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消防器具管理规定
消防设施、灭火器具维护管理制度(4篇)
消防设施、灭火器具维护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具的正常运行和有效性,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定。
下面是一个简单的消防设施、灭火器具维护管理制度的范例:1. 管理责任:- 确定消防设施、灭火器具的管理负责人,并明确其职责和权力。
- 建立消防设施、灭火器具的维护管理工作小组,明确每个成员的职责。
2. 设施、器具维护计划:- 制定消防设施、灭火器具的定期维护计划,包括维护内容、频次和责任人等。
- 检查消防设施、灭火器具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的检修和保养。
3. 设施、器具检查:- 定期对消防设施、灭火器具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有效可靠。
- 检查消防设施、灭火器具的标志和标识是否清晰可见。
4. 故障及时处理:- 对发现的消防设施、灭火器具故障或损坏,及时报修并采取紧急措施保障安全。
- 停用或维修不可用的消防设施、灭火器具,确保在修复前都有备用设备。
5. 培训和演练:- 对管理人员进行消防设施、灭火器具的使用培训,确保其了解使用方法和技巧。
- 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加强员工对灭火器具的熟悉度与操作能力。
6. 监督检查:- 设立消防设施、灭火器具的监督检查机构,对维护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 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问题进行整改和记录。
7. 紧急预案:- 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火灾预防、疏散逃生等措施,并确保所有员工都知晓和熟悉。
- 定期组织模拟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消防设施、灭火器具维护管理制度会根据企业或建筑物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同时,在制定和执行该制度的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消防法规和标准,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实施。
消防设施、灭火器具维护管理制度(2)一、制度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消防设施、灭火器具的性能完好、正常运行,提高消防安全水平,减少火灾发生概率,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该单位所有消防设施、灭火器具的维护保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灭火器械、自动灭火装置、消防水系统、疏散通道、报警系统等。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规定(真一)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规定(真一)1 基本要求1.1 本规定所称消防设施,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
1.2 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具、室内消火栓、消防箱、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防竖管、消防水炮、泡沫枪、泡沫消火栓、破拆工具、灭火药剂、消防标志、其它消防产品等。
1.3 各单位和全体员工都有爱护消防设施、器材的责任和义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将消防设施、器材用于与消防或抢险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
1.4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消防产品无检验合格证、无生产日期、无厂名、无地址、无标明产品名称或主要技术参数的禁止使用。
1.5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工程项目应按照国家建筑工程消防技术标准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
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求的,应增建、改建其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
1.6凡消防设施、器材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和消防改造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1.7公司消防设施、器材按照所在单位全面负责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和专业监督检查相结合的管理方法。
2 分工与职责2.1消防部职责2.1.1负责制定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与完好情况。
2.1.2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维护、保养、检测情况进行专业性检查。
2.1.3监督检查建设项目中消防设施、器材“三同时”制度的执行,参加建设项目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方案的设计审查,以及消防设施、器材竣工、投产前的检查验收。
2.2各单位职责2.2.1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管理使用有关的规定,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更新、检测、检修。
2.2.2按照用途及配备数量,将消防设施、器材放置在规定的使用位置,确定管理人员与维护责任。
2.2.3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完好。
2.2.4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台账,如消防设施、器材台账;消防设施、器材检测、维修、保养记录;消防设施、器材问题(隐患)整改记录等。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规定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规定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管理规定是保障公共安全和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的重要法规。
本文将对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管理规定进行详细介绍,不再使用分段语句。
一、消防设施的管理规定1. 消防设施的建设消防设施的建设必须符合相关国家和地方的消防法规,包括建筑物内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器、疏散通道等。
建设过程中必须按照消防工程建设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并严格控制施工质量。
2. 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包括定期巡查、保养和维修。
巡查内容包括消防设施的完整性、通畅性和可用性等方面的检查。
保养和维修包括消防设施的清洁、检修和更换等日常工作。
3. 消防设施的检测与验收消防设施的检测与验收是确保其功能完善和符合相关标准的重要环节。
消防设施的检测需要由专业检测机构进行,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对于不合格的消防设施,必须立即进行整改,直至符合相应要求为止。
二、灭火器材的管理规定1. 灭火器材的购置灭火器材的购置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并且需要选择合适的类型和规格。
购置过程中必须确保灭火器材的质量可靠,并且需要与专业生产厂家签订购销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2. 灭火器材的存放和保管灭火器材的存放和保管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并且需要定期进行清点和检查。
灭火器材应当妥善地放置在指定的位置,标识清晰可见,并且不得存放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
3. 灭火器材的维护和保养灭火器材的维护和保养是保证其正常使用和有效性的关键。
维护和保养包括定期检查灭火器材的完整性和可用性,并进行清洁、加注灭火剂和更换零配件等工作。
对于维护不良或者使用寿命已过的灭火器材,必须及时更换或修复。
4. 灭火器材的培训和使用灭火器材的培训和使用是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扑救的关键。
相关人员必须接受消防教育培训,并且熟悉各类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在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当根据火势大小和类型选择合适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消防管理规定
消防管理规定消防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保障单位和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消防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消防安全责任1.各部门、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消防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单位的消防工作,保障日常消防安全并应急处理各类火灾事故。
2.单位应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负责人的消防职责和责任,定期组织消防演练、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火灾隐患。
3.安保部门负责单位消防设备、器材的管理和维护,保障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消防通道的畅通。
三、消防设施与设备1.所有建筑物、场所应按照国家消防安全标准配置防火设施、消防器材和消防安全标识。
2.消防设备应定期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
对于发现的故障或损坏,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3.消防通道、消防泵房、防火门、防火卷帘、报警器、灭火器等相关设施和设备应常常保持畅通、完好。
4.禁止占用消防通道堆放货物,防止消防通道被堵塞。
四、火灾事故的应急措施1.发生火灾事故时,单位负责人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疏散,并及时报警。
2.单位应定期组织灭火器和灭火器材的使用培训,并且告知员工有关火灾事故应急措施,提高员工对火灾的应急防范能力。
3.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火灾事故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完善性和执行力。
五、火灾隐患的整改1.各单位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2.对于特别重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单位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六、消防宣传与教育1.单位应定期组织消防宣传,提高员工和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消防培训,提高员工的灭火技能和逃生能力。
七、消防违章处罚1.对于发现的消防违章行为,首先应进行现场整改,如果整改不到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处罚。
2.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火灾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八、违反规定的处理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和从事相关消防工作的资格等。
消防管理规定
****化工股分有限公司QHSE 管理体系消防管理规定文件编号 T3-AH-014-2022 修改0 第 1 页共 19 页规范消防设施、消防水使用、消防控制室和义务消防员等的管理,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增强公司应急状态下的消防处置能力,减少火灾损失。
本规定合用于公司各部门和相关承包商。
3.1 消防设施是指建 (构)筑物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用于防范和扑救建(构)筑物火灾的设备设施的总称。
常用的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防火防烟分隔系统、安全疏散系统、消防广播等。
3.2 每日巡查是指属地安全管理人员和岗位责任人对责任区重要部位消防设施及器材直观性的日常性检查。
3.3 常规检查消防设施监督管理部门、消防设施维护部门和属地各部门定期组织开展的消防设施常规性检查。
3.4 节日检查公司安全环保部、生产管理部、机械动力部、行政管理部及属地各部门在法定节假日前联合开展的消防安全检查活动。
3.5 消防水是指供灭火用的消防水池和天然水源。
3.6 非应急状态是指未发生火灾险情或者不需要采取相应的紧急应急措施的状态。
3.7 使用消防水的部门是指在非应急状态下经申请并被批准使用消防水的部门:包括公司各部门、承包商等。
3.8 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是设有火灾自动报警控制设备和消防控制设备,用于接收、显示、处理火灾报警信号,控制相关消防设施的专门处所。
3.9 义务消防员由各分厂及相关部门组织员工成立的一种义务消防灭火组织。
当浮现非正常生产状态时,迅速进入事故现场扑救初期火灾、组织疏散人员,引导消防队到达现场的人员。
4.1 安全环保部4.1.1 负责对公司范围的消防设施等进行监督检查;4.1.2 负责对公司员工进行消防技能培训;4.1.3 负责灭火器维保单位签订维保服务合同,每年组织维保单位进行灭火器维修换药工作;4.1.4 负责化工园区的火灾扑救任务;4.1.5 负责对消防管理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消防器材管理规定
消防器材管理规定一、前言消防器材的管理是保障火灾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消防器材能够正常运行,有效地预防和扑灭火灾,提高火灾防控水平,制定了本消防器材管理规定。
二、消防器材的分类和编制1. 消防器材按照功能可以分为灭火器材、报警器材、应急照明器材等。
2. 消防器材的编制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面积、层数、人员密度等因素进行科学合理的布局和配置。
三、消防器材的采购和验收1. 消防器材的采购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
2. 消防器材的验收包括外观检查、功能检测和性能测试等内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消防器材的安装和维护1. 消防器材的安装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确保安装质量和效果。
2. 消防器材的维护包括定期巡检、清洁、检修和更换等,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五、消防器材的使用和保管1. 消防器材的使用应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和操作要求进行,确保使用的安全和有效果。
2. 消防器材的保管应设立专门的存放点,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器材的完好。
六、消防器材的更新和淘汰1. 消防器材的更新应根据其使用寿命和技术状态进行调查和评估,及时更换老化和落后的器材。
2. 消防器材的淘汰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不得继续使用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器材。
七、消防器材的培训和演练1. 对使用消防器材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灭火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2. 定期组织消防器材的实战演练,检验和强化人员的消防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八、消防器材的责任追究1. 对于消防器材管理不到位、造成火灾事故的,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2. 对于消防器材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的,应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九、消防器材的监督检查1. 监督部门应定期对各单位的消防器材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对于消防器材管理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依法进行整改,直至达到标准要求。
十、结语本消防器材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消防器材的采购、安装、使用和保管等工作,提高消防安全水平,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消防器材使用及管理制度模版
消防器材使用及管理制度模版一、概述本制度旨在规范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管理,确保消防设备和器材的正常运行和有效应用,提高火灾防控能力,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本单位的员工及来访人员,必须遵守。
三、定义1. 消防器材:包括消防设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具等。
2. 消防设备:指自动灭火设备、火警报警设备等。
3. 消防设施:指消防通道、防火门等。
4. 消防器具:指灭火器、灭火器具等。
四、使用要求1. 每位员工都应了解并熟悉本单位的消防器材的位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 消防器材的使用应遵循信号灯、报警器等设备发出的指示,不得擅自操作。
3. 在发生火灾情况时,应第一时间使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灭火,并及时报警。
4. 消防器材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检查和维护,并保持其正常工作状态。
5. 消防器材的保管应放置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堆放杂物或挡住消防通道。
五、管理要求1. 每位员工都应参加消防器材使用和管理的培训,确保其掌握相关知识和操作技能。
2. 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和维护工作由专人负责,并建立相关的记录和档案。
3. 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性能和有效性。
4. 消防器材的证书、备份和维修记录等必须保存完整,并进行备份存档。
5. 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灭火应急能力和培养自救能力。
六、责任追究1. 对于未按规定使用或管理消防器材导致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针对消防器材的不符合要求、损坏或失效等情况,负责人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七、附则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全体员工。
3. 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以上为消防器材使用及管理制度的模板,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规定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强化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管理,确保在灭火实战中发挥应有的效能,杜绝挪用、损坏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现象的发生,保证公司财产免受损失。
依据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规定。
第一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包括应急灯、火灾报警装置、消防安全指示标志、以及用于灭火的各类灭火器、消火栓、水炮、消防枪头、水带、灭火砂箱、防火锹、消防喷淋系统等各种工具、设备。
第二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未通过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拆卸、挪用、损坏,不得压埋、圈占消火栓;违者对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当事人处以200 元--500 元罚款。
第三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由于特别状况用于非消防方面,必须由主管副总115经理批准,并报安全保卫部备案,否则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随意动用。
如未通过请示、批准而随意动用、挪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对当事人处以200 元罚款。
第四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经批准用于非消防方面,使用部门必须说明使用时间、数量,并设专人负责管理,使用完毕后刷洗干净〔水带要晾干〕收回原处,并通知安全保卫部,消除备案。
所使用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应完好无损,如有损坏或丢失,罚部门、车间负责人200 元、安全员50 元。
第五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日常管理由各部门、车间负责,定期检查、保养、落实责任,并掌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配备时间。
按灭火器的使用年限提出改换申请。
关于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检查、保养不细,造成后果的罚部门、车间负责人200 元、安全员50 元。
第六条:消防灭火器材应当放置在通风、阴凉、干燥、显然以及便于取用的地方,并设有显然的指示标志、检查保养记录卡,不应放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方,四周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放置在室外的灭火器材应有保护措施,不准在烈日下暴晒。
第七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调配、改换由安全保卫部负责,安全保卫部按规定定期检查、检测,建立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档案。
消防器材的使用及管理规定范本
消防器材的使用及管理规定范本一、概述本文旨在规范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消防安全水平。
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建筑物和场所消防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二、使用规定1.消防器材的使用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严禁滥用和私自改动消防设备。
2.责任人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器材使用和操作培训,确保员工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应急处理措施。
3.每个使用单位应在明显位置设置消防器材使用说明标牌,清晰标明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预期效果。
4.使用单位应进行定期巡检和维护,确保消防器材的正常运行。
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或报修。
三、管理规定1.由专职人员负责具体的消防器材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备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2.对新投入使用的消防器材,应进行验收,并做好详细的档案记录,包括购买日期、使用寿命、制造商等信息。
3.消防器材应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消防设备的功能完好。
4.责任人应定期组织消防器材演练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员工的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事故处理1.发生火灾事故时,应立即启动灭火器材进行初期扑救。
如扑灭失败,应及时报警并撤离现场。
2.对于使用不当、维修不及时或故障的消防器材,应及时停用,并进行修理或更换。
3.对于故障导致的消防设备故障,在故障排除前,应采取临时补救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五、处罚规定1.对于经调查确认存在违反本规定行为的使用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抄送有关部门。
2.对于使用单位因故意破坏、私自处置或滥用消防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1.本规定由消防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未尽事宜或有特殊情况,可向消防部门申请。
针对特殊情况,消防部门将严格审查,并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对于已有消防器材使用和管理规定的单位,应在一个月内进行整改,确保按照本规定进行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管理。
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消防器材、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消防器材、安全设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器材、安全设施的管理,确保其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常使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消防器材、安全设施的管理。
第三条消防器材、安全设施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全员参与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消防器材、安全设施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消防器材、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消防器材管理第五条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消防斧、消防锤、消防警铃等。
第六条消防器材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配置,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
第七条消防器材的配置应遵循“集中管理、分散使用”的原则,确保消防器材的合理布局和快速使用。
第八条消防器材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擅自拆卸、更换、挪用或损坏消防器材。
第九条消防器材的维护和保养应由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检查、清洁、润滑、调整等工作,确保消防器材的性能和可靠性。
第十条消防器材的报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及时更新消防器材,保证消防器材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安全设施管理第十一条安全设施包括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防火门、防火卷帘、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等。
第十二条安全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确保安全设施的合理布局和有效使用。
第十三条安全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应由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检查、清洁、润滑、调整等工作,确保安全设施的性能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安全设施的报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及时更新安全设施,保证安全设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消防器材、安全设施的使用和培训第十五条消防器材、安全设施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擅自拆卸、更换、挪用或损坏消防器材、安全设施。
第十六条消防器材、安全设施的使用应由专人负责,负责人的培训和考核应符合相关规定。
消防器材装备管理规定
消防器材装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消防器材装备的管理,保障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内各类单位、建筑物和设施的消防器材装备的管理。
第三条消防器材装备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四条消防器材装备的管理应当依据风险评估、消防设施布局和消防安全需求,科学合理地确定数量、配置和摆放位置。
第五条消防器材装备的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原则,注重技术创新和管理与应用相结合,提高灭火救援能力和效率。
第二章消防器材装备的采购和验收第六条采购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求制定消防器材装备采购计划,明确采购的种类、数量和质量要求。
第七条消防器材装备的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
第八条采购单位应当与消防器材装备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确保采购程序和结果的合法合规。
第九条采购单位应当对购入的消防器材装备进行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应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检测。
第十条验收合格的消防器材装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入库,并做好相应的档案记录和管理。
第三章消防器材装备的配备和配置第十一条各类单位应当根据消防安全需求和风险评估结果,合理配置和配备消防器材。
第十二条每个单位应当设立专门负责消防器材装备管理的部门或岗位,明确责任和权限。
第十三条消防器材装备的配置和配备应当根据建筑面积、人员密度、危险性程度等因素进行合理规划和设置。
第十四条消防器材装备应当摆放在易于发现和取用的位置,不得被堵塞或遮挡。
第四章消防器材装备的使用和维护第十五条消防器材装备的使用应当按照其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要求进行,不得擅自改装或超负荷使用。
第十六条消防器材装备的维护保养应当按照相应标准和规范进行,保证其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第十七条消防器材装备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十八条消防器材装备的故障和损坏应当及时记录,进行事故调查和整改。
消防设施管理规定
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在建筑、装饰、使用、维护、改造和拆除过程中的消防设施管理活动。
第三条消防设施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标准统一、便利高效的原则,加强对消防设施的设置、使用、检查、维护等环节的管理。
第四条消防设施的设置、使用、检查、保养等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专业知识的单位或人员负责,并应建立健全责任制度。
第五条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制定消防设施管理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并依法对不履行管理职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加强对消防设施管理工作的指导、支持和督查,对重要场所和重点单位消防设施管理工作进行重点监督。
第二章消防设施的设置第七条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工程设施应设置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消防设施。
第八条消防设施设置的内容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疏散指示系统、防烟排烟系统、消防水源设备等。
第九条消防设施设置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用途、高度、面积等因素进行合理布局和设计,保证消防设施的覆盖范围和使用效果。
第十条消防设施设置应符合国家对建筑物消防设施设置的相关规定,并经消防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章消防设施的使用第十一条消防设施使用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对消防设施进行使用、维护和保养,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第十二条消防设施使用单位应定期组织火灾防范演练,提高员工的火灾防范和应急逃生能力。
第十三条消防设施使用单位应将消防设施的设置、使用、维护和保养情况及时向消防管理部门报备。
第十四条对于特定类型的建筑物或场所,消防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要求设置特定的消防设施,并规定具体的使用要求。
第四章消防设施的检查第十五条消防设施的检查工作应由消防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进行,检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灭火器材管理规定范本
灭火器材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灭火器材的管理,提高灭火安全水平,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具有灭火器材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宾馆等各类公共场所。
第三条灭火器材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便捷的原则,确保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和有效性。
第二章灭火器材的配备和配置第四条单位应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合理配备和配置灭火器材,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控制火灾。
第五条灭火器材的种类和数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并根据单位的建筑结构、火灾风险等因素进行科学合理的确定。
第六条灭火器材的配置应覆盖到各个区域和楼层,保证每个区域都有足够的灭火器材可用。
第三章灭火器材的检查和维护第七条灭火器材的检查和维护应定期进行,并建立相应的记录和档案。
第八条灭火器材的检查应包括外观检查、压力检测、使用性能检测等内容,确保其状态良好。
第九条灭火器材的维护应包括定期保养、更换易损件、修复损坏等工作,确保其正常可用。
第十条单位应设立专门的灭火器材管理人员负责灭火器材的检查、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四章灭火器材的使用和操作技能第十一条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定期进行灭火器材的使用和操作技能培训。
第十二条所有员工应掌握基本的灭火器材使用方法和使用要领。
第十三条在发现火情时,应第一时间报警并采取合适的灭火器材进行扑灭,避免火灾蔓延。
第五章灭火器材的更新和报废第十四条灭火器材的使用寿命一般为5年,经过使用寿命应及时更换新的灭火器材。
第十五条灭火器材在遭到损坏、失效等情况下应立即报废,并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处理。
第十六条灭火器材的报废应进行相关记录和登记,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置和销毁。
第六章灭火器材的应急预案第十七条单位应制定完善的灭火器材应急预案,包括使用方法、应急联系人、安全撤离等内容。
第十八条灭火器材应急预案应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修订和调整,确保其实际可行性。
第七章督查与处罚第十九条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灭火器材的管理督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和警告。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规定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管理,确保消防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建筑物、公共场所和其他需要设置消防设施、配备灭火器材的场所。
第三条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源、消防水泵、消防水管网、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喷雾灭火系统、自动气体灭火系统、自动泡沫灭火系统、消防电梯、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
第四条灭火器材包括灭火器、灭火器箱、消防栓、消防水带、灭火器具和灭火器具箱等。
第五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设置、维护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六条各单位、个人应当加强对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保护和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损坏或者占用。
第七条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并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和个人。
第八条公众应当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灾隐患或者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损坏等问题应当及时报告。
第二章消防设施管理第九条消防设施是指设置在建筑物内部和周围的用于扑灭火灾和疏散人员的设备、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消防设施的设置和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按照消防设计要求进行设置,不能影响建筑物的结构和功能。
(二)结构牢固、使用可靠,能够在火灾发生时迅速启动并正常工作。
(三)设置位置明确、标志清晰,易于辨识和使用。
(四)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正常工作。
第十一条消防水源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水源充足、水质清洁,能够满足灭火和防冻的需要。
(二)设置合理,与建筑物相对应,且易于接近和利用。
(三)消防水泵应当具备自动启动和远程控制功能。
第十二条自动灭火系统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选择适合的灭火介质,确保灭火效果和安全性。
(二)设置位置合理,能够覆盖到各个火灾易发区域。
(三)具备自动侦测、报警和启动功能。
(四)定期进行测试和维护,确保正常工作。
第十三条消防电梯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具备独立电源和自动返回功能,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正常运行。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管理规定(5篇)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管理规定一、根据消防法律、法规要求,按规定使用场所的性质、特点设置消防栓、防火门、火险报警、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设备,配置灭火器、灭火沙、灭火石棉布、消防工具等器材;配备专用防火、逃生器材。
二、消防设施设备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三、单位必须配备责任心强、具有较高专业知识人员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维修保养消防设施设备。
四、消防值班人员应每周对消防控制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刻通知维护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
五、单位应当委托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能力的单位,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并出具月报告书。
六、在安全状况下,任何单位与个人未经许可严禁动用消防安全设施及其附件和线路。
因检修、建筑装修和改造确需移动、更换消防安全设施时,必须事先向所在单位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竣工后必须负责将消防安全设施恢复原状。
七、在局内运输与搬运物资过程中,应注意周围消防安全设施,以免碰撞损坏。
如因不慎损坏了消防安全设施,应及时报告消防控制中心。
负责维护保养单位有权要求损坏方恢复原状或进行赔偿,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应责任。
八、消防安全设施周围,严禁堆放各类物品。
九、自动消防设施的操控设施周围应保持整洁、畅通,不得进行遮挡或堵塞。
十、防排烟系统风口周围严禁堵塞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杂物。
十一、防火门应保持工作状态,不得擅自改变。
十二、严禁在防火门周围下堆放物品,以免妨碍其正常使用。
十三、严禁在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周围停放车辆和摆放物品。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管理规定(2)是指针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的一套规范性文件。
其目的是确保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运行和可靠性,提高灭火救援能力,保护人员财产安全。
一、维护保养责任1. 单位要设立专职或兼职的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人员,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
2. 维护保养人员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消防器材及设施管理制度
消防器材及设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器材及设施的管理,确保其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及居民住宅区的消防器材及设施的管理。
第三条消防器材及设施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规范管理、方便使用、责任明确的原则。
第二章消防器材及设施的配置第四条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及设施。
第五条消防器材及设施的配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灭火器材:包括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泡沫灭火器等;(二)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防斧、消防钩等消防工具;(三)消防报警设备:包括火灾报警器、手动报警按钮、消防应急广播、消防电话等;(四)消防指示标志:包括安全出口标志、消防通道标志、灭火器材标志等;(五)其他必要的消防器材及设施。
第六条消防器材及设施的配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确保其质量合格、性能良好。
第三章消防器材及设施的管理第七条各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器材及设施的管理工作,并明确其职责。
第八条消防器材及设施的管理工作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对消防器材及设施进行登记,建立档案,记录其类型、数量、位置、使用情况等;(二)定期对消防器材及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无损、功能正常;(三)对消防器材及设施进行定期更换、补充,确保其数量充足、质量合格;(四)对消防器材及设施的使用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消防器材及设施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五)对消防器材及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防止其被占用、损坏或丢失。
第九条消防器材及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维修单位负责。
第四章消防器材及设施的使用第十条消防器材及设施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和标准进行。
第十一条消防器材及设施的使用人员应当经过培训,具备相应的使用技能。
公司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公司消防器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消防安全工作,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员工。
第三条公司消防器材管理要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做到随时可用。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消防人员,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增强职工的防火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章消防器材的分类及使用第五条公司消防器材主要包括灭火器、消防栓、喷水器等,按照用途和形式的不同分为手提式、卷盘式、泡沫式、干粉式等。
第六条所有消防器材应当定期检查并保持完好有效,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七条每个部门和办公区域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便于使用的地方,设有明显标识。
第八条小型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职工应定期进行维护检查,确保其处于可以随时投入使用状态。
第九条大型消防器材如自动喷水系统、消防泵等,公司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
第十条在使用消防器材时,应遵循正确的操作步骤,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器材进行灭火。
第三章消防器材管理流程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器材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器材的责任人,定期进行消防器材的检查和维护。
第十二条消防器材的责任人应当根据公司的消防安全要求,规范使用、检查、维护消防器材,确保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第十三条每个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器材台账,登记消防器材的品种、数量、使用情况等信息,随时掌握消防器材的运行状态。
第十四条消防器材的检查和维护应当由专职消防人员或受过培训的职工进行,确保其符合消防要求。
第十五条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器材的全面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器材的大检验,及时发现并处理消防器材的问题。
第十六条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擅自更改或拆卸消防器材。
第四章火灾应急处置第十七条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公司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和灭火,确保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
消防设备管理规定范文
消防设备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消防设备的管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消防设备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使用的消防设备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器材、消防自动化设备、火灾报警设备、消防通信设备等。
第三条所有单位和个人在使用消防设备时,应当遵守本管理规定,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操作和维护。
第二章消防设备的选择与安装第四条消防设备的选择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并经过消防部门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五条消防设备的安装应由具备资质的消防设备安装单位进行,安装过程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
第六条消防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对安装完成的消防设备进行验收,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三章消防设备的维修与保养第七条消防设备的维修保养由消防设备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消防设备的维修保养应按照设备的操作手册和相关规定进行,不得随意更改设备的结构和功能。
第九条消防设备的维修保养记录应详细记录设备的维护情况和维修记录,并保存至少三年。
第四章消防设备的检查与测试第十条消防设备的检查与测试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设备的性能和功能达到要求。
第十一条消防设备的检查与测试周期应依据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不得延期或缩短检查周期。
第十二条消防设备检查与测试的结果应及时记录,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问题。
第五章灭火器具的保管与使用第十三条灭火器具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选购,并设置在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域、出入口等明显位置。
第十四条灭火器具的保管应定期进行检查,并确保灭火器具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五条灭火器具的使用应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不得随意乱用或损坏灭火器具。
第六章火灾报警设备的使用与管理第十六条火灾报警设备的使用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十七条火灾报警设备的管理由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消防灭火器材管理规定(四篇)
消防灭火器材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消防灭火器材的管理,提高灭火救援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的消防灭火器材的购置、配备、维护、使用和检测等管理活动。
第三条消防灭火器材是指用于灭火、救援等消防活动的器具、装备和设施,包括灭火器、灭火栓、灭火器械和灭火装备等。
第四条消防灭火器材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注重综合治理,统筹兼顾,科学管理。
第五条消防灭火器材管理工作应当与相关部门的物资管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工作相协调,形成合力。
第六条消防灭火器材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激励和考核机制,督促各单位和个人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第二章灭火器材的配备和使用第七条各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的消防安全需求,确保配备足够数量、合适类型的灭火器材。
第八条灭火器材的配备应当根据建筑物的消防安全等级划分,合理布局,分区配置。
第九条不同性质、用途的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种类的灭火器材。
如工业企业应配备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等,商业、服务行业应配备泡沫灭火器、水基灭火器等。
第十条重点单位和特殊行业应当按照特定的管理要求配备相应的特种灭火器材和消防器材。
如化工企业应当配备特种化学灭火剂,油库应当配备泡沫灭火器等。
第十一条灭火器材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的标准和规定,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第十二条灭火器材在使用前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器材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消防演习,培训人员掌握正确使用灭火器材的方法和技巧。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建立消防灭火器材的使用记录和维护登记,及时记录器材的使用情况和维护情况。
第十五条单位对于已经使用过或者维护过的灭火器材,应当及时进行更换或修理,避免使用失效的灭火器材。
第三章灭火器材的维护和检测第十六条灭火器材的维护和检测应当由专业的维修人员进行,确保器材的良好状态。
消防设备管理规定
消防设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设备的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单位、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商场、宾馆、居民小区等场所的消防设备管理。
第三条消防设备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消防设备管理应当建立健全消防设备档案,定期进行设备维修保养和性能检测。
第五条消防设备管理应当依法进行消防设备的验收、安装和维修。
第二章消防设备的选择与布置第六条消防设备应当选择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产品,并由合格的消防设备生产企业生产。
第七条消防设备的布置应当根据单位的危险性、火灾风险等因素进行合理的规划和配置。
第八条各类单位、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商场、宾馆、居民小区等场所应当根据建筑物的性质和用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
第九条消防设备应当布置在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高温场所、电气设备房、厨房等易发生火灾的区域。
第十条消防设备的布置应当符合消防设备布局图纸的要求,布置合理、便于使用和维修。
第三章消防设备的检测和维修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在使用前应当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测并取得合格证明。
第十二条消防设备的检测应当由具有检测资格的消防设备检测机构进行。
检测结果应当详细记录,并留存备查。
第十三条消防设备的维修应当由具有专业资质的消防设备维修单位进行,维修人员应当经过消防设备维修相关培训合格。
第十四条消防设备的维修应当按照设备的说明书和维修操作规程进行,维修过程中应当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五条消防设备的维修记录应当详细记录维修的时间、人员和内容,维修结束后应当进行设备的功能检测。
第四章消防设备的使用与管理第十六条消防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当熟悉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并具备使用设备的合格证。
第十七条消防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当按照设备的使用规范进行操作,不得违规使用或私自改动设备。
第十八条消防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当定期进行设备使用技术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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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器具管理规定为了促进消防目标化管理,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护公共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规定:一、学校所有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由校保卫处统一布局及全面监督管理。
二、各类消防器材的管理实行责任到人。
消防器材一经使用或被损坏,由责任人及时报告保卫处。
三、校保卫处负责全校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维修保养及更换。
并负责消防培训及防火宣传等工作。
四、全校的消火栓,消防用水池是灭火时的供水系统,周围严禁堆放任何物品,以保证道路畅通。
消防器材周围严禁堆放任何物资品,确保消防器材取用方便。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规定,消防器材必须专物专用,不得将消防器材擅自挪作他用。
六、损坏消防设施、及器材或擅自挪作他用的,按有关规定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报公安机关按有关法规处理。
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卫四化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做好校内消防工作,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根据火灾危险性、发生火灾损失大小,确定学生宿舍、锅炉房、图书室、危险品(化学实验室)、高配间、锅炉房、计算机房为消防重点部位,以上要做到五有:有防火负责人、有防火岗位责任制、有一定数量灭火器材、有义务消防员、有行之有效的补救计划。
第二章组织第三条:学校的消防工作由校长总负责,保卫处、综合治理委员会具体督促实施。
第四条:校义务消防队由各防火负责人和各班保卫委员组成,受保卫处领导。
其主要职责:开展各项消防宣传,查隐患落实消防措施、器材。
第五条:全校师生员工都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消防知识,达到“三懂二会”(懂本部门的火灾危险性、懂火灾预防措施、懂灭火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警)。
新进单位的职工、临时工由所在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不得遗漏。
新用电工、焊工、器材、仓库保管员、司炉工、图书管理等人员需报保卫处,经保卫处查询、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防火检查每季二次,查麻痺思想、查组织落实、查制度执行、查火灾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燃”。
第七条:坚持边查边改,实行火险隐患的立销案制度。
凡接到火灾隐患通知书,部门和防火负责人要本着“三定”(定人、定时、定措施),原则积极整改,各级防火负责人接到下一级火险隐患报告,如不认真采取预防措施,发生问题要逐级追查责任。
第三章火源管理第八条:校内重点防火部门要划定禁止烟火区域,并有明显标志。
电焊工在作业时要坚持做到“三不烧,二不走”(无专人看管不烧,周围易燃物不清除不烧,消防器材设备没有准备好不烧,明火不息不走,铁渣不息不走)第九条:校校内公共场所,处、部、馆、室、集体宿舍禁止使用煤气炉、汽油炉、酒精炉,柴草炉、电炉。
因工作需要用的易燃物品,要严格按规程操作、领用、保管要按制度执行。
第十条:校内集体宿舍一律不准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熨斗等电器,不准在宿舍内点蜡烛、烧纸张。
第四章电源管理第十一条:学校的电源管理由总务处和电工负责。
第十二条:学校室内外电器设备线路,严禁非电工人员安装。
第十三条:由器设备周围要保持清洁、干燥,不准堆放杂物、易燃物、操作人员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报告,由职能部门采取措施,消防隐患。
第十四条:非工作需要,严禁使用电炉及其它电热器具。
凡工作需要的各种电热器具,必须经部门批准,指定专人负责,严格管理。
第十五条:各类库房的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公安部颁发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条例》,电线要装置在硬质套管内,线路、灯具应装置在通道上方,电闸刀应装在库外,下班切断电源,危险品仓库的电器装置应符合防爆规定。
第十六条:调配间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禁止堆放杂物,门窗除通风和防范外,其它必须关闭严密,以防小动物入内。
第十七条:各部门使用临时电器设备,应由职能部门定人安装,限期拆除。
第五章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第十九条:所有物资仓库都要专人负责,货物的堆放要符合“二距”(灯距与货堆水平距离不小于50公分,货堆之间保持一定距离),管理员要做到“一清三不走”(场地整理清,没有安全检查不走,窗没关、门没锁不走,不切断电源不走)。
第二十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管理,要做到“三专一定”(专库储存,专人管理,专人使用,定量领用)装运、储存,使用这类物品的人员要熟悉该物品的性能和预防应急措施,各部门用剩的化学危险品的使用应专人负责管理,妥善处理,其临时存放点应保证绝对可靠,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定。
第二十一条:各建筑物内防火间距内不得堆放任何物品,道路通道,楼梯等安全出口要保持通畅,不得堵塞。
第六章消防设施管理第二十二条:消防器材设备:“三定,一好,二不准”(定点设置,定科室,定人管理,保持完整好用,不准被埋及不准移作他用)。
第二十三条:消防窗周围不准堆物品,要确保道路畅通。
第二十四条:消防器材设备,要按规定时间进行维护和保养,及时更换。
第二十五条:校义务消防队、夜间护校巡逻人员要查看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情况,以便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不安全因素。
第七章奖惩办法第二十六条: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不安全隐患,由所在部门向本校领导和保卫部门写出书面情况报告,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第二十七条:防火安全,人人有责,对消防工人有贡献者或违反本办法者,根据学校《安全保卫责任制》酌情给予奖惩。
重点工作岗位安全防火责任制一、消防组织岗位责任制(一)校内防火负责人及保卫处(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和本校《消防安全管理条例》,把消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
(2)经常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技能培训。
(3)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并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整改火灾隐患措施。
(4)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器材、消防知识训练。
(5)督促检查各部门防火安全制度、措施的实施情况。
(6)发生火灾,积极组织抢救,并组织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将火灾情况及处理意见上报。
(二)各部门负责人(1)贯彻校《消防安全管理条例》,把消防工作列入本部门工作计划。
(2)对本部门职工进行防火“三懂二会”教育(懂得本部门火灾危险程度、懂得灭火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打119火警电话)。
(3)对本部门的火险隐患要了如指掌,提高警惕,并积极解决。
(4)把本部门的消防器材管理好,维护好。
(5)对本部门使用的各种明火,要严格管理,禁烟区用火要获得批准,并由本部门负责人到用火现场督促,直止完毕为止。
(6)发现火灾要及时组织抢救,打119火警电话通知消防大队,同时保护好现场。
(三)义务消防队(1)在保卫处的领导下,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积极开展防火宣传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保证安全。
(2)每学期不少一次的消防知识讲座、培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3)保养维护好配置的消防器材,做到勤检查、勤维修,保证随时好用。
(4)发生火灾,迅速组织抢救,不可延误时机,并立即打“119”电话报警,防止酿成火灾。
(5)保护好火灾现场,协助领导认真查清起火原因,作出处理。
(6)负责抢救火灾危害的国家和集体财产。
(7)负责维护火灾现场秩序,保持救火通道畅通,监视火灾现场中抢救出来的一切国家集体财产的安全。
(8)提高警惕,严防坏人捣乱与破坏。
二、电工岗位安全防火责任制1.安装各种电气设备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进行。
2.检修各种电气设备时应认真遵守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3.分工包干区落实专人负责,加强责任制。
特别是防火重点部位要坚持日检和维修、保养。
4.对各种电气装置和设备方面存在的不安全隐患要及时向领导和保卫部门报告,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5.高配间禁止使用电炉和其他明火作业。
6.各种电气装置和设备不准超负荷或带故障使用。
7.电式岗位工作人员应掌握消防“三懂二会知识”。
8.对配备的各种防火器材保持完整及备用状态。
9.加强电源管理,落实防火措施。
三、图书馆岗位安全防火责任制1.图书馆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管理人员,应加强管理,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图书馆内。
2.图书馆书架间通道应保持通畅。
3.图书馆内的电气设备应分工专人保管。
特别是防火重点部位要坚持每日检查。
4.图书馆工作人员应掌握消防“三懂二会”知识。
5.对配备的消防器材应保持良好备用状态。
6.下班时切断电源,关好门窗,钥匙不得随意转交他人。
7.图书馆应对各种电器设备加强管理,落实防火措施。
四、锅炉工岗位安全防火责任制1.锅炉房禁止用电炉,外来人员、闲杂人员不得进入锅炉房。
2.严格执行锅炉工操作的有关规定。
3.工作时间不准离开岗位,不准烘烤衣服和堆放易燃物品。
4.下班前进行安全检查,关好门窗,钥匙不得随意转交他人。
5.锅炉房工作人员应掌握“三懂二会”知识。
6.对配备的消防器材应保持完整及备用状态。
7.加强锅炉管理,落实防火、防爆措施。
五、计算机中心岗位安全防火责任制1.计算机中心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管理人员应加强管理。
2.对各种仪器,电器设备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规范操作。
3.检修各种电器、仪器设备应认真遵守仪器安全操作规程。
4.计算机中心要保持整洁,不得随意堆放杂物和悬挂衣物。
5.计算机中心工作人员应掌握消防“三懂二会”知识。
6.下班后要切断电源,关好门窗,钥匙不得随意转交他人。
7.对配备的各种防火器材保持完整及备用状态。
8.对电器、仪器设备要加强管理,落实防火措施。
六、档案室岗位安全防火责任制1.校档案室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管理人员应加强管理,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档案室内。
2.档案箱间要留有通道,保持通畅、通风。
3.档案室的电器设备要落实专人保管,加强责任制。
特别是防火重点部位要坚持每日检查。
4.档案室工作人员应掌握消防“三懂二会”知识。
5.下班用切断电源,关好门窗,钥匙不得随意转交他人。
6.对配备的消防器材保持良好备用状态。
7.档案室对各种文件和贵重资料、电器设备要加强管理,落实防火措施。
七、仓库管理员岗位防火责任制1.库内物品应按不同的品种、规格堆放整齐,距离照明设备须留出50公分高度,通道保持畅通。
2.库内照明电气设备要经常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
3.非仓库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仓库重地。
4.仓库管理人员应掌握“三懂二会”知识。
5.严格执行仓库安全的有关知识规定。
6.对配备的消防器材保持完整良好和备用状态。
7.对易燃物品要经常检查,保持库内气温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