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区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合集下载

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绵阳市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性指标》的通知

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绵阳市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性指标》的通知

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绵阳市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性指标》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布日期】2022.06.24•【字号】绵经信园区〔2022〕365号•【施行日期】2022.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绵阳市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性指标》的通知绵经信园区〔2022〕365号涪城区、游仙区、安州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为进一步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产出效益,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绵府办函〔2021〕9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标体系,作为区(市)县下一步开展项目招引、用地准入及考核评价的依据,请严格执行。

附件:1.绵阳市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性综合指标2.控制性指标计算方式及名词解释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6月24日附件1附件2控制性指标计算方式及名词解释1.工业用地类型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将工业用地分成的三种类型。

包括基本无污染、对环境有一定干扰和污染、对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

在城市规划中,工业用地主要分为三类:一类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电子工业、缝纫工业、工艺品制造工业等用地。

二类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食品工业、医药制造工业、纺织工业等用地。

三类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采掘工业、冶金工业、大中型机械制造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制革工业、建材工业等用地。

2.亩均投资强度:是指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工业企业累计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与已供地面积之比,单位为万元/亩。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整治黑臭水体和轻度污染水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整治黑臭水体和轻度污染水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整治黑臭水体和轻度污染水体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6.29•【字号】绵府办发〔2017〕41号•【施行日期】2017.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整治黑臭水体和轻度污染水体实施方案的通知绵府办发〔2017〕41号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绵阳市整治黑臭水体和轻度污染水体实施方案》已经市七届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29日绵阳市整治黑臭水体和轻度污染水体实施方案第一章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按照住建部、环保部颁布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建城〔2015〕130号)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绵阳市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绵阳实际,编制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以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源头严防、标本兼治、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从“清、拆、截、修、测、管”六个环节入手,综合采取管理措施、工程措施和远期生态修复措施,全方位、立体式治理黑臭水体和轻度污染水体,确保木龙河和涪江流域水环境安全,不断改善提高绵阳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提高绵阳城市生态环境。

二、基本原则(一)统筹兼顾,标本兼治。

近期治理与远期治理、治标与治本、结构减排与工程减排相结合,统筹部署,协调推进。

(二)综合治理,突出重点。

遵循“自上(游)而下(游)、先重点后一般”和“治河先治污、治污先治水”的原则,重点治理点源污染和农业养殖及面源污染。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12.27•【字号】绵府发〔2019〕28号•【施行日期】2019.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的通知绵府发〔2019〕28 号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绵阳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已经市七届政府第 81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 1. 绵阳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1 —3类)2. 绵阳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4类)绵阳市人民政府2019 年12 月27 日绵阳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做好绵阳市声环境保护工作,保护和改善城市居民正常的工作、生活和学习环境,结合城市发展的需要,特制订本方案。

一、区划原则(一)有效地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提高声环境质量,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静。

(二)根据绵阳市总体规划,按照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结合目前实际用地性质,确定声功能区类别。

(三)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

(四)有利于城市规划的实施和城市改造,做到区划科学合理,促进环境、经济、社会协调一致发展。

(五)以城市建成区为主,从实际出发确定规模,定性划片,着眼长远,宏观规划。

二、区划范围本次区划的范围,为2014年 5 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川府函〔 2014 〕 75 号)明确的中心城区范围〔即成绵广高速公路、成绵第二高速—南环高速联络线、成渝环线(绵遂)高速公路围合的区域〕,以及2018年 7 月绵阳市人民政府于批复同意建设的临港经济发展区的范围,总面积约 170 平方公里。

周报报送情况通报

周报报送情况通报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周报报送情况通报篇一: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环境保护工作周报报送情况的通报绵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环境保护工作周报报送情况的通报各县市区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站:根据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周报制度的紧急通知》(川城乡治办〔20XX〕20号)和省环保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要求,我局印发了《关于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周报制度的紧急通知》(绵环发[20XX]82号),要求各县市区环保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站每周以周报形式上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现将截至9月15日的周报报送情况通报如下:绵阳市环境监测站:应报21期,实报21期。

绵阳市环境监察支队:应报21期,实报21期。

涪城区:应报23期,实报1期。

游仙区:应报23期,实报1期。

江油市:应报23期,实报18期,其中迟报2期。

三台县:应报23期,实报2期。

安县:应报23期,实报14期。

盐亭县:应报23期,实报3期,其中迟报2期。

梓潼县:应报23期,实报19期。

平武县:应报23期,实报9期。

北川羌族自治县:应报23期,实报2期,其中迟报1期。

此外,从工作周报的内容来看,各县市区基本都能紧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环境保护工作的三大阶段性目标和八大整治内容对每周工作进行汇总,但部分县市区环保部门上报的周报内容过于简单,局限于三大目标和八大任务,甚至出现多期周报内容完全重复的情况,没有体现出当地每周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环境保护工作内容和工作特色;部分县市区环保部门的周报报送不及时,没能体现出周报的时效性。

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环境保护周报内容方面,江油市环境保护局做得较好。

请各县市区环保局根据此次通报情况进行自查,确保每周按照《关于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周报制度的紧急通知》(绵环发[20XX]82号)要求报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环境保护工作周报。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启用四川省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系统的通知-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启用四川省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系统的通知-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启用四川省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系统的通知正文:----------------------------------------------------------------------------------------------------------------------------------------------------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启用四川省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系统的通知各市(州)、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为切实加强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工作,经研究,自2015年12月1日起全省统一启用四川省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四川省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系统(环保专网网址:http://10.51.2.96:8090/permit)是全省排污许可证核发信息管理的唯一指定平台,各市(州)、各县(市、区)环境保护部门务必于12月10日前将已经核发的排污许可证信息录入系统。

新核发、变更、延续、注销、撤销的排污许可证务必在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

自2016年1月1日起未录入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系统核发的排污许可证一律无效。

二、各市(州)、各县(市、区)环境保护部门应安排专人落实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系统的信息管理工作,并将相关人员信息于12月5日前报送省环境保护厅,各县(市、区)排污许可证信息管理人员由各市(州)汇总后统一上报。

三、请相关工作人员收到通知后尽快登陆环保专网修改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系统用户密码,并录入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相关信息。

在录入过程中不得随意删除已录入的排污许可证数据,并要注意保密系统用户密码。

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疑问和发现问题请与环境保护厅总量处或技术支撑单位思路公司联系。

联系人:环境保护厅总量处杨俊国联系电话:************技术支撑单位思路公司联系电话:************全省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系统qq群群号:474780881 附件:1.排污许可证信息管理人员汇总表2.相关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2015年11月27日附件1排污许可证信息管理人员汇总表序号市州单位姓名座机手机qq号1234附件2相关用户名和密码(初始密码统一为123456)市县用户名账号成都市成都市环保局cdshbj成都市高新区成都高新区环保局gxqhbj成都市锦江区锦江区环保局jjqhbj成都市青羊区青羊区环保局qyqhbj成都市金牛区金牛区环保局jnqbhj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区环保局whqhbj成都市成华区成华区环保局chqhbj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驿区环保局lqyqhbj成都市青白江区青白江区环保局qbjqhbj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区环保局xdqhbj成都市温江区温江区环保局wjqhbj成都市金堂县金堂县环保局jtxhbj成都市双流县双流县环保局slxhbj成都市郫县郫县环保局pxhbj成都市大邑县大邑县环保局dyxhbj成都市蒲江县蒲江县环保局pjxhbj成都市新津县新津县环保局xjxhbj成都市都江堰市都江堰市环保局djyshbj成都市彭州市彭州市环保局pzshbj邛崃市邛崃市环保局qlshbj成都市崇州市崇州市环保局czshbj自贡市自贡市环保局zgshbj自贡市自流井区自流井区环保局zljqhbj自贡市贡井区贡井区环保局gjqhbj自贡市大安区大安区环保局daqhbj自贡市沿滩区沿滩区环保局ytqhbj自贡市荣县荣县环保局自贡市富顺县富顺县环保局fsxhbj攀枝花市攀枝花市环保局pzhshbj攀枝花市攀枝花东区攀枝花东区环保局pzhdqhbj攀枝花市西区攀枝花西区环保局pzhxqhbj攀枝花市仁和区仁和区环保局rhqhbj攀枝花市米易县米易县环保局myxhbj攀枝花市盐边县盐边县环保局ybxhbj泸州市泸州市环保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区环保局jyqhbj泸州市纳溪区纳溪区环保局nxqhbj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潭区环保局lmtqhbj泸州市泸县泸县环保局lxhbj泸州市合江县合江县环保局hjxhbj泸州市叙永县叙永县环保局xyxhbj泸州市古蔺县古蔺县环保局glxhbj德阳市德阳市环保局dyshbj德阳市旌阳区旌阳区环保局dysjyqhbj 德阳市中江县中江县环保局zjxhbj德阳市罗江县罗江县环保局ljxhbj德阳市广汉市广汉市环保局ghshbj德阳市什邡市什邡市环保局sfshbj德阳市绵竹市绵竹市环保局mzshbj绵阳市绵阳市环保局myshbj绵阳市涪城区涪城区环保局fcqhbj绵阳市游仙区游仙区环保局yxqhbj绵阳市三台县三台县环保局stxhbj绵阳市盐亭县盐亭县环保局ytxhbj绵阳市安县安县环保局axhbj绵阳市梓潼县梓潼县环保局ztxhbj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北川羌族自治县环保局bcqzzzxhbj绵阳市平武县平武县环保局pwxhbj绵阳市江油市江油市环保局jyshbj广元市广元市环保局gyshbj广元市市中区市中区环保局szqhbj广元市元坝区元坝区环保局ybqhbj广元市朝天区朝天区环保局ctqhbj广元市旺苍县旺苍县环保局wcxhbj广元市青川县青川县环保局qcxhbj广元市剑阁县jgxhbj广元市苍溪县苍溪县环保局cxxhbj遂宁市遂宁市环保局snshbj遂宁市船山区船山区环保局csqhbj遂宁市安居区安居区环保局ajqhbj遂宁市蓬溪县蓬溪县环保局pxxhbj遂宁市射洪县射洪县环保局shxhbj遂宁市大英县大英县环保局snsdyxhbj 内江市njshbj内江市市中区市中区环保局njszqhbj内江市东兴区东兴区环保局dxqhbj内江市威远县威远县环保局wyxhbj内江市资中县资中县环保局zzxhbj内江市隆昌县隆昌县环保局lcxhbj乐山市乐山市环保局lsshbj乐山市市中区乐山市中区环保局lsszqhbj乐山市沙湾区沙湾区环保局swqhbj乐山市五通桥区五通桥区环保局wtqqhbj乐山市金口河区金口河区环保局jkhqhbj乐山市犍为县犍为县环保局qwxhbj乐山市井研县井研县环保局lssjyxhbj乐山市夹江县夹江县环保局jjxhbj乐山市沐川县沐川县环保局mcxhbj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峨边彝族自治县环保局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环保局mbyzzzxhbj乐山市峨眉山市峨眉山市环保局emsshbj南充市南充市环保局ncshbj南充市顺庆区顺庆区环保局sqqhbj南充市高坪区高坪区环保局gpqhbj南充市嘉陵区嘉陵区环保局jlqhbj南充市南部县南部县环保局nbxhbj南充市营山县ysxhbj南充市蓬安县蓬安县环保局paxhbj南充市仪陇县仪陇县环保局ylxhbj南充市西充县西充县环保局ncsxcxhbj 南充市阆中市阆中市环保局ncslzshbj 眉山市眉山市环保局msshbj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区环保局dpqhbj眉山市仁寿县仁寿县环保局rsxhbj眉山市彭山县环保局psxhbj眉山市洪雅县洪雅县环保局msshyxhbj 眉山市丹棱县丹棱县环保局dlxhbj眉山市青神县青神县环保局qsxhbj宜宾市宜宾市环保局ybshbj宜宾市翠屏区翠屏区环保局cpqhbj宜宾市宜宾县宜宾县环保局ybsybxhbj 宜宾市南溪县南溪县环保局nxxhbj江安县江安县环保局jaxhbj宜宾市长宁县长宁县环保局cnxhbj宜宾市高县高县环保局gxhbj宜宾市珙县珙县环保局ybsgxhbj宜宾市筠连县筠连县环保局ybsjlxhbj 宜宾市兴文县兴文县环保局xwxhbj宜宾市屏山县屏山县环保局ybspsxhbj 广安市广安市环保局广安市广安区广安区环保局gaqhbj广安市岳池县岳池县环保局ycxhbj广安市武胜县武胜县环保局wsxhbj广安市邻水县邻水县环保局gaslsxhbj 广安市华蓥市华蓥市环保局hyshbj达州市达州市环保局dzshbj达州市通川区通川区环保局tcqhbj达州市达县达县环保局dxhbj达州市宣汉县宣汉县环保局xhxhbj达州市开江县开江县环保局kjxhbj达州市大竹县大竹县环保局dzxhbj达州市渠县渠县环保局qxhbj达州市万源市万源市环保局wyshbj雅安市雅安市环保局yashbj雅安市雨城区雨城区环保局ycqhbj雅安市名山县环保局msxhbj雅安市荥经县荥经县环保局yasyjxhbj 雅安市汉源县汉源县环保局yashyxhbj 雅安市石棉县石棉县环保局smxhbj雅安市天全县天全县环保局tqxhbj雅安市芦山县芦山县环保局lsxhbj雅安市宝兴县宝兴县环保局bxxhbj巴中市巴中市环保局bzshbj巴州区巴州区环保局bzqhbj巴中市通江县通江县环保局tjxhbj巴中市南江县南江县环保局njxhbj巴中市平昌县平昌县环保局pcxhbj资阳市资阳市环保局zyshbj资阳市雁江区雁江区环保局yjqhbj资阳市安岳县安岳县环保局ayxhbj资阳市乐至县乐至县环保局资阳市简阳市简阳市环保局zysjyshbj阿坝州阿坝州环保局abzhbj阿坝州汶川县汶川县环保局abzwcxhbj阿坝州理县理县环保局abzlxhbj阿坝州茂县茂县环保局mxhbj阿坝州松潘县松潘县环保局spxhbj阿坝州九寨沟县九寨沟县环保局jzgxhbj阿坝州金川县金川县环保局jcxhbj阿坝州小金县小金县环保局abzxjxhbj阿坝州黑水县黑水县环保局hsxhbj阿坝州马尔康县马尔康县环保局mekxhbj阿坝州壤塘县壤塘县环保局rtxhbj阿坝州阿坝县阿坝县环保局abxhbj阿坝州若尔盖县若尔盖县环保局regxhbj阿坝州红原县红原县环保局hyxhbj甘孜藏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环保局gzzzzzzhbj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县康定县环保局kdxhbj甘孜藏族自治州泸定县泸定县环保局ldxhbj甘孜藏族自治州丹巴县丹巴县环保局dbxhbj甘孜藏族自治州九龙县九龙县环保局jlxhbj甘孜藏族自治州雅江县雅江县环保局yjxhbj甘孜藏族自治州道孚县道孚县环保局dfxhbj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炉霍县环保局甘孜藏族自治州甘孜县甘孜县环保局gzxhbj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新龙县环保局xlxhbj甘孜藏族自治州德格县德格县环保局dgxhbj甘孜藏族自治州白玉县白玉县环保局byxhbj甘孜藏族自治州石渠县石渠县环保局sqxhbj甘孜藏族自治州色达县色达县环保局sdxhbj甘孜藏族自治州理塘县理塘县环保局ltxhbj甘孜藏族自治州巴塘县环保局gzbtxhbj甘孜藏族自治州乡城县乡城县环保局xcxhbj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县稻城县环保局dcxhbj甘孜藏族自治州得荣县得荣县环保局drxhbj凉山州凉山州环保局lszhbj凉山州西昌市西昌市环保局xcshbj凉山州木里藏族自治县木里藏族自治县环保局mlzzzzx凉山州盐源县盐源县环保局yyxhbj德昌德昌环保局dchbj凉山州会理县会理县环保局hlxhbj凉山州会东县会东县环保局hdxhbj凉山州宁南县宁南县环保局nlxhbj凉山州普格县普格县环保局pgxhbj凉山州布拖县布拖县环保局btxhbj凉山州金阳县金阳县环保局jyxhbj凉山州昭觉县昭觉县环保局lszzjxhbj 凉山州喜德县喜德县环保局xdxhbj凉山州冕宁县冕宁县环保局mnxhbj凉山州越西县越西县环保局yxxhbj凉山州甘洛县甘洛县环保局lszglxhbj 凉山州美姑县美姑县环保局mgxhbj凉山州雷波县雷波县环保局lbxhbj——结束——。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1.30•【字号】绵府函〔2017〕295号•【施行日期】2017.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的通知绵府函〔2017〕295号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绵阳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绵阳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2.绵阳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工作主要目标任务表3.绵阳市污水处理三年推进方案实施项目计划表(省上确定)4.绵阳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工业废水处理三年推进方案实施项目计划及乡镇污水处理建设任务表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1月30日绵阳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保护和改善水环境,完善城镇功能,指导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系统收集、集中处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切实提高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水平,切实提升城镇宜居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按照区域性布局、系统性收集、综合性处理的“三性”要求,依据《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和《中共绵阳市委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振兴计划”推动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绵委发〔2017〕1号),科学布局、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全市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

设施建设要优先安排“省百镇建设行动”试点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示范引领解决乡镇治污能力不足问题;优先安排已建污水处理设施的污水收集管网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解决厂网不配套和泥水收集能力不足问题;优先安排黑臭水体和轻度污染水体流域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和提标升级改造项目,解决流域范围内排放标准低和治污能力不足问题;优先安排污水处理全过程监管设施项目,解决运营安全和实时监管不足问题。

四川省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单位公示名单

四川省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单位公示名单

四川省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单位公示名单1.四川省财政厅2.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4.四川省审计厅5.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6.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7.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8.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9.四川省旅游局10.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11.四川省粮食局12.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3.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14.成都市教育局15.成都市司法局16.成都市财政局17.成都市环境保护局18.成都市规划管理局19.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成都市旅游局21.成都市烟草专卖局22.成都市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23.成都市锦江区教育局24.成都市锦江区交通局25.成都市锦江区城市管理局26.成都市锦江区环境保护局27.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28.成都市锦江质量技术监督局29.成都市锦江区督院街街道办事处30.成都市锦江区盐市口街道办事处31.成都市锦江区莲新街道办事处32.成都市锦江区沙河街道办事处33.成都市锦江区东光街道办事处34.成都市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5.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36.成都市青羊区太升路街道办事处37.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38.成都市青羊区少城街道办事处39.成都市青羊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40.成都市青羊区黄田坝街道办事处41.成都市青羊区金沙街道办事处42.成都市青羊区环境保护局43.成都市金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4.成都市金牛区教育局45.成都市武侯区卫生局46.成都市武侯区城市管理局47.成都市武侯区发展和改革局48.成都市武侯区统筹城乡工作局49.成都市武侯区玉林街道办事处50.成都市成华区司法局51.成都市成华区新鸿路街道办事处52.成都市龙泉驿区交通运输局53.成都市青白江区清泉镇人民政府54.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5.成都市青白江区城乡建设局56.成都市青白江区卫生局57.成都市新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8.成都市新都区城乡建设局59.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60.成都市新都区三河街道办事处61.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办事处62.成都市新都区新民镇人民政府63.成都市新都区斑竹园镇人民政府64.成都市新都区泰兴镇人民政府65.成都市新都区马家镇人民政府66.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人民政府67.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68.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9.成都市温江区涌泉镇人民政府70.彭州市交通运输局71.邛崃市临邛镇人民政府72.邛崃市羊安镇人民政府73.邛崃市牟礼镇人民政府74.邛崃市农村发展局75.邛崃市国土资源局76.邛崃市公安局77.金堂县城乡建设局78.金堂县发展和改革局79.金堂县三星镇人民政府80.金堂县土桥镇人民政府81.金堂县栖贤乡人民政府82.双流县环境保护局83.大邑县晋原街道办事处84.大邑县青霞镇人民政府85.大邑县烟草专卖局86.蒲江县大兴镇人民政府87.蒲江县鹤山镇人民政府88.蒲江县长秋乡人民政府89.蒲江县朝阳湖镇人民政府90.蒲江县教育局91.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2.蒲江县公安局93.新津县教育局94.新津县城市管理局95.新津县公安局96.新津县交通运输局97.新津县文井乡人民政府98.新津县花源镇人民政府99.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00.自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01.自贡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02.自贡市自流井区农团乡人民政府103.自贡市自流井区发展和改革局104.富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05.富顺县童寺镇人民政府106.自贡市贡井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07.自贡市贡井质量技术监督局108.自贡市贡井区成佳镇人民政府109.自贡市贡井区桥头镇人民政府110.荣县望佳镇人民政府111.荣县旭阳镇人民政府112.荣县国土资源局113.荣县铁厂镇人民政府114.荣县来牟镇人民政府115.荣县高山镇人民政府116.荣县观山镇人民政府117.荣县长山镇人民政府118.荣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19.自贡市沿滩区九洪乡人民政府120.自贡市公安局大安分局121.自贡市大安区龙井街办事处122.自贡市大安区新民镇人民政府123.自贡市大安区团结镇人民政府124.自贡市大安区凤凰乡人民政府125.攀枝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6.攀枝花市档案局127.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8.攀枝花市水务局129.攀枝花市统计局130.攀枝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31.攀枝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132.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133.攀枝花市公安局西区分局134.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135.攀枝花市规划建设监察支队136.攀枝花市西区河门口街道办事处137.攀枝花市西区摩梭河街道办事处138.攀枝花市西区司法局139.攀枝花市西区残疾人联合会140.攀枝花市西区民政局141.攀枝花市西区城市管理局142.攀枝花市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143.攀枝花市西区清香坪街道办事处144.攀枝花市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45.攀枝花市西区大宝鼎街道办事处146.攀枝花市西区交通运输局147.米易县公安局148.米易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49.米易县攀莲镇人民政府150.米易县垭口镇人民政府151.盐边县共和乡人民政府152.盐边县烟草专卖局153.盐边县桐子林镇人民政府154.盐边县国土资源局155.盐边县教育局156.盐边县永兴镇人民政府157.盐边县益民乡人民政府158.盐边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59.中江县富兴镇人民政府160.中江县公安局161.中江县司法局162.中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163.德阳市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164.德阳市旌阳区德新镇人民政府165.德阳市旌阳区东湖乡人民政府166.罗江县民政局167.罗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68.罗江县畜牧食品局169.罗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170.罗江县金山镇人民政府171.罗江县蟠龙镇人民政府172.广汉市雒城镇人民政府173.广汉市小汉镇人民政府174.广汉市公安局175.什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176.四川省德阳市什邡质量技术监督局177.什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78.什邡市回澜镇人民政府179.什邡市马井镇人民政府180.德阳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81.德阳市公安局182.德阳市司法局183.德阳市财政局184.德阳市环境保护局185.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186.四川省德阳质量技术监督局187.德阳市水务局188.德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189.德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90.绵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91.绵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92.绵竹市孝德镇人民政府193.绵阳市公安局194.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195.绵阳市烟草专卖局196.绵阳市审计局197.四川省绵阳质量技术监督局198.绵阳科技城科教创业园区创业园街道办事处199.三台县花园镇人民政府200.梓潼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01.梓潼县文昌镇人民政府202.梓潼县黎雅镇人民政府203.梓潼县许州镇人民政府204.梓潼县玛瑙镇人民政府205.梓潼县烟草专卖局206.梓潼县定远乡人民政府207.安县司法局208.安县花荄镇人民政府209.安县卫生局210.平武县平通镇人民政府211.平武县卫生局212.平武县响岩镇人民政府213.平武县南坝镇人民政府214.平武县水晶镇人民政府215.平武县黄羊关藏族乡人民政府216.平武县坝子乡人民政府217.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8.盐亭县两河镇人民政府219.盐亭县黑坪镇人民政府220.盐亭县石牛庙乡人民政府221.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22.绵阳市涪城区环境保护局223.绵阳市涪城区烟草专卖局224.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分局225.绵阳市游仙区徐家镇人民政府226.绵阳市游仙区石马镇人民政府227.绵阳市游仙区水务局228.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229.绵阳市游仙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30.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游仙区分局231.绵阳市游仙区柏林镇人民政府232.广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33.广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34.广元市国土资源局235.四川省广元质量技术监督局236.广元市环境保护局237.广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38.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39.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40.广元市司法局241.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42.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43.广元市交通运输局244.广元市广播电视台245.广元市农业局246.广元市财政局247.旺苍县三江镇人民政府248.旺苍县东河镇人民政府249.旺苍县张华镇人民政府250.旺苍县农建乡人民政府251.旺苍县司法局252.旺苍县环境保护局253.旺苍县国土资源局254.旺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55.旺苍县城市行政执法局256.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57.青川县公安局258.青川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59.青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60.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61.青川县竹园镇人民政府262.青川县七佛乡人民政府263.青川县三锅镇人民政府264.广元市朝天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65.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66.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人民政府267.广元市朝天区中子镇人民政府268.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69.苍溪县档案局270.苍溪县国土资源局271.苍溪县卫生局272.苍溪县民政局273.苍溪县公安局274.苍溪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275.苍溪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76.苍溪县高坡镇人民政府277.苍溪县漓江镇人民政府278.苍溪县双河乡人民政府279.苍溪县陵江镇人民政府280.苍溪县歧坪镇人民政府281.苍溪县浙水乡人民政府282.剑阁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83.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84.剑阁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85.剑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86.剑阁县水务局287.剑阁县交通运输局288.剑阁县国土资源局289.剑阁县农业局290.剑阁县剑门关镇人民政府291.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292.剑阁县柳沟镇人民政府293.剑阁县武连镇人民政府294.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295.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296.剑阁县开封镇人民政府297.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298.广元市利州区上西街道办事处299.广元市利州区东坝街道办事处300.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人民政府301.广元市利州区龙潭乡人民政府302.广元市利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03.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局304.广元市利州区环境保护局305.广元市利州区工商行政管理局306.广元市利州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307.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8.广元市利州区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309.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310.广元市利州区水务局311.广元市利州区卫生局312.广元市昭化区卫子镇人民政府313.广元市昭化区大朝乡人民政府314.广元市昭化区晋贤乡人民政府315.广元市昭化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316.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317.广元市昭化区农业局318.蓬溪县新会镇人民政府319.蓬溪县明月镇人民政府320.蓬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321.蓬溪县农业局322.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23.遂宁市船山区龙凤镇人民政府324.遂宁市船山区财政局325.遂宁市畜牧食品局326.射洪县万林乡人民政府327.射洪县青岗镇人民政府328.射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329.四川省遂宁市射洪质量技术监督局330.蓬溪县公安局331.遂宁市水务局332.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333.遂宁市邮政管理局334.遂宁市安居区民政局335.遂宁市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336.大英县玉峰镇人民政府337.大英县金元乡人民政府338.大英县回马镇人民政府339.大英县粮食局340.大英县气象局341.大英县天保镇人民政府342.大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43.遂宁市财政局344.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345.内江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346.内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347.内江市审计局348.内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349.内江市畜牧食品局350.内江市教育局351.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52.内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53.内江市卫生局354.内江市烟草专卖局355.内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356.内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357.内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358.资中县双河镇人民政府359.资中县重龙镇人民政府360.资中县水务局361.资中县质量技术监督局362.资中县统计局363.资中县林业局364.资中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65.资中县教育局366.资中县财政局367.资中县骝马镇人民政府368.隆昌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369.隆昌县龙市镇人民政府370.隆昌县渔箭镇人民政府371.隆昌县金鹅街道办事处372.隆昌县山川镇人民政府373.隆昌县李市镇人民政府374.隆昌县黄家镇人民政府375.隆昌县司法局376.隆昌县公路运输管理所377.隆昌县桂花井镇人民政府378.隆昌县古湖街道办事处379.威远县镇西镇人民政府380.威远县高石镇人民政府381.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82.威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383.威远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384.内江市市中区四合乡人民政府385.内江市市中区全安镇人民政府386.内江市市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87.南充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388.蓬安县环境保护局389.西充县司法局390.阆中市沙溪街道办事处391.南充市高坪区江陵镇人民政府392.南充市高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93.南充市顺庆区凤山乡人民政府394.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395.南充市嘉陵区大观乡人民政府396.南充市嘉陵区财政局397.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398.宜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399.宜宾市审计局400.宜宾市司法局401.江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402.高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403.高县环境保护局404.高县工商行政管理局405.宜宾市南溪区工商行政管理局406.宜宾市南溪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407.珙县财政局408.珙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409.珙县发展和改革局410.珙县审计局411.筠连县塘坝乡人民政府412.筠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413.宜宾县蕨溪镇人民政府414.宜宾县高场镇人民政府415.宜宾县工商行政管理局416.宜宾县国土资源局417.屏山县屏山镇人民政府418.宜宾市翠屏区南城街道办事处419.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人民政府420.宜宾市翠屏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421.宜宾市翠屏区工商行政管理局422.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423.长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424.长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425.兴文县大河苗族乡人民政府426.兴文县仙峰苗族乡人民政府427.兴文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428.兴文县环境保护局429.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30.广安市档案局431.广安市农业局432.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433.广安市国土资源局前锋区分局434.广安市前锋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435.广安市前锋区公路运输管理所436.华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437.华蓥市环境保护局438.华蓥市古桥街道办事处439.华蓥市双河街道办事处440.华蓥市阳河镇人民政府441.华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442.四川省广安市岳池质量技术监督局443.岳池县公安局444.岳池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445.岳池县石垭镇人民政府446.岳池县新场镇人民政府447.岳池县工商行政管理局448.岳池县酉溪镇人民政府449.岳池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450.岳池县农业局451.岳池县林业局452.武胜县旅游局453.四川省广安市武胜质量技术监督局454.武胜县真静乡人民政府455.武胜县飞龙镇人民政府456.武胜县白坪乡人民政府457.武胜县统计局458.武胜县永胜乡人民政府459.武胜县华封镇人民政府460.武胜县水务局461.武胜县龙庭乡人民政府462.武胜县民政局463.武胜县国土资源局464.武胜县双星乡人民政府465.武胜县公路运输管理所466.武胜县教育科技体育局467.武胜县街子镇人民政府468.武胜县安全生产监督局469.武胜县气象局470.武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471.武胜县林业局472.武胜县农业局473.广安市航务管理局武胜航务管理处474.武胜县司法局475.武胜县礼安镇人民政府476.武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477.武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478.武胜县三溪镇人民政府479.武胜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480.武胜县交通运输局481.武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82.武胜县烈面镇人民政府483.武胜县商务局484.武胜县鸣钟乡人民政府485.武胜县公安局486.武胜县乐善镇人民政府487.武胜县金牛镇人民政府488.武胜县金光乡人民政府489.武胜县鼓匠乡人民政府490.武胜县清平镇人民政府491.武胜县猛山乡人民政府492.武胜县石盘乡人民政府493.武胜县万隆镇人民政府494.武胜县发展和改革局495.武胜县中心镇人民政府496.巴中市国土资源局497.巴中市公安局498.四川省巴中质量技术监督局499.巴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500.巴中市巴州区工商行政管理局501.巴中市巴州区清江镇人民政府502.通江县广纳镇人民政府503.通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504.平昌县公安局505.南江县元潭乡人民政府506.四川省巴中市南江质量技术监督局507.巴中市恩阳区石城乡人民政府508.巴中市恩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09.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510.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511.巴中市恩阳区发展和改革局512.雅安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513.雅安市司法局514.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5.汉源县大田乡人民政府516.四川省雅安市汉源质量技术监督局517.汉源县宜东镇人民政府518.汉源县水务局519.宝兴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520.宝兴县公安局521.宝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522.雅安市名山区卫生局523.雅安市名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524.雅安市名山区环境保护局525.雅安市名山区新店镇人民政府526.眉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527.眉山市交通运输局528.眉山市审计局529.眉山市公安局530.眉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531.眉山市水务局532.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人民政府533.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534.仁寿县卫生局535.仁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536.仁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37.仁寿县环境保护局538.仁寿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539.仁寿县国土资源局540.仁寿县大化镇人民政府541.仁寿县北斗镇人民政府542.仁寿县龙正镇人民政府543.仁寿县富加镇人民政府544.眉山市环境保护局545.仁寿县汪洋镇人民政府546.彭山县青龙镇人民政府547.彭山县牧马镇人民政府548.彭山县锦江乡人民政府549.彭山县审计局550.彭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51.彭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552.彭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553.彭山县公安局554.彭山县卫生局555.彭山县民政局556.洪雅县旅游局557.洪雅县交通运输局558.洪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59.丹棱县双桥镇人民政府560.丹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61.丹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562.丹棱县杨场镇人民政府563.丹棱县卫生局564.青神县林业局565.青神县司法局566.青神县公安局567.青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568.青神县档案局569.青神县青城镇人民政府570.青神县汉阳镇人民政府571.青神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572.青神县气象局573.青神县审计局574.青神县工商行政管理局575.资阳市民政局576.资阳市环境保护局577.资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578.资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79.简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580.简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81.安岳县公安局582.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人民政府583.乐至县回澜镇人民政府584.乐至县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大队585.阿坝州工商行政管理局586.阿坝州质量技术监督局587.阿坝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88.阿坝州商务局589.阿坝州水务局590.马尔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591.马尔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92.马尔康县马尔康镇人民政府593.金川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594.小金县日尔乡人民政府595.小金县崇德乡人民政府596.小金县城市管理局597.阿坝县公安局598.若尔盖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599.红原县财政局600.红原县交通局601.红原县卫生局602.红原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603.红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604.红原县教育局605.红原县农牧局606.红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7.汶川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608.汶川县公安局609.汶川县漩口镇人民政府610.茂县民族宗教局611.茂县飞虹乡人民政府612.松潘县川主寺镇人民政府613.松潘县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614.丹巴县司法局615.丹巴县章谷镇人民政府616.雅江县呷拉乡人民政府617.炉霍县新都镇人民政府618.炉霍县公安局619.新龙县通宵乡人民政府620.新龙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621.新龙县司法局622.新龙县财政局623.新龙县文化旅游和广播影视体育局624.德格县燃姑乡人民政府625.德格县财政局626.白玉县司法局627.理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28.理塘县上木拉乡人民政府629.巴塘县夏邛镇人民政府630.巴塘县民族宗教事务局631.巴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32.乡城县公安局633.乡城县青德乡人民政府634.稻城县司法局635.稻城县香格里拉镇人民政府636.甘孜州宗教事务局637.甘孜州工商行政管理局638.甘孜州民政局639.甘孜州国土资源局640.凉山州国土资源局641.凉山州民政局642.会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643.德昌县麻栗镇人民政府644.德昌县公安局645.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646.达州市教育局647.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648.达州市交通运输局649.达州市审计局650.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651.达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652.达州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653.达州市航务管理局654.开江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655.开江县发展和改革局656.开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657.开江县烟草专卖局658.开江县普安镇人民政府659.宣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660.宣汉县渡口土家族乡人民政府661.宣汉县庆云乡人民政府662.宣汉县南坝镇人民政府663.宣汉县红岭乡人民政府664.宣汉县清溪镇人民政府665.宣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666.大竹县司法局667.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68.大竹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669.大竹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670.大竹县档案局671.大竹县庙坝镇人民政府672.大竹县东柳乡人民政府673.大竹县朝阳乡人民政府674.大竹县清河镇人民政府675.大竹县石河镇人民政府676.大竹县蒲包乡人民政府677.大竹县月华乡人民政府678.大竹县永胜乡人民政府679.大竹县观音镇人民政府680.乐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681.乐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682.乐山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683.乐山市金口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684.乐山市金口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685.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686.乐山市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87.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人民政府688.乐山市沙湾区林业局689.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690.乐山市沙湾区质量技术监督局691.乐山市沙湾区司法局692.乐山市沙湾区沙湾镇人民政府693.乐山市沙湾区铜茨乡人民政府694.乐山市沙湾区范店乡人民政府695.井研县镇阳乡人民政府696.泸州市江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97.泸州市江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698.泸州市江阳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局699.泸州市江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700.泸州市江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701.泸州市江阳区财政局702.泸州市江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703.泸州市江阳区环境保护局704.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人民政府705.泸州市江阳区华阳街道办事处706.泸州市江阳区弥陀镇人民政府707.泸州市江阳区石寨镇人民政府708.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人民政府709.泸州市江阳区大山坪街道办事处710.泸州市龙马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711.泸州市龙马潭区烟草专卖局712.泸州市龙马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713.泸州市龙马潭区长安镇人民政府714.泸州市龙马潭区红星街道办事处715.泸州市纳溪区经济商务和科技局716.泸州市纳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717.泸州市纳溪区民政局718.泸州市纳溪区城乡环境综合管理局719.泸州市纳溪区林业局720.泸州市纳溪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721.泸州市纳溪区工商行政管理局722.泸州市纳溪区永宁街道办事处723.泸州市纳溪区棉花坡镇人民政府724.泸州市纳溪区龙车镇人民政府725.泸州市纳溪区护国镇人民政府。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绵阳旧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御营坝片区局部调整方案的批复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绵阳旧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御营坝片区局部调整方案的批复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绵阳旧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御营坝片区局部调整方案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8.18•【字号】绵府批复〔2023〕125号•【施行日期】2023.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绵阳旧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御营坝片区局部调整方案的批复绵府批复〔2023〕125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你局《关于审批〈绵阳旧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御营坝片区局部调整方案的请示》(绵自然资规〔2023〕248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绵阳旧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御营坝片区局部调整方案》。

二、本次调整涉及《绵阳旧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御营坝片区S(02.C)单元中S(02.C)—a—01—01、S(02.C)—a—01—02、S(02.C)—a—01—03、S (02.C)—a—01—04、S(02.C)—a—01—05五个地块。

本次调整为三个地块,具体情况如下:(一)S(02.C)—a—01—01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3277.51平方米。

(二)S(02.C)—a—01—02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用地面积92361.74平方米,容积率≤2.5,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高度≤45米,兼容的商业建筑面积≤计容总建筑面积的10%。

(三)S(02.C)—a—01—03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用地面积12094.22平方米,容积率≤2.5,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高度≤45米,兼容的商业建筑面积≤计容总建筑面积的10%。

三、由你局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规定,做好《绵阳旧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御营坝片区S(02.C)单元规划调整相关后续工作。

四、该规划范围内的原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时废止。

此复。

绵阳市人民政府2023年8月18日。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2.04•【字号】绵府办函〔2017〕165号•【施行日期】2017.1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绵府办函〔2017〕165号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绵阳市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已经市七届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绵阳市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4日绵阳市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推进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建设,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10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健全我市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绵阳,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落实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市委七届二次全会决定,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认真落实《中共绵阳市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绵阳的决定》,以提升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美丽绵阳”建设工程为抓手,通过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构建绿色循环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着力打造“美丽抬头可见”的美好家园。

二、基本原则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发挥政府在生态保护补偿中的主导作用,在正确把握方向、有效管控风险基础上,有效调动社会各方面利益主体参与生态补偿的积极性。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1.21•【字号】绵府办发〔2016〕66号•【施行日期】2016.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绵府办发〔2016〕6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城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绵阳市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1月21日绵阳市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主动参与成渝、成德绵等经济区域间的合作交流,构建统一的市场体系,建立健全县域经济发展推进机制,构建经济实力显著提升、社会民生持续改善、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区域发展新格局,结合绵阳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按照市第七次党代会、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市七届政协一次会议的重大安排部署,抢抓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等机遇,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和多点多极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主体作用;立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加快形成分工合理、特色明显、优势互补的区域产业结构,推动各地共同发展、协调发展;改善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逐步缩小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以及重点生态保护区的支持力度,全面提升县域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水平,为建设幸福美丽绵阳奠定坚实基础,推动绵阳在全省率先实现次级突破。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9.13•【字号】绵府规〔2023〕7号•【施行日期】2023.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绵府规〔2023〕7号绵阳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绵阳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八届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绵阳市人民政府2023年9月13日绵阳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作机制第三章城市更新规划第四章城市更新评估第五章城市更新项目实施计划第六章城市更新项目实施第七章规划政策第八章土地政策第九章财税融资政策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城市能级提升,以公园城市建设理念为引领,聚焦服务“人”、建好“城”、提升“产”、涵养“文”,着力推动城市更新,创新城市发展模式,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空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紧紧围绕加快建设中国科技城、全力打造成渝副中心战略定位,以科技立市、产业强市、开放活市、人才兴市、生态美市“五市战略”为引领,将城市更新与公园城市建设、海绵城市建设有机融合,实现城市布局更科学、功能更强、产业更优、品质更高。

第三条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城市更新,适用本办法。

具体包含:涪城区城郊街道、工区街道、城厢街道、石塘街道、青义场镇、新皂场镇;游仙区经济试验区、涪江街道、富乐街道、游仙街道、石马场镇、小枧场镇、新桥场镇;安州区花荄场镇、界牌场镇;绵阳高新区(科技城直管区)普明街道、永兴场镇;经开区塘汛街道、松垭场镇;科技城新区;仙海区沉抗场镇。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城市更新是指对建成区城市空间形态和功能进行整治、改善、优化,从而实现房屋使用、市政设施、公建配套等全面完善,产业结构、环境品质、文化传承等全面提升的建设活动。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表彰全省城乡规划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表彰全省城乡规划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表彰全省城乡规划工作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川省建设厅
•【公布日期】2009.01.12
•【字号】川建规发[2009]13号
•【施行日期】2009.01.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表彰全省城乡规划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
人的通知
(川建规发[2009]13号)
各市(州)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厅机关和直属单位:
近年来,我省城乡规划工作取得长足进展,特别是今年“5.12”汶川大地震以来,全省城乡规划工作者行动迅速,紧急动员,积极投入抢险救灾、群众安置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充分发扬了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涌现出一大批表现优秀的集体和个人。

通过各地城乡规划部门评选推荐,省建设厅审核,为表扬先进,鼓舞斗志,经研究决定对城乡规划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希望评选为先进的集体和个人在今后的工作中开拓创新、努力奋进,以更加饱满的信心和热情做好今后的工作,推动全省城乡规划工作不断前进。

附件:1、四川省城乡规划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四川省城乡规划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四川省建设厅
二OO九年一月十二日附件1:
附件2:。

绵阳仙特米业旧址用途

绵阳仙特米业旧址用途

绵阳仙特米业旧址用途绵阳仙特米业旧址位于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是一处有着悠久历史的建筑遗址。

该旧址建筑群包括建于清朝末年的厂房、磨坊、仓库和宿舍等建筑,并且保留了许多原始的设施和装置,具有较高的历史和文化价值。

绵阳仙特米业旧址建于清代末年,是当时绵阳地区具有代表性的米业企业。

该企业以生产和经营大米、小米等粮食为主,曾经在周边地区有着较大的影响力。

旧址的厂房、磨坊等建筑由当地石匠用传统的建筑技术和材料建造而成,建筑结构稳固,布局合理,为该地区的建筑文化留下了宝贵的遗产。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工业化的推进,绵阳仙特米业逐渐衰落并于1980年代停产。

在此之后,该旧址长期处于闲置状态,受到了一定的损坏和破坏。

但幸运的是,维护和修复工作在未来的几十年间得到了一定的关注和支持。

到目前为止,绵阳仙特米业旧址的用途仍然没有确定。

然而,鉴于其历史和文化价值,该旧址被列为绵阳市的文物保护单位,并被列入了四川省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名录。

这意味着绵阳仙特米业旧址将接受政府的重点保护和修复,并以其独特的历史和文化价值为基础,开发出具有旅游和教育功能的新项目。

针对绵阳仙特米业旧址的用途规划,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向:首先,可以将该旧址打造成一个历史文化展览馆,用来展示绵阳米业的发展历程、工艺和技术,并通过实物、图片和多媒体等手段,向公众展示当时的生产状况和生活方式。

这将有助于增加公众对绵阳米业历史的了解和认知,同时也能够激发当地居民的历史文化自豪感。

其次,可以将绵阳仙特米业旧址打造成一个农业旅游景点,结合当地的农业资源和传统文化,提供农家乐、采摘、观光等服务项目。

游客可以亲身体验种植、收割和加工米食的过程,了解传统的农业文化,感受农村的自然环境和人文风情。

此外,绵阳仙特米业旧址也可以作为一个会议和展览中心,承办各类企业、行业和文化活动。

通过举办展览、论坛和培训等活动,为当地和周边地区的企业、科研机构和文化团体提供交流和合作的平台,促进经济发展和文化交流。

绵阳市涪城区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绵阳市涪城区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绵阳市涪城区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涪城区规划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及安全生产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局机关各股室:根据绵阳市建设局《关于印发<绵阳市建设局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绵建局发[2009]131号)、《关于转发绵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绵建局函[2009]272号), 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规划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绵城规[2009]164号),结合我区职能、职责,进一步加强我区规划建设和安全生产管理,着力解决规划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建设市场行为,现将《涪城区规划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及安全生产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00九年十二月七日涪城区规划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及安全生产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和市治理规划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2009年9月24日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规划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及安全生产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根据中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根据绵阳市建设局《关于印发<绵阳市建设局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绵建局发[2009]131号)、《关于转发绵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绵建局函[2009]272号), 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规划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绵城规[2009]164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涪城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绵阳市环境保护行政责任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绵阳市环境保护行政责任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绵阳市人民政府文件绵府发〔2007〕44号绵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绵阳市环境保护行政责任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绵阳市环境保护行政责任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七年十二月十六日 绵阳市环境保护行政责任监督管理 暂行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落实环境保护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绵阳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所称“环境保护行政责任”,是指在绵阳辖区范围内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应承担的防治污染、保护环境的责任。

第三条行政监察、环保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暂行办法对绵阳辖区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落实环境保护行政责任实施监督管理。

政府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履行相应的环境保护行政责任并对本系统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责任落实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责任(一)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

(二)根据国家制定的环境保护目标,制定本辖区的环境保护目标及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环境保护工作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

目标完成情况应作为政绩考核内容,并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

(三)对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以及人文遗迹、古树名木,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严禁破坏。

(四)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防治土壤污染、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瘠化、沼泽化、地面沉降,防止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枯竭、种源灭绝以及其它生态失调现象的发生和发展,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合理利用化肥、农药及植物生长激素。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环境保护局“涪城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环境保护局“涪城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环境保护局“涪城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公开招标中标公告一、项目编号(略)二、项目名称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环境保护局“涪城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四川沐萱环境监测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盛路与墨香路交叉路口东侧(熙华国际商务中心)中标(成交)金额2920000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涪城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服务范围: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土壤〔2018〕143号)、《关于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的任务和要求,绵阳市涪城生态环境局设置“绵阳市涪城区农村水环境调查监测及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利用社会咨询服务技术资源,专业、科学、规范、高效地完成上述文件要求的工作。

服务要求:展全区内农村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形成农村环境污染调查评估报告。

调查内容包括农村生态环境基础信息调查、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调查、黑臭水体识别、农村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处理调查、农村养殖业、餐厨垃圾、秸秆产生及利用情况等;同时开展有针对性、有代表性的环境监测,监测内容包括地表水、黑臭水体、农村生活污水、农用地土壤、面源污染等。

结合调查与监测的结果,编制《涪城区农村水环境污染调查评估报告》。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工并验收合格服务标准:根据调查评估的结果,结合绵阳市涪城区农村环境现状,编制《涪城区农村水环境治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充分利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和方法,因地制宜,提出有效且可行,同时具有一定经济效益的工程措施,解决当地农村水环境污染问题,将污染治理与综合利用相结合,从根本上治理农村水环境,并提升当地经济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梁刚、李凯、徐秀芬、张艳芬、廖立春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机构收费标准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绵阳扬尘治理措施

绵阳扬尘治理措施

绵阳扬尘治理措施1. 引言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扬尘污染逐渐成为困扰城市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问题之一。

扬尘不仅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还会对大气、土壤和水源造成严重污染。

因此,加强扬尘治理工作是绵阳市环境保护的重要任务之一。

本文将介绍绵阳市扬尘治理的措施和效果。

2. 绵阳扬尘治理的目标绵阳市针对扬尘治理制定了明确的目标和措施。

其目标主要包括:•减少工地施工和道路施工带来的扬尘污染;•控制工业企业和煤炭燃烧引起的粉尘污染;•加强绿化和植被的保护,减少沙尘暴对城市的影响;•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为了实现这些目标,绵阳市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扬尘治理措施。

3. 绵阳扬尘治理措施3.1 工地扬尘治理工地扬尘是城市扬尘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

绵阳市从源头上加强了对工地扬尘的治理。

具体措施包括:•对施工现场进行封闭管理,采取遮挡网、围挡和封闭式施工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向周围环境扩散;•严格控制建筑工地的工期和施工规模,避免形成大规模的扬尘污染;•加强工地管理,明确责任,实施严格的扬尘管控措施;•建立监测系统,对工地扬尘进行实时监测和管理。

3.2 道路扬尘治理道路扬尘是城市中常见的扬尘污染问题。

绵阳市通过以下措施来治理道路扬尘:•增加道路湿化设施,加强对道路进行清洗和湿润化处理;•配置扬尘抑制剂,对主要道路和重点路段进行定期洒水抑尘;•鼓励使用电动车辆和新能源车辆,减少机动车尾气产生的颗粒物;•定期对道路进行维护和修复,减少道路表面松散物质的产生。

3.3 工业扬尘治理工业企业是扬尘污染的重要源头。

绵阳市采取了以下措施来控制工业扬尘污染:•加强工业企业排放监管,对超标排放的企业进行处罚和整改;•鼓励工业企业使用清洁生产技术,减少粉尘和废气的排放;•定期对工业企业进行环境检测和治理,确保排放达标;•完善企事业单位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推动工业企业自觉履行环保责任。

4. 绵阳扬尘治理效果绵阳市采取的扬尘治理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绵阳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绵阳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绵阳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
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绵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6.09.28
•【字号】绵府办函〔2016〕100号
•【施行日期】2016.09.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
正文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绵阳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

绵府办函〔2016〕10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城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为进一步推进我市质量强市建设,加强对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调整绵阳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组长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刘超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市长,联系副秘书长担任;成员包括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公安局,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安全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环境保护局,市文广新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旅游局,市银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知局,绵阳检验检疫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质监局局长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8日。

绵阳市涪城区圣水二队城中村改造项目中标单位

绵阳市涪城区圣水二队城中村改造项目中标单位

绵阳市涪城区圣水二队城中村改造项目中标单位
【最新版】
目录
1.绵阳市涪城区圣水二队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背景和意义
2.中标单位的相关信息
3.项目的建设目标和预期效果
4.项目的实施计划和时间安排
5.项目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效益
正文
绵阳市涪城区圣水二队城中村改造项目是一项旨在改善当地居民生
活环境和提升城市品质的重点工程。

该项目的背景和意义在于,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中村的改造已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任务。

这不仅关系到居民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发展。

经过公开招标,绵阳市涪城区圣水二队城中村改造项目的中标单位已经确定。

中标单位具备丰富的城中村改造经验和专业的建设团队,将有力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质量达标。

项目的建设目标和预期效果是提升城中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

预期效果包括城中村的道路、排水、绿化等基础设施的提升,居民住房条件的改善,公共服务设施的完善等。

项目的实施计划和时间安排分为几个阶段。

首先,是项目前期的准备工作,包括项目设计、土地征收、环境影响评价等。

然后是项目的建设阶段,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居民住房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

最后是项目的验收和运营阶段。

整个项目的预计工期为三年。

项目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效益是显著的。

项目的实施将提升城中村的基
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改善居民的生活条件,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对于社会的影响是深远的。

同时,项目的建设也将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对于促进地方经济增长具有积极作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绵阳市涪城区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关于印发《涪城区规划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及安全生产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局机关各股室:
根据绵阳市建设局《关于印发<绵阳市建设局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绵建局发[2009]131号)、《关于转发绵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绵建局函[2009]272号), 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规划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绵城规[2009]164号),结合我区职能、职责,进一步加强我区规划建设和安全生产管理,着力解决规划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建设市场行为,现将《涪城区规划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及安全生产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00九年十二月七日
涪城区规划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及安全生产管理
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和市治理规划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2009年9月24日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规划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及安全生产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根据中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根据绵阳市建设局《关于印发<绵阳市建设局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绵建局发[2009]131号)、《关于转发绵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绵建局函[2009]272号), 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规划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绵城规[2009]164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涪城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改革创新,求真务实,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建设市场行为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
利益,为涪城规划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目标任务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统筹兼顾、系统治理的方针,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用2年左右的时间,对2008年以来规模以上的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和专项治理。

通过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监督规划建设管理,确保行政行为和工程建设市场行为更加规范;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9年12月至2011年1月)
1、建立领导小组。

建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和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股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规划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推进。

2、制定工作方案。

按照市上工程规划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研究制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

3、动员部署,营造氛围。

分别召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动员部署会议,进一步营造专项治理工作的氛围,明确任务,
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治理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摸底排查阶段(2010年2月至2011年3月)
1、开展自查。

从2010年1月份开始,按照全区统一部署,重点对2008年以来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进行摸底,排查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对策。

2、组织督查。

选择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组织督查。

3、迎接查检。

在开展自查和督查的基础上,认真做好迎接省、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查检和抽查准备。

(三)整改落实阶段。

(2010年4月至2011年6月)
1、整改纠正。

对排查出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归类,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逐一整改到位,保证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优质、高效、清廉和安全。

2、强化监管。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落实对工程建设项目各个环节的监管责任。

要以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电子监察监控为基础,强化内控机制,建立透明运行的综合监管平台。

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要密切协作配合,形成联动监督机制。

3、总结经验。

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要拓宽思路,创新工作,同时又要及时总结经验,以推动面上专项治理工作。

4、完善制度。

要以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全面清理工程建设领域的制度规定,并分类作出处理。

对于不适应的制度规定
应予以废止,不完善的制度规定应及时修订完善,需要重新出台的应及时研究制定。

要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注重制度之间的配套衔接,增强制度的针对性、系统性和有效性。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1年7月至9月)
要认真组织对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和成果的综合评估。

对于搞形式主义、应付了事,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要责令“补课”,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同时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评价,把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好的经验和做法,转化为工程建设日常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单位、各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规划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及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把专项治理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强化监督检查。

各相关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掌握情况,督促工作落实。

对专项治理工作进度迟缓的单位和部门,要重点督查,促其整改;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注重实际效果。

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政策研讨,明确政策界限,实施分类指导,解决难点问题;要紧密配合,相互支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开拓视野,创
新思维,把握专项治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更加有效地推进工作;同时还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日常监管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整体推进,确保实效。

附件:《绵阳市涪城区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局规划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及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分解表》
绵阳市涪城区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规划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及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工作任务分解表
1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