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矿物资管理制度
露天矿物资管理制度
露天矿物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物资管理,规范物资管理程序,减少浪费,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特修订《露天矿物资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露天矿。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组织机构组长:副组长:成员:图3-1第四条相关人员职责图4-1MDM 及计划管理人员负责MDM 数据提报、计划编制提报,做到标准、准确。
各使用部门负责人负责计划初级审核。
保管员负责出入库管理。
机电供应中心负责MDM 数据一审、计划汇总、计划二次审核、计划报送、计划管理、物资领料创建、物资验收、物资检查。
第三章物资计划管理细则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五条物资计划管理是指对物资需求计划、物资采购计划的编制、审批、执行、检查等全过程的管理(见物资管理流程图)。
第六条物资计划实行“集中管理、规范操作、超前计划、定期提报”的管理原则。
第二节计划编制与提报第七条物资需求计划类型包括年度需求计划、季度需求计划、月度需求计划和紧急需求计划。
具备年度计划采购条件的物资都应按年度需求计划提报,年度需求计划中未能涵盖的按季度、月度需求计划提报。
突发情况、抢险救灾物资按紧急需求计划提报。
年度需求计划应占本单位全年需求计划的70%以上。
第八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求计划须依据公司已经批准的年度投资预算文件编制,生产运维项目需求计划须依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计划编制,技改、大修项目需求计划须依据专项投资计划编制。
第九条各单位要努力提高需求计划的准确性与及时性。
编制需求计划应全面考虑库存量、在途量、消耗定额、供货周期等因素,做到科学、准确、及时,需求计划付诸实施后计划领用率要达到100%。
第十条各单位需求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ERP系统上提报物资装备中心,以其它方式提报的需求计划无效。
需求计划类别提报要求:(一)办公用品类按年度采购计划提报;(二)日用电器、五金工具、通信产品、劳保杂品、日常用品等常耗物资按季度采购计划提报,特殊情况需提报月度采购计划的需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露天石子矿山管理制度
露天石子矿山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露天石子矿山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安全,促进矿业可持续发展,根据《矿产资源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国内露天石子矿山的管理工作,涉及露天石子矿山的开发、利用、保护等方面。
第三条国家依法对露天石子矿山实行分类管理,根据矿山规模、开采方式、石子品质等情况,将矿山分类管理,明确管理责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露天石子矿山的开采和利用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矿山规划和石子资源综合利用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环境污染,保障矿山安全。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露天石子矿山的管理机构由地方政府设立,依法设立管理机构,成立矿山管理委员会,负责矿山的综合管理工作。
第六条矿山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一)负责制定矿山开采规划、年度计划和技术标准;(二)组织开展矿山勘查和开发工作,保障矿山资源的综合利用;(三)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矿山环境保护和安全管理工作;(四)监督矿山开采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管理工作;(五)负责矿山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七条矿山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八条矿山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对矿山的安全、环境等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第三章矿山开采管理第九条矿山开采应按照矿山规划和开发计划进行,采取科学有效的开采技术和方法,保证矿山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十条矿山开采过程中,必须配备专业资质的工程技术人员,严格遵守矿山安全规定,确保矿山安全生产。
第十一条矿山开采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合理布局矿山设施,减轻矿山对环境的影响。
第十二条矿山开采过程中,应加强对矿山水土保护和水源保护,及时处理矿山废水和废渣,减少污染。
第十三条矿山开采结束后,应进行矿山复垦,恢复矿山原貌,避免造成环境破坏和资源浪费。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矿山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露天矿山库房物品领用管理制度
库房物品领用管理制度
一、仓库管理
1、物资入库后,库管员需按其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并做好入库登记工作;
2、库管员对常用物资要随时盘点,对库存物资每月进行一次盘点,检查库存的余缺、帐物是否相符;盘点时要保证盘点数量的准确性,书写数据时要清晰、标准,保管好盘点表,严禁弄虚作假,虚报数据;盘点过程中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对发生变更的库存产品要及时做好变更登记,保证帐物相符;对保质期临近的库存物资,库管员应提前一个月将情况报告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对月盘点情况
进行抽查;
3、库管员严格管理、保存各类单据,不得随意涂改;
4、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5、合理安排仓库库容、对不同物资采取合理保护措施,防止物资因各种原因受到损坏;库房内严禁吸烟,做到防火、防盗、防潮。
二、物资领用
1、物资领用前由本人填写物品领用申请单,由班组长签字,报项目经理签字认可;物品领用申请单交库管员保存,领用人须在物品领用登记表签字确认方可领用,物品领用申请单交库管员保存;
2、如遇特殊情况,领用人应填好物品领用申请单,拍成图片,发微信请示班组长和项目经理批准,库管员核实后方可办理出库事宜,但事后领用人须补报领导签字批准手续并交于库管员;
3、库管员根据物资入库时间,遵守“先进先出”的出库原则;
4、已领出物资使用剩余后,无论包装是否完好,必须及时返还仓库,在经库管员确认该剩余物资不影响下次使用的前提下,将剩余物资接收入库进行统一管理。
物资露天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物资露天库的安全管理,确保库内物资和人员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露天库的物资储存、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
三、职责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物资露天库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安全检查,监督制度执行情况。
2. 仓库管理部门:负责物资露天库的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库内物资和人员的安全。
3. 员工:遵守安全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库内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四、安全管理措施1. 物资储存(1)物资分类存放,不得混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必须单独存放。
(2)合理堆放,保持通道畅通,不得堵塞消防设施。
(3)严格控制库内物资堆放高度,防止倒塌。
2. 运输(1)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安全标准,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2)装卸作业时,必须穿戴安全防护用品,遵守操作规程。
(3)运输过程中,严禁超载、超速,确保行车安全。
3. 使用(1)员工使用物资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安全。
(2)使用完毕的物资,应及时归位,不得随意丢弃。
4. 消防安全(1)库内设置明显的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
(2)严禁在库内吸烟、使用明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5. 防盗(1)加强库区巡逻,确保库内物资安全。
(2)安装监控设备,实时监控库区情况。
(3)严格执行出入库登记制度,防止物资流失。
五、监督检查1. 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物资露天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仓库管理部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库内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 员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不得隐瞒。
六、奖惩1. 对认真执行本制度,为库内安全做出贡献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员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露天煤矿各项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露天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露天煤矿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设备管理、物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各项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全方位管理的原则。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矿长对本矿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二)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矿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各岗位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五条安全检查制度(一)矿长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分管领导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检查。
(二)各部门、班组应定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六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一)发生事故或事故隐患,应立即报告矿长,并按照事故等级逐级上报。
(二)事故发生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三)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第七条环境保护责任制(一)矿长对本矿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
(二)各部门、班组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本矿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第八条环境监测制度(一)定期对矿区环境进行监测,确保污染物排放达标。
(二)对超标排放的污染物,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四、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第九条职业健康责任制(一)矿长对本矿职业健康工作全面负责。
(二)各部门、班组应严格执行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本矿职业健康规章制度。
第十条职业健康检查制度(一)定期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二)对患有职业病或职业健康问题的职工,应及时给予治疗和保障。
五、设备管理制度第十一条设备管理责任制(一)矿长对本矿设备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露天矿杂物及铁件管理规定
露天矿采场杂物及铁件管理规定为杜绝杂物及铁件进入选厂,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特制定杂物及铁件检查管理规定。
杂物:是指存在于矿石爆堆内外的坑木、树干、树枝、树根、编织袋、纸箱、修理设备、施工时遗弃的废物、矿泉水瓶等。
铁件:是指存在于矿石爆堆内外的钢轨、道岔、夹板、道钉及穿孔、铲装、运输等设备、支护等丢失的铁器类物质。
1.露天矿调度员交接班时要明确交接采场杂物、铁件、穿爆和铲装运丢失部件的检查处理和目前现状。
2.调度员在交接班完成后,要到采场巡查矿堆的表面、调矿点、备用调矿地段和有标示的地段,对发现的杂物和铁件及时通知温州二井调度并监督进行清理;能清理走的要当场清理出采场或调矿现场,暂时不能清理掉的要监督温二井调度进行标记。
3.露天矿地测人员要及时在爆堆上测定原地下巷道和采场位置、穿爆和铲运遗落部件位置,甲乙方调度要到现场实地标示。
甲方调度员要对爆堆标记的杂物和铁件、穿爆和铲装运遗落部件位置要在值班记录中记录,现场交接。
4.避免晚上调矿安排在有标示位置的爆堆上。
甲方配矿员要将白天的调矿位置尽量安排在标有巷道、采场位置、穿爆和铲运遗落部件位置的爆堆上。
5.调矿铲装作业接近标记有杂物、铁件、穿爆和铲运遗落部件位置时,甲乙方调度要在现场监督铲装作业,督促放慢铲装速度,认真清理捡拾。
对此位置确实存在铁器但找不到的及无法分离出铁器等杂物的爆堆地段,甲方调度员安排处理。
6.铲装司机在铲装矿石过程中,要时刻关注铲斗铲矿及装矿时的作业情况,及时发现并清理杂物及铁件。
对发现的较小的杂物和铁件温二井调度要配合铲装司机清理。
7.在采场范围内维修设备结束后,维修人员要检查清理遗落在现场的部件、杂物等。
8.温州二井要根据本规定制定杂物及铁器管理办法及考核细则,报露天矿备案。
附:露天矿杂物及铁件管理考核细则露天矿2015年5月14日。
露天矿安全制度--供应管理制度
露天矿安全制度供应管理制度库房管理制度一、物资入库验收制度1、材料员完成交库任务后,保管员应认真检查所收物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
2、材料、配件到货后做好到货记录,由保管员、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单及台账。
3、如发现所进物资出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并做好好查。
二、物资的保管保管物资要做到“三清”、“二齐”、“四号定位”:三清:名称清、数量清、规格清二齐:摆放整齐、库容整齐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三、物资的出库管理1、物资出库手续必须齐全,做好出库账务手续。
2、保管员应按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批准的领料单进行发料并做好账务记录。
物资交旧领新管理考核办法为了控制物资消耗、减少物资投入、降低生产成本,进一步做好物资回收、复用和修旧利废工作,根据《集团公司废旧物资回收修旧利废奖罚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交旧领新物资管理要求:1、拟订下发露天矿须交旧领新物资的品种及回收率,并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扩大品种范围。
2、生产维修急需不能交旧时,必须有分管领导签字,供应科方可发放新品物资,并要求在当月结清补交,否则,按领用物资原值比率扣减该单位负责人效益工资。
3、要严格区分生产维修和工程项目建设期新投入物资,生产维修领用物资必须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工程项目建设期领用物资必须在领料单上注明工程项目名称,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供应科方可审批发放。
4、供应科和基层单位对回收的物资要设立专库储存保管,并建立回收、保管台账。
机电科、供应科对基层单位交旧物资的维修和利用,按照修旧利废规定进行跟踪考核。
5、对交旧领新回收物资,经鉴定不具有修复价值的,按照废旧物资处理规定上报公司处理。
6、对钢管、槽钢、钢丝绳、泵体、减速箱体、电缆、运输皮带等大型材料要积极开展回收,并进行改制、翻新和复用。
矿每月组织对各单位回收复用率进行考核。
7、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扩大交旧领新和回收复用品种,制定详细的交旧领新和回收复用物资目录,建立回收、修旧、利用台账和管理制度,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交旧领新、回收、复用和修旧利废管理、考核和奖罚工作,并将交旧领新物资目录、管理制度及管理机构报送供应科备案。
露天矿物资管理制度
露天矿物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物资管理,规范物资管理程序,减少浪费,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特修订《露天矿物资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露天矿。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组织机构组长:副组长:成员:图3-1第四条相关人员职责图4-1 MDM 及计划管理人员负责MDM 数据提报、计划编制提报,做到标准、准确。
各使用部门负责人负责计划初级审核。
保管员负责出入库管理。
机电供应中心负责MDM 数据一审、计划汇总、计划二次审核、计划报送、计划管理、物资领料创建、物资验收、物资检查。
第三章 物资计划管理细则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五条物资计划管理是指对物资需求计划、物资采购计划的编制、审批、执行、检查等全过程的管理(见物资管理流程图)。
第六条物资计划实行“集中管理、规范操作、超前计划、定期提报”的管理原则。
第二节计划编制与提报第七条物资需求计划类型包括年度需求计划、季度需求计划、月度需求计划和紧急需求计划。
具备年度计划采购条件的物资都应按年度需求计划提报,年度需求计划中未能涵盖的按季度、月度需求计划提报。
突发情况、抢险救灾物资按紧急需求计划提报。
年度需求计划应占本单位全年需求计划的70%以上。
第八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求计划须依据公司已经批准的年度投资预算文件编制,生产运维项目需求计划须依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计划编制,技改、大修项目需求计划须依据专项投资计划编制。
第九条各单位要努力提高需求计划的准确性与及时性。
编制需求计划应全面考虑库存量、在途量、消耗定额、供货周期等因素,做到科学、准确、及时,需求计划付诸实施后计划领用率要达到100%。
第十条各单位需求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ERP系统上提报物资装备中心,以其它方式提报的需求计划无效。
需求计划类别提报要求:(一)办公用品类按年度采购计划提报;(二)日用电器、五金工具、通信产品、劳保杂品、日常用品等常耗物资按季度采购计划提报,特殊情况需提报月度采购计划的需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露天采矿安全管理制度
露天采矿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露天采矿安全管理,保障职工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露天采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露天采矿是指在地表开采矿石、矿砂等矿产的作业。
第四条本制度内容应当同本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衔接,与其他有关部门的法规和制度相一致。
第五条矿长为露天采矿的安全管理主要负责人,负责本矿露天采矿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第六条矿长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矿的露天采矿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制。
第七条矿长应当加强露天采矿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条矿长应当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加强机械设备、设施的维护、检修与更新,确保生产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九条矿长负责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制定整改计划,确保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第十条矿长负责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第十一条露天采矿作业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露天采矿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程序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或违反规定。
第十三条露天采矿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佩戴安全防护装备,保证个人安全。
第十四条露天采矿作业人员在发现作业地点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当立即报告上级主管,等待处理。
第十五条露天采矿作业人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应当迅速撤离现场,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第十六条露天采矿作业人员应当遵守作业纪律,不得酗酒滋事,不得违反安全生产规定。
第四章安全防范第十七条本矿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生产设备、工作场所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本矿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九条本矿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防范体系,做好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
第二十条本矿应当定期对生产设备和机械设施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露天煤矿管理制度
露天煤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露天煤矿管理,保障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露天煤矿,包括煤矿承包商和煤炭生产企业。
第三条露天煤矿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隐患排查,提高生产管理水平,保障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四条露天煤矿管理应依法依规,科学规划,严格执行,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五条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露天煤矿的监管,督促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
第二章责任制度第六条露天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纳入企业经营管理体系。
第七条露天煤矿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对生产现场的监管和管理。
第八条露天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推行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第九条露天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第十条露天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
第三章生产管理第十一条露天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审核和评估。
第十二条露天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的监管,确保设备安全、工艺合理。
第十三条露天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作业场所和作业岗位的安全管理,做好生产现场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工作。
第十四条露天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第四章安全监管第十五条露天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监控,配置安全监控设备,及时发现和处理生产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露天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评价制度,开展安全生产考核评价工作。
第十七条露天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定期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和评估。
第十八条露天煤矿企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接受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露天矿山管理规章制度
露天矿山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露天矿山的管理,保护环境、确保生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露天矿山开采的企业和个人。
第三条露天矿山的管理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
第四条露天矿山管理应坚持科学、合理、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监管部门对露天矿山开采过程进行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六条露天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员工职责,确保生产安全。
第七条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入岗培训,确保员工了解操作规程、安全预防措施。
第八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开展员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九条企业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监督和指导矿山生产作业。
第十条企业应建立员工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
第十一条企业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对员工进行定期体检。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二条露天矿山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企业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确保员工人身安全。
第十四条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理。
第十五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六条企业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十七条企业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和器材,确保万一火灾能够及时扑灭。
第四章环境保护第十八条露天矿山企业应制定环境保护方案,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十九条企业应加强对土地的保护,防止土地沙化和水土流失。
第二十条企业应建立固体废物处理和回收制度,减少废物排放。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防止水源地受到污染。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制度,保护当地植物和动物种群。
第五章生产管理第二十三条露天矿山企业应制定详细的生产计划,合理安排生产作业。
第二十四条企业应加强对矿山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严格执行爆破作业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十六条企业应加强对原材料和产品质量的把控,确保产品质量达标。
申报物资计划管理规定
露矿供函字〔2015〕12号西露天矿申报物资计划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强化全矿物资计划管理,保证物资计划编制更具科学性、前瞻性和准确性,达到降低储备、压缩可控成本、减少盲目支出的目的,特制订本规定。
1、物资申请计划必须先经段队组专业人员、厂(段)长、材料员或配件员审核,车间按制度召开月计划审核会,专业厂(段)长与专业人员经切合实际认真逐条审定后,按规定上报日期前报供应管理科计划员,杜绝计划的随意性,其他任何部门或个人无权上报计划。
2、各车间编制物资申请计划时一定要认真负责,自下而上层层把关,计划要以矿下达的材料配件成本为主要依据,充分考虑库存、消耗量、消耗规律和修旧利废等因素编制物资申请计划。
3、车间编制申请计划要充分考虑供货周期性和时效性,强化物资计划管理,控制成本指标,杜绝影响车间安全生产问题的发生,杜绝市场通用物资3个月无动态超期储备。
4、车间编制申请计划的类别、料号、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计划单价、材质、性能和到货时间,必须准确无误,特殊物资或急需物资要求在备注栏上注明。
否则不给予受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车间申请计划形成后,要召开计划审核会。
审核会必须有生产、机电、经营管理厂(段)长和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切合实际逐项审理确定,杜绝计划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更不得照搬上月计划。
6、供应管理科计划员或物资跟踪考核员要参加车间当月计划审核会。
严格审查计划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协调审理车间计划。
汇总上报供应分公司后若出现问题,发现一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出现重大失误的,停止责任人工作。
7、计划审核后要形成书面计划,生产、机电、经营管理厂(段)长要对计划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在计划上签字或盖章,再经矿业务主管科室和分管领导审核签批。
8、车间申报计划需上报电子版和书面版。
书面版计划一律用241-4U的打印纸打印,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2号,打印字迹要清楚。
车间申报计划务于每月20日前报供应管理科(遇双休日在下周一上午10时前报)。
露天煤矿煤炭库存管理制度
露天煤矿煤炭库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煤炭库存管理工作,提高煤炭资源的合理利用率,保障生产安全,保证煤炭品质,充分发挥煤炭资源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库存管理机构煤矿公司设立煤炭库存管理部门,负责煤炭资源的统一管理、监督和调度。
三、库存管理责任1、煤炭库存管理部门负责煤矿煤炭资源的库存管理,统筹煤矿内外煤炭的调度和库存状况的监管。
2、煤炭储存有限的煤矿设备需由库存管理部门统一收集、登记、保存。
3、煤炭库存管理部门应对库存保管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库存煤炭的安全和质量。
4、工作职责与分工: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设置专人负责库存管理工作,包括库存煤炭的调度、检查和质量监管等,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库存管理流程1、煤炭库存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库存情况进行调查统计,明确煤炭的品种和数量。
2、对库存煤炭进行质量和安全检测,确保库存煤炭的质量和安全。
3、综合考虑生产、销售等因素,合理安排库存煤炭的调度,确保煤炭的供需平衡。
4、及时报送库存煤炭的质量情况和库存量给上级主管部门,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络协调工作。
五、库存管理措施1、库存煤炭的储存:做好煤炭的储存工作,确保库存煤炭的数量和质量。
2、煤炭的检测:对库存煤炭进行质量和安全检测,确保库存煤炭符合生产和销售的要求。
3、库存煤炭的调度:根据生产和销售的需要,合理安排库存煤炭的调度,确保库存煤炭的供需平衡。
4、库存煤炭的定期检查:对库存煤炭的储存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库存煤炭的质量和安全。
六、库存管理效果1、加强煤炭资源的统一管理,提高煤炭的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
2、提高煤炭的质量和安全标准,保障煤炭的质量和安全。
3、通过合理调度和检查,有效避免了煤炭品质的降低和浪费情况的发生,充分发挥了煤炭资源的经济效益。
七、库存管理制度的执行1、煤炭库存管理部门应加强与生产、销售等部门的联络协调,确保库存管理制度的执行。
2、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和改进库存管理制度。
露天煤矿库房管理办法
露天煤矿库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以下简称:)库房机物料、五金工具、设备备品备件、劳保用品、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物资的出入库管理,加强物资的期末盘存监管,保障各项物资的安全储备,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经营科作为库房管理的责任科室,负责库房各项管理工作。
具体工作由库房管理员负责,其主要职责:(一)负责到货物资的核对验收工作。
(二)库房管理员应熟悉各种物资性能、用途及保管方法,随时关注库房的库存储备情况,防止物资储备不足、超储积压。
有“安全库存标准”的要关注存量是否正常,若发现异常要及时通知物资采购员和设备使用部门。
(三)库房管理员应对库房进行定期盘点、核实,做到账、卡、物相符,所有物资做到日清月结。
(四)对于库房内需定期保养的物资(如:发电机),需使用部门进行定期保养、检查、试用,确保设备正常,库房管理员协助完成并做好记录。
(五)对物资外观无法识别品名、规格型号的物资,库房管理员应联系使用部门确认,自制标识牌,标明物资的品名、型号规格,以便准确领用和盘点。
(六)库房管理员应定期清理库房,保持库房环境卫生,库房物资科学管理,做到井井有条。
(七)库房管理员负责对出入库数据检查,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各项数据录入。
(八)负责废旧物资回收与管理。
第四条安环科主要职责:安环科负责对仓库区域日常安全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机电科主要职责:(一)物资到矿后进行物资型号、质量检验。
(二)负责检验回收电机水泵等是否有重修价值。
(三)负责提交水泵电机等重大财产设备报废申请。
(四)负责组织废旧物资的技术鉴定。
第六条财务科主要职责;(一)每月月末进行盘点并出盘点报告。
(二)指导和监督废旧物资处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三)负责对废旧物资处置工作进行财审监督。
第七条各科室主要职责:物资到货后使用部门配合机电科检验人员是否可以使用。
物资检验合格后配合库房管理员进行卸货。
露天矿山设备管理制度
露天矿山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露天矿山设备的管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提高设备的利用率,保护环境和降低生产成本,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露天矿山设备的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购置、使用、维护和保养管理等。
第三条露天矿山设备管理应当遵循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露天矿山设备管理部门是露天矿山设备管理规范执行的具体组织。
第五条露天矿山设备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对设备的购置、使用、维护和保养等工作进行全面管理。
第六条露天矿山设备管理部门负有定期检查设备使用情况,指导设备管理工作的责任。
第七条露天矿山设备管理部门要不断改进设备管理工作,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八条露天矿山设备管理部门对违反设备管理制度的行为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第二章设备购置管理第九条露天矿山设备的购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第十条设备的采购应当按照设备管理的需要进行,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购买设备。
第十一条设备采购需要依据市场行情,选择合理的设备品牌和型号,不得盲目购买。
第十二条设备采购需要经过设备管理部门的审批,确保设备的品质和性价比。
第十三条设备采购过程中需要选择正规合法的供应商,确保设备的正规采购。
第十四条设备采购需要制定详细的采购计划和预算,并经过设备管理部门的审批。
第十五条设备采购需要针对设备的使用情况和需求加以考虑,确保符合露天矿山生产的要求。
第十六条设备采购完成后,需要对设备进行认真的验收,确保设备的质量和完好。
第十七条设备采购的发票、合同和相关文件要妥善保管,备查建档。
第十八条设备采购部门需要定期开展设备采购的评估和反馈,不断改进采购管理工作。
第三章设备使用管理第十九条露天矿山设备使用应当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指南,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人员的安全。
第二十条设备使用需要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不得擅自改装或者私自操作设备。
露天矿山危险物品与物料安全管理制度
露天矿山危险物品与物料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危险物品物料的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限责任公司矿山范围内危险物品与物料的采购、运输、储存和使用等环节。
3.职责
3.1 矿山负责对所使用的危险物品物料(如火工品)的采购审批、登记和使用;
4.工作程序
4.1 采购
4.1.1 矿山应根据生产需要,按规定对采购的危险物品进行行政审批。
4.2 运输
4.2.1 矿山应按有关部门的规定,由指定的运输方对危险物品物料进行运输,矿山不得私自对危险物品进行运输;
4.3 储存
4.3.1 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自储存危险物品。
4.4 使用
4.4.1 危险物品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规定以及危险物品使用说明书进行使用
4.4.2 对于未能使用完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退库,不得擅自储存。
露天采矿管理制度
露天采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露天采矿活动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从事露天采矿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露天采矿活动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执行国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依法取得相关许可和批准文件。
第四条露天采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制度,确保采矿活动的安全和环保。
第五条露天采矿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培训计划,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和环保意识。
第六条露天采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迅速地进行应急处置,减少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
第七条露天采矿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统计和报告,实施环境监测和生产安全状况评估。
第八条露天采矿单位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及时获得最新的政策信息和技术支持。
第二章采矿规划和开发第九条露天采矿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采矿方案,并向相关部门申请批准。
第十条露天采矿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矿产资源保护政策,确保采矿活动不会破坏生态环境,不会影响附近居民的生活。
第十一条露天采矿单位应当对矿区进行清理和复绿,修复受损的土地和植被,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十二条露天采矿单位在向政府申请采矿许可时,应当提交详细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说明采矿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和相应的防治措施。
第十三条露天采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社会责任制度,主动承担对当地环境、居民和公共设施的保护和改善责任,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四条露天采矿单位应当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
第十五条露天采矿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第十六条露天采矿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和操作规程,保障设备和生产场所的安全使用。
露天矿铁器管理制度
露天矿铁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露天矿铁器管理工作,保障人员安全,保护环境,推动资源合理利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露天矿开采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露天矿铁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做到“严格管理、科学施工、全面监控、依法治理”,确保矿山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二章露天矿铁器管理组织第四条露天矿铁器管理单位应当设立专门机构,负责露天矿铁器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保障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五条露天矿铁器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并不断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对震耙、钢铲、装载机等设备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维护。
第六条露天矿铁器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七条露天矿铁器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对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进行预防和处置,减少事故损失。
第三章露天矿铁器设备管理第八条露天矿铁器设备管理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完整的设备使用规程和操作规程。
第九条露天矿铁器设备管理应当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
对于发现的设备故障,应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
第十条露天矿铁器设备管理应当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技术检测和评估,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状态。
第十一条露天矿铁器设备管理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标准对设备进行布置,保证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四章露天矿铁器使用第十二条露天矿铁器使用应当遵循设备的使用手册和操作规程,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安全。
第十三条露天矿铁器使用应当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四条露天矿铁器使用时,应当保持设备的清洁和整洁,做到定期清理和维护。
第十五条露天矿铁器使用时,应当做好相关记录和台账。
对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和记录,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第五章露天矿铁器安全管理第十六条露天矿铁器安全管理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十七条露天矿铁器安全管理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监测岗位,对设备的安全进行监控和预警。
尾矿库露天矿各类管理制度
《尾矿库露天矿各类管理制度》2023-10-27contents •安全生产管理•环境保护管理•资源利用管理•职业卫生管理•应急管理•监督管理目录01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并分解到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身上,形成完整的目标责任体系。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和部署。
制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内容和标准。
定期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改落实。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确保他们了解和遵守安全规定。
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考核,确保他们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
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目标。
02环境保护管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总结词预防和降低环境影响,实现可持续发展。
详细描述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尾矿库露天矿在建设、运营过程中,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保对环境的影响可控,并采取预防措施,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总结词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详细描述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要求在尾矿库露天矿的建设过程中,环保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确保达到环境保护的效果。
在运行过程中,应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并对其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
总结词对环境状况进行监测、分析、评估和报告。
详细描述环保监测与报告制度要求尾矿库露天矿对环境状况进行监测、分析和评估,包括空气质量、水质、噪声、土壤等环境因素。
同时,应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监测结果,以便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
环保监测与报告制度03资源利用管理总结词科学、规范、可持续详细描述该制度旨在规范尾矿库露天矿的资源开发利用行为,确保资源的科学、规范、可持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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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矿物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物资管理,规范物资管理程序,减少浪费, 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特修订《露天矿物资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露天矿。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组织机构组长:副组长:第四条相关人员职责MDM 及计划管理人员负责MDM 数据提报、计划编制提报,做 到标准、准确。
各使用部门负责人负责计划初级审核。
保管员负责 出入库管理。
机电供应中心负责 MDM 数据一审、计划汇总、计划 二次审核、计划报送、计划管理、物资领料创建、物资验收、物资 检查。
第3章物资计划管理细则第一节一般规定 米剥队运输队 机关各部室 图3-1机运队 机修厂计划编制提报 图4-1出库盘点,出入库台账第五条物资计划管理是指对物资需求计划、物资采购计划的编制、审批、执行、检查等全过程的管理(见物资管理流程图)。
第六条物资计划实行“集中管理、规范操作、超前计划、定期提报”的管理原则。
第二节计划编制与提报第七条物资需求计划类型包括年度需求计划、季度需求计划、月度需求计划和紧急需求计划。
具备年度计划采购条件的物资都应按年度需求计划提报,年度需求计划中未能涵盖的按季度、月度需求计划提报。
突发情况、抢险救灾物资按紧急需求计划提报。
年度需求计划应占本单位全年需求计划的70%以上。
第八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求计划须依据公司已经批准的年度投资预算文件编制,生产运维项目需求计划须依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计划编制,技改、大修项目需求计划须依据专项投资计划编制。
第九条各单位要努力提高需求计划的准确性与及时性。
编制需求计划应全面考虑库存量、在途量、消耗定额、供货周期等因素,做到科学、准确、及时,需求计划付诸实施后计划领用率要达到100%。
第十条各单位需求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ERP系统上提报物资装备中心,以其它方式提报的需求计划无效。
需求计划类别提报要求:(一)办公用品类按年度采购计划提报;(二)日用电器、五金工具、通信产品、劳保杂品、日常用品等常耗物资按季度采购计划提报,特殊情况需提报月度采购计划的需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物资使用单位应在每月15日前对当月确实需求的、无物料编码的物资进行MDM数据提报,并在当月完成计划提报,保证MDM数据使用率。
第十二条每月1015日之间向机电供应中心提报下月的材料、配-件、油脂、劳动保护用品的需求计划,其余时间(特殊情况除外)不得申报材料、配件使用计划。
提报的需求计划必须有神华物资MDM管理系统中所列内容:集采/非集采(001/002)、物料编码、物资对应小类、物资长描述、数量、计量单位,预算单价、物料编码来源(备注:电商平台、物料编码手册、双平台均没有)。
申报的需求计划必须有填报人与使用单位负责人的签名。
材料、配件使用计划编报时必须认真、细致、全面、准确率高。
第十三条机电供应中心应认真对计划进行二次审核,确认物料编码与所需物资相对应,并及时与物资装备中心进行沟通,确保每月计划的正常进行。
对神华物资MDM系统中各使用单位申请的物料编码及时、严格审核,与物资装备中心及神华物资系统专家进行沟通,确保编码率。
MDM第十四条露天矿每月可提报一次紧急计划,紧急计划与月度计划要求相同。
机电供应中心应严格审核紧急计划,非紧急计划且不 在规定的时间内编报计划的,机电供应中心不予受理。
第3节提报细则第十五条 各单位在提报计划时,应严格遵守计划提报流程(如图 15-1)及以下要求:15.1提报物资需求计划时,先由保管员对库房物资进行盘点核实, 计划提报人员根据保管员库存盘点情况及实际需求编制需求计划。
15.2需求计划提报的物资名称、型号、数量确认无误后,由各单位 负责人进行审核并在计划上签字确认,报机电供应中心主任及物资 主管矿长审核签字,最终报矿长审核签字。
15.3需求部门计划提报人员必须保证数量精确、物料描述清晰、单 位正确等,杜绝人为出现计划提报错误。
一经发现对提报计划人员 进行处罚(详见第二十九条)。
15.4各单位应进行计划管理,对已提报计划进行整理汇总。
要求计 划提报人员对已提报计划的具体情况进行跟踪,如:采购进展情况、 物资到货时间等。
15.5各单位将计划审批、签字后,将纸质及电子版报送至机电供应 中心,由机电供应中心提报人员进行审核、汇总后,将电子版报送 至公司机电管理部进行审批。
需求部门库存盘点,物料编码申请(—MDM ),材料计划提报编制、审核(线卜J机电供应中心需求计划审核、审批(线下)主管矿长、矿长祁门需求计划审批(线下)机电供应中心计划汇总、电子版传至机电部审核、审批(公司内网)机电管理部需求计划审核、审批(公司内网)机电供应中心通过SAP系统上报需求计划图15-1第四章物资领用管理细则第十六条领用程序露天矿、供应站验收收*使用单位领用图16-1第十七条物资管理人员应每日进行库存查询,及时创建领料单, 要求供应站及时审批、调拨,对供应处到货物资需与供应站、使用部门共同进行验收,核对型号、数量并建立和完善物资到货验收台账。
第十八条对暂时不使用的物资,各使用部门保管员在验收入库时应建立物资入库台账,并做到帐、卡、物一致。
第十九条在非正常工作日时,材料员可先通过电话请示矿内对应的签批人,待同意领用后可打专用借条到扎尼河供应站领用,事后领料员必须在3天之内补办正规手续。
第二十条在非正常工作日时,材料员可先通过电话请示矿内对应的签批人,待同意领用后可打专用借条到扎尼河供应站领用,事后领料员必须在3天之内补办正规手续。
第五章仓库管理细则第一节物资入库管理第二十一条保管员应认真填写入库单,保管员接收入库物资时, 应与申请物资入库人员共同核实《入库单》明细是否与申请入库物资相符、检查包装是否完好;保管员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保管员可拒绝验收并通知有关责任人:1、申请物资入库人员未在入库核对现场的;2、所需入库物资与入库单标注型号、数量不符的;3、所需入库物资存在质量缺陷或包装损坏影响其使用的入库物资清点完毕后,经申请物资入库人员及保管员双方签字后,完成入库交接手续(如图21-1 )。
第二十二条根据机电供应中心计划提报人员当月开据的物资领料单对物资装备中心到货物资进行核对验收。
到货验收需机电供应中心、物资装备中心供应站、物资计划需求部门三方人员共同进行验收。
第二十三条到货物资验收严格执行“严肃、认真、准确、及时” 的验收规定,对验收不合格的到货物资,一律不得办理入库和结算手续。
确定无误后保管员方可进行入库,并应及时建立物资入库台账,并做到帐、卡、物一致。
第二十四条物资入库后,保管员员需按其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并做好入库账册登记工作;充分利用仓库容积,合理安排存储空间。
物资装备中心根据岀库单进行配送物资供应站、机电供应中心、需求部门三方一同到达现场,对到货的物资进行验收图21-1第二节出库管理第二十四条机电供应中心计划提报管理人员应每日登陆SAP计划管理系统进行到货物资及库存查询,及时创建物资领料单,办理基层部门所提报的物资出库手续,并要求供应站及时审批、调拨。
第二十五条每月25日之前各单位保管员到物资装备中心供应站对所开据本部门领料单进行签字确认,并留存一份物资领用出库单。
第二十六条保管员应根据出库单与物资装备中心配送的物资进行核对,出库单与到货物资符合后,按类别进行入库,并及时对到货物资录入电子台账(入库),待本月物资全部到货后打印台账并附出库单装订留存,每月26日将到货物资台账(转账、入库、出库)报机电供应中心汇总(如图26-1),机电供应中心每月28日前按物资台账进行检查,奖惩按第二十九条执行。
第二十七条保管员严格执行《物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杜绝白条出库。
机电供应中心查看库存、领料单创建、办理需求部门物资领用手续物资装备中心--------------- 供应站对领料单审批、调拨------------------物资装备中心供应站---------------------- 开具出库单 -------------------------I需求部门--------------- 材料员对出库单确认、签字-------------------需求部门保管员根据出库单对到货物资一一核对入库登记台账并附出库单装订留存图26-1第二十八条廉洁自律管理28.1执行《大雁公司物资系统从业人员廉洁自律守则的通知》相关规定,严格履行物资管理人员廉洁从业职责,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规范管理行为,改进工作及管理作风。
28.2本条内容适用于扎尼河露天矿物资管理从业人员,包括:单位负责人、各单位负责人、计划提报人员、保管员、招标人员、维修人员。
各从业人员应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履行职责。
28.3物资管理从业人员应与供应商保持适度的亲密,禁止向供应商及潜在供应商索取各种礼品、现金、有价证券、中介费、好处费和供应商的各种福利待遇,禁止参加供应商及潜在供应商的宴请和娱乐等消费活动。
28.4物资管理从业人员应坚决不收受各种形式的礼金,不占用供应商的车辆、房屋、办公设施等财产,禁止接受供应商和潜在供应商给予的回扣等。
28.5物资管理从业人员非工作时间不得在家中或非办公场所与供应商洽谈业务。
28.6物资管理从业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为本人及亲属牟取私利或从事中介活动牟取非法利益。
28.7禁止利用职权向供应商、保管员借钱和无偿占用其财物。
28.8禁止私自经商,禁止业务员与其直系亲属有采购关系,在各类经济实体中兼职,在供应商单位入股分红,禁止与供应商恶意串通牟取不正当利益28.9禁止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计划提报、采购行为。
28.10禁止利用职权向供应商压价购买私用商品和赊欠货款。
28.11禁止利用职务之便提报私人计划、拿取矿内财产。
28.12禁止在开标前与投标方接触,不得向相关人员泄露招标相关信息和采购过程中需保密的事项。
28.13维修人员禁止在维修过程中进行私人交易,详见《扎尼河露天矿废旧物品回收制度》第二十九条物资考核与奖罚管理29.1露天矿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直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物资管理责任,对在物资计划、保管、领用、出库等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实行逐级问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责任人和部门主管领导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调离本岗或降职处分:29.1.1除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突发情况以及上级临时安排的工作等因素外,对本部门物资使用规律和到货周期没有预见性、超前性,超出每月紧急物资计划提报次数的;29.1.2物资计划技术规范书编制、审核不严,物资ERP数据审核有误,由于本部门的责任出现到货物资无法使用和无法调剂的;29.1.3人为因素造成物资需求计划提报或擅自拖延时间不报,致使物资需求计划不能按时提报,影响单位计划提报的;29.1.4验收员把关不严造成不合格物资入库,参与物资领取、验29.1.5库存物资帐、卡、物不一致,没有执行物资管理制度,存 在“跑、冒、滴、漏”问题,库存物资管理不到位造成损失的;29.1.6物资计划提报、审核、审批把关不严,产生库存物资积压 及其他后果的;对物资管理工作做出较大贡献的个人,露天矿视情节给予 奖励,奖励金额为:100元至500元;发现物资“跑、冒、滴、漏” 现象进行举报的,机电供应中心应对举报人员信息进行保密,并进 行奖励,奖励金额为: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