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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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5篇)

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5篇)

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管理和员工行为,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劳资关系,推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和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等义务。

第四条企业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提供劳动安全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享有生产经营决策、劳动用工、工资奖金分配、依法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等权利。

第二章对员工的基本要求第五条行为准则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热爱企业,乐于奉献,恪守职责,自觉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时刻维护企业的利益,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3、勤奋工作,扎实履职,雷厉风行,精益求精;4、团结同事,互相帮助,同心协力,共同完成企业的各项生产工作任务;5、积极学习,爱岗敬业,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六条员工职责1、牢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顾客就是____”)的理念,严格贯彻执行产品质量体系(商业职业道德),并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个环节,促进产品(服务)质量稳步提高;2、严格遵守产品工艺规程和工艺规程,保守企业生产经营信息、产品工艺与技术研发等商业____;3、爱护企业公共设施,节约使用水、电、气和办公用品,养成节能减耗为荣、奢侈浪费为耻的良好风尚;4、自觉接受安全卫生教育,切实提高安全卫生意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错误指挥,每个员工有权予以抵制;5、每个员工要保持个人良好仪表仪容,保持生产、经营、服务、办公等工作场所整洁,营造优美工作环境;6、明确自身工作岗位职责,具备岗位基本文化与技能要求。

7、严格遵守企业的劳动纪律,自觉服从企业的管理,以主人翁的姿态从事企业的生产和工作活动。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六篇)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六篇)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1、用工单位使用农民工应当以书面形式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工资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形式、支付时间及双方约定的其它工资事项。

2、用工单位应详细了解、排查用工来源,杜绝通缉、在逃____混入劳务用工队伍的现象发生。

3、用工单位须对农民工加强教育和管理,杜绝用工人员有吸毒、____,违____计划生育等违法行为的出现。

4、用工单位须负责____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加强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安全培训应作好书面记录和图片记录,并保存至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以上。

5、用工单位须对农民工进行工程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工程质量,技术交底应作好书面记录和图片记录,并保存至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以上。

6、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____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7、用工单位必须对劳务用工进行造册登记,造册登记采用____登记。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二)一、概述劳务用工是指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由劳务派遣单位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的劳务关系的一种用工形式。

为了规范劳务用工的管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的合作,制定并落实劳务用工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的劳务合作,用人单位在需要雇佣劳务工的情况下,应按照本制度进行管理。

三、用工数量和期限1. 用人单位在需要劳务用工时,应提前向劳务派遣单位提出申请,并说明用工数量和期限。

2. 用工数量和期限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超出法定范围。

3. 劳务派遣单位应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努力安排合适的劳务工。

四、劳动合同1.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共同签订。

合同包括劳务派遣单位、劳务工和用人单位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劳动合同应明确劳务工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用工期限、工资待遇等相关事项。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5篇)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5篇)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完善劳务用工管理,保证用工合理、公平、公正、公开,提高劳务用工管理水平,维护劳务用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用工管理第二条用工计划应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计划,经细化、分解后形成。

用工计划的编制工作由用工管理部门负责,计划需要经企业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三条用工需求申报:各部门或单位在确定用工需求后,必须提前向用工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报内容包括:用工数量、用工岗位、用工期限、用工条件等。

第四条用工审批:用工管理部门根据用工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审批通过后,由劳务供应商提供相应的劳务人员。

第五条用工执行:用工管理部门要做好用工计划与实际情况的对比分析,及时调整用工计划,确保用工的及时、充足与合理。

第三章劳务供应商管理第六条劳务供应商资质审查:用工管理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评估其用工管理能力、经营信誉和劳务人员素质等情况,制定《合作协议》。

第七条劳务供应商管理:用工管理部门要定期对劳务供应商的用工情况进行评估,并及时与其沟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用工的稳定性和质量。

第八条劳务人员管理:劳务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企业的用工管理要求,对劳务人员进行培训和管理,确保劳务人员的技能水平和素质。

第九条劳动合同签订:劳务供应商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务人员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安全生产等事项。

第四章劳动保障第十条工资支付:劳务供应商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周期进行工资支付,并及时向用工管理部门提供工资支付明细。

第十一条休假假期:劳务人员享有与企业员工一样的休假假期,劳务供应商要做好劳务人员休假的安排和记录。

第十二条社会保险:劳务供应商要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为劳务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并及时缴纳相关费用。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劳务供应商要确保劳务人员的安全生产环境,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五章绩效评估第十四条劳务供应商绩效评估:用工管理部门定期对劳务供应商进行绩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用工质量、用工效率、用工安全等。

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和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权利和义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等义务。

第四条企业权利和义务企业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提供劳动安全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享有生产经营决策、劳动用工、工资奖金分配、依法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等权利。

第五条招聘制度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合理制定招聘计划,并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歧视。

第六条劳动合同管理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合同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劳动报酬管理企业应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工资分配应合理、公平,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企业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等。

第八条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企业应遵守国家关于劳动时间的规定,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特殊工种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工作时间。

第九条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培训,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条培训和发展企业应提供员工培训和发展机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十一条保密制度企业应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内容和保密期限,员工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企业商业秘密。

第十二条奖惩制度企业应建立公平、公正的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三条离职管理员工离职应提前向企业提出申请,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离职手续,结清工资和奖金等。

用人单位用工管理制度

用人单位用工管理制度

用人单位用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管理行为,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用人单位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用人单位的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临时工以及劳务派遣人员。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依法开展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福利及劳动关系等工作,落实用人单位的用工管理制度。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服务,建立人性化用工管理制度,创造和谐共赢的劳动关系。

第二章用工合同第五条用人单位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应包括工作岗位、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等内容。

第六条在签订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应全面了解员工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工作经验、职业技能等。

第七条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员工签订空白或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得以违法违规的方式规避用工监管。

第八条对于临时工和劳务派遣人员,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招聘与培训第九条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用工需求,合理确定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

招聘工作应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采用多种方式进行招聘,包括招聘网站、招聘会、人才市场等。

同时,用人单位还可以通过员工推荐、人才中介等方式进行招聘。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制定员工培训计划,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发展需求,开展相应的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和职业素质。

第四章考核与激励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建立科学的员工考核制度,包括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为员工的职业发展提供参考。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建立合理的薪酬体系,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量、能力等因素确定员工的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加薪、晋升、奖金、福利等多种方式对员工进行激励,鼓励员工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五章劳动保护与安全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员工的劳动保护和安全。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三篇)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三篇)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劳动用工管理,保护职工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境内所有劳动用工操作。

第三条劳动用工管理目标公司劳动用工管理的目标是确保用工合规,提高劳动生产力,促进员工良好工作环境,保障员工权益。

第四条原则公司劳动用工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用工方式公司用工方式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外包工、劳务派遣等形式。

第六条用工合同公司与劳动者签订的用工合同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

第七条劳动保护公司积极落实劳动保护措施,确保员工工作环境安全和健康。

第八条劳动用工管理部门公司设立劳动用工管理部门,负责用工管理相关事务。

第二章劳动用工的招聘与录用第九条招聘需求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用工计划,确定招聘需求,并向劳动市场发布招聘信息。

第十条招聘程序公司招聘程序包括发布招聘信息、简历筛选、面试考核、体检、聘用决定等。

第十一条招聘方式公司招聘方式包括网络招聘、校园招聘、猎头招聘等形式。

第十二条录用原则公司根据岗位要求和应聘者的能力和资历,进行录用,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十三条新员工入职新员工入职应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填写入职登记表、签订劳动合同、领取工装等。

第三章劳动用工的权益与责任第十四条收入权益公司保障员工的合法收入权益,按时发放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工作时间公司规定员工的正常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

第十六条休假制度公司为员工规定假期制度,包括年假、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等。

第十七条福利待遇公司提供员工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职工旅游等。

第十八条工作环境安全与健康公司确保员工工作环境安全与健康,制定并执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防护措施。

第十九条员工权益保护公司保护员工的人身权益和合法权益,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虐待和侮辱行为。

第四章劳动用工的监督与考核第二十条工作纪律公司规定员工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纪律,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要求。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范本(3篇)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范本(3篇)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范本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用工效率,制定本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员工的劳动用工管理。

三、用工流程1. 人员需求申请:(1)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人员需求申请;(2)申请部门填写用工申请表,包括类别、数量、工作职责及要求等内容;(3)申请部门将用工申请表提交给人力资源部审批。

2. 用工审批:(1)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各部门的人员需求申请进行审批;(2)人力资源部根据企业的发展需要和岗位要求,综合考虑后决定是否批准用工申请;(3)人力资源部将审批结果及用工计划通知申请部门。

3. 用工招聘:(1)招聘部门根据用工计划进行招聘工作;(2)招聘部门发布招聘广告,筛选合适的人选进行面试;(3)招聘部门组织面试,并根据面试结果确定录用人选;(4)招聘部门向录用人发送录用通知并安排入职手续。

4. 入职手续:(1)录用人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和相关证书等;(2)录用人需要填写入职登记表,提供个人基本信息;(3)人力资源部根据入职登记表,办理入职相关手续。

5. 劳动合同签订:(1)入职人员需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2)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3)劳动合同内容包括工作职责、工作地点、薪酬标准、工作时间、福利待遇等。

6. 岗前培训:(1)新员工入职后,由所在部门负责进行岗前培训;(2)岗前培训包括岗位要求、工作流程、安全操作等内容。

7. 劳动用工管理:(1)公司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员工支付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2)公司监督员工遵守劳动纪律,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3)公司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解决员工的合理诉求;(4)公司定期评估员工绩效,根据绩效结果进行薪酬调整和奖惩。

四、违纪处罚1. 严重违反劳动合同、劳动纪律的,将面临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2. 私自离职、旷工、迟到早退等不履行工作职责的,将面临警告、扣工资等处罚;3. 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方案(五篇)

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方案(五篇)

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方案(五篇)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方案 1为合理地配备人员,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规范用工管理,建立适用的用工管理体系,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1、劳动用工要达到五个百分百,即:劳动合同签订率、用工备案率、从业人员培训率、参加社会保险率、从业人员年检率”百分百。

在招收录用中根据文化层次、身体素质、年龄结构,以“公开、公*、择优”的原则进行员工的招录。

2、项目部招用新工人必须到指定地点(县疾控中心)进行岗前体检,检查合格的,组织上岗前学*培训,考试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职工档案、员工登记表。

3、招收录用新工人要求是年龄在18—50岁之间,并且身体健康且无职业病史。

4、招收录用培训、考试合格后,由项目部为其发放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待员工学会正确佩戴、使用后,方可安排到各生产工作岗位,并建立师徒合同,三个月后方可独立作业。

5、新员工上岗各队应安排专人予以传教、协调工作,直到实*期满能独立操作为止。

要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技能、团结、协作的教育,使其能够很快的'适应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积极投入到工作中去。

6、建立职工档案必须完善以下手续:职工上岗前体检表、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期免冠寸照及新工人进场培训考试合格证。

7、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培训并且要持有市级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资格证。

在学*培训内的工资待遇照发,学杂费由项目部负责,有关培训的证书证件由项目部相关部门统一管理。

项目部统一安排的有关其它培训执行上一条。

8、对于未满劳动合同期限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培训费用按剩余服务期分摊比例进行赔偿。

9、项目部职工,各科室,队管理干部的调动和任命由项目部总经理提议,项目部任命与考核安排。

10、项目部员工在项目部内部调动,必须履行调动手续,按照项目部的规定办理交接工作并完善公物归还方案。

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推交接工作,允许员工对工作变动情况进行申诉,但不允许对项目部的工作安排拒绝接受。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5篇)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5篇)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全体员工,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第5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____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暂住证)职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毕业证书等合法证件。

第6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7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介绍信、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押金,不扣留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

第8条公司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公司选送员工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第10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录用之日起____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部门备案一份。

第11条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2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

第13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____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满____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____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____天;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____个月。

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制度(3篇)

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制度(3篇)

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务用工管理,提高用工效率,保障用工质量,保护劳务用工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劳务用工合同第二条公司与劳务用工者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劳务用工者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基本信息。

第三章劳动保护第三条公司应为劳务用工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安全保护,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设备,并对劳务用工者进行劳动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四章工资福利第四条公司应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务用工者的工资,保障合法权益。

第五章员工考核与奖惩第五条公司将对劳务用工者进行定期的工作考核,对工作表现优秀的劳务用工者给予奖励,对工作表现不佳的劳务用工者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第六章纠纷解决第六条若发生劳务用工纠纷,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可向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必要时可向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监督与检查第七条公司将定期对劳务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执行情况的合规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八章附则第八条其他与劳务用工有关的事项,参照公司相关制度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本制度由公司负责人负责解释,并自XX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以上为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制度的一个范例,具体制度内容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管理制度所称劳务工,指的是劳动者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人员。

劳务工与劳务派遣组织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劳务派遣组织与公司通过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把劳动者派遣到公司工作;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或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关系的用工形式。

第二条《劳务派遣协议》由公司与劳务派遣组织协商签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劳务工的条件、数量;2、工作岗位或项目内容;3、劳动报酬、支付标准和方法;4、劳务工的劳动保护;5、双方认为需要约定明确的其他事项。

严格用工规范管理制度

严格用工规范管理制度

严格用工规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用工行为,确保企业用工的公平、公正和合法性,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企业用人单位在用工活动中的管理,适用于劳动者在用工活动中的行为。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用工,遵守《劳动法》及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第四条用人单位须建立健全用工管理制度,规范用工行为,加强用工监管,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并履行劳动合同约定,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保障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并提供劳动保护设施,确保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章用工管理制度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员工招聘制度,选拔合格的劳动者,确保用工质量。

第九条用人单位不得违法招聘,不得歧视劳动者的种族、性别、宗教信仰、残疾等。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的工作性质和要求,制定合理的工资水平和工作时间,保障劳动者的收入和休息。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员工考核制度,公平公正评价员工绩效。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制度,提升员工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员工福利制度,关心和照顾员工的生活和工作。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员工奖惩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工作,规范员工行为。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内容。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终止前,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法履行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和赔偿义务。

第四章用工监督检查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用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劳动部门及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用工工作的监督检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社会公众应当积极参与用工监督,为维护劳动者的权益贡献力量。

劳动用工相关规章制度

劳动用工相关规章制度

劳动用工相关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用工行为,维护用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对员工进行劳动用工管理的相关制度。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包括用工管理、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福利管理、劳动纪律管理等内容。

第四条用工关系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不得强迫劳动,不得限制或剥夺员工的劳动权利。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和环境,保障员工的人身权益和合法权益。

第六条用人单位和员工应当相互尊重、合作,共同维护用工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第七条本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和执行,对规章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当经过员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章用工管理第八条员工招聘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公平对待各位求职者,不得因年龄、性别、性取向、种族、宗教、政治观念等原因进行歧视。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按照法定程序报社保,不得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合同。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和工伤保险手续,并定期为员工进行健康体检。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提高员工的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时应当如实告知员工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劳动保护和职业危害情况等信息。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及时支付工资、奖金等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得 un,变相miss员工工资,不得 unauthorized with 公积金。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处理员工的离职手续,并按规定支付离职补偿和结算工资。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保守员工的个人信息,不得擅自向第三方透露员工的个人信息。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工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员工的基本信息、合同信息、薪酬信息等。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员工满意度调查,了解员工的需求和意见,及时改进用工管理措施。

劳动用工制度

劳动用工制度

劳动用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管理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的劳动用工管理。

第二章用工形式第三条劳动合同1.企业与员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确保双方权益。

2.劳动合同内容应包含劳动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工资待遇、退休年龄等紧要事项。

3.公司应定期进行劳动合同的评估,及时与员工进行续签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条试用期1.新员工进入企业后,在合同规定范围内布置试用期。

2.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为三个月,期间依据员工表现进行适当的工资调整。

3.试用期结束后,依据员工工作情况决议是否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第五条员工招聘1.企业依法公平公正地进行员工招聘,不得鄙视任何员工。

2.招聘时应重视人才实力与职位要求的匹配,并进行专业的面试评估。

3.招聘时员工应供应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如有虚假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第六条转岗调动1.企业依据生产经营需要,可对员工进行合理的转岗调动。

2.转岗调动需事先与员工沟通,并敬重员工的意愿,避开频繁的调动。

第三章劳动酬劳第七条工资制度1.企业建立完善的工资制度,依据员工的工作内容、层级等因素确定相应的工资水平。

2.工资支出应依照月为单位进行,且应在每月指定日期前支出给员工。

第八条绩效奖金1.企业依据员工的绩效和工作表现,发放相应的绩效奖金。

2.绩效评定应公正、客观,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加班和休假1.当生产经营需要或特殊情况下,员工需加班时,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布置员工加班,并依照法定标准支出加班费。

2.员工享有法定的带薪年休假、病假、产假、婚假等权益,企业应保障员工的休假权益。

第四章劳动保护第十条职业安全1.企业要重视职业危害防控,建立完善的职业安全管理制度,为员工供应安全的工作环境。

2.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

企业劳动用工制度范文(4篇)

企业劳动用工制度范文(4篇)

企业劳动用工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用工管理,保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职工的劳动用工关系。

第三条企业用工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用工应合法合规,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用工合规。

第五条企业劳动用工制度应及时更新完善,适应企业经营发展的需要。

第二章用工招聘第六条用工招聘应公开、公平、公正,遵循岗位需求,选拔适合人员。

第七条企业用工应优先选择本企业愿意参与用工的职工。

第八条用工招聘应依法确定招聘程序和方式,并严禁任何形式的人身攀比。

第九条企业用工应按照职位要求,进行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择优录用。

第十条用工招聘过程中应保护个人隐私,严禁对招聘者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

第三章劳动合同第十一条企业用工应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制定,确保职工权益得到保障。

第十三条企业用工应及时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并妥善保管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应遵循法定程序,如有解除需提前通知,给予补偿等。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到期后,如继续用工需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

第四章工资待遇第十六条企业用工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职工的工资待遇。

第十七条企业应及时、足额支付职工的工资,不得拖欠或未足额支付职工的工资。

第十八条职工的工资待遇应符合岗位职责和工作表现,实行绩效工资制度。

第十九条企业应建立公正、公开的工资调整机制,根据企业发展和职工表现进行调整。

第二十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工资发放制度,确保职工的工资信息保密。

第五章工时休假第二十一条企业用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时间。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保障职工的休息时间,按照法定休假制度安排休假时间。

第二十三条职工需加班的情况下,应支付加班费或提供相应的补休。

第二十四条企业应为职工提供带薪年假,假期期间保留职工的工资待遇。

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制度(5篇)

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制度(5篇)

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务用工管理,维护用工单位和劳务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用工单位和劳务工的管理水平,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劳务工之间的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关系解决、用工岗位设定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

第三条用工单位应通过正规的劳务派遣公司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法聘用劳务工,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履行用工单位应尽的义务。

第四条用工单位应制定和落实岗位需求计划,根据用工需求与劳务派遣公司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事项,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用。

第五条劳务派遣公司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根据用工单位的要求,合理安排劳务工的工作分配,并及时提供人才库管理、考勤管理、绩效评估等服务,保障用工单位和劳务工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劳务工应按合同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工作,遵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维护用工单位的正常秩序,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劳动合同管理第七条劳务派遣公司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劳务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项。

劳动合同应明确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劳务派遣公司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

第八条劳务派遣公司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用工单位的要求,收集劳务工的个人信息,保障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用工单位应统一采集和管理劳务工的个人信息,并确保其合法使用和保密。

第九条劳务派遣公司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定期向劳务工提供工资明细,并及时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同时,劳务派遣公司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为劳务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提高其综合素质和竞争力。

第十条劳动合同期限到期时,劳务派遣公司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劳务工可以续签或解除劳动合同。

劳务工可以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是否继续工作,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予以充分沟通和协商。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五篇)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五篇)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经营服务管理,规范公司的劳动用工管理,维护公司和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劳动用工采用劳动合同制和聘用制两种形式。

第三条公司用工的年龄应年满____周岁,同时男性不超过____周岁,女性不超过____周岁。

因工作需要确需继续聘用超龄员工的,由该员工所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继续聘用。

第四条公司员工的工资、奖金根据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原则上每年进行调整,力争逐年提高员工的收入水平。

第五条公司行政部作为公司劳动用工管理的职能部门,代表公司承办有关劳动用工方面的具体事务。

二、员工的招聘、面试及录用第六条员工的招聘1、公司员工的招聘由各用人部门在年度岗位编制的指导下,根据实际需要向公司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请,由公司行政部负责具体实施。

2、招聘员工的渠道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以及需求的紧迫程度分为人才市场招聘、劳动力市场招聘、劳动中介推荐、人员推荐及网络招聘等形式,由公司行政部负责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渠道或通过渠道组合进行招聘。

第七条员工的面试1、招聘的员工由公司行政部根据录用条件和岗位职责进行初步筛选,确定正式面试人选。

2、确定的面试人选由公司行政部和用人部门经理共同进行面试,根据录用条件和岗位职责,遵循择优录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公司行政部和用人部门共同确定并在《员工登记表》上会签后方可录用。

第八条员工的录用1、录用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____,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热爱____,关心公司,严守职责,热爱应聘的工作,讲究职业道德;(3)愿意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4)仪表端正,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病;(5)提供的身份、学历等证明真实有效。

2、员工通过面试后,由公司行政部通知录用并办理录用手续。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范文(4篇)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范文(4篇)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用工管理,保护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劳动用工管理活动。

第三条公司劳动用工管理以公正、公平、公开为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第四条公司各级领导和劳动用工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本制度进行用工管理,确保员工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第二章用工形式第五条公司的用工形式包括:正式工、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等。

第六条正式工是指签订了劳动合同并正式录用的员工。

第七条临时工是指在特定时间段内暂时工作的员工。

第八条合同工是指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工作期限或工作性质有特殊规定的员工。

第九条劳务工是指通过劳务派遣机构为公司提供劳动服务的员工。

第三章用工管理步骤第十条公司用工管理遵循以下步骤:招聘、录用、转正、培训、考核、奖惩、解聘等。

第十一条招聘程序包括发布招聘信息、筛选简历、面试、体检等。

第十二条录用程序包括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等。

第十三条转正程序包括试用期考核、工作表现评估等。

第十四条培训程序包括新员工培训、岗位培训、技能培训等。

第十五条考核程序包括定期评估、绩效评定等。

第十六条奖惩程序包括发放奖励、给予处罚等。

第十七条解聘程序包括合同解除、辞退等。

第四章用工合同第十八条公司与员工签订用工合同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九条用工合同应详细注明以下内容:双方当事人、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薪酬、福利待遇、劳动保障、违约责任等条款。

第二十条用工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

第二十一条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用工合同进行变更。

第二十二条员工提前终止用工合同应提前书面通知公司。

第五章用工薪酬第二十三条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内部薪酬体系,合理确定员工工资待遇。

第二十四条公司对员工工资支付应严格按时、足额进行。

第二十五条公司与员工双方应保持劳动报酬的公开、公平。

第二十六条公司有制定奖励制度,对于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

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精选7篇)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下面是由我给大家带来的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最新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四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产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用工自主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企业劳动用工制度第一节、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第五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六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应当已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第七条、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健康证、失业证或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

第八条、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岗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九条、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风险提示:企业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企业需要承担双倍工资的风险;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建议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先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查阅好相关法律问题,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优秀4篇)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优秀4篇)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优秀4篇)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调配功能。

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很多,你确定会写吗?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下内容是本店铺为您带来的4篇《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希望能对您的写作有肯定的参考作用。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篇一1、单位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更改时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等内容照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

如各单位违反此规定,职工有权拒签劳动合同,各单位不得解除或停止原劳动合同。

2、员工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权利和义务;发觉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适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判、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看法和建议。

3、单位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卫生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停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单位应到有资质的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

不得布置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布置有职业禁忌症者从事禁忌的工作。

5、用人单位应依据新聘请及调换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结果,以及职业健康体检单位检查建议布置相应工作。

6、对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布置患者进行诊断、治疗,并进行察看。

7、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档案内容应包含:(1)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含劳动者的工作经过,记录劳动者既往工作过的用人单位的起始时间和用人单位名称和从事的工种、岗位;(2)劳动者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工种、岗位及其变更情况;(3)接触时间、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强度或浓度,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4)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

单位劳动用工规章制度规定

单位劳动用工规章制度规定

单位劳动用工规章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用工行为,维护员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用工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以及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遵守与执行,是每位员工的责任,违反规定的,将受到相应的惩罚。

第四条公司用工原则以公平、公正、公开、择优招聘为基础,根据员工的个人资质和能力,实行公平竞争,选拔人才。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五条公司将通过正规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对招聘人员进行公平竞争、择优录用。

第六条员工应如实提供个人资料,不得伪造或隐瞒任何信息。

第七条招聘人员经面试、体检等程序合格后,公司将发放劳动合同,并正式录用。

第八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材料;有工作经验者应提供相关工作经历及能力证明。

第九条实习生应在入职前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实习期限、待遇等事项,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实习证明文件。

第十条用工期限为1年以上者,公司应为其购买相应的社会保险。

第三章工资与福利第十一条公司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并及时发放。

第十二条公司鼓励员工加班,但一定要在规定的工时内,并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第十三条公司将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在员工在岗期间,发生意外或患病时提供相应的医疗救助。

第十四条员工每年可享受带薪休假,具体安排根据工作年限和个人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五条公司设立健康检查制度,定期为员工进行健康体检,确保员工身体健康。

第四章工作纪律与行为规范第十六条公司要求员工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应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放弃。

第十七条公司禁止员工在工作中私自泄露公司机密,以及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八条公司要求员工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安全,不得在工作区域内吸烟、喧哗等行为。

第十九条公司禁止员工在工作中擅自私自利用公司资源谋取私利,一经发现将予以处理。

第二十条公司要求员工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得恶意违背,一经违反,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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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用工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规范用工行为,规避用工风险,保障公司利益,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具有强制性。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公司机关、分支机构、项目部、联营合作机构、联营合作项目、工程分包方和劳务分包等用工主体。

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可参照此规定执行。

第二章劳动用工资源和用工方式
第四条公司用工资源分为五种类别:
1、公司在册员工:已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公司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员工;
2、劳务派遣员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社会保险关系,与公司签订劳务协议的员工。

3、临时员工:与公司签订完成一定工作任务劳动合同(不超过1年)的员工;
4、分包方员工:在公司项目工作的分包方员工;
5、联营方员工:在与公司联营性分支机构和联营项目工作的联营方员工;
第五条公司用工方式分为五种类型:
1、内部调配:通过调配内部在册员工满足所属各单位用工需要,分为
调动和借调两种形式。

2、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协议,公司使用劳务派遣公司员工,支付派遣员工劳动报酬,并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和社会保险金。

3、临时招聘:项目部根据工程施工需要招聘外部员工,在完成一定工作任务后予以解聘。

4、劳务、工程分包:将劳务或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企业承担施工。

5、联营合作:公司与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合作,公司负责管理,联营方自主组织劳务进行工程施工。

第三章劳动用工原则
第六条劳动用工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公司在册员工优先用原则。

各单位必须优先使用公司在册员工,如公司在册员工不能满足需要,方可使用劳务派遣员工、招聘临时员工或进行劳务、工程分包。

2、高技能、高素质员工优先使用原则。

3、同工同酬原则。

第四章劳动用工规定
第七条公司机关、各分支机构的管理岗位只允许使用公司在册员工,辅助岗位(司机、销售、保安、门卫、保洁、物业管理、物业维修等)可使用劳务派遣员工。

第八条项目部管理岗位原则上只使用在册管理员工,如不能满足需要,报分公司同意后方可招聘临时员工,并办理有关劳动合同手续。

项目部作业层必须优先使用公司的技术工人,如公司不能满足时,可自行招聘劳务员工,并办理有关手续。

项目经理不得在自己管辖的项目使用其直系亲属。

第九条劳务、工程分包必须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单位,分包企业必须与在公司项目工作的分包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纠纷由分包单位处理,费用由分包单位承包担。

劳务、工程原则上不得分包给自然人,如确需分包给自然人的,必须报公司审批,其用工按公司自营项目用工方式处理,与分司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期限的劳动合同,或挂靠有资质的劳务公司或劳务派遣公司。

第十条联营合作方用工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1、联营合作方是具有施工资质法人单位的,必须以自身公司的名义与联营性分支机构管理人员及联营项目施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得使用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2、联营合作方是具有法人资格无施工资质的,联营性分支机构的管理人员必须与联营合作方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联营项目用工,必须报公司审批后,以公司名义与施工人员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期限的劳动合同,由联营方承担施工人员的社会保险费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费用。

3、联营合作方是自然人的,联营性分支机构的管理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派出;联营项目用工,必须报公司审批后,以公司名义与施工人员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伤期限的劳动合同,由联营方承担施工人员的社会保险费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费用。

第十一条公司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的用工;由公司派出的员工,
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其他员工采用劳务派遣的形式或自行招聘,招聘的员工由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公司允许员工在内部单位有序流动,资源共享。

内部单位相互使用员工,用人单位必须办理借调或调动手续。

借调员工,用人单位向员工所在单位按每人700元/月的标准支付社会保险费用和管理费。

第十三条分包方、联营合作方使用公司员工,必须办理借用手续,并向员工所在单位按每人1000元/月的标准支付社会保险费和管理费。

如用人单位不按时向员工所在单位支付费用,由员工所在单位提出,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定,公司财务资产部统一划拨。

第十四条公司建立劳动用工报批制度,所属单位及项目部的用工,必须在用前报公司审批,经公司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十五条公司衽劳动用工保证金制度,设立专门账户收取用工保证金。

分支机构向公司缴纳用工保障金2万元,项目部开工前向公司缴纳用工保障金1万元,分包方、联营合作方合同签订后向公司缴纳用工保障金2万元。

违反用工规定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或罚款,先从保证金中扣缴,不足部分由公司财务资产部予追缴。

第五章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各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员工办理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签订或续签手续;合同期满或工程完工,各单位必须及时办理清退手续,书面终止劳动关系。

第十七条分司在册员工,只能与公司签订有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项目部招用的临时员工,只能与分司签订完成一定工作任务
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员工,只能与公司签订劳务协议。

第十八条公司各单位用工,只能以公司名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可委托分公司与员工签订,由分公司或项目部办理终止、解除手续。

第十九条各分公司的经理是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对所在单位的用工负责。

各单位应建立完整的劳动合同管理名册,按月向公司上报用工名册、员工劳动合同名册和员工工资发放名册。

第六章罚则
第二十条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各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处罚。

公司只对用工主休进处罚,分支机构对违反本规定的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用工不按程序签订劳动合同或不及时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对用工单位按每人1000元标准进行处罚,对直接责任人按每人200元标准进行处罚,由用工单位承担经济赔偿和政府罚款。

如造成公司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对用工单位按每人5万元标准进行处罚,对直接责任人按每人500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或解除直接责任人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使用公司内部其他单位在册员工不办理借用或调动手续的,除补缴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费用外,另对用人单位按每人5000元标准进行处罚,对直接责任人按每人2000元标准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解除直接责任人的劳动合同。

办理了借用手续而未向员工所在
单位支付费用的,由分司统一划拨,并对用人单位按每人1000元标准进行处罚。

第二十三条克扣或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到公司投诉的,每发生一起,对用人单位处以2000元罚款,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员工到政府部门投诉,每发生一起,对用人单位处以1万元罚款;由于拖欠工资导致政府部门对公司处罚,形成不良记录或损害公司信誉的,用人单位除承担经济赔偿外,公司对其处以10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的处罚由用人单位决定。

第二十四条项目经理在自己管辖的项目使用其直系亲属的,按使用一人罚款100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影响的撤销项目经理职务。

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上报用工名册、员工劳动合同名册和员工工资发放名册的,对用工单位按每次1000元标准进行处罚,对责任人按每次200元标准进行处罚。

第二十六条联营方、分包方也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违反本规定的按上述罚则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终止合作协议或解除分包合同。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自收到公司处罚通知起10日内必须将罚款交公司财务资产部,否则由公司财务资产部直接划拨。

责任人自收到分公司处罚通知起10日内必须将罚款将分公司财务部门,超过规定期限未交罚款的,在一个月以内的按罚款金额的50%交纳滞纳金,超过一个月的按每超过一个月按罚款金额的100%交纳滞纳金,超过3个月未交纳罚款和滞纳金的解除直接责任人的劳动合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公司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经公司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颁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第三十条本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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