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内卷、行政干预与共犯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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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检察:打通知识产权案件行刑反向衔接堵点

浦东检察:打通知识产权案件行刑反向衔接堵点

关注沪检在线26浦东检察:打通知识产权案件行刑反向衔接堵点文 李捷 施晨霞行刑衔接是“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的简称,包括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正向衔接和司法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的反向衔接。

然而,在实践中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存在诸多难点。

如何避免“不刑不罚”,保证检察机关移送到行政机关的线索能够处罚到位?如何准确把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间不同的证据标准?如何形成高效精准的行刑衔接机制?这些是新时代检察工作面临的新考题。

对此,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地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张江院”)发挥知识产权“四合一”融合履职优势,依托浦东新区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实践基地,探索创新行刑反向衔接最优路径——“三点一线”工作法,以个案研判为立足点、以取证固证为结合点、以建章立制为着力点、以跟踪落实为主线,打通知识产权案件行刑反向衔接堵点,完善知识产权案件行刑反向衔接机制。

立足个案研判张江院在办理知识产权案件过程中,对不起诉案件开展个案探索,召开案件研讨会,把握证据规格,完善办案流程,通过充分发挥个案研判功能,从“个案智慧”到“类案经验”,成功实现了行刑反向衔接。

在办理柯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一案中,柯某某与妻子高某某在接受K企业委托,生产某品牌包具并出口海外之余,为谋取更多利益,二人将检测不合格但带有某品牌等商标的瑕疵品(即“尾单”)在其注册的网店内销售。

检察机关认为,柯某某、高某某侵犯了权利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应认定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

但二人将经授权生产后剩余的尾单在境内销售,与一般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模式有所不同,犯罪情节较轻,检察机关依法对两人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柯某某、高某某免于刑罚,是否意味着他们不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答案是否定的。

张江院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将案件线索移送至行政机关,督促行政机关加强不起诉案件的行政处罚,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深化行刑衔接的重要内容。

2021杭州“限牌令”的行政组织伦理分析范文2

2021杭州“限牌令”的行政组织伦理分析范文2

2021杭州“限牌令”的行政组织伦理分析范文 2014年 3 月 25 日,杭州市政府对外颁布《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的通告》,正式宣布“自 2014 年 3 月 26 日零时起在全市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

自 2014 年 3 月 26 日零时起,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小客车实行增量配额指标管理。

增量指标须通过摇号或竞价方式取得。

” 限牌政策的初衷是政府为了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缓解交通拥堵的一项利民举措。

然而,该政策一经发布便引起外界强烈争议。

支持有之,理解有之,而更多的是质疑之声。

不少民众对杭州市政府这种“先斩后奏”行为的程序合法性表示怀疑。

“限牌政策出台前,政府是否举行听证会? ”、“限牌政策是否违反法律以及国务院、浙江省政府相关规定? ”等等这些问题成为民众讨论的热点。

本文试图从行政组织伦理的角度来分析杭州“限牌令”,同时着重从行政组织伦理研究的四个层次即程序公正﹑组织信任﹑民主责任和制度激励来详细解析杭州限牌政策。

最终旨在为我国政府组织中普遍存在的伦理化困境提供一定的借鉴经验,从而达到道德行政的目的。

1行政组织伦理的含义 在人类的生活中,伦理是依靠传统习俗、社会舆论和人们内心中的信念来维持的,表现为善恶对立的心理意识、原则、规范和行为活动的总和。

行政伦理则强调了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应该遵循相应的伦理规范以及行政权力使用者在权力使用过程中的价值追求和伦理人格。

然而,谈到行政伦理,人们通常默认是指行政人员个体的品德和职业操守,而忽略了具有整体行为且拥有较大行为能力的行政组织。

因此,我们在研究行政伦理时更要注重以行政组织为主体的伦理道德建设。

在我国,学者对行政伦理的研究始于20 世纪 90 年代,属于一门新兴的学科。

罗德刚(2002)从行政伦理的概念入手,将行政伦理主体分为广义的、狭义的和特殊的三大类别。

刘湘宁(2005)指出公平和效率是行政学研究的重要问题,因而强调注重行政组织的伦理道德建设和公务员行政人格的培养。

国家政权内卷化

国家政权内卷化

国家政权内卷化(state involution):
中国国家权力的扩张有自身特点,即国家财政收入的增加与地方无政府状态是同时发生的,即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控制能力低于其对乡村社会的榨取能力。

“内卷化”是指一种社会或文化模式在某一发展阶段达到一种一种确定的形式后,便停滞不前或无法转化为另一种高级模式的现象。

国家政权内卷化是指国家机构不是靠提高旧有或新增(此处指人际或其他行政资源)机构的效益,而是靠复制或扩大旧有的国家与社会关系——如中国旧有的赢利型经纪体制——来扩大其行政职能。

在国家力图加强对社会控制的过程中,不同利益集团的压力和冲突是造成内卷化的主要原因。

宗教活动与公务活动范围的重合为乡绅提供了施展其领导职能的舞台。

天人合一的共同宇宙观,天人合一的宇宙观不仅塑造了俗世的生活,而且规定了另一世界的权威体系。

加入天人合一的官僚体系(参与领导宗教活动)是乡村精英进入世俗政治结构的一条重要途径。

“武圣”关帝在大众形象中的复杂“形象”,作为英雄,他是保护者和供给者;作为武士,他既忠于既成权威,又忠于自己的誓言。

清朝采取一系列步骤,力图将关羽的信仰置于朝廷的控制之下,另一方法是将关帝儒化。

宗教组织如何为乡村社会权力结构提供框架,三个关联:宗教圈构成村庄公务范围,为乡绅们提供了施展才能的场所;第二,虽然经济分化,但乡绅经常以代表全村的身份进行祭祀活动,从而使其地位高于一般村民;第三,通过对关帝等的供奉和信仰,使乡绅们在文化意识和价值观念上与国家和上层乡绅保持一致。

清末新政,乡村精英迅速退出宗教活动而集中精力于新的举措(即从事“新政”事务),恰恰表明他们过去从事宗教活动的兴趣在于宗教外衣下的政治活动。

公共权力制约机制

公共权力制约机制

公共权力制约机制1. 公共权力的概念- 公共权力是指在公共管理的过程中,由政府官员及其相关部门掌握并行使的,用以处理公共事务、维护公共秩序、增进公共利益的权力。

例如,政府部门制定政策、执行法律法规、提供公共服务等行为都是公共权力的体现。

- 它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和公共性等特点。

权威性体现在公共权力的行使具有合法的地位,公民需要遵守其作出的决策;强制性是指如果有违反公共权力规定的行为,会受到相应的制裁;公共性则表明公共权力的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服务于社会大众。

2. 制约机制的定义- 这种机制旨在确保公共权力在合法、合理、公正的轨道上运行,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提高公共管理的效率和公正性。

1. 防止权力滥用- 人性的弱点使得掌握公共权力的人有可能为了个人私利而滥用权力。

阿克顿勋爵曾说:“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

”如果没有制约机制,公共权力的行使者可能会利用权力谋取私利,如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等行为。

- 例如,在一些没有有效权力制约的地区,官员可能会违规审批项目,从中获取巨额贿赂,损害公共利益和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2. 保障公民权利- 公共权力的存在是为了保障公民权利,但如果权力不受制约,就会侵犯公民权利。

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人身自由、财产权、言论自由等。

- 例如,在缺乏权力制约的情况下,政府可能会随意侵犯公民的财产权,进行不合理的拆迁等行为,而公民却无法得到有效的保护。

3. 提高公共管理效率和公正性- 制约机制能够促使公共权力的行使者更加谨慎、公正地行使权力。

当权力受到监督时,他们会更加注重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

- 例如,在公共项目招标过程中,如果有完善的制约机制,就能够防止暗箱操作,确保最有资质的企业中标,从而提高项目的质量和效率,同时也保证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1. 制度制约- 宪法和法律制度-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对公共权力的范围、来源等作出了根本性的规定。

例如,宪法规定了国家机构的设置、各机构的权力职责等,为公共权力的运行提供了基本框架。

多中心治理内涵逻辑和结构

多中心治理内涵逻辑和结构

多中心治理:内涵、逻辑和结构2014年04月23日14:37 来源:《中共四川省委省级机关党校学报》(成都)2013年6期第86~90页作者:李明强/王一方字号打印纠错分享推荐浏览量 327 【作者简介】李明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教授;王一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一、引言这是一个反官僚的时代,这是一个公民权觉醒的时代。

政府的“守夜人”角色和“凯恩斯主义”都已在历史的实践和人们的反思中翻过了自己的历史篇章,肇始于19世纪70年代并已然持续了近半个世纪的各种对于公共行政的讨论都是一场“治理革命”中不同的声音,虽然不同声音有着各不相同的名称,诸如“治道变革”、“重塑政府”等,但这些声音无不表达着同样一个隐藏在这场“治理革命”背后的本质,那就是公共权威的多元化和社会治理结构的多中心安排。

随着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由更加灵活的,中心分散的权威系统取代官僚等级制的趋势已很明显。

民主化进程再次与制度的自反性联系到了一起,且明显表现出自治原则”,公民参与和自主治理已经成为不可违逆的历史潮流,这使得符合民主政治“多元正义”价值预设的多中心社会治理结构应运而生。

政府已经不再是提供公共服务的唯一主体,更不再是社会治理活动中的唯一权威,正如彼得斯在其题为《变动环境中的治理》的文章中所说的那样,“公共服务提供活动中在公共服务领域内,那种层级化的和以规则为基础的管理假设,以及在公共服务领域之外,通过公务员的权威来执行和实施法规的假设已经过时了。

曾经有效的纯粹的韦伯式的管理模式并不适用于公共组织。

在公共组织里,我们看到,组织的权力和权威有各种各样的来源。

”在对传统官僚制的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的解构中,多中心治理渐渐显示出自身的内涵、逻辑和结构。

二、从政府到社会:多中心治理释义(一)治理:统治与管理的超越“治理”一词在政治学开山之作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一书中已被广泛提及,按下治理一词传统的含义不论,20世纪70年代开始的经济全球化浪潮赋予了“治理”全新的内涵和特征。

对20世纪我国地方国家政权的内卷化探讨

对20世纪我国地方国家政权的内卷化探讨

对20世纪我国地方国家政权的内卷化探讨引言20世纪是我国政治体制发生重大变革的时期,其中地方国家政权的内卷化问题备受关注。

本文通过分析20世纪我国地方国家政权的内卷化现象,探讨其原因和影响,并提出一些解决方案。

1. 内卷化的概念内卷化是指在政治体制中,地方国家政权脱离为人民服务的初衷,内部权力关系扭曲,出现组织利益维护、权力寻租等现象,最终导致政权的僵化和社会动力的丧失。

2. 内卷化的原因2.1 权力过于集中导致的内卷化在20世纪初期,我国的地方国家政权由于历史原因和国家政策的推动,权力往往过于集中在少数高层领导身上。

这种权力集中导致政权内部的权力关系失衡,容易滋生权力寻租、官僚主义等问题,进而引发内卷化。

2.2 激烈的群体利益竞争20世纪我国地方国家政权面临着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巨大压力,各个利益群体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

为了争夺资源、权力和利益,地方政权内部往往形成了一种利益集团,利益集团之间相互拉扯、内斗,导致政权内部的内卷化现象。

2.3 个人主义和功利主义的泛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个人主义和功利主义的思潮泛滥,导致地方国家政权内部出现了名利欲望的膨胀。

一些政府官员为了个人利益追逐权力,不择手段地进行权力斗争,进一步加剧了内卷化的现象。

3. 内卷化的影响3.1 政府效能下降地方国家政权的内卷化导致政府官僚体系的僵化,决策效率低下,对于重要问题的处理常常缺乏科学性和客观性。

这种情况下,政府难以及时有效地应对各种社会问题,政府与民众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

3.2 社会动力丧失地方国家政权的内卷化使得社会动力无法得到有效激发和调动。

政府在处理社会问题时往往只顾及自身利益,而忽视民众的权益和需求。

这种情况下,民众的创造力和创新力无法充分释放,社会发展的活力受到抑制。

4. 解决内卷化问题的对策4.1 加强法治建设加强法治建设是解决地方国家政权内卷化问题的重要途径。

通过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明确政府权力的边界和规范,增强政府官员的法治意识,可以有效遏制权力任性扩张的现象,减少内卷化的发生。

政治辨析题 学习内卷题型 答案

政治辨析题 学习内卷题型 答案

政治辨析题学习内卷题型答案1.国家形式指的就是“国家结构形式”。

错。

国家形式还包括政体,即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2.全国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因此没有任何特权。

错。

代表在执行代表职责时,有一定特权。

3.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十五年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均有权担错。

还要在外国无居留权,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主要官员。

4.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享有辩护权。

但人民法院没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

错。

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

5.对公务员的考核一般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

错。

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一般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对领导成员则普遍采取届中、届末考核的方式。

6.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种代议民主共和制政体。

对。

虽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突出的中国特色,但也是代议民主共和制政体。

7.我国是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

宪法修改的基本模式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政策性修宪”的模式。

对。

我国宪法无论制定还是修改,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

8.我国法律一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即能生效。

错。

法律未经国家主席公布,不能生效。

9.非中国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和在外国有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不能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

错。

可以当选,但其所占比例不得超过立法会全体议员的百分之二十。

10.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无权实行监督。

错。

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是人民检察院的职权。

11.受到法律惩罚的人不再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错。

那些虽然受到法律惩罚但没有被法律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仍然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12.我国主要的国家机构都是实行明确的首长负责制的机构。

错。

在主要的国家机构中,国务院是唯一实行明确的首长负责制的机构。

13.我国以国务院名义的重大决策通常都不是国务院的独立行政行为。

对。

在实践上,需要冠以国务院名义的重大决策通常都是中共中央的既定决策,而并非国务院的独立行政行为。

当代中国政府治理模式转型的深层挑战

当代中国政府治理模式转型的深层挑战

当代中国政府治理模式转型的深层挑战作者:黄晓春嵇欣来源:《社会科学》2018年第11期摘要:当前中国政府正处于治理模式改革的关键期,其实质是逐步从传统的行政发包制向现代科层制运作模式转型。

由于这两种治理模式在行政权配置、激励机制以及内部控制三个维度上存在着兼容难题,因此以渐进式改革战术自下而上推动两种治理模式间的平稳过渡面临许多深层挑战。

以S市近年来基层政府改革案例为据可以看到,经济职能上收后的基层政府灵活性不足、激励模式转型后基层政府活力不足、内部控制中的制度“空转”等问题逐渐呈现。

基层政府科层化改革努力所遇到的非预期约束正是基层政府的科层化治理改革与上级政府行政发包制运行逻辑之间难以兼容的反映。

理论演绎和基于案例的分析表明:当前深入推动中国政府治理模式转型必须形成一种上下联动的系统改革战略。

关键词:治理模式;转型;行政发包;科层制中图分类号:D03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18)11-0049-13作者简介:黄晓春,上海大学社会学院副教授;嵇欣,上海社会科学院生态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上海 200444)一、引言近年来,随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战略目标的不断深入践行,中国政府治理模式改革开始进入深水区。

总体来看,最近的改革越来越强调各级政府行为要全面向“依法依规”的法治和规则导向转变,如: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十九大报告强调“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与这一改革战略相配套,中央政府还推出了一系列措施,从全面实施规范及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清理规范政府收支挂钩、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等层面着手,推动行政系统运行进一步从注重绩效导向荣敬本、崔之元等:《从压力型体制向民主合作体制的转变:县乡两级政治体制改革》,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第28页;王贤彬、徐现祥:《转型期的政治激励、财政分权与地方官员经济行为》,《南开经济研究》2009年第2期。

警惕公权力“内卷”现象

警惕公权力“内卷”现象

警惕公权力“内卷”现象作者:暂无来源:《领导文萃》 2021年第5期黄月年度热词,常常敏感地反映了社会思潮和文化的变化。

前些日子,《咬文嚼字》评选出2020年十大流行语,“内卷”一词名列其中。

所谓“内卷”,译自英语“involution”,用来描述“简单的自我重复”“没有发展的增长”“非理性的内部竞争”等,引起社会各界关注。

人们对“内卷”的警惕与反感、讨论与反思,正是在中国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大背景之下,体现了个体、组织在时代机遇中追求质的成长、希冀有所作为的强烈意愿。

在似乎“万物皆可卷”的讨论中,公权力运行中的“内卷”现象尤应引起警惕。

比如,重“痕”轻“绩”的检查考核、不切实际的创新推广、化简为繁的层层设限、逐级加码的推动工作。

此外,刷票拉票的评比推选、精心编排的经典调研、装模作样的集体加班、翻来覆去的文稿推演等,都可算得上是公权力运行中的“内卷”现象。

仔细体味,公权力中的“内卷”现象弥漫着一股熟悉的味道,究其实质就是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在作祟。

分析诸多表现,不外乎这样一些原因:一是政绩观出现偏差,有时候面子功夫最容易见“成效”、有“收益”,就如同山坡刷绿漆、贫困县刷白墙,谁都知道没意义没价值,但应付检查最容易。

二是跟有些地方的考核评价方式有关,如果工作检查只看台账、翻材料,下级自然就把重点放在材料包装上,正所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形成错误导向。

三是与责任感缺失,存在畏难退缩、怕担风险的心理有关,照搬照抄、层层请示等是最保险最不容易出错的办法,只要过得去、差不多、不犯错就行。

还有与工作能力不足,抓不到重点、找不到方法不无关系,于是只能用战术上的忙掩盖战略上的迷茫,营造热火朝天的景象,以“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求得一番自我安慰。

“内卷”是一种陀螺式的死循环,无论是个体,还是某个组织、行业,一旦陷入这种状态,就会如同车入泥潭,难以自拔。

而公权力运行一旦出现“内卷”现象,危害更大。

同行间内卷侵扎的态势评估和应对方法

同行间内卷侵扎的态势评估和应对方法

同行间内卷侵扎的态势评估和应对方法内卷,这个词如今已经不再陌生,它频繁地出现在我们的日常对话和新闻报道中。

不论是社交媒体上的热议,还是学术界的讨论,内卷都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现象。

在当今社会,面对同行间内卷侵扎的态势,我们有哪些应对方法呢?本文将深度探讨此主题,并提出个人观点和理解。

一、同行间内卷侵扎的评估1. 内卷的定义内卷一词最初来自农学领域,描述土壤中因连作而枯竭。

在社会学领域,内卷是一种压力源,是人们在社会竞争中互相压榨的结果。

同行间内卷即在某一行业或领域内,人们为了争夺有限的资源而竭尽全力,加剧了竞争的恶化,导致整个行业的质量下降。

2. 内卷的表现在现实生活中,内卷表现为同质化竞争日益激烈,人们为了不落后于他人而不断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学习内容,甚至不惜牺牲休息时间和日常生活。

这种竞争导致许多人心理和身体健康受到影响,甚至造成社会价值观的扭曲和失衡。

3. 内卷的原因同行间内卷侵扎的形成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其中,社会环境的改变、利益的驱动、教育体制的问题、价值观念的扭曲等都是导致内卷产生的原因。

二、同行间内卷侵扎的应对方法1. 坚持自我认知和定位在面对同行间内卷侵扎的态势时,我们首先要明确自己的定位和价值观。

我们不能盲目地追求所谓的成功,而是应该找到适合自己的发展路径,坚持自己的理想和信念。

2. 提倡合作共赢在同行间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我们需要更多地倡导合作共赢的理念。

而不是相互蚕食,应该更多地去了解他人,共享资源,相互帮助,实现共同的发展。

3. 倡导平衡发展在面对内卷的压力时,我们应该要求自己和他人不断追求平衡发展。

这包括工作和生活的平衡、个人能力和成长的平衡,以及内心的平静和快乐。

三、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同行间内卷侵扎是一个十分严峻的问题,它不仅仅是单个个体的问题,更是整个社会的问题。

在面对这一问题时,我们需要从个人层面出发,不断完善自我,找到适合自己的发展方式,并且在这个过程中,不忘初心、坚守真正的价值观。

内卷问题排查政治方案

内卷问题排查政治方案

内卷问题排查政治方案什么是内卷问题?内卷这个字眼源自于一篇名为《新中产阶级的焦虑》的文章,作者认为内卷其实就是“相互攀比、相互模仿不已的一种心态”,并将其类比为“人类进化史上的外卷”。

简而言之,内卷就是指人们在面对某种事物时,因为竞争心理或者社会认同感等原因,表现出过度攀比、超出自身能力范围的行为。

内卷问题不止是在社交媒体上存在,在现实生活中也不可避免。

例如,在工作岗位上,员工为了表现自己的能力和才干,可能会以更快的速度完成任务,然而这样往往会带来更大的压力和更高的心理负担,也可能会导致体力透支和情绪失衡等负面影响。

此外,内卷也会导致某些人尝试通过攀比他人来证明自己的优越性,进而贻误个人和社会的发展。

内卷问题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内卷问题的产生与社会和个人之间的关系密不可分。

首先,社会压力和人际关系的影响是内卷问题的重要原因。

社会对人们的期望值越来越高,人们的安全感逐渐消失,从而导致“内卷化”的趋势逐渐加剧。

进一步的,现代社会一直在不断强调“以竞争为核心”的思维模式,以此来激发人们的生产力和创造力。

但是,这种思维模式也会让人们陷入攀比、超越、虚荣的境地,以至于对自己的生活产生不健康的追求。

其次,教育背景、经济条件等条件因素也会影响内卷问题的产生。

例如,家庭中对孩子竞争力的高度重视、学校的班级排名制度、社会对知识分子的高薪赞誉等因素都可能造成人们在追求过程中过分竞争、攀比、虚荣等。

面对内卷问题,政府应该采取什么措施?针对内卷问题,政府需要设计政策来打击和预防内卷行为。

具体措施包括加强社会教育、消减社会压力、推广生活平衡理念等,旨在引导社会形成更健康、更平等、更和谐的社会生态。

具体来说:1.加强教育力度。

教育是防止内卷的最有效的途径之一。

政府应该通过教育引导年轻人树立正确的生活价值观,增强个人的理性认识和自我约束。

政府可以通过教育、科普和宣传等多种手段,把内卷对个人和社会造成的影响告知大家,帮助他们认识到内卷的不良影响。

民主行政的建构逻辑

民主行政的建构逻辑

民主行政的建构逻辑孔凡宏胡伟2013-3-18 10:53:28 来源:《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3期【内容提要】民主行政是民主与行政的耦合,是一直拘囿于政治领域的民主价值在行政领域的拓展与渗透,它是学者们对代议制的立法权衰落、责任脱节、参与不足以及官僚制的行政权扩张、责任缺失、排斥参与的回应。

民主行政的建构切入点有组织制度、伦理责任、行为活动三个层面,形成了以行政权的分立与制衡、竞争与合作机制的分权视角,以官僚机构承担宪法、公益、公平、代表性等伦理责任的责任视角,以公民和下级官僚直接参与公共事务决策活动的参与视角。

三个视角之间既有差异,也有共识,共同致力于解决代议制和官僚制的双重困境与缺陷。

【关键词】民主行政官僚制行政代议制分权责任参与引言民主价值一直拘囿于政治层面,是政治问题,我们称其为“民主政治”。

但是,人们却极少从行政层面来研究民主问题。

这根源于人们长期以来一直强加给民主、政治与行政三者之间的关系,认为政治与行政分属于不同的领域,民主仅仅只是政治所要解决的问题,同时也是政治责无旁贷的价值追求。

这就使行政与民主之间产生了隔阂,无法逾越。

政治行政二分法的打破,为行政与民主之间的通融搭建了桥梁,二者的关系由模糊逐渐变得明朗。

立法权的衰落、行政权的扩张、官僚制的弊端加速了行政与民主耦合的趋势。

这一切应验了美国学者德怀特·沃尔多的预言,“如果行政的确是当代政府的核心,那么21世纪的民主理论就必须拥抱行政”①。

对于民主是否应该与行政结合的问题,目前学者们基本达成共识。

但是对于二者如何结合的问题,学者们存在着一定的分歧,有自说自话的倾向,缺乏宏观的驾驭。

本文的研究正是试图填补这一空白。

本文认为,学者们对民主行政的建构是基于分权、责任和参与三个视角的分析框架,他们分别是从组织制度层面、责任伦理层面、行为活动层面切入构建的,具有建构逻辑上的差异性。

但三个建构视角之间并不是孤立的,而是存在着一定的内在勾连,共同致力于解决代议制和官僚制双重困境。

权力共谋:大学内部“行政化”归因的别样逻辑

权力共谋:大学内部“行政化”归因的别样逻辑

权力共谋:大学内部“行政化”归因的别样逻辑丁福兴【摘要】“权力共谋”思路为大学内部“行政化”的归因研究提供了更加深刻和有效的逻辑.大学内部的多重权力关系可以看作一个从权力到权威的连续谱结构,据此描绘的大学人员身份“九分法”有助于解释大学内部“行政化”的动机与行为.权力效用的特殊性、利益驱动的内生性使得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逐渐形成了一个逐利同盟,达成了“服从-资源”和“赞同-资源”的利益交换范式.这种权力共谋对学术腐败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并增加了大学内部“行政化”的治理难度.【期刊名称】《学术论坛》【年(卷),期】2015(038)007【总页数】5页(P163-167)【关键词】权力共谋;行政化;归因;逻辑;利益交换【作者】丁福兴【作者单位】苏州科技学院教育与公共管理学院,江苏苏州 215009【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G40英国哲学家伯特兰·罗素曾说过:“在社会科学上权力是基本的概念,犹如在物理学上能是基本概念一样。

”[1](P4)因此他认为:“社会动力学的规律——我主张——只能用权力来加以说明。

”[1](P6)这一生动的比喻和精彩的论断提醒研究者,权力解释框架在大学“行政化”研究中具有基础性的地位,因为“权力渗透于全部教育系统之中”[2](P45)。

但是在有关大学内部“行政化”归因的研究文献中,学者们大多采用非此即彼的两点论思路,将大学“行政化”现象解释为行政权力对学术权力的挤占、侵蚀、凌驾与庖代,从而对之大加挞伐。

质言之,学者们大都看到了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之间矛盾与斗争的一面,并将其唯一化了。

本文作者则认为,大学内部的各种权力之间并非只有“冲突”而无“合作”,权力共谋才是大学内部“行政化”最大的危害。

因此,从权力共谋的角度研究大学内部“行政化”问题,不仅逻辑更明晰、更具学理的纯粹性,而且更加符合中国国情,因而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大学内部的权力谱系(一)大学内部权力的划分方法有学者认为,关于大学权力种类的分析方法可以归纳为“西方的一元分析方式”和“中国的二元分析方式”两种:一元分析方式将大学权力或泛称为“学术权力”(如英美国家),或泛称为“行政权力”(如德国);二元分析方式则将大学权力区分为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3](P483-485)。

行政法的失衡与平衡(罗豪才 宋功德)

行政法的失衡与平衡(罗豪才  宋功德)

行政法的失衡与平衡罗豪才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宋功德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研究员上传时间:2007-5-5关键词: 平衡论/范式转换/结构性均衡/博弈内容提要: 传统行政法的行政权与相对方权利结构通常处于失衡状态。

行政法的失衡严重地制约着行政法公平与效率价值目标的全面实现,阻碍了行政法资源的最优配置以及社会利益的最大化。

惟此,平衡论者主张现代行政法应是平衡法。

本文认为,行政法的平衡是指行政权与相对方权利的结构性均衡,它主要通过围绕着行政法制约与激励机制而构建的、内部和谐一致的行政法律制度体系来实现,而这种制度体系的形成,必然要依赖于行政法主体的多方博弈。

亦即,行政法的平衡是一种对策均衡。

引言究其根本而言,行政法的核心矛盾是行政权与相对方权利,对这一矛盾的不同回答形成了三种行政法基本理念:管理论认为行政法应是维护行政权、管理相对方的管理法;控权论认为行政法应是制约行政权、保护相对方权利的控权法;而平衡论则认为行政法应是既制约行政主体滥用行政权、又制约相对方滥用权利,既激励行政主体积极行政、又激励相对方积极参与行政的平衡法[1]。

中国行政法学界对于行政法失衡与平衡问题的普遍关注,肇始于十年前行政法平衡论的正式提出[2]。

10年来,行政法学界给予平衡论的诸多完善建议[3]、理论商榷[4]、理论评述[5],显示出中国行政法学对于解释行政法失衡现象、解决行政法失衡问题的极大热情,这在客观上推动了平衡论的发展与完善,并引致中国行政法学更加冷静、更加理性地探讨行政法的失衡与平衡问题。

平衡论者认为,由于传统行政法在权力(利)结构、行政法机制以及行政法制度结构三个层次上都是失衡的,因此,现代行政法要实现平衡,就必然要依赖行之有效的行政法博弈方法,形成平衡的行政法机制与行政法制度结构,以实现行政法权力(利)格局的结构性均衡。

由此可见,行政法学要研究行政法的平衡,关键在于探讨实现行政法权力(利)结构性均衡的对策。

这就意味着要基于传统行政法学范式的转变,建构并完善与市场经济及民主政治相适的现代行政法理论基础。

政府治理中的“外行领导内行”现象:内在逻辑、矛盾与调适性机制

政府治理中的“外行领导内行”现象:内在逻辑、矛盾与调适性机制

政府治理中的“外行领导内行”现象:内在逻辑、矛盾与调适性机制政府治理中出现了外行领导内行现象,目前学界对于这一现象背后的政治逻辑莫衷一是,而且较少涉及该现象的调适性机制以及相对的合理性。

根据研究话题的特征,本项研究宜采用"过程——事件"的分析法并通过把握某些关键事件片段展开。

结合蒂利给出的"关系机制"分析框架,片段的选取应着眼于外行上级和内行下属之间发生"跨边界联系"之时。

考虑到研究路径的特征和既有的研究条件,A市国资委作为研究对象较妥。

该部门出现了以下三个典型事件片段:上级盲目决定投资养老产业、副职协助消解不合理决策、上级通过副职有效统率下属。

可以从这些片段中看出,外行领导内行本质上是一种中国式的"政治"与"行政"的现象。

"一把手"实际上承担了"政治"的功能。

他们负责凝聚政治意志,基于政治因素选任并负责决策,从而表现为"外行",具体行事方式为"领导和团结下属"。

下属官员实际上承担了"行政"的功能,他们负责执行政治意志,基于专业能力因素录用并负责执行,从而表现为"内行",具体行事方式为"按上级意志做事"。

为了使得政府能够有效运转,"政治"必须对"行政"有所主导,从而出现了外行领导内行现象。

两者之间的矛盾表现为上级能够制定政策并强力推行,实质上是"政治"与"行政"的矛盾,上级所凝聚的政治意志超出了下级的执行能力。

进而导致了 "政治"与"行政"的脱节,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后果。

两者之间也存在着调适性机制,主要在于副职分工一个或几个业务部门,他们以群体化方式存在,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同时表现出较大的复杂性和弹性,他们既是"政治"的,又是"行政"的,既参与制定政策,又负责执行,既考虑政治因素又顾及行政专业技术,从而为"政治"与"行政"的创设了具有缓冲性的中间地带,从而使政府有效运转。

权力的碰撞:司法独立与行政干预的较量

权力的碰撞:司法独立与行政干预的较量

司法和行政干预之间的权力碰撞是一个常见的问题,它涉及到法治的核心原则和制衡的机制。

在一个健康的法治社会中,司法和行政部门各自承担着不同的角色和责任,并且相互制约和平衡。

司法的主要职责是解释、适用和维护法律。

司法系统通过审理案件、判决案件以及执行判决来确保公正和合法性。

司法机构应该独立于行政部门,充分发挥其独立性和中立性的作用,以便对所有人进行公正和平等的裁决。

然而,在实践中,行政部门有时会试图对司法程序进行干预。

这可能包括行政部门试图操纵司法决策,干预司法程序的进行,或者拒不执行司法机关的判决。

这种干预可能是因为政治压力、腐败、权力滥用或其他因素。

当司法和行政干预发生冲突时,一些重要的权力较量问题浮出水面。

其中包括司法独立性、法治原则、权力分立原则和司法执行力。

司法独立性是司法系统独立于行政部门和其他权力机构的重要保障。

司法独立性保证了司法机构能够独立行使职权,遵循法律和正义,而不受外部干预或压力的影响。

这是确保司法公正和合法性的基本前提。

法治原则是法治国家的核心原则之一,它要求政府和行政部门在行使权力时必须依法行事。

行政部门不应干涉司法程序的独立性和公正性,而应尊重司法机关的判决和裁决。

权力分立原则是确保不同权力机构之间制衡和平衡的机制。

司法和行政部门应该相互独立,并有各自的权力范围和职责。

行政部门不应越权干涉司法程序,而司法机构也不能滥用权力侵犯行政部门的职权。

司法执行力是司法机关执行判决的能力和效力。

如果行政部门拒不执行司法机关的判决或违反判决,将严重损害司法的权威和有效性。

司法执行力的保证是司法权力发挥作用的重要保障。

保障司法机关的独立性、尊重法治原则、维护权力分立和加强司法执行力,能够平衡司法和行政干预之间的权力碰撞。

这需要立法、制度、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加强司法制度和防范机制,确保司法公正和法治的实施。

公安考评机制完善内卷

公安考评机制完善内卷

公安考评机制完善内卷引言公安考评机制是指对公安机关内部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和奖惩的制度。

它的目的是激励公安人员积极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然而,当前的公安考评机制存在着一些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内卷现象的加剧。

本文将对公安考评机制完善内卷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一些建议来解决这一问题。

问题分析内卷的定义内卷是指在一种评价体系下,个体为了追求高分而进行过度竞争、攀比和投机取巧的行为。

在公安考评机制中,内卷表现为公安人员为了获取高分而过度追求突出表现,导致工作质量下降、工作效率低下、资源浪费等问题。

内卷的原因1.考评指标不合理:当前的公安考评机制过于注重数量指标,忽视质量指标。

这导致公安人员为了达到数量指标而忽略工作的实质性内容,只追求表面的形式。

2.考评结果过于重要:公安考评结果对个人的职称晋升、岗位调动、奖惩等有重要影响,因此公安人员对考评结果过于重视,进而导致内卷现象的产生。

3.缺乏监督和约束:公安考评机制中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使得一些公安人员可以通过不正当手段提高考评分数,从而加剧了内卷现象。

内卷带来的问题1.工作质量下降:公安人员为了追求高分,可能会忽视工作的实质性内容,导致工作质量下降。

2.资源浪费:为了获取高分,公安人员可能会过度使用资源,从而导致资源浪费。

3.工作效率低下:内卷现象会导致公安人员过度追求个人突出表现,而忽视团队合作和协作,从而影响工作效率。

解决方案调整考评指标1.引入质量指标:在公安考评机制中引入质量指标,如案件侦破质量、服务质量等,以鼓励公安人员注重工作质量。

2.综合考评:将数量指标与质量指标相结合,进行综合考评,以综合评价公安人员的工作表现。

优化考评结果的影响1.多元化考评结果:将考评结果与职称晋升、岗位调动、奖惩等进行多元化关联,减少对考评结果的过度重视。

2.引入客观评价:引入客观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对公安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价,减少主观因素的影响。

加强监督和约束1.建立监督机制:建立公安考评的监督机制,加强对考评过程的监督,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行政督查:权力内卷化的法治主义审视

行政督查:权力内卷化的法治主义审视

行政督查:权力内卷化的法治主义审视
房亚明;黄建栩
【期刊名称】《长春市委党校学报》
【年(卷),期】2022()2
【摘要】行政督查是我国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一项特色制度和实践,是政府自上而下自我监督的重要方式,也是防止行政权力、部门与地方利益“内卷化”的必要手段。

行政督查法治化与社会治理民主化仍有改进空间,在立法、程序、执行等方面还存
在着无法可依、形式化严重、政出多门等问题,甚至衍生形式主义与官僚主义乃至
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

从法治主义审视行政督查过程中存在的权力“内卷化”风险与问题,聚焦行政督查的合法性及其规制,在立法层面规范行政督查,完善行政督查程序及方法,整合行政督查部门与事务,以全过程人民民主和法治途径强化权力监督与
制约。

【总页数】7页(P37-43)
【作者】房亚明;黄建栩
【作者单位】广东工业大学法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2.1
【相关文献】
1.程序主义下法治化发展及趋向——兼论行政执法程序主义法治化
2.全面依法治
国视域中行政权力法治化路径研究3.论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制度的法治化及科学化4.
试论行政权力人格化与法治化5.电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力关系及配置的法治化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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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调适与统合式治理:社区治理秩序的生成及实践逻辑

规则调适与统合式治理:社区治理秩序的生成及实践逻辑

规则调适与统合式治理:社区治理秩序的生成及实践逻辑张庆贺【期刊名称】《地方治理研究》【年(卷),期】2024()2【摘要】社区治理呈现出明显的统合式治理特征。

统合式治理是指社区“两委”组织灵活调适行政规则、情理规则及法理规则,塑造出多元且具有弹性的社区治理秩序。

制度赋权、社区“两委”组织的多重身份、治理空间的多重属性是统合式治理生成的基础。

“行政—情理”型秩序、“行政—法理”型秩序和行政主导型秩序是社区统合式治理的3种典型秩序类型。

在“行政—情理”型秩序中,行政规则与情理规则形成了耦合关系,行政规则吸纳并运用情理规则,以情理规则辅助行政规则的实践;在“行政—法理”型秩序中,行政力量以制度激活、人员嵌入、行政赋权的方式推动法理秩序的建构;在行政主导型秩序中,行政兜底前提下的制度供给、规则培育是其基本特征。

党组织的元治理机制、社区简约治理机制是社区统合式治理的基础性机制。

对情理规则的过度青睐以及对法理规则的忽视是社区治理实践存在的误区。

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处理好行政规则、情理规则与法理规则之间的关系是构建健康和谐社区治理秩序的关键。

【总页数】15页(P26-39)【作者】张庆贺【作者单位】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638【相关文献】1.社区网格化治理的实践差异与有效治理逻辑——基于苏州、东莞两地网格化治理实践的分析2.“互联网+”背景下我国城市社区治理创新研究--评《社区治理的逻辑:城市社区营造的实践创新与理论模式》3.党建引领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的生成逻辑与实践探析——基于崇州市M社区T商住小区的实证研究4.空间秩序的构建:基层社区治理的底层逻辑与优化路径——基于青浦区“城中村”改造的实践调查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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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内卷、行政干预与共犯结构——重新解释中国股市困境的一个新视角葛晋亮金融0303 指导教师:楼迎军内容摘要:中国股票市场在九十年代国企改革面临巨大“资金饥渴”与“还贷风险”的背景下被推上了历史舞台。

由于制度设计中的严重缺陷,阻碍了中国股市在寻求富有效率的增长道路上的积极演进。

在计划经济制度遗产——强大的行政干预以及行为者“策略选择”的双重作用下,中国股市陷入了一种“制度内卷化”的“动态停滞”中,即整体上表现出“缺乏效率的增长”的变迁轨迹。

本文认为,正是由于政府低效的行政干预和企业内部控制人的“共犯结构”,使得中国股票市场十余年发展呈现出低效困顿的景象,并提出积极推进市场化改革才是变“内卷”为“演进”的有效解决途径。

关键词:行政干预;制度内卷;股票市场;市场化改革;共犯结构一、导论任何一个有效的股票市场必须遵循市场化的原则,在充分发挥自我扩张,自我收缩,自我选择与自我协调的功能下,引导社会资金的转移进而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合理组合。

市场化教会交易各方如何界定和使用自己的权利,构建起市场参与者从进入到退出详尽有效的游戏规则,并最终引领股票市场在上述完善合理的制度下富有效率地积极演进。

然而中国股票市场14年的发展道路未能沿着这样一条道路迈进,它以自己的繁华与艰辛走出了一条边缘于中国经济发展的躁动之路。

关于中国股票市场实验不成功的原因所在,历来是讨论争辩的焦点,许多专家学者均作过不同的分析揭示,各种曲直,莫衷一是。

在笔者看来,中国股票市场的发展不成功,关键在于整个市场从诞生开始便卷入了计划经济的制度遗产以及多方利益博弈形成的“共犯结构”二者错综复杂的旋涡之中。

制度遗产置之于我国改革开放前所固守的大背景下便指的是无所不在的政府行政干预和政策主导。

当代主流的行政干预理论认为,即便市场的力量足以承担经济活动中的大部分功能(甚至是一些本应由政府承担的功能),由于市场机制本身的缺陷,有的时候无法使得资源配置达到最优,即存在所谓的“市场失灵”,需要政府发挥拾遗补缺的作用。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是市场的替代和补充。

政府通过政策的制定与执行,纠正某些由市场带来的经济缺陷。

但事实上,这一理论是建立在西方发达国家相对纯粹的市场经济体系之上的。

它缺乏对于不同的经济环境,尤其象我国这样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转轨而来的经济体系的普遍适应性。

首先,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产生和发展具有与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不同的初始状态和约束条件。

它并不是一个伴随现代经济发展应运而生的自发演变过程,而是一个以认为设计和干预为主导的制度创新和突变过程。

在这样的客观制度环境下,政府需要介入与干预的地方往往很多。

频繁的干预亦使得政府作用与市场作用的有效边界趋于模糊。

在我国,政府部门既是社会经济的管理者,又是国有产权的主体。

1作为前者,政府应本着无所有制歧视的态度提供各项公共服务,而作为后者,政府又不得为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而向国有企业实行一定的政策倾斜。

所以,这种双重的身份使得政府在作出决策时,往往无法做到合理公平,集中表现为其在干预过程中的“越位”、“错位”与“缺位”现象。

其次,市场失灵并不意味着可以推出政府干预的必然有效性。

正如Samuleson所讲的“政府矫正市场失灵的企图可能使之更坏或引起其他问题的出现。

”即由于“统治者的偏好和有界理性,意志形态刚性,官僚政治,集团利益冲突和社会科学知识的局限性”,导致政府干预的无效或低效,主要表现为政府管制、官僚主义和寻租(rent-seeking)行为2。

这种干预非但不能弥补市场失灵,反而抑制了市场机制的正常运作。

我国股票市场的设计者与监管层正是通过类似强大的行政干预人为地介入于股市发展的方方面面,并最终导致了市场的低效。

在大量的行政干预下,从政府财政,银行到股市,都只是在一味地复制旧有行为模式或关系来应对制度内卷(Institutional Involution)的困境,致使在股市发展过程中纠结出许多复杂的对立力量,最主要的便是后者所提及的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与地方政府三者。

它们作为市场参与的主体,由于彼此之间复杂敏感的利益纠结,逐渐形成了一股阻碍股市市场化进程的“共犯结构”,最终形成了我国股票市场中上市公司经营能力与治理结构水平的低下。

这种制度遗下强大的行政干预与“共犯1张维迎,2001年,《产权、政府与信誉》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R. 科斯,A. 阿尔钦,D .诺斯等著:《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397页结构”的相互作用,使得我国的股票市场无论是组成结构还是运行机制都充满了政治痕迹,在发展到一定程度后便无法向更高水平发展,形成“缺乏发展的增长”及“功能弱化”,即本文所谓的“制度内卷化”倾向。

二、制度内卷化(involution)(一)“内卷”的概念及渗透关于历史演进的复杂过程,文化人类学家塞维思(Elman Rogers Service)认为,人类历史的发展是在“革命(Revolution)”、“演化(evolution)”,“内卷(involution)”等三种动力的循环作用下前进的3。

Involution源于拉丁语的involutum,愿意为“转或卷起来”,既有复杂的,错杂的,卷成螺旋状等意思,又含内旋,衰退和消散之意,表达了一种“演化过程中复杂的退缩力量”。

“内卷”概念的最初使用始自人类学家葛尔茨在研究印尼爪哇水稻农业后的发现。

长久以来爪哇地区的地理环境及耕种传统的稳定性使得爪哇的农业生产长期以来只是不断的重复简单再生产,农产量的增长凭借的是对传统生产方式的不断强化而并非现代技术的革新。

这样的农业体制作用于整个爪哇经济,则表现为其在达到一定发展阶段后便停滞不前,无法向更高一级的模式转化,形成“内卷”现象。

英国汉学家黄宗旨(P.Huang)在葛尔茨的研究基础上,对长江三角洲和华北小农经济运行逻辑进行了分析与解释。

他指出,人们对土地的压力和耕地的缩减使农民趋于“过密化”。

即以劳动单位日边际报酬递减为代价换取单位面积劳动力投入的增加。

生产越是“过密化”,就越难于把劳动力抽出去走通过资本化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道路。

黄宗旨称此种“没有发展的增长”为“内卷化”或“过密化”,改革后长江三角洲农村正是通过乡镇企业才改变了这一运行了几百年的运行逻辑4。

近代学者将“内卷化”的概念逐步渗透到国家的体制变革之中,做了更高层次上的理论剖析。

美国学者杜赞奇(Prasenjit Duara)借用“内卷化”的概念研究了二十世纪前期中国国家政权的扩张及现代化过程。

他从更广泛的意义上总结了国家政权的内卷化是指国家机构不再是靠提高旧有或新增机构的效益,而是靠复制或扩大旧有国家社会关系3 Elman Rogers Service 著,黄宝伟等译,《文化进化论》,北京华夏出版社,1991年版,第9页4 P.Huang,1990:The Peasant Family and Rural Development in Yangzi Deltal 1350-1988,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5杜赞奇,《现代化的陷阱——1900~1942年中国国家政权的扩张对华北农村社会的影响》,战略与管理,1994年第四期,第38-51页来扩大其行政职能5。

二十世纪后半期处于转型阶段的中国同样身处“制度内卷”的困扰。

社会主义的制度遗产形成了巨大的“路径依赖”(path dependence),其与行动者在其中的“策略选择”一道,构成了社会主义国家创新与转型的复杂命题。

今天,“内卷化”同样渗透在催生中国股票市场的主体——国有企业之中。

大陆学者李培林与张冀在组织了对我国十大城市500余家国有企业的问卷调查后,结合各方佐证提出,国有企业作为理性决策者,在追求综合福利最大化的逻辑促动下,其行为不自觉地朝着功能内卷化及人员过密化的方向展开:福利保障作为利润的替代指标引导企业将福利功能向企业内部转移和扩展,同时这样的功能内卷又强化了企业人员的过密化。

即在企业总产值递增的情况下,由于人员及相应福利支出的增多而出现人均效益产出递减,企业劳动生产率降低,经营效益恶化。

(二)“制度内卷化”的成因诺斯曾指出,现在和未来是通过一个独立制度的连续性与过去联系在一起的……过去只有在被视为一个制度演进的历程时,才可以理解。

将制度整合到经济理论与经济研究中去,是推进理论与历史的实质性一步。

这也是为什么“制度规则”在当今世界的经济发展中受到如此重视的原因。

所谓“制度”包括了正式规则(宪法,法律,规定)与非正式的限制(惯例,行事准则,行为规范)以及上述规则与限制的有效执行者三方面。

一些符合特定历史条件的经济制度可以提供鼓励持续创新的激励机制,但在技术变迁,信息成本与相对价格不断发生变化时,制度便需要进行调整,即所谓的“制度变迁”。

但是任何一种新制度的构建都要受到前一时期所遗留下来的制度遗产的制约,它所产生的一种向后内卷,卷曲的力量便是“转型学”中最重要的概念之——路径依赖(path dependence)。

路径依赖实际上是一种历史的变化或惯性特征。

就制度而言,制度变迁一旦走上了某一条路径,制度就会沿着既定的路径进入良性循环轨道,或顺着原来的错误路径前行,甚至被固化在某种无效率的状态下难以改变。

6同时,由于制度本身需要通过组织展现其功能与绩效。

因此,制度与组织(及其中的行动者)之间便形成了一种相互影响的关系。

如果该组织(行为者)是原有制度下的既得利益集团,一旦有新的制度,哪怕更有效率,一旦影响利益格局(原由路径),他们便会反对这种改革和创新。

“路径依赖”和行动者“策略选择”二者的共同作用及由此而形成的乘数效应便构成了“制度6张炜,2004年,《中国金融——制度结构与制度创新》,中国金融出版社,第25页内卷”的主要成因。

中国股票市场作为典型的金融市场,其运行与演进也同样内置于一个特定具体的制度框架下,因此也同样受到制度遗产及行为者“策略选择”的双重影响。

中国股票市场在中国改革开放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大背景下诞生,因此计划经济的制度遗产在很大程度上作用于股市的发展演变,而市场主体——上市公司及其集团公司与地方政府所共同缔结成的“共犯结构”也以多种方式影响着市场决策层的“策略选择”。

事实上,行政干预及政策主导作为计划经济下制度遗产最为典型的代表同时也是上述行为者“策略选择”得以实施的前提条件,串联着“制度内卷化”成因的两大方面。

为此笔者在本文中,试图通过对“行政干预”在整个中国股市发展道路上所扮演的重要角色的剖析探究中国股市演进过程中的困顿所在,从而进一步揭示推进市场化改革在变“内卷”为“演进”过程中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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