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群众路线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组人员分工安排
群众路线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组人员分工安排【篇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1.向领导小组提出贯彻落实市、县关于教育实践活动指示精神的意见与建议。
2.组织落实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
3.协调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各环节工作进展。
4.督促落实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5.了解研究教育实践活动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向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活动开展情况。
6.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工作,推广好做法、好经验。
7.联系上级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上级督导组,请示、汇报与活动相关的事项。
8.承担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为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保证学习人员、学习时间和学习效果的落实,特制订如下学习教育制度。
1、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习计划、布置学习教育工作。
2、学习教育主要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和结对帮学的方式进行。
集中学习由党(总)支部书记负责召集,每个党员必须参加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由党员个人结合自身实际需要自学规定篇目;结对帮学由“三送”干部与所联系的农户结对子学习,宣讲教育实践活动知识和农村农业政策等。
学习过程中,应做好学习笔记。
3、党员要积极学习,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参加集中学习活动应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要请假。
对于缺课的要及时补课。
4、党员对学习教育情况及时进行分析总结,在开展学习研讨过程中,每个党员都应结合自己学习情况积极发言。
5、党(总)支部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学习篇目、学习计划等资料的整理归档,以备检查。
6、党(总)支部应对学习教育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1、坚持“开门搞活动”,积极听取群众对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在“四风”突出问题上的反映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践行群众路线的意见建议等。
2、要多渠道听取意见,实现征求意见全覆盖。
重点向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党员、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五保户、低保户等征求意见。
XX车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XX车间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于教育引导车间党员和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始终赢得职工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对于解决存在的“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继承发扬共产党人优良传统作风、为建设国内一流铝板带生产企业汇聚正能量,对于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根据宁夏能源公司和XX铝材公司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精神和部署要求,结合车间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要任务是聚焦作风建设,集中解决“四风”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保持清廉本色,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党组织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在具体工作中,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改进工作作风、提升素质形象、顺应群众期待、促进企业发展等方面取得实效。
二、总体要求要切实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贯穿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全过程。
“照镜子”,主要是学习和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查找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差距。
“正衣冠”,主要是按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敢于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端正行为,维护良好形象。
“洗洗澡”,主要是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清洗思想和行为上的灰尘,既要解决实际问题,更要解决思想问题,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治治病”,主要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区别情况,对症下药,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提醒教育,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按照总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离退休干部办公室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单位的领导班子和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切入点,以作风建设为聚焦点,加强全体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扎实推进离退办作风建设,全心全意服务老干部,为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过程中,坚持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贯穿始终,把反对“四风”贯穿始终,把整风精神贯穿始终,把领导带头贯穿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
1.坚持正面教育为主。
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工商行政管理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公仆意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
通过深入的学习教育活动,在全体党员中进一步树立为老、敬老、爱老、助老意识,真心实意为老同志排扰解难,把让老同志高兴、让老同志满意作为这次教育活动的落脚点。
2.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
以整风精神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改正缺点、修正错误,真正让单位全体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
3.坚持群众参与,务求实效。
坚持开门搞活动,每个环节都组织群众有序参与,边学边查边改,在确保实效、取信于民上下功夫,用群众满意度检验活动成效。
4.坚持分类指导。
紧密结合单位实际,找准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目标要求,研究制定方案、措施。
5.坚持领导带头。
充分发挥领导表率作用,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城关东方小学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2
东方小学党支部关于成立东方小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今年我镇教育工作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省、市、县、镇各级党委高度重视,拟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作出了具体安排,根据县教育局党委和城关镇党委安排,经研究决定,成立东方小学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中心学校成员联系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分工,现通知如下:组长:付清玉东方小学校长副组长:柯友明东方小学党支部书记陈华英东方小学工会主席成员:孟洪珍东方小学总务主任李荣东方小学教导主任郝飞东方小学教导副主任刘红清东方小学政教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主任:柯友明副主任:陈长海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1、具体安排部署、组织动员和检查督促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2、定期了解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向领导小组报告和提出意见建议;3、筹备有关工作会议,做好上下沟通联系;4、负责活动的宣传引导,及时反映交流活动开展情况;5、负责做好与中心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活动办公室的沟通衔接;6、负责办公室日常联络、综合协调等工作;7、统筹谋划活动开展,提出总体建议,研究起草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领导讲话稿及会务组织等工作;8、提议召开活动协调会、碰头会,研究情况,发现问题,提出解决方案;9、制定制度建设工作方案,指导学校建章立制工作;10、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方面的情况进行梳理,收集综合审计、信访等有关部门提供的情况,抓好“四风”问题专项治理;11、制定教育实践活动群众来信来访办理流程,受理化解教育实践活动期间的群众来信来访。
12、负责群众路线活动档案收集正理等工作;13、完成县教育局和城关针群众路线活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东方小学成员联系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分工及职责:付清玉联系六年级教师柯友明联系五年级教师—2陈华英联系学前班教师孟洪珍联系三年级教师李荣联系四年级教师郝飞联系二年级教师刘红清联系一年级教师主要职责:1、按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工作;2、参加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议、座谈会、走访调查;3、帮助学校找准班子成员存在的“四风”问题和需要解决的问题;3、审阅指导学校单位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4、全程参与学校班子成员专题民主生活会;4、协助学校班子成员整改方案及班子成员整改措施;5、总结和推荐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及时发现教育实践活动中存在的问题;6、完成镇中心学校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中共福建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中共福建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13.07.02•【字号】•【施行日期】2013.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中共福建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省监狱管理局、厅劳教(戒毒)局党委,各设区市司法局党组,省律师协会党委,厅直机关党委: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为加强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这项活动的领导和指导,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富有成效,厅党委决定成立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陈义兴厅党委书记、厅长成员:肖新建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陵军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姚立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琦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厅直机关党委书记赵闽阳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敏夫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强厅党委委员、厅劳教(戒毒)局局长周枫厅副巡视员、政治部副主任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琦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厅直机关党委书记副主任:欧启胜厅政治部副主任、警务督察总队副总队长李杰鹏厅办公室主任、监狱劳教工作处处长曹豫厅纪委副书记、厅监察室主任林坚厅直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张家智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陈勇厅劳教(戒毒)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调研员综合组组长:叶秀明厅政治部调研员组员:林善栋厅政治部主任科员高建宁厅监察室主任科员李佐云厅政治部主任科员(挂职)宣传组组长:沈海生省“148”指挥中心副主任组员:黄丽云厅法制宣传处主任科员材料组组长:朱乘舟厅政治部调研员副组长:官文胜厅办公室副主任、监狱劳教工作处副处长(挂职)组员:甘代灵厅办公室主任科员温小林厅政治部主任科员(挂职)黄廷彩厅直机关党委副主任科员联络组组长:林坚(兼)厅直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组员:洪晖厅政治部副主任科员抽调人员相对集中办公,所在处室要全力支持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工作,服从工作安排,确保任务完成。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3.08.01•【字号】•【施行日期】2013.08.01•【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局机关各处室,市局直属各事业单位(学校):经研究决定,成立深圳市教育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教育局实践办),具体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日常工作。
现就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一、办公室人员组成主任赖群阳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杨蓓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调研员黄东明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副处长洪其华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副处长劳期龙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副调研员二、工作组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市教育局实践办下设4个工作组,即统筹服务组、综合文字组、督导一组、督导二组。
(一)统筹服务组组长:杨蓓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调研员成员:陈哲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主任科员另抽调若干工作人员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全局教育实践活动的统筹协调和联络服务等日常工作;负责与市委督导组、市委实践办的沟通联络;做好局领导班子开展学习讨论、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对照检查、及时整改等各项“规定动作”的服务工作;负责统筹教育实践活动各类会议的筹备工作;做好机关干部学习调研、民生体验等组织协调工作;做好“自选动作”的策划组织协调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文字组组长:劳期龙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副调研员成员:潘俊宇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主任科员余志勇市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另抽调若干工作人员工作职责:主要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综合文字工作,重要文件、领导讲话、会议综合性文稿起草;制定各种活动方案、推进计划、意见建议汇总、整改方案制定、制度文件起草;组织师德师风宣讲活动;编发教育实践活动专报、简报、会议纪要等;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经验提炼、总结材料;做好文件资料的归档整理;负责相关宣传报道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第33 期中共浙江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013年10月18日编者按:在这次抗击特大洪涝灾害斗争中,我省广大乡镇(街道)干部舍小家顾大家、以大爱救大灾,出力出汗、任劳任怨,顶得住压力、受得了委屈,充分展示了基层干部勇担当、肯奉献的精气神,直接体现了今年以来乡镇(街道)干部队伍建设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
省委书记夏宝龙同志给予充分肯定。
现将有关情况综述如下,希望各地深入挖掘这次抗台救灾中涌现的乡镇基层党员干部先进典型,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生动教材;教育引导广大乡镇(街道)干部再接再厉,带领党员群众坚决打赢恢复生产生活、重建美好家园这场硬仗!风雨中,他们是挺立的脊梁——全省乡镇(街道)干部一线抗台救灾综述江河漫堤、道路被淹、房屋进水、城市内涝、停水断电……一些城区和镇村陷入一片汪洋。
风雨中,全省8万多名乡镇(街道)干部迅速行动,勇往直前,与800多万受灾群众携手并肩、众志成城抗洪救灾,共同谱写了一曲抗击天灾的英雄壮歌。
灾难中,他们是群众坚强的依靠,挺立不屈的“脊梁”。
他们用实际行动彰显了宗旨意识,践行了群众路线。
疾风知劲草,危难见真情。
乡镇(街道)干部切实发挥主心骨作用,以舍我其谁的强烈责任感和昂扬的精神状态投身抗洪救灾一线,连续作战、顽强拼搏,在关键时刻经受住了考验。
这是今年以来全省乡镇(街道)干部队伍建设成果的直接体现,是教育实践活动的生动实践。
守土有责、闻警而动,广大乡镇(街道)干部排查险情、转移群众,与台风赛跑。
“台风来了我们基层干部就得上!”当大家还沉浸在国庆假期的欢悦中时,在外度假的宁波江东区东柳街道城管科科长徐海平收到台风预警信息,第一时间赶回宁波,10月6日一大早就投入到抗台抢险一线。
徐海平带领科室同志对整个辖区进行了十余次排摸,楼道、低洼地、车库、河道、道路工地,哪里进水严重,哪家有特殊的居民,他都一一做好记录,及时进行布置。
想起去年受“海葵”影响较大的利联小区,徐海平又赶紧前往小区与社区干部一起逐户通知。
关于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贺州市农业局关于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来源:贺州市农业局|作者:贺州市农业局|日期:2013年3月27日|浏览:2694次]|字体:【大中小】根据市委《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试点工作方案》(贺办发〔2013〕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局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牢固树立为民宗旨意识,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办好利民惠民实事好事,树立清正廉洁形象,促进我市“三农”工作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和教育全局党员干部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多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现实利益;始终坚持求真务实、脚踏实地,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做到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始终坚持严于律己、廉洁奉公,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不以权谋私。
进一步加强机关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增强责任意识,完善责任体系和问责机制,为优化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环境,走出能够发挥本地特色的农业现代化新路子提供坚强保证。
同时,在活动中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为在全市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累经验、奠定基础。
三、活动内容我局将坚持正面教育原则,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自觉增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持发扬民主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坚持领导带头原则,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做好表率作用;坚持实践创新原则,大胆探索行之有效的方式和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强化试点工作效果;坚持突出实效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强化惠农服务,扎实推进农业现代化。
中共金昌市委办公室关于成立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中共金昌市委办公室关于成立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金昌市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2.10•【字号】市委办发[2014]9号•【施行日期】2014.02.10•【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金昌市委办公室关于成立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市委办发〔2014〕9号)永昌县委,金川区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工委、党组: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市委决定,成立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组成人员名单如下:一、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吴明明市委书记副组长:方银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应华市委副书记、市长李生伟市政协主席荣志远市委副书记李银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苏克俭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春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委秘书长周文魁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周莹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王同奇市委常委成员:李兴吉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宏市政府秘书长王云市政协秘书长周国信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王真福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政研室主任贾有忠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杨智勇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陈军禄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马聪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蒲海泉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李尔冬市直机关工委书记张波市委农办主任李兴文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传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兴德市发改委党组书记、副主任刘志军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岳超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局长赵华市建设局党委书记、副局长XXX 市文广新局党委书记王军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治部主任陶发元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张正平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杰道市工信委党组书记、主任宋平市民政局局长、市社会组织党工委书记邵信武市工商局局长、市非公企业党工委书记二、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银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副主任:陈军禄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周国信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王真福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政研室主任杨智勇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姚国琪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老干部局局长蒲海泉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李尔冬市直机关工委书记陈金达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中共金昌市委办公室2014年2月10日。
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政府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政府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拉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2.14•【字号】拉政发[2014]13号•【施行日期】2014.02.14•【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政府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拉政发〔2014〕1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为切实加强拉萨市人民政府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市政府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张延清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政法委书记副组长:陈勇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斯朗尼玛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晖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洪家志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普国市委常委、副市长成员:次仁央宗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占堆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陈文强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刘志强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孙晓南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徐宗军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杨安文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史本林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江华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信息组、文字秘书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主任:斯朗尼玛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兼任)常务副主任:江华秘书长(兼任)副主任:张长祥副秘书长虢洪志副秘书长米玛次仁副秘书长尼玛普芝副秘书长何寿孙副秘书长卢炜升副秘书长刘小斌副秘书长廖子美副秘书长黄辅龙研究室主任综合协调组:组长:刘小斌副组长:方长春、李中福、米玛仓决成员:旦增卓玛、龙天海、许玉朋、赵家庆主要职责:1、负责与区党委第一督导组和市委活动办联络沟通,及时了解掌握上级指示精神,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2、建立周报制度,定期汇总上报每周活动开展情况。
3、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考勤、工作日志,协助文字秘书组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文件的制发工作。
群众路线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群众路线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12020年4月19日保和镇第一完全小学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根据县委、镇党委及《县教育局党委关于在教育系统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维教党发〔〕0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八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学校领导班子为重点,加强党员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局党委实施办法作为切入点,坚持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贯穿始终,紧紧围绕教育局提出的“打造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工作目标,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切实加强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立场教育,促进我校领导干部及教师不断端正工作态度、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为民意识和廉洁意识,有效解决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为全面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目标任务按照镇党委、局党委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我们确定“深化服务意识,优化教师队伍,提升办学质量,创立和谐校园”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载体。
以党员干部和教师队伍为重点,以强化服务意识为核心,以办人民满意的学校为目标,不断提高教师为人师表、敬业爱生的职业道德修养。
同时努力改进办学条件,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为学生提供安全、健康、优美、和谐的教育环境,使学生健康发展,让家长放心,社会满意。
经过这次活动力努力实现校风、教风、学风明显改进。
树立党员教职工的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深入师生树立为师生排忧解难的公仆意识;深入开展帮扶活动,树立教育行业的良好形象。
三、参加对象保和镇第一完全小学全体教职员工四、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活动从 3月开始,到9月结束,分三个阶段:(一)集中学习听取意见(3月至5月)1、制定方案。
结合我校实际,研究制定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和活动载体,成立领导机构,明确活动目标及工作要求。
启动保和镇第一完全小学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市委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规则
中共XX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根据中央、省委的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指导全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需要,制定本规则。
一、工作职责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在市委领导下开展工作。
主要职责是:1、学习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指示精神和省委、市委的部署安排,研究我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事项、重要政策,向市委提出相关建议。
2、根据中央总体要求和省委、市委总体部署,结合各批次、各阶段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特点,对每一批活动提出实施方案,加强对全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和指导。
3、了解掌握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舆论引导、典型宣传工作。
4、研究解决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遇到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对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5、加强工作督导,派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全程督促检查指导。
6、做好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会议制度1、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召集和主持。
2、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1)传达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指示精神;(2)听取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汇报;(3)讨论决定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事项;(4)就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3、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后形成会议纪要。
4、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不能出席领导小组会议,要通过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领导小组请假,由办公室汇总后向组长报告。
5、根据需要,可安排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各组组长、副组长和其他有关人员列席领导小组会议。
中共安徽省审计厅党组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中共安徽省审计厅党组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审计厅•【公布日期】2013.07.07•【字号】皖审组[2013]44号•【施行日期】2013.07.07•【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中共安徽省审计厅党组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皖审组〔2013〕44号)厅机关各党支部、厅属各单位党委(支部):厅党组决定,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成立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戴克柱第一副组长:姜爱民副组长:胡海波、孟庆超、杨力、何结华、刘春华、程家楷、徐锋成员:王洪灯、王念义、黄建国、夏瑜保、王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主任:程家楷副主任:王洪灯、王念义、罗照耀、汪海峰、匡启宏、白宏葵、章笑春成员:张劲东、黄道峰、杨云山、周斌、鲍春华、许华久、沈建民、林兴涛办公室内设3个组,即综合组、宣传组、督导组。
综合组组长:汪海峰,成员:匡启宏、黄道峰、沈建民、林兴涛。
主要职责是: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文字材料、公文档案、会务服务、后勤保障等。
宣传组组长:章笑春,成员:张劲东、杨云山、许华久。
主要职责是:负责活动的宣传报道、舆论引导、典型宣传,编发信息、简报等。
督导组组长:罗照耀,成员:周斌、鲍春华。
主要职责是:负责与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第七督导组的沟通联系、协调服务,了解掌握机关处室、厅属单位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向厅活动领导小组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等。
中共安徽省审计厅党组2013年7月7日。
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14.02.19•【字号】•【施行日期】2014.02.19•【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各县(城区)工商局、分局、直属单位,市局机关各科室:为加强对全市工商系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经南宁市工商局党组同意,决定成立南宁市工商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其工作职责通知如下:组长:周序喜南宁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李益群南宁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田祖业南宁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建波南宁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小育南宁市工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罗龙南宁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彭雁辉南宁市工商局调研员郭远福南宁市工商局调研员方永涛南宁市工商局调研员李欣南宁市工商局调研员唐兵兵南宁市工商局副调研员成员:毛国兴南宁市工商局办公室主任刘伦日南宁市工商局人事科科长陈冰南宁市工商局财务科科长郑龙南宁市工商局法规科科长尹学兵南宁市工商局企业科科长周莉南宁市工商局商广科科长黄锷南宁市工商局市场合同科科长吕敏南宁市工商局消保科科长林富文南宁市工商局执法科科长梁维运南宁市工商局食品科科长冯晓筠南宁市工商局外资科科长税斌南宁市工商局老干科科长蔡绍智南宁市工商局监察室主任马晓玲南宁市工商局机关党委副书记黄莹南宁市工商局12315中心主任王志宏南宁市工商局机关后勤中心主任吕永坚南宁市青秀区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黎桂临南宁市兴宁区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廖兴科南宁市西乡塘区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袁谢华南宁市江南区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宋德林南宁市邕宁区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易理通南宁市良庆区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何长喜南宁市工商局高新分局副局长陆正南宁市工商局经开分局局长裴文林南宁市工商局华侨分局局长粟启明南宁市工商局专业市场管理分局局长蒙军南宁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局长楚强南宁市工商局经检支队支队长周毅南宁市武鸣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余溯南宁市宾阳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柳南宁市横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韦典成南宁市隆安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蓝丕凤南宁市马山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和彪南宁市上林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工商系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党组关于成立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党组关于成立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3.07.10•【字号】宁环党发[2013]29号•【施行日期】2013.07.10•【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党组关于成立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宁环党发〔2013〕29号)各党支部: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统一部署,今年下半年开始,在全党自上而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下简称教育实践活动)。
为了加强对我厅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决定成立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喜清江自治区环保厅党组书记、厅长副组长:郑忠安自治区环保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黄雅杭自治区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蔡琦自治区环保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强小媛自治区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鲁国会自治区环保厅巡视员金国兴自治区环保厅巡视员刘粟民自治区环保厅副巡视员成员:徐龙吴树平罗存仁孔令彬陈宏闫红秀谢利刘军尚静户鼎荣杨金生刘玉宁虢鹏李更虎胡杰清张平吴洪斌童云峰徐国庆杨参军解仁陈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强小媛兼任办公室主任,徐龙、罗存仁、杨金生、刘玉宁、张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要求,研究决定教育实践活动有关事项,监督指导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了解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发现和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好宣传工作;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检查督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环保厅党组和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决定,组织、协调环保厅系统教育实践活动;了解掌握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主要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负责与自治区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自治区督导组的联系、协调等工作;负责对全厅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检查,汇总督导组情况,对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为领导小组提供建议;筹备全厅教育实践活动有关会议、领导小组会议及其他会议,起草制定有关文件材料;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工作,撰写宣传材料、新闻稿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徽省民政厅关于成立省民政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安徽省民政厅关于成立省民政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13.07.03•【字号】•【施行日期】2013.07.03•【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民政厅关于成立省民政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各党支部,省荣军、荣康医院党委,凌家湖农场、外流人员安置农场党委:省民政厅党组决定,在全厅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成立省民政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一、领导小组成员组成组长:吴旭军厅党组书记、厅长副组长:叶如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周苏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超英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朱有龙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长。
负责教育实践活动日常工作。
成员:濮宜平厅办公室主任王华规划财务处处长张文达人事教育处处长段贤来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一)办公室成员组成主任:朱有龙(兼)副主任:张文达段贤来(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工作人员:尚林永、杨斌、丁小兵、汪先红、周李影、魏光华(二)办公室内设两个督导组机关处室督导组:组长:张文达成员:丁小兵、杨斌、魏光华厅属单位督导组:组长:段贤来成员:尚林永、汪先红、周李影(三)办公室主要职责1、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络协调、公文办理、档案管理、会务服务等工作;2、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综合,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起草,编发活动简报专报等工作;3、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舆论引导和典型宣传;4、负责做好省委教育实践活动督查组来厅检查指导工作的联络服务工作;5、负责对厅属单位和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情况的督查指导。
2013年7月3日。
中共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成立省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
中共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成立省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3.07.09•【字号】甘食药监党发[2013]2号•【施行日期】2013.07.09•【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成立省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甘食药监党发〔2013〕2号)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为加强对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局党组决定,成立省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现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通知如下:一、省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高建邦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组长:丁永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易成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谢承旭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巡视员姚念文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保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庆邦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成员:胡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筹备负责人彭可成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筹备负责人张安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郭秀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室主任李开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传处筹备负责人王贤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处级干部王兰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局长徐培元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党委书记刘海洋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主任兰天恩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中心主任、省医疗器械检验所所长、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测与评价中心主任二、省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丁永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副主任:王贤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处级干部刘延忠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成员:张占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研员柳发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副处级干部魏宏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室主任科员李文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干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关单位或部门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另行发文。
乌鲁木齐市财政局
乌鲁木齐市财政局文件乌财党组〔2014〕1号关于成立市财政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本局各处室、办、中心、局,市财政会计职业学校:为切实贯彻落实乌鲁木齐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和要求,加强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指导,成立乌鲁木齐市财政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一、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一)领导小组组成组长:冯述江党组书记、副局长副组长:张新平党组副书记、局长成员:闫爱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新鸿党组成员、副局长杨静党组成员、副局长牛嘉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张雷市财政会计职业学校党支部书记(二)领导小组职责市财政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在局党组的领导和市委督导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1.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有关指示精神,研究部署市财政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事项;2.加强对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结合各个环节的特点,统筹推进市财政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3.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重要问题;4.督促有关问题及时整改,总结有效经验和做法,推进长效机制建设;5.指导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市财政会计职业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6.做好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市委督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及工作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局教育实践活动日常工作。
(一)办公室组成主任:闫爱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副主任:沈琪政治处主任孙慧纪检监察室主任许清综合处处长(二)办公室职责1.随时掌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研究分析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汇报并提出意见;2.根据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对活动各个环节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做好推动落实工作并及时进行总结;3.做好局领导班子成员到联系点进行调研指导的相关联系、协调以及调研意见的梳理工作;4.负责筹备领导小组会议及有关工作会议,组织协调开展相关工作和活动;5.组织教育实践活动经验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工作,编发教育实践活动专报、简报;对各处室、各支部以及市财政会计职业学校宣传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究,推进长效机制建设;6.按照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求,对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市财政职业会计学校的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具体指导和督查;7.做好与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市委督导组等上级组织的沟通、联络,及时汇报有关情况,积极争取上级指导;8.收集汇总干部群众、服务对象的反映和投诉,转相关部门处理;9.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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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篇一: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职责】**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根据《**县**乡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需要,制定本规则。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1.在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2.负责全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案、计划、总结、简报等各类文件的起草。
3.了解掌握全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主要经验、正反典型,研究分析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建议。
4.根据领导小组的要求,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检查和具体指导。
5.做好领导小组派出督导组的组建培训等工作,为督导组开展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和服务。
6.筹备领导小组会议和集中学习会议等。
7.为领导小组成员调研指导工作提供服务。
8.编发我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及时反映动态,交流经验。
9.做好我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结工作。
10.做好县委督导组在我县开展工作的服务保障和沟通协调工作。
11.承担与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汇报、衔接工作。
12.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各成员主要工作职责教育实践活动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分工如下:主任: * * * 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工作。
负责组织领导小组会议、中心组集中学习及其他各类会议。
副主任:* * * 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协助组织领导小组会议、中心组集中学习及其他各类会议。
秘书:* * * 主要负责各类综合性文件、工作安排、总结、汇报、领导讲话和其它文字综合工作,承办办公室文电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员:* * * 负责各类会议记录和学习记录,负责县委督导组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教育实践活动中意见建意的征求及汇总,负责教育实践活动中群众来信来访、网络信访的接待、督办、调查处理等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传员:* * * 主要负责文件收发归档、简报编发、新闻报道、影像资料的收集和典型做法的汇总整理等工作,负责集中学习安排、学习资料的印发和资源共享,负责乡党委各督导组的联络服务、工作指导、活动进展情况掌握报告等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 (2)】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570 更新时间:2014-3-4阿荣旗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
为切实履行办公室职责,保证全旗教育实践活动健康有序有效开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则。
一、工作职责阿荣旗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领导小组领导下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是:1、了解掌握全旗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主要经验、先进典型,研究分析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意见建议;2、筹备领导小组会议、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和有关工作会议;3、做好阿荣旗领导同志、领导小组成员到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调研指导的相关服务工作;4、根据领导小组要求,对全旗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检查和具体指导;5、加强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督导组的工作联系,为市督导组开展工作提供服务;6、组织协调上级和阿荣旗有关新闻媒体开展对全旗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舆论引导和先进典型宣传,并对面上的宣传引导工作进行指导;7、收集编印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资料,编发教育实践活动专报、通报、简报,及时反映动态,交流经验;8、组织开展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建设;9、负责全旗教育实践活动的总结工作;10、负责下基层、大引领各项工作;11、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各组主要职责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宣传组、督查联络组和后勤保障组。
其中,综合组下设秘书组、材料组、简报组和联络组;宣传组下设新闻宣传组、舆情组,具体工作分工由组内统筹安排。
(一)综合组1、负责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日常运转及公文处理(包括接收大组工网文件)等工作,承担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会务、事务以及各组间的沟通协调工作;2、统筹谋划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重点工作,研究提出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意见;3、起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重要文件、领导讲话、总结报告等文字材料,编发工作专报、通报和简报,撰写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大事记,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4、负责活动进展情况的调度、汇总和整体把握,及时向领导反映活动进展情况,针对活动开展中倾向性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5、负责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组及旗四大班子的协调联系,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并联系全旗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抓好工作调度、会议通知、材料把关审核等工作;6、负责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相关调查研究、理论研讨等工作,收集编发学习辅导材料,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工作;7、负责下基层、大引领各项工作;8、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宣传组1、组织协调上级和旗有关新闻媒体,对全旗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会议、重大事件及工作动态等进行宣传报道,充分反映全旗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和成效;2、负责制定教育实践活动宣传方案及阶段宣传要点,起草重要言论和新闻稿件,编发教育实践活动宣传动态;3、负责向市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报送重要新闻选题,加强对先进事迹、典型经验、重要题材的宣传报道;4、探索采用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报道形式进行宣传,突出抓好微信、博客等新兴媒体,做好网络舆情引导应对、监督管理工作;5、负责教育实践活动宣传专题的组织、策划和实施,做好相关音像资料的收集、制作、整理、保存;6、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究,做好理论成果研讨编辑工作,推动全旗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向制度化、理论化转变;7、负责维护、更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网页;8、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督查联络组1、督查联络组对旗委领导小组负责,为旗委督导组服务,负责联系服务督导组开展工作,协助督导组对全旗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全面督促、检查、指导,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2、配合领导小组适时组织召开督导工作相关会议,参加督导组对督导工作情况的汇报会,准确了解掌握全旗教育实践活动整体工作开展情况,提出科学合理的督导工作安排;3、加强沟通联系,及时发现和反映全旗教育实践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具体对策和建议;4、研究起草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工作方案、阶段工作要点、工作情况通报,为督导组提供相关通稿、样本和表格;收集汇总反映各督导组、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的工作信息,提供工作简报、工作专报等素材;5、注重发现、塑造和推荐先进典型,注重总结推广各乡镇、各单位活动经验和有效的督导工作方式方法;6、协同督导组、联络组等做好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中相关工作,以及督导工作资料的制定、收集、整理、保存;7、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后勤保障组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三、会议制度实行办公室办公会议、办公室专题会议制度。
办公室办公会议主要是传达中央、自治区、市委和旗委有关精神和领导小组有关指示要求,安排办公室的重要工作,讨论研究重要文稿;办公室专题会议主要是研究落实有关工作。
办公室办公会议召开后,形成会议纪要。
办公室会议由办公室主任或由负责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召集、主持,根据需要适时召开,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和各组组长参加,相关人员列席。
四、调查研究1、根据工作需要,办公室派人随同旗领导同志、领导小组成员调研指导教育实践活动。
2、办公室各组可适时到教育实践活动单位进行调查研究或组织召开专题调研座谈会,了解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五、有关工作制度(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实行逐级请示汇报制度。
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多头请示,特殊情况除外。
特别紧急的重大事项,可直接向副主任或主任报告。
实行首问负责制。
能立即解决或答复的事项,按工作程序办理和答复;对于难以解答或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
接听上级有关部门或领导电话,要认真、准确地记录来电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来电时间和内容,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事毕,电话记录要存档。
(二)请销假制度办公室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因病、因事外出必须向本小组组长请假;请假1天以上3天以内的,向本组组长请假;请假在3天以上的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上班后,要主动销假。
办公室抽调的工作人员要与原单位工作脱钩,集中精力做好现岗位工作。
(三)例会总结制度每周一上午召开各组负责人碰头会,总结上周工作,提出本周的工作安排,研究解决有关具体事宜。
每月末,各组对上月工作进行总结,对下月工作作出安排,由秘书组汇总后报办公室领导审阅。
(四)公文办理制度1、收文凡寄送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文电信函,均由办公室秘书组专人统一签收、登记和拆阅;寄送各组的文电信函,由各组统一签收、拆阅后归档处理。
凡办公室成员参加各类会议、活动带回的重要文件或材料,应及时交秘书组统一处理。
2、办文各类文件,由秘书组统一分类编号、初步确定传阅范围、提出拟办意见后,分送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有关领导阅示;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阅签后的文件,送主办小组阅处;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重要批件的办理情况,有关小组要及时报告落实情况。
3、拟文各组组长对本组起草的文稿,负责政策、内容和文字等方面的审核把关。
4、发文具体承办人员草拟文件并附发文稿纸。
对于上报下发的文稿,须注明发放范围、密级和份数,并附必要的参阅件,由所在组组长核稿签字,呈送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审批签发;以领导小组名义上报下发的重要文件呈送领导小组组长或委托副组长签发。
所有文件正式定稿并签发后,要附定稿清样送秘书组登记、编号、印发和存档。
5、存档文书档案管理由秘书组统一负责,各组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本组文书档案保管,保证及时完整归档。
秘书组指定1名专职人员负责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五)印章管理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由秘书组指定专人保管,并严格按规定使用;使用办公室印章,须经办公室领导同意。
(六)保密制度六、工作人员守则1、坚定理想信念,注重党性锻炼,在思想、行动上自觉与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保持高度一致;2、强化大局意识,服从集体领导,发扬奉献精神,密切团结协作,对所承担的工作不推诿、不拖延、不积压;3、加强学习研究,提高自身素质,及时发现和解决深层次问题,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4、勇于开拓创新,认真细致严谨,活动期间保持个人通讯工具全天候畅通,确保有重要任务随时到位;5、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肃工作纪律,严于律己,不借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切实强化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党员群众,树立办公室工作人员良好形象;6、增强保密意识,不得违反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秘密;7、坚持文明办公,爱护办公设备,保持办公环境干净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