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国家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推进
安全生产,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安全生产是指采取措施,防范和控制生产过程中
的事故、灾害和损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活动。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风险控制、责任制落实的原则,根据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四条国家推动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倡导全社会各方面
重视安全生产,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体系
第五条企业、单位、机构等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责
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体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
第六条企业、单位、机构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
生产领导机构,明确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管理。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规范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职业卫生保护。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定期
组织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积极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
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制度,制定安
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各方面责任人员,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认真落实职业卫生保护措施,保障员工身体健康,防止职业病发生。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预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生产安全管理条例
1.生产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应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技能;
(4)事故案例和应急预案。
3.生产单位应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确保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4.生产单位应定期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培训内容。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依法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3.生产单位应定期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
1.生产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生产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自评和外部评审,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十五、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
1.生产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安全生产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
2.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应包括以下功能:
(1)安全生产数据的实时监控;
(2)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
(3)事故信息的统计与分析;
二十五、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1.生产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或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条例
第一条为了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护财产安全,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国家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执行安全生产的组织。
第三条安全生产是指采取各种预防措施,预防、控制和消除事故因素,保护生命、财产和环境,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安全进行的一系列活动。
第四条本条例所称安全生产是指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做好生产过程中的各种控制措施,确保生产活动的安全进行。
第五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和协助有关组织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各级责任,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制度、规范操作规程,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统计和资料报表的编制工作。
第七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并实施安全教育计划,对全体员
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生产活动的安全进行。
第九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员工的灭火和救援能力,确保员工在紧急情况下能及时有效地进行应对。
第十条企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保障生产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事故应急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及时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减少和避免事故扩大的影响。
第十二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生产过程
的持续稳定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进行生产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以
下简称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进行生产安全管理。
第三条国家采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强化事故
应急救援措施,全面提高生产安全管理水平,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
防护设施设备的维护、检修,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创造良好的生产安全环境。
第五条事故隐患是指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引发生产安
全事故的物理、化学、机械、电气等因素。企业应当加强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及时消除隐患。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
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生产安全管理制度,指派专门负责
从事生产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由企业领导负总责,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负责自己的安全生产工作。每个从业
人员都要强化安全意识,按照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开展各
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九条进行特殊作业的从业人员,应当持有相应的从业
资格证书,并参加培训和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企业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和领
导机构,并进行演练,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
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条例
在现代社会中,安全生产是每个国家和地区都极为重视的事项。为了保障人们
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政府和企业机构都制定了相关的安全生产条例,以规范和管理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作。安全生产条例是对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规则和标准的总称,它的实施对于维护生产环境、保障员工安全以及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生产场所安全
1.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保障生产设施、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2.生产场所必须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并建立安全管理档案,
做到事故隐患清零。
3.生产场所应当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和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员
工的应急逃生能力。
4.生产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告知员工和访客注意安全,
禁止越级、乱穿设施设备。
二、员工安全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全体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确保在工作过程中发生
意外时能够得到及时救助和赔偿。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加强员工的安全
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完善的劳动保护措施,为员工提供符合标准的
劳动防护用具和设备。
4.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新员工和孕期、哺乳期女职工等特殊人群的
安全管理和保护。
三、事故应急处置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人和协作部门,对可
能发生的各类事故制定详细处置方案。
2.在事故发生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现场救援
和人员疏散工作,保障生命安全。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应急救援专业人员,并与相关救援力量建立联
系,协同处置事故,减少损失。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一、总则
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础,为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工作环境的安全,制定本条例。
二、安全生产责任
(一)企业负责人应当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并制定和组织
实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责
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管理的有效实施。
(三)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
演练,防范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安全生产措施
(一)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人。
(二)企业应当制定灭火和防爆措施,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
(三)企业应当对危险作业岗位的员工进行专业培训,并提供合适
的个人防护设备。
(四)企业应当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四、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
(一)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二)相关部门应当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三)员工发现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报告,企业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五、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一)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立即组织应急救援,并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二)相关部门应当在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及时派员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处置。
(三)企业应当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进行整改和防范措施的落实。
六、法律责任
(一)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相关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附则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为自行准备的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旨在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改编
安全生产条例内容
安全生产条例内容
安全生产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本条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制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是保障单位生产经营顺利进行的基础,是企业取得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必须深入开展。
第三条本单位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每个员工的安全权益。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本单位制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安全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员。
第五条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第六条本单位必须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做好安全生产档案记录。
第三章安全风险防控
第七条本单位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评估和分级管理。
第八条本单位设备必须经过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
第九条本单位严禁职工私拉乱接电线、私拉乱接线路,禁止未经授权私自操作设备或机械。
第四章应急管理
第十条本单位必须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和应急措施,加强安全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并进行调查处理。
第五章安全奖惩
第十二条本单位建立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事故后存在责任的人员,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经济惩罚。
第十三条本单位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奖励制度,对在安全工作中具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和荣誉。
安全生产条例(最新版)
安全生产条例(最新版)
第一章总则
本条例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和规范生产活动中的安全工作,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
第一节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1.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2. 企业应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 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 企业应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第二节政府安全监管责任
1. 政府应建立健全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
2. 政府应加强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3. 政府应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安全违法行为。
第三章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
第一节事故隐患排查
1. 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2. 政府应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督促企业消除隐患。
第二节事故应急预案
1. 企业应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2. 政府应指导企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一节行政处罚
1. 对于安全违法行为,政府有权进行行政处罚。
2.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应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确定。
第二节刑事责任
1. 对于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2. 刑事责任的追究应根据法律规定进行。
第五章附则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生产活动。
> 注意:本文档为虚构内容,仅供参考使用,不能作为法律依据。若需了解最新版安全生产条例,请参阅相关法律文件和官方发
国家安全生产条例
国家安全生产条例
引言:
国家安全生产是维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任务,也是现
代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为了保障国家安全生产,维护人民群众的
切身利益,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本文将对
国家安全生产条例进行详细解读,旨在提高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发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条例规定了国家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包括依法管理、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科学管理等要点。这些原则为国家
安全生产提供了指导思想和行动框架,为相关部门的监管和企事业
单位的安全生产提供了法律依据。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
第二条本章对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组织进行了规定。包括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
制等内容。这些规定旨在增强企事业单位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确
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三章安全生产风险管控
第三条本章明确了企事业单位在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对危险源的辨识、评估和控制,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等。这些规定使企事业单位更加重视
安全风险管理,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第四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第六条本章明确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主体、范围和程序。包括国家安全监管部门、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职责,以及安全
生产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这些规定为监督部门履行职责提供了
法律依据,促进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开展。
第五章安全生产事故
第十三条本章规定了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程序。企事业单位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调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应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综合治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
团体、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组织的安全生产管理活动。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
作负总责,并且应当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及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企事业单位的中层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应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提供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支持。
第六条企事业单位的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自觉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活动。
第七条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组织在开展经营、
生产活动过程中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和财务安全,防范事故发生。
第三章安全风险评估与管理
第八条各类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可能存
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并按时修订完善。
第九条各类单位应当落实日常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
和排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生产设施、生产工艺的安全可靠。
第十条各类单位应当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
应急救援组织和责任人,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和处理能力。
第四章安全生产监督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督由相关部门负责,根据法律法规
企业安全生产条例
第十九条 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员工熟悉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十条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一条 企业应当加强对高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一)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
(三)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消除;
(四)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维护安全生产设施;
(五)服从管理,不违章作业。
第三章 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条 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职责,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
(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二)安全生产投入;
(三)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四)安全生产检查;
(五)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六)事故报告和处理;
(七)安全生产奖惩;
(八)其他需要规定的安全生产事项。
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六十七条 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企业日常管理,形成持续改进的良性循环。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本条例旨在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
第一节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
1.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组织和管理。
2.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3.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二节个人责任
1.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应当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严守安全生产规定,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2.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在发现安全隐患或者危及安全的情况时,应当立即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防范。
第三章安全生产监管
第一节安全生产监督机构
1. 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是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有关部门。
2. 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肃追责。
第二节安全生产监督措施
1. 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有权进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
2. 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可以采取暂停生产、吊销许可证等措施,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进行处罚。
第四章安全生产事故处理
第一节事故应急预案
1.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和应对措施。
2. 事故应急预案应当经过定期演练和评估,确保能够有效应对各类安全事故。
第二节事故调查处理
1. 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当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追究责任。
2.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全力配合事故调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企业安全生产规范条例全文
企业安全生产规范条例全文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管要求,企业安全生产规范条例是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则,是保障员工安全生产和维护企业正常运营的重要措施。下面是企业安全生产规范条例的全文,共计1000字。
企业安全生产规范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维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
生产工作的责任分工和相应的措施。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企事业单位应明确安全生产的各级管理工作,设立安
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五条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清晰划定责任边界。
第六条企业应聘请专业人员负责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对职工进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
第七条企业应定期组织演练,增强员工应急处理能力。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应对生产设备、工艺流程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运行安全,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修缮。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
第九条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安全设施和设备。
第十条企业应落实日常巡查和检修,做好事前预警和风险评估工作。
第十一条企业应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提高员工操作规范性。
第十二条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警示标牌和安全信息公告栏,发布安全生产通知。
第十三条企业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其他危险物品的管理,并进行储存、使用、处置等环节的监督和检查。
第四章事故应急处理
第十四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处理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新安全生产条例内容
新安全生产条例内容
《新安全生产条例》是一项重要的法规,旨在加强对生产安全的管理和监督,防范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该条例自2021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为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提供了更严格、更具体的规定和要求。本文将以1000字,详细介绍该条例的主要内容。
一、总则
《新安全生产条例》第一章明确了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原则和责任。它要求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规范管理、强化培训、加强监督检查等工作,确保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二、安全风险评估与控制
《新安全生产条例》第二章规定了安全风险评估与控制的内容和程序。它要求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方法对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并加以实施。对于存在较高风险的作业,要建立完善的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三、安全设施与设备
《新安全生产条例》第三章明确了安全设施与设备的要求和管理办法。它要求企事业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与设备,保障生产过程中各种危险源的控制和排除。对于老旧设备的更新以及新设备的选用,要经过严格的评估和鉴定,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四、事故应急管理
《新安全生产条例》第四章规定了事故应急管理的要求和措施。它要求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和演练计划。对于特种作业、危险化学品储存等高风险环节,要加强事故预防措施,确保应急救援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
五、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
《新安全生产条例》第五章明确了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的要求和原则。它要求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对于安全责任人和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专门的培训和考核,确保他们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
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本条例是为了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保障劳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定和经济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组织。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
第三条主要责任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有主要责任,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企业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
第三章生产设施和安全设备
第五条生产设施的安全要求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建设和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生产设施,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第六条安全设备的配置和维护
企业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四章安全生产责任
第七条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条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
企业应当组织专业部门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治,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九条违法行为的处理
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依法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刑事追究或者民事赔偿等相应的处罚。
第十条安全事故的处置
发生安全事故后,企业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
事故扩大,并按照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一条发布和实施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废止之前的相关规定。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条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条例
第一条为了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员工人身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各级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
第三条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与指导。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明确。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制订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建立安全防护机制,确保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秩序。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操作能力。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加强对外来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确保外来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及时记录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分析并总结事故原因。
第十三条公司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员工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四条其他未尽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规执行。
以上为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公司有权对其追究责任。希望全体员工认真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共同维护企业安全生产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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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
(2005年5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分级属地原则。
第四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安全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监督控制体系,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负责同级人民政府
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苏木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级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履行群众监督职责,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安全生产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通过开设公益性安全生产宣传专题栏目等形式,对社会公众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二章安全生产保障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布臵、督促和检查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定期向社会通报本地区安全生产情况。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等相关情况的数据库和综合安全信息网络。
第九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上级人民政府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
织演练。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建设,安全生产科学技术项目的研究创新和推广应用,重特大事故隐患治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奖励等。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各环节、各岗位的安全工作质量标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督管理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将安全生产费用纳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安全生产费用用于推广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完善安全设施及安全生产技术措施,重大危险源、重特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购臵劳动防护用品、应急救援器材和物资,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方面的必要投入。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等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及从业人员
超过三百人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规划及年度计划,安排教育和培训经费,保证计划的完成;建立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
对新进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四学时,危险性较大的岗位和行业不得少于四十八学时;对调换工种或者离岗六个月以上复工以及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从业人员,应当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任职。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提供安全的作业条件,并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中载明有关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等事项。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使用。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现金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对存在爆炸、中毒、高处坠落、易发事故等危险因素的工作场所划分危险等级,设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制定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十九条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等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缴纳一定数额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专项用于生产经营单位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
风险抵押金的提取和管理办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或者行业安全生产标准进行设计,其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有安全生产专篇,并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