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基本规范
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基本规范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基本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1.前言本规范由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司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北京中平科学技术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李琳琳、徐志远、张硕、樊志强、文璋、郭志南。
本规范首次发布。
2.引言为规范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提升行业管理部门业务指导能力,引导行业主动识别风险管理需求,并积极实施针对性的风险管控,从而达到预防公路水路行业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辅助行业安全管理科学决策的目的,特制定本规范。
为有效提升规范的适用性与可操作性,各使用者在应用过程中,及时将相关意见及建议函告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以便修订时研用。
3.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公路水路行业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营运、交通工程建设、交通设施养护工程和其他六个业务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业务指导、咨询、服务,以及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制定风险等级判定指南、标准和开展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可参照执行。
4.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标准。
ISO导则73:2009;ISO31000风险管理标准;GB/T23694风险管理术语;GB/T27921风险管理风险评估技术;GB/T24353风险管理原则与实施指南;GB/T13861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5.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5.1风险risk不确定性对目标的影响注1:影响是偏离预期,通常指负面的。
注2:目标可以是不同方面(如:生命财产安全、环境保护、社会影响等)和层面(如:战略、组织范围、项目、产品和过程)的目标。
注3:通常用潜在事件和后果或者两者的组合来区分风险。
注4:通常用事件后果和事件发生可能性的组合来表达。
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暂行办法
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暂行办法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为推进建立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部制定了《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贯彻执行。
一、深刻认识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构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重要要求,是转变安全生产管理方式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的总要求,将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作为当前和今以后一段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暂行办法》,积极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机制建设,持续推动交通运输事业安全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各项工作部安委会统一组织领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体系建设工作,部安委办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并制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基本规范;各业务主管司局应按职责分工,在负责领域内组织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体系建设,具体制定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和事故隐患等级判定指南,指导有关工作开展。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将相关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研究和部署,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负责领域内组织实施有关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规范开展相关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单位】交通运输部【发布文号】交安监发[2017]60号【发布日期】2017-04-27【生效日期】2018-01-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交安监发[2017]6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为推进建立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部制定了《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贯彻执行。
一、深刻认识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构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重要要求,是转变安全生产管理方式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的总要求,将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作为当前和今以后一段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暂行办法》,积极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机制建设,持续推动交通运输事业安全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各项工作部安委会统一组织领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体系建设工作,部安委办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并制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基本规范;各业务主管司局应按职责分工,在负责领域内组织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体系建设,具体制定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和事故隐患等级判定指南,指导有关工作开展。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将相关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研究和部署,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负责领域内组织实施有关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规范开展相关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基本规范(试行)
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基本规范(试行)Basic Criterion for Risk Identification, Assessment, Control of Transportation (Trial)2018年11月目次前言 (7)引言 (8)1.范围 (8)2.规范性引用文件 (8)3.术语和定义 (8)3.1风险risk (9)3.2风险管理 risk management (9)3.3致险因素 risk factors (9)3.4 风险辨识 risk identification (9)3.5风险评估 risk assessment (10)3.6可能性 likelihood (10)3.7 后果 consequence (10)3.8 风险管控risk control (10)3.9风险降低 risk reduction (11)3.10 线分类法 line classification (11)4.总体要求 (11)4.1概述 (11)4.2风险管理原则 (11)4.3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 (12)5.风险辨识 (12)5.1 确定辨识范围 (12)5.2 划分作业单元 (13)5.3 确定风险事件 (13)5.4 分析致险因素 (13)5.5 编制风险辨识手册 (13)6.风险评估 (13)6.1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确定 (13)6.1.1 指标体系分级标准 (13)6.1.2指标体系确定方法 (14)6.2风险等级评估标准 (14)6.3整体风险评估标准 (15)6.4 风险等级的调整与变更 (15)7.风险管控 (15)7.1一般要求 (15)7.2管控责任 (15)7.3管控制度 (17)7.4管控措施 (18)7.4.1监测预警 (18)7.4.2警示告知 (18)7.4.3风险降低 (19)7.4.4应急处置 (20)7.5登记备案 (20)7.6教育培训 (21)7.7档案管理 (21)附表1 :风险事件分析表 (22)附表2 :致险因素分析表 (22)附表3 :可能性判断标准表 (22)附表4:后果严重程度判断标准表 (23)附表5 :后果严重程度等级取值表 (24)附表6:风险等级取值区间表 (24)前言本规范由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提出并归口。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实施细则
AR
4.2.2 企业应结合企业实际编制员工安全知识手册,并发放到职工
1.没有编制手册,扣2分;
2.无发放记录,扣1分;
3.抽查从业人员,询问人员不了解本岗位相关安全知识手册内容的,每人次扣1分。
2
4.2.3 企业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班组竞赛活动,有方案、有总结
1.未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班组竞赛活动方案的,每项扣0.5分;
e.便于企业员工及相关方获得
1.项目经理部应制定符合项目工程实际需要和业主要求的安全生产目标;
2.项目经理部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应正式文件发布并贯彻实施;
3.安全目标需包括管理目标和事故控制指标。
3
★★★
1.2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可考核的安全生产工作指标,安全生产工作指标应不低于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
1.未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扣2分;
2.意外伤害保险范围未覆盖全员或保险期不连续,扣1-2分。
2
AR
7.3.3 项目经理部应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
1.未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扣2分。
2
7.4 安全组织机构(13分)
7.4.1 项目经理部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1.项目经理部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应覆盖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2.针对已经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对责任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和处理;追责处理不到位的,扣1分;
3.处理结果按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未报有关部门备案,扣1分。
3
★
5.3 事故档案管理
5.3.1 企业应建立事故档案和管理台账,将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企业内部发生的事故纳入本企业事故管理
4
★★★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第一,安全生产。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中存在着很多危险的施工环境和活动,因此“平安工地”考核中首要考虑的是安全生产。
评价标准包括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否制定和实施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落实安全防护设施和操作措施,以及是否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等。
第二,环境保护。
公路水运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平安工地”考核中还需考虑环境保护。
评价标准包括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是否制定和执行环境管理措施,是否进行垃圾分类和处理,以及是否采取措施减少噪音、振动等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等。
第三,质量控制。
公路水运工程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安全和寿命,因此“平安工地”考核中必须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价。
评价标准包括是否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是否确保施工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可靠,是否建立和执行质量控制体系,以及是否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等。
第四,文明施工。
公路水运工程涉及对公共空间的占用和改造,因此“平安工地”考核中还需要考虑施工文明。
评价标准包括是否设置施工围挡和安全警示标志,是否保持工地的清洁和整洁,是否规范施工单位和工人的行为,以及是否在施工过程中积极与周边居民沟通和协商等。
除上述四个方面外,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还应考虑其他因素,如工程进度、费用控制等。
总体来说,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需要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控制和文明施工等多个方面综合考虑,以保障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只有合理制定和执行科学的评价标准,才能促进公路水运工程的健康发展,提升整体工程质量水平。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
【发布单位】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文号】交办xx[2017]59号【发布日期】2017-04-26【生效日期】2017-06-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范导则》的通知交办xx[2017]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范导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17年4月26日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范导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科学准确界定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履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明确了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范制定的原则、方法和要求等。
第三条本导则适用于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业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公路、水路领域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范的编制工作。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业管理机构包括公路、运政、港政、海事、航道(含船闸)、质监、交通公安、综合执法机构等。
第四条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要求,明确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第五条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责的依据包括: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央和国务院有关规定、部门“三定”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有关规定。
以上依据之间存在不一致的,按照法律效力优先的原则确定。
第六条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按照“职责明确、权责一致、边界清晰”的要求,对本单位和内部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和履职行为进行明确和规范,可根据实际细化到工作岗位。
《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工作,促进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关键岗位人员诚实守信、安全生产,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交通运输有关法规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水路行业生产经营活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经营单位(含为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提供技术和管理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信用信息采集、等级评定及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工作,具体负责从事公路水路行业生产经营的中央企业总部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公路水路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除只从事航运业务的生产经营单位外)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按照“属地为主”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具体组织管辖范围内公路水路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工作。
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分别负责组织长江干线、西江干线省际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只从事航运业务)及其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工作。
其他航运生产经营单位(只从事航运业务)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信用管理,由地方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以上管理机构统称行业主管部门。
第四条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工作应遵循“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公正透明、依法监管”的原则。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必须依法依规、诚实守信从事公路水路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分类分级与信息采集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用管理按业务领域分为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营运、交通工程建设、交通设施养护工程和其他等六个类型。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范导则》的通知【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发文字号】交办安监[2017]59号【发布部门】交通运输部【发布日期】2017.04.26【实施日期】2017.06.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范导则》的通知(交办安监[2017]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范导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17年4月26日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范导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科学准确界定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履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明确了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范制定的原则、方法和要求等。
第三条本导则适用于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业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公路、水路领域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范的编制工作。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业管理机构包括公路、运政、港政、海事、航道(含船闸)、质监、交通公安、综合执法机构等。
第四条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要求,明确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7.08.04•【文号】交办安监〔2017〕114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交办安监〔2017〕1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已经交通运输部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17年8月4日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第一条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化平安交通建设,提高安全发展水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及长江航务管理局、部直属海事局(以下统称部属单位),对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平安交通建设评价,对部属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第三条考核评价工作由交通运输部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部安委会)负责组织,部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部安委办)负责实施。
第四条考核评价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公开透明、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五条考核评价指标包括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平安交通建设评价指标和部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指标。
第六条考核评价内容包括安全责任、法规制度、体制机制、预防控制、支撑保障、事故和重大隐患情况等。
第七条考核评价实行千分制,按指标逐项评分。
第八条考核评价结果分为4个等级(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括本数):得分900分以上为优秀;得分800分以上900分以下为良好;得分600分以上800分以下为合格;得分60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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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处理暂行办法
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处理暂行办法
一、总则
为了加强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和及时处理安全生产隐患,提高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处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二、安全生产隐患的确定和分类
1. 安全生产隐患的确定应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事故调查等方式进行,确保对隐患的全面发现。
2. 安全生产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两类。
一般隐患指与生产安全有关的违章违法行为或存在的安全隐患,但未造成事故或可能造成轻微事故的隐患;重大隐患指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安全隐患。
三、安全生产隐患的处理
1. 对发现的一般隐患,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2. 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隔离,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制定紧急救援和整改方案,确保及时处置。
四、整改情况的监督和考核
1. 有关部门应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2. 对整改不到位或整改后再次出现的隐患,应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法律责任
涉及本暂行办法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附则
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待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出台后,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
以上为《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处理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旨在促进公路水路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和隐患处理工作,保障行业的安全稳定运行。
请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认真遵守执行。
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治理暂行办法
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治理暂行办法1. 前言本文档旨在制定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治理的暂行办法,以保障行业内的安全生产和减少事故风险。
2. 安全生产风险评估2.1 组织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机构,负责对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
2.2 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应包括对设备、作业活动、人员素质等方面的综合评估。
2.3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治理措施。
3. 风险治理措施3.1 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
3.2 提高人员培训和教育水平,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3 加强设备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安全有效运行。
3.4 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3.5 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性。
3.6 加强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追究责任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4. 预防事故的措施4.1 制定事故预防计划,明确责任人和预防措施。
4.2 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和消除,确保施工现场和设备的安全性。
4.3 定期组织演练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应对事故的能力。
4.4 加强对重大事故的管控和应急预案的制定。
5. 监督与处罚5.1 建立健全的监督体系,加强对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检查。
5.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5.3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采取强制停产整顿等措施。
6. 附则6.1 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6.2 对于参与公路水路行业的各方,应遵守本暂行办法。
6.3 暂行办法中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以上为《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治理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
根据行业的实际情况,相关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并及时公布。
为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各方应积极配合执行。
公路工程施工单位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
公路工程施工单位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一、背景介绍公路工程施工单位是建设公路基础设施的重要参与者,其施工安全水平直接关系到施工质量和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实现施工过程的平安运作和提高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
二、目标和原则1.目标:确保施工过程的平安运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2.原则:科学、公平、公正、透明。
三、考核因素及权重1.事故发生情况(权重40%):包括施工现场各类事故的次数、严重程度和处理情况;2.安全管理措施(权重30%):包括施工单位对安全要求的落实情况、安全设备使用情况等;3.安全教育培训(权重20%):包括施工单位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培训内容和效果;4.技术人员素质(权重10%):包括施工单位技术经验和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
四、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1.事故发生情况考核指标:(1)事故次数:每发生一次事故扣除一定的分数,扣分标准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确定;(2)事故处理情况:事故处理得当,责任追究到位加分,处理不当扣分;(3)事故严重程度:根据人员死亡、重伤等情况进行权重划分。
2.安全管理措施考核指标:(1)安全要求落实情况:如工地标识、安全警示等措施的落实程度;(2)安全设备使用情况:如安全帽、安全绳等安全设备的有效使用情况。
3.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指标:(1)安全教育培训次数:每次安全教育培训加分;(2)培训内容和效果:培训内容是否全面,培训效果是否明显等。
4.技术人员素质考核指标:(1)技术经验:根据施工单位在类似项目上的工作经验进行评估;(2)技术人员资质:评估技术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
五、考核评价流程1.考核周期: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评价;2.评价方法: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方式;3.考核对象:针对所有施工单位进行考核评价;4.考核评价组成: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专家组成的评价组进行评价;5.考核评价结果:对各个指标进行综合评分,并形成评价报告,对达标的单位给予奖励。
《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暂行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为推进建立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部制定了《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贯彻执行。
一、深刻认识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构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重要要求,是转变安全生产管理方式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的总要求,将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作为当前和今以后一段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暂行办法》,积极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机制建设,持续推动交通运输事业安全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各项工作部安委会统一组织领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体系建设工作,部安委办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并制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基本规范;各业务主管司局应按职责分工,在负责领域内组织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体系建设,具体制定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和事故隐患等级判定指南,指导有关工作开展。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将相关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研究和部署,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负责领域内组织实施有关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规范开展相关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结合行业实际,分领域稳步推进推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体系建设是安全生产领域一项重要的改革发展任务,难度大、任务重,需要各行业领域结合实际,开拓创新、稳步推进、持续完善。
要在客运、危险货物运输、工程建设等安全生产风险较大的重点领域率先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体系建设。
十四、水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评指标
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科技攻关或课题研究;
10
③设有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或平台;
10
④应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10
2.科技信息化
①设有电子显示设备;
5
②设有其他的安全监管信息系统。
10
八、队伍建设90分
1.培训计划
①制定并实施年度及长期的继续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年度培训时间。
10
5
②对培训效果进行评审,改进提高培训质量。
10
九、作业管理170分
1.现场作业管理
①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作业规定,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10
②具有及经营规模、模范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
10★★★
③制定至少包括下列危险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许可范围、审批程序、许可签发人员等;危险区域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装卸危险品货物作业,其他危险生产作业;
5
④其他负责人和全体员工实行“一岗双责”,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5
⑤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职能部门、生产基层单位的安全职责明确并落实到位。
10
2.责任制考评
①根据安全生产责任进行定期考核和奖惩,公告考评和奖惩情况。
10★★
四、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70分
1.资质
①《港口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经营范围符合要求。
10★★
②按规定设置及安全生产相适应且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0★★★
③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下属各分支机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
5
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安全生产
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1、依据《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辩识评估管控基本规范(试行)》,生产经营单位如何进行风险辩识?风险辨识方法:工作危害分析法和安全检查表法。
前者主要对作业过程进行风险辨识,后者主要对设备设施进行风险辨识。
很多个行业的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我都做过,都是经过评估验收的。
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相互探讨交流。
2、交通运输具体是干什么的交通运输是研究铁路、公路、水路及航空运输基础设施的布局及修建、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交通运输经营和管理的工程领域。
其工程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培养从事铁路、公路、港口、海洋、航道、机场工程勘查、设计、施工与养护;机车、汽车、航舶及航空器运用工程,铁道、公路、水路、航空信息工程及控制,铁路、公路、水路及航空运输规划,经营和管理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2)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扩展资料:现代化的交通运输方式主要有铁路运输、公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和管道运输。
五种运输方式在持技术上、经济上各有长短,都有适宜的使用范围。
交通运输是经济发展的基本需要和先决条件,现代社会的生存基础和文明标志,社会经济的基础设施和重要纽带,现代工业的先驱和国民经济的先行部门,资源配置和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对促进社会分工、大工业发展和规模经济的形成,巩固国家的政治统一和加强国防建设,扩大国际经贸合作和人员往来发挥重要作用。
3、兰州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表怎么填?简单地把自评参加人员,自评情况、查出多少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一下概述。
4、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是由什么部门颁发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施工单位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活动,应当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施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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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过程
1.2016年2-6月,依托部科学研究院,开展相关工作 研究,先后召开4次专家论证会,并赴北京、江苏、山 西和湖南4个省(市)现场调研,充分听取和吸纳各部 门、各单位意见,起草了初稿。 2. 2016年11月,向部内有关司局、各省交通运输主管 部门、部属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3. 12月20日,何建中副部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 审议《导则》并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 4.2017年8月4日,经部领导审定后正式印发。
背景
有必要制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评价有关制度,量化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标 准,科学评价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工 作成效和不足,促进安全管理责任落实, 有效提升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水平。
典型案例
6.1 东方之星“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事件
翻沉事件导致442人死亡,45人被 追究行政责任,其中,9名企业人 员,37名公务人员。
定性指标 七、否决项(400分)
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第三条 组织和实施单位
考核评价工作由交通运输部安全委员会 (以下简称部安委会)负责组织,部安全 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部安委办)负责 实施。
第四条 原则
考核评价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 公开透明、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五条 分类
考核评价指标包括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平安交通建设评价指标和部属单位安全生 产工作考核指标。
定性指标 一、安全责任(100分)
奖惩责任 企业主体责任 部门监管责任
定性指标 二、法规制度(70分)
制度评估 制度建立
定性指标 三、体制机制(50分)
社会监督 能力建设 机构建设
பைடு நூலகம்
定性指标 四、预防控制(110分)
应急准备 信用体系 监管执法 隐患治理 风险管控
定性指标 五、支撑保障(70分)
教育宣传 联动机制 科技创新 经费保障
定性指标 六、否决项(400分)
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定量指标
一、事故和重大隐患情况(300分)
重大以下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起数 重大以下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死亡人数
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起数 国务院或我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并
实行挂牌督办,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
定量指标
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考核评价办法解读
交通运输部安全质量监督司 文璋 2017年9月8日
背景
2013年我部提出开展平安交通建设以来, 各地全面组织实施平安交通建设,取得了 明显实效,促进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 稳定好转。
背景
然而,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依然 严峻,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交 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仍然多发、频发,交 通运输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 水平不均衡,安全生产工作依然存在法规 制度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 基础不坚实、人员素质不适应等诸多问题。
安全生产信用等级B级以上企业数占企业总 数的比例
列入省部级黑名单的企业数量
重大隐患整改率
交通运输部所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考核指标
定性指标: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20个, 共计1000分;
定性指标 一、安全责任(150分)
奖惩责任 部门监管责任
定性指标 二、法规制度(130分)
制度评估 制度建立
第一条 依据
《导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 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 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有 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明确了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工作责任规范制定的原则、方法和要求 等。
第九条 否决项
发生负有责任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扣 400分;每发生一起负有责任的重大安全 生产事故扣100分,最高扣400分。
第十条 自评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部属单位每年1 月底前报送上一年度自评报告和自评情况。 部安委办组织核查。
第十一条 结果通报
考核评价结果经部安委会审定后,由部安 委办向被考核评价单位反馈。考核评价结 果为优秀的予以表扬。省级交通运输主管 部门评价结果不合格的,视情况通报省级 人民政府。 部属单位考核结果通报部人事教育司。
国省级高速公路重点路段运行监测覆盖率 中高级客车占客运班车总数的比例
定量指标
三、支撑条件(120分)
客运、危险货物运输、港口危险货物存储和 作业、建设施工领域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
化达标企业数占以上领域企业总数的比例
建立安全风险管理体系的企业数占规模以上 企业总数的比例
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登记率
定量指标 三、支撑条件(120分)
二、基础设施装备(180分)
国省道技术状况为四、五类且未安排改造计划的桥 梁占国省道桥梁总数的比例
国省道技术状况为四、五类且未安排改造计划的隧 道占国省道隧道总数的比例
港口危险品码头、罐区、库(堆)场视频监控覆盖 率
国省道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预算指标完成率
定量指标 二、基础设施装备(180分)
渡口渡船标准化率 两客一危车辆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入网率、在线率
典型案例
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 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事故导致165人死亡,8人失踪, 公安机关对24名相关企业人员依 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瑞海公司13人,中介和技术服务 机构11人)。 检察机关对25名行政监察对象依 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正厅级2人,副厅级7人,处级16 人;交通运输部门9人,海关系统 5人,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5人, 安全监管部门4人,规划部门2人)。
第六条 内容
考核评价内容包括安全责任、法规制度、 体制机制、预防控制、支撑保障、事故和 重大隐患情况等。
第七条 评分方式
考核评价实行千分制,按指标逐项评分。
第八条 考核评价结果
得分900分以上为优秀; 得分800分以上900分以下为良好; 得分600分以上800分以下为合格; 得分600分以下为不合格。
定性指标 三、体制机制(100分)
社会监督 能力建设 机构建设
定性指标 四、预防控制(220分)
应急准备 信用体系 监管执法 隐患治理 风险管控
定性指标 五、支撑保障(100分)
教育宣传 联动机制 科技创新 经费保障
定性指标 六、事故和重大隐患情况(300分)
重大隐患 重大事故 重大以下事故
第十四-十五条 相关要求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部属单位应结 合实际,制定和实施考核评价办法。
本办法由部安委办负责解释,自2018年1 月1日起施行。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平安交通 建设评价指标
定性指标: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18个, 共计400分;
定量指标: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18个, 共计600;
第十二条 责任追究
对在考核评价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谎报 的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整改、通报 批评、降低考核等次等惩处,造成不良影 响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十三条 考核评价指标
依据本办法,《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平 安交通建设评价指标》和《交通运输部所 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指标》由部安委 办另行制定发布,并根据需要适时进行调 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