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房产税改革的问题与对策
现行房产税计税依据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及调整思路
现行房产税计税依据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及调整思路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房产税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目前我国现行的房产税计税依据规定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进行调整和改进。
本文将针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合理的调整思路。
一、存在的问题1. 税收依据不够科学合理目前我国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多数是建筑面积或者房屋的评估价值,但这种计税依据并不足够科学合理。
建筑面积虽然可以反映出房屋的大小,但未必能够准确反映出房屋的价值;而房屋的评估价值在评估过程中往往存在主观性和不确定性,难以得到客观公正的结果。
2. 存在税负过重的问题在一些发达城市,由于房产价格飙升,导致房产税负过重,这不仅增加了居民的生活成本,而且也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特别是在一些热点城市,房产税负过重的问题更加突出,成为了社会矛盾的一个重要方面。
3. 缺乏税收差别化和激励机制目前我国的房产税缺乏税收差别化和激励机制,对于一些高价值的房产和闲置房产的税收待遇并不明确,导致了一些不良的市场现象。
而且,缺乏税收差别化和激励机制也使得房地产市场的有效资源配置能力降低,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调整思路1. 科学合理确定计税依据为了解决房产税计税依据不够科学合理的问题,可以考虑将房产税的计税依据调整为房屋的实际交易价格。
实际交易价格可以直接反映出房屋的市场价值,避免了评估价值可能存在的不公正和不确定性,是一种较为科学合理的计税依据。
2. 建立阶梯式征税制度为了解决房产税负过重的问题,可以考虑建立阶梯式征税制度。
根据房产的市场价值进行分档计税,对于市值高的房产增加相应的纳税比例,对于市值低的房产降低相应的纳税比例,以实现税负的差别化调整,减轻居民的税收压力。
现行房产税计税依据规定存在的问题较为突出,需要进行适当的调整和改进。
通过科学合理确定计税依据、建立阶梯式征税制度、建立激励机制等措施,可以有效解决现行房产税制度存在的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我国房地产税制存在的问题及其改革对策
我国房地产税制存在的问题及其改革对策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房地产税制的问题变得越来越重要。
目前,我国的房地产税制存在着很多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制定改革对策,将我国的房地产税制改革得更加合理和完善。
一、我国房地产税制存在的问题1. 针对个人房产的税收政策太低我国针对个人房产的税收政策太低,只征收了房地产交易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这种征税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过度投资和流动性过剩,同时也对高端住房市场的参与产生了不利影响。
所以,我们需要对针对个人房产的税收政策进行适当的调整。
2. 物业管理条件的差异性我国物业管理条件的差异性较大,这导致了房地产税收政策难以贯彻。
如果我们能够建立更加公平和稳定的物业管理体系,就能够有效地执行房地产税收政策。
3. 体现行业差异的税收另外,我国的房地产市场也存在与其它行业相比存在的过度税收问题。
这些过度税收的问题导致了建筑商和开发商更加努力的控制成本,从而降低了建筑物的品质和标准。
另外,这种税收差异也导致了对房地产业的追求的企业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损害。
二、改革对策1. 调整税制政策为了解决对个人房产的税收问题,我们应该针对不同级别的房地产和购房者,制定不同的税收政策。
另外,我们还可以参考国际上的经验,建立房地产税收体系和个人所得税及营业税的合理关联模式。
2. 改进物业管理体系在物业管理方面,我们可以采用市场化、社会化、法制化的管理模式,不断完善物业管理支持体系,提升整个物业业务的现代化水平。
3. 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在税收征收方面,我们应该采取改进的管理机制,建立高效的税收征收管理体系,加强税收征收的监督和管理。
另外,我们需要完善税收执法监管体系,纠正各种违法行为,保障税制的公平和透明。
4. 注重人文关怀和社会担当由于房地产是一个涉及到民生的领域,所以在改革过程中必须要注重人文关怀和社会担当。
我们应该充分关注社会饱和、社会保障和社会责任,从而营造一个更加安全、稳定和可靠的房地产市场。
我国房产税改革的困局与思路
我国房产税改革的困局与思路一、本文概述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日益繁荣,但随之而来的是房产税制度面临的种种困局。
房产税作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其改革不仅关系到地方财政的稳健发展,更关乎社会公平正义和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我国房产税改革的困局,分析其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改革思路。
文章将首先概述我国房产税制度的历史沿革和现状,接着分析当前房产税改革面临的主要困局,包括税制设计不合理、征收难度大、社会接受度不高等问题。
随后,文章将探讨困局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包括法律法规不完善、利益分配机制不合理等。
在此基础上,文章将提出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改革思路,包括完善税制设计、提高征收效率、加强社会宣传等,以期为我国房产税改革的推进提供有益参考。
二、我国房产税改革的现状在我国,房产税改革的现状呈现出一种复杂而多元的局面。
自2011年起,上海和重庆作为试点城市,率先实施了房产税改革,标志着我国房产税制度进入了实质性的改革阶段。
然而,尽管改革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面临许多困局和挑战。
从税收规模来看,我国房产税收入在地方税收中的比重相对较低,尚未形成稳定的税收来源。
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房产税在地方财政收入中的作用,也影响了其调节房地产市场的能力。
房产税改革在制度设计上也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税基的确定、税率的设定以及税收减免政策的制定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争议和困难。
房产税征收过程中还面临着信息不对称、征收成本高等问题,使得税收征收效率较低。
再者,房产税改革还面临着社会接受度的挑战。
由于房产税改革涉及到广大民众的利益,因此在改革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到社会公平和公正的问题。
如何平衡不同利益群体的诉求,确保改革方案的公平性和可行性,是房产税改革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我国房产税改革在取得一定进展的仍面临着诸多困局和挑战。
为了推动房产税改革的深入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设计、完善税收征收机制、提高社会接受度等方面的工作。
现行房产税计税依据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及调整思路
现行房产税计税依据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及调整思路1. 引言1.1 1. 背景介绍对于现行房产税计税依据规定中存在的问题,有必要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并提出相应的调整思路和改革方案。
只有通过不断完善和优化房产税制度,才能更好地发挥房产税在财政收入结构中的作用,推动我国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实现税收的效益最大化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22. 研究意义研究意义:现行房产税计税依据规定中存在的问题是一个影响社会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重要问题。
对于现行房产税计税依据规定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不仅有助于发现问题的根源和原因,更有利于提出可行的调整思路和改革方案。
通过优化房产税税收政策,建立差别化征收机制,加强税收征管等措施,可以更好地引导和规范房地产市场发展,实现税收的公平性和效益最大化。
探讨现行房产税计税依据规定存在的问题以及调整思路,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政策价值。
深入研究该问题还有助于提升我国房产税制度的完善性和科学性,为未来的房产税改革工作提供理论和政策支持。
2. 正文2.1 1. 现行房产税计税依据规定存在的问题1. 依据单一性不足:现行房产税计税依据主要基于房产的市场价值,而忽略了房产的实际使用价值、社会效益等因素。
这导致了税收在征收过程中的公平性和准确性存在一定的缺失,容易造成税收征收的不公平现象。
2. 计税标准不明确:现行房产税的计税标准缺乏明确的指导性,导致了征收机构在具体操作中存在较大的裁量权,容易导致税收征收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也增加了纳税人的征税成本和风险。
3. 计税依据限制严格:现行房产税计税依据的范围较为狭窄,仅以房产的市场价值为基准,忽视了房产的其他属性和环境因素对税收的影响,使得税收征收的依据过于简单和片面。
4. 征管手段落后:现行房产税的征管手段相对滞后,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和征管工具,容易导致税收征收环节存在漏洞和逃税现象,影响了整个税收征收的效率和公平性。
现行房产税计税依据规定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计税依据的单一性不足、计税标准不明确、计税依据限制严格和征管手段落后等方面。
我国房产税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我国房产税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问题:
1. 无法解决房地产市场泡沫:由于房产税仅针对已有产权的住房,无法控制房价涨幅,并且不利于稳定房价,无法有效地解决房地产市场的泡沫问题。
2. 难以界定房产税的征收标准:针对不同地区与不同房产类型的房产税,税率与征收标准难以界定,会对各地房产市场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3. 产权界定与税收分配不清晰:房产税的产权界定与税收分配方面需要进一步明确,以保证税收的合理分配。
4. 应征房产税的人群不公平:由于房产税目前仅针对已有产权的住房征收,对于以租房居住或者无房居住的人群,存在不公平的情况。
建议:
1. 考虑引入地价税:地价税不直接针对住房产权,而是针对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可以更有效地控制房价,解决房地产市场泡沫问题。
2. 确定统一的征收标准:应对不同地区与不同房产类型的房产税,进行统一的征收标准,既保证税收的公平性,也能缓解各地房产市场的影响。
3. 明确产权界定与税收分配:应当明确住房产权的边界,明确税收的来源与用途,实现房产税的合理分配。
4. 优先征收未占用住房的房产税:鼓励空置房屋投入市场,将未占用住房的房产税作为优先征收对象,既可以增加房屋的供给,同时也能增加税收。
现行房产税计税依据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及调整思路
现行房产税计税依据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及调整思路现行房产税计税依据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计税基准不合理。
目前,我国的房产税主要是按照房屋的面积和地段来确定计税基准的,这种计税方式存在着很大的不公平性。
因为在同一地段,房屋的实际价值可能存在很大的差异,而按照面积来确定计税基准的方式,就无法反映房屋的实际价值,从而导致了对一些高价值房屋的低估和对一些低价值房屋的高估。
二是税率设计不合理。
目前,我国的房产税税率相对较低,这导致了房产税的征收效果不明显。
而且,由于税率设计不合理,导致了一些高价值房屋的税负过重,而一些低价值房屋的税负过轻,这也导致了房产税的公平性问题。
三是税收征管难度大。
由于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和征收方式比较复杂,导致了税收征管的难度较大。
尤其是在一些地方,由于实施税收政策的能力不足,导致了一些房产税的征收工作无法顺利进行。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可以提出以下几点调整思路:一是要改革计税基准。
可以考虑按照房屋的市场价值来确定计税基准,这样能更好地反映房屋的实际价值,从而提高了房产税的公平性。
可以考虑对不同地段的房屋采取不同的计税方式,从而更好地反映地段的差异。
二是要合理设计税率。
可以考虑对房屋的不同价值采取不同的税率,这样能更好地体现房屋的实际价值,从而提高了房产税的公平性。
还可以考虑对房屋的不同用途采取不同的税率,这样能更好地体现房屋的不同功能,从而提高了房产税的有效性。
需要注意的是,调整税率时要综合考虑房屋价格、地段等因素,避免对房产市场造成不良影响。
三是要简化税收征管程序。
可以考虑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简化税收征管程序,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
可以通过建立数据库、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等方式,加强对房产税计税基准的监控和管理,以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
对现行房产税计税依据规定进行调整和完善,是我国税收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
通过合理调整计税基准、税率设计和税收征管程序,可以提高房产税的公平性和有效性,从而更好地为财政收入提供支持,推动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现行房产税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思路
经济研究我国现行房产税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思路廖 佳1,邓如星2(1.宜春学院,江西 宜春 336000;2.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江西 宜春 336000)摘 要:随着房地产行业的蓬勃发展,加上市场带来的高利润,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该行业进行投资,导致市场不规范、房价节节攀升的现象日益严重。
近几年房产税一直是我国关注度最高的一个税种,如何改革以适应市场需求及国家财政保障,成为各界学者致力研究的问题。
本文针对我国个人房地产税征收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阐述,并提出相关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房产税;问题;建议目前,我国现行征收的房地产税税种繁多,税率高,主要有房产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房地产税在国家税收体系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渐渐成为税收收入的主体,形成国家财政收入的又一大支柱,其特点是金额高,税收上缴较其他税源更及时,财政收入形成速度快,没有时差性。
1 我国房地产税征收现状房产税是房地产税体系中的一种,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其计税依据是房屋的计税余值或者租金收入。
《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有两种方式:一是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税率为 1.2%,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其计税余值是指房屋的购买价值减去原值一成至三成后的余值;二是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税率为12%,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照税法规定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资源税。
契税是一种财产税,纳税人是产权受让人,其征税对象是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实行3% ~5%的幅度税率。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
房产税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内容提要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成为推动国民经济的重要力量,房地产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经济支柱。
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房产税成为税收收入增长的重要来源,房产税的宏观调控作用日益明显,但房产税的税收征管效率却很低。
本文首先介绍了加强房产税税收征管的意义。
随后,对房产税税收征管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
针对存在的问题,列举了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房地产业税收管理经验。
最后,在加以借鉴国外经验的同时,提出了加强房产税税收征管改革的对策建议,对于完善房产税税收征管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房产税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房地产业飞速发展,商品房价格迅猛上涨,房屋租赁市场也日趋活跃。
由于房地产市场带来的一系列高额利润,越来越多的人逐渐开始投资于房地产市场,进行投机炒楼,从而出现了房地产投资商分布日益涣散、市场秩序混乱的局面,再加上房产税税源分布广泛,纳税人的情况各异,房屋租赁环节复杂,为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同时也造成了税款流失等不良后果,给国家的财政收入带来了巨大的影响。
因此,通过加强房产税税收征管工作,对于完成税收收入计划,保证财政收入,实现对经济运行的调控和监督,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一、加强房产税税收征管的意义加强房产税的征管是规范房地产市场的利器,对规范房地产市场有着巨大的影响力,对遏制房地产业偷逃税现象,完成房产税税收收入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一)有效的支持地方财政,实现房产税的财政职能任何税收法规规定的纳税义务,并不能自觉实现,必须要经过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工作,才能使分散的、零星的税款征缴入库,从而完成税收任务,保证财政收入,满足经济建设的资金需要。
我国自从实施分税制以来,地方财政的主要来源是土地使用权出让,从而造成了地方财政收入过于依赖卖地的局面。
然而,从国际上征收房产税国家的实践来看,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支柱就是房产税,如英国房产税占地方财政构成的比例达到100%、美国各州在50—80%之间、法国69%、加拿大85%、南非57%、日本32%1。
对改革房产税制度的政策建议
对改革房产税制度的政策建议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房地产市场成为了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但是,目前我国的房产税改革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进行制度上的调整和创新,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因此,本文将从政策层面提出建议,以帮助完善现有的房产税制度。
首先,建议在收税目标上进行调整。
目前我国的房产税主要是围绕着房屋的交易行为进行征收的,这种征收方式过于简单化,没有考虑到市场的实际情况。
应该将目标对准房屋的实际价值或使用价值,从而更好地实现房产税的公平化。
同时,也可以考虑将土地价值纳入到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内,这样可以更好地反映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避免造成土地过度流转或恶性竞争的现象。
其次,应该在税率上进行调整。
目前我国的房产税税率相对较低,无法充分发挥税收的收入效果,同时也可能导致对房产财富的过度依赖。
因此,建议逐步提高房产税税率,以提高税收的收入效益。
但是,也需要注意不能一步到位地将税率过高,应该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和经济的发展状况来进行适当的调整。
第三,应该在税收的征收方式上进行调整。
目前我国的房产税征收方式相对比较简单化,它只是基于房屋的实际交易行为来征税。
这样运用往往使房产交易成本过高,也会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损失。
因此,建议将税收的征收方式转化为使用费的形式。
这样既可以降低房屋交易的成本,也可以减少对房产税收的资金压力。
第四,应该在税收的使用上进行创新和优化。
目前我国的房产税收入大多数被纳入地方财政的总收入中,且缺乏明确的税收使用通道和规划。
因此,建议加强对房产税收入的管控,将房产税收入部分或全部用于社会公共福利事业的支持和发展,如教育、医疗、社保等。
这样不仅有益于促进社会公共福利事业的发展,也可以增加政府的社会责任感和公信力。
最后,应该加强对房产税的监管和执行力度。
即便是对于完善的房产税制度也需要保障其有效的执行。
因此,建议对房产税收入的管理和办理进行加强。
同时,也应该加强对房产交易行为的监管和审查。
征收房产税在我国税收收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试点城市上海为例
征收房产税在我国税收收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试点
城市上海为例
问题:
1. 法律框架不完善。
房产税相关法律尚未形成完整的制度体系,对于房产税的应税对象、税率范围、计算方法等方面仍需明确。
2. 征收难度大。
房产税征收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包括房产评估、房产登记等步骤,征收效率较低,也容易出现逃税现象。
3. 扩大财富差距。
房产税征收会导致一些低收入者因为支付不
起税款而失去自己的房产,加剧了财富不平等的现象。
4. 市场反应不稳定。
征收房产税可能导致房价下降,进而影响
房地产市场的稳定,进而对经济造成负面影响。
对策分析:
1. 完善法律框架。
政府需要尽快完善房产税的法律框架,制定
相关税种政策,明确房产税应税对象、计算方法、税率等,进一步
规范房地产市场,推进房地产税改革。
2. 健全征收机制。
政府可以考虑对房产税的纳税人登记、评估
等过程进行自动化、标准化,减少人力物力浪费。
同时,也可以探
索提供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房地产市场参与者主动缴税。
3. 保护弱势群体。
政府可以制定补贴政策,为经济条件较差的
群体提供税款缴纳帮助,避免因为缴纳房产税导致房屋被迫出售。
4. 逐步推广试点。
政府可以逐步扩大房产税试点城市范围,以总结经验、改进方法,最终推广到全国范围内。
同时,也可以考虑联合多个城市试点,通过多地协作共同推进房产税的全国推广。
我国房地产税制的改革与建议
我国房地产税制的改革与建议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速度惊人,但随着房价快速上涨,房地产税制的问题也逐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当前,我国房地产税制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革。
本文将从房地产税制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三个方面来探讨我国房地产税制的改革需要。
一、房地产税制的现状目前,我国的房地产税主要有三个层面: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和物业税。
房产税是指对房地产拥有者用以征收的税收。
我国自1986年开始施行了房产税,但由于其征收范围太窄,只征收高档住宅或商业用房,所以其征收收益非常有限,而在2011年后已经取消。
土地增值税是指在土地所有权转移过程中,对土地增值所征收的税款。
在我国,土地增值税是房地产行业的主要税种之一,其税率通常为30%。
物业税是指以物业为对象,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物业税主要征收的是物业管理费和租金等。
二、我国房地产税制存在的问题1.税种多、重叠抵扣当前,我国的房地产税种过多,且存在着重叠抵扣的问题。
例如,在某些地区,房产税和物业税可以相互抵扣,导致税负不确定性以及重叠纠纷等问题。
2.税率低相对于国际上的水平,我国目前的房地产税率偏低。
在很多国家,房地产税通常是按房产的市值计算所得税率,而我国的房地产税几乎全部采用固定税率。
3.税收计算标准不明确在我国,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标准存在很大的问题。
例如,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标准仅根据土地的增值估算,而未区分不同地域、不同性质的土地。
4.征收范围狭窄我国的房产税征收范围狭窄,只针对高档住宅和商业用房等,导致其征收收益非常有限。
5.税收监管不严由于税收监管不严,很多房地产公司在土地购买和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存在漏税等问题,导致税收流失严重。
三、改革建议1.完善房地产税制应该将现行的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和物业税进行整合,形成一个完整的房地产税制,使其更加符合国际上的潮流。
2.税种整合、标准统一税收标准和征收接口应该得到进一步的统一和整合,以调整税负比例、实现预期税收目标。
浅谈房地产税改革的几点问题及对策
浅谈房地产税改革的几点问题及对策作者:阎星宇来源:《今日财富》2021年第17期房地产税的改革从2011年试点地区开始推进,到现在改革方案已经形成了一些基本共识。
目前我国房地产税的立法及改革正在积极稳妥地推进当中,为优化税制结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注入新动力。
本文将从分析开征房地产税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出发,讨论当前身处房地产市场与经济环境的大背景下,房地产税改革仍然存在的一些问题,并针对现存漏洞提出几点对策及建议。
随着2021年到来,我国已步入“十四五”发展时期。
今后我国税制改革将在“十四五”时期继续逐步地深化进行,同时着重体现在降低间接税比重、提高直接税比重之上。
无论是基于健全直接税、地方税体系的角度出发,还是从充分发挥税收在调节收入分配职能等方面看,房地产税都是重要的税种之一。
财政部部长刘昆表示,今后我国房地产税地改革应以房地产税立法为首要任务,逐步地、积极地、稳妥推行。
到目前为止,房地产税改革已推行近十年。
2020年我国房产税改革试点上海以及重庆已发文,明确将继续作为改革试点推行房产税改革,这将有助于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意味着我国房地产税改革将继续稳步推行。
推进房地产税,有利于培养地方主体税种,提高直接税比重,进一步优化税制结构,调节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同时也是打击炒房行为的利器,为过热的房价降温。
但由于房地产税受关注度高,立法过程要不断考虑当前房地产市场、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加之受疫情影响,目前更需要合适的时机和准备基础才能出台推行。
一、我国房产税改革的意义目前我国房地产税收体系重交易、轻保有,住房持有成本几乎为零。
如果房地产税的征税环节为保有环节而不是交易环节,加之房地产税属于典型的直接税,即税收负担直接由房地产持有者个人负担而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转嫁。
这意味着征收房地产税会增加住房投机者的持有成本,使其抛售手中多余“闲置”的房子,提高市场房屋利用率,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打击炒房行为,起到稳定房价的作用。
房产税改革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房产税改革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房产税改革试点这事儿,最近可真是热得发烫,大家都在谈论这个话题。
说到房产税,真是个让人又爱又恨的东西。
你想啊,买了房子,心里美滋滋的,以为有了个安稳的窝,结果一转眼,税单就来了。
这种感觉就像在过生日时,拆开礼物盒,结果里面是一张欠条,心情立马跌到谷底。
不过,话说回来,房产税本身是为了公平,想让有钱人多出点儿力气,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可问题就来了,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那些问题,简直让人哭笑不得。
先说说评估的问题。
房子评估价格高低参差不齐,有的地方把房子估得像金子一样,有的地方又像白菜一样。
这不是坑人嘛,难免让人觉得自己吃了亏,辛苦一辈子,结果税单却让你心里直打鼓。
哎,心情不好,房子还不能随便换,真是无奈。
再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很多人对房产税的具体不是很了解,有些地方的信息发布得不到位,让老百姓心里七上八下,像是坐了过山车一样。
想问问邻居,但邻居也是一头雾水,最后大家只能互相瞎猜。
信息透明度不够,真是给改革添了不少麻烦,感觉像是在大海里摸索,没有方向感。
就是征收的方式。
现在有些地方是按房屋面积来征税,这种方式就像是给每个人量身定制一件衣服,太不贴合实际了。
一个人住一百平的房子,收入可能不如住五十平的家庭,真是让人觉得不公平。
有人说,这样简直就是“量体裁衣”的反面,容易让低收入家庭背负更大的压力。
好吧,咱们也别光抱怨,咱得想想改进的办法。
评估这一块儿,得让专业的评估机构来把关。
要是真不行,搞个公开透明的评估机制,大家都能看到评估的依据,心里也能踏实点。
这样一来,大家的心里就能有个数,知道自己的房子值多少钱,不至于像被蒙了一样。
信息传播要跟上,咱可以利用社交媒体、社区活动等多种形式,把宣传到位。
让每一个老百姓都能了解到的细节,像在家里吃顿团圆饭,大家都能说上话,不至于各自为政。
信息透明,才能让大家心里明亮,少一些误会。
征收方式得调整。
可以考虑根据家庭的实际收入情况来征税,真的让有钱人多出点,低收入家庭轻松点。
我国房产税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建议
International FinancingJune 2021 国际融资Problems Existed in China's Real Estate Tax System and Reform Suggestions我国房产税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建议文/谭梅蕾我国房产税征收现状我国现行征收房地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地产的计税余额和房地产的租金收入,以房地产计税余额为计税基础的房产适用1.2%的税率,房地产计税余额为房地产购买原值减去一成或三成;以房屋租金为计税依据的房产适用12%的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国家根据土地占地实际面积为计税依据,向占用土地的个人或单位征收税款的一种资源税,耕地占用税是指向占用耕地并且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耕地实际占地面积一次性征税的一种税。
我国现行的房产税于1984年后开始征收。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时代背景下,我国现行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征收政策出现了很多弊端,如税源管控难度大、征税人员有限等,在一定程度上无法适应经济的快速发展,需要进行改进。
我国现行房产税制度的问题房产税征收范围小我国房产税的征税范围较小,现行的房产税只针对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征收,而对于农村区域的房屋是不征收房产税的,因此农村的很多企业或者单位利用税收免征政策不合理地使用农村土地,导致农村大量土地受到不合理的开发利用,不利于农村的发展。
另外,随着经济的发展,很多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也越来越好,有些地区的经济甚至赶超城镇,农村具有巨大的经济潜力。
我国很大的国土面积都属于农村用地,现在大量的农村土地被用于非农业经营活动,但是国家对农村区域的这些房产不征收房产税,这就造成了房产税征收的地域不平衡性。
我国房产税征收制度还规定,对于军队用土地、行政机关用土地、事业单位用土地以及个人自用的房屋都免征房产税。
如今经济发展越来越快,很多事业单位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已经转为企业,不再提供公共社会用品,这些单位的房屋其实不应该继续属于免征房产税的范畴。
我国房产税税制改革探析【精品发布】
我国房产税税制改革探析【精品发布】房产税,是以房产税为征税对象的税种。
它依据房产价格或房产租金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税款。
房产税是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
一、房产税改革的必要性房产税作为一种国家对房产税市场宏观调控的手段并不直接决定房地产价格。
房地产的价格实际上是由市场供求决定的。
房地产市场是受市场机制的调控,但是市场机制本身有其局限性,所以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有时就会失去应有的作用。
这时就需要国家制定一些政策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
国家通过征收房产税来改变纳税人的收入,达到通过税收来进行调控的目的。
二、我国房产税改革存在的问题(一)税率设计不合理现行房产税并没有对炒房者有太大的限制,房产税的税率过低成为其原由之一。
税率太低使得房产税可以从想炒房的人手中转移到其他人手里,因为房价还在增加,炒房者获得的收入依旧高于缴纳的房产税,并且可以通过较高的房租出租给房客,将房产税计算在了租金之中。
对来说我国的房产税的税率,除试点城市之外,依旧是单调的税率。
但是不同地方的发展速度存在差距,仅仅适用同一税率征收房产税,不利于实现税收公平。
另一方面,仅适用此种税率,底层人士和上层人士缴纳的房产税比例一样的。
此举不利于社会公平的实现。
尽管试点城市已经开始使用不同税率,可是试行的税率过于低,比较高额的房价,所占比例比较低。
(二)纳税范围窄小现在房产税征税对象主要为是城镇中用于营业的房产。
作为改革试点的上海市、重庆市征税范围进行了扩展。
但是,地方政府把市场上存在的大多数用于个人居住的房产去除在征收对象以外。
正常情况下,手中享有两套及以上房产的人都属于中上层士人,把这类人去除掉在一定意义上扶持了“先富起来”的人。
(三)计税依据不合理我国现行房产税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性扣除10%-30%后的余值,具体减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的由该房产所在地税机关参考同类房产规定。
按原值对房产征税会导致多方面的问题。
房产税改革的困境与出路研究
房产税改革的困境与出路研究近年来,房产税改革成为社会各界热议的话题。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发展,加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产税收也成为了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房产税改革并非一帆风顺,其困难和挑战也是不可忽视的。
本文将从房产税改革的困境和出路两个方面进行研究。
一、房产税改革的困境1.税收体系不完善房产税改革的困境之一在于税收体系的不完善。
房产税作为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其改革需要在完善税收体系的基础上进行。
目前我国税收体系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包括税制过分依赖房地产市场、税收征收机构不健全等,这些问题都给房产税改革带来了不小的挑战。
2.政策落地难房产税改革的另一个困境在于政策落地难。
在我国,房产税的改革涉及到地方财政、房地产市场、居民生活等多个领域,政策影响复杂多变。
而且,许多地方政府都存在着对税收的依赖和对改革的抵触,导致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十分困难。
3.资金使用难以监管房产税改革的困境还在于资金使用难以监管。
在现实中,房产税的收入并不一定会全部用于公共事业建设和社会福利,而是可能被滥用甚至挪用。
如何监管和使用房产税收入也是一个难题。
1.建立健全的税收体系房产税改革的出路之一在于建立健全的税收体系。
这需要从调整税制、完善税收征管机构等方面入手,建立起一个能够有效征收和使用房产税的体系。
2.政策落地需有序房产税改革的出路还在于政策落地需有序。
政府需要制定合理的政策规划和过渡方案,以缓解房产税改革对相关领域带来的冲击,保障改革的顺利实施。
3.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房产税改革的出路还需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
政府应该建立健全的财政预算管理和监督体系,确保房产税收入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真正用于公共事业建设和社会福利。
房产税改革的困境和出路是一个相互制约的过程。
在面临困难的我们也应该看到改革的希望。
通过建立健全的税收体系、有序地落实政策和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我相信房产税改革一定能够迎来新的发展。
当前中国房产税改革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当前中国房产税改革的问题及相关建议[摘要]随着我国房价的持续走高,国家近几年来不断推出针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相关政策。
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出台“国十条”,以坚决抑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
同年12月份,财政部表明在“十二五”期间将稳步推进房产税改革。
随后在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度推出“新国八条”,进一步调控房地产市场,遏制高房价。
次日,上海和重庆随即推出了房产税征收细则,热议已久的房产税改革由此拉开了序幕。
而在如今全国房价一片高企的特殊时期,房产税对于抑制房价上涨的功能被人们赋予了太多的关注与期望。
那么开征房产税对于房价上涨是否有抑制作用,以及房产税究竟有哪些作用,本文将结合国际上在房产税征收方面的经验,针对房产税的实质、功能及影响等方面展开,探讨我国在房产税改革过程中所需要注意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关键词]房产税改革;房价;建议1 房产税的基本含义房产税,以前也称之为物业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其计税价值或者出租所得租金收入,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房地产税,属于财产税。
而我国所征收的房产税与国际上通常所说的房产税有所不同。
第一,国外的房产税通常是针对拥有房屋、土地或者其他财产的所有者而征收的财产税,其纳税人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而由于我国对土地所采取的政策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因此,我国所征收的房产税实际上是对房产所有人使用权力或经营权力的税收。
现行的房产税是按照国务院于1986年颁布的《房产税暂行条例》进行征收,征收范围主要限定于城镇内的经营性住房,而对个人非经营性住房实行免征。
第二,国外的房产税主要指的是存量税,即税收主要集中在房产的保有环节。
而我国通常意义上所说的房产税包括房产交易和流通环节。
房地产税收比重较大的是在交易税,如印花税、契税等,并且在流转过程中所征得税费远远大于在保有阶段所征收税费。
当然这种情况的出现也可以归因于中外房地产市场的发展阶段不同。
房产税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内容提要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成为推动国民经济的重要力量,房地产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经济支柱。
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房产税成为税收收入增长的重要来源,房产税的宏观调控作用日益明显,但房产税的税收征管效率却很低。
本文首先介绍了加强房产税税收征管的意义。
随后,对房产税税收征管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
针对存在的问题,列举了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房地产业税收管理经验。
最后,在加以借鉴国外经验的同时,提出了加强房产税税收征管改革的对策建议,对于完善房产税税收征管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房产税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房地产业飞速发展,商品房价格迅猛上涨,房屋租赁市场也日趋活跃。
由于房地产市场带来的一系列高额利润,越来越多的人逐渐开始投资于房地产市场,进行投机炒楼,从而出现了房地产投资商分布日益涣散、市场秩序混乱的局面,再加上房产税税源分布广泛,纳税人的情况各异,房屋租赁环节复杂,为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同时也造成了税款流失等不良后果,给国家的财政收入带来了巨大的影响。
因此,通过加强房产税税收征管工作,对于完成税收收入计划,保证财政收入,实现对经济运行的调控和监督,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一、加强房产税税收征管的意义加强房产税的征管是规范房地产市场的利器,对规范房地产市场有着巨大的影响力,对遏制房地产业偷逃税现象,完成房产税税收收入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一)有效的支持地方财政,实现房产税的财政职能任何税收法规规定的纳税义务,并不能自觉实现,必须要经过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工作,才能使分散的、零星的税款征缴入库,从而完成税收任务,保证财政收入,满足经济建设的资金需要。
我国自从实施分税制以来,地方财政的主要来源是土地使用权出让,从而造成了地方财政收入过于依赖卖地的局面。
然而,从国际上征收房产税国家的实践来看,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支柱就是房产税,如英国房产税占地方财政构成的比例达到100%、美国各州在50—80%之间、法国69%、加拿大85%、南非57%、日本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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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房产税改革的问题与对策
作者:郑博文
来源:《现代营销·经营版》2019年第04期
摘要:房产税改革在近些年来一直都是大家关注的热门话题。
自从上海、重庆在2011年1月27日公布房产税改革试点方案,该方案已于1月28日实施,中国房产税改革便开始了。
本文从我国房产税的历史背景开始分析,梳理了房产税的征收现状,对当前房产税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归纳分析,最后在计税依据,房产税率和优惠政策三个方面提出了政策建议,为我国房产税改革提供参考。
关键词:税收;房产税;房产税改革
房产税是我国房产设置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税种。
房产税是地方税收的重要税种,同时也是贡献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在1984年的时候,我国在改革开放进程中开始征收了房产税。
房改售房后,房产从福利性质转变为了可以在市场上充分流通的商品属性,成为了每个人的重要资产之一,随之而来的,就是房产税的问题变得越来越重要了起来,当然研究房产税是否合理以及如何改革也就成为越来越多相关领域研究人员的关注点。
同时,房产税是我国整个税收制度的一个重要构成,对房产税的改革考虑必须纳入整个税制改革的机体中。
一、我国房产税历史背景与现状
(一)我国房产税的历史背景
我国房产税的历史背景可以追溯到1950年,在当年6月,中央政府就决定把房产税和地产税进行合并,并综合称为房产税。
后来在1973年,在税制改革中,房产税被归入了工商税。
之后一直到了1986年,出台政策明确保留房产税,但是对境外人员仍按照1951年的《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进行征收。
2003年,房地产市场又迎来了一轮新的税制方面的改革。
国务院在2009年5月把加快房產税改革提上了日程。
在2011年1月26日的时候,经过国务院的同意,上海、重庆两地将作为房产税改革的试点,在1月28日的时候正式启动。
(二)我国房产税征收现状
我国房产税征收现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该条例规定,我国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按年计征房产税。
税收的主要对象是营业场所的房产,而对非营业的房产来说,是免税的。
纳税人分为业主,承包商,财产保管人或实际使用人。
1994年的税制改革是我国目前房产税相关税制的基础,也决定了现状,涵盖了房地产相关业务方方面面,目前中国房地产税制的一个明显特征就是“重交易,轻保有”。
另一方面,从地方税收设置方面,房产税其实在地方的税收体系中并不占有重要地位,也不是地方税收体系的重要来源。
二、我国房产税存在的问题
(一)计税依据考虑不全,房屋出租未缴纳相应税赋
我国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主要有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目前的房产税是基于房产的折旧价值的,而房产的折旧价值是无法反映房产的真实价值,也不能干预房产背后的增值收益。
第二,不同时间的房产造价是不同的,估价也是不同的,旧房产所承担的税收成本是一定比新房高的。
第三,我国目前存在着非常大范围的房屋出租情况,虽然规定上房屋出租需要缴纳相应的税,但是实际操作中往往很难确保,并且未按规定缴纳的,也较少受到相应的惩罚。
(二)税率设计存在歧视,全国统一未考虑地方差异
线性房产税的税率设计也存在比较大的问题:一方面,目前房产税对于自用房产的税率为1.2%,但是对于出租房产的税率确高达12%,如此高的差距也不适应现在提倡租房的环境,存在非常严重的税收歧视。
另一方面,现行的房地产税率在全国是统一制定,统一实施的,并未考虑到地方的差异化需求,也没有考虑到各地不同的房产状况,也不利于地方政府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控。
(三)对房屋保有环节零税收,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现行房产税最大的一个问题在于税收优惠,房改售房之后,房屋的商品属性越来越重要,其福利性质则慢慢弱化,同时房屋也渐渐成为个人家庭的重要财产,也是家庭中最大最主要的支出。
但是现行房产税对非经营性的房产和土地是实施免税的,居民对房屋的保有环节是零成本的,这在某种层面上刺激了炒房,将房屋作为首要投资选择,静等价格上涨再转手卖出。
三、房产税改革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计税依据,完善房地产评估制度
在计税依据方面,我们应该借鉴发达国家的税收经验和沪、渝两地的改革经验,应该使用房产的估价价值作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因为估价是正确科学反映房产真实价值而非交易价值。
房产税的依据变化之后,税收就会同步变化,在整体经济发展之后,房产的估价价值也会随之上升。
房地产评估制度在这个背景下就显得尤为重要了:首先,房地产评估制度的基础是房地产登记体系,应该对其进行完善,确保每处房产都有明确的记录和编号,并保持更新,以此来掌握全国的房产信息;其次,房地产评估制度也应该结合我国的现状,科学的建立和完善,才能尽可能准确的评估房产真实的价值;最后,我国目前评估机构和人员还是比较稀缺,评估机构需要第三方来承担,应该促进相关产业发展,同时大力培养相关人才。
(二)科学设置房产税率,充分体现公平原则
在房产税率方面,应该针对1.2%和12%做出大的改变,相对一刀切的原有税率,新税率应该实施差异化的税率体系,主要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方面,不同城市不同区域,其国民经济发展水平肯定是不一致的,甚至差别是很大的,此时应该采用不同的税率来应对这种发展水平的差异;另一方面,房产是具有不同类型的,不同类型的房产应该采用不同的税率,例如一般住宅,商业,工业,公共服务类等等。
(三)合理确定优惠政策,保障居民生活
税收优惠方面,应该保证政策的延续性,科学的保留原有正确的优惠措施,在这个基础上,增添新的优惠措施。
第一,应该保留原有政策中对于公共服务设施的减免政策;第二,应该特别针对低收入群体制定对应的减免措施。
第三,应该对非经营性房产的优惠政策进行调整,及时取消掉这部分的免税规定,终止在保有环节零税收的情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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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安体富,葛; 静.关于房产税改革的若干问题探讨——基于重庆、上海房产税试点的启示[J].经济研究参考,2012,(45):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