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新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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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

(新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新编版)

化学品种类繁多、性质复杂,在生产、运输、使用过程中稍有疏漏,就会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巨大危害。因而,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世界各工业国家和一些国际组织纷纷制定有关法规、标准和公约,旨在强化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化学品的危害和事故。

我国是世界上化学品生产和进口的大国。我国政府十分关注和重视化学品的安全生产、安全流通和安全使用,相继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化学品实行从“摇篮’’到“坟墓’’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一、化学品安全法规与规章

随着我国化学品工业的发展,我国在化学品安全管理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法规。

(1)经全国人大批准发布的、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法律2002年6

月29日,全国人大九届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影响深远的一件大事,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里程碑。在《安全生产法》中,有不少条款明确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要求,如第20条、第32条、第34条等。《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领域的基本法,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也必须遵从该法。

2001年10月27日,全国人大九届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的施行,标志着我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权益工作将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E2005311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职责。危险化学品,尤其是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是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必不可少的内容之一。

1994年10月27日,全国人大八届十次会议批准了《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170号公约)。《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

约》就化学品的危险性鉴别与分类、登记注册、加贴安全标签、向用户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以及企业的责任和义务、工人的权利和义务、操作控制、培训、化学品转移、出口、废弃物处置等问题作出了基本的规定。

(2)国务院依据有关法律颁布的一系列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有关的法规2002年国务院对《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自2002年3月15日起施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十个政府部门的职责做了明确分工,从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储存、运输、废弃处置等六个环节确立了一系列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2004年1月13日国务院颁布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要求这些企业必须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组织生产,便于从源头上降低和减少事故发生。

2004年5月30日,国务院颁布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对从事危险废物收集、储存、处置经营活动作出了相应规定,实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

(3)国务院有关部委制定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部门规章公安部1994年颁布了《易燃易爆化学品消防安全监督隔离办法》,对生产、使用、储存、经营和销毁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铁道部1995年发布了《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详细地规定了危险货物的分类、危险性标志、包装和安全法榆的条件.提出了解决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之中的防护措施。

劳动部和化工部1996年共同颁布了《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按照《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的要求对生产、经销、运输、储存和使用化学品进一步做了规范。

2002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颁布了《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令第35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定点管理

办法》(国家经贸委令第37号),分别对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经营许可证,以及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定点等事项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危险化学品登记、经营许可、包装物和容器定点生产等制度。

2004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7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督管理局令第10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1号)、《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安监管危化字E2004]43号)、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机构和程序、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事宜作出了规定。

此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还出台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评价导则(试行)》,对危险化学品方面的安全评价进行了

规范。

2005年,公安部颁布了《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77号),对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作出了具体规定。

二、化学品安全管理标准

围绕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国家标准。

《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GB6944)将危险货物分为9大类,规定了各类物质危险类别划分的判据和品名编号的方法。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将危险化学品分为8大类,规定了各类化学品危险性类别划分的判据和危险性标志。

《剧毒物品分级、分类与品名编号》(GB57)按照化学类别和毒性大小,将剧毒物品分为A级有机毒物、B级有机剧毒物和A级无机剧毒物、B级无机剧毒物。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16483)对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内容和编写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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