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租赁业户逃税行为剖析
出租房屋不缴税四村民被判半年徒刑的案例分析
出租房屋不缴税四村民被判半年徒刑的案例分析近期,媒体报道了四川省某城市发生的一起出租房屋不缴税案件。
据报道,四名村民因未按照规定缴纳出租房屋的税款,被法院判处半年徒刑。
这一案例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本文将对该案件进行分析,并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探讨。
首先,该案件中的村民被判刑涉及的是逃税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租房屋应当按照规定纳税。
根据中国《个人所得税法》和《营业税法》的规定,个人出租的住房租金收入应当纳税。
然而,很多村民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意识或者出于各种原因,忽视了这项法律规定,未及时缴纳税款。
其次,该案件中的半年徒刑判决引起了一些争议。
有人认为,逃税属于经济犯罪,对逃税行为采取法律手段予以制裁是合理的。
而其他人则认为判处徒刑属于过重的惩罚方式,应该采取缴纳罚款等行政手段来解决此类问题。
实际上,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逃税是一种犯罪行为,应该依法进行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1条的规定,tax evasion(逃税)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该案件引发了对逃税问题监管力度和制度完善的思考。
一方面,官方应该加强对房东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对法律的认识,使他们自觉地缴纳应纳税款。
另一方面,应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出租房屋的税务管理细则,加强对房屋租赁市场的监管,减少逃税行为的出现。
值得一提的是,逃税问题并非只存在于该案件中。
根据数据显示,在中国许多地区,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和不完善的税收征管措施,逃税问题在出租房屋市场上普遍存在。
逃税不仅损害国家的财政利益,也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影响了其他诚实纳税的房东的利益。
在解决逃税问题的过程中,应该综合运用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
首先,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出租房屋市场的监管,加大对房东的执法力度,对逃税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其次,政府应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合作,建立有效的征收和管理机制,加强对房东的纳税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纳税意识。
此外,还可以加大对逃税行为的惩罚力度,例如加大对逃税者的罚款力度,严格追究逃税犯罪者的刑事责任。
房屋租赁业税收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对社会影响
保障消费者权益
专项整治有助于规范房屋租赁市 场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减少消费者在租房过程中遇到 的问题和纠纷。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通过整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社 会公平正义,保障税收公平和社 会稳定。
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专项整治是政府加强社会治理的 重要举措之一,有助于提升社会 治理水平,增强社会稳定性。
组织实施
按照方案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整治工作。
监督检查
对整治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总结评估
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04
保障措施
组织保障
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负责制定和实施整治计划,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整治工作的顺 利进行。
明确部门职责
各部门应明确职责,分工合作,共同推进整治工作。
加强人员培训
对参与整治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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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对房屋租赁业税收相关法 律法规进行修订和完善, 为整治工作提供法律支持 。
制定行业规范
制定房屋租赁业税收相关 行业规范,明确税收标准 和操作流程。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整治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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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于维护国家税收权 益,增加财政收入。
02
有利于规范房屋租赁市 场秩序,促进市场健康 发展。
03
有利于提高税收征管水 平,优化营商环境。
04
有利于增强社会公平正 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02
房屋租赁业现状分析
行业概况
01
房屋租赁业是房地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大量居民和企业 提供了居住和经营场所。
物业管理公司转租房产偷逃税稽查案例
物业管理公司转租房产偷逃税稽查案例转租房产赚取收益却少缴税款,深圳市一物业管理公司被市地税局第五稽查局查处。
该公司是一家私营企业,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
实际经营中,该企业包租了几处楼盘从事房屋租赁业务,收取租户的租金含管理费等,俗称“二房东”。
稽查人员现场调取了该公司的财务资料,通过对涉税资料的核查发现,该公司通过银行账户收取的一些公司款项,摘要为租金或往来、水电费、货款等,账务上未计收入却都挂往来款处理。
经实地走访各包租工业园,对房产权利人(或称业主)及租户进行调查,稽查人员了解到该公司从业主手上包租过来楼盘,再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招租,收取租户的租金收入,企业银行对账单上作挂账处理的部分公司确系其租户,且还有部分租户的租金收入账外以现金结算,均未计入营业收入。
该公司纳税申报时仅申报了少量营业收入,明显与其实际经营情况不符。
最终,第五稽查局根据税法规定追补了该公司少缴的营业税及附加、租赁合同印花税103万元,并处罚款、加收滞纳金共计80万元。
案件点评:目前,房屋租赁市场上包租转租现象普遍,出现“二房东”、“三房东”甚至是“四房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76号)规定:“单位和个人将承租的场地、物品、设备等再转租给他人的行为也属于租赁行为,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
而在计税依据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因此,转租房产无论转租多少环节,每一道环节都应按照租金收入全额计征营业税,而非差额征收,不能扣除任何租赁成本。
在此提醒广大房屋租赁业纳税人,以案为鉴,切莫因为不懂税收政策而触犯税收法律,应牢固树立诚信纳税意识,严格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共同营造良好的租赁市场环境。
作者:兰蓉阅读数量:1749发布时间:2014-10-10来源:中国税务报。
浅析房屋租赁业税收征管中的问题与对策
浅析房屋租赁业税收征管中的问题与对策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和发展,各地城市化进程加快,房屋租赁在我国逐渐发展成为一种行业,给各地的房屋税收征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
一、我国目前房屋租赁业所呈现的主要特点房屋租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单位以其拥有所有权或处置权的房屋建筑物在合同规定期内让渡使用权,并获取一定经济利益的行为。
从用途上可分为营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和住宅用房出租;从租赁方式上可分为直接出租、中介出租、变相出租、转租和再转租等类型;从权属性质上可分为私房出租、公房出租、公房私租等。
其主要特点:1、随经济的发展而发展。
它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城市化和大量富余劳动力涌入城市经商和就业的情况下,迅猛兴起,日趋活跃。
2、点多面广、隐蔽性强。
个人私房出租户在现有的房屋出租户构成群体中占主体地位,私下交易多;变相出租现象大量存在,如以亲戚免费使用为名私下出租、以提供场地合作经营为名实际并不承担相应的经营风险却按期收取固定的租金;以合作建房为名,承租方以基建款冲抵租金等等,租金支付方式具有较大的隐蔽性和不确定性,税收征管难度较大。
3、所涉及的地方税种多。
经营性房屋应收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租赁业房屋还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印花税等。
4、名义税收贡献率较高。
以个体出租门点为例:某人于XX年元月1日出租一县城商业门点,合同确定租期为一年,年租金收入30000元,根据相关税收法规,该人应纳地方各税如下:房产税30000×12%=3600元,营业税3000×5%=1500元,城建税1500×5%=75元,教育费附加1500×3%=45元;印花税30000×1‰=30元;个人所得税[30000/12-800-(3600+1500+75+45+30)/12]×10%=126.25元(现行房屋租赁业个人所得税减10%税率征收)。
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1515元;各种税费相加得出该人全年应纳地方各税为6765元。
偷税漏税案例总结
偷税漏税案例总结案例一:大型企业偷税漏税案某年,国家税务部门接到举报,某大型企业涉嫌偷税漏税行为。
经过调查,发现该企业利用跨国合作伙伴的账户转移资金,通过虚构费用支出、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手段,实施偷税漏税。
调查部门发现该企业未按规定申报纳税,并在核查其财务报表与税务申报数据时发现大量的不一致之处。
最终,该企业被处以巨额罚款,同时还要补缴多年的税款。
该案例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大型企业偷税漏税问题的关注,并促使政府改革税务管理制度。
案例二:个人偷税漏税案某地税务部门接到匿名举报,某个体户涉嫌偷税漏税行为。
调查人员发现,该个体户通过虚报收入、违规扣除费用等手段,大幅减少了应纳税额。
经过对其银行流水、发票等相关材料的梳理和核实,税务部门确认了其偷税漏税行为。
该个体户最终被处以罚款,并被要求补交税款。
此案例引起了对个体户偷税漏税行为的关注,推动相关部门加大对个体户税务管理的力度。
案例三:地方政府偷税漏税案某地政府因财政困难,为了填补财政漏洞,进行了大规模的偷税漏税行为。
该政府利用虚开增值税发票、虚构支出等手段,减少了应纳税额,并将资金转移至其他账户进行挪用。
调查发现,该政府在财政报告中隐瞒了大量的财政收入和支出,导致财政状况被严重歪曲。
经过严肃追责,相关责任人被处以刑事处罚,并被追缴偷漏税款。
该案例引发了对地方政府偷税漏税问题的重视,并促使政府进一步规范地方财政管理。
案例四:外企跨国偷税漏税案某外资企业涉嫌通过跨国资金流转、虚构费用支出等手段实施偷税漏税行为。
国家税务部门对该企业开展调查,发现该企业在国外的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虚构业务,转移盈利,并避税。
此外,该企业还利用合理的税务安排,将利润转移到税率较低的国家,减少所需缴纳的税款。
调查显示,该企业未按规定申报纳税,并逃避了应缴纳的税款。
税务部门最终对该企业追缴了巨额税款,同时对其处以罚款。
此案例引起了对外企跨国偷税漏税行为的关注,促使政府加强对外资企业的税务监管。
租赁业税负分析报告
租赁业税负分析报告引言租赁业作为一种经济活动,在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扮演着重要角色。
租赁业的税负分析是对该行业税收情况的研究和评估,有助于了解税收对租赁业影响的程度,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本报告将通过对租赁业税负的分析,为相关政府部门和从业者提供有关这一行业税收情况的信息和建议。
研究方法本报告采用以下步骤进行租赁业税负分析:第一步:数据收集我们首先收集了相关的税收数据,包括租赁业的税收收入和税收支出。
这些数据可以从税务部门、财政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获得。
收集数据的时间跨度应足够长,以便对税收趋势进行分析。
第二步:数据整理和分类收集到的数据需要进行整理和分类,以便更好地理解租赁业的税收情况。
我们将根据税收类型、税收收入来源和税收支出用途等因素对数据进行分类。
第三步:税收收入分析在这一步骤中,我们将分析租赁业税收收入的来源和变化趋势。
我们可以将税收收入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同时分析各种税收在总收入中的比例。
第四步:税收支出分析在这一步骤中,我们将分析租赁业税收支出的用途和变化趋势。
我们可以将税收支出分为各种项目,如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
第五步:税负计算和比较在这一步骤中,我们将计算租赁业的税负,并与其他相关行业进行比较。
税负可以通过税收收入与租赁业总产值的比例来计算。
第六步:税负影响因素分析在这一步骤中,我们将分析影响租赁业税负的因素。
这些因素可能包括政府政策、市场竞争、行业发展等。
结果和讨论通过上述步骤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果和讨论:•租赁业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是直接税,其中包括所得税、营业税等。
间接税如增值税在总税收中的比例也相对较高。
•租赁业税收支出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领域。
•租赁业的税负相对较高,这可能与该行业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情况有关。
•政府政策对租赁业税负的影响较大,相关政策的调整可能会对租赁业的税负产生显著影响。
结论和建议基于对租赁业税负的分析,我们得出以下结论和建议:•政府应该关注租赁业的税收情况,并根据需要制定相应的税收政策,以促进租赁业的发展。
承包租赁业户逃税行为剖析
、
承 包租赁业户逃税行为表 现
目前 , 我国逃税问题 比较突出, 其中承包租赁业户逃税行为呈越演越烈的态势 , 其逃税手段 向多样化、 智能化方向演变, 从而成为税务机关反逃税的热点问题。为对承包租赁业户逃税行为进行有效剖析 , 现将
承包 租赁 业户 的逃税 行为表 现枚举 如 下 :
现: 一些发包单位经营门点分散 , 陵一些承包租赁业户利用跨 区经营的特点 , 左右应付税务机关 的检查 , 甲 分局检 查时 , 归乙 分局管 理 ; 说 乙分局检 查时 , 说归 甲分局 管理 , 而造成 征管“ 从 真空 ”逃避 税 款征 收。 , 7 有些业户通过勾结税收征管及稽查人员, . 利用行贿等方式拉拢税务人员 , 使税务人员在征税及稽 查过 程 中为他 们逃税 打开 方便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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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年第 3 02 期 ( 总第 12 ) 2期
税 务 与 经 济
T x t na d E o o y aa o n c n m i
N . y 1 , 0 2 o 3 Ma 5 2 0
( e a N .2 ) Sr l o 12 i
每 r 毋
承 包租 赁业户 逃税 行 为剖 析
王 成 明
( 州市国税局 第二税务分局 . 滁 安徽 滁州 290 ) 300
[ 摘 要] 随着承包、 伴 租赁经营方式的 出现, 一些经营业户的逃税行为 出 现新的变化。承 包租赁业户 逃税行为的诱 固大致有三个: 制度性因素、 技术性因素和意识形态 因素。 目前, 国应采取分层、 我 渐进、 多
实无。同时 , 又凭承包租赁业户购进货物时取得的进项发票 向国税机关同期 申报抵扣 , 目的地调整进销 有 项的金额 , 使当期进项税额大于或小于当期销项税额, 造成“ 零申报” 或只需交少量的税款。 4 有的业户采取获得返利销售方式 , . 偷逃税款。如经营家电、 摩托车、 建材 业户 . 在购进大宗商品时, 取得的进项增值税发票上的价格高于或相当于业户 自己的零售价 . 在一些 承包租赁的柜组和门点 , 甚至出 现了零售价低于出厂价的现象。这是因为厂家年终对其进行返利或奖励一批相当于经营中应得利益的实 物。他们得到返利和实物一般不入账 . 有的虽然入账 , 但进项税额不予转 出, 偷逃了增值税 。 5 有的业户通过伪造企业性质, . 获取减免税的优 惠, 达到偷逃税款的 目的。一些业户通过 承包租赁 等方式将 自己伪造成福利企业 、 校办工厂 、 高新技术企业等形式 , 骗取 国家的退税和减免税
税务案件分析总结汇报
税务案件分析总结汇报税务案件是指涉及税收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包括偷税漏税、虚假认定、违反合同约定等。
税务案件的处理涉及到税收法律制度的适用和司法机关的处理程序,对于维护税收秩序、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对税务案件的分析总结进行汇报。
首先,税务案件的发生原因多种多样。
一方面,一些纳税人出于私利目的,采取偷漏税的手段来减少纳税额度,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财政收入。
另一方面,一些税务部门在征收过程中存在权力寻租的行为,滥用职权,通过虚报、错报、漏报的方式来违法违规对纳税人征收税款,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其次,税务案件的影响深远。
税收是国家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税务案件的发生直接导致国家财政收入减少,给国家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同时,税务案件也严重损害了纳税人的利益,增加了纳税人的经济负担,影响了纳税人的正常经营和发展。
税务案件还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扰乱了市场秩序,给各类市场主体带来了不稳定因素。
第三,税务案件的处理存在问题。
税务案件涉及到的专业知识较为复杂,且涉及面广泛,处理过程中容易出现错误判断和处理不当的情况。
税务部门的执法能力和司法机关的审理水平对案件处理有着决定性的影响,部分地区和部门存在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问题,导致一些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查处或受到不当待遇。
此外,案件的审理周期长,程序复杂,给纳税人和司法机关都带来了不便和麻烦。
最后,要加强税务案件的预防和处理。
针对税务案件,一方面应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的纳税意识和纳税道德,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违规的情况发生。
另一方面,税务部门和司法机关应加强合作,提高执法水平和审理效率,确保税收法律的适用和实施。
同时,还需完善税收法律制度,加强对税务部门的监督和问责,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公众的认可度。
综上所述,税务案件的发生原因多样,影响深远,处理存在问题,需要加强预防和处理。
只有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行政和司法能力,完善法律制度,才能有效减少税务案件的发生,维护税收秩序,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房地产公司偷漏税综合案例解析
由于深圳市一房东出租房屋一年多未进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并按规定纳税,日前,房屋管理部门处以11.2万元罚款,成为该市今年以来对违法租赁行为开出的最大罚单。
尽管目前全国大多数大中型城市都已经出台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制度,但按规定登记纳税的房东却屈指可数。
法律专家指出:二手房出租不按规定登记存在诸多隐患。
记者今天采访了多位房主及房屋租赁中介公司,发现,不仅是出租者、承租人,甚至一些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对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制度都知之甚少。
中介:这块没听说过。
中介:这种事我们现在没有听说过。
中介:如果说真的是国家要有这种政策,说要是出租房要备案的话,那我们应该早就有消息了啊。
我没听说。
现在根本没要求,但是咱们国家现在也不查这块。
目前,北京、广州、深圳、郑州等大多数大中型城市都实行了房屋出租管理备案制度。
深圳市还规定:出租房屋没有登记或者备案的,对出租人或者转租人在租赁合同期限内一次性处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总额百分之二十的罚款,并追缴房屋租赁管理费和滞纳金。
然而这一制度实施效果并不尽人意。
郑州市房管局数据显示,郑州市住宅租房备案率不到10%,郑州市非住宅租房备案率不到40%。
北京中原地产分析师张大伟认为,房屋租赁备案率低的原因有两个:张大伟:首先是需要交税,最后肯定有一方要承受的,所以导致住户和出租的房主都不是很积极的交税,交税肯定有一部分人会抵触,另外有一些产权不算很清晰,或者说房主不太愿意让别人知道自己的房子在出租主要是这两个原因。
采访中记者还发现,即便有的房屋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知道这项制度,中介机构往往还会给出租人出一些点子,帮助出租人逃税。
我爱我家中介公司某营业厅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不会备案的,目前也没有建委到我们这来查,因为我们基本上租出去的房子,业主就隐藏了,一般签署的时候经纪人都会提醒住户,就是说有人来问您,就说这是我哥或者我们家亲戚,可以省了税钱。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制度》不仅对出租方,承租方合同进行了规范、也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人员提出要求。
税务工作案例分析
税务工作案例分析在现代社会中,税务工作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税收是政府运转的重要资金来源,对于保障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以及满足民生需求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然而,在税务工作中,可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案例,需要我们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以提高税收管理的效率和公平性。
本文将以实际案例为基础,探讨税务工作中的一些常见问题及其解决方法。
案例一:企业逃税行为分析某公司在申报税款时,故意隐瞒一部分收入,以此来减少应缴纳的税款。
这种行为通常称为逃税。
逃税不仅损害了国家财政的健康发展,也扰乱了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
在这种情况下,税务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解决问题。
首先,税务部门可以进行税收稽查,对涉嫌逃税的企业进行核实和调查。
通过仔细查看企业的账簿和财务报表,可以发现是否存在收入隐瞒的行为。
同时,税务部门还可以要求企业提供相关的经济业务记录,对比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来进行检查。
其次,税务部门可以通过数据比对来发现逃税行为。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税务部门可以将企业报税数据与其他相关数据进行比对,如果发现企业申报的信息与实际数据不一致,就可以进一步深入核实,寻找到逃税违法行为的线索。
最后,税务部门可以加强对企业的税务监管。
建立健全的税务管理制度,加强对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税收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对于涉嫌逃税的企业,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追缴逃税款项并处以相应的罚款,以起到震慑的作用。
案例二:个人所得税申报错误问题分析在个人所得税申报中,有时个人会因为疏忽或者不了解相关法规而发生申报错误的情况。
例如,个人漏报收入、虚报扣除等问题。
对于这种情况,税务部门应当及时发现并进行纠正。
首先,税务部门可以加强对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宣传和教育。
通过发布宣传资料、开展宣讲会等方式,提高个人对个人所得税申报的认知和了解,明确申报要求和操作步骤,避免因为不了解而发生错误。
其次,税务部门可以建立纳税申报监控系统。
通过建立信息化系统,实现个人所得税申报数据与其他相关数据的联动,及时发现申报数据的异常情况。
偷税漏税检讨书
偷税漏税检讨书篇一:偷税漏税检查在日常税务处理中,纳税人在会计处理上利用多种手法偷逃国家税收。
其手段随经营方式的不同使会计处理方法各异,现将在工作实践中发现的各类手段、手法录文于此,供广大财会工作者参考。
一、销售收入方面(销项税额)(一)发出商品,不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时记销售收入,而是以收到货款为实现销售的依据。
其表现为:发出商品时,仓库保管员记帐,会计不记帐。
(二)原材料转让、帐不记“其它业务收入”,而是记“营业外收入”,或者直接记“应付帐款”,不计提“销项税额”。
(三)以“预收帐款”方式销售货物,产品(商品)发出时不按时转记销售收入,长期挂帐,造成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
(四)制造大型设备的工业企业则把质保金长期挂帐不转记销售收入。
(五)价外收入不记销售收入,不计提销项税额。
如:托收承付违约金,大部分企业收到违约金后,增加银行存款冲减财务费用。
(六)“三包收入”不记销售收入。
产品“三包”收入是指厂家除向定点维修点支付费用外,还有按一定比例支付商家“三包费用”(含配件),保修点及商家挂帐不记收入,配件相当一部分都记入“代保管商品”。
(七)废品、边角料收入不记帐。
主要是工业企业的金属边角料、铁肖、铜肖、铝肖、残次品、已利用过的包装物、液体等。
这些收入多为现金收入,是个体经营者收购。
纳税人将这些收入存入私人帐户,少数应用在职工福利上,如:食堂补助,极个别用于上缴管理费,多数用在吃喝玩乐和送礼上。
(八)返利销售。
市场经济下的营销方式多变,返利销售是厂家为占领市场,对商家经营本厂产品低于市场价格的利益补偿,是新产品占领市场的有效手段,是市场营销策略的组成部分.其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商家销售厂家一定数量的产品,并按时付完货款,厂家按一定比例返还现金.二是返还实物、产品、或者配件。
商家接到这些现金、实物后,现金不入帐也不作价外收入,更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形成帐外经营。
(九)折让收入。
折让即折让与折扣,相似于返利销售,所不同的是:折让是发生在销售实现的时候,在发票上注明或另开一张红票反映的销售方式。
商铺租赁合同避税
商铺租赁合同避税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商铺租赁市场日益繁荣。
然而,在这一过程中,商铺租赁合同避税问题也日益引起广泛关注。
本文将从商铺租赁合同避税的现状、原因及对策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商铺租赁合同避税现状1. 阴阳合同:双方实际交易价格与合同价格不符,较低的价格体现在合同上,较高价格则以现金或其他方式支付。
2. 虚开发票:租赁双方通过虚开发票来抵扣税款,例如开具餐饮、娱乐等与实际经营业务无关的发票。
3. 租金延期支付:租赁双方约定租金延期支付,以实现避税目的。
4. 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如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房产税减免等政策,降低税负。
5. 合同拆分:将一份合同拆分为多个小合同,以降低合同金额,从而降低税率。
二、商铺租赁合同避税原因1. 税收政策不完善:部分税收政策存在漏洞,给避税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2. 税务监管不到位:部分地方税务部门对商铺租赁市场的监管力度不够,导致避税行为滋生。
3. 法律意识淡薄:部分租赁双方法律意识淡薄,为了追求利益,不顾法律法规。
4. 信息不对称:租赁双方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一方掌握更多关于税收的知识,从而引导对方进行避税。
三、商铺租赁合同避税对策1. 完善税收政策:政府部门应不断完善税收政策,堵塞税收漏洞,提高税收政策的透明度。
2. 加强税务监管:税务部门应加强对商铺租赁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避税行为。
3. 提高法律意识: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法律宣传,提高租赁双方的法律意识,使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4. 信息披露:加强商铺租赁市场信息披露,提高市场透明度,减少信息不对称。
5. 规范合同签订:租赁双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范签订商铺租赁合同,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6. 加强合作:税务部门与房产、工商等部门加强合作,共同监管商铺租赁市场。
总之,商铺租赁合同避税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需要政府、税务部门、租赁双方及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才能得到有效治理。
租赁双方应树立正确的税收观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商铺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
房屋租赁税收政策解读
房屋租赁税收政策解读随着租房市场的快速发展,房屋租赁税收政策成为了关注的焦点。
针对这一议题,本文将解读现行的房屋租赁税收政策,从政策目的、涉税主体、税收税率等方面进行分析,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对相关税收政策。
一、政策目的房屋租赁税收政策的首要目的是为了规范租赁市场,并通过税收的方式进行监管和调控。
政府希望通过税收政策的施行,促使房东和租户都能够依法纳税,并加强对租金收入的监管,提高税收收入,同时遏制不合法不规范的租赁行为,确保租赁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涉税主体房屋租赁税收政策的涉税主体主要包括房东和租户。
对于房东而言,他们需要将从租金中获得的收入按照规定纳税。
而租户在租赁房屋时,也需要根据政策要求按照一定方式进行税务登记或代扣代缴税款。
三、税收税率针对房屋租赁税收,税务部门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况划定不同的税率档次,以达到调节房屋租赁市场的目的。
一般而言,税率的划分会考虑租赁房屋的地理位置、房屋面积和租金水平等因素。
具体的税率会根据国家政策的调整和地区的实际情况而有所变化。
四、税收申报与纳税义务根据房屋租赁税收政策,房东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纳税申报。
在中国,房东可以选择自行办理纳税申报,也可以委托专业机构代理办理。
无论是自行办理还是代理办理,房东都有纳税的义务,并且要保证纳税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租户在租赁房屋时,有一定的税收责任。
根据政策规定,租户需要通过税务登记来履行纳税义务,或者选择让房东代扣代缴税款。
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需要明确纳税的责任和方式,以确保税款的准确缴纳。
五、税收优惠政策为了促进租赁市场的繁荣发展,一些地区会推出房屋租赁税收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通常是为了鼓励个人和企业参与租赁市场,提供各种税收减免和补贴措施。
具体的优惠政策内容和适用范围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六、合规经营与执法房屋租赁税收政策的实施需要积极参与的各方共同遵守。
房东和租户应坚守合规经营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缴纳税款,避免因逃税行为而受到处罚。
房屋出租税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房屋出租税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沈胜君郭炜近年来,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改革试点的逐步推进和农村小城镇建设进程加快,大量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经商和就业, 城市私房出租也日渐兴旺。
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将闲置的办公室、厂房、住宅或门面房出租已司空见惯。
由于现行私房出租业税收征管模式远远落后于形势发展,私房出租业税款流失问题比较严重,如何加强私房出租业税收征管,已成为当前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房屋出租税收征管的现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住房体制改革的深化,城市建设规模越来越大,城市流动人口愈来愈多。
目前, 房屋出租在城市、郊区乃至乡镇,都是十分普遍的现象,且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
4 一是房屋出租因素复杂。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住房体制改革的深化,城市建设规模越来越大,城市流动人口愈来愈多。
目前,私房出租在城市、郊区乃至乡镇,都是十分普遍的现象,且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
房屋出租是指个人将其拥有产权的房屋在约走的时间内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其支付一走租金(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益)的一种经济行为。
由于近两年房价的攀升,个人出租房屋取得收益也水涨船高,有很大比例的人群由于家庭、工作等方的原因,以及经济利益的驱使,为让房屋增值、保值提前把房屋购买下来,将房屋出租,由于私房出租的因素很复杂,目前尚没有一个部门能够全面、准确地统计出实际出租的房屋间数、面积、居住的人口及租金的总收入。
二是房屋租赁情况不同。
根据房屋租赁用途的不同,可将房屋出租业务划分为营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和住宅用房出租三种类型。
其中,因为营业性用房的承租人大多是从事经营活动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在办理有关税务登记(包括验证、换证)手续时比较容易发现其房屋租赁行为,从而可以及时有效地采取有针对性的税收征管措施;办公用房的出租行为隐蔽性相对较大,特别是当承租人对外事务较少时,税务机关一般很难及时发现其税收的征收管理难度要相对大一些;住宅用房的出租行为隐蔽性最大,特别是在一些人口较密集的居民区内,人们之间即使相邻而居也很少交往或者交往的范围很小,一般很难发现。
租赁合同合同中租赁价格的涉税风险
租赁合同合同中租赁价格的涉税风险在租赁合同中,租赁价格是合同的核心条款之一,它直接关系到租赁双方的经济利益。
然而,租赁价格也涉及到税务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给租赁双方带来涉税风险。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涉税风险及相应的注意事项:1. 税收政策变动风险:租赁价格应考虑税收政策的变动,包括税率的调整、税收优惠政策的取消等。
租赁双方应密切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并在合同中设置相应的条款以应对可能的税收变动。
2. 增值税风险:租赁价格应包含增值税。
出租方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开具发票,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如果租赁价格未明确包含税金,可能导致出租方在税务申报时出现误差。
3. 逃税风险:如果租赁双方为了降低税负而故意低估租赁价格,这可能构成逃税行为,一旦被税务机关发现,将面临罚款甚至刑事责任。
4. 发票管理风险:出租方应妥善管理发票,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
如果出租方未能提供合法发票,承租方可能无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相关费用。
5. 税务申报风险:出租方在收取租金后,应按照税法规定及时、准确地进行税务申报。
如果延迟申报或申报不准确,可能会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
6. 合同条款明确性风险:租赁合同中应明确租赁价格是否含税,以及税费的承担方。
如果合同条款不明确,可能导致租赁双方在税务处理上出现分歧。
7. 税收筹划风险:租赁双方可能希望通过税收筹划来降低税负,但如果筹划不当,可能会违反税法规定,带来法律风险。
8. 跨境租赁税收风险:对于跨境租赁,还需考虑国际税收协定和外国税法的影响,避免双重征税或违反国际税收规则。
为了避免上述风险,租赁双方应:- 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咨询税务专业人士,了解相关税收法规。
- 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租赁价格的税收条款,包括税金的承担、发票的开具和提供等。
- 定期审查租赁合同,确保其符合最新的税收法规要求。
- 建立良好的税务合规体系,确保租赁交易的税务申报和缴纳符合法律规定。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降低租赁合同中租赁价格的涉税风险,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
房产出租中的租金税务处理合法避税与法律风险
房产出租中的租金税务处理合法避税与法律风险在房地产投资中,出租房产是一种常见的资产运作方式。
然而,租金税务处理的合法避税和法律风险成为了许多房产出租者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从租金税务处理的合法避税和法律风险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合法避税租金税务处理中的合法避税是指通过合法手段降低纳税额度,减少纳税风险,并确保符合相关税务法规。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合法避税方式:1. 抵扣合理的费用:房产出租者可以将一些与租金收入直接相关的合理费用纳入税务申报中进行抵扣,如物业管理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但需确保费用真实合理,避免虚报账目。
2. 特定减税政策的利用:根据税法规定,房产出租所得可以享受一些特定减税政策。
例如,租金收入低于一定额度的小额纳税人可以减免一定比例的税款。
3. 合理使用税务优惠政策:不同地区和不同国家都有各自的税收优惠政策,房产出租者可以利用这些政策来减轻税负。
例如,一些地区针对投资性房产出租的纳税人提供较为宽松的税务政策,房产出租者可以选择在此地投资,以便享受相关优惠。
4. 成立专业化管理公司:将房产出租的运营交由专业化管理公司,通过合同合理划分利润,可以在合法范围内实现税务规划。
通过以上合法避税方式,房产出租者可以降低税负,提高资产回报率。
然而,房产出租中的税务处理也存在一些潜在的法律风险。
二、法律风险在租金税务处理中,如果不合规操作或存在逃税行为,将面临严重的法律风险和处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法律风险:1. 虚假申报和逃避税收:提供虚假信息、不申报合法的租金收入、隐瞒租金等行为属于逃避税收,这些都是违法行为,一旦查处,将面临罚款、追缴未缴税款及滞纳金等法律制裁。
2. 避税操作超出法律规定范围:合法避税与非法逃税之间的界限模糊,过度合理的税务规划有可能被视为非法逃税,带来负面法律后果。
3. 不符合房屋出租相关法律规定:在房产出租过程中,必须符合当地相关的法律规定,如租赁合同的签订、履行等。
若违法规定,将面临法律诉讼和处罚。
逃税行为的理论分析及启示
逃税行为的理论分析及启示作者:徐尧来源:《经营者》 2020年第22期徐尧摘要逃税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性问题。
影响逃税行为的因素十分复杂,本文通过建立一个经过简单修改的A-S-Y模型,分析影响逃税行为的各种因素,包括税率、税收查处概率、逃税操作成本、逃税的心理成本等,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治理逃税行为的对策。
关键词逃税税率心理成本税是指违反税法规定采取措施少缴税款的行为,几乎伴随税收制度存在,已成为世界性问题,即便在发达国家,逃税亦是较为普遍的现象。
据统计,美国因纳税人偷逃税款导致国家每年税收损失超过1万亿美元,税收损失在30%~45%之间,且未看出明显控制的迹象。
其他国家的税收偷逃现象也较为严重,22个高收入国家(包括法、德、英、美等)以及9个中等偏上收入国家(包括匈牙利、南非、韩国、希腊等)税收损失一般在35%左右[1]。
就中国而言,随着近年经济的繁荣和科技的发展,逃税手段、金额屡屡创新,引起各方面的密切关注。
同时,随着金税三期系统的上线、大数据的应用,税务征管手段也逐步更新。
通常,根据效用最大化原则,纳税人逃税是期望通过少缴、不缴税款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但逃税行为也受到成本制约,比如可能受到处罚及承受心理负担。
对理性纳税者而言,逃税一般存在一个最佳数额。
本文通过对A-S-Y模型的简单修改,分析逃税行为及其影响因素。
一、逃税行为的理论模型A-S模型设计逃税理论的基本前提假设是假定纳税人为风险厌恶型,主要框架是纳税人逃税一旦被查处,其处罚金额与未申报所得额正相关,引申得出影响逃税的因素主要有三个:税率、被查处概率及罚款倍数。
Yatzhaki在1974年为更符合现实情况,对模型进行了修正,以所逃税款为罚款基础,并在模型中加入其他抑制逃税的因素,假设逃税被发现概率与逃税金额正相关,得出被查处概率的提高会抑制逃税行为的结论。
(一)模型框架以A-S-Y模型为基本理论框架,同时引入逃税产生的心理成本,模型的基本假设为:1.纳税人为风险厌恶型;2.逃税被查处的概率是所逃税额的增函数;3.逃税被抓后罚款的数额是所逃税额的倍数;4.纳税人逃税要付出运作成本及要承受心理成本。
会计实务:虚报房租收入逃税被查处
虚报房租收入逃税被查处明明三年的房屋租金是171.86万元,可是报给税务部门的租金只有45万元。
记者昨天从南京市建邺地税分局获悉,该部门近日对一户不如实上报租金的房东做出了行政处罚,并责令当事人按照真实面积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日前,建邺地税分局的稽查人员在对房屋租赁税收纳税检查中发现,有一户纳税人不如实申报租赁房屋的面积和租金收入,签订假租赁协议,缩小房屋面积,以减少租金少缴税款。
当事人陈某于2006年6月至2009年5月将一处1300平方米的共有房产租给某餐饮公司使用,但租赁协议上租赁面积只写274平方米,租金45万元。
税务稽查人员经过核实后指出,根据该地段的实际租金情况,这份租约租金明显偏低需要调整。
对此当事人陈某很纳闷,因为在他看来,收多少租金是他们租赁双方的事,难道税务部门还能对他的租金进行调整?税务人员表示,根据他们的调查,当事人陈某为了达到南京市规定的最低租金标准,将原先1300平方米的房产缩小到274平方米,就是想达到少缴税的目的,此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务部门责令陈某按照真实面积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其真实的面积参考南京市的最低租金标准核定其三年租金收入为171.86万元,对差额部分做出补税和加收滞纳金的处理,并对出租人上述行为进行了处罚。
税务部门提醒纳税人,房屋租赁合同中租金、面积、租期等要素必须真实有效,切不可为逃避税收而签订虚假内容的合同,否则不但要承担相应的税收法律责任,还有可能引起双方经济纠纷,造成更大的损失。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天道酬勤嘛!。
商铺租赁合同漏税会怎样
商铺租赁合同漏税的法律风险与后果在商铺租赁过程中,合同漏税是一个常见的问题。
许多出租人和承租人可能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漏税不会被查处,或者认为漏税的后果并不严重。
然而,事实上,商铺租赁合同漏税具有很大的法律风险和严重的法律后果。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一、漏税的法律风险1. 税务机关的查处风险:根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务机关有权对出租人和承租人的税收情况进行检查。
一旦发现漏税行为,税务机关将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2. 刑事责任风险: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可能面临几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3. 信用风险:商铺租赁合同漏税行为将记入当事人的信用记录,影响其信用评级。
在今后的经济活动中,当事人可能面临贷款、担保等信用限制。
二、漏税的法律后果1. 行政罚款:税务机关将根据漏税金额对当事人处以一定比例的罚款。
罚款金额通常为漏税金额的50%以上5倍以下。
2. 滞纳金:当事人需按照规定支付滞纳金。
滞纳金计算从漏税行为发生之日起,按日加收0.5‰计算。
3. 税款补缴:当事人需补缴应纳税款及相应滞纳金。
补缴税款和滞纳金总额可能远超过实际漏税金额。
4. 刑事责任:如构成逃税罪,当事人将面临刑事责任,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
三、如何避免漏税风险1. 提高法律意识:当事人应提高对税收法律法规的认识,明确漏税的法律风险和后果。
2. 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当事人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申报租金收入,按时足额缴纳税款。
3. 签订正规合同:签订正规的商铺租赁合同,明确租金金额、支付方式、租赁期限等条款,避免因合同不规范导致漏税。
4. 寻求专业税务咨询:在签订合同、办理税务申报等环节,可寻求专业税务师的指导,确保税收合规。
总之,商铺租赁合同漏税具有较大的法律风险和严重的法律后果。
当事人应提高法律意识,遵守税收法律法规,以免陷入法律困境。
公司逃税检讨书怎么写
尊敬的领导:您好!在此,我代表我公司全体员工,就近期我公司涉嫌逃税问题,向贵公司及相关部门表示深刻的歉意,并就此事进行严肃的自我检讨。
以下是我公司对此次逃税事件的详细检讨:一、事件背景近期,我公司因财务管理不善,在税务申报过程中出现失误,导致公司涉嫌逃税。
对此,我们深感痛心和愧疚,现将事件经过及原因分析如下:1. 税务申报失误:我公司财务人员在申报过程中,对相关政策法规理解不透彻,导致申报过程中出现错误,导致少缴税款。
2. 内部管理漏洞:我公司内部管理存在漏洞,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监督不到位,导致其在工作中出现失误。
3. 法规意识淡薄:我公司部分员工对税收法律法规的认识不足,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对逃税行为认识模糊。
二、事件原因分析1. 管理层责任:我公司管理层在此次事件中存在监管不力、决策失误等问题,未能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导致逃税行为发生。
2. 财务人员素质:我公司财务人员对税收法规的理解和掌握程度不够,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出现失误。
3. 内部监督不力:我公司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对财务人员的日常工作缺乏有效监督,导致逃税行为得以发生。
三、整改措施1. 加强培训与学习: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税收法规的培训,提高员工的税收意识,确保在日常工作中遵守法律法规。
2.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财务工作规范、严谨。
3. 加强税务申报审核:对税务申报工作进行全面审核,确保申报数据的准确性,杜绝逃税行为。
4. 主动自查自纠:对过去一年内的税务申报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如发现漏缴税款,将立即补缴,并承担相应责任。
5. 建立长效机制:针对此次事件,公司将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四、承诺我公司深刻认识到此次逃税事件对公司声誉和利益造成的严重影响,对此表示诚挚的歉意。
我们承诺,将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合规经营。
同时,我们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主动承担相应责任,争取得到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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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税务稽查效果带有局限性。承包租赁业户大都从事商业流通经营,商业企业属中间流通环节,经营货物品类繁多,再加上直接发货制及跨地区的仓库设置以及各种灵活带销办法,用传统的征收方式盘存纳税人货物十分困难,也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同时一些税务稽查部门查税不求质量,只求数量,使税务稽查的威慑作用难以有效发挥。
2.法治理念缺失。我国是一个长期实行人治的国家,现实生活中,权力的无所不在,无所不能,导致社会监督乏力。同时,受中国传统文化根深蒂固的影响,如传统文化的价值判断方式、人性假设,使得中国传统文化过多强调教育的功用,而不强调法治,因此,中国公民“法治”理念尚未形成。这一方面直接导致了我国目前在税务行政方面还一定程度的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等不良行政和腐败行为;另一方面又导致部分纳税人对税法缺乏应有的遵从,甚至不惜用金钱铺路,拉拢、腐蚀税务干部,为其偷逃国家税款开“绿灯”。
三、阻止承包租赁业户逃税的对策建议
阻止承包租赁业户逃税行为的发生是一项系统工程,它具有长期性、综合性、繁复性。从目前的情景计议,理应采取分层、渐进、多管齐下的综合治理方式,突出热点,抓住难点进行治理。
1.加大对承包租赁业户逃税行为的惩戒力度。承包租赁业户作为独立的经济主体,必然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根本目标,他们不愿或想方设法不按政府预先规定好的征税标准进行纳税,是由于他们在作出这一决策之前,会对其收益和成本作出预期,加以比较之结果。因此,针对目前对逃税行为处罚过宽的现状,加大对承包租赁业户逃税行为的惩戒力度,使其原有的收益和成本预期发生逆差,当属有效之举。
2.征管信息来源渠道单一,无法弥补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缺陷。目前,税务部门能取得纳税人的相关信息,主要通过经营业户在纳税申报时提供的一些比较粗略的资料,其真实性完全取决于纳税人的诚实与否,在具体管理过程中,处于被动局面。因此税务机关欲获得更准确或更多的信息,必须付出“信息租金”(2),在“信息租金”高于其收益的情况下,或者是在缺乏足够的激励机制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可能选择放弃获得信息的努力,纳税人则相应地获得“信息租金”。
2.合理减负,使承包租赁业户在制度框架内合法盈利。调查中我们发现:对一些承包租赁业户来说,以目前的税、费负担标准,很难做到盈利经营。对纳税人行为方式研究表明:在制度框架内无法保障其合理盈利,一方面会使纳税人对制度产生情感性不遵从;另一方面又促使纳税人努力突破现有的制度框架,在制度外寻求盈利经营的机会。因此,我们认为,通过适当调低税收负担率,规范收费行为,降低收费标准,努力创造使承包租赁业户合法盈利的制度环境,当是我们解决此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
一、承包租赁业户逃税行为表现
目前,我国逃税问题比较突出,其中承包租赁业户逃税行为呈越演越烈的态势,其逃税手段向多样化、智能化方向演变,从而成为税务机关反逃税的热点问题。为对承包租赁业户逃税行为进行有效剖析,现将承包租赁业户的逃税行为表现枚举如下:
1.有些业户隐匿、少报销售收入。最常见的是现金收入不入账,隐瞒或少报营业额;商品库存有货无账或有账无货,造成账实不符,库存商品数量与金额长期挂账;有的业户干脆无库存账,使税务部门无账可查。
承包租赁业户逃税行为剖析
承包租赁业户逃税行为剖析 2008-12-20 15:11:26
[关键词]承包;租赁;逃税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新的经营方式不断涌现,出现了企业经营方式多元化的趋势,其中以承包租赁经营方式的发展尤为迅猛。伴随着承包、租赁经营方式的出现,一些经营业户的逃税行为业已出现新的变化。这给国税部门的税收征管带来了新的挑战,从而使阻止承包租赁业户逃税行为的发生成为税收征管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此,本文拟就有关承包租赁业户逃税行为进行剖析并提出若干对策建议。
4.加强对承包租赁业户分支机构的税收管理。目前,承包租赁业户跨区经营、多门点经营的现象十分普遍,加之税务机关对分支机构的税收管理还不够规范,造成税收大量流失。我们认为,一要加强分支机构税务登记管理和发票管理。对于这类分支机构,不管是经营范围和形式如何,均应按《征管法》办理注册税务登记;在发票的领购管理上,实行发票保证金(人)和限制缴销发票等制度。二要按属地征管原则,明确纳税主体。分支机构不论是否开票或收取货款,均应由其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税款。
(三)意识识形态中,税收长期被视为统治阶级压迫和剥削劳动人民的工具,因而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不应对劳动人民征税。解放后我国长期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对国民收入进行若干扣除之后再分配给个人,实际上是对个人征收了“隐型”的税收,使老百姓长期生活在无“明税”的环境中。在我国走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人们逐渐放弃了原有的意识形态,但时至今日,新的意识形态尚未建立起来,形成了意识形态的“空白地带”或“道德真空”。缺乏道德约束导致了“搭便车”的现象不断增加,偷逃国家税款的行为时有发生。
5.社会负担过重,使业户对税收产生情感性不遵从。造成社会负担过重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费大于税,费挤占税的现象仍然存在。由于各种名目繁多的费用存在,又由于各种收费往往带有“地方性”色彩,受到“地方性”保护,其征收力度不亚于甚至超过国家税款的征收力度。避费无望,一方面使业户感到不堪重负,对税收产生情感性不遵从;另一方面又迫使经营业户为求生计去偷逃国家税款。
7.有些业户通过勾结税收征管及稽查人员,利用行贿等方式拉拢税务人员,使税务人员在征税及稽查过程中为他们逃税打开方便之门。
二、承包租赁业户逃税行为诱因分析
我们认为,承包租赁业户逃税行为的诱因既是税收环境异化的原因,也是税收环境异化的结果;既有非正式制度方面的因素,也有正式制度方面的因素,这些因素激励了他们以各种方式去偷逃税款。细究承包租赁业户逃税行为诱因,可大致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因素:
3.纳税人观念模糊。纳税人观念的核心义理:一是税收是每一个企业和居民消费公共物品或服务所必须付出的代价,为公共物品或服务而纳税并非尽义务之举;二是任何的偷逃税,都如同坐享其成的无票乘车或偷人钱财行为,它意味着其他社会成员所能享受的公共物品或服务的数量因此而减少,或者,质量因此而降低。因而,偷逃税现象的出现和蔓延,关系到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对于任何的偷逃税行为,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有制止或纠正的权力。在我国,纳税人观念模糊的一个重要表征就是社会成员普遍缺乏对税收的利益关切,认为国家税收的流失与自己的利益无关,在这种社会心态支撑下,一些不法业户偷逃国家税款所付出的机会成本就要小得多了,同时也给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带来了许多实际困难。
5.有的业户通过伪造企业性质,获取减免税的优惠,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一些业户通过承包租赁等方式将自己伪造成福利企业、校办工厂、高新技术企业等形式,骗取国家的退税和减免税。
6.有些业户跨区经营,左右应付税务机关的检查,造成征管“真空”,以达逃税目的。调查中我们发现:一些发包单位经营门点分散,使一些承包租赁业户利用跨区经营的特点,左右应付税务机关的检查,甲分局检查时,说归乙分局管理;乙分局检查时,说归甲分局管理,从而造成征管“真空”,逃避税款征收。
3.扩大增值税征税范围,保持增值税“链条”的完整性。增值税实行凭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制度,生产、经营各环节彼此衔接,形成增值税“链条”。但对处于链条中的建筑安装、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等行业,由于执行中难度大而被舍掉,使增值税“链条”多处中断,为承包租赁业户偷逃增值税大开方便之门,增加了征管工作难度。因此,应结合我国现实国情,将交通运输、建筑安装、邮电通讯业等纳入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这在加强增值税税法的可操作性、解决增值税税负的不合理变化、堵塞承包租赁业户偷逃税的漏洞、营造公平纳税的环境和缓解税务征管的难度上,都将起到积极作用。
2.有的业户人为调整增值额,使进销项税金趋于平衡,以达到不缴或少缴税的目的。如一些承包柜组以企业一般纳税人名义单独购进货物,所取得的增值税进项发票由发包单位财务部门汇总,向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而发包单位财务部门对柜组上交的营业额部分挂账于“其他应付款”科目上,使进销税金大致平衡。
3.有的业户打“时间差”,存在延迟纳税现象。如有的发包单位通过迟报销售收入,进项提前抵扣,造成异常申报。目前有不少发包单位货物已经发出,形成事实销售,却只在备查账上或往来账上体现,账有实无。同时,又凭承包租赁业户购进货物时取得的进项发票向国税机关同期申报抵扣,有目的地调整进销项的金额,使当期进项税额大于或小于当期销项税额,造成“零申报”或只需交少量的税款。
2.名义税负率过高。目前,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6%、4%两种税率。调查中我们发现:有些行业毛利率只有10%,有的甚至更低,这些毛利率低的业户如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就无法生存。他们为了继续经营下去,就千方百计地利用各种手段偷逃国家税款。
3.增值税税基不宽,链条不完善。在现行的税制中,建材、饮食、娱乐业等仍实行营业税,以建材商品为例,建筑业在生产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的货物,但由于该行业征收营业税,作为建材等物资最终消费者的施工单位,在购进上述货物时不需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甚至发包单位也不需要取得普通发票,造成增值税管理“链条”中断。一些从事商品流通经营业户正是利用增值税这一特点,大做手脚,偷逃国家税款。
(一)制度性因素
1.对逃税行为的处罚过于宽容。由于目前我国罚没收入要缴入国库,与税务部门利益相关性差,且罚款法规操作性差,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对逃税行为处罚大多只是补税,基本上不罚款或者是象征性罚款。经济风险不大,受到刑法及社会惩罚则更小,因而对逃税者而言,若逃税成功则形成额外利润;若逃税失败,也只是正常补税,处罚不重。诺斯认为:“一个人在从事非法活动之前,他考虑的在机会成本之上的得益是用他守法的价值来衡量的(主观的判定)。(1)”因此,对逃税行为的处罚过于宽容,无疑是逃税行为发生的一个诱因。
4.单纯强调以票管税,忽视了簿记管理。“以票管税”有效实行的前提条件:一是各地政策统一,严格执法;二是各地都能管好发票,每个纳税人都能自觉去开票,有票可查。对收入不开票、资金体外循环的,以票管税就失灵了。目前,税务机关对这种情况缺乏必要的制约机制,成了税款流失的一大漏洞。一段时间来,我们过分强调了专用发票的作用,忽视了簿记管理,而当纳税人不开发票,资金体外循环时,税务机关就感到力所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