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投河南电力公司开封发电分公司工会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终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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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总则1.1 目的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公司对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处置等环节,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合理利用,提高公司的资产管理效率,确保公司财产安全。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固定资产管理的部门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的购置、领用、使用、维护、处置等环节。

二、固定资产账簿管理2.1 资产登记公司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登记册,对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采购日期、价值等信息,并定期更新资产信息。

2.2 资产盘点每年定期对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核实固定资产的存量和价值,确保账实相符,盘点结果应报告至公司财务部门。

三、固定资产采购管理3.1 采购程序固定资产采购应严格按照公司的采购流程进行,包括申请、审批、采购、验收等环节,并依据公司的规定进行采购合同签订。

3.2 资产验收采购部门在收到固定资产后应进行验收,确认资产的数量和质量是否符合采购合同,如有异常应及时处理,并填写验收记录。

四、固定资产使用管理4.1 使用要求所有固定资产的使用应符合公司的规定和要求,严禁私自挪用、出借或改变固定资产用途,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

4.2 维护保养使用部门应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转和延长使用寿命,如有损坏或故障应及时报修。

五、固定资产处置管理5.1 处置程序固定资产报废、转让或变卖等处置应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申请报批、评估、审批等流程,并填写处置记录。

5.2 处置收益处置固定资产所得的收益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上缴至公司财务部门,确保处置收益的合法性和透明性。

六、监督检查与考核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对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七、附则7.1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修改后的制度应及时通知全体员工并进行培训。

最新电力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最新电力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最新电力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最新的电力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以规范公司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公司资产的效益和利用率。

2. 资产管理目标- 确保固定资产的数量和价值准确记录,并定期进行盘点。

- 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率,最大限度地减少闲置和废弃状况。

- 确保固定资产的维护和保养,延长其使用寿命。

- 加强对固定资产的审核和审计,减少损失和盗窃风险。

- 优化资产配置,合理规划投资和更新。

3. 资产管理流程3.1 固定资产登记- 对每个固定资产进行详细登记,包括资产编码、名称、规格、数量、原值等信息。

- 确保登记记录与实际情况相符,定期更新变动信息。

3.2 资产验收和调拨- 对新增固定资产进行验收,核实数量和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 针对调拨和移交情况,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和记录。

3.3 资产使用和维护- 对各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并记录使用情况。

- 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3.4 资产报废和处理- 根据固定资产的报废标准,对无法再利用的资产进行及时报废。

- 对报废资产进行清理和处置,确保合规和安全。

3.5 资产盘点和审核- 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的盘点,核实实际情况与记录的一致性。

- 对固定资产进行审核和审计,防止损失和盗窃风险。

4. 资产管理责任- 各部门应负责自己使用的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维护。

-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资产管理制度,协调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和沟通。

5. 结论通过制定最新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电力公司将能够更好地管理和使用固定资产,提高效率和利用率,降低风险和损失。

这将对公司的发展和可持续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中电投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开封发电分公司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工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会计制度》,并参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特制订《中电投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开封发电分公司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级工会组织。

第三条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工会组织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五条公司工会及各分工会应配备固定资产专(兼)职人员,对本级工会资产实施统一管理(对下级工会资产管理实施监督)。

对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对所管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负责。

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其工作调动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第六条第七条各单位必须对专用设备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建立健全专用设备的操作、维修、检验等管理制度;技术复杂、精密度高的专用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和计价第八条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第九条固定资产分为六类: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其它固定资产。

(一)房屋及建筑物: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房屋包括办公用房、生产经营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食堂用房、锅炉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水塔、雕塑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二)专用设备: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各种仪器和机械设备、医疗器械、文体设备等;(三)一般设备: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具等;(四)文物和陈列品:指古玩、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等;(五)图书: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的图书、资料等;(六)其它固定资产: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

电力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电力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法》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房屋、设备、交通工具、办公家具等。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2. 坚持合理配置、节约使用、维护保养的原则;3. 坚持定期盘点、严格审计的原则;4. 坚持账实相符、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公司领导对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总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财务核算、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

第六条公司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调拨、报废、处置等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固定资产购置第八条固定资产购置应按照公司年度预算和资金计划进行,严格控制购置规模和标准。

第九条固定资产购置前,各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购置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报送公司资产管理部门。

第十条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对购置申请进行审核,确保购置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需求。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购置实行招标采购,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章固定资产验收与登记第十二条固定资产购置后,由采购部门组织验收,确保设备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三条验收合格后,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建立固定资产台账。

第五章固定资产调拨与使用第十四条固定资产调拨应按照公司内部管理权限进行,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办理调拨手续。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使用部门应合理使用固定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2. 使用部门应加强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3. 使用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六章固定资产报废与处置第十六条固定资产达到报废条件或因技术更新等原因需要报废的,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批准。

供电公司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供电公司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供电公司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安全、规范使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电公司工会所有固定资产的取得、使用、维护、处置、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三)合理使用、高效利用原则;(四)节约资源、降低成本原则。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和分类第四条本制度所指固定资产是指供电公司工会拥有或控制的,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一)房屋及建筑物;(二)办公设备;(三)交通工具;(四)通讯设备;(五)电器设备;(六)文体设备;(七)其他与工会工作相关的固定资产。

第五条固定资产按照使用性质和用途分为以下类别:(一)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二)非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管理职责第六条供电公司工会设立固定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七条固定资产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账,确保资产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三)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登记、领用、调拨、维修、报废等管理工作;(四)监督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确保资产安全、完整;(五)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的盘点清查,及时处理盘盈、盘亏问题;(六)开展固定资产的统计分析,为工会决策提供依据。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购置与验收第八条固定资产的购置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根据工会工作需要,提出购置申请;(二)固定资产管理办公室对购置申请进行审核,确保购置的必要性、合理性;(三)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选择合适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四)验收购置的固定资产,确保其质量、性能符合要求。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护第九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固定资产,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二)爱护固定资产,合理使用,延长使用寿命;(三)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供电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供电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供电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分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证固定资产完整,根据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 供电分公司所属的各个单位。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管理职责、固定资产划分的标准与分类、固定资产折旧和修理、固定资产减少和清理、固定资产卡片和保管、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化等工作。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坚持统一政策、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职责第六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政策,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组织体系,明确内部职责分工,落实管理责任,完善内部控制。

(三)根据权限范围决定或向上级单位报批本单位固定资产购建的资本性支出预算、固定资产处置行为和折旧、修理政策(四)加强和规范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使用效益,及时向上级单位报送资产管理信息。

(五)组织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第七条内部固定资产管理职能包括价值管理、实物管理和使用保管管理。

财务部门承担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职能。

有关业务部门根据业务分工承担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职能。

固定资产的具体使用、运行、维护、保管单位承担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职能。

第八条固定资产管理主要是从价值形态及时、准确地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

(一)制定固定资产价值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固定资产核算,正确计价,按规定提取折旧,及时反映其增减变动情况。

(三)建立固定资产账簿和固定资产卡片,定期查核,负责组织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三者相一致。

(四)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固定资产购建、更新改造、修理、运行维护支出的预算安排,并控制其费用。

电力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电力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电力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规范电力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和维护水平,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公司内所有的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设备、机械等。

3.固定资产的管理目标是实现合理的配置和高效的利用,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可持续发展。

4.本制度由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和监督。

二、资产管理流程1.采购1.1电力公司固定资产的采购应符合公司的采购政策和程序,通过公司相关部门进行规范的采购。

1.2采购的固定资产需进行登记和归档,包括资产的编号、名称、规格、数量、定价等信息。

1.3资产的采购需提交采购申请,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2.入库2.1采购完毕的固定资产应在入库前经过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

2.2入库的固定资产需进行仓库管理,包括归类、编号、验收、存放位置等信息的登记。

3.调配和使用3.1固定资产调配需提交申请,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调配。

3.2调配的固定资产应填写调配记录,包括调拨单位、接收单位、调拨时间、使用人员等信息。

3.3固定资产应进行定期的巡查和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转和使用寿命。

4.报废和处置4.1不再使用的固定资产应提出报废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报废。

4.2报废的固定资产需填写报废记录,包括报废原因、报废单位、报废时间等信息。

4.3被报废的固定资产应依法进行处置,包括拍卖、变卖、捐赠等方式。

三、资产管理责任1.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对其执行和监督。

2.各部门应按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维护。

3.部门经理应对本部门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管理和定期盘点,并做好相应的调配和维修工作。

4.公司财务部门应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确保公司资产的准确和安全。

四、监督和考核1.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的资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并做出相应的评价和考核。

2.各部门应配合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的检查,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工作报告。

电力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doc 2页)

电力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doc 2页)

电力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doc 2页)电力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doc 2页)定期组织固定资产清查核对,防止资产流失侵害。

3.1.5 汇同有关部门涉外固定资产的产权界定报批。

3.1.6按照规定组织已完付使用工程的财务决算,其构成的固定资产及时登记帐簿、卡片。

3.3 各生产单位3.3.1 负责公司内部生产用(在用的)固定资产运行管理责任的划分。

3.3.2 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生产用(在用的)固定资产报废停用或不需用的技术审查鉴定。

3.3.3 组织生产用(在用的)固定资产的运行管理,保存管财务部门送交的生产用固定资产卡片,定期核对,保证卡物相符。

3.3.4 参与内外部生产用固定资产的调入涉外生产用固定资产的产权界定。

3.4 汽车队3.4.1 负责公司内部机动车辆的管理,建立机动车辆档案和资产卡片,定期核对保证卡物相符。

3.4.2 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公司内部机动车辆更新、报废的技术审查鉴定。

4、管理办法4.1 固定资产的购置4.1.1 基建工程和改建扩建工程形成的固定资产,工程项目管理部门或单位要及时组织竣工决算,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一个月内完成竣工决算送交财务部门一份,财务部门按规定增加固定资产。

4.1.2 按下达的计划零星购置固定资产,购置单位或科室收到所购固定资产后及时到财务部门报销,报销时除按有关规定填写报销手续外,同时要详细填写《购置固定资产清单》,财务部门按照《购置固定资产清单》填制固定资产卡片。

4.2 固定资产的停用、报废和盘亏4.2.1 固定资产的停用公司所属单位在用的固定资产因生产运行等实际停用或不需用,各使用保管部门或单位事后一星期内填写《固定资产停用或不需用申报表》,属于生产用固定资产经生产技术部门(生产技术科或股)审鉴后,送交财务部门(财务科或股)。

属于生活、管理用固定资产停用或不需用,有关部门或单位填写《固定资产停用或不需用申报表》直接送交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及时调整固定资产帐目和卡片。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概述随着工会的不断发展壮大,其固定资产的规模和数量也相应增加。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保护工会的固定资产,确保其正常运作和合理利用,本文制定本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会所有的固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设备、仪器仪表、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

三、资产登记1. 资产登记原则所有的固定资产都需要进行登记,并分配唯一的资产编码,以便于资产追踪与管理。

2. 资产登记内容资产登记内容应包括资产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购入日期、购买价格、供应商、存放地点等信息。

3. 资产登记流程任何新增的固定资产都需在购入后五个工作日内上报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由专人进行登记。

四、资产验收1. 资产验收程序(1)固定资产采购申请:由各部门提出固定资产采购需求。

(2)采购流程:按照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进行采购,包括询价、比价、招标等程序。

(3)资产验收:交付验收人员按照采购合同进行验收,确保所到货物与合同规定一致。

2. 资产验收标准资产验收要求资产外观完好、功能齐全、无损坏和缺陷,并与采购合同中的规定一致。

五、资产领用与归还1. 资产领用流程(1)资产领用申请: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填写资产领用申请单,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资产管理部门。

(2)资产领用审批:资产管理部门审核资产领用申请,确保合理性与合法性,并确定领用部门及责任人。

(3)资产领用登记:资产管理部门根据领用申请,进行资产登记,并将登记资料反馈给领用人。

2. 资产归还管理(1)资产归还程序:资产使用完毕或者调拨至其他部门时,领用人应及时提出资产归还申请。

(2)归还审核与登记:资产管理部门对资产进行审核,并记录归还日期、归还人等信息。

六、资产维护与保养1. 维护责任资产使用部门负责对所领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日常维护、定期保养以及维修。

2. 维护计划各部门应根据资产使用情况,制定合理的维护计划,并及时落实。

3. 维护记录维护人员应将维护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日期、维护内容、工作时间等。

最新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论述

最新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论述

最新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论述工会固定资产是工会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对于保障工会职能的履行、服务职工群众以及推动工会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有效的最新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一、工会固定资产的定义与分类首先,明确工会固定资产的定义。

工会固定资产是指工会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以及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

按照其性质和用途,工会固定资产通常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房屋及建筑物:包括工会拥有的办公用房、活动场所等。

2、专用设备:如工会开展特定活动所需的专业设备。

3、一般设备:如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等常见设备。

4、文物和陈列品: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物品。

5、图书:工会图书馆或阅览室收藏的各类图书。

二、固定资产的购置工会固定资产的购置应遵循以下原则:1、预算管理原则:购置固定资产应纳入工会年度预算,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2、必要性原则:购置的资产应是工会工作实际需要的,避免盲目购置造成资源浪费。

3、性价比原则:在满足工作需求的前提下,选择性价比高的产品。

购置流程如下:1、需求提出:由使用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购置申请,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

2、审批:申请表依次经过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工会领导审批。

3、采购:经审批同意后,按照工会的采购制度进行采购。

4、验收:采购完成后,由使用部门、采购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共同进行验收,确保资产的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三、固定资产的登记与入账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应及时进行登记和入账。

登记的内容包括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日期、使用部门、使用人、存放地点等详细信息。

入账时,按照会计准则和工会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同时,为每一项固定资产建立卡片式管理,一物一卡,详细记录资产的变动情况。

国有企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工会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模版

国有企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工会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模版

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工会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国家财政部《工会会计制度》和xx工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工会(以下简称本单位工会)。

第二章固定资产标准和种类第三条固定资产标准㈠工会的固定资产(包括购入、拨入和个人及集体捐赠的财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

㈡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条工会固定资产一般可分为:㈠房屋和建筑物:指工会拥有占有权或使用权的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㈡专用设备:指工会根据业务工作需要购置的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

㈢一般设备:指工会用于业务工作的通用设备。

如办公家具、交通工具、通信工具等。

㈣文物和陈列品:指工会接受捐赠或购置的、所办的陈列馆、纪念馆等陈列的文物和陈列品。

㈤其他固定资产:指视同固定资产管理的其他资产。

第三章固定资产管理第五条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六条本单位工会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七条本单位工会对工会资产实施统一管理,对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领用、检查、报废等要指定专(兼)职人员对本单位工会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落实相关责任人,做到账、卡、物三相符。

第八条本单位工会对固定资产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发现短缺损坏要查明原因,书面说明问题,发生非正常损失和意外事故及长期闲置的固定资产要按规定及时处理。

财产报废及调拨须由负责人提出,经工会委员会议讨论后,报主席批准,并通过工会经审会审核,方可销账。

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第一篇: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管理流程,明确在申购、采购、使用、报废等各环节的权、责、利,明确部门与员工的职责,结合公司现有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标准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1、办公家电: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空调、饮水机、钟表、电视、冰箱、冰柜等相关办公家电设备。

2、运输工具:公司的轿车、商务车及运输车。

3、电子设备:台式电脑/套、笔记本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投影仪、相机、移动硬盘、电话、移动光驱等相关办公设备。

4、办公家具:文件柜、办公桌椅、更衣柜、、货架、电视柜等相关办公家具。

5、低值易耗品:拖把、扫帚、簸箕、报刊架、垃圾桶、台灯、置物架、垃圾袋、洗手液、洗洁精等相关低值易耗品等。

6、其它:一切与公司生产、经营、办公有关的其它物品。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变更、报废等,都由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

分发到部门使用的,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人员管理和保管、分发到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由个人管理和保管。

综合办公室管理职责:1、审核部门要求申购的固定资产是否合理。

2、验收采购回来的固定资产是否合格,合格后入库。

3、将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使用落实到个人。

4、对固定的变更进行记录。

5、审核使用年限过长的固定资产是否可以报废。

6、对固定资产编号、登记、造册,每年6月、12月进行盘点固定资产,做到账物相符。

部门管理职责:1、由部门主管/经理,指定人员负责监管、保存好分配到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公司实施“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

固定资产发生遗失,非正常损耗,部门主管/经理及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若非正常损耗,保管人能够指证责任人的,免除赔偿责任;2、保持固定资产的日常清洁卫生、养护,使其能正常用于日常工作。

河南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070606

河南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070606

河南海王银河医药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效能,根据国家现行财务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具体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固定资产定义及分类1、固定资产,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的主要设备,但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物品,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其他五大类:(1)房屋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屋、生产经营用房屋及职工宿舍等;(2)机器设备包括生产经营、科研等用途的机器设备;(3)运输设备包括各种机动车辆;(4)电子设备包括经营管理中使用的电脑、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电视、音响、影碟机等;(5)其他包括办公家私等不属于以上四类的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的计价固定资产的计价根据取得固定资产的不同来源,按照下列原则确定:1、公司购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加上支付的运杂费、包装费、安装成本、保险费和缴纳的税金等作为原价;国外购入的还应包括购入过程中发生的关税、手续费、佣金等。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建造该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实际发生的必要支出,或施工建设单位转来的竣工决算计价。

公司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应缴纳的耕地占用税以及交付使用前的贷款利息,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3、因征用土地而支付的补偿费,如因建设工程需要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征用土地上的房屋、树木等附着物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以及土地征收管理费等计入有关的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不单独作为土地的价值。

4、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以投资各方确定的价值作为入帐价值。

5、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帐价值。

如果融资租赁资产占公司资产总额比例等与或低于30%的,在租赁开始日,公司也可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模板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模板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模板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完善固定资产台账,规范资产使用流程,提高资产维修保养水平,特制定本《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二条工会所有资产,均为劳动者的共同财产,应当依法分类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工会成员和工会员工。

第四条工会成员和员工必须遵守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做到“谁使用、谁保管、谁维修”,保证资产安全、合理、高效地使用。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第五条所有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土地、机器设备、器具用具等)必须建立详细的资产台账,每月对台账进行动态监控和更新,定期进行全面的清点和盘点。

第六条固定资产必须有专人专职进行管理,该管理人员负责保管资产、维护、维修和更新更换。

第七条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技能和资格证书,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证资产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工会的使用需求,在租赁、购买、维修等问题上进行决策,确保资产的最大化利用。

第三章资产使用第九条工会成员和员工在使用固定资产时,必须严格遵守使用规定,杜绝非法拆卸、擅自改装、损坏资产等恶性事件。

第十条所有资产的使用期限及限制使用人员必须得到固定资产管理人或上级工会同意,否则视作私自使用和占用,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借用资产必须签订借用协议,规定借用期限和使用条件,使用方必须按照协议的规定使用,并在借用时缴纳一定的保证金。

第十二条关于固定资产的损坏、报废、损失等情况,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以保障工会的资产安全。

对于可修复的资产,必须及时进行维修。

对于无法修复的资产,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第四章资产保养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必须组织专人进行定期保养,规定维修时间、地点、内容、人员等,并在完成后及时更新资产台账。

第十四条工会成员和员工在使用固定资产时,必须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并做好相关的保养工作,确保资产的寿命和性能。

第十五条工会成员和员工对资产发现问题时,必须及时上报资产管理人员,等待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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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投河南电力公司开封发电分公司工会固定
资产管理规定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MG129]
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第九条固定资产分为六类: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其它固定资产。

(一)房屋及建筑物: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房屋包括办公用房、生产经营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食堂用房、锅炉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水塔、雕塑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二)专用设备: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各种仪器和机械设备、医疗器械、文体设备等;
(三)一般设备: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具等;
(四)文物和陈列品:指古玩、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等;
(五)图书: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的图书、资料等;
(六)其它固定资产: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计价:
(一)购入、有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调拨价以及运杂费、保险遇?、安装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记账;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
(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账;
(四)接受捐赠、赞助、奖励和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证记账,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五)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六)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价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七)用外币进口的设备,按当日汇率折合人民币金额,加上国外部分的运费及其它费用(外币应折合成人民币金额),再加上支付的关税、海关手续费等计价入账;
(八)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
(九)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十一条工会固定资产按原值入账,不实行折旧。

第十二条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的;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的;将固定资产一部分拆除的;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暂估价值的;发现原来记录固定资产价值有误的。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的价值变动,由工会办负责办理相关事项。

需要评估的工会固定资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聘请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规范程序,及时申办有关核准或备案手续后,由工会财务人员对固定资产有关账目作相应调整。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
第十四条购置固定资产应根据批准的年度预算执行。

分清资金支出渠道,分别在相关科目中列支。

第十五条购入、有偿调入和自制、自建完工交付使用增加的固定资产,应由工会办及时组织验收,属于技术设备的还应会同技术部门验收,并建立技术档案。

验收合格后,由工会财务人员根据发票、固定资产调拨单或基建、自制项目交付使用验收单据等凭证,填制固定资产增加通知单,办理有关入库、财务报销和使用单位领用等手续。

第十六条接受捐赠、赞助、奖励或无偿调入或盘盈等增加的固定资产,应由工会办办理接收和交接,并根据固定资产交接清单、发票或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批单等凭证,填制固定资产增加通知单,办理有关入库、财务报销和使用单位领用等手续。

第十七条调出、变卖、投资、损失、报废、盘亏等减少固定资产的处置,由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工会办审核鉴定、提出意见,经工会主管领导(或工会委员会办公会议)审批,并报上一级工会核准或备案,工会办根据批件和有关资料办理调出或注销等固定资产减少手续。

第十八条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由工会办按照国家规定的年限确定,对专用的仪器、器械等,应会同技术部门进行技术鉴定,根据鉴定意见及相关批件等,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第十九条非正常损失减少的固定资产,由工会办会同技术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后,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

根据鉴定意见,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及相关批件等,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第二十条土地、房屋、建筑物、汽车等特殊资产的处置及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时,均需工会办提出申请,经工会委员会办公会议决定,报上一级工会核准或备案。

第二十一条工会组织撤销时,经清理后的全部价款和未处置的资产要全部移交到上一级工会或主管工会;工会组织合并到其他单位时,其资产要并入到新的单位;工会组织分立时,其资产原则上按照职工人数分配。

以上资产的处置,均由上一级工会核准;相关工会根据批件和有关资料办理入账和注销手续。

第二十二条申报资产处置的手续,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有关文件、证件和资料;
1、工会资产处置的申请函;
2、单位分立、撤销、合并、改制、隶属关系改变等的批准文件;
3、资产原始价值凭证的复印件;
4、技术部门的鉴定意见;
5、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有关资产评估报告;
6、非正常损失情况说明及对责任人、有关领导的处理情况;
7、申报单位的《中国工会资产产权登记证》
复印件。

8、工会固定资产处置的相关报批单。

第二十三条资产处置的变价收入和残值收入,除按规定上缴主管工会外,一律缴本单位财务,按照会计制度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第二十四条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是指在日常工作或业务活动中对所需及占用的工会固定资产实施不间断的管理及核算,包括从编制固定资产预算、计划采购、验收入库、登记入账、领用发出到维修保养、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实物管理和财务核算。

第二十五条由政府和行政拨给工会的固定资产,产权已界定为工会的,按工会资产管理;由工会使用保管的国有资产和非工会资产一律登记固定资产备查簿。

第二十六条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中,财务人员负责按固定资产的价值分类核算,审核固定资产预算,并对固定资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办负责对固定资产的预算编制、计划采购、验收入库、登记保管、领用发出、维修保养、调拨处置等进行具体管理,并负责分类进行实物量核算。

技术部门参与专用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技术鉴定。

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合理、有效使用和日常维修管理。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八条必须完善固定资产登记、入库、领用、处置、清查盘点等日常管理制度。

使用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本部门固定资产和其它物品的领用、保管、清点等工作。

第二十九条对验收入库及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须建立《工会固定资产卡片》,并记入《工会固定资产明细账》,按物登卡、凭卡记账。

对库存的固定资产,要按照各类资产的使用说明和存放要求进行保管,填写保管单并定期检查。

处置固定资产须填写有关工会固定资产处置报批单,据单入账。

使用部门领用固定资产须填写《工会固定资产领用(出库)单》,经工会主席同意后,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凭单填写固定资产使用记录,并记入《工会固定资产卡片》。

未经批准,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固定资产。

如需借用固定资产,须经工会主席同意后,办理借用手续。

第三十条公司工会及各分工会对配备给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或物品,要建立领用、交还制度,并督促使用人爱护所用资产。

工作人员离职时,应在其办理所用资产交还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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