公开制度的概念及主要内容行政法信息公开制度是现代行政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旨在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该制度的出现,是社会进步和行政管理的必然结果。
本文将简要介绍信息公开制度的概念和主要内容,探讨其在行政法中的作用和意义。
一、信息公开的概念信息公开是指政府和公共机构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重要政策、决策、行政活动以及相关信息的行为和制度。
信息公开制度的核心是政府的信息公开义务和公民的信息获取权利。
政府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和制度,主动公开行政信息,并为公民提供便利的获取渠道,实现信息的共享和公开透明,增强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二、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1. 行政信息公开范围信息公开的范围涵盖政府的政策制定、法规执法、行政管理、公共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信息。
政府部门应当将其工作中涉及公众利益的行政信息予以公开,一切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的信息原则上应当公开。
2. 信息公开的程序和方式信息公开的程序和方式包括申请公开、公开决定、公开执行和公开披露四个环节。
公民可以通过书面或电子形式向政府部门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在合理的时限内得到答复。
政府部门应当依法对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公开。
公开的信息可以通过官方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公告栏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
3. 信息公开的异常情形和豁免制度在特殊情况下,政府可能会暂时不公开某些信息,例如涉及国家安全、外交关系、商业机密等。
同时也应建立豁免制度,对于存在风险和危害的个人隐私等信息进行保护。
豁免制度的设立旨在平衡信息公开和个人权益保护之间的关系,确保信息公开制度的实施合理。
三、信息公开制度在行政法中的作用和意义信息公开制度是行政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具有以下方面的作用和意义:1. 提升行政透明度和效率信息公开制度的实施可以促使政府行为更加透明,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
同时,公开行政信息有利于公众监督,减少政府滥用职权,提高行政效能。
规章制度-政务公开制度
规章制度-政务公开制度
政务公开制度是指政府依法公开行政信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行为进行监督和参与的制度。
它是现代化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1. 公开信息范围:政务公开制度要求政府公开的信息范围包括行政决策、行政监督、行政审批、行政服务、公共资源等方面的信息。
2. 公开方式和途径:政府可以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公众接待等方式和途径进行信息公开。
同时,在现代技术条件下,政府还应建立信息公开平台,方便公众获取信息。
3. 信息公开的原则:政务公开制度要求信息公开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公众平等地获取信息。
同时,还要注重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实效性,确保信息及时传达、公众意见充分反映。
4. 信息公开的责任和义务:政府部门应负起主体责任,主动公开信息,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公众也有权利和义务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
5. 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政务公开制度要求建立健全的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包括政府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等。
政府部门应建立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公众的监督意见和举报。
政务公开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能够提升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规范行政行为。
同时,也有助于预防和遏制腐败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
税务师涉税相关法律总结_001_j
第一章行政法基本理论本章考情分析本章在历年考试中的分值约为6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可以出现在综合不定项选择题中。
2016年本章教材根据《立法法(2015年修正)》对“行政法的渊源”进行了调整。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掌握)(一)行政合法性原则1.存在合法:行政权力的存在有法定依据;2.行使合法:行政权力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行使。
(二)行政合理性原则(实质合法性原则)1.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符合理性。
2.行政合理性原则产生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
3.行政合理性原则包括以下内容:(1)行政行为应符合立法目的;(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考虑相关因素的基础上;(3)平等地适用法律规范,符合公正法则;(4)行政行为应保持适度,符合比例原则的要求;①行政机关在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某一行政目的的情况下,应当采用对当事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
(最小损害原则)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应当在作出的“具体行政措施”与所要达到的“行政目标”之间保持适当的比例。
(5)符合自然规律和社会道德,符合人类理性和公平正义观念。
(三)行政应急性原则1.在特殊的紧急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或与通常状态下的法律规定相抵触的措施。
2.它是一般情形下合法性原则的例外。
3.行政应急权力的行使应符合以下条件:(1)存在明确无误的紧急危险或危害;(2)非法定机关不得行使应急权力,否则无效,除非事后经有权机关作出特别决定予以追认;(3)行政机关作出的应急行为应接受有权机关的监督,尤其是权力机关的监督;(4)应急性权力的行使应该适当,应将负面损害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例题1·多选题】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合理行政对行政机关的要求体现在()。
(2014年)A.行政机关作出吊销执照的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B.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裁量行为应当遵循合法通行的先例,符合自然规律与社会理性C.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裁量权作出的行政决定应充分考虑相关因素,排除不相关因素干扰D.行政机关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说明理由E.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有法律依据,且遵守法定程序【答案】BC【解析】(1)选项ADE:属于合法性原则,都体现了“程序合法”的要求;(2)选项BC:属于合理性原则。
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试题(含答案)
税务师《涉税效劳相关法律》考试题(含答案)1.根据行政根本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表述不正确的选项是( )。
A.行政权力是国家的公共权力,享有个人权利无法比较的特权B.行政机关对行政权力的监视是由《行政诉讼法》规定的C.在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创设和规定行政权力的法律标准均属于行政法范畴D.行政实体法主要表达为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方实体的职权与职责、权力与义务关系的法律标准【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选项B:行政机关对行政权力的监视是通过行政监察,审计及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监视如行政复议、行政执法检查等方式进展的;“司法机关”对行政权力的监视是由《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权力的监视由宪法规定。
2.某政府文件规定,外地物流公司到本地投标,应当事先得到当地相关部门的批准,当本地公司与外地公司均符合中标条件时,本地公司优于外地公司中标,假设外地公司中标,须额外缴纳当地管理费。
以下关于该文件规定的表述正确的选项是( )。
A.该规定违反了行政合法性原那么B.该规定有利于保护本地企业,合法、合理C.该规定的存在有法律依据D.该规定违反了行政合理性原那么【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该规定违反了行政合法性原那么,并不存在法律依据。
3.作为行政法渊源的法律包括根本法律和一般法律,其中( )属于根本法律。
A.《行政复议法》B.《行政处分法》C.《行政强制法》D.《治安管理处分法》【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法律作为行政法的渊源,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根本法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其他法律即一般法律。
《行政诉讼法》、《行政处分法》、《企业所得税法》属于根本法律,《税收征管法》、《治安管理处分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属于一般法律。
4.某企业认为,甲政府所在地的政府所制定的规章同国家税务总局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应由( )裁决。
A.全国人大常委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C.国务院D.甲省所在地的政府【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各部门规章之间、各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他们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制度
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是现代社会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既是政府责任的体现,也是民众参与政府治理的重要途径。
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促进政府透明、推动阳光治理、提升政府执行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围绕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制度展开论述,从定义、意义、现状和改进方向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为该制度的建设与完善提供一定的参考。
一、定义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制度,指的是政府部门主动向社会公开其行政决策、行政事务、行政管理等相关信息的制度安排。
政府部门信息公开以提供公共服务为目的,通过公开政府活动信息,加强政务透明度,实现政府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与合作。
二、意义1.推动政府透明。
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制度有利于政府行政决策和行政管理的公开透明,提高政府的决策公正性和公信力。
公开的信息包括预算报告、政策解读、公共资源配置等,能够使政府决策更加科学合理、民意更好地参与其中。
2.提升政府执行力。
信息公开制度有助于消除政府部门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加强政府内外部门的沟通和合作,提高政府执行效能。
公开的信息能够更好地反映政府的工作进展,有效监督政府行政行为,推动政府更好地履行职责。
3.促进民众参与。
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制度使公众更加了解政府工作的进展和成果,有助于提高民众参与政府决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同时,公开的信息能够增加民众对政府活动的监督力度,从而推动政府更好地为公众服务。
三、现状当前,我国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制度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形成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安排。
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了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的程序和条件,以及信息公开申请的途径和方式等;《政务公开条例》则明确了政府部门在行政决策、公共服务、资金使用等方面的信息公开要求。
此外,各级政府也建立了相应的信息公开平台,提供了信息公开的便利渠道。
然而,尽管我国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仍有待提高,有些政府部门在信息公开方面存在不足。
简述信息公开制度的概念及主要内容行政法
简述信息公开制度的概念及主要内容行政法
信息公开制度是指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在行使行政职能过程中,依法主动、主动或被动地向社会公开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以增加行政透明度、促进政府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的制度安排。
信息公开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 主动公开: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应主动公开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包括行政决策、政策解释、办事指南、行政许可、财务会计等方面的信息。
2. 被动公开:公众可以通过申请方式获取政府机关、公共机构的信息,如通过书面申请、或利用互联网等电子手段获取信息。
3. 强制公开: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必须公开法律、法规规定要公开的信息,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公开。
4. 信息公开范围:信息公开的范围包括政府机关、公共机构的组织机构、职责、业务流程、权力运行、财务收支等方面的信息。
5. 信息公开方式:信息可以以书面材料、电子文件、图片、录音、录像等形式进行公开。
6. 信息公开的依据:信息公开的依据主要是法律、法规,如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
信息公开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加强政府的透明度,减少腐败和不公平现象的发生,增加公众对政府的监督和参与,提高行政效率,促进社会的公正和稳定发展。
信息公开制度在现代行政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政务信息公开 制度
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政务信息公开是现代社会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阳光政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知情权的关键途径。
本文将详细阐述我国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的相关内容,以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这一制度,并有效利用相关信息。
一、政务信息公开的定义与意义政务信息公开,是指政府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信息,通过一定方式主动或依申请向公众公开的过程。
政务信息公开具有以下意义:1.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2.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3.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4.预防和打击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二、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的主要内容我国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公开的原则:政务信息公开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2.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包括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各类信息,如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财政预算等。
3.公开的程序:政务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政府部门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主动公开的信息;对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政府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复。
4.公开的时限:政府部门应当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
5.公开的渠道:政府部门可以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报纸、广播、电视等渠道公开政务信息。
6.保密审查:政务信息公开前,政府部门应当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三、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的实施与监督1.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责任、程序和时限等。
2.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机制。
3.监察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对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4.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政府部门提出政务信息公开的建议和投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行政信息公开制度
行政信息公开制度一、行政信息公开的背景意义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息的获取与传播方式日益多样化和便捷化。
行政信息公开作为一种现代化治理方式,逐渐成为各个国家和地区重要的政府公共事务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
行政信息公开旨在促进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强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与互动,推动民主法治的建设。
以下将从行政信息公开的概念、意义、法律依据以及具体实施措施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概念和意义行政信息公开是指政府主动向公众提供行政机关的基本资料、决策依据、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以及日常运行等与公众切身利益有关的信息,公开的形式可以是文件、数据、报告、会议纪要等多种方式。
行政信息公开有利于建立和维护政府的信任和合法性。
政府公开行政信息,能够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减少不必要的猜疑和偏见,增加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
同时,公开行政信息也有助于监督政府行为,避免腐败和滥权的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行政信息公开有助于提高政府决策的质量和效力。
政府公开行政信息,可以吸纳社会各方面的智慧和意见,确保决策过程的合理性以及决策结果的公正合理性。
同时,公开行政信息也有利于充分激发社会创新力和活力,推动科学决策的制定和实施。
行政信息公开有利于营造健康的社会环境。
政府公开行政信息,可以增加公众参与政府决策和管理的机会,提高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度和参与度,增强公众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这有助于建立良好的政府民众关系,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的发生,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法律依据行政信息公开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宪法、行政法、信息公开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宪法是行政信息公开的根本法律依据。
我国宪法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都是人民的代表机关,都有法律规定的权限和职责。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是公开的,透明的。
”这为行政信息公开提供了宪法支持。
信息公开法是行政信息公开的基本法律依据。
我国于2007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范围、程序和方式,规定了公开行政信息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框架。
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一、背景介绍信息公开是一项重要的政府公共管理责任,对于保证政府行政透明、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增强政府服务公众的能力、促进社会科学研究和公众监督等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制定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信息公开的原则1.公开原则:政府信息应当以公开为原则,非公开为例外,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主动公开原则: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主动公开权力运行、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信息。
3.平等参与原则:所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一律平等地参与政府信息公开活动,不得因身份、地域、行业等原因限制或歧视。
4.公开优先原则:对于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信息,应优先公开。
三、信息公开的范围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公共服务项目、标准和程序;3.经费预算及财政支出情况;4.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的理由和依据;5.公共资源的征用、拍卖、出让等情况;6.重大政策决策和社会公共利益事项。
四、信息公开的程序2.受理审查:信息公开机构应在收到申请后及时受理,并按法定程序进行审查。
如申请不符合公开条件,应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决定公开:信息公开机构应在审查合格后,按照要求制作信息公开公告,向公众公开申请的信息。
对于不符合公开条件的,及时做出不予公开的决定,同时告知申请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4.公众参与:在信息公开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媒体、互联网等渠道进行监督,对公开的信息提出疑问、意见或建议。
5.制度完善:信息公开机构应定期评估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将评估结果作为完善工作制度的依据,并及时对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五、信息公开的责任1.政府责任: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保障信息公开的顺利进行。
2.报送责任: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规定及时报送相关信息,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监督责任:监察机关和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对违反信息公开制度的行为进行曝光和追责。
2016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2016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知识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概念解析】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1.信息公开的分类和时限要求2.限制:(1)绝对不公开: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2)相对不公开: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3.收费:行政机关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
其余费用不得收取,也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形式提供政府信息。
4.救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例题·单选题】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限制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可以予以公开B.当事人申请公开依申请公开范围内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自收到当事人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答复C.对于法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内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自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D.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但上级行政机关同意的除外【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政府信息公开限制。
(1)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选项A正确,选项D错误。
(2)当事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
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选项B错误。
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历年真题精选及答案0101-42
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历年真题精选及答案0101-421、下列各项有关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表述中,符合行政诉讼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多选题】A.案件涉及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但是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B.发回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C.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2个月内审结E.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终结审理,由当事人另行起诉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1)选项A: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①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②案件涉及款额2000元以下的;③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
除前述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2)选项B: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3)选项C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45日内审结。
一审普通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
(4)选项E: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2、余某拟大修房屋,向县规划局提出申请,该局作出不予批准答复。
余某向市规划局申请复议,在后者作出维持决定后,向法院起诉。
县规划局向法院提交县政府批准和保存的余某房屋所在村规划布局图的复印件一张,余某提交了其房屋现状的录像,证明其房屋已破旧不堪。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A.县规划局提交的该复印件,不能作为证据B.余某提交的录像属于书证C.本案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D.如法院认定余某的请求成立,在对县规划局的行为作出裁判的同时,应对市规划局的复议决定作出裁判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1)选项A:提供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2)选项B:属于视听资料;(3)选项C:经复议的案件,既可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县规划局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市规划局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4)选项D:根据《行政诉讼法》(2015年)第79条的规定,复议机关与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对复议决定和原行政行为一并作出裁判。
税务工作信息公开制度范本
税务工作信息公开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税务工作信息公开,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税务工作信息公开,是指税务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依法将税收政策、税收法律法规、税收执法、税收服务、税收管理、税收统计等与纳税人、缴费人密切相关的事项,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开。
第三条税务工作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税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和地方税务局是税务工作信息公开的主体。
第二章税务工作信息公开内容第五条税务工作信息公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二)税收执法信息,包括税务行政处罚、税务行政复议、税收违法案件等信息;(三)税收服务信息,包括办税服务指南、办税流程、办税时限等;(四)税收管理信息,包括税收计划、税收预测、税收分析等;(五)税收统计信息,包括税收收入、税收结构、税收负担等;(六)其他与纳税人、缴费人密切相关的事项。
第六条税务工作信息公开应当按照以下分类进行:(一)行政许可类,包括税务行政许可的申请、审查、决定等;(二)税收执法类,包括税收执法程序、税收执法结果等;(三)纳税服务类,包括纳税服务内容、纳税服务质量等;(四)财政资金类,包括财政资金使用情况、三公经费等;(五)阳光政务类,包括税务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
第三章税务工作信息公开方式第七条税务工作信息公开应当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一)税务机关网站;(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三)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四)办税服务厅;(五)其他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信息的方式。
第八条税务机关应当定期发布税务工作信息,并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第四章税务工作信息公开程序第九条税务工作信息公开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信息采集:税务机关应当及时采集税收执法、税收服务、税收管理、税收统计等信息;(二)信息审核:税务机关应当对采集的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合法性;(三)信息发布:税务机关应当将审核后的信息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发布;(四)信息更新:税务机关应当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发布的信息。
健全税收信息公开制度
健全税收信息公开制度税收信息公开是一个在全球范围内都受到广泛关注的议题。
税收是国家财政运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获得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
然而,在一些国家和地区,税收信息公开度低下,导致了多种问题的出现,包括财政透明度的缺失、贪污腐败的增加以及公众对税收制度的不信任。
税收信息公开制度的健全对于建设阳光税收环境和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税收信息公开能够提高财政透明度,确保税收收入的合法和公平。
税收涉及国家和个人利益,公众有权了解税收征收、使用和管理的具体情况。
通过公开透明的税收信息,可以减少相关利益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提高各方对税收征收制度的认同和参与度。
其次,税收信息公开也有助于预防和打击贪污腐败行为。
透明度是反腐败的重要武器之一,税收信息的公开使得政府的税收行为更加规范,减少了贪污腐败的空间和机会。
同时,公众的监督和参与也能有效地防止税收征收过程中的不当行为和权力滥用,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第三,税收信息公开有助于增强公众对税收制度的信任和参与意愿。
公众对税收制度的理解和了解程度直接影响他们对税收征收的支持程度。
通过向公众公开税收信息和政策解读,有助于提高公众的税收意识、理解和满意度。
税收信息公开还能激发公众对税收方案和政策的讨论和建议,形成广泛的社会共识,推进税收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然而,在实践中,税收信息公开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
首先是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不足。
有些政府部门对于税收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导致信息公开工作的滞后和不完善。
其次是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比较单一和落后。
政府应当运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将税收信息以更加直观和便捷的方式向公众公开。
为了建立健全的税收信息公开制度,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共同努力。
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税收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明确信息公开的要求和标准。
企业要自觉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及时、准确地向政府和公众提供税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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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知识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概念解析】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1.信息公开的分类和时限要求
2.限制:
(1)绝对不公开: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2)相对不公开: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3.收费:行政机关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
其余费用不得收取,也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形式提供政府信息。
4.救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例题·单选题】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限制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可以予以公开
B.当事人申请公开依申请公开范围内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自收到当事人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答复
C.对于法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内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自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D.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但上级行政机关同意的除外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政府信息公开限制。
(1)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选项A正确,选项D错误。
(2)当事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
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选项B错误。
(3)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在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选项C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