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学期 国际经济法学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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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学教学全套课件

国际经济法学教学全套课件
有助于拓展国际视野,增强开放与法治意识
四、学习国际经济法学的意义和方法 学习与研究国际经济法学的方法
以马克思主义原理与方法为指导 法学的研究方法 跨学科研究方法
五、本教材的框架体系与特色
三层 次法 律规 范
调整私人国际商事交易关系的私法性规范 管理涉外经济交易活动的国内公法规范 协调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
本章教学难点:国际经济法的性质及地位
一、国际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 国际经济法 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国际经济交往与合作
“生产的国际关系”
国际经济法学 是以国际经济法为 主要研究对象的一门学科
二、国际经济法学的性质及其地位
国际经济法学是国际公法学的一个分支? 国家间经济活动的条约 国际经济组织法
高等教育出版社
Higher Education Press
第一节 国际经济法的概念与特征
一、国际经济法的概念 二、国际经济法各类规范的历史发展 三、国际经济法的特征及与相邻部门法的关系
高等教育出版社
Higher Education Press
第一节 国际经济法的概念与特征
一、国际经济法的概念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或跨国)经济关系的法 律规范的总称
高等教育出版社
Higher Education Press
第一节 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国际经济法的变动与发展
二、国际商事实体法统一化步伐的加快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 拟订一些重要商法领域的立法和非立法文件,促进其使 用和采纳,以推动国际贸易法逐步统一和现代化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联合国独立担保和 备用信用证公约》 《联合国国际贸易应收款转让公约》
Higher Education Press

《国际经济法》教材各章“复习思考题”参考答案.doc

《国际经济法》教材各章“复习思考题”参考答案.doc

第一章绪论简答题:1、国际贸易术语(P22)4、根本违反合同(P48)7、跟弟托收(P59)3、要约(P29)《国际经济法〉教材各章“复习思考题”参考答案1、什么是国际经济法,其调整范围包括哪些领域?答: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活动和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即调整国际经济交往中美于商品、技术、资本、服务在流通结算、信贷、税收等领域跨越国境流通中法御规范和法律制度的总称。

是i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其调整范围包括:1、有关国际贸易的法律规范利制度;2、有关国际投资的法律与制度;3、有关国际货币与金融的法律与制度;4、有关国际税收的法律与制度;5、有关国际经济组织及其交往的法律与制度。

2、如何理解国家是国际经济法的主体?答:国家是一个特殊的民事主体,作为主权的最高代表和象征.国家可以自己的名言从事务种国际、国内的经济活动,签订各种合同、条约和协议,并以国库的金部资产承担责任。

然而国家又不同于一般的民事主体,表现为它享有不可被剥夺的主权豁免权。

未经国家同意,国家的主权行为和财产不受外国管辖和侵犯。

国家不能作为被告在外国法院出庭、应诉,国家财产不能作为诉讼标的以及法院强制执行的对受。

然而,为了适应国际经济交往的需要,国家可以通过…定方式宣布自愿放弃豁免权,以平等的氏事主体资格从事各种经济活动。

在这种情况卜《由国家授权的负责人代表国家进行民事和经济活动。

除J"直接从事各种经济活动之外,国家作为国际经济法的主体,还具有其他主体所不具有的特殊职能,即对经济进行管理和监督的职能,这些行政法律规范构成了国际经济法的重要内容。

3、简述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答:一、国家对天然财富与资源的永久主权原则。

1、自然资源的勘查、开发、处置应符合各国自行认为在许可、限制或禁止方面应有的规则和条件2、外国资本的输入及收益应受现行国内法与国际法管辖并使受助国对天然财富与资源之主权绝对不受损害;3、国有化、征收或选用应以公益事业、安全和国家利益为根据,并依照本国现行法及国际法给予适当的补偿;在发生争议时,首先由国内法管辖。

第一章国际经济法导论

第一章国际经济法导论

第二节 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和体系 一、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1.国际条约
2.国际惯例
4.示范法
3.国内法
(一)国际条约
分类 1.目的在于协调“国内涉外公法”的条约
2.目的在于统一“国内私法”的条约
接受 1.一般条约=直接纳入 方式 (1)政府签字;
(2)国家立法机关批准并公布。 2.WTO协定=立法转化 (1)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法律; (2)中央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
如巴塞尔委员会制定的跨国银行监 管示范法。
2.示范法的性质
有学者认为示范法是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属 于“软法”。 由于示范法不能被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直接适 用或者援引,因此示范法不是国际经济法的 渊源,而是国际经济法的相关法律规范的生 成方式之一。 示范法的出现和存在,表明国际经济法的法 律规范的生成方式出现了多样化。
2.国际条约:双边条约;区域性条约;世界 性条约
(三)国际货币金融法
调整对象 1.国际货币关系;
2.国际金融关系。
法律渊源 1.国内法:国内公法;国内私法
2.国际条约:《国际货币基金协定》; 《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条约》;《独立 担保与备用信用证公约》 3.国际惯例:融资担保惯例 4.示范法:《巴塞尔协议》
(二)国际惯例
分类 调整对象 1.国际 国家之间的 习惯 关系
2.国际 国际私人商 商事惯 事关系 例
适用特点
属于强制性惯例: 1.国际惯常行为; 2.各国认为有义务遵守
任意性惯例: 1.是否适用该惯例,取决 于当事人的选择; 2.适用惯例的情况下,可 以通过合同约定进行修改 或者补充。
1.中国法规定的适用规则
(四)国际税法
调整对象
国际税收关系:

国际经济法第二章

国际经济法第二章
问:在上述情况下,你认为应该如何处理 ?
国际经济法
FCA-Free Carrier(…named place)
意思: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承运人:承运人是
卖方义务:
指与托运人订立合
同,并承担运输义
(1)交货:卖方负责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务或的期一方限。内,把
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
(2)通知义务;
国际经济法
In[ternational]+Co[mmercial]+Terms
Incoterms
Incoterms®规则 tcroanTd践主费ther中要用aeItnceI使描和ctnrsomc用述风tfosoe了的险trrermetr货三的hmfslee®物字划scs规®从母 分tain则rl卖系 。eug规loe方列bfsu定到贸gse了oi买易xnope一d方术lsas系s运i语.n-T列to输,ah-在eb过Isnue货Ic程nsto物icon中tofee销ttr涉sehms售rr及mesp合®es的r-a规®同l责ec则trt实itu任celeer、sin describe mainly the tasks, costs and risks involved in the delivery of goods from sellers to buyers.
有同等效力的电子信息
有同等效力的电子信息
A9 检验、包装、标记
B9 货物检验
A10 其他义务
B10 其他义务
国际经济法
(三)Incoterms 2010的主要内容
EXW—EX Works (named place) 意思: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卖方义务:
(1)交货:只须在合同交约货定:的在时商间法和和地商点事(活如动工中厂,、这工个场概、念仓 库等)将合同货物交有付多买种方涵处义置。,但即是履,行在了i他nc的ot交er货ms义20务10;中,

国际经济法学第二章国际经济组织法ppt

国际经济法学第二章国际经济组织法ppt

国际经济法学第二章国际经济组织法ppt③鼓励成员国从事生产资源的国际开发,以促进国际贸易的长期均衡发展,维持国际收支的平衡,协助提高生产能力,提高成员国的生活水平和改善条件。

④对有用而急需的项目,应优先处理。

⑤注意国际投资对成员国工商业的影响。

某2.世界银行的主要任务为实现这一宗旨,世界银行的主要任务是筹集资金并发放贷款。

(1)资金筹集。

世界银行的资金包括成员国认缴的股金、营业收入和在国际金融市场的筹资。

(2)发放贷款。

世界银行的贷款对象一般限于成员国政府、政府机构,成员国国内的公私机构借款都必须由政府或中央银行提供担保。

某(三)世界银行的成员根据《世界银行协定》第2条第1款的规定,其成员应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成员国,实践中,绝大多数国家都加入了这两个国际货币金融组织,以便在短期和中长期两方面都能获得资金。

某(四)世界银行的机构1.世界银行的机构设置根据《世界银行协定》第5条的规定,世界银行的组织机构包括理事会、执行董事会、行长(或称总裁)及职员三级。

2.世界银行的决策制度(1)世界银行的投票权分配制度。

世界银行的投票权实行同权分配和加权分配的混合分配制度。

某(2)世界银行的表决制度。

根据《世界银行协定》和世界银行的实践,世界银行采用简单多数、特别多数、全体一致同意和协商一致表决制。

除有特殊规定外,世界银行一切事务均以投票的过半数决定,而重要事项要经特定多数票通过决议,如《世界银行协定》的一般修订要经由3/5的成员国并代表总投票权的4/5多数票通过。

某(五)争端解决机制根据《世界银行协定》关于该组织的宗旨的规定,其内部争端更多的应属于组织与成员国之间的争端。

根据《世界银行协定》第9条(a)、(b)两款的规定,凡成员国与银行之间,或成员国与成员国之间对于本协定条文的解释发生任何争议时,由执行董事会裁决,由理事会做最后裁决。

某二国际开发协会国际开发协会法律制度的渊源主要是《国际开发协会协定》。

1960年1月26日,世界银行执行董事会制定的《国际开发协会协定》开放供签署,同年9月24日生效,国际开发协会成立。

第三学期国际经济法学

第三学期国际经济法学

第三学期国际经济法学第一章绪论A BC D、国际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从何时产生和发展起来的?()A BC D、从性质上说,《托收统一规则》属于()A BC D、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为?A只调整国家间的经济关系B织间的关系C法人间的跨国经济关系D同国家的法人、A国际法院的判决对以后的案件没有影响B方创设义务C国际法院的判决不发展国际法的规则D有约束力B、国际海商法C、国际争端处理法D、国际税法2、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包括()A、国际经济条约B、国内立法C、国际商业惯例D、联大规范性决议一、1.A2.D3.C4.D5.B二、1.ABCD2.ABCD第二章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第一题、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 1、国际经济法中的首要基本原则是( )A 、经济主权原则B 、公平互利原则C 、国际合作原则D 、有约必守原则2、下列哪项不是国际经济法的特有原则?()A 、国家经济主权原则B 、公平互利原则C 、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D 、有约必守原则3、正式确立各国对本国境内的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这一国际经济法原则的法律文件是()A 、《关于自然资源永久主权宣言》B 、《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宣言》C 、《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 D 、《关于自由开发自然资源和自然财富的权利的决议》4、国家经济主权原则的内容不包括 ()A 、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尊重对方合理利益B 、国家对其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C 、国家有权对其境内的经济主体的活动进行监管D 、国际有权将外国财产征收或国有化5、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根据“既得权利保护原则”,一国无权没收外国人的合法财产 B 、公平互利元原则是平等互利原则在国际经济领域的体现和发展C 、国际商业惯例不是国际经济法的渊源之一D 、发展是各国国内自己的主权范围内的事情,无需国际合作第二题、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5道题共10分)1、经济主权原则要求国家对以下哪些内容享有完整的永久主权?( )A 、一切财富B 、一切经济活动C、一切机构D、一切自然资源2、下列哪项是国际经济法的特有原则?()A、国际经济主权原则B、公平互利原则C、国际合作以谋求发展原则D、有约必守原则一、1.A2.D3.A4.A5.B二、1.ABD2.ABC第三章国际货物贸易法第一题、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1、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合同的适用范围作了规定,下列哪个选项应适用公约的规定?()A、缔约国中营业地处于同一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货物的买卖B、缔约国中营业地分处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飞机的买卖C、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股票的买卖D、缔约国中营业地分处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的货物的买卖2、中国甲公司于5月9日发商务电传至加拿大乙公司,该电传称:“可供白糖1500公吨,每公吨500美元,CFR温哥华,10月装船,不可撤销信用证付款,本月内回复有效。

国际经济法教案大纲

国际经济法教案大纲

国际经济法教案大纲第一章总论(4学时)一、国际经济法的定义(2课时)狭义说定义广义说定义二、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国际经济法的内涵和外延三、国际经济法和相关部门法的关系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与各国国内经济法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商务惯例四、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2课时)(一)国家经济主权原则(二)公平互利原则(三)全球合作原则(四)有约必守原则第二章国际货物贸易法(20学时)第一节概述一、国际货物贸易的概念二、国际货物贸易的内容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4课时)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国际货物买卖法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四、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内容五、合同的履行六、违反合同及其补救七、风险转移八、货物保全九、合同关系的消灭十、国际贸易术语第三节国际支付(4课时)一、汇付(1课时)(一)汇付方式的当事人(二)汇付方式的种类及其业务程序(三)汇付方式的性质及其在进出口中的作用二、托收(一)托收的当事人(二)托收的业务程序(三)托收的种类(四)托收国际惯例(五)托收各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三、信用证(3课时)(一)《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二)信用证的定义、格式和内容(三)信用证的当事人、参与人(四)信用证的业务流程(五)信用证支付方式的基本特点和作用(六)信用证的当事人、参与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七)信用证的种类(八)信用证欺诈第四节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4课时)一、国际海上货物运输(2课时)(一)提单1、提单的定义和作用2、提单的种类3、承运人和托运人的权利和义务4、关于运输的三个国际公约(二)租船合同二、国际货物运输保险(2课时)(一)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1、合同的订立2、承保风险和损失3、代位与委付4、保险单种类5、保险责任起讫6、被保险人义务7、索赔期限(二)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保险条款1、平安险2、水渍险3、一切险第五节国际货物贸易的法律管制(2课时)一、各国政府管制国际货物贸易的目的和特征二、管制国际货物贸易的国内法措施(一)关税措施1、关税的种类2、关税税则与《商品名称与编码协调制度》3、关税的征收方法(二)非关税措施1、进出口配额措施2、进出口许可措施3、外汇管理措施4、复杂的产品技术标准和商品检验措施5、海关监管措施6、反倾销措施7、反补贴措施8、保障措施三、管制国际货物贸易的国际法规范(一)双边协调与规范(二)区域性协调与规范(三)专业性协调与规范(四)多边协调与规范第六节国际货物买卖公约(2课时)一、国际货物买卖公约的性质、作用和制订二、关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一)《公约》的结构(二)《公约》的基本原则(三)《公约》的适用范围(四)《公约》的保留(五)《公约》与惯例(六)《公约》与国际货物买卖的法律适用(七)《公约》的解释(八)我国与《公约》(九)《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与《公约》第三章国际服务贸易法(4学时)第一节国际服务贸易法概说一、国际服务贸易的概念二、国际服务贸易的特征第二节 GATS的法律体系和主要内容一、GATS的法律体系二、GATS正文的主要内容三、GATS附件及部长决议的主要内容第三节 GATS规则与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法一、中国服务贸易立法现状二、中国对外开放服务贸易的法律承诺第四章国际技术贸易法(6学时)第一节国际技术贸易法概述三、技术的含义四、国际技术贸易五、国际技术贸易与国际货物贸易的区别六、国际技术贸易的标的1、专利技术2、技术秘密3、Knowhow4、计算机软件第二节国际技术贸易法的法律筐架第三节国际技术贸易的方式一、国际技术许可二、国际技术咨询服务三、国际技术投资四、国际合作生产五、国际工程承包六、国际补偿贸易七、国际BOT第四节国际技术许可合同一、国际技术许可合同的概念和种类二、国际技术许可合同的主要条款1、序文2、关键性词语定义条款3、项目条款4、合同的价格和支付方式5、技术资料交付和产品考核验收条款6、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条款7、关于技术改进成果的归属和分享条款8、保证和索赔条款9、保密条款10、违约及其补救办法条款11、不可抗力条款12、争议解决条款13、法律适用条款14、合同的生效、有效期限、终止及其他三、国际技术许可合同的限制性条款1、搭售条款2、限制竞争条款3、限制技术产品的生产和销售4、限制合同期限5、不合理地限制被许可方在合同期满后继续使用许可技术6、限制被许可方改进或发展许可技术7、限制被许可方的商标使用以及广告宣传等商业行为8、限制被许可方使用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9、限制被许可方使用技术的技术人员范围及技术使用范围10、限制被许可方就技术的有效性提出异议第五节与国际技术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一、《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主要内容1、《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意义2、《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基本原则3、《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所确立的知识产权保护实体标准第六节我国技术进出口管理一、技术进口管理原则二、技术进口管理三、技术出口管理四、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第五章国际投资法(8学时)第一节国际投资法概述一、国际投资法的概念二、国际投资法的主要内容第二节发展中国家的涉外投资立法一、发展中国家吸收外国投资的法制二、发展中国家向国外投资的法制第三节发达国家的涉外投资立法一、发达国家鼓励海外投资的法制二、发达国家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三、发达国家吸收外国投资的立法第四节保护国际投资的双边条约一、保护国际投资的双边条约的产生和发展二、保护国际投资的双边条约的类型三、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主要内容第五节区域性投资法制一、从罗马条约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二、安第斯集团对待外资的共同规则三、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四、东盟投资协定五、亚太经合组织的投资法制第六节世界性国际投资法制一、WTO体制下的投资法制第七节《华盛顿公约》与ICSID体制一、“中心”的产生二、“中心”的基本机制和组织机构三、“中心”的管辖权四、“中心”的调解和仲裁程序五、对“中心”机制的几点评论第八节《汉城公约》与MIGA体制一、MIGA的产生二、MIGA的法律地位和内部组织机构三、MIGA股权及投票权的分配四、MIGA的担保业务五、MIGA的投资促进活动六、对MIGA机制的几点评论第六章国际货币金融法(8学时)第一节国际货币金融法概述三、国际货币金融法的概念四、国际货币金融法的主要内容第二节国际货币法律制度一、现代国际货币法律制度的形成与发展二、《基金协定》关于汇率安排的准则三、《基金协定》关于汇兑措施的规则四、《基金协定》关于资金支持的制度五、《基金协定》关于国际储备的规定第三节国际融资协议的共同条款一、陈述和保证二、先决条件三、约定事项四、违约事件第四节国际信贷协议一、国际定期贷款协定二、欧洲货币贷款协定三、国际银团贷款协定四、项目贷款协议五、融资租赁协议第五节国际证券的法律管制一、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二、对信息披露的法律管制三、对证券上市条件的法律管制四、对证券商经营业务的法律管制五、对上市公司跨国并购的法律管制六、对证券欺诈的法律管制七、证券管制立法的域外适用第六节对跨国银行的法律管制第七章国际税法(8学时)第一节国际税法概述一、国际税法的产生二、国际税法的调整对象三、国际税法的法律渊源第二节国际税收管辖权与国际重复征税一、税收管辖权二、国际重复征税第三节国际税收协定一、双重征税协定的历史发展二、双重征税协定的主要内容三、双重征税协定与缔约国国内税法的关系第四节跨国所得和财产价值征税权冲突的协调一、跨国营业所得征税权冲突的协调二、跨国劳务所得征税权冲突的协调三、跨国投资所得征税权冲突的协调四、跨国不动产所得和财产收益征税权冲突的协调五、跨国财产价值征税权冲突的协调第五节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一、免税法二、抵免法三、税收饶让抵免第六节国际逃税与避税一、国际逃税与避税概述二、国际逃税与避税的主要方式三、管制国际逃税与避税的国内法措施四、防止国际逃税与避税的国际合作第八章国际经济组织法(8学时)第一节国际经济组织法概说一、国际经济组织法的概念和特征二、国际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三、国际经济组织的机构四、国际经济组织的表决制度五、国际经济组织的法律人格六、国际经济组织的权利能力第二节世界性国际经济组织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二、世界银行集团三、世界贸易组织四、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五、各组织的联系和合作第九章国际经济争端处理法(2学时)。

国际经济法2(DOC)

国际经济法2(DOC)

第二部分国际贸易管理(我国对外贸易管理、WTO)续表续表续表二、我国的贸易救济措施制度——反倾销条例、反补贴条例、保障措施条例(一)反倾销★★★1.调查主管机关:商务部;涉及农产品时会同农业部。

2.调查发起方式:国内产业申请发起;商务部主动发起。

国内产业申请发起调查的前提条件:有足够的国内支持者(在支持申请和反对申请的生产者中,支持者产量占二者总产量的50%以上,同时不得低于国内同类产品总产量的25%)。

3.反倾销调查程序:4.调查内容:是否存在倾销、损害、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第3条——倾销:出口价格<正常价值第4条——正常价值:出口国(地区)国内市场的正常贸易过程中的可比价格;出口到一个适当第三国(地区)的可比价格;生产成本加合理费用、利润(推定价格)第5条——出口价格:实际支付或者应当支付的价格;首次转售给独立购买人的价格;根据合理基础推定的价格第7条——损害的三种形式(实质性损害、实质性损害的威胁、实质性阻碍)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反倾销调查应当终止:(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2)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存在倾销、损害或者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3)倾销幅度低于2%的;(4)倾销进口产品实际或者潜在的进口量或者损害属于可忽略不计的;(5)商务部认为不适宜继续进行反倾销调查的。

5.反倾销措施(1)临时反倾销措施(调查起 60天后,不超过 4个月):①临时反倾销税;②提供担保。

(2)价格承诺:①出口经营者在反倾销调查期间可向商务部作出价格承诺;②商务部可建议但不能强迫出口者进行价格承诺;③商务部可自主决定是否接受;④商务部作出初裁前不得接受价格承诺。

(3)最终反倾销税①纳税人:进口经营者;②税额:不超过倾销幅度;多退少不补;③对象:原则上是终裁决定公布后的进口产品,特殊情况下可追溯征收;④税率:因倾销幅度不同而异。

(4)反倾销措施的实施期限: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和价格承诺的履行期限不超过 5年,经复审可适当延长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

2021知到答案 国际经济法学(山东政法学院) 最新智慧树满分章节测试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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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单元测试1、单选题:在中国,下列哪一项不是国际经济法的渊源?()选项:A:国际条约B:国际组织决议C:国内判例D:国际商业惯例答案: 【国内判例】2、单选题:2关于国际经济法主体的描述下列哪项是正确的?()选项:A:只包括国家和国际组织B:只包括国家、国际组织、法人C:只包括法人和国家D:包括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组织答案: 【包括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组织】3、单选题:《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从性质上讲属于()选项:A:国际公约B:联合国大会的规范性决议C:国际商事惯例D:国内立法答案: 【国际商事惯例】4、多选题:下列哪几项属于国际商业惯例的特点?()选项:A:国际商业惯例是任意性的规范,不具有强制力B:国际商业惯例是国际经济法的渊源之一C:国际商业惯例有助于简化交易程序、节省时间、人力、物力、财力,也有助于减少纠纷的产生D:国际商业惯例由一国国内立法机关制定答案: 【国际商业惯例是任意性的规范,不具有强制力;国际商业惯例是国际经济法的渊源之一;国际商业惯例有助于简化交易程序、节省时间、人力、物力、财力,也有助于减少纠纷的产生】5、判断题:国际经济组织是国家及地区间基于平等原则,以正式协议方式设立的机构,是凌驾于国家之上的组织。

()选项:A:对B:错答案: 【错】第二章单元测试1、单选题:不可撤销之发价,发价人于发价到达被发价人之前,()。

选项:A:发出时即已生效B:可以撤销C:不可撤回D:可以撤回答案: 【可以撤回】2、多选题:卖方有义务自费订立运输合同,并且支付运费的贸易术语有()。

选项:A:CFRB:EXWC:CIFD:FOB答案: 【CFR;CIF】3、多选题:以下属于Incoterms2020新变化的是:()选项:A:CIP术语下的保险级别提高到一切险,不包括除外责任。

B:CFR、CIF术语的风险转移由装运港越过船舷改为装运港将货物至于船上。

C:FCA货交承运人术语下添加已装船批注B。

2021年国际经济法题库及答案

2021年国际经济法题库及答案

第一章国际经济法总论一、简答题1、简述跨国公司概念与特性。

2、简述国家豁免原则与国家行为原则区别。

3、简述国际经济组织重要分类。

4、简述国家经济主权原则详细体现。

二、阐述题试述国际经济法调节对象。

参照答案一、简答题1、跨国公司是指由分设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实体构成公司,而无论这些实体法律形式和活动范畴如何;这种公司业务是通过一种或各种决策中心,依照一定决策体制经营,因而具备一贯政策和共同战略,公司各个实体由于所有权或别因素联系,其中一种或一种以上实体能对其她实体活动施加重要影响,特别是可以同其她实体分享知识、资源以及分担责任。

重要特性涉及:跨国性;战略全球性和管理集中性;公司内部互相联系性。

2、(1)国家行为原则涉及一国法院与否有权对另一国在其境内所为行为加以裁决问题;国家豁免原则是本国法院对外国国家与否行使管辖权问题。

(2)国家行为原则合用于任何诉讼主体,国家豁免原则只可由外国政府首脑、政府机构及其代理等特殊主体所援用。

3、普遍性国际经济组织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专业性国际经济组织4、详细体现为:1)国家对其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2)国家有权对其境内外国投资以及跨国公司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3)国家有权将外国财产收归国有或征用。

二、阐述题国际经济法调节对象应当是国际经济关系。

注意理论界对这一问题两种学说观点。

(一)狭义说以为,国际经济法是国际公法新分支。

国际经济法调节对象是各国政府之间经济关系;主体是主权国家和国际组织。

(二)广义说以为,国际经济法是调节国际(跨国)经济关系国际法、国内法边沿性综合体。

国际经济法主体不但涉及主权国家、国际组织,也涉及参加跨国经济关系自然人、法人和其她实体;调节对象是上述主体间发生跨国经济关系,而不但仅是国家之间经济关系。

基于广义说与狭义说,这里国际经济关系存在两种不同理解:(1)专指国家政府之间、国际组织之间或国家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由于经济交往而产生各种关系(2)不但涉及上述内容,并且涉及属于不同国家个人之间、法人之间、个人与法人之间以及她们与异国政府或国际组织之间由于经济交往而产生各种关系。

《国际经济法学》第二章调整

《国际经济法学》第二章调整
各国对世界性经贸大政享有平等的参与 权和决策权;
《国际经济法学》第二章调整
四、世纪之交在经济主权原则上的新争议与“攻防 战”:美国单边主义与WTO多边主义交锋的三大回合
单边主义:我行我素、为一己之私不惜损害他国利
益。
多边主义:平等协商、互相尊重、互惠互利、共同
局。
发展,多元化的一种新格
《国际经济法学》第二章调整
《国际经济法学》第二章调整
近六十年来,经济全球化趋势日益加速,使各国经 济互相依存,互相影响日益强化和不断加深。
第三世界的各国日益崛起,它们在制定或各自制定 各类国际经济法行为规范的过程中,希望对传统国 济经济法规范逐一审查,凡是符合改造旧秩序,建 立新秩序的予以沿用、重申和强调,反之,则改订 废弃或破除。
(一)新争议的缘起:乌拉圭回合与世贸组织 GATT: 协商一致:与会者全体一致同意才能通过。
(一票否决) WTO:反向协商一致:一致反对,才能否决,或一票
赞成即可通过。 交锋的实质:要求在何种范围、何种程度上限制他
国的经济主权,在何种范围、何种程 度上限制本国的经济主权。
《国际经济法学》第二章调整
WTO成立后,多哈回合(WTO: Doha Round)也 比较多地重视了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其中很多文件 都提到要给予发展中国家以更多的照顾。
《国际经济法学》第二章调整
第四节 全球合作原则
基本
实行世界经济结构改革,建立公平
目标 合理的国际经济新关系和国际经济新秩
序,使全球所有国家都实现更普遍的繁
荣,所有民族都达到更高的生活水平。
一、主权观念应予废弃
汉金,1989,海牙国际法研究院提出主权观念已 经“过时”应予“废弃”论。 1993年,《关于主权的神话》

国际经济法讲义(一二三章)排版

国际经济法讲义(一二三章)排版

注:加粗字体为得分点,简答泛指一切文字作答题。

国际经济法体系:一、二章:概述及原则三、四、五章:国际贸易法(货物、服务、技术)六章:国际投资法七、八章:国际货币金融税法九、十章:国际经济组织法及争端处理第一、二章1、国际经济法(简答):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联想:国际经济关系(多选):国家政府之间、国际组织之间或国家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不同国家的个人之间、法人之间、个人与法人之间以及他们与异国政府或国际组织之间的各种经济关系。

2、(1)萌芽阶段的国际经济法(单选):地中海沿岸——主体:私人(2)发展阶段的国际经济法(多选):双边国际商务条约、近现代国际惯例或习惯、多边国际商务专题公约、多边国际专项商品协定、近现代国际商务惯例、近现代各国商事立法(3)转折、更新阶段的国际经济法:1)布雷顿森林体制(多选或简答):国际货币基金协定(IMF)、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IBRD)、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多边国际商务条约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阶段联想:加权表决制及采取加权表决制的经济组织(单选或多选):加权表决制——表决权的大小取决于各国认缴基金份额大小(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世界银行、IBRD亦采用该表决制。

2)创立国际经济法新规范的斗争(多选或简答):第一次亚非会议(万隆会议),《关于自然资源永久主权的宣言》,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宣言》以及《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

3)国际商务惯例包括(多选):《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托收统一规则》、《国际备用信用证惯例》、《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合约保函统一规则》4)国际商务惯例(及其)特点(简答):主要指由各种国际性的民间团体制订的用以调整国际私人(自然人、法人)经济关系的各种商务规则,是属于国际经济法的一部分。

特点:(1)它的确立,须经过国内立法或国际缔约等程序,(2)对于特定当事人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来源于当事人各方的共同协议和自愿选择,(3)当事人既可以全盘采用,也可以有所删减,(4)约束力的实施或兑现,必须借助国家主权或其他强制权。

国际经济法学 共227页

国际经济法学 共227页
●撤销:要约人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之后,即要 约已经生效后,将该项要约取消,从而使要约的效 力归于消灭。(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 不得撤销的两种情况:①要约载明承诺的期限或者 以其他方式表明要约是不可撤销的;②受要约人有 理由信赖该要约是不可撤销的,且已经为履行做准 备的。
3、要约的失效 ①有效期届满而失效; ②邀约人撤销; ③要约人明示或默示的决绝。 (二)承诺 1、构成要件 ①受要约人作出; ②承诺必须与要约一致; ●镜像原则
●母公司承担责任的依据:子公司是否具有独立性
(五)对跨国公司的国际管制
1、矛盾——战略全球性、管理集中性
①与东道国:发展目标与计划;转移定价逃避税收; 限制竞争、垄断市场;雇佣与劳动;环境保护; 消费者保护;东道国国家主权等;
②与本国:减少国内就业机会;减少出口;技术外 流;国内投资减少;逃税;影响国际收支等
⑵两种情况:
①受要约人未按要约所确定的有效期间及时发出承诺 通知;
②承诺通知的传递延误导致该通知逾期送达要约人。
⑶法律规定
●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在内,认为逾期的承 诺是一项新要约;
●公约规定:若因受要约人自身原因导致承诺 通知逾期,除非要约人立即通知接受此项逾 期承诺,否则承诺无效,合同不成立;若因 邮递迟延导致承诺通知迟到,除非要约人立 即表示其要约已经失效,否则承诺仍然有效, 合同成立。
3、权利能力、行为能力、侵权能力、责任能力
4、国籍:①成立地说;②住所地说;③控制说;④ 复合标准。
5、各国一般赋予本国法人参加国际经济关系的主体 资格,但少数国家对此设有限制;内国对外国法 人资格的承认,通常采用“法人认可制度”:① 一般许可制;②特别许可制;③相互承认制。
跨国公司
(一)定义:跨国公司是指这样的一种企业,该企 业由设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的实体组成,而 不论这些实体的法律形式和活动范围如何;这种 企业的业务是通过一个或多个决策中心,根据一 定的决策体制经营的,可以具有一贯的政策和共 同的策略;企业的各个实体由于所有权或别的因 素相联系,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实体能对其他 实体的活动施加重要影响,尤其是可以同其他实 体分享知识、资源以及分担责任。(1983年联合 国《跨国公司行为守则(草案))

版余劲松主编著国际经济法概论学习笔记

版余劲松主编著国际经济法概论学习笔记

版余劲松主编著国际经济法概论学习笔记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第一章国际经济法概述第一节国际经济法的概念与特征前言1、国际经济法是随着国际经济法交往的发展而形成的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2、不同的观点:①认为国际经济法是国际公法的分支:所调整的仅是国家之间、国际组织间及国家与国际组之间的关系②认为国际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综合性的法律部门:是调整从事跨国经济交往的自然人与法人、国家及国际组织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3、我们认为: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国际组织、不同国家的法人与自然人间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的总称。

简言之:是调整国际(或跨国)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是一个独立的、综合的、新兴的法律部门。

一、国际经济法的对象1、法的对象:指其调整的特定的社会关系,是划分法的部门的重要依据2、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3、国际经济关系分为:狭义的(仅指国家、国际组织间的经济关系)和广义的(包括狭义,也包括不同国家的自然人与法人间、自然人和法人与他国或国际组织的经济关系)4、国际经济法调整的是广义的国际经济关系的理由:①从国经际经关系来看,自然人和法人始终是国际经济关系的主体②从当代的客观实际来看,不同国家的自然人和法人从事的跨国经济交往,愈加占有重要地位③国际经济关系是个统一体,自然人与法人、国家和国际组织间的国际经济关系具有紧密的内在联系性二、国际经济法的范围1、概念:指国际经济法应包括哪些基本法律规范,也即其外延问题2、调整国际经济关第的法律层次:①调整私人国际经济交往的民商法规范:合同法②国家政府管理对外经济交往的法律规范:关税法、进出口管制法、反倾销法、税法③调整国家间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多边条约、双边条约、国际惯例3、国际经济法之所以包含多种法律规范,主要是其主体及法律关系的特殊性决定4、国际经济关系的统一性及其特殊性也决定了调整它的法律规范的多重性和复杂性5、意义:将共则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归为一类,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顺应了客观形势发展的需要三、国际经济法的特征1、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国家、国际组织、不同国家的自然人、法人2、调整对象: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不同国家私人以及国家与他国国民间的经济关系与其他国际法规范的不同:国际公法:国际公法主要调整国家间政治、外交、军事以及经济诸方面的关系,历来以调整非经济性质的国际关系为主国际私法:国际私法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国内经济法:调整国内经济组织、自然人间进行经济活动(包括涉外经济活动)所产生的经济关系第二节国际经济法的历史发展一、国际商事法律规范的发展1、原始社会:商品交换和商业交往,古罗马法:“市民法”、“万民法”2、11世纪:商品经济日益发展,商业惯例或商人习惯法,最早出现在威尼斯,后扩及西班牙、法国、英国、德国3、17世纪:资本主义社会,西欧各国在罗马法和习惯法基础上制定民法典和商法典(法国路易十四期《商事条例》《海商条例》1804年、1807年《法国民法典》《法国商法典》)4、19世纪初-20世纪末:生产的国际化大大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开始编纂和制定统一的国际商事法律和惯例二、国家经济公法的产生与国际协调1、国内和国际经济关系发生变化的表现:①资本输出与跨国公司的产生与发展②国家干预经济③国家间经济矛盾的加剧和尖锐化2、国际经济法律关系的变化表现:①主体范围的扩大②涉及的领域比以前广泛③其所含的法律规范,已不单限于传统私法和通商条约,还包括涉外经济法,各种经济条约、商品协定三、普遍性国际组织的产生与国际经济立法的发展1、普遍性国际经济条约与国际经济组织的产生:《联合国宪章》《关贸总协定》《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2、新独立国家的兴起与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3、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4、区域性和跨区性经济合作的发展第三节国际经济法的渊源一、国际法方面的渊源1、概念:实质渊源指法的效力产生的根据;形式渊源指法的规范的表现形式(一)国际经济条约(主要是多边国际条约,造法性条约)1、概念:是国家、国际组织间所缔结的确定其相互经济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的国际书面协议,对缔约国有拘束力,是国际经济法的重要渊源2、分类:双边和多边、世界性和地区性、普遍性和特殊性、造法性和契约性等3、重要的普遍性公约:《关贸总协定》《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WTO协定》等(二)国际惯例1、概念:是在国际交往中逐渐形成的不成文的原则和规则2、具备因素:物质(有重复的类似行为)、心理(人们认为有法律拘束力)3、种类:调整国家间关系的习惯国际法;调整私人经济交往的国际贸易惯例(三)联大规范性协议1、不具有法律拘束力,属于建议性质;《关于自然资源永久主权宣言》《关于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关于建立新的国际经济行动纲领》《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具有法律确认,应具有法律效力二、国内法方面的渊源1、国家为调整涉外经济关系而制定的国内立法,是国际经济法的国内法渊源,这些国内立法包括涉外经济法以及与调整涉外经济有关的民商法规范2、国内立法形式:①统一制:指制定的国内经济立法均统一适用涉内和涉外经济关系,如反托拉斯法、公平交易法、外贸法、关税法等(美、英、德、日)②分流制:指采取内外有别的做法,分别制定不同的法律来调整涉内和涉外经济关系,主要是经济法,不包括民商法(中国)第四节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一、国家经济主权原则1、国家对其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2、国家有权对其境内的外国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3、国家有权将外国资产收归国有或征收二、公平互利原则(互利是核心和基础)三、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加强国际合作)第二章国际经济法的主体第一节自然人、法人与跨国公司一、自然人与法人(一)自然人1、自然人作为国际经济法主体的资格①须具有一般的法律能力(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权利能力:指其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同其自身不可分离地,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行为能力:指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②作为国际经济法主体,还应具有能力从事国际经济交往的权利能力或资格③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一般是依其属人法确定2、自然人的身份与地位:①要确定其能力与地位就必须确定其国籍(指一个人作为某国成员而隶属于该国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②外国人在内国的法律地位,由内国法律及有关条约决定(二)法人1、法人作为国际经济法主体的资格①概念:指依法定程序设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独立财产、能以自己名义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社会组织②法人能否成为特定国际法律关系主体,取决于其权利能力的范围③法人权利能力中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④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一般依其属人法确定2、法人的国籍与地位①法人的属人法是指法人国籍所属国的法律②要确定法人的能力和地位就必须确定法人的国籍③确立标准:成立地说;法人具有登记地或批准地国籍住所地说:法人的住所在哪一国家就具有哪国国籍控制说:或称成员国国籍、资本控制说,法人的资本控制在哪即具有哪一国国籍复合标准说:住所地和法人的成立地结合④承认外国法人的方式:一般许可制:办理登记或注册登记手续即可开展经营活动特别许可制:须经内国审核批准相互承认制:通过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相互承认对方法人在本国的法律地位,不必经过特别认可或办理有关手续我国采取特别许可制二、跨国公司(一)跨国公司的概念与特征1、概念:又称多国公司、多国企业、国际企业、全球公司等,指由两个以上国家的实体组成的企业2、特征:跨国性、战略全球性和管理集中性、公司内部的相互联系性、(二)跨国公司的法律地位1、跨国公司在国内法上的地位:没有特殊地位①子公司:指由母公司持有全部或多数股份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②分公司:国外公公司是总公司在国外设立的办事机构、营业机构,无独立法律地位、不具独立法律人格③母公司或总公司:母公与与子公司相对应;总公司与分公司相对应④跨国公司必须服从国家的管辖,基于其产生的重要后果:跨国公司没有根据自己的意思独立参加国际关系的能力没有直接承担国际权利和义务的能力第二节国家与单独关税区一、国家(一)国家作为国际经济法主体的资格1、国家作为主权者,具有独立参加国际关系的能力和直接承担国际法权利和义务的能力2、国家还可以以特殊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身份参加国际经济贸易活动,可与另一国家的国民(公民或法人)缔结各种经济合同3、国家地位的特殊性:作为合同当事人一方,与另一方当事人处于平等地位;国家还具有主权者身份,涉及到国家及其财产豁免权问题(二)国家及其财产豁免问题1、概念:国家豁免指一国不受另一国管辖(管辖豁免、执行豁免)2、国家豁免类型:①绝对豁免:不论国家从事的是公法行为或私法行为,都给予豁免(放弃豁免除外)②限制豁免:只对外国公法上行为给予豁免,对私不上的行为则不予豁免③2004年12月2日,第59届联大,通过《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我国于2005年9月14日签署。

国际经济法学

国际经济法学

跨国公司
(一)定义:跨国公司是指这样的一种企业,该企 业由设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的实体组成,而 不论这些实体的法律形式和活动范围如何;这种 企业的业务是通过一个或多个决策中心,根据一 定的决策体制经营的,可以具有一贯的政策和共 同的策略;企业的各个实体由于所有权或别的因 素相联系,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实体能对其他 实体的活动施加重要影响,尤其是可以同其他实 体分享知识、资源以及分担责任。(1983年联合 国《跨国公司行为守则(草案))
3、权利能力、行为能力、侵权能力、责任能力
4、国籍:①成立地说;②住所地说;③控制说;④复合标 准。
5、各国一般赋予本国法人参加国际经济关系的主体资格, 但少数国家对此设有限制;在我国,只有经过国家审查批 准,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才能从事进出口业务, 才能成为国际贸易关系的主体。国际投资、国际金融等领 域,主体资格也需要经审查批准。内国对外国法人资格的 承认,通常采用“法人认可制度”:①一般许 可制;② 特别许可制;③相互承认制。
二、调整国际货物贸易关系的国内立法 1、民法通则 2、合同法—总则、分则第九章(137—175条) 三、国际条约 1、两个海牙公约(罗马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制定,
1964年通过,1972年生效) ①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 ②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统一法公约 ●缺陷:①国际性有限(参与国家数量少) ②缺乏对发展中国家利益的考虑 ③有些条文表达不清楚,有些条文过于繁琐
(2)狭义:国家、国际组织
三、性质 1、广义:独立的法律部门 2、狭义:国际公法的一个分支
四、渊源 1、国际经济条约 2、国际惯例 3、联大规范性决议 4、国内立法 5、其他
五、体系 (一)导论 (二)国际贸易法 1、货物贸易法:①货物买卖合同法;②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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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学期国际经济法学
第二章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
A B
C D
、下列哪项不是国际经济法的特有原则?()
A B
C D
正式确立各国对本国境内的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这一国际经济法原则的法
A《关于自然资源永久主权宣言》
B 言》
C《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
D
和自然财富的权利的决议》
A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尊重对方合理利益
B 久主权
C国家有权对其境内的经济主体的活动进行监管
D
或国有化
A 则”,
B
利原则在国际经济领域的体现
C国际商业惯例不是国际经济法的渊源之一
D
权范围内的事情,
A、一切财富
B、一切经济活动
C、一切机构
D、一切自然资源
2、下列哪项是国际经济法的特有原则?()
A、国际经济主权原则
B、公平互利原则
C、国际合作以谋求发展原则
D、有约必守原则
一、
1.A
2.D
3.A
4.A
5.B
二、
1.ABD
2.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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