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试题及答案
法考《刑法》复习题集(第234篇)
2019年国家法考《刑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关于罪数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甲在车站行窃时盗得一提包,回家一看才发现提包内仅有一支手枪。
因为担心被人发现,甲便将手枪藏在浴缸下。
甲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不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B、乙抢夺他人手机,并将该手机变卖,乙的行为构成抢夺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应当数罪并罚C、丙非法行医3年多,导致1人死亡、1人身体残疾。
丙的行为既是职业犯,也是结果加重犯D、丁在绑架过程中,因被害人反抗而将其杀死,对丁不应当以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并罚>>>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8章>第2节>结果加重犯【答案】:B【解析】:①甲主观上意图盗窃普通财物,客观上却盗窃了枪支,属于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中的对象错误,按照法定符合说,在主客观一致的范围内成立盗窃罪既遂。
事后又将枪支藏于家中的行为,成立非法持有枪支罪。
由于之前的行为成立侵犯财产的盗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侵犯了新的法益,而且对行为人具有期待可能性,即既然行为人意图盗窃普通财物,在发现是枪支后,法律能够期待行为人别再实施持有枪支的行为。
所以,对于甲的行为应当数罪并罚,其中持有枪支的行为不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
A选项说法正确。
②抢夺罪属于状态犯,即在抢夺行为结束之后,他人财物2.在符合“执行期问,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的前提下,关于减刑、假释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二11题.单选)A、甲因爆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已服刑10年,确有悔改表现,无再犯危险。
对甲可以假释B、乙因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已服刑5年,确有悔改表现,无再犯危险。
对乙可优先适用假释C、丙犯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拒不交代贪污款去向,一直未退赃。
丙已服刑20年,确有悔改表现,无再犯危险。
对丙可假释D、丁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已服刑3年,一直未退赃。
丁虽在服刑中有重大技术革新,成绩突出,对其也不得减刑>>>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2章>第2节>假释的条件【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减刑、假释。
法考《刑法》复习题集(第1213篇)
2019年国家法考《刑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甲指使丙杀害李某,丙随后将打算杀李某的想法告诉了乙,乙为丙提供了一把西瓜刀。
丙为顺利杀害李某,找到丁(13周岁),邀请其与自己一同杀李某。
事后证明,李某系丁杀死。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虽然丁未达到刑事法定年龄,但丙、丁成立违法层面的共同正犯B、按照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原则,应将李某死亡的结果归属于丙、丁C、由于甲引起了丙的杀人行为、乙帮助了丙的杀人行为,故甲、乙分别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的教唆犯、帮助犯D、由于丁导致了死亡结果,而甲、乙没有引起、帮助丁的杀人行为,故甲、乙仅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的教唆犯、帮助犯>>>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6章>第5节>共同犯罪与犯罪形态【答案】:D【解析】:A选项正确,丙丁两人共同实施了致李某死亡的行为,虽然丁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但共犯只解决违法层面的归属问题,与责任无关。
B选项正确,按共同正犯的归责原则,要把结果归属于丙丁两人。
C选项正确,甲教唆丙杀李某,丙也杀害了李某,甲引起了丙的杀人行为,成立教唆犯。
乙为丙提供刀,对丙的杀人行为起到物理的帮助作用,成立帮助犯。
D 选项错误,丙、丁属于共同正犯,都要为死亡结果负责任,甲教唆丙的行为,乙帮助丙的行为要分别负故意杀人罪既遂的教唆犯、帮助犯的责任。
2.关于职业禁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二9题,单选)A、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犯罪的,不一定都属于“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B、行为人违反职业禁止的决定,情节严重的,应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C、判处有期徒刑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同时决定职业禁止的,在有期徒刑与剥夺政治权利均执行完毕后,才能执行职业禁止D、职业禁止的期限均为3年至5年>>>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0章>第3节>非刑罚处罚措施的种类【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职业禁止。
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练习题及答案(4)
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练习题及答案(4)1、下列选项中,防卫人实施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防卫人不负刑事责任的有A.不法侵害人利用麻醉的方法抢劫被害人的财物B.不法侵害人使用威胁的方法强迫妇女卖淫C.不法侵害人使用采用暴力的手段****妇女D.不法侵害人采用暴力手段杀人参考答案:CD2、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可能是下列哪些情况?A.直接故意B.间接故意C.疏忽大意的过失D.过于自信的过失参考答案:BCD3、甲女夜晚回家发现家中一片狼藉,意识到家中被盗,便立即拨打电话报警。
派出所派张三、李四二位便衣警察迅速到现场查看。
恰逢甲女之夫乙男在此之前到家,见到家中被盗的景象,又闻门外有脚步声,以为是窃贼返回。
便拿起一根木棍藏在门后,待张、李二人进门,举棍便打。
在张三遭到棍击后,李四以为是窃贼袭击,拔枪射击,致乙重伤。
李四也因为遭棒击受轻伤。
对此,下列说法准确的有( )A.李四和乙均属于假想防卫B.李四和乙均属意外事件,所以,不构成犯罪C.乙构成犯罪,但李四某不构成犯罪D.李四构成犯罪,但乙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AB4、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实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关于刑法对特殊正当防卫的规定,下列哪些理解是错误的?A.对于正在实行杀人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没有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能称为正当防卫B."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表述,不但说明其前面列举的抢劫、****、绑架必须达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水准,而且说明只要列举之外的暴力犯罪达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水准,也应适用特殊正当防卫的规定C.因为特殊正当防卫针对的是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这种犯罪一旦着手实行便会造成严重后果,所以,理应允许防卫时间适当提前,即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处于预备阶段时,也应允许实行特殊正当防卫D.因为针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实行防卫时能够杀死不法侵害人,所以,在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结束后,当场杀死不法侵害人的,也属于特殊正当防卫参考答案:ACD5、甲某见自己的弟弟遭3个流氓毒打,前去制止,反而遭流氓进攻,被迫自己还击。
2019年在职法硕刑法试题及答案(卷一)
2019年在职法硕刑法试题及答案(卷一)1、金某,男,22岁,中国公民。
1980年3月6日晚,金携带菜刀偷越国境到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清源市元山郡两营里,将该国公民崔XX****。
同年3月8日晚,金携带菜刀又窜到该国清源市元山郡十城里学校附近的便道上,持刀威逼小学生林某欲****时,被过路的群众发现逃回我国。
对此,下列表述哪些不正确?A.应当适用我国刑法B.可以不予追究C.应当适用朝鲜刑法D.可以适用我国刑法正确答案:B,C,D2、我国公民某甲,系我国某远洋运输公司一远洋货轮上的船员。
1991年11月11日,该轮船停泊于南美B国的一港口内,当日傍晚,某甲酒后与同船海员某乙发生口角,在该轮船的餐厅内用水果刀将某乙刺成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某甲被当地法院认定为伤害致死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在当地监狱执行。
某甲在该国服刑3年后被遣送回国。
依据我国刑法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对某甲的行为应当适用我国刑法B.对某甲的行为应当适用B国刑法C.甲回我国后不得再经我国法院审判D.某甲回国后仍可以经我国法院审判正确答案:A,D3、我国《刑法》所称的“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了何种法律、法规?A、违反了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B.违反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C.违反了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D.国家部委颁布的部门规章、决定和命令正确答案:B,C4、我国《刑法》第6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这里的“特别规定”,是指什么?A.对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B.我国香港澳门基本法作出的例外规定C.民族自治州所制定的针对刑法所作的变通或补充规定D.刑法实施后,新制定的刑法修正案、附属刑法所作的特别规定正确答案:A,B,C5、下列罪名中,属于1997年刑法典新设罪名的是A.重婚罪B.洗钱罪C.妨害公务罪D.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正确答案:B,C,D6、任某是某印刷厂工人。
2019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不定项选择真题及答案解析.doc
2019 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不定项选择真题及答案解析( 一)甲在国外旅游,见有人兜售高仿真人民币,用 1 万元换取10 万元假币,将假币夹在书中寄回国内。
( 事实一)赵氏调味品公司欲设加盟店,销售具有注册商标的赵氏调味品,派员工赵某物色合作者。
甲知道自己不符加盟条件,仍找到赵某送其 2 万元真币和10 万元假币,请其帮忙加盟事宜。
赵某与甲签订开设加盟店的合作协议。
( 事实二)甲加盟后,明知伪劣的“一滴香”调味品含有害非法添加剂,但因该产品畅销,便在“一滴香”上贴上赵氏调味品的注册商标私自出卖,前后共卖出 5 万多元“一滴香”。
( 事实三)张某到加盟店欲批发 1 万元调味品,见甲态度不好表示不买了。
甲对张某拳打脚踢,并说“涨价2000 元,不付款休想走”。
张某无奈付款1.2 万元买下调味品。
(事实四)甲以银行定期存款 4 倍的高息放贷,很快赚了钱。
随后,四处散发宣传单,声称为加盟店筹资,承诺 3 个月后还款并支付银行定期存款2 倍的利息。
甲从社会上筹得资金1000 万,高利贷出,赚取息差。
( 事实五)甲资金链断裂无法归还借款,但仍继续扩大宣传,又吸纳社会资金2000 万,以后期借款归还前期借款。
后因亏空巨大,甲将余款500万元交给其子,跳楼自杀。
(事实六)请回答第86-91 题。
86. 关于事实一的分析,下列选项准确的是( ) 。
A.用1 万元真币换取10 万元假币,构成购买假币罪B.扣除甲的成本 1 万元,甲购买假币的数额为9 万元C.在境外购买人民币假币,危害我国货币管理制度,应适用保护管辖原则审理本案D.将假币寄回国内,属于走私假币,构成走私假币罪【答案】AD【考点】刑法的适用范围、犯罪数额、购买假币罪、走私假币罪【解析】选项A准确。
甲用真币换取高仿真假币,属于购买假币的行为,数额较大,构成购买假币罪。
选项B错误。
计算假币数额时,以假币面额为标准计算,甲的犯罪数额为10 万元,而非9 万元。
法考《刑法》复习题集(第606篇)
2019年国家法考《刑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甲与乙共谋杀害丙,但乙临时改变主意,并没有前往犯罪地点,最后,甲单独将丙杀害。
对甲、乙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构成共同犯罪B、不属于共同犯罪C、甲单独构成故意伤害罪D、乙单独构成故意杀人罪>>>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6章>第1节>共同犯罪的概念【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共同犯罪的成立问题。
乙虽然没有前往,但没有阻止甲实施他们预谋的犯罪,因此,甲、乙构成共同犯罪。
2.1996年9月,陈某某因流氓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
1997年《刑法》实施以后,陈某某以新的刑法里没有流氓罪罪名为由提起申诉。
关于如何处理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撤销原判,改判无罪B、释放陈某某,对其进行国家赔偿C、考虑到陈某某已经服刑有期徒刑一年,改判为两年有期徒刑D、驳回申诉,维持原判>>>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章>第3节>刑法的时间效力【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对刑法溯及力的记忆和理解。
刑法的溯及力问题,是对刑法规定颁布前发生、刑法规定生效后法院判决还没有确定的刑事案件来说的。
对于刑法规定修改前已经按照当时生效的法律判决确定的刑事案件,仍应该执行当时的判决。
3.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我国刑法中的主刑的种类?( )A、死缓B、有期徒刑C、管制D、无期徒刑>>>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0章>第1节>管制【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对我国刑罚种类的记忆。
我国的五种主刑是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简称死缓,是我国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不是单独的刑种。
4.“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属于下列哪一罪名?( )A、单一罪名B、选择罪名C、类罪名D、概括罪名>>>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4章>第2节>罪名【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罪名的分类。
2019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测试题1
【导语】备考是⼀种经历,也是⼀种体验。
每天进步⼀点点,基础扎实⼀点点,通过考试就会更容易⼀点点。
⽆忧考为您提供“2019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测试题1”,欢迎阅读参考!更多相关讯息请关注⽆忧考! ⼀、单项选择题 1.关于假释,下列哪⼀选项是错误的? A.甲系被假释的犯罪分⼦,即便其在假释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也不构成累犯 B.⼄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对⼄不能假释 C.丙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年,缓刑三年。
缓刑考验期满后,发现丙在缓刑考验期内的第七个⽉犯有抢劫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年,数罪并罚决定执⾏九年。
丙服刑六年时,因有悔罪表现⽽被裁定假释 D.丁犯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九年,犯寻衅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后,决定执⾏有期徒刑⼗三年,对丁可以假释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假释的适⽤条件。
A项还考查累犯。
《刑法》第65条第2款规定,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般累犯的期限从假释期满之⽇起计算。
甲在假释期满前再犯新罪,不符合⼀般累犯的期限规定,不构成累犯,此项正确。
B项:第81条第2款:“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强 *、抢劫、绑架、放⽕、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性犯罪被判处⼗年以上有期徒刑、⽆期徒刑的犯罪分⼦,不得假释。
”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不在此规定之列,可以假释,此项错误,本题为选⾮题,当选。
C项:第81条第1款:“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执⾏原判刑期⼆分之⼀以上,被判处⽆期徒刑的犯罪分⼦,实际执⾏⼗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刑期的限制。
”此项正确。
D项:丁不存在《刑法》第81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因此可以假释,此项正确。
2.根据我国关于外国⼈在华收养⼦⼥的法律规定,下列哪⼀选项是错误的? A.外国⼈在华收养⼦⼥,应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 B.外国收养⼈应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收养⼈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C.前项证明材料须经该外国⼈所在国的外交机关或该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 D.前项证明材料须经中国驻该外国使馆认证 【答案】D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涉外收养的法律适⽤的相关规定。
法考《刑法》复习题集(第2991篇)
2019年国家法考《刑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甲意欲跳楼自杀,在犹豫的过程中,听到围观者乙某大喊“怎么还不跳”,遂毅然跳下,后抢救无效死亡。
关于乙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构成故意杀人罪B、不构成犯罪C、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罪D、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罪>>>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3章>第5节>犯罪故意【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犯罪故意。
跳楼是他人的自主行为,不是围观者逼迫下的行为。
这种情况下,围观者即使有让他人跳楼的故意,也不是杀人的故意。
如果围观者亲自上楼将他人推下楼,则围观者构成故意杀人罪。
2.甲预谋前往乙处杀害乙,但到达后,发现乙处有人,感到无法下手,遂返回。
关于甲的犯罪形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犯罪预备B、犯罪中止C、犯罪未遂D、不可罚的不能犯>>>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5章>第2节>犯罪预备的概念与特征【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的区别。
甲只是为杀人行为做准备,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止。
3.下列哪一犯罪人可能被假释?( )A、甲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并领导该组织对他人进行伤害,被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5年有期徒刑B、乙犯投放危险物质,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C、丙犯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D、丁犯诈骗罪,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但前罪被认定为累犯>>>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2章>第2节>假释的条件【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对假释主体条件的记忆。
《刑法》第81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2019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测试题十六
2019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测试题十六一、单项选择题1.某国有公司出纳甲意图非法占有本人保管的公共财物,但不使用自己手中的钥匙和所知道的密码,而是使用铁棍将自己保管的保险柜打开并取走现金3万元。
之后,甲伪造作案现场,声称失窃。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虽然是国家工作人员,但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应认定为盗窃罪B.甲虽然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但也不属于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占有,故应认定为侵占罪C.甲将自己基于职务保管的财物据为己有,应成立贪污罪D.甲实际上是通过欺骗手段获得财物的,应认定为诈骗罪【答案】C【解析】本题主要考查贪污罪与盗窃罪、侵占罪、诈骗罪之间的关系。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本案中,甲是国有公司的出纳,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甲利用职务之便秘密窃取单位的现金3万元的行为成立贪污罪。
在认定为贪污罪,对盗窃行为、侵占行为、诈骗行为不在另行评价。
故ABD错误,C 项正确。
2.刘某以赵某对其犯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因赵某妹妹曾拒绝本案主审法官王某的求爱,故王某在明知证据不足、指控犯罪不能成立的情况下,毁灭赵某无罪证据,认定赵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并宣告免予刑罚处罚。
对王某的定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徇私枉法罪B.滥用职权罪C.玩忽职守罪D.帮助毁灭证据罪【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徇私枉法罪。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题中,法官王某在明知证据不足,指控犯罪不能成立的情况下,毁灭赵某无罪的证据,认定赵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属于违背事实和法律枉法裁判的行为。
2019司法考试刑法真题练习及解析
2019司法考试刑法真题练习及解析导语:笔者对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的八大部门法的重要知识点和经典例题进行了汇总,希望能够给小伙伴们提供一点帮助。
由于内容太多,所以每篇文章只有一两个知识点,如有需要可以关注笔者系列文章。
1.首要分子甲通过手机指令所有参与者“和对方打斗时,下手重一点”。
在聚众斗殴过程中,被害人被谁的行为重伤致死这一关键事实已无法查明。
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2-20,单选)A.对甲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B.甲是教唆犯,未参与打斗,应认定为从犯C.所有在现场斗殴者都构成故意杀人罪D.对积极参加者按故意杀人罪定罪,对其他参加者按聚众斗殴罪定罪【考点】聚众斗殴罪【解析】A项正确。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第二款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综上可知,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法律拟制为故意杀人罪。
聚众斗殴中,只有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的行为才被规定为犯罪,而一般参加者的行为没有被规定为聚众斗殴罪。
因此,甲作为首要分子,应该对被害人被重伤致死的后果承担刑事责任,即甲构成故意杀人罪。
B项错误。
本题中,甲是教唆犯,虽其没有实际参与打斗,但其在共同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
因此,对甲应认定为主犯,而非从犯。
C、D项错误。
在不能查明死亡原因的情况下,按照疑罪从无的精神,不宜将所有的斗殴者均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仅应对首要分子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答案】A2.下列哪一行为应以妨害公务罪论处?(2016-2-19,单选)A.甲与傅某相互斗殴,警察处理完毕后让各自回家。
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练习题及答案(2)
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练习题及答案(2)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犯罪未遂的是( )。
A.丙绑架赵某,并要求其亲属交付100万元。
在提出勒索要求后,丙害怕受刑罚处罚,将赵某释放B.丁抓住妇女李某的手腕,欲绑架李某然后出卖。
李为脱身,便假装说:“我有性病,不会有人要。
”丁信以为真,于是垂头丧气地离开现场C.黄某向检察机关投寄诬告信,捏造马某贪污国家财产5万元的事实,后惧怕承担法律责任,遂在检察机关立案追究前撤回控告D.刘某夜间潜入某妇女房内企图实施****,他摸索着往该妇女床前走时不慎踢响地上脸盆。
该妇女惊醒后大呼有贼,刘某害怕,迅速逃离参考答案:ABCD2、刑法第29条第2款规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能够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这在刑法理论上被称为“教唆未遂”。
大家能够根据对29条第2款的理解,来判断下列哪种情形里,甲某属于教唆未遂,且应按照29条第2款处理:()A.甲某告诉乙,说看见丙某和乙妻有染,教唆乙某杀害丙某,乙某答应下来,却不什么也没做。
B.乙某、丙某是邻居,两人同时爱上了的一位姑娘,但姑娘却对丙某情有独钟,甲某教唆乙某杀害丙某,乙某表示接受并当晚磨了菜刀,但因乙某在晚上磨刀的声音太吵,被周围的革命群众即时报警,第二天刚一出门即被警察抓获。
C.乙某、丙某是邻居,两人同时爱上了本地的一位姑娘,丙某每天前往姑娘家献殷勤,乙某非常气愤,于是甲某教唆乙某去敲断丙某的腿,乙某接受教唆并着手实行对丙某的伤害,但是遭到丙某的激烈反抗,乙某一怒之下竟将丙某杀死。
D.乙某、丙某是邻居,两人同时爱上了外地的一位姑娘,但姑娘却对丙某情有独钟,姑娘每天都会给丙某寄一封情书,乙某非常嫉妒。
于是甲某教唆乙某,每天把姑娘寄到丙某家信箱里的情书撕掉,乙某认为这样做不厚道,拒绝了。
参考答案:AB3、请问下列选项中,哪些行为人犯罪行为属于犯罪既遂( )A.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某打算叛逃国外,一日傍晚,甲某怀揣机密文件朝国境线跑去,被边防战士即时发现,在甲某距国境三米远处,抓获了甲某。
2019年国家统一法考《刑法》客观试卷及答案解析
2019年国家统一法考《刑法》客观试卷及答案解析一、单选题(共10题,共20分)1.下列证据中可能成为直接证据的是()。
A.杀人凶器B.贪污的赃款C.鉴定结论D.被害人陈述2.证据的客观性是指()。
A.证据事实是伴随案件发展过程遗留下来的,不以司法人员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存有的事实B.证据事实是伴随案件发展过程遗留下来的,不以犯罪分子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存有的事实C.证据事实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存有的事实D.证据事实是伴随案件发展过程遗留下来的,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存有的事实3.某法院对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作出了判决,当事人在上诉期内均未上诉。
后该法院发现判决书将支付房租数额10000元误写成了1000元。
法院对此理应如何处理 ?()A.作出补正错误的裁定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B.通知收回判决书,重新制作判决书C.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D.裁定撤销判决书,重新制作4.A 市某县土地管理局以刘某非法占地建住宅为由,责令其限期拆除建筑,退还所占土地。
刘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
下列哪一种说法是准确的?()A.复议机关只能为 A市土地管理局B.若刘某撤回复议申请,则无权再提起行政诉讼C.刘某有权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复议D.若复议机关维持了某县土地管理局的决定,刘某逾期不履行的,某县土地管理局能够自行强制执行5.我国刑事审判模式正处于由职权主义走向控辩式的改革过程之中,2012 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内容中,下列哪一选项体现了这个趋势?()A.扩大刑事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B.延长第一审程序的审理期限C.允许法院强制证人出庭作证D.增设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6.下列不可以单处罚金的情形是: ( )A.甲,16 周岁,在与同学打架过程中致人轻伤B.乙, 20 周岁,盗窃他人财物 2000 元,为初次犯罪C.丙,30 周岁,诈骗他人财物 3000 元D.丁,18 周岁,抢夺他人财物 2000 元7.关于犯罪数额的计算,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在 1995年 1 月抢夺他人财物价值 3 万元;1995 年 2 月抢夺他人财物价值 2 万元。
2019年年司考刑法真题含答案.doc
(2006年)1.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之一是民主主义,而习惯最能反映民意,所以,将习惯作为刑法的渊源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B.罪刑法定原则中的“法”不仅包括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而且包括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制定的法C.罪刑法定原则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但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D.刑法分则的部分条文对犯罪的状况不作具体描述,只是表述该罪的罪名。
这种立法体例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答案:C解析: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刑法应以制定法为依据,排斥习惯法,根据《立法法》第8条第4项,关于犯罪和刑罚的事项只能制定法律,刑法只禁止犯罪化,强化惩罚或对行为人不利的法律追溯既往,对非犯罪化,弱化惩罚或有利于行为人的法律则允许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刑法分则中部分条文没有具体描述犯罪的特征,只是表述该罪的罪名,之所以采取这种简单罪状的方式,往往是因为这些犯罪的特征为众人所知,无须具体描述,所以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2.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甲故意伤害乙并致其重伤,乙被送到医院救治。
当晚,医院发生火灾,乙被烧死。
甲的伤害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B.甲以杀人故意对乙实施暴力,造成乙重伤休克。
甲以为乙已经死亡,为隐匿罪迹,将乙扔人湖中,导致乙溺水而亡。
甲的杀人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C.甲因琐事与乙发生争执,向乙的胸部猛推一把,导致乙心脏病发作,救治无效而死亡。
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则应视甲主观上有无罪过而定D.甲与乙都对丙有仇,甲见乙向丙的食物中投放了5毫克毒物,且知道5毫克毒物不能致丙死亡,遂在乙不知情的情况下又添加了5毫克毒物,丙吃下食物后死亡。
甲投放的5毫克毒物本身不足以致丙死亡,故甲的投毒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答案:D解析: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一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A 项中甲的伤害行为跟乙的死亡有一定的联系,但二者之间并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因为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被火灾所切断。
【2019年整理】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及详解
2012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 老板甲春节前转移资产,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
劳动部门下达责令支付通知书后,甲故意失踪。
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立即抽调警力,迅速将甲抓获。
在侦查期间,甲主动支付了所欠工资。
起诉后,法院根据《刑法修正案(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甲的行为,甲表示认罪。
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 《刑法修正案(八)》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体现了立法服务大局、保护民生的理念B. 公安机关积极破案解决社会问题,发挥了保障民生的作用C. 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对欠薪案的审理,体现了惩教并举,引导公民守法、社会向善的作用D. 甲已支付所欠工资,可不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以利于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考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详解】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刑法修正案(八)》增加的新罪名,立法背景是劳动者讨薪难,进而引发诸多社会不稳定因素。
为了加大对部分恶意欠薪、侵害劳动者权益行为的惩罚力度,在原有民事救济和行政救济途径以外,又增加了刑罚这一最严厉的处罚手段,这体现了立法服务大局、保护民生的理念,A项正确。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保障和改善民生是自觉践行执法为民理念的体现,这就要求执法机关依法防范和打击各类危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妥善、及时地处理和化解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社会矛盾,本案中,公安机关积极破案解决社会问题,发挥了保障民生的作用。
B项正确。
法具有指引作用和教育作用,通过对刑事案件的审理,一方面使犯罪的人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同时,也能够对一般公民起到教育作用,能够引导大家遵守法律,依法行事。
所以,C项正确。
刑法第276条之一第3款规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019年整理】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及详解
2012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 老板甲春节前转移资产,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
劳动部门下达责令支付通知书后,甲故意失踪。
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立即抽调警力,迅速将甲抓获。
在侦查期间,甲主动支付了所欠工资。
起诉后,法院根据《刑法修正案(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甲的行为,甲表示认罪。
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 《刑法修正案(八)》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体现了立法服务大局、保护民生的理念B. 公安机关积极破案解决社会问题,发挥了保障民生的作用C. 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对欠薪案的审理,体现了惩教并举,引导公民守法、社会向善的作用D. 甲已支付所欠工资,可不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以利于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考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详解】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刑法修正案(八)》增加的新罪名,立法背景是劳动者讨薪难,进而引发诸多社会不稳定因素。
为了加大对部分恶意欠薪、侵害劳动者权益行为的惩罚力度,在原有民事救济和行政救济途径以外,又增加了刑罚这一最严厉的处罚手段,这体现了立法服务大局、保护民生的理念,A项正确。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保障和改善民生是自觉践行执法为民理念的体现,这就要求执法机关依法防范和打击各类危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妥善、及时地处理和化解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社会矛盾,本案中,公安机关积极破案解决社会问题,发挥了保障民生的作用。
B项正确。
法具有指引作用和教育作用,通过对刑事案件的审理,一方面使犯罪的人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同时,也能够对一般公民起到教育作用,能够引导大家遵守法律,依法行事。
所以,C项正确。
刑法第276条之一第3款规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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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试题及答案
1.某甲年满16周岁,初中毕业以后因未考上高中,便在某企业上班,月工资为800元。
某甲仍与其父母共同生活,有关某甲的下列行为,表述正确的是()。
A.某甲用自己的工资购买一辆山地自行车(价值4000元),其父母认为过分奢侈,表示反对,因此,该行为无效
B.某甲因朋友过生日,用自己的工资购买了一份价值1000元的生日礼物,其父母因与某甲之朋友的父母有隙,表示反对,该行为无效
C.某甲与该单位的某女同事恋爱,父母认为某甲年龄太小,表示反对,因此,恋爱无效
D.某甲因骑车违章,将一老翁撞伤,老翁花去医药费5万元,因某甲无力支付,某甲之父母应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D
2.王某在某中学校门外开设了一家体育用品店,为招揽生意,允许学校学生赊购商品。
14岁的何某在该店购买进口羽毛球拍一副,价款3000余元。
在王某向何某之父索债时,双方发生争执。
则王某与何某的买卖合同:()
A.王某有权在何某之父追认前撤销合同
B.合同不因当事人行为能力而影响其效力
C.何某之父不追认,则合同不能生效
D.若王某催告何某之父追认,何某之父逾期未作表态,视为合同
生效
【答案】C
3.小学生王某,8岁,代表学校参加中外少儿书画大赛获一等奖,奖金5000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无权获得奖金
B.学校获得全部奖金
C.王某须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才可获得此奖金
D.王某无须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即可获得此奖金
【答案】D
4.张某与王某系邻居,但双方经常为琐事争吵,因而结仇。
张某因心脏病死后,其子女依当地风俗土葬了张某。
王某因对张某依然怀恨在心,某日,王某偷偷进入张某墓地,将张某的遗体毁坏以泄恨。
张某的子女得知后,十分痛苦,并将王某诉至法院。
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王某的行为属于不道德的行为。
应受道德谴责,但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B.由于张某已死亡,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故王某的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
C.张某的子女有权要求王某赔偿损失,包括精神损害
D.王某的行为构成对张某身体权的侵害,应承担侵权责任
【答案】C
5.以下事实能够导致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是:()
A.甲素擅书法。
一日,甲在梦游中挥毫泼墨,写就一幅颇有艺术水准的书法作品
B.甲对同事乙说,如果评上工程师就请客。
后来甲果然评上工程师
C.甲与乙在定情崖下盟誓:永结同心,白头偕老
D.乙约甲到奥体中心打球,甲打车花费50元到达后,乙电话告知甲自己因事不能前往
【答案】A
6.齐某与冯某系夫妻,1999年从原籍甲市A区来到乙市,居住在乙市B区。
2009年5月18日二人因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被判刑5年,齐某被关押在乙市C区,冯某被关押在乙市D区。
2009年9月齐某拟向法院提起离婚,则应该向哪个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该诉讼?()
A.甲市A区
B.乙市B区
C.乙市C区
D.乙市D区
【答案】B
7.A市A区的甲饮食城和B市B区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水产买卖合同,约定在未来的3个月内由乙公司为甲方每月提供大闸蟹100公斤。
但乙只负责将货物运送至A市B区,由甲方到B区取货。
但合同签订之后,大闸蟹价格突然暴涨,乙公司后悔,称无法履行协议。
甲方欲起诉乙公司,请问如何确定本案的管辖地?()
A.由A市A区法院管辖
B.由B市B区法院管辖
C.由A市B区法院管辖
D.B市B区法院和A市B区法院均有管辖权
【答案】B
8.公民甲与房地产开发商乙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提出,为少交契税建议将部分购房款算作装修费用,甲未表示反对。
后发生纠纷,甲以所付装修费用远远高于装修标准为由,请求法院对装修费用予以变更。
该装修费用条款效力应如何认定?()
A.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有效
B.显失公平,可变更
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无效
D.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无效
【答案】C
9.A公司委托王某去某市B公司购买机械表1000只,王某见B 公司还有电子表可供应,在B公司说明电子表是从正规渠道进货后,就在购销合同上添加了购买2000只电子表的条款。
王某付款后将机械表和电子表运往A公司途中,2000只电子表被海关以走私品没收。
A公司收到机械表后,发现不好销,遂以合同无效要求退货。
下列论述正确的有:()
A.该购销合同中购买2000只电子表的条款无效
B.该购销合同中购买2000只电子表的条款可撤销
C.该购销合同中购买2000只电子表的条款效力未定
D.该购销合同无效
【答案】A
10.甲无国籍,经常居住地为乙国,甲创作的小说《黑客》在丙国首次出版。
我国公民丁在丙国购买了该小说,未经甲同意将其翻译并在我国境内某网站传播。
《黑客》要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应当具备下列哪一条件?
A.《黑客》不应当属于我国禁止出版或传播的作品
B.甲对丁翻译《黑客》并在我国境内网站传播的行为予以追认
C.乙和丙国均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D.乙或丙国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答案】D
【考点】著作权的适用对象
【解析】《著作权法》第2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本题中,我国是《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的成员国,乙国为无国籍人甲的经常居住地国,若乙国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