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兰信: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1-07-01
海兰信: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06-12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公告编号:2010-014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九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份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6月11日14:00在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A座二层国际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申万秋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1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合计29,420,1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11 %。
二、议案审议情况与会股东认真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一) 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票29,420,10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 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票29,420,10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 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票29,420,10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 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公司2009年度以合并报表口径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797.94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72元。
海兰信:对外担保管理制度(XXXX年9月)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为对外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六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
第七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做出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第二章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第八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提供担保:(一)因公司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二)与公司具有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三)与公司有潜在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四)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他有控制关系的单位。
以上单位必须同时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并符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海兰信: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1-04-25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公告编号:2011-009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4月21日于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公司于2011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敬夫先生召集和主持,经全体董事投票表决,形成决议如下:一、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八节监事会报告”。
《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董事会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陈武朝先生、郑光远先生向监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10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10年度报告》及《2010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0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1年4月25日的《证券时报》。
壹桥苗业: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4-01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苗业公告编号:2011—015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成员。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全部当选。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3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3月21日通过专人送出、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候选人和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由刘德群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刘德群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任期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主任委员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具体如下: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德群先生委员:刘晓庆女士、徐玉岩先生、宋晓辉先生、林毅先生。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张丽女士委员:刘晓庆女士、韩海鸥先生。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韩海鸥先生委员:刘德群先生、林毅先生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林毅先生委员:宋晓辉先生、张丽女士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任期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提名聘任:刘德群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徐玉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生产经营总监;宋晓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林春霖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杨殿敏先生为公司技术总监;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任期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海兰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1-04-25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对此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一、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本次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候选人(其中两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申万秋先生、魏法军先生、高照杰先生、陈武朝先生、郑光远先生任职资格合法,均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武朝先生、郑光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我们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以上两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
本次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上述五名董事候选人(其中两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并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通过对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诚信责任情况、勤勉尽职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参照了同类上市企业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计划保持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薪酬6.32万元(税前)/年不变,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海兰信: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10年11月) 2010-11-25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董事会授权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
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五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对外的唯一信息披露机构。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审核),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相关人员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配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
第二章内幕信息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并经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的事项。
第八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二)公司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购置财产的决定;(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五)公司季度、中期及年度财务报告;(六)公司证券市场再融资计划;(七)公司发行股票、债券或可转换债券;(八)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九)公司股权结构的发生重大变化;(十)公司对外担保的重大变更;(十一)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和仲裁;(十二)重大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十三)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十四)公司发生重大经营性或者非经营性亏损;(十五)公司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拍卖;(十六)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十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十八)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十九)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二十)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二十一)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二十二)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二十三)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二十四)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二十五)公司尚未公开的并购、重组、定向增发、重大合同的签署等活动;(二十六)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二十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海兰信: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11年4月) 2011-04-25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11年4月21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现有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指引》”)以及《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并运用金融和市场营销的原理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误导,保障所有投资者的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对尚未公布的信息及内部信息进行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原则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一)分析研究投资者的基本情况和监管部门监管动态;(二)通过信息披露和收集投资者相关信息,实现与投资者之间良好的沟通与联系;(三)与投资者共同参与公司发展战略的制定;(四)对投资者关系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效率。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稿)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稿)(本细则经2008年4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制定,2010年5月6日第一届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一次修订。
)2010年5月6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经理人员的组成与聘用 (1)第三章经理人员的职权 (2)第四章经理人员的责任 (3)第五章总经理工作机构及工作程序 (5)第六章资产处置及投资决策权限 (7)第七章总经理报告制度 (8)第八章附则 (9)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一名。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公司董事会决议。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等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 经理人员的组成与聘用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经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
第六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并对总经理负责。
第七条 经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与每届董事会任期起止时间相同。
经理人员可以连聘连任。
第八条 《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经理。
第九条 经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按照公司《章程》和经理人员与公司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海兰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10年10月) 2010-10-28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明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职责,优化董事会规模和构成,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的选择标准、程序和相关人选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其他人员是指各部门经理。
第二章 组织结构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委员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
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
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规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筹备会议并执行提名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董事会秘书负责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之间的具体协调工作。
第三章 委员会的职责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1、研究、制定公司的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招聘程序,并提出建议;2、根据需要广泛搜寻、选拔合格的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候选人,并提出建议;3、对董事候选人及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4、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控股股东应充分尊重提名委员会的建议,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不能提出替代性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山东海化:第四届监事会201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3-25
证券代码:000822 证券简称:山东海化公告编号:2011-008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二○一一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二○一一年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3月23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通知于2011年3月13日以书面形式下发给公司5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公司监事会主席齐春雷先生主持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1、公司监事会二○一○年度工作报告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公司二○一○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 0票。
3、公司二○一○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公司二○一○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关于公司与山东海化集团签订《相互提供产品及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关于公司与山东海化集团签订《相互提供产品及综合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关于公司二〇一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及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将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第五届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3名。
公司监事会及控股股东提名齐春雷、丁红玉、刘国胜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各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海兰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公告编号:2020-062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0年5月8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C座1902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由董事长申万秋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合计124,283,5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557%。
其中:(一)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24,201,8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351%;(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81,7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审议7项议案,第1项至第6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第7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可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供应商版)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17 日 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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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万元)
TOP1
中国铁塔智联公司应急行业水面小 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 目标雷达监测产品研发服务采购项 司 目
568.0
TOP2 某部船舶动态监控系统采购项目中
68.5
标结果公示
TOP3 某单位船用装备采购成交公告
分地区主要项目
(1)辽宁(2)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1
【结果公示】大连理工大学 X 波段 雷达采购结果公示(项目编号:
大连理工大学
DUTAHT-2201642)
2
【结果公示】大连理工大学 X 波段 雷达系统采购结果公示(项目编号:
大连理工大学
DUTAHT-2301712)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1.1 总体指标 ..........................................................................................................................1 1.2 业绩趋势 ..........................................................................................................................1 1.3 项目规模 ..........................................................................................................................2 1.4 地区分布 ..........................................................................................................................3 1.5 行业分布 ...........................................................................................................................5 二、竞争能力 .................................................................................................................................6 2.1 中标率分析 ......................................................................................................................6 三、竞争对手 .................................................................................................................................6 3.1 主要竞争对手....................................................................................................................6 3.2 重点竞争项目....................................................................................................................7 四、服务客户 .................................................................................................................................8 4.1 关联客户中标情况 ............................................................................................................8 4.2 主要客户投标项目............................................................................................................8 五、信用风险 .................................................................................................................................9 附录 .............................................................................................................................................11
海兰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XXXX年10月)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战略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机构,并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2、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积极开展工作;3、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处理复杂的涉及公司发展战略、重大投资方面的问题,具备独立工作的能力。
第六条 委员会成员由四名董事组成,包括一名以上独立董事。
第七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下设投资评审小组。
第八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委员会及委员的职责第九条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2、对公司《章程》规定的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3、对公司《章程》规定的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4、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5、对上述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督促并提出报告;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海兰信: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XXXX年9月)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10年9月制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提高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创业板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0号——创业板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及《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下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及办事处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三)违反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四)未按照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五)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重大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六)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企业信用报告_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 被执行人 ....................................................................................................................................................18 5.2 失信信息 ....................................................................................................................................................18 5.3 裁判文书 ....................................................................................................................................................18 5.4 法院公告 ....................................................................................................................................................21 5.5 行政处罚 ....................................................................................................................................................21 5.6 严重违法 ....................................................................................................................................................22 5.7 股权出质 ....................................................................................................................................................22 5.8 动产抵押 ....................................................................................................................................................26 5.9 开庭公告 ....................................................................................................................................................26
海兰信: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公告编号:2012-014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1 重要提示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申万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法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柳丽华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2.1 基本情况简介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3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3.1 主要会计数据单位:元3.2 主要财务指标3.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适用□不适用单位:元§4 股东持股情况和控制框图4.1 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4.2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5 董事会报告5.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概要5.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适用□不适用单位:万元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单位:万元5.3 报告期内利润构成、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6 财务报告6.1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适用√不适用6.2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适用√不适用6.3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适用□不适用6.4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企业信用报告_上海兰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目录一、企业背景 (5)1.1 工商信息 (5)1.2 分支机构 (5)1.3 变更记录 (5)1.4 主要人员 (6)1.5 联系方式 (6)二、股东信息 (6)三、对外投资信息 (7)四、企业年报 (7)五、重点关注 (8)5.1 被执行人 (8)5.2 失信信息 (8)5.3 裁判文书 (8)5.4 法院公告 (9)5.5 行政处罚 (9)5.6 严重违法 (9)5.7 股权出质 (9)5.8 动产抵押 (9)5.9 开庭公告 (9)5.11 股权冻结 (9)5.12 清算信息 (10)5.13 公示催告 (10)六、知识产权 (10)6.1 商标信息 (10)6.2 专利信息 (10)6.3 软件著作权 (10)6.4 作品著作权 (10)6.5 网站备案 (10)七、企业发展 (11)7.1 融资信息 (11)7.2 核心成员 (11)7.3 竞品信息 (11)7.4 企业品牌项目 (11)八、经营状况 (11)8.1 招投标 (11)8.2 税务评级 (12)8.3 资质证书 (12)8.4 抽查检查 (12)8.5 进出口信用 (12)8.6 行政许可 (12)一、企业背景1.1 工商信息企业名称:上海兰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310230002042211统一信用代码:91310230MA1K20QE8X法定代表人:张猛组织机构代码:MA1K20QE-8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经营状态:开业注册资本:300万(元)注册时间:2018-11-03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肖湾路511号2幢3层营业期限:2018-11-03 至 2048-11-02经营范围:从事信息、网络、电子、智能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会务会展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房地产咨询,票务代理,餐饮企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文化办公用品、工艺礼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服装鞋帽、日用百货、电子产品、通讯器材、计算机软硬件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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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公告编号:2011-019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6月30日于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公司于2011年6月27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
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全体监事推举监事罗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罗茁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罗茁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62年5月,毕业于清华大学核研院,获工学硕士学位。
曾工作于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清华科技园发展中心,现任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启迪创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北京德鑫泉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慧点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监事、北京青迈信息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
罗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以下情形:
(1)为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3)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4)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5)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6)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7)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