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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十四五”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十四五”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十四五”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周口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9.21•【字号】周政〔2022〕37号•【施行日期】2022.09.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十四五”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周政〔2022〕3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现将《周口市“十四五”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9月21日目录第一章发展基础与主要目标第一节发展基础第二节面临形势第三节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第四节主要目标第二章聚焦重大战略实施,统筹推进重点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第一节打造科技创新人才队伍第二节建设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第三节打造高水平产业人才队伍第四节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第五节培育高水平乡村振兴人才队伍第六节发展壮大社会事业人才队伍第七节锻造高素质党政人才队伍第八节壮大高水平宣传思想文化人才队伍第三章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第一节构建运行高效的人才管理机制第二节构建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第三节构建近悦远来的人才集聚机制第四节构建充分信任的人才使用机制第五节构建放管结合的人才评价机制第六节构建以人为本的人才激励机制第七节构建顺畅有序的人才流动机制第八节构建鼓励创新的人才容错机制第四章打造人才创新创业平台,用好用活各类人才第一节建设高能级人才平台第二节打造“双创”特色平台第三节推进创新成果转化第四节加强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第五章强化人才服务保障,构筑良好人才生态环境第一节打造线上线下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第二节构建多层次财政金融支持体系第三节完善人才住房保障体系第四节构建人才教育服务体系第五节构建人才医疗保障体系第六章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第一节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体系第二节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第三节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第四节健全技能人才评价激励体系第五节建立健全职业技能竞赛体系第七章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第一节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第二节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第三节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第八章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推动就业扩容提质第一节强化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第二节全面增强就业吸纳能力第三节支持培育接续有力的就业新动能第四节着力提高重点地区就业承载力第九章强化创业带动就业作用,放大就业倍增效应第一节优化创业环境第二节提升创业能力第三节激发创业活力第十章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增强就业保障能力第一节持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第二节加大对城镇青年就业的支持力度第三节加强退役军人就业保障第四节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第五节统筹其他重点群体就业第十一章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第一节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第二节健全监测预警机制第三节全面强化风险应对处置第十二章优化就业环境,提升劳动者收入和权益保障水平第一节增加劳动者就业获得感第二节促进平等就业第三节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第四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第十三章强化规划实施保障第一节坚持党的领导第二节强化组织协调第三节强化资金保障第四节健全实施机制周口市“十四五”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规划周口市“十四五”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规划,依据《周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主要明确“十四五”时期全市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是我市今后五年建设人才强市、打造技能人才高地和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重要指导文件。

益民公司诉河南省周口市政府等行政行为违法案

益民公司诉河南省周口市政府等行政行为违法案

益民公司诉河南省周口市政府等行政行为违法案【案由】城市规划【案件字号】 (2004)行终字第6号【审结日期】 2005.03.01益民公司诉河南省周口市政府等行政行为违法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04)行终字第6号上诉人(一审原告):周口市益民燃气有限公司。

住×××。

法定代表人:马义清,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朱卫平,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周口市人民政府。

住×××。

法定代表人:高德领,该市市长。

委托代理人:张树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委托代理人:应松年,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周口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住×××。

法定代表人:殷建勇,该委员会主任。

委托代理人:马怀德,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委托代理人:辛治廷,河南团结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第三人:河南亿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

法定代表人:李士强,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宋雅芳,河南郑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张志刚,河南众望律师事务所律师。

周口市益民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民公司)因其诉周口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计委)发布《周口市天然气城市管网项目法人招标方案》、向河南亿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星公司)下发《中标通知书》,周口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下发《关于河南亿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独家经营周口市规划区域内城市管网燃气工程的通知》一案,不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3)豫法行初字第1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由周红耕担任审判长、代理审判员毛保平、王振宇参加的合议庭,于2004年11月1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上诉人益民公司法定代表人马义清、委托代理人朱卫平,被上诉人市政府委托代理人张树义,被上诉人市计委委托代理人马怀德、辛治廷,原审第三人亿星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士强,委托代理人宋雅芳、张志刚出庭参加诉讼,被上诉人市政府法定代表人高德领、委托代理人应松年,被上诉人市计委法定代表人殷建勇因故未出庭。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周口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周口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周口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9.23•【字号】周政办〔2021〕21号•【施行日期】2021.09.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周口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周口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9月23日关于进一步优化周口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5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47号)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提高政府为企便民服务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一个号码服务企业和群众为目标,推动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和优化,进一步畅通政府与企业、群众互动渠道。

2021年底前,完成除110、119、120、122等紧急类热线外的全市各类政务服务热线的归并,实现一个号码服务。

实现与省级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互联互通。

优化工作流程、资源配置和运行机制,提升服务能力,强化综合保障,实现热线受理与后台办理服务紧密衔接,确保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及时得到处置和办理,使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得更快、分得更准、办得更实,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

二、主要任务(一)搭建12345热线服务体系,实现“一号响应”1.统一热线名称。

将“周口市12345市长热线”更名为“周口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12345热线),语音呼叫号码为“12345”,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4.09•【字号】周政办〔2024〕11号•【施行日期】2024.04.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周政办〔2024〕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周口临港开发区、黄泛区农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周口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4月9日周口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4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3〕35号)要求,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更好保障老年人生活,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覆盖全体老年人的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

1.基础性原则。

对社会预期进行合理引导,对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统筹考虑,坚持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照料需要。

2.普惠性原则。

强化政府兜底线、保基本职能,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确保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到位。

在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的过程中,逐步拓展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内容,使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能够方便可及、大致均等地获得基本养老服务。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保交楼专项借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保交楼专项借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保交楼专项借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9.23•【字号】周政办〔2022〕70号•【施行日期】2022.09.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保交楼专项借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周口市保交楼专项借款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9月23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一节资金申请第二节资金发放使用第三节资金偿还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六章附则周口市保交楼专项借款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保交楼专项借款资金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使用安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9部门《关于通过专项借款支持已售逾期难交付住宅项目建设交付的工作方案》(建房〔2022〕62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市保交楼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保交楼专项借款资金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国家政策性银行)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提供的贷款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专项借款资金用途严格限定为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并且已售逾期难交付或者项目停工、已售逾期交付风险大的住宅项目,不得用于未售住宅项目、高档住宅项目、工商业房地产项目。

支持范围仅限于省级政府和相关部委审核备案后的项目。

第四条保交楼专项借款资金管理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统借统还原则。

专项借款资金纳入县级政府债务,市级政府承担统借统还责任,指定周口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投资集团)作为保交楼专项借款的借款主体,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具体负责本地区保交楼项目申请、资金使用管理和归集还款资金。

(二)专款专用原则。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对专项款资金负有监督管理责任,确保保交楼专项借款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项用于保交楼项目。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9.09•【字号】周政办〔2021〕18号•【施行日期】2021.09.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年-政务公开-中国周口周政办〔2021〕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周口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9月9日周口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以“营商环境提升年”为契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高效便民、协同推进、风险可控的基本原则,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深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打造市场化、便利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工作目标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依申请的行政事项(以下简称行政事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时,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逐步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周口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3.03•【字号】周政〔2019〕1号•【施行日期】2019.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周政〔2019〕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东新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陈润儿省长代表省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2019年要重点抓好十个方面的工作,加上政府自身建设,省政府将其归纳为十一个方面的工作,细化为47项指标,要求全省予以落实。

市政府根据省政府分解给各地的工作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确定了九个方面工作28项指标。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9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豫政〔2019〕6号)要求,现将分解给我市的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并明确到各责任单位。

各项重点工作责任单位要尽快制定方案,明确时间节点,抓好推进落实,确保省政府下达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每季度末,各责任单位要向市政府报告季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12月25日前向市政府报告全年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市政府办公室对各责任单位的落实情况适时督查。

一、贯彻落实“八字方针”,促进经济提质增效1.深化供给结构改革,巩固“去降补”成果。

坚持去化过剩产能劲头不松,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标准,加快拆除已实施置换的低效钢铁设备,积极化解水泥、电解铝等过剩产能,淘汰改造落后煤电机组150万千瓦左右。

坚持处置“僵尸企业”力度不减,做好债务化解、破产审理、税收支持、资产处置等工作。

坚持扶持结构调整政策不变,加大对“破、立、降”奖补支持力度,落实好去产能职工安置、矿权土地、债务处置等政策,形成正向激励和优胜劣汰的政策导向。

由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税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金融工作局等部门,市经济开发区、东新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和各县(市、区)政府分别负责落实。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十二条措施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十二条措施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十二条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7.26•【字号】周政办〔2024〕28号•【施行日期】2024.07.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民工工作正文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十二条措施的通知周政办〔2024〕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周口临港开发区、黄泛区农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周口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十二条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7月26日周口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十二条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强化源头治理,进一步推动根治欠薪长效机制落到实处,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措施。

一、坚决杜绝未落实农民工工资违法开工问题。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查建设单位农民工工资资金安排,依法督促建设单位开工前落实农民工工资资金;对项目开工后未履行农民工工资资金承诺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查处。

二、坚决杜绝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等保障工资支付制度不落实问题。

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在工程项目立项、审批、许可、施工、监管、惩戒等方面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享有关数据信息。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在项目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告知施工单位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提供保函、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并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未落实到位的建设单位,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对工资保证金、劳动合同签订、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并依法给予处理。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协调推进机制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协调推进机制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协调推进机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0.10•【字号】周政办〔2022〕71号•【施行日期】2022.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正文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协调推进机制的通知周政办〔2022〕7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发挥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在扩大有效投资中的关键作用,推动全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高效有序建设,市政府决定建立全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协调推进机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立全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协调推进机制(一)主要职责。

统筹加快推进交通、能源、水利、市政、新基建等领域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强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沟通衔接和工作调度,研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积极扩大重大基础设施领域有效投资,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二)组织架构。

召集人:马剑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召集人:任哲(市政协副主席、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张晓东(市政府副秘书长)成员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金融工作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港航管理局、市公路局、市投资集团、市城投集团、周口海关、周口供电公司、市通信管理办、漯阜铁路公司、周口机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成员单位。

协调推进机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工作专班开展工作,加强工作调度和跟踪督促落实,建立工作台账,定期上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等。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5.03.04
•【字号】周政办[ 2015 ] 17号
•【施行日期】2015.03.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
员会办公室的通知
周政办[ 2015 ] 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根据《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意见(周政〔2013〕43号)》精神,决定成立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现将办公室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任:刘建中市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副主任:姚卫田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新芳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心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东明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成员:闫天杰市卫生局副局长
秦玉层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何东华市水利局副局长
李志远市林业局副局长
王卫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赵锐市商务局副局长
马培新市审计局副局长
屠保平市农业局副调研员
王德昌市国资局享受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待遇
周文喜市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安展市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曹来春市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2015年3月4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2.31•【字号】周政办〔2021〕41号•【施行日期】2021.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周口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印发给你们,以便工作联系。

2021年12月31日周口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市长吉建军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负责审计方面工作。

常务副市长马剑平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

负责经济运行、发展改革、项目建设、财政金融、人力资源、应急管理、政务服务、机关事务、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工作。

协助市长分管审计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机关事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应急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投资集团、市城投集团、市财政信用投资担保公司、市农业发展投资公司。

联系国家统计局周口调查队、市税务局、人行周口市中心支行、周口银保监分局、工行周口分行、农行周口分行、建行周口分行、中行周口分行、农发行周口分行、周口农商银行、中原银行周口分行、邮政储蓄银行周口分行、中原农险周口分公司、人保财险周口分公司、人寿保险周口分公司等驻周各保险公司及证券公司。

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委员会。

副市长秦胜军负责科技、教育体育、地方史志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科技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史志办、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周口技师学院、周口交通技师学院、周口文理职业学院(周口幼儿师范学校)。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周口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联席会议成员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周口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联席会议成员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周口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联席会议成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周口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7.29•【字号】周政办[2014]69号•【施行日期】2014.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周口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联席会议成员的通知(周政办[2014]6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市政府决定对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联席会议成员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召集人:刘政市政府副市长成员:徐飞市政府副秘书长赵德龙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张浩市公路局局长刘淑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范志刚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庆春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长薛世营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李文英市公路局纪委书记齐宏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陈亚成市质监局纪检组长王亚东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王树平市工商局副局长尹殿超市财政局副局长郑启新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陈杰市政府纠风办副主任李济春周口军分区后勤部副团职助理员张宏瑞周口武警支队副参谋长谢伟市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钱哲伟市农村公路管理处处长王玉栋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处长杨慧芳市交通路政管理处处长王洪涛项城市委常委、副市长郝四春商水县政府副县长王卫东西华县政府副县长崔志诚淮阳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吴兴华太康县政府副县长崔卫华扶沟县政府副县长胡国胜郸城县政府副县长夏新明沈丘县政府副县长张雪芳川汇区政府副区长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交通运输局。

徐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德龙、张浩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王庆春、李文英、范志刚、王树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014年7月29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中心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征迁目标任务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中心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征迁目标任务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中心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征迁目标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8.24•【字号】周政办〔2017〕96号•【施行日期】2017.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中心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征迁目标任务的通知周政办〔2017〕96号川汇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新区、港口区管委会: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2017年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重点推进沙颍河贾鲁河沿岸片区、郑合高铁片区、综合服务功能区、引黄调蓄工程周边片区、机西高速入市道路及太清路沿线片区5大区域,以及经济开发区、港口区重点区域棚户区改造,共计改造49个社区(村),征收涉及约19000多户、近8万人,征收房屋面积约640万平方米,共划分24个房屋征收点(详见附件)。

从8月25日起,房屋征收工作全部启动,争取10月底前基本完成征迁任务,新建安置房尽快开工建设。

现将川汇区、经济开发区、东新区、港口区房屋征迁目标任务下达如下:一、目标任务(一)川汇区。

15个征收点,共涉及24个社区(村),征收13198户、47532人、406.58万平方米。

设15个征收工作组。

(二)经济开发区。

3个征收点,共涉及8个社区(村),征收1657户、6020人、63.3万平方米。

设3个征收工作组。

(三)东新区。

5个征收点,共计14个社区(村),涉及征收3382户、13924人、126.3万平方米。

设5个征收工作组。

(四)港口区。

1个征收点,共计3个村,涉及征收1500户、8062人、45万平方米。

设1个征收工作组。

二、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各区政府(管委会)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对房屋征收安置工作全过程指导、监督和管理。

要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选准突破口,先易后难,稳妥求进,好事办好。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7.17•【字号】周政办〔2017〕74号•【施行日期】2017.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周政办〔2017〕7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东新区、经济开发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周口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7月17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三章公共停车场管理第四章专用停车场管理第五章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管理第六章罚则第七章附则周口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交通与城市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范围内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机动车停车场(以下简称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内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等。

公共停车场是指在道路红线外规划建设的面向社会车辆停放的场所。

专用停车场是指专门供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等车辆停放的场所。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是指在城市道路上施划的供社会车辆临时停放的场所。

第四条市公安部门是本市停车场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公安交管)具体负责停车场行政管理工作。

市规划、城市管理、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发展改革、工商、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停车场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专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提倡在停车场管理中应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中心城区旧城和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中心城区旧城和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中心城区旧城和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2.11.26•【字号】周政办〔2012〕96号•【施行日期】2012.1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中心城区旧城和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周政办〔2012〕96号川汇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市东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周口市中心城区旧城和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周口市中心城区旧城和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动计划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旧城和城中村改造工作部署,加快我市中心城区旧城和城中村改造步伐,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位,实现“十二五”末基本完成中心城区旧城和城中村改造目标,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节约集约用地为原则,以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为重点,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全方位管理,通过旧城和城中村改造,将我市中心城区打造成空间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良好、文化底蕴丰厚的现代化宜居城市。

(二)工作目标以改善市民居住条件和完善城市功能为目的,按照先易后难、先紧后缓、梯次推进的原则,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基本完成中心城区旧城和城中村改造工作。

二、基本原则(一)规划统揽,科学管理。

市中心城区旧城和城中村改造必须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规划,坚持统一规划、统一调控、统一资源配置的原则,增强旧城和城中村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工作管理的重点放在启动时限、改造效果等方面。

(二)政府主导,多方参与。

旧城和城中村改造工作由政府主导,在征迁安置、土地收储、规划控制、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各责任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充分调动企业和居民的积极性,形成改造合力。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周口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周口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周口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1.05•【字号】周政办〔2015〕109号•【施行日期】2015.1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周口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周政办〔2015〕10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更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对周口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王田业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徐飞市政府副秘书长闫淑娟市商务局局长秦玉忠市知识产权局局长成员:李向宏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梁卫华市综治办副主任齐宏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高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赵锐市商务局副局长刘祥东市公安局副局长陈亚威市司法局副局长刘汉瑜市财政局副局长晏建国市农业局总农艺师赵华市林业局副局长朱伟市文广新局副调研员刘剑锋市卫生局副局长徐凯周口海关调研员史富更市国税局稽查局局长王树平市工商局副局长陈亚成市质监局纪检组长郑启新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李广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大队长张云周市法院副院长魏新建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博市市场发展中心副主任樊明亮市烟草局副局长马玉东市环保局副局长王建春市畜牧局动物卫生监督检查所所长陈卫平人行周口市中心支行工会主任朱超市国资局副调研员李扶生市地税局调研员于全香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李保印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张明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袁绍东市盐业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商务局,赵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商务局市场秩序科科长陈锐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1月5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1.01.28•【字号】周政办〔2011〕5号•【施行日期】2011.0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周政办〔2011〕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市政府决定对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刘国连(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赵其凯(市政府副秘书长)程新华(市发改委主任)成员:樊建洲(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副主任)张廷河(市总工会副主席)范志刚(市公安局副局长)马卫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郑其享(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张平亮(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纪检组长)罗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调研员)王建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指导师)宋延巍(市旅游局副局长)徐飞(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长)陈心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龚长林(市民政局副局长)李彦彬(市工商局副局长)高玉民(市教育局副局长)郑险峰(市农机局副局长)葛姣(市气象局副局长)王玉栋(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处长)刘玉中(漯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赵庆宽(周口汽车运输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周宗虎(中石化周口分公司总经理)王永高(中石油周口分公司副总经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发改委,樊建洲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中心城区学校公开招聘和定向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中心城区学校公开招聘和定向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中心城区学校公开招聘和定向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周口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4.06.16
•【字号】周政办[2014]48号
•【施行日期】2014.06.16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中心城区学校公开招聘和定向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周政办[2014]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中心城区学校公开招聘和定向选调教师工作,经研究,市政府决定成立周口市中心城区学校公开招聘和定向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刘保仓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刘占方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韦刚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学成市教育局局长
王少青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继良市委编办主任
张子敬市财政局局长
成员:高玉民市教育局副局长
胡桂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崔风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
刘兴旺市委编办副主任
张新芳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崇山川汇区政府副区长
谷静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调研员
刘战西市东新区管委会副调研员
张东立周口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党委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张学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014年6月16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周口市沙颍河周口至省界段航道升级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周口市沙颍河周口至省界段航道升级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周口市沙颍河周口至省界段航道升级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5.10.14
•【字号】周政办〔2015〕105号
•【施行日期】2015.10.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周口市沙颍河周口至省界段航道升级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的通知
周政办〔2015〕10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推进沙颍河周口至省界段航道升级改造工程建设,市政府决定成立周口市沙颍河周口至省界段航道升级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现将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指挥长:王田业市政府副市长
副指挥长:徐飞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德龙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员:齐宏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程俊华市公安局副局长
尹殿超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安生市国土资源局调研员
王政权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曹高举市环保局副局长
张向东市水利局总工程师
樊兴领市规划局副局长
周文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
张雪芳川汇区政府副区长
王红涛项城市委常委、副市长
郝四春商水县政府副县长
夏新明沈丘县政府副县长
刘彦亮淮阳县政府正县级干部
支利民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湛市东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满非市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赵德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政权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杨杰华、孙德庆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14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创建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创建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创建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周口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6.03•【字号】周政办[2013]41号•【施行日期】2013.06.03•【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创建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周政办[2013]4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加强对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周口市创建“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李绍彬(市政府正市长级干部)副组长:丁建清(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宁华(市体育局局长)成员:朱国恩(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谷景山(市直机关党工委副书记)王昌军(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刘全良(市发改委副主任)邵在铭(市教育局副调研员)朱良孝(市财政局纪检组长)张红卫(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赵本庄(市住建局副局长)丁华(市农业局副局长)胡国政(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谢强(市文广新局纪检组长)郭万凯(市城管局纪检组长)徐庆德(市规划局副调研员)彭作伟(市总工会副主席)王春华(团市委副书记)刘世荣(市妇联副主席)谢留定(市残联副理事长)马金岭(周口师范学院副院长)赵振然(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黄增福(周口卫校党委书记)王海山(周口广播电视台台长)李存生(周口监狱工会主席)高恒(黄泛区农场工会主席)李飞(淮阳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陈秉生(西华县委常委、副县长)王洪涛(项城市委常委、副市长)胡军华(太康县委常委、副县长)崔卫华(扶沟县副县长)宋涛(鹿邑县副县长)王崇山(川汇区副区长)刘和辉(商水县副县长)刘淑杰(郸城县副县长)张艳秋(沈丘县副县长)刘战西(市东新区管委会副调研员)谷静(周口经济开发区副调研员)王宏伟(市体育局副调研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体育局,王宏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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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保障方面,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安排劳动力培训,免费提供就业信息、就业介绍服务;探索建立政府奖励、集体补助、个人交费,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养老保险制度;对患大病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后再次给予医疗救助;对纳入低保救助范围的计划生育家庭,实行高于当地标准的低保救助政策;优先为计划生育家庭安排“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社会养老机构优先为符合条件的农村独生子女和计划生育双女父母提供养老服务;优先为计划生育家庭进行唇腭裂等手术治疗;农村独女家庭和实行计划生育的双女家庭中,女孩婚后为照顾父母而在父母家落户的,依法享有与村民同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及宅基地使用的权利。
三、充实和创新奖励优惠政策
1、落实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根据国家、省、市安排部署,自2008年下半年,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即对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扶助金;独生子女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县级财政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落实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人。
2、各级政府要在确保计划生育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的同时,安排专项经费落实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有关掌控政策资金、涉农项目资金、社会福利资金、扶贫开发资金的单位,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要重点向计划生育家庭倾斜。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各级政府要不断加大对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投入,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在奖励优惠资金发放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落实“加强领导、齐抓共管、统筹兼顾、奖惩并举、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的原则,以人为本,综合运用社会经济资源,对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予以奖励、优待、救助,使计划生育家庭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有保障。同时,对违法生育者予以追究,不断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体系,带动广大群众自觉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九年九月十六日
3、坚持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对党政领导、责任部门、人口计生部门分别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目标考核重要依据。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每年要将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作为本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本意见从下发之日起施行,过去有关文件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落实奖励优惠政策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委、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三到位”落实情况考核,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各级各部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政策,特别是涉及民生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措施,要认真贯彻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切实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待政策。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好的经验。
4、对符合条件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而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一次性给予3000元以上的奖金。
5、只有一个子女或有两个女孩实施绝育手术的计划生育家庭,一次性给予2000元奖金。
6、对参与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独生子女和双女计划生育家庭,减免一人份以上参合费。
7、农村独生子女和计生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高中时照顾10分录取。
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以来,广大计划生育家庭牺牲自身和眼前利益,促进了国民经济的长足发展。但由于生产生活条件的限制和社会保障机制的滞后,一些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并没有实现“少生快富”,有的生活还比较困难,甚至成为农村的“弱势群体”,关心他们的生活,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从制度上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是党的宗旨所在,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当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群众的生育意愿与国家现行生育政策之间仍存在较大差距,只有通过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机制,才能引导、调节利益分配关系。对计划生育家庭予以适当补偿,使他们在政治上感到光荣,在经济上得到实惠,在生活上得到照顾,才能使广大计划生育家庭尽快实现少生快富,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抓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周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认真落实
奖励优惠政策的意见
周政[ 2009 ] 62号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豫发〔2008〕23号)精神,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促进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就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落实奖励优惠政策提出如下意见。
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国家、省稳定低生育水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经济社会政策体系,由惩罚多生为主向重奖少生转变。从2009年开始,力争经过3年的努力,使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的人均收入逐渐高于当地人均收入水平,使城镇计划生育家庭享受应有的奖励。
二、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2、增加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在子女满14周岁前,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原来的每人每月5元以上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20元。
3、提高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奖励扶助金由原来的每人每年6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840元。
8、在调整责任田时,对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按两人份分配。在分配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时给予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以上的优待,结合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充分挖掘村级可利用资源,向计划生育家庭进行利益倾斜。
9、有条件的地方,根据情况可以创新奖励项目和提高奖励标准。
四、扶持计划生育家庭早富快富
1、农业生产方面,对计划生育家庭优先给予建沼气、改灶、改水、改厕补贴;优先提供小额贷款及兴建畜禽养殖贷款;优先对贫困村中计划生育家庭困难户安排种养、运输、小型加工等项目扶贫贴息贷款;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受让滩涂、池塘等国有、集体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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