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炬高新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中炬高新:战略规划管理办法(2012年10月)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公司战略规划管理,提高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的科学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战略规划内容三、本管理办法中的战略规划,是指公司根据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在分析企业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现状及其变化趋势的基础上,为企业的长期生存和持续稳定发展所作出的未来一定时期内的方向性、整体性、全局性的定位、发展目标和相应的实施方案。
四、公司战略规划需包括以下内容:(一)前期战略规划的总结;(二)公司内外部环境、现有核心业务的市场前景、经营状况、核心竞争力的系统分析与综合评价;(三)整体战略规划:分析并确定公司发展目标、现有业务与规划业务的战略定位;(四)核心业务发展战略:规划公司核心业务的发展策略、盈利模式和保障体系;(五)经济指标规划:对公司整体和核心业务未来的关键业绩指标进行系统分析和设定。
第三章管理职责及工作分工五、公司董事会是公司战略规划的最高决策机构,其职责包括:(一)审批公司战略规划;(二)审批公司战略规划调整提案;(三)决定公司战略规划的重大事项进行。
六、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战略规划的专业评审机构,其职责包括:(一)审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提案,并作出审议意见;(二)审议公司整体战略修订提案,并作出审议意见;(三)开展公司重大战略问题的研究和分析,提供辅助决策和专业咨询意见。
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战略规划的审议机构,其职责包括:(一)审议公司战略规划,形成意见;(二)审议公司战略规划调整提案,形成意见;(三)对公司战略规划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形成意见。
八、公司战略规划办公室是公司战略制定及实施的经办部门,其职责包括:(一)负责组织制定公司总体战略,并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审议;(二)负责制定战略管理流程,组织研究和规范战略研究工作的方法及程序,并制定有关规定;(三)负责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课题研究与咨询;(四)负责协调开展公司战略的评价;(五)负责组织开展公司战略管理工作交流、培训等;(六)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和分析有关战略管理信息。
证券投资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投资公司的经营行为,确保公司合规、稳健发展,防范投资风险,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决策、风险管理、合规监督、财务会计等部门。
第三条公司证券投资业务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经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投资活动合法合规。
(二)稳健经营:坚持风险可控、收益稳定,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三)专业管理:发挥专业团队优势,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投资信息,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第二章投资决策与执行第四条投资决策程序:(一)投资需求提出: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提出投资建议。
(二)投资评审:投资委员会对投资建议进行评审,形成投资决策。
(三)投资执行:投资部根据投资决策,组织实施投资计划。
第五条投资范围:(一)股票市场投资:包括A股、港股、美股等市场。
(二)债券市场投资:包括国债、企业债、地方政府债等。
(三)基金市场投资:包括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等基金产品。
(四)其他投资:经投资委员会评审批准的其他投资品种。
第六条投资决策权限:(一)投资委员会负责对公司投资决策进行审议和批准。
(二)投资部负责具体执行投资决策,并定期向投资委员会汇报投资情况。
第三章风险管理与控制第七条风险管理原则:(一)全面风险管理:对投资活动进行全面风险评估和控制。
(二)动态风险管理:根据市场变化和投资组合情况,及时调整风险控制措施。
(三)合规性风险管理:确保投资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第八条风险控制措施:(一)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制定风险管理制度,明确风险控制目标和措施。
(二)投资组合管理:合理配置投资组合,降低投资风险。
(三)风险监测与预警:建立风险监测系统,及时发现和预警风险。
(四)风险应对:制定风险应对预案,确保风险可控。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汇编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证券投资管理,规范证券投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证券投资管理的目标是依法合规、风险可控、投资者保护、市场稳定、创造价值。
第三条所有从事证券投资活动的机构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和其他相关法规。
第四条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参与证券投资活动的机构和个人,应当加强自身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确保证券投资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证券投资管理应当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发展需求,不断完善和更新管理制度。
第二章投资策略和风险控制第六条证券投资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投资者的需求,制定合理的投资策略。
第七条对于投资风险的认知和评估是证券投资管理的基础,应当充分考虑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
第八条证券投资应当坚持风险控制第一原则,合理分散投资风险,防止集中风险。
第九条证券投资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即投资者本人自愿选择并承担相关风险。
第十条证券投资应当遵循适当性原则,即按照投资者的经济实力、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经验,为其提供合适的产品和服务。
第三章投资者保护第十一条证券投资机构和个人应当尊重投资者合法权益,诚信经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不受侵害。
第十二条证券投资机构应当加强投资者教育,提升投资者的投资知识和风险意识。
第十四条证券投资机构和从业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保守和保密投资者的个人信息。
第十五条证券投资机构应当建立举报渠道,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基金管理第十六条基金管理应当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和稳健增长。
第十七条基金管理应当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规则,履行诚信、勤勉、谨慎、忠实的管理责任。
第十八条基金管理应当及时披露基金的投资策略、风险情况和投资业绩。
第十九条基金管理应当优先保护投资者利益,不得以自身利益为先。
第二十条基金管理应当合理设置基金费率,并根据投资者的需求和市场竞争状况调整。
证券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证券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有效规范证券公司的投资管理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根据《证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投资管理的基本原则1、合法合规:投资管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法合规开展业务。
2、独立自主:投资管理应独立于其他部门,拥有独立的投资决策权和责任。
3、风险控制:投资管理应加强风险意识,加强对投资风险的控制和管理。
4、安全性:投资组合的安全性应放在首要位置,确保资金安全和长期稳健收益。
5、透明度:投资管理应加强信息披露,确保投资者对投资行为的透明度和真实性。
6、谨慎性:投资管理应以谨慎为前提,避免过度投机和投机行为。
三、投资管理的组织架构1、投资管理部门是证券公司投资管理的工作部门,由投资总监负责,下设资产管理、投资研究等职能部门。
2、资产管理部门是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主体,主要负责证券、基金、理财产品等资产的管理和运作。
3、投资研究部门是证券公司的投资研究机构,主要负责对证券市场、行业和公司进行研究分析,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4、风险管理部门是证券公司的风险控制机构,主要负责对投资业务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
四、投资管理的职责1、投资总监:负责制定投资策略、风控制度和内控制度,对资产管理和投资研究等部门进行管理和监督。
2、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证券、基金、理财产品等资产的管理和运作,制定投资计划、执行投资方案,并进行业绩评估和报告。
3、投资研究部门:负责对证券市场、行业和公司进行研究分析,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4、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对投资业务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提出风险预警和风险管理建议。
五、投资管理的程序1、投资策略:制定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行业配置、单只证券选择等。
2、投资决策:根据投资策略,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买入或卖出证券、基金等。
3、风险控制:进行风险评估,设置风险预警线,对投资风险进行控制。
4、业绩评估:对投资业绩进行定期评估和报告,向公司管理层和投资者披露业绩。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模板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证券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和增值。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所有证券投资活动。
二、管理机构与职责1.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投资策略,审批重大投资决策。
2. 风险管理部门:负责投资风险的评估、监控和管理。
3. 财务部门:负责投资资金的筹集、使用和财务报告。
4. 投资执行部门:负责具体投资操作和日常管理。
三、投资原则1. 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投资活动。
2. 安全性原则:确保投资资金安全,避免高风险投资。
3. 收益性原则:追求合理的投资回报,实现资产增值。
4. 流动性原则:保持一定的资金流动性,以应对突发的资金需求。
四、投资范围与限制1. 投资范围:股票、债券、基金、金融衍生品等。
2. 投资限制:不得投资于未经批准的金融产品,不得从事内幕交易等违法活动。
五、投资决策程序1. 投资提议:由投资执行部门提出投资建议。
2. 风险评估:由风险管理部门对投资提议进行风险评估。
3. 决策审批: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对投资提议进行审批。
4. 执行与监控:投资执行部门负责投资操作,并对投资过程进行监控。
六、风险管理1. 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2. 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风险应对措施。
3. 对重大风险事件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
七、信息披露与报告1. 定期向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报告投资情况和风险状况。
2. 按照监管要求,对外披露相关的投资信息。
八、审计与监督1. 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投资活动进行审计。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新法律法规执行。
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以上模板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证券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范文
证券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范文证券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证券公司的投资管理行为,加强对客户资产的有效管理,保护客户利益,提高投资管理的风险防控能力,制定本制度。
二、投资管理目标1.确保投资管理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引导投资行为符合市场规律和经济基本面。
2.保护客户利益,确保客户投资的安全性、稳定性和收益性。
3.规范投资决策程序,加强风险防控能力,确保投资管理的合规性。
三、组织架构和责任制1.设立投资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投资经理和研究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公司的投资策略、风险控制措施和投资决策。
2.投资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投资管理工作,包括投资决策、资产配置、风险控制和投资回报评估等。
3.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和审查投资管理部门的运行情况,确保投资管理的合规性和风险控制能力。
四、投资管理流程1.投资策略的确定投资管理委员会根据市场环境、经济形势和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制定适合的投资策略,明确投资的风险偏好、投资对象和资产配置比例。
2.投资决策的制定投资管理部门根据投资策略,进行投资决策的制定。
投资决策应满足投资策略的要求,具备合理的风险收益特征,并经过投资风险评估和投资回报评估。
投资决策前应进行全面的信息收集和分析,确保充分了解投资对象的特征和市场环境。
3.资产配置的实施根据投资决策,投资管理部门进行资产配置的实施。
资产配置应根据投资策略和投资决策的要求,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进行投资组合的构建。
4.风险控制的加强投资管理部门应加强风险控制的力度,建立风险控制体系,包括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风险分散和风险应对等措施。
投资管理部门应及时、准确地评估和监控投资风险,掌握投资风险的动态变化,采取适当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投资管理的风险控制能力。
5.投资回报的评估投资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投资回报进行评估,分析投资业绩和风险,评估投资管理的效益和风险控制能力,并对投资策略进行调整和优化。
五、信息披露和透明度1.加强信息披露和透明度,及时向客户公开投资管理的相关信息,包括投资策略、投资决策和投资业绩等。
证券投资管理公司规章制度
证券投资管理公司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投资管理公司的经营行为,促进市场健康发展,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员工及与公司合作的相关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对本规章制度的解释具有最终权威。
第四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公司组织结构第五条公司设立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召集,研究重要事项并提出解决意见。
第六条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由总经理、投资总监、财务总监等履行职责。
第七条公司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风险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第八条公司设立合规督察部,监督公司经营行为合规性。
第九条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对公司各项经营活动进行内部审计。
第三章投资决策第十条公司投资应遵循稳健、谨慎的原则,确保资金安全和投资效益。
第十一条投资经理应当具有丰富的市场经验和良好的专业素养,严格遵守公司的投资决策流程。
第十二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应当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公司自身情况和投资风险等因素,做出科学的投资决策。
第十三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应当及时评估投资项目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第四章风险管理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应对等环节。
第十五条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定期制定风险管理规划和措施。
第十六条公司风险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发现和分析市场风险,提出预警意见和应对措施。
第五章合规监督第十七条合规督察部门应对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及时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公司合规经营。
第十八条公司各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合规督察部门的工作,及时整改违规行为。
第十九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做好公司内部合规意识教育和培训。
第六章内部审计第二十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按照公司内部审计计划,对公司各项经营活动进行审计。
第二十一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向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报告审计结果,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重视内部审计的意见和建议,积极落实改进建议。
证券投资内部管理制度
证券投资内部管理制度一、证券投资内部管理制度的概念和作用证券投资内部管理制度是指证券公司为规范和管理证券投资业务而制定的一整套行为准则和规定。
它主要是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防范信用风险,促进证券市场稳定发展而建立的。
内部管理制度的主要作用是规范证券公司内部各项工作,提高公司内部运作的效率和透明度,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防范公司内部非法操作和违规行为,减少公司经营风险,保障证券市场的安全稳定。
二、证券投资内部管理制度的基本要素1. 公司治理结构:证券公司应建立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实行有效的分权管理,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保障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2. 内部组织管理制度: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组织管理制度,包括各部门和岗位的设置、职责分工、权责划分和内部沟通机制,明确各部门和员工的职责和权利,避免内部管理混乱和权力寻租。
3. 风险管理制度:证券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的管理措施,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防范公司经营风险。
4. 内控管理制度: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包括内部核算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实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5. 外部监管合规制度:证券公司应遵循外部监管合规要求,建立健全的外部监管合规制度,包括证券市场监管、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等,保证公司业务活动的合法合规。
6. 审计和信息披露制度:证券公司应建立规范的审计和信息披露制度,公开透明地向投资者披露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风险情况,及时准确地向投资者提供各类信息。
7.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员工招聘、培训、考核、激励和员工流动等,建立员工奖惩机制,保证公司人员的稳定和高效运作。
三、建立完善的证券投资内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 保护投资者权益:建立完善的证券投资内部管理制度可以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公司内部违规操作和欺诈行为,提高市场透明度,增强投资者信心。
证券投资业务管理制度
证券投资业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维护资本市场秩序,遵守证券法律法规,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完善机构内部投资管理制度,加强风险控制,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三)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证券投资业务,确保投资安全。
(四)切实履行投资者权益保护义务,保证相关的投资行为合规。
二、投资政策
(一)投资者权益
1、坚持投资者权益至上,严格把关投资者开户、交易、资金清算、信息披露等程序,加强和投资者的沟通,切实尊重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引导投资者掌握证券投资基础知识,明确投资者权利义务,明确投资者的投资限制及账户安全要求。
3、积极开展投资者教育,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加强对投资者的服务,确保其正常交易。
(二)投资管理
1、严格把关投资活动的各项风险,确定投资政策、投资理财计划,细化投资管理制度,细化风险防范机制,细化客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2、严格管理投资客户账户,细化客户账户管理制度,按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要求,正常开展客户账户管理工作。
证券投资咨询管理制度范本范文
证券投资咨询管理制度范本范文证券投资咨询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投资咨询活动,保护客户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依法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第三条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加强风险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维护市场秩序。
第四条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依法合规经营,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严禁虚假宣传、误导性信息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五条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根据客户需求,提供专业、及时、准确的投资咨询服务,为客户制定个性化的投资方案,并及时跟踪、评估和调整。
第六条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投资决策、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制度,明确投资决策的程序和责任,确保投资决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七条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定期进行业务自查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业务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第八条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根据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为其提供适当的投资产品和服务。
第九条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加强内部培训和业务考核,提高员工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增强客户服务意识。
第二章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管理第十条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依法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备案登记。
第十一条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包括投资决策、风险控制、合规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制度,明确各级职责。
第十二条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建立投资决策制度,明确投资决策的程序和责任,确保投资决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三条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建立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方面的控制。
第十四条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建立合规管理制度,确保业务的合规经营,包括内部监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行为规范等方面的管理。
第十五条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建立投资者保护制度,明确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原则和措施,控制业务风险,预防和化解投资者纠纷。
证券投资类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投资类公司的运作,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下属分支机构、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证券投资活动。
第三条公司证券投资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监管要求,维护市场秩序。
(二)风险可控:科学评估投资风险,合理分散投资,确保投资安全。
(三)稳健经营:坚持稳健经营理念,追求长期稳定回报。
(四)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投资相关信息。
第二章投资决策第四条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公司证券投资决策。
第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投资专家、合规风控人员等组成。
第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职责:(一)制定公司证券投资策略、投资组合和投资额度;(二)审批重大证券投资项目;(三)监督投资执行情况,确保投资策略实施;(四)评估投资风险,提出风险控制措施。
第七条投资决策程序:(一)投资建议:投资经理根据市场情况提出投资建议;(二)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部门对投资建议进行风险评估;(三)投资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并决定是否实施投资;(四)投资执行:投资经理执行投资决策,进行投资操作。
第三章投资管理第八条公司设立投资管理部门,负责证券投资日常管理。
第九条投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策;(二)制定投资策略,管理投资组合;(三)监控投资风险,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四)进行投资研究和分析,提供投资建议。
第十条投资组合管理:(一)合理配置资产,分散投资风险;(二)定期评估投资组合,调整投资策略;(三)关注市场动态,及时调整投资组合。
第四章风险控制第十一条公司设立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证券投资风险控制。
第十二条风险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制定风险控制策略和措施;(二)评估投资风险,提出风险控制建议;(三)监督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四)定期进行风险评估,调整风险控制策略。
上交所中炬高新监管函全文
上交所中炬高新监管函全文摘要:一、上交所中炬高新监管函背景二、监管函内容概述三、上交所对中炬高新的监管要求四、中炬高新回应及后续改进措施五、监管函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启示正文:上交所中炬高新监管函全文: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中炬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炬高新”)发出监管函。
针对中炬高新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上交所提出了一系列整改要求。
中炬高新对此表示高度重视,将按照上交所的要求进行整改。
一、上交所中炬高新监管函背景中炬高新成立于1993年,是一家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的企业集团,业务涉及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多个领域。
近年来,公司发展迅速,已成为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领军企业之一。
然而,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中炬高新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引发了上交所的关注。
二、监管函内容概述上交所的监管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信息披露不规范:中炬高新在部分公告中,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定。
2.公司治理不完善:中炬高新在董事会、监事会运作方面存在不足,部分董事、监事未充分发挥职责,影响了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3.内部控制不健全:中炬高新在部分业务领域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存在较大的风险。
针对上述问题,上交所要求中炬高新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三、上交所对中炬高新的监管要求上交所要求中炬高新在收到监管函后15个工作日内,对监管函中提到的问题进行详细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同时,要求中炬高新加强信息披露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监事会的运作,提高董事、监事的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降低企业风险。
四、中炬高新回应及后续改进措施中炬高新对上交所的监管函表示高度重视,将按照上交所的要求进行整改。
公司表示,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监事会的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确保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中炬高新的股权结构
中炬高新的股权结构1. 公司概况中炬高新(Stock Code: 600872)是一家在中国上市的高新技术企业,专注于生物医药、新材料和化工领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成立于1995年,总部位于中国浙江省杭州市。
多年来,中炬高新以其创新的技术和优质的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2. 股权结构概述中炬高新的股权结构是指公司所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和股东之间的关系。
了解公司的股权结构对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可以揭示公司的控制权和治理结构。
中炬高新的股权结构相对稳定,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的股东构成:2.1 国有股东国有股东是中炬高新的主要股东之一,他们通常由政府或政府控制的机构持有。
国有股东在公司的决策中通常具有较大的话语权,这有助于保持公司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国有股东在中炬高新中持股比例较高,既是公司的投资者,也是公司的战略合作伙伴。
2.2 机构投资者除了国有股东外,中炬高新也吸引了一些机构投资者的投资。
机构投资者包括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专业机构。
他们通常具有较大的资金实力和专业的投资经验,对公司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机构投资者在公司的股权结构中占据一定比例,他们的投资行为也会对公司的股价和市值产生影响。
2.3 员工持股计划为了激励和留住优秀的员工,中炬高新还设立了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是指公司向员工发行股票或股权的计划,使员工成为公司的股东。
这种方式可以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和责任感,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员工持股计划在中炬高新的股权结构中占据一定比例。
2.4 其他股东除了上述几类股东外,中炬高新还有一些其他股东,如个人投资者和外资股东等。
这些股东在公司的股权结构中占据较小的比例,但他们的投资也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和市场渠道。
3. 股权结构对公司的影响中炬高新的股权结构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3.1 控制权和决策权股权结构决定了公司的控制权和决策权归属。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本公司为实现依法治理企业、规范公司的对外经济活动,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本办法所指的经济合同是指本公司与其它单位或个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 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包括: 购销、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货物运输、仓储保管、财产租赁、借款、抵押、科技协作、财产保险、对外投资及其他经济合同, 但劳动合同除外,上述均统称为“合同”。
三、公司与下属单位之间签订的合同也应遵照本制度。
四、合同意向书也视同合同本身,涉及合同权利、义务的往来函件及向对方出具的函件,均视为合同内容一部分,均应按合同审批程序审批。
五、除即时清结者外,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六、合同的文本形式。
(一)如果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则必须采用标准文本。
(二)如果国家无规定的标准合同文本而本公司有标准的格式合同的,则必须采用本公司的格式合同。
(三)标准合同文本及格式合同的内容,未经过相关的评审程序,不得更改。
其合同内容的更改,按照无标准文本、无格式合同的评审程序进行评审。
(四)国家没有标准、企业没有格式的合同,则其合同的文本必须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
七、有关合同修改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修改,应视同新合同,按照公司相应规定的合同评审流程进行相应的评审。
八、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不得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扰乱经济秩序, 损害国家和本集团利益, 牟取非法收入。
九、本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由发生经济行为的业务部门分别管理,均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
十、本公司经济合同的归档管理部门为办公室,除招商物业部的各类租赁、服务合同外,各部门签订的所有经济合同除提交一份给财务部外,必须在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到办公室办理扫描,形成电子文档存入公司服务器,办公室建立相关的合同电子档案台账(另见公司《合同档案电子化管理办法》)。
筹资管理制度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资决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的筹资行为,加强筹资管理和财务监控,降低资金成本,有效防范财务风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三、相关概念的界定(一)本制度所指的筹资包括权益性筹资和债务性筹资;综合授信、票据融资、拟以自有土地、房产等资产担供抵押担保筹资等。
1、权益性筹资是指筹资结束后增加了公司权益资本的筹资,如追加资本金、增资扩股、发行股票等。
2、债务性筹资指公司以负债方式借入并到期偿还的资金,包括银行借款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发行公司债券、其他方式借款等。
(二)本制度中筹资决策管理是指对筹资业务各个决策环节的控制,主要包括对筹资计划编制与审批、筹资方案的决策控制,筹资活动的执行与监督、筹资活动的后续评价与责任追究等。
四、筹资活动应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其决策原则为:(一)满足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到期偿债的资金需要,遵从公司统筹安排,合理规划;(二)综合权衡,采用合理筹资方式,积极争取低成本筹资,提高筹资资金的效益性;(三)权衡资本结构对企业稳定性、再融资或资本运作可能带来的影响;(四)适度负债,慎重考虑公司的偿债能力,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组织职责与分工五、公司所有筹资业务的办理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公司筹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权限范围内进行审批。
七、公司财务部统一负责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资金筹措的管理、协调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完善公司筹资管理制度及具体实施办法,并呈报审批;(二)负责公司年度筹资计划的编制和实施;(三)负责组织实施债务性筹资的具体工作;(四)对公司及权属子公司的筹资活动进行动态跟踪管理;(五)做好筹资记录与资金管理工作,发挥会计控制的作用;(六)其他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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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炬高新技术实业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主要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企业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最大化为原则,在证券市场投资有价证券并承担有限责任的行为。
证券投资应遵循确保资金安全、效益优先、量力而行的原则。
公司证券投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得将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证券投资。
第三条 公司证券投资的类型,分为三类:
1、新股申购;
2、股权投资:上市公司的增发、配股及拟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国债、公司债券(含可转债);
3、上市证券投资:已上市交易的证券及其衍生产品(含股票、基金、债券、股指期货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控制的所有关联企业。
第二章第二章 投资决策权限
第五条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及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班子的授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资本市场投资,投入资金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净资产的20%;投资范围包括:固定收益品种(包括国债、
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可转换债券等)、新股申购、股权投资(包括上市公司增发、非公开发行、拟上市创业企业股权投资等)、证券投资基金、已上市证券。
以上投资可以自主开展,也可通过委托理财方式开展;达到信息披露标准时,需及时披露信息。
第三章投资管理
第六条公司在进行证券投资前,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证券市场投资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七条公司证券投资的具体运作和管理,由公司证券部负责,财务、审计部负责监督。
证券部须制定具体的投资运作细则报经营班子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证券部须树立中长线投资、稳健投资的理念,不定期组织召开投资研讨会,分析市场走势,选定投资行业、项目,并形成书面分析材料报经营班子决策。
第九条公司设证券投资风险控制小组,由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人员组成,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担任副组长。
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由证券部及财务、审计部向证券投资风险控制小组报告工作。
第十条公司进行股权投资以及上市证券投资,需由证券部书面提交拟投资股权、证券的基本情况、投资分析报告及预计收益情况,经证券投资风险控制小组组长或副组长签字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一条公司进行新股申购,须由证券部书面提交新股申购方案,由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后执行。
第十二条总经理须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证券投资的进展情况。
第十三条公司进行证券投资,资金划拨程序须严格遵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章投资资金的核算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财务部负责证券投资资金的管理。
资金进出证券投资资金帐户须按照公司财务制度、程序审批签字。
投资资金帐户上的资金应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最大化为原则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公司进行的证券投资完成时,应取得相应的投资证明或其它有效证据。
第十六条公司证券部应按月核算投资收益情况,并报经营班子和风险控制小组。
第十七条公司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证券投资业务进行日常核算并在财务报表中正确列报。
第十八条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证券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披露内容至少应包括:
1、报告期末证券投资的组合情况,说明证券品种、投资金额以及占总投资的比例;
2、报告期末按市值占总投资金额比例大小排列的前十只证券的名称、代码、持有数量、初始投资金额、期末市值以及占总投资的比例;
3、报告期内证券投资的损益情况。
第五章监督与风险控制
第十九条公司财务、审计部门对证券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对违规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对重大问题提出专项报告提请公司经营班子讨论处理。
必要时,可直接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公司的证券投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4 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