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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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范、控制、化解、处理企业在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中,随时可能发生或出现的风险与危机,保证公司各项业务和公司整体经营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各分支机构、子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分支机构是指,公司投资参股、控股的所有分公司、办事处、子公司。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风险,是指在公司未来发展过程中,各种不确定性对公司实现其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影响。

第五条 本办法中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是指公司围绕战略目标,通过在管理的各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管理制度体系、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和风险管理系统,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六条 公司风险管理基本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工作:

(一) 风险管理策略的制定与实施

(二) 风险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

(三) 风险评估

(四) 风险的监控报告与预警

(五) 风险与危机的处理

(六) 风险管理的监督与考核

第二章风险管理的目标、原则与框架 第七条 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

(一) 保证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 保证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三) 确保企业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保护企业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四) 保证内外部,尤其是公司与股东之间实现真实、可靠的信息沟通,包括编制和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报告;

(五) 形成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使全体员工强化风险管理意识。

第八条 公司风险管理应当遵循健全、合理、制衡、独立的原则,确保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一) 健全性:风险管理应当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部门和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存在风险管理的空白或漏洞。

(二) 合理性:风险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状况及公司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风险管理目标。

(三) 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牵制,一线业务运作与二线管理支持适当分离。

(四) 独立性:承担风险管理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应当独立于公司其他部门。

第九条 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通常应涵盖经营活动中所有业务环节, 包括但不限于:

(一) 生产环节:包括拟定生产计划、开出用料清单、储存原材料、投入生产、计算存货生产成本、计算销货成本、质量控制等。

(二) 采购及付款环节:包括采购申请、处理采购单、验收货物、填写验收报告或处理退货、记录应付账款、核准付款等。

(三) 销货及收款环节:包括订单处理、信用管理、运送货物、开出销货发票、确认收入及应收账款等。

(四) 固定资产管理环节:包括固定资产的自建、购置、处置、维护、保管与记录等。

(五) 货币资金管理环节:包括货币资金的入账、划出、记录、报告、出纳和财务人员的授权等。

(六) 关联交易环节:包括关联方的界定,关联交易的定价、授权、执行、报告和记录等。

(七) 担保与融资环节:包括借款、担保、承兑、租赁、发行新股、发行债券等的授权、执行与记录等。

(八) 投资环节:包括投资有价证券、股权、不动产、经营性资产、金融衍生品及其他长、短期投资、委托理财、募集资金使用的决策、执行、保管与记录等。

(九) 研发环节:包括基础研究、产品设计、技术开发、产品测试、研发记录及文件保管等。

(十) 人事管理环节:包括雇用、签订聘用合同、培训、辞退、计算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及各项代扣款、薪资记录、薪资支付、考勤及考核等。

(十一) 媒体管理环节:包括对产品市场推广、资本市场信息披露、新闻采访、内部刊物等任何形式的关于公司的媒体报道进行事先引导、事后跟踪控制等。

第三章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与职责分工 第十条 公司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由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计监察部、法律顾问、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内设的有风险职能的部门或岗位构成。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设立,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除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规定的职责外,还负责提出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防范风险的指导意见,审定公司风险控制制度;对公司风险状况和风险管理能力及水平进行评价,提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建议。

第十二条 审计监察部独立于公司各部门和分支机构,负责协助公司识别和评价重大风险问题,帮助公司改进风险管理与控制系统;通过评价控制的效率与效果、促进其持续改善等工作,帮助公司维持有效的控制系统;评价公司治理过程并提出改进公司治理的恰当建议,履行检查与评价、咨询与服务的职能。审计监察部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十三条 审计监察部下设风险管理职能,全面负责公司的风险管理,建立健全公司风险防范、监控体系,负责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并监督执行情况;负责公司各业务风险的日常管理,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各类风险实施有效的事前评估和过程监控,有效化解和降低公司运营风险。

第十四条 法律顾问承担公司的政策法律事务,为领导决策和公司业务开展提供法律参考意见;审核相关法律文书及合同,防范法律风险;负责牵头处理公司诉讼事务和经济纠纷事务,代表公司对外处理相关法律事务,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公司各部门和和分支机构负责人为风险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履行风险控制职能,执行具体的风险管理制度,建立部门内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的岗位职责和部门内全面、合理的风控制度,并针对业务主要风险环节制定业务操作流程。

第十六条 公司加强对各分支机构的财务管理,由集团财金资源部归口管理各分支机构的财务部,集团财金资源部除承担本部门内部的风控职能外,还在财务核算、资金管理等方面承担对分支机构的风控职能。

第四章风险管理策略的制定与实施

第十七条 风险管理策略是指,公司根据内外部环境及董事会制定的公司发展战略,结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所确定的公司风险管理总体方针准则。

第十八条 风险管理策略由审计监察部制定,经审计委员会进行评估后确定。审计监察部负责将公司风险管理策略落实到公司制度和流程管理中,协助各业务部门完善其业务制度和流程,并对风险管理策略的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检查和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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