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房产税改革的借鉴
我国城镇化中房产税改革的国外经验分析与借鉴
在不能及时做出评估 的年份 , 以评估 价值乘 以固定增长率作 为该年度的房产评估值 。 ( 二) 英国房产税制度 英 国的房产税称为房屋税 , 是 以附着于土地上的房屋 及 有关建筑物为课税对象而课征的一种税。因为房屋的价值与 土地及周边环境 密切相关 , 难 以单独估价 , 所 以英 国将房 屋 税分为住房财产税和营业房屋税。 住房财产税 的征税对 象是居 民的住宅及可 供住宅用 的 船只 , 计税依据是房屋 的资本价值 。住房财产税是英 国唯一 的地 方税 。住 房财产税 的税 率并 不统一 , 而是 由各地议会 根 据各地 区政府 当年预算 开支情况 以及从其他渠 道可获得 收 入的差额来确定 。住房 财产税的税基每五年重估一次 , 重估 之后 划分为八个级 次 , 各 个等级 的纳税额每年 都有调整 , 保 障地方 的税收收入 。目前英 国住房财产税的评估 价值标准是 以2 0 0 5年 4月 1日住房 的市场价值为依据 的。由英 国政府 国内税收局所属房屋估 价机构进行估价 。 一般房屋经估价后 定 时期 内不 重估 , 但是如果房屋价值发生重大变化则要对 其重新估价 。
( 哈尔滨学院 , 哈尔滨 1 5 0 0 8 6 )
摘
要: 新型城 镇化作 为“ 新四化” 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 在促进经济增长和改善 民生等方 面被寄予厚望。改革要
培育城镇 内生发展动 力, 房产税改革的成败对我 国城镇化进 程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 通过对美英 日等发达 国家房产税 制度 的分析 , 进 而借鉴其 经验 , 以完善 我国的房 产税制度改究导刊
E C0NOMI C RE S EARC H G UI DE
No . 5, 2 0 1 4 S e r i a l N o . 2 2 3
我国房产税制现状及改革思路
一
、
我国现行 房产税 制存 在的 主要缺 陷
( )现行房产税 课税范围过于狭 窄,而免税范 围过 一
于 宽 泛 房 产税 是 一 个 传 统税 种 它是 以房 屋 为征 税 对 象 ,即
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 , 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
计税 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根 据 18 年 6 9
一
另外 ,名 目繁 多的税 费不仅使纳税人产 生逆 反心理 , 想方设法逃避税费 ,而且加大了政府税费征 管的成本。同
时由于收费的权力分散在各个部门 .缺乏有效地约束 .容 易形成竞争 收费的现象 甚至扭曲收费的性 质 变成 了部 门创收 ,最后导致腐败
起跑线上竞争 ,这不利于对税收进行征收管理 ,也不符
( )税收政策内外有别 ,显失公平 二 我国现行房产税 采取 内外有别 ,两套税 制并存 的 政 策。根据规定 ,对 内资企业和个人按 照 18 年 暂行条 6 9 例 的规定征税 ,而对外 资企 业和 涉外 人员要按照 15 年 1 9 颁布的 《 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 》的规定征收 并且只对 房产征税 ,不对地产征税。即使是同一税种 ,计税 时也有
是 . 它毕竟是在中国计划经济 向市场经济过渡 的初始阶段
建 立起 来 的 带 有 明 显的 的计 划 经 济 的色 彩 。近 几 年 来随
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房地产市场的繁荣 , 现行 房产税暴露出越来越 多的缺陷。对现行房产税 制度进行改
革 使 其 适 应市 场 经 济 的发 展 已成 为 当务 之急 。
也使房 地产开发商和 消费者对 政府行为 的规范性和稳 定 性产生质疑 ,极大地限制了房地产业规模的正常扩张。最 后 ,严重抑制了税收调节作 用的发挥 。在我国房地产业涉
中国房产税税制改革之我见
2 纪9 0世 0年代 中期 开始 , 产 税 收 人 呈 现 出扩 张 房
趋 势 , 税 收结构 中 的地 位 也 有所 抬 升 。实行 分税 在 制 以来 , 国税收增 长结 构发 生 明显变 化 , 我 小税 种 收 入 规模快 速扩 张 , 引人 注 目的是 个人 所得 税 、 最 印花
71
化 , 人购 房 比重逐 步上 升 , 些购 房者 大部分 属 于 个 这
制 了房产税 收入 的增 长 。从 区域 角 度看 , 可将 农 村
的房产 , 有 自建 和 购入房 产 纳入征税 范 围 , 由地 所 并
视。
在 一 定程度 上 阻碍 了市 场 经 济 的发 展 , 市场 运 行 对 合 理 化起 到 了逆 向调 节 作 用 , 社 会 公 平也 产 生 了 对
一
1 我 国房 产 税 的基 本 现状 我 国现行 房产税 设 立于 18 9 6年 , 从原 城市 房 是
定 程度 的干 扰 作 用 。从 总 体 上看 , 国 现行 房 产 我
税、 房产税 。从 国家 统计 数据 可见 , 产税 收入 近年 房
围; 另一 方 面 , 现行 房 产 税 税 制 还 把 行 政机 关 、 民 人
团体 、 军队 自用 、 财政拨付事业费的机构 、 个人 居住 用房 等房 产列 为免 税对 象 。经过 二 十多 年的 改革 和 发展 , 国经济 结构 发 生 了深 刻 的变化 , 行房 产税 我 现
税 税制 主要 存在 以下 弊 端 :
2 1 征 税 范 围 过 窄 .
我 国现 行房 产税 税 制 规 定 房 产 税 只 在城 市 、 县 城、 建制 镇 和工矿 区征收 , 中县城 和建 制镇 指县 政 其 府 和镇 政府 所 在 地 , 样 , 村 就 被 排 除 出征 税 范 这 农
我国房产税的实施现状与改革建议
随着社会 经济 的发展进 步 , 我 国的房地产 市场发展 迅猛 , 其 中 实施细则》 , 规定 了从 2 0 1 1 年1 月2 8日 起 对重庆主城九 区内个人 最为引人注 目的是 , 房价一路高歌猛进 。 为 了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 防 拥有 的独栋商品住宅 、 个人新购 的高档住房 、 在渝 同时无 户籍 、 无企 止房地 产市场泡沫破灭 , 促进 国 民经济持续 健康发展 , 提高 人 民生 业 、 无 工作 的个人新购 的第二套 ( 含第二套 ) 以上的普通住房被首批 活水 平 , 我 国采 取 了各 种手段 , 如调 整住房供 应结构 、 加强 土地控 纳入房产税征税对象 , 税率为 0 . 5 %一 1 . 2 %。 制、 信贷控制 等手段来控制房价 。其 中人们对 于房 地产税改革寄予 从上海 、 重庆两地房 产税试点 内容上看 , 两地基本 上仅对 符合 了厚望 ,目的是通 过房 地产税改革来抑 制房地产投 资性需求 的膨 条件的增量住房进行征税 , 尽 管重 庆还 对一小部分存量住房进行征 胀, 从 而抑制房价 的过快上涨 。 税, 但是范 围很小 。这对 以前买房 的房 主无 疑是一种变相 的税收优 1现行房产税弊端突显 惠, 对 于现在要 买房 的房 主是 不公 平 的, 尽管他们 都是要购买 第二 我国现行房产税设立于 1 9 8 6年 9月 , 国务院正式发布《 中华人 套或者及其 以上住房的消费者 ,但是这确实违 背了税 收公平原 则。 民共和 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 规定房产税是 以房屋为征收对象 , 以房 两城市的试点方案都选择了差别税率方法 , 对超过既定标准的住房 屋的计税余 值或房屋租 金收人为计税依据 向房屋产权 所有人 征收 征收累进性的房产税 , 此举虽然对居 民的基本居 住需 要有一定的保 的一种财产税 。 作为既有税种 , 房产税征收对象为个人和家庭 房产 , 护作用 , 但 同时 由于设计 中选 择了低税率 , 对住房 的投机需求 没有 依照房产余值计征 的税 率为 1 . 2 %;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 的税率 形成很好的打击 , 没有收到抑制房价的效果。 更为重大的影响是 , 在 为1 2 %。 尽管随着经济的快 速发展 , 房产税收入呈现出扩 张趋势 , 但 其他还没 有对增量住房进 行征税 的地 区 , 购房 者看到上 海 、 重 庆两 其在整个税 收体 系中 , 仍然属 于小税种 。比如 , 2 0 1 1 年房产 税税收 地的房产税试点 , 会存在着 即将开 征房 产税 的心理预期 。他们为 了 收入为 1 1 0 2 . 3 6亿元 , 占税收总收入 的比重仅 为 1 . 2 %; 2 0 1 2年房产 少纳房产税 , 就会提前购买房产 。这样不仅起 不到抑制房产投资性 税税收收入为 1 3 7 2 . 4 9亿元 , 占税 收总收入 的比重为 1 . 4 %。 另外 , 房 需求 的作用 , 反 而会 在槽 当的程度 上刺激投资性需 求 , 进而抬 高房 产税 的收入分布也高度 不均衡 ,目前 房产税收入 主要 集 中在 大城 价 。 市。 3美国房产税的经验借鉴 目前我国现行房产税 弊端 主要体现在 : 美 国的房 产税是 在 占有 、 使用 和收益等 环节普遍 征收 的 , 对 其 1 . 1 征税范 围过窄 理解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 “ 狭义房产税是仅针对房屋评估价值征收 ; 当前我 国房产税的征税对 象主要集 中于城市 、 县城 、 建制镇 和 广义房产税 是包括 了房屋 占有 、 使用、 收益等全部 环节所缴 纳全部 工矿区 , 这意味着在我 国房产税征税对象 中农村房产是 被排除在征 税的统称。” 收对象之外的 。 同时 , 在有限 的征税对象中 , 还有一大部分属于免税 美 国的房产税是传统 的地方税收 , 它的立法权集 中于各地方州 对象 , 例如我 国的行政机关 、 事业机构 、 个人 居住用房 、 个人非 经营 政府 , 联邦政府规定一个最高 限额 , 不超过这个 限额 , 全部归属于地 性用房等都是 免税对象 , 由此 我们 可 以看 出 , 当前我 国房产税 的征 方政府 , 超过 限额部分则上缴联邦政府 。各 地征收的房产税属于专 款专用 , 用 于本地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 提高居 民公共福利 。 税对象有限 , 征税范 围过窄 。 1 . 2 税基逐年缩小 鉴于不同情况 , 各地方政府制定 的税率也是高低不同。“ 平均在 目前我国房产税 的计税依 据为房产余值或租金收入 。 随着经济 0 . 8 %一 3 %之 间 , 并以 1 . 5 %左右的税率水平居 多。美 国广义 的房产税 发展 和城 市化进程 的加 速 , 带来 了房产 的大幅升值 , 以房产余 值作 还应包含 交易税 , 大约为房价 评估值 的 2 %一 4 %, 由买卖 双方平摊 。 为计税依据 , 实 际上是使税基在逐年缩减 。 从美 国的房产税制度看 , 考虑 比较周全 , 对未婚 和已婚 的标 准不同 , 1 . 3 税率设计僵化 如对于未婚或单身出售住满 2年的 自用住宅时 , 只要新增收益不高 5万美元可 以免税 ; 对 于 已婚家庭 , 新增 收益在 5 0万美元 以内 我国现行房产税的税率实行单一 比例税率 。但是在 当前 , 我 国 于 2 区域经济的发展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潮流 , 地 区之间经济发展 的差 也可 以免税 。 根据房产所位于地理区域不同 , 分别实施不同税率 , 如 异已经越来越凸显出来 , 不 同地 区的居 民按 照统一 的标 准来进行房 郡税 、 城市税和学 区税三者之间的税率 比例为 1 : 1 : 5 。” 产税 的征收可能会导致两个极端的问题 , 一是 如果 按照经济水平发 美 国市 场经济 成熟 , 房地产 评估体 系完善 , 房产税 以房地 产评 达地 区的征收标准来进行征收的话 , 无疑会加 重经济欠发达地 区人 估机构的评估价格为计税依据 。房产税是美 国的地 方税 种 , 由于各 民的税收负担 。 如果按照欠发达地区的税 收标 准来进行征收 的话又 地的情况不同 , 因此 , 各地的估价标 准也不相 同。 例如 : “ 加州房地产 会难 以体现社会的公平分配。 税法 规定 , 房产税的计税依 据是房地产 的市 场价格 , 但仅 以当地政 2房产税试点初评 府专 门从 事房地产价 值评估部 门所 确定 的市场价 的 4 0 %作 为计税 为 了推进房产税改革 , 同时为了抑制 房价 , 我 国于 2 0 1 1 年 1 月 依据 。 此外 , 美 国实行评估报告复审制度 , 有 利于保证评估质量 和水 2 8日正式在上海 、 重庆两 地进行房产税 的试点 , 具体内容 如下 : 平; 在评估 队伍 建设上要求 结合土地管理 、 税 收征管等培 养具有综 上海市人 民政府印发《 上海 市开展对 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 合素质 的人才 。” 试点 的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从 2 0 1 1 年1 月2 8日起对在沪居 民家 4我 国房产税改革完善方 向 庭在 沪新购且属 于该居 民家庭第 二套及 以上 的住 房和非 沪居 民家 鉴于我 国房地 产市 场和房产税的现状 , 我 国亟需 以此为契机进 庭在沪新 购的住 房征收房产税 ,税率 因房价高低 分别暂定为 0 . 6 % 行房产税 的改革和完善 ,借鉴美 国等发达 国家 的房 产税 制的同时 , 和0 . 4 %。以应税住房 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 并按应税住房 结合本 国本地 区的实际情况 , 按 照十二五期 间确定的税制改革原则 市场交易价格 的 7 0 %计算缴纳。 “ 宽税基 , 低税率 , 简 税制 , 严 征管” 的要求 , 对我 国现行房 产税进行 重庆市人 民政府发布 了《 重 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 收 有 目的、 有 方向的改革 和完善 。 房产税 改革试点 的暂行办法 》 和《 重庆市个人住 房房产税征 收管理 4 . 1 扩大房产税 的征收范围。 ( 下转 1 9 8页 】
浅谈房产税改革——以上海、重庆房产税改革试点为例
2010年5月31日公布的《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员会的通知》首次具体提出“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
2010年10月,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十二五”规划建议又进一步提出要“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
2011年1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上海、重庆作为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开始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改革从提出到至今已两年有余,其实行成效是否达到预期目的是国人所关注的。
本文试图从房产税实施目的出发,结合目前房产税改革所采取的措施,分析房产税改革所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弊端,并提出相关的意见及建议。
房产税,又称房屋税,是国家以房产作为课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对房产征税的目的是运用税收杠杆,加强对房产的管理,提高房产的使用效率,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配合国家房产政策的调整,合理调节房产所有人和经营人的收入。
2010 年国务院同意发改委《关于2010 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
重庆市、上海市为开征房产税试点,于2011 年1 月28 日起正式开征房产税。
一、房产税改革的原因国家实施房产税改革的主要原因在于目前我国的房产税并不能体现房产税本身所具有的调控职能。
具体为以下三点:(一)征税范围过窄现行房产税征税范围限定在“经营性用房”,而居民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产并未纳入房产税的征税范围,这不利于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
(二)计税依据不能反映房地产的真实价值目前我国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分别为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
这种计税依据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即以房产原值作为计税依据无法反映房地产的市场价值,也无法抑制房地产租赁市场的膨胀发展。
(三)税率设计缺乏灵活性我国现行房产税的税率采取“一刀切”的方法,并没有根据不同收入的人群设置不同的税率,没有体现出“差别化”的税率。
这意味着无论房地产的持有者持有多少价值的房产,其在纳税数额的比例上是完全相等的。
这也成为房地产投机者对房地产进行大量投资,以致大量房产空置积压的原因之一。
论我国房地产税现状及改革建议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
然而,在社会发展的背后,却存在着诸多民生方面的问题,住房问题就是我国民生问题中的首要问题。
在当今社会,房产价格与价值的严重背离使得百姓陷入到住房困难问题之中。
虽然我国也采取诸多措施对房价进行调整,但房价的持续上涨令人民不堪重负,由此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日益凸显。
因此,关于房地产征税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然而在我国的房地产市场,房地产税这种看似有效的调节方式在市场面前的作用微乎其微,也未能起到稳定房价的作用。
虽然政策也在不断调整,但在多次的房地产税改革后房价仍然持续攀升。
在种种现象的背后,表明未来中国房地产税的改革是必须的,全面的。
论文在对我国房地产税有关概念及理论进行研究的基础上,探究房地产税的现状,并对我国房地产税改革历程及现状进行分析,针对目前房地产征税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为未来我国房地产税的改革提出建议。
关键词:房地产税收税制改革不动产调节税目录引言 (1)一、房地产税概论 (1)(一)房地产税的概念 (1)(二)房地产税的作用 (1)1、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1)2、突破“土地财政”困局的需要 (2)3、调节分配、促进公平的需要 (2)4、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 (2)(三)征收房地产税的利弊 (2)二、我国房地产税的现状 (3)(一)计费依据不科学 (3)(二)房地产税种类繁多 (3)(三)征税制度的不完善 (4)(四)房产登记信息不全面 (4)三、改革我国房地产税的建议 (4)(一)制定科学合理的计税依据 (4)(二)房地产税目及税收体系的重构 (4)(三)征管体制改革 (5)(四)实现全面房产登记 (5)总结 (6)参考文献 (7)致谢词 (8)引言无论何时,住房作为容身之所都是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从另一方面中国人根深蒂固的思想中可以看到,房子也是人们对于权力和地位象征产生的一种认同。
房子作为固定资产也是衡量整个家庭及个人经济状况的重要因素,购置房屋成为人们生活的重要保障,由此也能让更多的人产生安全感。
浅谈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的改革
差 很 大 , 产 税 收 入 无 法 随 着 房 地 产 的 增 但 从 宏 观 角度 看 , 界 各 国特 别 是 发 达 国 3 我国房地产税 制的改革措施 房 世 值 而 相应 增 加 。 对于 出租 的 房 产 , 照房 产 家 的 房地 产 税 制 一 般 有 以 下几 个 显 著 的 基 3. 完善我 国现 行房地 产税 制 依 1
产 估 价 理 论 和 评 估 方 法 , 国 在 实 际 征 收 各 过 程 中所 采 用 的房 地 产 估 价 方 法主 要 有 市
计 的税 种 非 常少 , 免税 范 围大 。 且 这种 典 型
的 窄税 基 模 式 造 成 了 明显 的 税 负 不 公 。 交
2 1 3房 地 产 取 得 税 制 ..
约市场正常的生产进程。 分 为 原 始 取 得 和继 承 取 得 。 今 各 国 设 置 现
价 技 术 与此 相 适应 , 多 国 家的 税 务部 门 许
税 收 办 公 室 , 国 的 财 产 管 理 处 和 财 产 评 美
如 我 国 房 产 税 以 房 产 原 值 扣 除 一 定 比例 的 房 地 产 取 得 税 类 的 税 种 主 要 包 括 遗 产 还 专 门 设 有 财 产评 估 机 构 , 英 国的 资 本 后 的 余 值 作 为 计 税 依 据 , 然 按 房 产 原 值 税 、 与税 、 录 税 和 印花 税 等 。 虽 赠 登 计税 比较稳 定 , 这 种计 税 方 法 , 但 未顾 及 房 2. 国外 房地 产税 制的 经验借 鉴 2 屋后 期 的 升值 因 素 , 房 屋 的 市场 价 值 相 与 尽 管 各 国 房 地 产 税 制存 在 一 定 差 异 , 估办 公 室 , 新加 坡 的 产 业估 价 及 核 税处 等 。
我国房地产税试点改革分析及启示——以沪渝房产税试点改革为例
2020年4月第38卷第2期陕西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ournalofShaanxiUniversityofTechnology(SocialSciences)Apr.2020Vol.38㊀No.2我国房地产税试点改革分析及启示以沪渝房产税试点改革为例卢㊀阳ꎬ㊀蒋㊀莉(1.陕西理工大学管理学院ꎬ陕西汉中723000ꎻ2.国家税务总局镇巴县税务局ꎬ陕西汉中723600)[摘要]㊀为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的改革目标ꎬ房地产税改革成为当前税制改革的主要税种之一ꎮ房地产税改革和房产税沪渝试点的财税改革逻辑类似ꎬ通过对沪渝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成效进行实证分析ꎬ发现沪渝房产税改革试点对调控房价㊁增加财政收入㊁调节收入分配等三大政策目标的实际效果均不显著ꎮ从房价构成的金融逻辑来看ꎬ房地产税改革应当淡化房地产税调控房价的政策目标ꎻ从地方财政收入的逻辑来看ꎬ房地产税暂时无法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ꎻ从房地产税改革主要功能来看ꎬ我国房地产税立法应当以推动税收法定㊁整合房地产税种㊁优化税制为主要的改革目标ꎮ[关键词]㊀房地产税ꎻ物业税ꎻ税制改革ꎻ房价调控[中图分类号]F812.42㊀㊀㊀㊀[文献标识码]A㊀㊀㊀㊀[文章编号]2096 ̄4005(2020)02 ̄0007 ̄07㊀㊀[收稿日期]2019 ̄10 ̄25㊀㊀[修订日期]2020 ̄02 ̄28㊀㊀[作者简介]卢阳(1987 )ꎬ男ꎬ江苏南京人ꎬ经济学博士ꎬ陕西理工大学管理学院讲师ꎬ硕士研究生导师ꎬ主要从事税收理论与政策研究ꎻ蒋莉(1989 )ꎬ女ꎬ陕西汉中人ꎬ经济学学士ꎬ国家税务总局镇巴县税务局干部ꎮ㊀㊀[基金项目]2018年陕西教育科学 十三五 规划课题 跨专业知识结构的特殊课程教学模式改革 以«国际财务管理»为例 (SGH18H148)ꎻ陕西理工大学科研计划资助项目 地方税权配置问题研究 (SLGQD2017-24)20世纪90年代末ꎬ我国住房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ꎬ商品房交易市场初步形成ꎬ受 炒房 等因素影响ꎬ房价进入快速上升通道ꎮ孟定定(2011)认为ꎬ 炒房 并非单纯的经济产业问题ꎬ为了稳定社会㊁抑制 炒房 ꎬ国家需要通过政治手段抑制房价[1]ꎮ因此ꎬ2003年ꎬ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开征 物业税 ꎬ以实现对居民持有房产进行征税的目的ꎮ2010年ꎬ国务院以 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 的方案替代了新开征 物业税 ꎬ并于2011年分别在上海㊁重庆开始房产税改革试点ꎮ房产税改革增加了房产持有环节的税收负担ꎬ但是却难以理顺整个房地产行业的各种税费关系ꎬ无法解决房产税重复征税的难题ꎬ因此ꎬ房产税改革始终无法达成税收立法的基本条件ꎮ2013年ꎬ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时间表ꎬ为了按期落实税收法定原则ꎬ房产税试点改革被叫停ꎬ取而代之的是以整合房地产行业相关税种的系统性改革 房地产税改革ꎮ需要指出的是ꎬ房地产税改革与房产税改革最大的不同主要集中在相关税费的整合和协调ꎬ避免重复征税ꎬ但是ꎬ对居民房产持有环节征税的这一基本目标始终是一致的ꎮ从理论上而言ꎬ对居民房产持有环节征税可以起到调控房价㊁增加财政收入㊁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ꎬ因此ꎬ分析沪渝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实际成效可以对上述观点进行验证ꎬ进而为科学设计房地产税税制提供重要参考ꎮ7一、我国房地产税改革概述(一)我国现行房地产行业涉及的主要税种如图1所示ꎬ我国房地产行业相关税种根据房产取得㊁交易和保有等环节ꎬ涉及契税㊁印花税㊁增值税㊁所得税㊁土地增值税㊁城市维护建设税㊁教育附加费㊁房产税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等十个税种ꎮ图1㊀我国房地产行业流通环节和保有环节涉及税种我国房地产行业税制存在 重流轻存 的特点ꎮ如图1所示ꎬ流通环节涉及税种共7种(其中印花税在取得㊁交易环节各征收一次)ꎬ保有环节涉及的相关税种只有3种ꎮ如图2所示ꎬ在税收贡献率方面ꎬ流通环节的税负水平也明显高于保有环节ꎬ且差距呈逐渐扩大趋势ꎮ图2㊀我国房地产税流通环节和保有环节税负比较㊀㊀㊀㊀数据来源:财政部官网提供数据汇总整理㊀㊀(二)我国房地产税改革中核心税种的表述演化在我国房地产税变革过程中ꎬ政府关于房地产税的政策文本表述不尽相同ꎬ关于表述变化的话语分析在公共政策的研究当中有着重要的地位ꎬ表述的变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政策的变迁ꎮ81.我国现行房产税的起源与内涵我国房产税的提法最早出现在1950年1月政务院颁布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ꎬ随着计划经济时代税务部门的解散而消失ꎮ1986年ꎬ«房产税暂行条例»的出台恢复了该税种ꎮ我国现行的房产税与国际上较为普遍的不动产税有着较为明显的两大差别:一是我国现行房产税对保有环节的征收力度较弱ꎬ特别是对个人非营业性住房免税ꎬ而国外的不动产税主要课税对象就是保有环节的房产ꎻ二是我国房产税计税依据是在房产原值的基础上得出的ꎬ而其他国家的不动产税一般采用评估价值ꎮ这两个差别也成为近年来我国房地产税改革的重点ꎮ2.对房产保有环节征收的物业税2003年ꎬ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 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ꎬ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ꎬ相应取消相关收费 ꎮ2006年 十一五规划纲要 提出 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ꎬ稳步推进物业税并取消有关收费ꎮ 这也是当前房产税改革ꎬ对持有房产征税的起源ꎮ但是ꎬ 物业税 对于我国现行税制而言属于新税种ꎮ虽然ꎬ1985年全国人大对国务院授予工商税立法权ꎬ但是ꎬ截止2010年ꎬ授权立法已经运行了二十多年ꎬ全国人大已经具备税收立法的能力ꎬ适时收回国务院税收立法权ꎬ推进税收法定已经成为学界共识ꎮ在这样的背景下ꎬ无论是全国人大ꎬ还是国务院主导 物业税 等新税种立法ꎬ在时机上都显得过于敏感ꎮ3.融合了物业税性质的沪渝房产税改革试点2010年后在新税立法压力巨大的情况下ꎬ2011年上海㊁重庆两市开始推行房产税试点ꎬ从此官方口径下的 物业税 完全被 房产税试点 所取代ꎮ实质上ꎬ房产税试点是物业税改革的延续ꎬ其主要内容都是对保有环节的房产征税ꎮ但是ꎬ沪渝房产税改革试点对于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的政策制定主体是地方政府ꎬ根据税收法定原则ꎬ税收要素的变更需要通过全国人大进行立法ꎮ因此ꎬ沪渝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合法性也始终受到社会各界的质疑ꎮ4.承担简并税种任务的房地产税改革2013年ꎬ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落实 税收法定 原则ꎬ要求 将现行由国务院行政法规规范的税种上升为由法律规范 ꎬ国家紧急叫停了房产税试点范围的扩大ꎬ首次提出房地产税立法ꎮ2015年ꎬ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对«立法法»进行修订ꎬ将税收立法作为专项列出ꎬ并细化了 税种的设立㊁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都要通过立法确定ꎮ因此ꎬ通过行政法规在现有房产税基础上进行要素修改几乎不再可能ꎮ按照税收法定原则ꎬ梳理房地产相关税费ꎬ简并税费ꎬ形成税目㊁税基㊁税率明确的新税种成为房地产税改革的唯一路径ꎮ2015年至今ꎬ房地产税连续4年被列入人大常委会的立法预备项目ꎮ二、沪渝房产税改革试点与成效2011年的上海㊁重庆的房产税改革试点是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标志性事件ꎬ是突破现有税制ꎬ对保有房产进行征税的大胆尝试ꎮ沪渝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政策目标与当前房地产税改革的政策目标基本一致ꎬ其性质属于房地产税改革的公共政策 风洞试验 ꎬ为房地产税改革积累经验ꎬ控制改革风险ꎬ降低改革成本ꎮ(一)沪渝房产税改革试点的经济背景如表1所示ꎬ自1999年国家全面取消福利分房后ꎬ我国房地产市场价格进入上升通道ꎮ2008年底至2011年出现了一个小周期ꎬ其中2009年的房价增速达到了近十年的峰值23.18%ꎬ商品房销售面积2009年3月 2011年3月实现同比连续上涨25个月之久ꎮ2010年ꎬ国务院出台 国十一条 ꎬ并将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调整为双紧模式ꎬ以期抑制房价ꎬ缓解经济过热现象ꎮ2011年ꎬ国务院又出台 新国十条 ꎬ继而在上海㊁重庆两地开展房产税试点ꎬ希望通过税收手段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ꎮ9表1㊀2002年至2017年全国商品房均价与增速统计表年份全国均价(元)上海(元)重庆(元)全国均价增速2002225041341556㊀20032359511815964.62%200427785855176615.08%200531686842213512.30%20063367719622695.91%200738648361272312.87%2008380081952785-1.68%2009468112840344218.82%201050321446442816.98%201153571460347346.07%201257911406150807.49%201362371642055697.15%201463241678755191.38%201567932094954866.90%201674762474754859.14%201778922380467925.27%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官网数据汇总整理(二)沪渝房产税改革试点的税收政策上海房产税试点政策主要是针对本市居民新购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本市居民新购住房的征税ꎮ计税基础在交易价格的基础上减按70%计算ꎮ总共设定了两档税率ꎬ对于交易价格低于上年度交易均价2倍以下的适用低档税率0.4%ꎬ其他都适用高档税率0.6%ꎮ税收优惠主要考虑本市居民基本住房需求和对高层次人才的倾斜ꎮ如表1所示ꎬ重庆试点分为2011年和2017年两个版本ꎮ2017版政策对于征税对象的范围进行了适度扩大ꎬ由 三无 人员购买二套及以上住房扩大为新购ꎮ对于税率ꎬ两个版本的差别不大ꎮ在税收优惠方面ꎬ对于在试点实施前拥有的独栋住宅享有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ꎬ新购的独栋和高档住宅免税面积均为100平方米ꎬ 三无 个人不再属于三无情况的当年可予以退税ꎮ表2㊀重庆市房产税试点税率表㊀㊀(三)沪渝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实施效果1.对调控房价作用有限如图3与图4所示ꎬ2011年上海㊁重庆房产税改革试点实行后短期内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小幅下跌ꎬ但是ꎬ在之后的两年时间里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仍然处于长期上涨趋势ꎮ可以说ꎬ房产税改革试点对于调控房价而言是有一定效果的ꎬ但总体效果比较有限ꎮ012.对增加财政收入作用不明显在财政收入方面ꎬ从房地产税收收入来看ꎬ上海与重庆的房产税税收收入一直呈稳定增长状态ꎮ上海试点前五年(2007 2011)收入复合增速为12.01%ꎬ试点后五年(2012 2016)复合增速为19.11%ꎻ重庆试点前五年(2007 2011)税收复合增速为26.85%ꎬ试点后五年(2012 2017)复合增速为22.54%ꎬ增速反而有所降低ꎮ综合来看ꎬ房产税改革试点后两地税收增速没有显著提升ꎮ图3㊀上海市试点前后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上月=100)㊀㊀㊀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官网数据汇总整理图4㊀重庆市试点前后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上月=100)㊀㊀㊀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官网数据汇总整理㊀㊀从房产税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来看ꎬ试点后次年两地税收占比都有所提高ꎮ如图5所示ꎬ上海的房产税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从2011年的2.3217%提升到2012年的2.7011%ꎬ提升了0.3740%ꎬ但是ꎬ此后上海税收比重再次下滑至试点前水平ꎬ未能延续增长ꎻ如图6所示ꎬ重庆的房产税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从2011年的2.3711%提升到2012年的2.8273%ꎬ提升了0.4562%ꎮ总体来说ꎬ由于试点地区窄税基㊁低税率的特点ꎬ房产税试点对地方财政贡献程度有限ꎮ3.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没有显著作用我国房产税改革的初衷是通过对保有环节特别是高收入群体拥有多套住房的征收较重的房产税ꎬ通过降低房地产市场需求ꎬ增加市场供给(短期供给)等办法ꎬ从而起到抑制房价㊁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ꎮ由于我国近年来房价上涨主要是经济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所带来的刚需支撑ꎬ所以长期来看11房地产市场的刚性需求暂时不会改变ꎬ长期供给也不会有趋势性的转变ꎬ长期内抑制房价的目的难以通过房产税试点实现ꎬ加之房产持有成本的增加反而会导致中低阶层住房压力的增加ꎮ刘甲炎(2014)通过DDD(三重差分)和DID(双重差分)对房产税改革中中低收入水平居民储蓄行为进行了实证研究ꎬ实证结果显示试点地区居民收入储蓄水平比其他地区平均水平高出了8.667%ꎬ最终验证了房产税试点导致中低收入水平居民福利丧失[2]ꎮ图5㊀上海市试点前后5年房产税收入占地方财政税收收入比例变化㊀㊀㊀㊀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官网数据汇总整理图6㊀重庆市试点前后5年房产税收入占地方财政税收收入比例变化㊀㊀㊀㊀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官网数据汇总整理三、对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启示房地产税改革和房产税沪渝试点的财税改革逻辑类似ꎬ房地产税难以承担调控房价㊁增加财政收入㊁调节收入分配等政策目标ꎮ因此ꎬ我国房地产税立法改革应以完善税收立法制度㊁整合税种㊁优化税制为主要的立法目标ꎮ(一)应当淡化房地产税调控房价的政策目标房价的变化主要由人口密度和资本密度两大因素影响ꎮ人口密度的增加势必增加资本密度ꎬ而资本密度的增加则会增加就业机会㊁加快城市经济发展㊁提升劳动回报水平ꎬ进一步推动人口增长ꎮ因此ꎬ部分城市会随着人口密度和资本密度的增加ꎬ房价呈现刚性增长ꎮ金融工具的介入ꎬ特别是杠杆类金融工具的介入会对房地产市场的资本流动产生显著影响ꎬ进而引发房价变动预期ꎬ加剧地区间的房价波动ꎮ与之相比ꎬ税收作为稳定的价格要素ꎬ虽然在短期内会对资本流向产生一定影响ꎬ影响房价ꎬ但是ꎬ 21税收却不是资本流动和人口流动的决定性因素ꎬ税收不具备长期影响房价的能力ꎬ日本㊁韩国以及我国沪渝的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实际情况均证明了通过房地产税立法调控房价ꎬ实际作用有限ꎮ因此ꎬ房地产税改革应当淡化房地产税调控房价的政策目标ꎮ(二)房地产税暂时无法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目前我国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税收㊁国有土地出让和财政拨款ꎮ当前房地产税改革主张在房地产保有环节实现 宽税基㊁强征管 的改革导向ꎬ进而增加地方税收收入ꎬ但是ꎬ将房地产税发展成为地方财政主要来源的税种仍然比较困难ꎮ结合我国地方财政状况来看ꎬ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压力巨大ꎬ而缓解债务压力最有效㊁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实行土地财政ꎮ唐云锋㊁马春华(2017)提出ꎬ地方政府为缓解财政压力ꎬ有动机增加土地财政收入ꎬ提高房价从而征收更多房地产税ꎻ地方政府提高土地出让价格ꎬ会间接提高房价ꎬ因此ꎬ地方政府财政压力不仅直接提升房价ꎬ还通过土地财政固化了 房价棘轮效应 [3]ꎮ就我国进行房地产税改革的目标而言ꎬ是要通过对保有环节征税ꎬ增加房产持有成本ꎬ从而抑制房价过快增长ꎬ为房地产市场降温ꎮ这一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势必影响土地和房产价格的增长ꎬ会加重地方财政压力ꎮ正如朱为群等(2015)的研究表明ꎬ地方税的主要定位应该是为地方财政筹措资金ꎬ而不是作为宏观调控的手段[4]ꎮ房地产税改革和地方财政的职能与逻辑形成了 悖论 ꎮ因此ꎬ房地产税暂时无法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ꎮ(三)房地产税立法应当以推动税收法定㊁整合房地产税种㊁优化税制为主要的改革目标目前ꎬ我国的房地产税制存在 以租代税㊁以费代税㊁以费挤税㊁以税代租 的现象ꎬ混淆了房地产税制中税㊁费㊁租之间的关系ꎮ按照我国全面实现税收法定的财税体制改革目标ꎬ应当以房地产税改革为契机ꎬ全面推动我国房地产行业的清费立税ꎮ鉴于我国房地产税对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和房地产价格宏观调控的作用有限ꎬ房地产税立法的重点应当以整合现有税种㊁优化税制为主要目标ꎮ首先ꎬ通过房地产税改革ꎬ整合原有房产税㊁城镇土地使用税㊁耕地占用税和土地增值税ꎬ实现 简税制 ꎮ其次ꎬ通过增加对房产保有环节征税ꎬ强化征管ꎬ实现 宽税基 ꎮ最后ꎬ通过对纳税人收入状况进行精准识别ꎬ强化房地产现值的评估能力ꎬ结合金融市场和经济发展的实际动态调整房地产税的免征额㊁累进税率和税收优惠ꎬ实现中低收入群体的 低税负 ꎮ[㊀参㊀考㊀文㊀献㊀][1]孟定定.论中国房地产过热:形成机理㊁影响及对策[D].南京:南京大学ꎬ2011:11 ̄12.[2]刘甲炎.我国房产税改革效果评估及对居民储蓄行为的影响研究[D].武汉:华中科技大学ꎬ2014:76 ̄89. [3]唐云锋ꎬ马春华.财政压力㊁土地财政与 房价棘轮效应 [J].财贸经济ꎬ2017ꎬ38(11):39 ̄54+161.[4]朱为群ꎬ唐善永ꎬ缑长艳.地方税的定位逻辑及其改革设想[J].税务研究ꎬ2015(2):51 ̄56.[5]田青青.现行英国住宅税法律制度研究[D].太原:山西大学ꎬ2013:3 ̄5.[6]颜畅.英国开征住宅税的经验及启示[J].金融与经济ꎬ2010(11):38 ̄40.[7]况伟大.开征房产税对预期房价的影响:来自北京市调查问卷的证据[J].世界经济ꎬ2013ꎬ36(6):145 ̄160. [8]况伟大.房产税㊁地价与房价[J].中国软科学ꎬ2012(4):25 ̄37.[9]任强.房产税:美国实践及借鉴[J].财政研究ꎬ2015(1):53 ̄57.[10]张克.从物业税设想到房产税试点 转型期中国不动产税收政策变迁研究[J].公共管理学报ꎬ2014ꎬ11(3):24 ̄37+140.[11]胡治.英国房产税制度对我国房产税税制改革的启示[J].现代国企研究ꎬ2016(24):104.[12]吴迪ꎬ陈耀东.我国房产税试点分析与立法展望[J].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ꎬ2018ꎬ51(6):84 ̄91+142. [13]张薇.我国房产税改革的困境与出路[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ꎬ2016(1):258 ̄263.[责任编辑:刘英]31。
国际房地产税收对我国的借鉴和政策建议
在税基设计上 , 世界各 国不约而同地选 择宽税基 。宽税基 的好处在 于可 以保证税收收入来源充裕 , 符合税收纵 向公平的
原 则 。 税 基 的 含 义包 括 _ 方 面 : 宽 一个 一是 征税 范 围 广 , 国际上 房 地 产 的 征 税 范 嗣 不 仅 仅 局 限 于 城 镇 内 , 包 括 农 村 ; 是 严 格 也 二 控 制 减 免 税 , 本 上 只 对 公 共 、 教 、 善 机 构 的不 动 产 免税 ; 基 宗 慈
国通 常 采 用 较 为 灵 活 的 方 式 , 其 是 保 有 环 节 的税 收 , 税 率 尤 其
场形成 时间较 短、 业 自身管理能 力有 限等原 因外 , 行 房地产税
收 制 度 不 成 熟也 是 一 个 重要 成 因 。
税 收 是 国 家调 控 房 地 产 市场 有 效 的 经 济 杠 杆之 一 , 个 结 一
中 国农 业 会 计 2 1 - 3 0I
4房地 产税 法 完善 , 产 制度 健 全 . 财
各国都非常重视房地产税收的立法 ,一般都制定 了规范 、 严谨 、 可行的房地产税法体 系 , 日本就制定 了几 十个关 于房 如 地产方面的法规 ; 并且相关的税法条文规定得非常具体 、 明确 ,
吻合 、并将 国家的宏观 经济政 策及其 意图渗透 于市场的完善 、
高 效 的房 地 产税 收 制 度 。但我 国现 行 的 房地 产税 收 制度 尚存 在
诸 多不合 理 因素 , 不能充分发挥税 收应 有的功能 , 一定程度上 阻碍 了房地产 市场的进 一步发展 。因此 , 有必要借鉴 西方发达
如何 , 率均为 1 %, 税 . 这种 “ 2 一刀切 ” 的税 率无法体现对 不同区 域 、 同价值 、 不 不同用途房产的抑扬 倾向 , 从而削弱 了房产税的
我国房产税税制改革的文献综述
学术论坛/Academic Forum我国房产税税制改革的文献综述张尹(江苏大学,江苏镇江212013)摘要:文章从沪渝房产税试点出发,结合国内外学者关于房产税的论述,从客观层面梳理世界房产税理论发展历程并分析我国房产税试点存在的问题,文章聚焦于我国房产税现存问题的分析,通过文献综述为房产税征收模式的完善提供智力支持。
关键词:房产税;改革;试点1改革背景党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指出,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方面要健全地方税体系,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我国在政府工作导向方面通过立法、不动产登记等方式对房地产税进行完善。
我国房地产税收体系主要是针对流转环节和保有环节的征税,而房产税是针对居民住房保有环节的征税。
基于完善的政策设计有效开征房地产税,对于调控房产需求、释放存量、抑制炒房以及扩大地方税源以解决地方主体税种缺乏等方面有着重要意义。
2文献综述在“物业税模拟评税试点”的上海试点、重庆试点以及湖北试点中,以2011年沪深两地的试点工作为主,从现实试点情况来看,这两处试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依然存在诸多问题。
此次改革最大的成效在于"制度破冰”,然结合近几年数据来看,这两地试点收效不尽人意。
首先是房产税征收对房价影响较小;其次在供给税收方面,由于税率和税基的原因,房产税的征收对地方财政税收贡献力度有限。
当前我国房产税的征收面临诸多问题。
在房产税制度设计方面,计税依据、税率、纳税人界定等问题都有待完善。
在配套机制方面,税额计算、征收管理、规定扣除、评估机制问题都还亟待解决。
在房产税适用性方面,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地区影响因素也大不相同。
从沪渝试点来看,影响房产税征收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沪渝试点当前时间较短,由此导致相关数据不足以进行实证分析,因而横向对比分析是理论完善最有效地手段。
2.1国夕卜房产税制度研究(1)国外财产税理论。
在财产税研究方面,17世纪威廉•佩蒂最早对财产税进行了系统论述,他结合土地税论证了财产税的主要职能应为筹集财政收入。
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的探讨
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的探讨【摘要】当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为了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运用税收手段实现公平和效率的统一,我国房地产税收体系改革势在必行。
针对我国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通过借鉴国外房地产税收制度的经验,本文提出了调整税基和税率、优化税费结构、完善征管体系、加强监控力度等房地产税收改革的建议。
【关键词】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一、现行房地产税收体系的构成我国在1994年全面的结构性税制改革后,形成了现行房地产税收体系基本框架,涉及的税种主要有12种,包括直接以房地产为课税对象的6种,即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和契税;与房地产紧密相关的税种6种,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按照征税环节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四类:即房地产开发环节征收的税收、房地产保有环节征收的税收、房地产转让环节征收的税收、房地产出租环节征收的税收。
二、房地产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通常,税收制度应当遵循效率、公平、财政三个基本原则,但当前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并未在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调节社会贫富差异上起到相应作用,相反则暴露出税收负担不合理、税收流失严重等问题。
房地产税收增长与地方经济增长表现出不协调的关系。
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本身存在如下主要问题[1,2,3,4]:(一)税种繁多,税费混乱房地产各个环节的税种繁多:房地产开发环节主要有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房地产交易环节主要有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种;房地产保有环节主要有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税种;房地产出租环节有营业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种。
税种繁多不但加大税收征管难度、增加征收成本,重复征收也加重纳税人负担。
税费混乱主要表现为:(1)以税代租,如城镇土地使用税带有明显的地租性质,采用定额税率,按实际占用土地面积进行征收,而不是按土地价值征收;(2)以费代税,如土地闲置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二号)规定: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房产税改革的国际经验借鉴与政策启示-
房产税改革的国际经验借鉴与政策启示?摘要:房产税改革是现阶段我国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同时也是学者们所关注的热点研究领域。
本文主要对欧美、日韩和发展中国家的房产税制度进行了深入研究,总结归纳了国外房产税制度的成果经验,为我国政府进行房产税改革提供了三条政策建议:首先,房产税改革必须要保证房产税的公平性。
其次,必须要提高房产税税收效率,降低征税的成本。
最后,统一房产税改革方案,加速推动全国性房产税改革。
关键词:房产税改革国际比较政策启示一、引言自2010年10月27日党中央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指出“研究推进房产税改革”,我国房产税制度改革迫在眉睫。
世界上不仅是发达国家在征收房产税,很多发展中国家也在征收房产税。
从国外的成功经验中可以发现房产税改革对抑制房地产市场的投机行为,引导房价回归理性等方面有着重要的影响。
2011年1月28日,我国上海和重庆进行了房产税试点,经过近一年的实践检验发现房产税的调控作用有限,并未有效的约束商品房投资。
本文尝试对国外房产税制度进行概述,总结其中的成功经验,为我国进行房产税改革提供参考。
二、欧美房产税制度概述欧美国家的房产税制度基于土地私有制的基础,美国、英国、法国等国家主要是针对房产的持有环节征税房产税,房产税作为地方税收的重要来源,主要由地方政府征收管理。
美国的房产税制度以及有了200多年的发展历程,房产税税率控制在1%-3%,主要由于各州政府征收,并以此作为各州的财政收入。
房产税主要被用来完善义务教育、改善生态环境等公共事业,一定程度上无形中调动了纳税人的积极性。
英国的家庭财产税虽然是由地方政府征收,但是最终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在重要政府,占到财政收入的50%。
中央政府因地制宜,按照一定比例将房产税返还给各地方政府用于地方公共事业支出。
法国房产税制度较为完善,房产税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业主缴纳的“地产税”和居住者缴纳的“居住税”。
对我国房产税改革的几点建议
对我国房产税改革的几点建议作者:蒋仕益严金玉来源:《中国集体经济》2021年第30期摘要:近年来,我国房地产价格增长过快,泡沫严重,为了抑制房价过快增长,减少房地产投机行为,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完善地方税收体系建设,我国政府把上海、重庆作为房产税改革的试点城市,但改革效果并不显著。
文章通过两个试点城市的改革现状分析,对完善我国房产税改革提出建议。
关键词:房产税;试点;现状;建议我国房地产价格自20世纪末实行住房改革开始,呈现上涨趋势。
从2010年起,房价呈现高速增长的态势,让许多家庭可望而不可及。
为了抑制过快增长的房价,减少房地产投机行为,促进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完善地方税收体系,增加地方财税收入,国务院于2010年5月公布了《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把房产税改革列于我国财税改革目标。
上海、重庆率先作为房产税改革的试点城市,于2011年1月28日开始正式对部分个人非经营性住房征收房产税。
时至今日,房产税已经试点了9个多年头,此前媒体频繁宣扬的杭州、广州等几个大城市有望于2013年成为新的试点城市,至今都没有加入,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沪渝两市房产税改革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房产税改革的成效也并不显著:一方面,并没有对沪渝两市的房价起到抑制作用;另一方面,对两市地方税收的贡献也不显著。
另外,2015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业内人士认为,不动产实名制登记不仅可以保护不动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而且也拉开了我国房产税全面开征的序幕。
因此,在总结试点城市的经验基础上,对于房产税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亟待完善,以保证我国房产税的顺利全面开征。
一、上海、重庆两市房产税试点改革现状分析2011年1月27日,上海、重庆地方政府公布了各自的房产税征收暂行办法,在具体规定方面不尽相同。
在试行的九年多时间里,房产税改革效果虽然不甚显著,但仍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对我国房地产税改革的几点思考
对我国房地产税改革的几点思考一、本文概述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房地产行业在过去的几十年中经历了前所未有的繁荣。
然而,这种繁荣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经济问题,如房价高涨、房地产市场泡沫、资源配置不均等。
为了应对这些问题,我国政府对房地产税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尝试。
本文旨在对我国房地产税改革的背景、现状、问题以及可能的解决方案进行深入的思考和探讨。
文章首先概述了房地产税的基本概念和作用,然后分析了当前我国房地产税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税制设计不合理、税负不公平、税收征管难度大等。
在此基础上,文章提出了几点关于我国房地产税改革的思考和建议,包括完善税制设计、加强税收征管、推动税收公平等。
希望通过这些思考和建议,能为我国房地产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启示。
二、我国房地产税改革的现状和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房地产市场日益繁荣,但同时也暴露出了一系列问题。
为了应对这些问题,我国已经进行了一系列的房地产税改革。
然而,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在改革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我国房地产税改革的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房地产税体系逐渐完善,包括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在内的房地产税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二是税收优惠政策逐步调整,旨在鼓励住房消费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三是税收征管力度不断加强,提高了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公平性。
然而,在房地产税改革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税收制度尚不完善,一些税种的设置和税率调整缺乏科学依据,导致税收负担不公平;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效果不尽如人意,一些优惠政策被滥用,影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税收征管手段仍有待加强,一些地区的税收征管存在漏洞,导致了税收流失和逃税现象的发生。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提出相应的改革措施。
应完善税收制度,科学设置税种和税率,确保税收负担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应加强税收优惠政策的监管和执行力度,防止滥用和不当享受优惠政策;应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强化税收征管的手段和力度,确保税收的及时足额征收。
我国房产税的现状分析和改革建议
一、房产税的含义及其发展(一)房产税的含义房产税有着十分悠久的历史,在世界范围内广泛流行。
作为国家的一项关键税种,房产税为国家财政开支提供重要经济支撑,做出不可磨灭的贡献。
我国房产税的基本制度是国务院于1986年9月1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其规定我国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将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作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二)我国房产税的历史发展概况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我国在20世纪50年代初正式开始征收房产税,从此房产税在我国正式拉开了序幕,并在此之后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1.1986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其规定只对城镇范围内的经营性房产征税,农村地区房产或城镇地区的非经营性个人自住房产免税。
2.到了1998年,随着我国新住房政策的实施,我国加快了住房建设,推进住房的商品化,房地产市场发生巨大变革,人们购买房屋的欲望越发强烈,房价的涨幅和增速远远超出了工薪阶层能力的承受范围,加剧了我国房产税制度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
3.国务院546号令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废止《城市房地产暂行条例》,规定所有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缴纳房产税。
这一政策的实施解决了我国房产税内外税制不统一的问题,促进了公平竞争。
二、我国房产税存在的问题(一)征税范围狭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房产作为实物,有巨大的保值增值空间,而且国家对个人的非经营性住房并不征税,居民的投资方向逐渐向房产业靠拢,有钱人拥有多套住房的现象屡见不鲜。
根据国家规定,税收活动主要是在房产的建造和销售环节进行,保有成本极低,加剧了房地产投资商人的购买欲望。
而且我国农村土地面积广阔,人口数量非常多,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并且拥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不仅如此,我国农村也同样出现了大量的非农业用地,这些土地是不需要缴纳房产税的。
我国房产税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建议
International FinancingJune 2021 国际融资Problems Existed in China's Real Estate Tax System and Reform Suggestions我国房产税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建议文/谭梅蕾我国房产税征收现状我国现行征收房地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地产的计税余额和房地产的租金收入,以房地产计税余额为计税基础的房产适用1.2%的税率,房地产计税余额为房地产购买原值减去一成或三成;以房屋租金为计税依据的房产适用12%的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国家根据土地占地实际面积为计税依据,向占用土地的个人或单位征收税款的一种资源税,耕地占用税是指向占用耕地并且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耕地实际占地面积一次性征税的一种税。
我国现行的房产税于1984年后开始征收。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时代背景下,我国现行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征收政策出现了很多弊端,如税源管控难度大、征税人员有限等,在一定程度上无法适应经济的快速发展,需要进行改进。
我国现行房产税制度的问题房产税征收范围小我国房产税的征税范围较小,现行的房产税只针对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征收,而对于农村区域的房屋是不征收房产税的,因此农村的很多企业或者单位利用税收免征政策不合理地使用农村土地,导致农村大量土地受到不合理的开发利用,不利于农村的发展。
另外,随着经济的发展,很多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也越来越好,有些地区的经济甚至赶超城镇,农村具有巨大的经济潜力。
我国很大的国土面积都属于农村用地,现在大量的农村土地被用于非农业经营活动,但是国家对农村区域的这些房产不征收房产税,这就造成了房产税征收的地域不平衡性。
我国房产税征收制度还规定,对于军队用土地、行政机关用土地、事业单位用土地以及个人自用的房屋都免征房产税。
如今经济发展越来越快,很多事业单位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已经转为企业,不再提供公共社会用品,这些单位的房屋其实不应该继续属于免征房产税的范畴。
中国个人住房房产税制度设计研究——基于国际经验借鉴视角
本, 延长投机 性与投 资性 资金的 回收 期 , 从而 使得 高房 价存在 被抑制 的可 能性 , 还可 为地方政 府筹 集财政 收 入。
收稿 日期 : 2 0 1 3—1 0—1 5
基金项 目: 上海高 校青年 教师培 养资助计划课题 ( s h l x 0 0 4 ) ; 上海 立信会计学 院财政 ( 税务 ) 重点学科 2 0 1 2 年项 目 ( 1 1 3 2 I A 0 2 0 4 )
着个人财产 公开制度 缺位 、 房产评估体 系不 完善 、 纳税人 税费 负担 较重 和地方 政府对 土地财 政的依 赖等 问题。最 后, 文章提 出应借 鉴国际经验 , 从纳税人 、 课税对象 、 税率等六个 方面提 出了中国个 人住房房产税制度 设计构想 , 从 而为个人住 房房 产税制度 的设计提供 了一定 的参考。 关键词 个 人住房房产税 制度设计 国际借鉴
作 者简介 : 上 海立信会计学 院财税学 院副教授 , 经济学博士 , 上海市 , 2 0 1 6 2 0 。
9 4
公共管理
沈加 佳 ( 2 0 1 3 ) 认为, 房产税可 以发挥 调节贫富差距 、 调控 房地产市 场 的功能 。潘 艳玮 ( 2 0 1 3 ) 认为, 房产税 改 革可 以完善税制 、 优化 地方财政收入结构 、 调 节收入分配 、 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 二是开征个人住 房房产税面临 的问题 。如张松 领 ( 2 0 1 1 ) 认 为开 征房产 税会带 来一 系列 的问题 , 如 中等收
中国个 人住房房 产税制 度设 计研 究
— —
基于 国际经验稳定房价 、 抑制房价增速 , 调控 房产 市场、 抑制房产 投机 , 调 节收入分 配、 缩小 收入 差距 , 完
启示作文之张居正财政改革思想及现代启示
张居正财政改革思想及现代启示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万历年间,张居正为挽救日渐积弱的明王朝,在政治、军事和经济等方面都进行了一系列改革,给当时的明王朝带来了转机。
虽然由于一系列原因,其改革并未持续很长时间就人亡政息了。
但其财政思想对后世影响深远。
本文将主要对其财政改革思想进行介绍和分析,并借鉴其改革思想来分析现今推行的房产税改革问题。
财政收支清丈土地均瑶均赋一条鞭法房产税张居正的财政改革思想张居正的财政改革思想主要围绕两个方面:一是调节财政支出,强调节俭。
二是增加财政收入,制止或避免官僚地主们对财政税收的侵蚀。
其具体财政改革措施分析如下:(1)节俭支出面对明王朝日益严重的财政亏空,张居正鼓吹“治国之道,节用为先”,认为节俭支出是缓和财政危机的有效方式。
基本方针是:“总计内外用度,一切无益之费,可省者省之;无功之赏,可罢之。
务使岁入之数,常多余所出”。
主要裁减项目有皇室开支、修建殿宇、官僚赏赐等方面。
通过减少支出确实减轻了财政亏空,但对习惯奢华生活的皇室及官僚阶层来说,无疑触犯了他们的利益。
(2)严格征课制度要增加财政收入,在不新增税种情况下,就要实行严格的征课制度,减少逃税避税的情况,张居正把完成租税征收任务作为考核官吏的重要标准,严格考核。
在处理租税逋欠问题上,坚持把贫民下户与势豪大户区别对待,减轻贫民下户负担,将重点放在势豪大户身上,并认为势豪大户规避纳税的行径是财政收入匮乏的病源所在。
(3)土地清丈与均瑶均赋由于隐匿田亩,拒不缴税现象严重,造成赋税难征,租税大量逋欠,张居正故下决心清丈土地。
通过对隐匿田亩的检括,既可以均平赋役而减轻贫民下户负担,又能不必加赋而增加税收收入。
土地清丈的强有力推行,查出了大量隐占逃税土地,既缓和了赋役不均的矛盾,也延缓了当时的财政困境。
这一措施确实能从根本上解决隐匿逃税问题,但这极大触犯了官僚地主阶级的利益。
(4)一条鞭法通过土地清丈措施的推行,田亩均瑶均赋的思想逐渐流行,为后来推行的“一条鞭法”改革措施创造了有利条件。
不动产税务法规
不动产税务法规一、引言不动产税务法规是指针对不动产进行征税的相关法律和规定。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不动产税务越来越受到重视。
本文将对不动产税务法规进行深入的探讨和分析。
二、不动产税务法规的背景和意义1.不动产的定义与分类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与土地固定连结的房屋、构筑物和其他物件。
不动产可以分为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等不同的分类,每种不动产都有相应的征税规定。
2.不动产税务的重要性不动产税务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同时也是调节经济发展的手段之一。
合理的不动产税务法规可以促进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三、不动产税务法规的核心内容1.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指针对土地使用权人收取的一种税费,其征收标准一般按照土地面积和地理位置等因素来确定。
不同类型的土地使用税税率也是不同的,针对农用地、工业用地等都有相应的税收规定。
2.房产税房产税是指针对房产所有人或使用人收取的税费,其征收标准一般按照房屋的面积、评估价值和地理位置等因素来确定。
房产税的具体税率和征收周期也有相应规定,旨在调节房地产市场。
3.不动产遗产税不动产遗产税是指在不动产所有权转移或所有人去世后,对不动产所产生的一种税费。
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不动产遗产的税率和征收方式有所不同,目的是通过遗产税来调节财富的分配。
4.不动产增值税不动产增值税是指在不动产的买卖或转让中收取的一种税费,其税率一般按照不动产交易的总额来确定。
不动产增值税的征收可以促进良性的不动产市场运行,抑制虚假交易和投机行为。
四、不动产税务法规的问题与挑战1.法规的不完善当前的不动产税务法规在一些方面仍存在不完善的问题,如不动产评估标准的不统一、税率的不合理等。
这些问题需要通过进一步的研究和改革来解决。
2.税收管理的挑战不动产税务的征收需要有相应的税收管理措施和机构来支持,目前在一些地区存在税收管理机构不完善、缺乏有效监管的情况。
应加强税收管理力度,完善税收征收体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我国房产税改革的借鉴[摘要]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将房产税改革推上了风口浪尖,如何进行房产税改革成为舆论的焦点。
在美国,房产税已经发展成为一项较为成熟的税种,同时它也是美国州政府及地方政府重要的税收来源,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税收管理体系。
本文通过总结美国房产税体系的税率、价值评估和税收减免,就如何完善我国的房产税体系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房产税;美国;经验借鉴1我国房产税发展现状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这充分突显出“税收法定”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征税对象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经营性用房。
其计税依据有两种,分别是房产原值和租金收入。
2006年以来,我国商品房价格迅猛上涨,直接影响到中低收入家庭及个人生活水平。
2011年,国家于上海、重庆两地推行房产税试点改革,两地房产税试点改革都在征税对象、税率、减免税、缴纳方式等方面做出了规定,两者在改革中既有自己的特色,同时又有相似之处。
2012年,重庆房产税征收额为27.43亿元,上海为92.56亿元,而2012年重庆市和上海市的地方财政收入分别为3799.58亿元、3743.71亿元,房产税仅占财政收入的0.72%、2.47%,与众多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房产税尚未发挥其作为地方政府的重要税收来源的功能。
如何优化现有的房地产税收体系,充分发挥房产税作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本文选取美国典型的两个州,总结房产税发展的现状,从而为我国房产税改革提供经验借鉴。
2美国房产税的发展概况美国50个州都征收房产税,各个州的房产税税率不等,维持在1%~3%之间,征收房产税的目的是维持地方政府的各项支出、完善公共设施和福利,因此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不征收房产税,房产税的征税主体是县政府、市政府和学区。
一般来讲,房产税要占到地方财政收入的50%~80%,房产税的税率由地方政府根据每年的预算确定,房屋的计税价值与预算应征收的房产税每年都有变化,因此每年的房产税率都有差异,税率的计算公式为:房产税税率=预算应征收的房产税税额÷房产计税价值总额。
因为联邦法律规定了对房地产征税的最高限额,所以税率的高低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此外美国地方政府规定了一些税收减免项目,各州对房产税的减免规定不尽相同,主要是针对自住房屋,通过减少税基或低估房产价值来实现。
还有一种减免方法,即当房产税超过某一最大值时,纳税人可以从州政府得到相应的个人所得税抵免或现金补偿。
下面具体阐述纽约州、加利福尼亚州房产税的发展现状。
2.1纽约州对于纽约州的地方政府而言,最大的税收来源就是房地产税。
在2012年,房地产税为纽约州(除纽约市之外)筹集了286亿美元的收入,占总收入的39%。
一些地方政府单从这项税收中就获得了所有或接近所有的收入。
因为征收和税率大多是由地方政府决定的,房地产税也是地方政府收入中最稳定的来源。
房地产评估的是其市场价值,由评估员确定评估价值,评估员是社区的地方官员,大多数评估员为一个市或镇工作,一些也受雇于县和乡村。
所属县、市和镇(除纽约市和拿骚县)规定每年以市场价值的一个统一的百分比进行评估,换句话说,所有县、市和镇的应税房产都必须以市场价值或市场价值的相同比例来进行评估。
只有在一处房产发生物理变化时,评估员才会评估房产的市场价值,一些社区在几年甚至几十年都没有进行价值评估。
纽约州对于地方政府和学区的房产税设置了年增长限制,法律规定地方政府和学区征收的房产税的年增长为2%或者通货膨胀率,以较低者为准。
关于房产税减免问题,2012年,纽约州全部房地产的市场价值约为2.5万亿美元,地方或学区税的减免数额为8260亿美元,占全部市场价值的33%,县、市和镇的减免额约为6800亿美元,接近全部价值的27%。
2.2加利福尼亚州在2010—2011年间,加利福尼亚州的房产税共计550亿美元,成为加州最大的财政来源。
资金分配如下:县17%,市10%,学区54%,特区19%。
加州的房地产税是由加州均等委员会(California board of equalization)制定,20世纪70年代,严重的通货膨胀加上住房市场发展迅速,使得加州的房产税暴涨,许多业主面临着房产税账单年增长两倍甚至三倍的状况,很多家庭因为负担不起,不得不卖掉他们的房子。
第13号提案结束了这种状况,根据1978年加州选民投票通过的第13号提案规定,加州房地产税的征收不应超过房产评估价值的1%加上用于偿还由选民认可的政府债券,同时此法案限制了加州政府房地产税率每年上涨的幅度,房地产税率的增加限于加州消费者物价指数或2%,以较低者为准。
加州的房产税由两部分组成:普通税负、选民认可债务税(V oter-approved debt)。
普通税负按照房产评估价值的1%予以冻结,选民认可债务税用于偿还由选民认可的加州政府债券,主要用于当地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比如学校基础设施的建设或者修复,但是不得用于当地政府的经营性开支,比如教师工资和管理成本,选民认可债务税通常由三分之二的选民批准同意才能予以发行,涉及学校或社区学院的基础设施发行的债券,可以由学校或社区学院所在社区的55%的选民同意通过,选民认可债务税税率每年都会变化。
根据1982年通过的加州社区设施区法(Community Facilities Distrct Act or Mello Roos),允许一些新兴区域的当地政府,针对新学校、医院、公共设施等,发行额外的债券用于开发。
普通税负是加州房产税的最大构成部分。
加州税务局通过两个部门行使房产税功能:郡房产评估部门和州房产评估部门,两个部门在房产税评估中各司其职。
尽管有一些例外,但是房地产的评估价值通常是其购买价格以购买年份为基期每年向上调节2%或者通货膨胀率,以较低者为准,当房产再次被出售时,县评估员再次将房产的评估价值定为其市场价值(新的购买价格),之后房产的评估价值在新的购买价格基础上以每年最高2%的涨幅上涨。
大多数情况下,房产的市场价值要高于其评估价值,这是因为每年的评估价值最多上涨2%,而市场价值往往上涨得更快。
只要一处房产没有变更其所有权,其评估价值的年增长不会受到其市场价值增长的影响。
当市场价值大幅度下降时,评估价值有可能降低。
当房地产的市场价值下降或者房产受损,房产的市场价值有可能低于其评估价值,当这种情况发生时,县评估员会依据第13号提案自动地将房产的评估价值降低至其市场价值。
针对一些特定类型的房产,包括政府房产、非商用房产、医院、宗教机构、慈善组织或非盈利性学校,宪法给予了一定的减免。
对于自用住宅,将其视为主要居住房产的业主,每年可以申请7000美元的房产税减免,这7000美元直接从其评估价值中予以扣除。
3美国房产税对我国房产税改革的启示美国已建立了相当完善的房地产税收制度,在诸多方面值得我们借鉴,总结如下:3.1健全房产税法,做到有法可依首先,将立法权限适当下放,从而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
如不动产转让环节收取的土地增值税等税种由中央统一立法;空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等税种采取中央掌握立法权,地方拥有调整部分税率和规定地方减免项目的权限;不动产取得环节收取契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税种的部分立法权交给地方。
其次,强化税收征管,修改和完善现行房地产税政策法规,健全房地产税收制度,理顺税收执法体系,使房地产征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以加强执法的严密性、权威性。
最后,健全征管机构,加强征管力量,使征管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进一步完善符合中国国情的房地产评估和纳税申报制度。
3.2扩大房产税的征税对象,设计体现量能负担的累进税率美国“宽税基、少税种、低税率”的原则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宽税基”既能给地方政府带来更多的收入,也体现税收公平原则。
首先,房产税应该对个人拥有的所有住房征收,无论是增量房还是存量房都应纳入征税范围。
其次,房产税的征税对象应覆盖普通住房。
仅仅对高档住房征收房产税,不能抑制全社会投机性需求。
一旦普通住房囤积成本过低则容易造成投机,侵蚀社会公众的利益,引发社会的不稳定问题。
开征房产税的主要目的是优化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
相对于比例税率,累进税率更能体现量能负担。
拥有应税房产面积越大者缴纳税款越多,房产税更多地由过多占有社会资源的人来承担,这样能起到调节社会资源分配的作用。
3.3改进计税依据,建立一套完善的房地产价值评估体系改革后的不动产税制的计税依据应该是不动产的市场价值,尽快建立房地产价值评估体系。
首先,必须建立健全有关财产评估的制度和法规;其次,应设立专门的评估机构,配备专门的评估人员,由土地部门、物价部门和税务部门等有关单位联合组建专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招聘评估人员;再次,确定评估方法,以房产税改革实施第一年为基准年度,合理确定房地产的估价基数,以后各年均加上改年评估升值价,评估值每3~5年重估一次;最后,在房产税改革实施之前,要事先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搜集大量详尽的不动产基本信息和较长时期内的市场信息,并对信息进行整理和储存,建立数据库。
3.4制定相关的减免政策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必不可少的,它可以调节收入分配和资源配置,保证纳税人享受最大程度的公平。
免税优惠:主要针对公共服务机构、慈善机构、教育机构、非营利性的团体和组织。
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六类:第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和外国使领馆的自用房产和土地;第二,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的自用房产和土地;第三,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的自用房产和土地;第四,对慈善机构所占用的房产和土地;第五,医院、疾病控制中心妇幼保健、老年服务等机构自用的房屋和土地;第六,符合条件的租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
减税优惠:主要考虑对低收入群体、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优惠和照顾,为其生活提供一定的便利,缓解一定的生活压力,同时也要考虑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因此,房产税的减免优惠应当包括以下三类:第一,对居民所拥有的自主用房划定标准给予一定程度的减免优惠;第二,对因重大灾害等不可抗拒力造成的重大损失,根据损毁程度,给予一定程度的减免优惠;第三,对孤老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根据其收入水平,给予一定程度的减税优惠。
参考文献:[1]广西财经学院课题组.当前房地产市场与房产税改革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12(65).[2]夏超.房产税改革相关问题与对策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12(47).[3]王宏波.当前我国房产税的改革问题[J].甘肃社会科学,2013(4).[4]高光芝.美国房地产税的经验及启示[J].时代金融,2013(9).[5]刘慧芳.关于深化我国房产税改革的思考[J].经济研究参考,2013(11).[6]江妍.房产税改革的难题及其破解之策[J].商业会计.20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