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的通知【模板】

合集下载

学院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办法

学院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办法

学院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范我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学籍学历管理分级责任制第二条学校高度重视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学籍学历管理分级责任制。

校长为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招生工作、学生学籍学历工作校领导为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直接主管责任人,承担领导、协调和监管责任;教务部、学工部负责人承担组织实施责任;学院负责人是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直接责任人;教务部学籍管理人员、辅导员是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具体责任人。

第二章新生入学与复查第三条各学院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身份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并及时报学校招生科。

第四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负责,纪检监察,招生、学籍管理、学生工作以及各学院等部门参加的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第五条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六条新生因病、创业、参军等原因需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的,应按照《XX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条例(修订)》规定办理。

第七条教务部根据核对的《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对表》,核查、更改、补充相关信息后,按有关规定整理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数据、填写学籍注册统计表。

通过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传当年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数据,将学籍注册有关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学生处审核备案。

第三章学籍日常管理与学年注册第八条学生成绩管理与日常学籍管理是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实施学生学籍变动的重要依据。

关于做好毕业生图象采集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毕业生图象采集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毕业生图象采集工作的通知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有关文件要求,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采集由新华社各省分社进行,为使高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象采集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1、拍照对象:2010级成教专科及专升本各专业学员;历年未拍需要补拍照的学员。

2、时间、地点:见《温州大学成教2012届毕业生图像采集安排表》3、请严格按照《安排表》规定的时间提前10分钟到达拍摄现场,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号顺序排队等待拍摄。

若错班拍摄时间的学员可以在最后补拍。

4、不参加拍摄将会影响到学历证书的电子注册,请学员引起高度重视。

若有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参加拍摄的学员,尽快与新华社杭州分社联系补拍。

(见新华网浙江频道:/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个人散拍(温州大学学校代码:10351 个人散拍的照片请寄温州市学院中路276号 温大成教院行政楼307 邮编325027 电话:88368162)5.请于拍照二个月后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入电子政务平台-学历电子注像校对系统模块核对图象信息,若有错误,及时报告成教院学籍室。

若不校对确认,教育部学历查询系统将不会片。

温州大学成教2012届毕业生图像采集日期:2011年5月20日下午 拍照地点:乐清英台里仁学校(柳日期:2011年5月21日上午 拍照地点:院本部行政楼410(学院日期:2011年5月21日下午 拍照地点:院本部行政楼410(学院日期:2011年5月22日上午 拍照地点:院本部行政楼410(学院日期:2011年5月22日下午 拍照地点:院本部行政楼410(学院的通知子注册图像采集由新华社各省分社进行,为使高等教育知如下:要补拍照的学员。

》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号顺序排队等待拍摄。

若错过本重视。

若有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参加拍摄的学员,必须/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个人散拍通知)路276号 温大成教院行政楼307 邮编325027 联系/),进入电子政务平台-学历电子注册图室。

2019年信息采集通知

2019年信息采集通知

2019年毕业全日制研究生数码信息采集通知
按照教育部采集学位信息的要求,考虑到学位获得者毕业后的事业发展对学位认证的需求,学位申请人必须使用统一组织拍摄的数码照片作为证书的照片,现通知如下:
数码信息采集对象:
2019年毕业全日制硕士生(含2017级二年制全日制研究生、2016级法硕(非法学)研究生)预计2019年毕业的博士生
数码信息采集时间:
2018年6月12日周二上午9:00到下午16:00
安排如下:
09:00-10:30 经济管理学院
10:00-11:00 商船学院、文理学院
11:00-12:00 科学研究院、海洋环境与工程学院
12:00-13:00 外国语学院、法学院
13:00-14:00 信息工程学院
14:00-15:00 物流工程学院
15:00-16:00 交通运输学院
数码信息采集地点:
临港校区科研楼308、110室
请各位同学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15元采集费,根据自己上课情况前往拍摄。

注意:如果有学生不能按时拍摄,请自行前往新华社信息采集中心进行补拍
拍摄费:20元/人;邮寄费:5元/人,总计25元(现场付费)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虬江支路181号21楼2108室(即四川北路1457号)
时间:周一至周六 9:00—16:30
交通:(1)换乘地铁3,4号线,至宝山路站下,1号口出站,沿虬江路向东走至四川北路,即到。

(2)换乘地铁10号线,至四川北路站下,2号口出来,沿四川北路往北走150米。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8年6月6日。

关于做好我校2019届本科毕业生电子注册照片拍摄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19届本科毕业生电子注册照片拍摄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19届本科毕业生电子注册照片拍摄工作的通知各院(系)及毕业生:根据教育部、教育厅的有关要求,全省2019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的电子注册照片拍摄、图像信息校对以及上传工作由新华社陕西分社负责。

毕业生电子注册照片是学生毕业后学历证书上网注册的关键信息,也是辨别证书信息真伪的必要条件,请各院系和广大毕业生按照通知要求积极配合,确保图像拍摄和信息校对工作顺利进行,保证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准确无误。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毕业生照相要求1.照相对象为2019年毕业的未参加过图像采集的本科生;2.学生进行图像拍摄时着装庄重大方,尽量穿带领子的浅色服装,免冠,不戴变色镜及墨镜。

二、照相时间地点安排太白校区:2018年9月27日,教学六号楼6112教室;长安校区:2018年9月27日、28日上午,教学四号楼二层西侧。

三、图像采集费用及手续办理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图像采集费用为15元/人(2寸×4张,1寸×8张)。

学生于9月22日—9月27日通过“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缴费。

“校园统一支付平台使用说明”详见附件1。

缴费时间结束后,学校将不再以任何形式收取照相费,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照相费。

院系教务人员,以最终缴费成功学生名单为准,核查本院系缴费及拍照情况,审核无误后,于10月9日将纸质版学生名单(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交至两校区教务科。

四、毕业生照相流程1. 照相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提前十分钟到达拍摄地点列队等候拍照,拍摄现场需保持安静;2.各院系自行安排各个班级拍照先后顺序,按照时间安排表(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照相。

每个院系应指定专职联络人,负责与新华社拍摄工作人员接洽、组织学生、当场核对资料、填写本班学生拍摄号码和落实实际照相人数等工作。

五、图片信息网上校对照相结束40天后(2018年11月中旬以后)务必登录教育部学生司网站图像校对流程见附件3。

如未核对所造成的后果,责任由学生本人自负。

关于2006年毕业生学历证书

关于2006年毕业生学历证书
关于2006年毕业生学历证书
图像核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为了确保毕业证书图像信息顺利进行以及网上查询,请2006届毕业生认真阅读本通知:
1、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是负责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网上查询和认证服务的专门机构;新华社中国图片社受教育部委托,负责全面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图像采集工作。
2、毕业生图像拍摄是学历电子注册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拍摄的照片将粘贴到毕业证书上,而拍摄的电子图像将上报教育部,作为学历证书的重要内容进行电子注册,并提供网上查询。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是教育部唯一指定发布学历信息的网站。为了保证毕业证书图像信息的准确性,请各院(系)主管老师通知每位应届毕业生,于2006年4月底以前登录该网站,进入2006年毕业生学历图像校对系统,按照操作提示,认真校对并修改、提交相关信息。如还未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生,请尽快登录该网站,核对自己的信息。凡在规定时间内未上网核对本人信息,出现信息错误者,责任自负。
4、学生本人在图像校对过程中,如发现关键信息(图像、姓名以及证件号码)有错,(请选择信息有误),可以直接在网上修改错误信息后再提交,如果与您同一批拍摄的其他同学可以查询到图像,而您查询不到自己的图像,请直接与院(系)办公室主管老师联系。
5、由于图像校对内容涉及学生本人信息,建议不要委托他人代劳;同时严禁未经本人允许日

学历认证办理须知【模板】

学历认证办理须知【模板】

学历认证办理须知辽宁省高中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经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授权,经辽宁省教育厅批准,负责开展辽宁省高中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服务工作权威机构。

中心是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直属事业单位,是由辽宁省机构编制办公室批准成立的负责高中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和干部学历学位变更的专门机构。

中心对认证通过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将出具统一印制、统一编号的防伪书面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中心对于“民办教育学历证书”、“国家不承认学历证书”、“经有关部门协助查询后查无学籍、学历信息的证书”以及“虚假学历”等,统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通知》。

中心对经过认证的辽宁省境内的学位证书将出具统一印制、统一编号的防伪书面认证报告——《辽宁省教育厅学位认证报告》。

中心对经过认证的辽宁省境内的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将出具统一印制、统一编号的防伪书面认证报告——中专学历出具《辽宁省教育厅中专学历认证报告》;职业高中学历出具《辽宁省教育厅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以上审核通过的报告均可登录“辽宁省高中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中心”网站(***.org)进行防伪查询。

注意事项1.成人、网络教育及开放式教育的“专升本”学历以及自学考试本科学历申请认证,需同时认证专科学历。

(根据有关部门“关于做好专科起点升本科入学资格学历复查”的通知精神)2.申请“函授、卫星电视教育、自学考试相沟通培训高等师范”(三沟通)的自考学历,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

3. “湖北自考毕业证书”申请认证,请与“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其他机构不予受理。

4.非本人申请认证(或领取认证结果),须出具委托函和代办人身份证。

5.首次申请办理英文认证报告,须同时办理中文认证报告。

6.毕业证书丢失,需到毕业院校补办《学历证明书》,持《学历证明书》申请认证。

注:《学历证明书》要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式样和质量,名称应明确为“高等学校毕业证明书”或“高等学校结业证明书”,填写内容与原学历证书基本相同,包括学习时间、学历层次、专业等,贴本人免冠相片,盖学校印章及编号。

关于对2019年毕业生信息进行确认的通知

关于对2019年毕业生信息进行确认的通知

关于对2019年毕业生信息进行确认的通知教务处[2019]42号各学院:依照我校有关毕业生工作的安排,现将2019届毕业生信息(包括个人信息、图像信息、个人成绩、毕业生人数等)确认工作安排如下:【一】毕业生信息确认〔一〕个人信息确认〔见附件1〕的内容包括:学号、姓名、性别、学院、专业、学制、当前所在年级、培养层次、入学日期、身份证号、民族、出生日期、政治面貌、专业类别。

学生要以教务处下发的信息为基础进行签名确认。

本次确认为毕业前最后一次,确认后的信息将作为学历注册的基础数据,进行学历的即时注册。

注:〔1〕培养层次种类较多,如本科,专升本,本科〔3+2对接〕,专科等,请注意核对。

〔2〕身份证号中的生日信息要与出生日期字段内容一致。

〔3〕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原那么上不同意更改。

〔4〕本科〔含专升本、32对接本科〕毕业生确认时请注意确认专业类别信息,即授予学位类别信息。

〔5〕有辅修专业的同时注意确认。

(6〕改动信息在注册名单上用红笔标注,同时做2019届毕业生信息改动汇总表〔附件2,报电子稿,书面稿〕,统一审核。

无改动信息也要填报,内容填“无”。

〔7〕有访学经历的学生,按照附件3 做2019届毕业生访学情况一览表。

〔二〕图像信息的确认1、学生本人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登录2、尚未进行图像采集的学生抓紧完成采集并确认。

假如预计收到照片时间太长,建议联络〔北京〕新华社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网,因照片问题耽误毕业,后果自负。

〔三〕个人成绩确认1、学生本人登录“潍坊学院教务治理系统(包括正方教务系统和强智教务系统〕”,查看本人在校期间历年来的成绩。

应确保两套系统中个人成绩一致且正确。

2、确认无误的成绩将作为学生在校期间的成绩档案归入学生本人档案。

3、系统中个人成绩单中的成绩是学生在校期间考试成绩的流水式记录,同一门课程考试成绩将以最高成绩记入档案。

4、具体安排参照教务处[2019]39号《关于对2019届毕业生成绩进行确认的通知》要求办理。

毕业生工作手册

毕业生工作手册

外语系毕业生工作日程安排备注:1.各位同学要多关注外语系网站和本班的qq群,就业的相关信息及通知等会在网站或qq群上发布出来,不能上网的同学自己主动多与班上同学联系以取得各种信息。

尽量开通飞信。

2.查询、咨询个人学习成绩、学分、考证等相关情况青找李艳红老师地点:2502,电话020-。

3.“专升本”考试报名和注意事项按省教育厅和学校统一要求执行。

被本科院校录取的“专升本”毕业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将《通知书》复印一份送到辅导员办公室留档。

4.外语系网站:http://61.144.43.233/gexi/wyx/news/5.就业指导中心:http://61.144.43.233/xsc/main.asp6.相关部门电话:教务处:020-;系办公室:020-;辅导员办公室:020-;学院就业指导中心:020-关于**届毕业生填写网上简历的通知各系(院):为了更好的为同学们服务,帮助同学们就业,拓宽同学们的就业渠道,请各系(院)通知**届毕业生到就业指导中心的主页填写自己的简历(就业指导中心主页/xsc),上传自己的照片。

简历会对来学院招聘的企业公开,简历在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网页上保留三年,同学们毕业后也可继续修改简历,并登陆就业指导中心的网站查询相关的招聘信息。

简历由辅导员审批后生效。

具体操作说明如下:1.登陆方法:登陆学院主页进入就业指导中心主页面,登陆名是本人姓名,密码是本人学号,登陆成功后,在“个人控制面板”功能模块中可以进行如下功能选项:修改密码,给管理员(即万秀萍老师)留言,给你喜欢的企业留言,收藏自己喜欢的企业资料到收藏夹等等。

2.上传照片的规格:照片的格式为:.jpg ,.gif ,.bmp,.png;照片的大小须在20K以下,尺寸大小建议:宽:120像素,高:135像素。

3.请各位同学务必在10月31号前填写自己的建立并上传自己的照片,辅导员将于11月1日至7日进行审批,审批后简历生效,同学们将不能再对简历进行修改。

XX大学关于做好XX届统招毕业生毕业审核和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XX大学关于做好XX届统招毕业生毕业审核和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XX大学关于做好XX届统招毕业生毕业审核和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为做好20XX届统招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审核和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

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启动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请各相关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审核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XX届统招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审核工作(一)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XX大学教学管理规定》要求,对本院应届毕业生进行全面资格审核。

在审核过程中,各学院对以下五种情况,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认真审核,并及时告知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尽快补选或补做。

1、统招本科毕业生公共选修课获得学分及课外教育获得学分的统计;2、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替换的课程成绩及统计;3、各类学籍异动及曾申请缓考的学生学籍及课程成绩核查;4、参与学校组织的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学生的相关课程成绩的互认;5、高职学生的顶岗实习成绩。

(二)4月20日前各学院,以教务管理系统数据库数据为依据对毕业生人数及学籍信息进行核对确认,以专业为单位按照(附件1)的格式报教学管理办公室。

对毕业生的姓名、身份证号、民族信息确因个人原因需要变更,要遵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在校生基本信息修改办理程序的通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于4月15日前报教务处。

信息修改材料由教学管理办公室统一集中上报教育厅审核,审核通过后信息予以变更,审核未通过者,将以XX教务管理系统注册信息为准。

(三)针对毕业生欠费情况,请各学院在毕业资格审核过程中及时通知欠费学生交清学费。

(四)5月10日前各学院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XX大学学籍管理规定》要求,对本院应届毕业生全部课程考核成绩是否合格,德、智、体是否达到毕业要求,进行全面评定,并做出毕业或结业的审核意见。

(五)5月30日前教务处对各学院上报的统招20XX届毕业生的情况进行复审、汇总后,上报校领导审批。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的通知》及校领导审批意见,进行统招20XX届毕业生学历证书(毕业、结业证书)在线注册,并进行学历证书打印。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届高等教育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届高等教育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届高等教育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8.10.09•【字号】闽教办学[2008]21号•【施行日期】2008.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届高等教育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学〔2008〕21号)有关高校:根据教育部对高等教育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有关规定,为确保我省2009届高等教育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采集对象2009年秋季毕业的省内所有专科(高职)以上层次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以及2009年春季毕业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

二、采集时间1、2009届高等教育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于2009年4月底正式结束。

图像采集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间段内进行,并按“先报先安排”原则进行。

2、各高校在核准本校当年毕业生人数后,将采集工作计划(含毕业生人数、联系电话、拍摄具体地址及拟定的拍摄时间等)加盖学校公章,快递或传真报至新华社福建分社福建图像采集中心(以下简称福建图象采集中心,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16号新华社福建分社福建图像采集中心;邮政编码:350003;联系人:黄瑞平;联系电话:*************;日常事务联系人:李罡;电话:*************;传真号码:*************;E-mail:****************),并与其商定具体拍摄时间。

3、在外地区设有函授站的学校,需在商定的拍摄时间前1个月将各地区函授站的采集工作计划报至福建图像采集中心,由该中心集中协调具体拍摄日期。

三、采集工作要求1、各高校应在本校图像采集前到福建图像采集中心领取《机读卡》,及时指导并督促毕业生填写,并于拍摄前收集和整理完毕。

2、使用数据库拍摄的高校应在拍摄前按图像采集要求将数据库信息打印出来。

关于图像采集的通知及要求【模板】

关于图像采集的通知及要求【模板】

***于图像采集的通知及要求
各位同学:
根据《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教毕指【2017】99号)文件精神,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对毕业生电子照片启用技术及质量检测,凡不符合采集质量标准的毕业生电子照片不予接收,并将导致学历电子注册信息无法在学信网查询。

为确保学生权益,做好我校成人教育学生学历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及标准化服务工作,我校委托“北京金沙江科技有限公司”对新生电子照片进行采集、标准化及上传教育部学信网。

请您在入学报到前进行图像采集,作为以后的毕业照片,是一次性采集,以后不能替换。

若没有按时采集图像,则后续无法在学信网进行本人的学籍查询及学历认证,请务必重视图像采集工作。

时间要求: 2021年1月15日前
采集方法:
在微信中搜索“毕业证照”微信小程序,使用手机进行毕业生图像采集
及标准化;
采集流程:完善信息—>支付费用(支付15元)—>拍照或上传—>照片标
准化—>照片交付。

拍照时,要求完善信息,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上传身份证、学号,
学号从我院网站查询,网址如下:
***.246.82/listclass_cx.asp?id=16
附: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专用二维码
注意事项:
由于日程较紧,请同学们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毕业生图像采集。

照片为正面、免冠证件照,背景为蓝色或浅色,建议着正装,整洁自然。

勿浓妆艳抹、勿长发遮面、勿侧身侧脸。

南京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 1月 4日。

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采集

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采集

教务字[2012]102号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2012年12月13日各学院: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保证我校2013届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此项工作安排如下:1、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采集所拍摄的相片及其信息均统一用于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也是学历查询的重要标识,具有高度严肃性、规范性。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密切配合,确保图像采集工作正常有序地完成。

毕业生本人要本着对自己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确保各项信息的准确规范。

2、我校定于2013年1月7日—9日对2013届毕业生进行图像采集,其中初教、高职的毕业生在青山湖校区老图书馆前一楼4101教室进行,其他学院毕业生在瑶湖校区名达楼圆厅M301、M401教室进行(具体安排见附件一)。

学院在拍摄时一定要将毕业生组织好,力争一次性全部拍摄完成。

3、毕业生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拍照的,应事先向学院请假,经批准后由学院将名单于12月25日之前报教务处教学信息科(先骕楼5235),联系电话88120269。

4、新华社江西分社负责我校毕业生的图像采集工作,拍摄制作费标准为每人15元,由我处代新华社江西分社收取。

请各学院将拍摄制作费以学院为单位存入建设银行(户名:彭闻蓓,账号:5240 9420 2020 8965),将存款回单于12月25日前交我处教学信息科。

不参加此次图像采集的同学不用交费。

5、现将各学院待采集图像毕业生名单下发,请各学院教学秘书于12月14日前到教学信息科领取并组织学生认真核对相关信息,特别是身份证号必须与本人的身份证信息一致,身份证填写错误将导致学历证书不能正确链接。

请对名单中的缴费情况予以打“√”注明,并将确认后的名单于12月25日前与缴费存款回单一起交我处教学信息科。

6、因本次图像采集新华社要求提交学生的手机号码,请学生登陆“教务在线学生之家”,进入“毕业生图像采集信息校对”页面进行校对,并提交自己的手机号码。

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基本工作程序及要求

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基本工作程序及要求

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基本工作程序及要求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发放工作主要按以下程序进行,即毕业生基本信息审核、毕业生图像采集、毕业生成绩审核、毕业证书制作、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材料报送、学校审核发证。

其工作程序及要求如下:一、毕业生基本信息审核:大四上学期10月份左右,各学院组织各毕业班学生通过对教务处下发的“预计普通本科毕业学生电子图像采集数据校对表”进行基本信息核实。

核实内容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二专专业等信息。

(姓名、出生日期、身分证号以高考入学时填写的为准不得随意改动)如有错误在“预计普通本科毕业学生电子图像采集数据校对表”上修改后7个工作日内报教务处。

学生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改动。

二、毕业生图像采集:具体时间及要求见教务处网站上发布的《XXXX届电子图像采集通知》为准,一般为大四上学期的10月至第二年4月间进行,4月20日前学生要到教育部网站确认自己的照片信息(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pv/stu/login.do)。

三、毕业生成绩审核:各毕业班学生要按照各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要求,对在校期间的所有成绩进行核查,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

四、5月中旬召开毕业班班长、团支书会议,具体介绍毕业生工作,解答毕业生工作疑问。

五、毕业证书的填写与发放:6月上旬各毕业班班长、团支书按教务处安排的时间(通知见教务处网站)到教务处填写毕业证书及毕业证书登记本;6月下旬各学院分管毕业生工作的老师按教务处安排的时间到教务处领取符合毕业资格学生的毕业证书。

六、第八学期还有考试的毕业生,在期末考试结束后一个星期内查询自己的毕业资格,一个星期后(具体领取时间见教务处网站通知)由各学院分管毕业生工作的老师到教务处领取符合毕业资格学生的毕业证书。

七、参加第八学期课程补考的毕业生:补考报名、考试时间见教务处网站的《期末考试通知》,参加8月底(开学前)第八学期课程期末考试补考的毕业生,在9月10日前一定要到教务处办理毕业证手续。

信息采集通知模板

信息采集通知模板

关于20XX届毕业生(XX级)图像信息采集的通知各系:根据教育部、新华社关于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具体工作布置如下:我院20XX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定于20XX年XX 月XX日上午进行。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各系接到通知后,要认真组织并由系秘专人负责,尽快通知到所有XX 级毕业生,由于通知不到造成未采集到照片,责任由系或学生本人负责。

二、新华社通知,学生只需现场确认个人信息即可采集。

所以要求学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熟记个人学号、身份证号等。

不得随意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

三、各系以班级(专业)为单位,由各班班长组织本班学生按照规定时间提前10 分钟组织学生到指定地点统一排好队照相(各班按学号顺序排队),要求学生尽量穿正装,穿着要整洁、干净,不能穿与蓝色背景颜色相近的上衣。

四、照相费:20XX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费仍按教育部和新华社收费规定执行,本科生20元/人,各系(以班级为单位)班长将准备好的纸质版学生花名册(格式附后)及费用,在本班照完后,一并交给新华社图像采集工作人员。

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与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密切相关,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和学校声誉,希望各系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保证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顺利完成。

各系具体照相时间表附后。

特此通知XX大学XX学院教务处XX年XX月XX日XX 届毕业生(XX 级)图像信息采集花名册系: 专业、班级:序号 学号 姓名 金额(元)1202 3 4、、、、 6合计、、、、、XX 大学XX 学院XX 届毕业生(XXX 级)图像信息采集时间安排系 照相时间 学生数 照相地点9:00—9:10 59 主楼2019:10—9:20 56 9:20—9:30 50 9:30—10:50 106 10:50—11:10 119 主楼20111:10—11:20 52 11:20—11:40 10111:40—11:5063。

毕业生照片采集安排的通知

毕业生照片采集安排的通知

毕业生照片采集安排的通知亲爱的毕业生们:大家好!毕业季即将来临,为了确保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及相关档案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学校将统一组织毕业生照片采集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采集对象本次照片采集的对象为我校具体年级和专业的全体毕业生。

二、采集时间和地点1、采集时间:具体日期(星期 X)具体时间段2、采集地点:详细地址请同学们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照片采集,以免影响毕业相关事宜的办理。

三、采集要求1、着装要求建议穿着有领上衣,颜色以深色为宜,避免穿着蓝色、绿色等与背景颜色相近的服装。

保持服装整洁、平整,不得有明显褶皱或污渍。

2、发型及妆容头发整齐,不得遮挡面部五官。

建议保持面部素颜或淡妆,不得佩戴美瞳、假睫毛等影响面部识别的装饰。

3、姿态及表情端正站立,双眼平视镜头,肩膀放松,表情自然。

不得佩戴帽子、头巾、口罩等遮挡面部的物品。

四、注意事项1、请各位同学提前安排好时间,准时参加照片采集。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需提前向负责老师姓名请假,并在规定的补拍时间内完成采集。

2、采集照片时,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

3、照片采集过程中,请遵守现场秩序,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大声喧哗或随意走动。

4、为保证照片质量和采集效率,请同学们在拍摄前整理好个人仪表,拍摄时保持良好的状态。

5、照片采集完成后,同学们应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如有错误,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进行修改。

五、补拍安排对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照片采集的同学,学校将另行安排补拍时间。

具体补拍时间和地点将在学校官网和班级群内公布,请同学们关注相关通知。

六、照片用途本次采集的照片将用于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籍档案等重要材料,请同学们务必重视。

七、咨询方式如果同学们对照片采集工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相关老师:1、负责老师姓名:联系电话2、咨询邮箱:具体邮箱地址最后,希望同学们能够积极配合本次照片采集工作,顺利完成毕业前的各项准备。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于2019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的通知
各学院:
经与新华社河南分社联系,确定于2018年3月31日(周六)对我校2019届本专科毕业生进行图像信息采集。

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工作安排
湖滨校区:3月31日上午8:00
崇文校区:3月31日上午8:30
二、采集要求
1.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是学历电子注册工作中的一部分,本次采集的照片将用于学历证书办理及网上查询,2019年毕业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

2.按新华社河南分社摄像规定,本年度图像采集费用为每生20元,以班为单位由班长收齐,待照相完毕后交给照相人员。

3.鉴于往年在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出现学生插队现象,导致部分学生的照片与本人不一致,给学生带来麻烦,并影响到毕业生工作的正常开展。

为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要求:
(1)学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图像采集。

(2)照相时学生以班为单位按由小到大的学号顺序排队照相。

(3)各学院各专业按《照相安排表》(见附件)中规定时间由辅导员统一组织,确保信息采集工作有序开展。

三、图像信息核对
毕业生须于拍摄后40天登陆网站www.***,若有错误,及时上报本学院,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报教务科,以便及时更正有关信息。

教务处
2018年3月13日
照相安排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