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761法学专业综合考试大纲(2014版) 复习重点 复习方法 考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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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航法学学硕761--2014

北航法学学硕761--2014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科目代码:761考生注意:所有答题务必书写在考场提供的答题纸上,写在本试题单上的答题一律无效(本试题单不参与阅卷)一、名词解释(共30分,每小题5分)1.准共有2.外观设计3.公司债4.有限责任公司5.行为保全6.犯罪记录封存二、简答题(共60分,每小题10分)1.物权法上交付的概念和具体方式2.简述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的区别3.简述逮捕的适用条件4.简述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提起条件5.公司税后利润的分配顺序6.股东出资的法定形式有哪些?三、论述题(共30分,每小题15分)1.试述我国合同法上的债权人代位权(包括概念、成立条件、行使及行使的效果等)2.试述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四、案例分析(共30分,每小题15分)1.甲公司在其自己的网站上发布电脑销售信息,原本应当标价7200元,却不慎标成了2700元。

乙立即上网下了订单,与甲公司订立了买卖5台电脑的合同。

甲公司按照订单给乙送了5台电脑。

乙将其中1台电脑,以市价7200元卖给了第三人丙,丙并不知道甲公司出售时存在标价的错误,而且,丙已经支付了全部价款,乙也已经交付了电脑。

乙自己也使用了一台电脑,在使用过程中,电脑自动起火,导致乙的房屋被烧坏,乙遭受10万元的损失。

请结合本案回答:(1)甲公司是否撤销其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为什么?(3分)(2)如果甲公司发现其标价错误之时,距乙支付完毕价款和甲交付完毕电脑已经过了1年零2个月。

乙公司在发现标价错误后,立即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电脑买卖合同。

甲公司的主张是否可以获得法院的支持?为什么?(3分)(3)丙是否可以取得对于其所购买的一台电脑的所有权?为什么?(4)如果经过鉴定证明,乙自己使用的这一电脑在出厂时就存在制造缺陷,乙据此请求电脑的生产商承担产品责任。

丁公司证明在电脑生产时其进行了严格的质量管理,电脑出厂时其也进行了严格的检验。

丁公司是否可以以自己不具有过错为由,而拒绝承担产品责任?为什么?(3分)(5)如果经过鉴定证明,乙自己使用的这一电脑存在制造缺陷,但是,电脑的生产商丁公司证明,这一批电脑是被他人偷窃而流入市场的,其是否可以免于承担产品责任?为什么?(3分)2.2006年4月,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化肥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预付定金80万元,甲公司于2006年6月交付化肥5000吨,合同总价款为500万元,乙公司于2006年8月份付清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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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育明教育】中国考研考博专业课辅导第一品牌官方网站: 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761法学专业综合考试大纲(2014版)卷面总分为150分,民法学占60分,商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和民事诉讼法学各占30分。

请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为标准进行笔试和面试的复习。

参考书目请以法律出版社或高等教育出版社等出版社正式出版的规划教材为准。

第一部分民法第一编民法总论第一章民商法概述第一节民商法的概念一、民法和商法的概念二、民法的词源三、我国民法的历史发展第二节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一、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二、民法调整人身关系第三节民法的特点一、民法是权利法二、民法的内容主要是私法三、民法主要是实体法四、民法具有一定程度的任意性五、民法强调平等协商和等价有偿原则第四节民法与邻近法律部门的区别一、民法与经济法二、民法与行政法三、民法与劳动法四、民法与婚姻法2/27【育明教育】中国考研考博专业课辅导第一品牌官方网站: 2五、民法与商法第二章民法的基本原则一、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二、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一)平等原则(二)自愿原则(三)公平原则(四)诚实信用原则(五)守法原则(六)公序良俗原则第三章民事法律关系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概述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一)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二)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三)物权关系和债权关系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一、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第三节民事法律事实一、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和意义二、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第四节民事权利一、民事权利的本质二、民事权利的分类(一)财产权与人身权(二)绝对权与相对权(三)主权利与从权利(四)既得权与期待权3/27【育明教育】中国考研考博专业课辅导第一品牌官方网站: 3(五)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三、民事权利的行使和保护(一)民事权利的行使(二)民事权利的保护第四章自然人第一节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二、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特征(一)平等性(二)不可转让性三、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四、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止第二节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二、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三)无民事行为能力三、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宣告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得单独实施的行为五、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终止第三节监护一、监护的概念和沿革二、监护制度的性质三、监护人的设定(一)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设定(二)精神病人监护人的设定四、监护人的职责五、监护的终止第四节自然人的户籍和住所一、自然人的户籍4/27【育明教育】中国考研考博专业课辅导第一品牌官方网站: 4二、住所第五节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一、宣告失踪(一)宣告失踪的概念和条件(二)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三)失踪宣告的撤销二、宣告死亡(一)宣告死亡的概念和条件(二)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三)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四)死亡宣告的撤销第六节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一、个体工商户(一)个体工商户的概念(二)个体工商户的民事主体资格(三)个体工商户责任的承担二、农村承包经营户(一)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概念(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民事主体资格(三)农村承包经营户责任的承担第七节个人合伙一、个人合伙的概念二、合伙人出资和合伙财产(一)合伙人出资(二)合伙财产三、合伙的债务承担四、合伙的内部关系(一)合伙经营事务的执行(二)合伙内部的损益分配五、退伙和入伙(一)退伙5/27【育明教育】中国考研考博专业课辅导第一品牌官方网站: 5(二)入伙六、合伙的终止第五章法人第一节法人制度概述一、法人的概念沿革及特征二、法人的本质(一)法人拟制说(二)法人否认说(三)法人实在说三、法人的分类(一)公法人和私法人(二)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三)公益法人和营利法人(四)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第二节法人的成立一、法人成立的条件(一)依法成立(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二、法人设立的程序(一)法人设立的原则(二)我国法人的设立原则第三节法人的民事能力一、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三、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第四节法人的机关及法人分支机构一、法人机关的概念种类二、法人分支机构第五节法人的变更和终止一、法人的变更6/27【育明教育】中国考研考博专业课辅导第一品牌官方网站: 6(一)法人组织机构的变更(二)法人责任形式的变更(三)法人性质活动范围财产名称住所隶属关系等的变更二、法人的终止(一)法人终止的概念和原因(二)法人的清算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第一节概说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二、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一)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二)有偿法律行为和无偿法律行为(三)诺成法律行为和实践法律行为(四)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五)主法律行为和从法律行为(六)独立的法律行为和辅助的法律行为(七)物权行为和债权行为(八)有因行为和无因行为(九)生前行为和死因行为三、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一)口头形式(二)书面形式(三)推定形式(四)沉默形式第二节民事行为的成立一、民事行为成立概述二、民事行为的成立要件(一)民事行为的一般成立要件(二)民事行为的特别成立要件第三节意思表示一、意思表示的构成要素7/27【育明教育】中国考研考博专业课辅导第一品牌官方网站: 7二、意思表示的解释(一)意思表示的解释对象(二)意思表示解释的方法1、文义解释2、体系解释3、目的解释4、习惯解释5、诚信解释第四节民事行为的效力一、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一)民事行为的一般有效要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社会公共利益(二)民事行为的特别有效要件二、无效民事行为(一)无效民事行为的分类(二)行为人不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所实施的民事行为(三)意思表示不真实,并损害了国家利益的民事行为(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三、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一)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概念(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种类1、重大误解2、显失公平3、欺诈胁迫4、乘人之危(三)撤销权及其行使四、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一)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的概念(二)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的类型8/27【育明教育】中国考研考博专业课辅导第一品牌官方网站: 8(三)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确定五、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一)返还财产(二)赔偿损失(三)其他法律后果第五节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一、附条件的法律行为(一)附条件的法律行为的概念(二)条件种类1、延缓条件2、解除条件(三)对附条件法律行为的保护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一)附期限的法律行为的概念(二)期限的种类1、延缓期限2、解除期限(三)法律对期限的限制第七章代理第一节概述一、代理的概念和特征(一)代理的概念(二)代理的特征二、代理权的性质三、代理的种类(一)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二)本代理和复代理(三)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四、代理证书第二节代理权的行使一、代理权行使的要求9/27【育明教育】中国考研考博专业课辅导第一品牌官方网站: 9(一)亲自行使代理权(二)谨慎勤勉忠实地行使代理权二、代理权行使的限制(一)自己代理(二)双方代理第三节无权代理一、无权代理的概念和类型无权代理的概念(一)无权代理的类型1、根本未经授权的代理2、超越代理权的代理3、代理权已终止的代理二、无权代理的法律效果(一)发生与有权代理同样的法律效果1、被代理人行使追认权2、表见代理(二)不发生与有权代理同样的法律效果1、交易相对人行使撤销权2、被代理人拒绝行使追认权第四节代理关系的消灭一、代理关系消灭的原因(一)委托代理消灭的原因(二)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关系的消灭原因二、代理关系消灭的效果第八章诉讼时效和期限第一节概说一、时效的概念和种类(一)时效的概念(二)时效的种类二、诉讼时效的概念和种类(一)诉讼时效的概念(二)诉讼时效的种类10/27【育明教育】中国考研考博专业课辅导第一品牌官方网站: 10三、诉讼时效的客体第二节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一、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二、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和延长第三节诉讼时效完成后的法律效果一、关于诉讼时效效力的诸学说二、我国现行发上诉讼时效完成后的法律效果(一)权利人的诉权消灭(二)义务人的自愿履行第四节期限一、期限的概念和意义(一)期限的概念(二)期限的种类(三)期限的意义二、期限的确定和计算(一)期限的确定(二)期限的计算第二编物权法第一章绪论第一节物权法的意义第二节物权法的发展趋势第三节中国物权法的制定第二章物权的意义第一节物权的意义第二节物权的特性第三节物权与债权第三章物权的客体第一节物的意义第二节动产与不动产第三节主物与从物第四节原物与孳息11/27【育明教育】中国考研考博专业课辅导第一品牌官方网站: 11第五节特种物第四章物权的种类第一节物权法定主义第二节物权的种类备注:本章节探讨物权法定的意义与中国的物权体系。

第五章物权的效力第一节概述介绍物权效力的各种学说。

第二节物权的排他效力本节研究物权排他性与一物一权的法律内涵。

第三节物权的优先效力本节研究物权之间的优先效力,以及物权对于债权的优先效力,重点探讨物权对于债权的优先效力及其体现。

第六章物权变动第一节概述主要内容包括:物权变动的含义,物权变动的形式、物权变动的要件等。

第二节物权行为重点分析物权行为理论的内涵发展以及我国法学界对物权行为理论的态度。

第三节物权变动第四节物权的公示与公信原则本节主要研究物权公示的方法以及交付、登记在物权变动中的意义。

第五节物权消灭的原因第七章所有权通说第一节所有权的概念与作用首先做概念方面的说明,然后介绍并分析所有权的概念,所有权与所有制的关系。

第二节所有权的权能在一般性地讨论所有权权能后,重点研究我国法律所规定的所有权的四种权能。

第三节所有权限制从绝对所有权主义到所有权的限制,探索所有权制度变迁及其原因。

第四节取得时效第八章土地所有权12/27【育明教育】中国考研考博专业课辅导第一品牌官方网站: 12第一节土地所有权的基础理论第二节土地单独所有与共同所有第三节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制度第九章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一节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基础理论第二节专有所有权与共有所有权第三节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成员权第四节我国的建筑区分所有权制度第十章不动产相邻关系第一节不动产相邻关系的基础理论第二节土地相邻关系第三节建筑物相邻关系第十一章动产所有权第一节善意取得第二节遗失物拾得第三节埋藏物发现第四节先占第五节添附第六节货币所有权第十二章共有第一节概述第二节共同共有第三节按份共有第四节准共有第十三章用益物权概述第一节用益物权的意义第二节用益物权的社会作用第三节用益物权的种类第十四章建设用地使用权第一节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基础理论第二节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与存续期间13/27【育明教育】中国考研考博专业课辅导第一品牌官方网站: 13第三节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权利义务第四节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消灭第十五章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第一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理论第二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第三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效力第四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消灭第十六章地役权第一节地役权概述第二节地役权取得第三节地役权的效力与消灭第四节空间地役权第十七章担保物权概述第一节担保物权的概念与作用第二节担保物权的种类第三节担保物权的特征第十八章抵押权第一节概述第二节抵押权的取得第三节抵押权的效力第四节抵押权的消灭第五节特别抵押权第十九章质权第一节概述第二节动产质权第三节权利质权第二十章留置权第一节概述第二节留置权的效力第三节留置权的消灭第四节特殊留置权14/27【育明教育】中国考研考博专业课辅导第一品牌官方网站: 14第二十一章占有第一节概述第二节占有的取得第三节占有的效力第四节占有的保护第五节占有的消灭与转占有第三编债权法第一章债与债法本章重点介绍债的意义、债的本质和债法的立法体例,使学生对债和债法有一初步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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