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法律法规及制度介绍(完美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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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管理法律制度资料

药品管理法律制度资料

药品管理法律制度资料1. 药品管理法律制度的概述药品管理法律制度是指对药品研发、生产、流通、销售、使用等活动进行规范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制度。

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和保障人类健康的重要性,因此其管理法规要求相对严格。

2. 药品管理法律制度的内容2.1 药品生产管理法规和制度药品生产管理法规和制度主要包括《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GMP认证管理规定》等。

这些法规和制度规定了药品生产企业应当遵守的生产过程和质量管理的具体规定,为有效保证药品的质量提供了依据。

2.2 药品流通管理法规和制度药品流通管理法规和制度主要包括《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

这些法规和制度规定了药品经营企业应当遵守的经营活动和质量管理的具体规定,为保证药品正常流通提供了保障。

2.3 药品注册与上市管理法规和制度药品注册与上市管理法规和制度主要包括《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审评审批规则》等。

这些法规和制度规定了药品注册和上市前需要进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要求,为药品的安全和有效使用提供了保障。

2.4 药品广告管理法规和制度药品广告管理法规和制度主要包括《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药品广告监管办法》等。

这些法规和制度规定了药品广告的审查和发布标准,为保证药品广告真实、准确、合法,避免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提供了保障。

2.5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管理法规和制度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管理法规和制度主要包括《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管理办法》。

这些法规和制度规定了药品企业和监管部门应当对药品使用中的不良反应信息进行监测和管理,及时解决可能产生的药品安全问题。

3. 药品管理法律制度的目的和意义药品管理法律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药品生产、流通、销售、使用等环节,保障药品的质量安全和有效使用。

这些法规和制度为药品企业和监管部门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导,为实现药品市场有序开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了保障。

4. 药品管理法律制度的完善和改进近年来,随着医药行业的快速发展,药品管理法律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和改进。

药物法律法规及制度介绍(最新完美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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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和职责
卫生部
对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 测,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对本辖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 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开展抗菌药物临床 应用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分析本机构及临床各专业科室抗菌药物 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适宜性。 对使用的趋势进行分析研究,对不合理 使用现象应当及时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是指医疗机构以病人为中心, 以临床药学为基础,对临床用药全过程进行有效 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 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 医疗机构应当遵循有关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临床路径、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使 用药物;对医师处方、用药医嘱的适宜性进行审 核。 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临床药师。临床药师应当全职 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对患者进行用药教育, 指导患者安全用药。
概况和制定过程
• 组织医院管理、临床、药学、微 生物检验、感染等方面专家起草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 并征求全国意见 • 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 理目录》并征求全国意见 • 8月份再次征求全国意见 • 2012年4月24日卫生部84号令发布 • 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2011年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 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2011年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 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1年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检查 评估标准 2011年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2012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2012年版省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2012年省卫生厅关于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办法》的通知 2012年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12年版) 2012年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全国抗菌药物临 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2012年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2013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

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

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一、药品管理概述药品管理是指针对药品从生产、流通到使用环节的各项管理措施和法律规定。

药品管理的目的是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和有效性,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药品生产管理1. 药品生产资质管理:药品生产企业需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程序和要求,以及生产场所、设备和人员要求等。

2. 药品生产工艺和质量管理:药品生产必须符合药品生产工艺规范,严格控制药品的生产过程,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三、药品流通管理1. 药品经营许可管理:生产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药品需要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要求经营场所、设备和人员等。

2. 药品批准和备案管理:药品上市前必须经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或者备案,包括药品的注册、审评和审批流程等。

3.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药品经营企业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质量可溯源,避免药品质量问题。

四、药品使用管理1. 药品处方和销售管理:医疗机构的药品处方必须符合规定,药品销售必须遵循医生的处方。

2.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管理:药品使用过程中的不良反应需及时监测和报告,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五、药品广告管理1. 药品广告审查和审批:药品广告必须经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和审批,以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准确、合规。

2. 药品广告监督和处罚:对于违反规定的药品广告,将依法进行监督和处罚,保护消费者权益。

六、药品法律责任1. 药品违法行为的处罚:对违反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2. 药品格政处罚的申诉和复议:对于受到行政处罚的药品企业,可以进行申诉和复议,维护合法权益。

七、附件:1. 药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格2. 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格3.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格八、法律名词及注释:1. 药品生产许可证: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用于合法从事药品生产的证明。

2. 药品经营许可证: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用于合法从事药品经营的证明。

最新医药行业法律法规

最新医药行业法律法规

医药行业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遵守本法。

第三条国家发展现代药和传统药,充分发挥其在预防、医疗和保健中的作用。

国家保护野生药材资源,鼓励培育中药材。

第四条国家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研究、开发新药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配合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执行国家制定的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第六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承担依法实施药品审批和药品质量监督检查所需的药品检验工作。

第二章药品生产企业管理第七条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凭《药品生产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

无《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药品。

《药品生产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生产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除依据本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国家制定的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防止重复建设。

第八条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的技术工人;(二)具有与其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三)具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四)具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第九条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

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

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

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培训资料一、有关药品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自2002年9月15日起施行)。

3、《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GSP》自2000年7月1日施行。

4、《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自2000年11月16日施行。

5、《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二、药品经营企业证照1、必须获得区级或者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发给的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由区药监局颁发,有效期5年。

2、零售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由市药监局颁发,有效期5年。

3、《营业执照》每年需到当地工商部门年审一次。

4、药品经营企业成立3个月内向药监理所部门申请GSP认证,通过认证的,由药监部门颁发《GSP认证证书》,有效期为5年。

三、一般药品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第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

其中第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为特殊管理药品。

四、经营方式1、药品批发企业只能进行批发业务,不能进行药品零售业务。

2、药品零售企业只能进行药品零售,不能进行批发业务。

五、人员要求1、企业从事验收、养护、计量和销售工作的人员应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

2、企业从事验收、养护、计量、销售工作的人员应经岗位培训和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企业从事质量管理、药品检验、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工作的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档案。

4、企业应对购销人员进行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培训档案中应当记录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及接受培训的人员。

六、药品采购1、企业应制定能够确保购进的药品符合质量要求的“药品购进控制程序”。

药品法律法规

药品法律法规

药品法律法规药品法律法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生命健康,规范药品市场,加强药品管理,促进药品科研与创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药品,是指预防、诊断和治疗疾病或者改变人体生理机能的化学制剂、生物制品和中药材。

第三条药品监督管理,实行国家和地方两级管理相结合、风险分级管理、分类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实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根据药品的风险等级,进行不同程度的监管。

第五条国家加强对药品广告的监管,禁止药品广告以任何形式进行虚假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

第二章药品生产与经营第六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和质量控制体系,并取得相应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第七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经营能力和丰富的产品线,取得相应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第八条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应当依法履行药品质量控制、生产记录和追溯、不良反应监测和上报等责任。

第九条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药品包装和标记。

第三章药品批准与注册第十条药品批准包括新药批准、国产药品注册和进口药品注册等。

第十一条新药必须经过临床试验、药效评价等科学论证,并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方可上市。

第十二条国产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典规定的质量要求,并经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方可生产和销售。

第十三条进口药品必须符合国际通用的质量标准,并经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方可进口和销售。

第四章药品质量与安全监管第十四条药品质量监管包括药品质量标准的制定和执行、药品质量检验和监测、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评估等。

第十五条国家药监部门应当制定和修订药品质量标准,对药品生产和销售进行质量把关。

第十六条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应当及时收集、记录和评估药品使用过程中的不良反应,并按照规定进行上报。

第十七条药品安全监管涉及药品生产的环境卫生、药品生产工艺的合理性、药品流通环节的安全管理等方面。

第五章药品价格和采购第十八条药品价格应当由市场调节,进行监管,保证药品价格合理、透明和可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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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药品电子监管码应用
药品电子监管码的应用实现了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的全程电子监管,方便监管部门和消费者查询药品信息,保障用药安全。
二十三、药品监管政策宣传与普及
1.药品监管政策宣传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各种渠道宣传药品监管政策,提高公众对药品法律法规的认知度。
2.药品安全知识普及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积极开展药品安全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合理用药。
八、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
1.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办法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办法》建立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规定了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评价、处理和信息公开等程序,以促进药品安全性的提高。
2.药品风险评价与控制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药品风险进行评价和控制,采取必要的风险管理措施,包括药品召回、限制使用、撤销批准等,以保护公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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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药物法律法规概述
我国药物法律法规体系经过多年的发展与完善,已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为核心,涵盖药品研发、生产、流通、使用和监管等多个环节的法律法规体系。本文将重点介绍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
1.药品管理法
十、药品价格与医疗保险管理
1.药品价格管理办法
《药品价格管理办法》旨在规范药品价格行为,防止价格垄断和哄抬,保障药品市场的公平竞争。该办法规定了药品价格的制定、调整和监督等机制。
2.药品医疗保险管理
《药品医疗保险管理办法》明确了药品在医疗保险中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和管理要求,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合理使用,提高患者用药的可及性。
十四、生物制品与中药管理
1.生物制品注册管理办法
针对生物制品的特殊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生物制品注册管理办法》,对生物制品的注册、生产、质量控制等方面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

药品法律法规

药品法律法规

药品法律法规标题:药品法律法规模板正文:1. 前言药品法律法规是指对药品的生产、流通、控制、使用等方面监管的法律法规。

本旨在详细介绍药品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包括制定背景、适合范围、法律架构、违法行为与处罚等方面的内容。

2. 国家药品监管机构2.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是负责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专门机构,主要职责包括药品注册、药品生产许可、药品流通监督、药品广告审批等。

2.2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负责本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机构,履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并对本省的药品生产、流通情况进行监管。

3. 药品注册与许可3.1 药品注册药品注册是指将药品纳入国家药品目录,并审核药品质量、疗效和安全性等方面的申请程序。

注册的药品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才可在市场上销售和使用。

3.2 药品许可药品许可是指药品生产企业需获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证明其具备药品生产的资质和能力。

4. 药品流通监管4.1 药品经营许可药品经营许可是指经过审查和批准后,药品经营企业获得的经营药品的许可证书。

4.2 药品流通环节监管对药品生产、运输、仓储、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管,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4.3 药品市场准入药品市场准入是指将药品纳入市场进行供应的程序,包括审核、登记、备案等环节。

5. 药品广告审批药品广告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药品监管部门的审查和批准,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准确、合法。

6. 违法行为与处罚6.1 药品生产违法行为包括未经许可生产药品、超范围生产药品、生产假冒伪劣药品等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

6.2 药品流通违法行为包括未经许可流通药品、销售过期药品、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等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

6.3 药品广告违法行为包括发布虚假广告、未经审批发布广告等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

附件:1. 《药品管理法》2. 《药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3.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4. 《药品广告审查办法》法律名词及注释:1. 药品注册:指将药品纳入国家药品目录,并审核药品质量、疗效和安全性等方面的申请程序。

药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简述

药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简述

新药审批和管理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下列新药申请可以实行快速 审批: (一)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来源于植物、动物、 矿物等药用物质制成的制剂和从中药、天然药物 中提取的有效成份及其制剂; (二)未在国内外获准上市的化学原料药及其 制剂、生物制品; (三)抗艾滋病病毒及用于诊断、预防艾滋病 的新药,治疗恶性肿瘤、罕见病等的新药; (四)治疗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的新药。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是指药品不良 反应的发现、报告、评价和控制的过程。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制度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必须 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生产、经 营、使用药品的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 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应详细记 录、调查、分析、评价、处理,并填写 《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每季度集 中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 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其中新的或严重的 药品不良反应应于发现之日起15日内报告, 死亡病例须及时报告。
❖违犯此条例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处 分,没收违法所得;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执业 医师,由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13、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有证据证明可能 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有关材料可以采取 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制度
新药审批和管理
法律责任
❖③医疗机构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 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责令改正,没收 违法购进的药品,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二 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 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书。
❖④医疗机构将其配制的制剂在市场销售的,责令 改正,没收违法销售的制剂,并处违法销售制剂 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 的,没收违法所得。

药品管理法规概述

药品管理法规概述

药品管理法规概述药品管理法规是为了保障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规范药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我国现行药品管理法规进行概述,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于2001年12月1日开始实施,是我国药品管理的基本法律法规。

药品管理法规定了药品的分类、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根据药品的特点,药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对于不同类别的药品有着不同的管理规定。

药品管理法明确了药品的生产企业要取得相关的许可证,对药品的生产过程进行严格的监管,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为了进一步具体规范和细化药品管理法的内容,我国制定了《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该条例对药品的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作出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例如,条例规定了药品生产企业的资质要求、药品的生产许可证申请和审批程序,规范了药品的生产过程和质量控制标准。

同时,条例还规定了药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的要求,以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药品流通管理药品流通管理是药品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

我国对药品流通做了一系列的法规规定,包括《药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

药品经营者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并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经营活动。

此外,药品的质量管理也是药品流通的关键,药品经营者必须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药品从生产到流通的全过程的质量安全。

四、药品使用管理药品使用管理旨在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和合理性。

我国制定了《药品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了药品的处方和非处方用药的管理要求。

该办法规定了药品的处方权和开具处方的医师资格要求,强调了处方药的合理用药和患者的知情同意。

同时,办法还规定了药品的使用监督和不良反应的报告和处理要求,以及药品广告的管理规定。

五、药品安全监管药品安全监管是国家对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药品法律法规规章管理制度

药品法律法规规章管理制度

药品法律法规规章管理制度药品法律法规规章管理制度是指针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管理制度,以维护公共健康、保障用药安全、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为目的,由政府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药品法律法规规章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国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必须加强和完善药品法律法规规章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市场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

一、药品管理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是我国药品管理的总法律,规定了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等方面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这部法律明确规定了药品的分类管理机制,明确了有关药品的注册、生产、流通等环节的法律责任和监管要求,为各级政府管理药品提供了法律依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补充细化法规,对部分条例未能详尽规定的领域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对药品的注册、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进行了更为严格的管理和监督。

3.《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规范,它强调了药品生产领域的质量管理要求,包括生产许可证办法、GMP认证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常规管理等,它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药品管理机构的组织结构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是由国务院设立的专门负责药品监管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

它的主要职责是领导和管理全国范围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发布药品管理的政策和法规,设置和实施药品监管的专项行动,保障人民的用药安全等。

2.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省级以上政府设立的专门负责药品监管工作的行政部门。

它的主要职责是指导和协调本地区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执行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药品监督管理政策和法规,开展药品生产许可的审核和监督检查,协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开展药品监管专项行动等。

药品管理法律制度

药品管理法律制度

药品管理法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药品定义本法所称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的物质。

第二章药品经营许可第四条许可制度开办药品批发或零售企业,申办人需向相应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第五条筹建与验收申办人完成拟办企业筹建后,应申请验收,符合条件的,发给许可证。

第三章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第六条GSP认证药品经营企业必须通过GSP认证,确保药品质量。

第七条认证程序企业应按照规定实施办法和步骤,通过认证,取得认证证书。

第四章药品注册与变更第八条新药注册新药研制需经过临床试验,并得到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第九条药品变更对已获批准的药品证明文件及其附件中的事项进行变更时,需要提出补充申请,并得到批准。

第五章药品监测期第十条监测期设立新药品种可设立不超过5年的监测期,期间内不得批准其他企业生产和进口。

第六章药品包装和标签第十一条包装材料和容器必须符合药用要求和保障人体健康、安全的标准。

第十二条标签和说明书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必须依照规定印制。

第七章药品广告管理第十三条广告审批发布药品广告需要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材料,并在获得批准后才能发布。

第八章药品监督管理第十四条监督检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行政强制措施对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证据材料,可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违法责任违反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或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章附则第十七条制度解释本制度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生效日期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最新医药行业法律法规

最新医药行业法律法规

最新医药行业法律法规医药行业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遵守本法。

第三条国家发展现代药和传统药,充分发挥其在预防、医疗和保健中的作用。

国家保护野生药材资源,鼓励培育中药材。

第四条国家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研究、开发新药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配合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执行国家制定的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第六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承担依法实施药品审批和药品质量监督检查所需的药品检验工作。

第二章药品生产企业管理第七条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凭《药品生产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

无《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药品。

《药品生产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生产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除依据本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国家制定的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防止重复建设。

第八条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的技术工人;(二)具有与其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三)具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四)具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我国药品的法律规章制度

我国药品的法律规章制度

我国药品的法律规章制度一、药品的管理体制我国药品的管理体制主要由国务院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构成。

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是指用于预防、诊断、治疗疾病或者调节人体生理功能的物质。

药品管理法规定了药品的生产、流通、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明确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

二、药品的生产管理我国药品的生产管理主要由《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规构成。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了药品生产企业的组织结构、设备设施、生产管理、原材料控制、生产过程控制、质量检验等方面的要求。

药品生产企业必须遵守该规范,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

三、药品的流通管理我国药品的流通管理主要由《药品流通质量管理规范》等法规构成。

药品流通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了药品流通企业的组织结构、管理要求、贮存运输、销售管理、追溯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药品流通企业必须遵守该规范,确保药品在流通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四、药品的使用管理我国药品的使用管理主要由《药品管理法》等法规构成。

药品管理法规定了药品的处方、非处方药、特殊药品等使用管理的规定。

医疗机构和个人使用药品必须遵守该法规,确保药品的有效使用和安全性。

五、药品价格管理我国药品价格管理主要由《药品价格管理办法》等法规构成。

药品价格管理办法规定了药品价格形成、调整、公开和监督管理的规定。

委员会对药品价格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药品价格合理稳定。

六、药品监督管理我国药品监督管理主要由《药品监督管理法》等法规构成。

药品监督管理法规定了药品监督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药品监督管理的授权及监督、药品监督管理的执法监督等内容。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

七、药品广告管理我国药品广告管理主要由《药品广告管理规定》等法规构成。

药品广告管理规定了药品广告的审查、发布、播放和监督管理的规定。

药品广告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含有夸大、虚假、误导的内容,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可靠。

药品法规与制度

药品法规与制度

药品法规与制度
药品法规与制度是指国家或地区对药品生产、流通、销售、使用等方面的规定和管理措施。

药品法规与制度的目的是保障药品的质量、安全和有效性,保护公众的健康和权益。

药品法规与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药品注册制度:要求药品在生产和销售之前必须经过注册,经过评价和审查,满足一定的质量、安全和有效性要求才能上市销售。

2.药品审批制度:对药品的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进行监管和审批,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3.药品监管制度:对药品的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和监管,保证药品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4.药品质量控制制度:规定药品的质量标准和检测方法,要求药品生产商必须符合一定的质量管理要求。

5.药品安全监测制度:对已上市的药品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药品的安全风险和不良反应。

6.药品信息发布制度:要求药品生产商和销售商公开药品的信息和说明书,确保公众获得准确的药品信息。

7.药品价格管理制度:对药品的价格进行管理和监控,避免药价过高或过低,保障公众的用药权益。

8.药品广告管理制度:对药品广告进行审查和管理,防止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

药品法规与制度是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保障,也是维护公众健康和权益的重要手段。

各国和地区都有不同的药品法规与制度。

《药品法律法规》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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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法律法规》word版药品法律法规一、药品法律法规的意义药品法律法规是为了规范药品的生产、销售、使用和监管等方面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它们的出台和实施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促进药品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药品法律法规的制定要紧密结合社会现实和行业发展需求,旨在确保药品的质量优良、疗效确切、安全可靠,同时规范药品市场秩序,防止假冒伪劣药品的流通和使用。

二、药品法律法规的体系药品法律法规体系主要包括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等,它们是药品行业最基本的法规,对药品的生产、流通、使用、监管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定。

各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细化的地方性法规,以进一步细化和补充国家层面法规的内容。

三、药品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1. 药品生产管理药品生产管理是药品法律法规的重要内容之一。

法规对药品生产的条件、设备、人员和发证等进行了规定,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生产条件和技术实力,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法规还规定了药品生产过程中的各种管理要求,如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发放、药品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的要求等。

2. 药品流通管理药品流通管理是保证药品市场秩序和药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

法规对药品的批准、生产、流通和销售等环节进行了规范,要求各方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操作。

特别是对药品的批准和注册、药品批号管理,以及药品进出口等环节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3. 药品使用管理药品使用管理是为了确保药品的疗效和安全而制定的重要规定。

法规对药品的处方、购买和使用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要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使用药品,同时对没有医疗用途的药品进行了禁止使用的规定。

此外,对药品不良反应的汇报和监测也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4. 药品监管管理药品监管管理是药品法律法规的核心内容之一。

它包括对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监督和管理,旨在保证药品质量和疗效,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药品相关法律法规

药品相关法律法规

药品相关法律法规药品相关法律法规1. 药品监管法律法规药品是与人类健康直接相关的特殊商品,为了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和医药市场的规范运作,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其中包括:1.1 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是国家对药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进行管理的基本法律,它规范了药品的生产流程、质量标准、注册审批、进口出口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药品管理法的颁布实施,有效地加强了药品市场的监管,保障了公众的用药安全。

1.2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是根据药品管理法制定的具体标准,涵盖了药品生产的各个环节和要求,包括药品质量控制、生产设备与场所要求、药品生产记录与档案管理等。

药品生产者必须按照这些规范进行生产,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2. 药品注册与批准法律法规药品的注册与批准是药品上市销售的重要环节,各国都根据国情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2.1 药品注册管理规定药品注册管理规定是针对药品注册审批程序、要求和标准制定的法律法规,它规定了药品注册申请的程序、所需材料、审批条件等,保证了药品注册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2.2 新药临床研究管理办法新药临床研究管理办法是针对新药的临床研究制定的法律法规,规定了新药临床研究的基本原则、研究程序、研究人员的职责等,保证了新药临床研究的科学性和伦理性。

3. 药品广告法律法规药品广告是指药品生产企业或销售单位通过媒体向公众进行的药品宣传和推广活动,为保护公众的健康权益,各国都颁布了相关的药品广告法律法规,包括:3.1 药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药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是对药品广告审查程序、要求和标准进行规范的法律法规,它规定了药品广告的审查程序、审查标准、广告内容要求等,保证了药品广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2 药品广告发布管理规定药品广告发布管理规定是针对药品广告发布行为制定的法律法规,规定了药品广告发布的程序、渠道、时限等,保证了药品广告的规范和透明度。

4. 药品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药品知识产权是药品生产者在研发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的法律保护,各国都建立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4.1 药品专利法药品专利法是针对药品相关的发明创造进行保护的法律法规,规定了药品专利的申请条件、权益范围、保护期限等,保证了研发药品者的创新积极性和合法权益。

药品相关法律法规

药品相关法律法规

药品相关法律法规详细文档一、前言药品是与人类健康密切相关的物品,因此药品管理也变得尤其重要。

本文旨在介绍我国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临床试验管理规定等。

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是我国药品管理领域的最基本法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2.1 药品的定义药品是指预防、治疗、诊断疾病或者改善人体功能的物质,包括化学药品、中药、生物制品、放射性药品、辅料等。

2.2 药品的分类和注册管理药品按照其成份、用途等特征进行分类,并根据不同类别的药品制定不同的注册管理规定。

2.3 药品的生产和销售管理药品的生产和销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和安全标准,生产企业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销售企业必须取得经营许可证。

三、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是指对药品注册进行管理的规定,主要内容包括:3.1 药品注册分类药品按照其成份、用途等特征进行分类,并根据不同类别的药品制定不同的注册管理规定。

3.2 药品注册申请流程药品注册申请流程包括:提交注册申请、受理和审评、审批和颁发注册证书等流程。

3.3 药品注册变更与注销药品注册变更和注销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企业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申请和报告。

四、临床试验管理规定临床试验管理规定是指对药品临床试验进行管理的规定,主要内容包括:4.1 临床试验的定义和分类临床试验是指在人体内进行的对药品安全性和疗效的评价研究,根据研究目的、测试对象和测试方法等因素进行分类。

4.2 临床试验的管理程序和要求临床试验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包括试验计划的编制、试验人员的资质和审批、试验过程中的监管和评价等。

五、其他药品相关法规5.1 药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药品批准文号是国家对药品进行管理的标识,药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规定了药品批准文号的申请和管理程序、使用范围等。

5.2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是指对药品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良反应进行监测和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规定了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药品经营企业对不良反应的监测、报告和处理等。

药品管理法律制度资料

药品管理法律制度资料

药品管理法律制度资料药品管理法律制度是指为了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和有效性,维护公众的健康和利益,国家对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制定并实施的一系列法规和政策。

药品管理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药品质量安全、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针对药品管理法律制度的相关资料进行探讨。

一、《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是我国核心的药品法律,于2001年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通过并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该法旨在加强药品的质量控制和监管,规定了药品的生产、流通、使用等各个环节的法律责任和监管措施。

该法重点规定了以下内容:1. 药品分类和命名:该法对药品进行了分类,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和中药饮片等。

同时,还规定了药品的命名原则和注册制度。

2. 药品生产和流通监管:该法规定了药品的生产许可证制度、药品GMP认证和药品流通许可证制度等。

药品生产和流通企业必须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3. 药品广告管理:该法规定了药品广告的准则和管理要求,禁止虚假宣传、夸大疗效等不良行为。

4. 市场监督和责任追究:该法规定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力,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法律责任追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是对《药品管理法》的具体细化和补充,于2002年颁布实施。

该条例主要规定了药品注册、药品生产和流通监管、药品合格标准以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等问题。

该条例的主要内容包括:1. 药品注册:详细规定了药品注册的程序、要求和审批机构。

药品必须通过注册审批才能在市场上销售和使用。

2. 药品生产和流通监管:规定了药品生产和流通企业的许可条件和审批程序,以及GMP认证和流通许可证的申请和管理。

3. 药品合格标准:明确规定了药品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对药品的原辅材料、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4. 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要求药品生产和流通企业建立完善的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报告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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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的通知(已失效) 2009年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
题的通知
2009年院关于进一步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文件 的通知
2010年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2011年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相关文件
2011年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 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实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

(抗菌药物管理目录由各省级卫 生行政部门制定)
特殊使用
非限制使用
经长期临床应用证 明安全、有效,对 细菌耐药性影响较 小,价格相对较低 的抗菌药物。
限制使用
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 安全、有效,对细菌 耐药性影响较大,或 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 菌药物。
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 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 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 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
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临床药师。临床药师应当全职 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对患者进行用药教育, 指导患者安全用药。
概况和制定过程
• 组织医院管理、临床、药学、微 生物检验、感染等方面专家起草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 并征求全国意见 • 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
理目录》并征求全国意见 • 8月份再次征求全国意见 • 2012年4月24日卫生部84号令发布 • 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处方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填写处方评价 表(附件2),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 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 干预。
医疗机构应当对出现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 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处方权;限制处方权 后,仍连续2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 取消其处方权。
办法》的通知
2012年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12年版) 2012年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全国抗菌药物临
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2012年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2013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抗菌药物的不合理应用表现
无指征的预防用药 无指征的治疗用药 抗菌药物品 种、剂量的选择错误 抗菌药物给药途径、给药次数及疗程不合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 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09〕38号
严格控制Ⅰ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 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临床应用
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非限 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
加强临床微生物检测与细菌耐药监测工作, 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预警机制

一、药物法律法规介绍
1993年中药品种保护条例 1988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1989年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 2003年中医药条例 2005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其他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相关文件
2003年省医院抗感染药物使用管理规范(试 行)(已失效) 2004年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2006年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 2007年处方管理办法 2008年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
理等
三、主要规定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 处方点评 预防用药
2004年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的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在临床治疗 中必须遵循,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注 意事项以及各种感染的病原治疗则供临床 医师参考。
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各级各类 医疗机构必须认真执行。
定为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离岗参加培训;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是指医疗机构以病人为中心, 以临床药学为基础,对临床用药全过程进行有效 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 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
医疗机构应当遵循有关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临床路径、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使 用药物;对医师处方、用药医嘱的适宜性进行审 核。
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 料较少的抗菌药物;
4.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组织机构和职责
卫生部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医疗机构
对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 测,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对本辖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 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开展抗菌药物临床 应用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药物法律法规及制度介绍
一、药物法律法规介绍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相关文件 三、主要规定 四、法律责任
一、药物法律法规介绍
1984年、2001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 理法
1992年药品行政保护条例 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
2011年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 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1年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检查 评估标准
2011年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2012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2012年版省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2012年省卫生厅关于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门急诊处方的抽样率不应少于总处方量的1‰,且每月点 评处方绝对数不应少于100张;病房(区)医嘱单的抽样 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应少于1%,且每月点评出院病 历绝对数不应少于30份。
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 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不规范处方:15种情形 用药不适宜处方 : 9种情形 超常处方 :4种情形 一个考核周期内5次以上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应当认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2012年8月1日施行 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
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 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
抗菌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 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 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原则:安全、有效、经 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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