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差旅费报销
温州大学国内差旅费管理规定
温州大学国内差旅费管理规定(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和创新差旅费使用和管理,促进形成充满活力的管理和运行机制,更好地激发广大教学、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同时保障我校差旅费支出的合规性与合理性,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温州市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洞头区灵昆街道(下统称温州城区)以外地区开展公务活动所必需的费用(不含出国出境),其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差旅费实行凭据报销与定额包干相结合的办法。
第三条各部门(学院)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差旅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温州城区以外地区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用。
第五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规定等级内选择乘坐交通工具。
出差人(一)省级、院士及相当职级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二)出差人员原则上乘坐全列软席列车软座,但对于乘坐夕发朝至的全列软席列车,乘坐普通软席时,不受出差人员级别限制。
(三)对既在管理岗位、又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按照“就高”原则报销。
(四)各类人员级别以人事处认定为准,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同意后报人事处、计财处备案执行。
(五)城市间交通费在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内凭据报销,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订票费凭据报销。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对乘坐高于规定等级的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书面说明乘坐原因,按实际购买票价与自身等级全价票“孰低”的原则报销。
温州大学学院教学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温州大学学院教学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根据上级有关教学经费的管理规定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校教学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确保日常教学、教学建设及教育教学研究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学院教学经费的开支范围及使用学院教学经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教学业务费:用于日常教学运行、专业建设、课程(含实验实践课教学)建设等教学建设、教学改革和质量监控等方面。
开支内容如:教学材料费、教学印刷费、办公电话费、办公用品及耗材费、资料讲义费、学术团体费、业务性会议费、低值设备维修费、学生竞赛费、校外人员的讲座费等。
2.教学差旅费:用于教师进行教学调查、资料搜集、参加教学相关会议等业务活动所开支的市内交通费、外地差旅费、会议(务)费。
3.体育维持费:用于各种低值体育器械的购置、修理费,体育运动会费用,支付场地租金和学生参加体育竞赛训练补贴等。
4.一般设备购置费:用于学院日常少量一般设备的添置。
5.实验耗材及低值易耗品费:用于实验教学的日常性消耗费用,如:购置达不到固定资产价值以下的低值品和化学药品、玻璃仪器、原材料、元器件等易耗品及实验动物等,因特殊情况超出使用范围,须经学校教务处审核后方能使用。
学校根据不同学科专业所承担的实验教学实际情况确定经费预算,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扩大使用范围。
6.实践实习专项经费。
用于学院师生专业实习、实践(包括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住宿费、交通费、聘请实习单位技术人员担任学校兼职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费或课酬金、实习单位的实习管理费、实习必要的保险等费用.根据各学院学生数确定经费预算,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扩大使用范围。
参加专业实习(教育实习)学生,学院统一安排实习单位的,教育实习按每周30元/生、专业实习按每周50-100元/生的标准支付实习单位指导费(含管理费);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学院按每周20元/生的标准支付实习单位指导费(含管理费)。
实习期间学生自行解决交通工具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标准,给予学生60——150元/生的交通补贴;学院统一安排交通车辆的,不再发放交通补贴。
温州大学计财处核算科差旅费报销流程(1)
差旅费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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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严格控制差旅费的开支,原则上不得用旅行社的发票报销差旅费。
2、购买图书、材料等其他支出要单独报销,不能附在差旅费报销单后报销。
3、外出参加会议人员前来报销时必须附会议通知,会议接待的只享受途中津贴,不再支
付出差住勤津贴;报销会议会务资料费、注册费的,需附缴纳会务资料费、注册费的通知;通知没有注明缴纳费用的,需审批人在票据上签字方可报销。
4、新教师报到、教职工探亲只报销交通费及中转住宿费,由人事部门审批。
5、差旅费报销的其他详细规定,请查阅《温州大学差旅费开支规定》。
《温州大学财务报销规定》
行政〔2010〕47号关于印发《温州大学财务报销规定》的通知各部门,各学院:现将《温州大学财务报销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三月五日主题词:财务报销规定通知温州大学校长办公室2010年3月5日印发温州大学财务报销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及办事效率,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等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各单位报销活动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学校的有关规定。
各单位负责人应对本单位报销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三条财会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违反规定的报销有权拒绝。
第二章财务报销的票据要求第四条办理各类报销业务必须取得或填制真实、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分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
第五条外来原始凭证的要求(一)外来原始凭证是指税务发票和事业收据:税务发票必须印制有税务机关发票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事业收据必须有省或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对小规模经营者、个体工商户等确实无法开出合法票据的,可由当地税务部门代开,开出的票据必须盖有税务部门监制章并加盖开票税务机关的印章。
(二)外来发票或收据的填写要求1.发票或收据必须注明单位名称、日期、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填制人等。
2.发票(收据)户名必须为“温州大学”,不能写个人名字(住宿费、机票、科研通讯费、学费、培训费票据可以除外)。
3.发票(收据)总计金额必须和数量、单价的乘积相符或和各项金额累计相加相符;发票(收据)的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三)外来发票或收据填写错误的更正发票(收据)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挖补;发票(收据)如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发票(收据)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发票(收据)上更正。
大学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
大学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XX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XX号)、《省财政厅(XX号)、关于调整XX省级党政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的通知》《XX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制度有关问题的解答》(XX37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处室、系部因公派出差等的差旅费报销。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教职工及相关人员(以下简称出差人员)因公临时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及其他费用。
第四条在本地城区内的公务活动不得界定为出差。
第五条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据实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六条各部门应当执行公务差旅审批制度,校级党政主要领导出差,互相审批,校级领导出差,由校长审批。
中层干部出差,由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校长审批。
其余人员出差,由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核实签字后,报校长审批。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部门有关领导、校领导批准,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
对公务出差的必要性进行严格审核,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形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未经程序批准的差旅费一律不得报销。
对出现以上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进行处理,并对审批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第七条各部门出差人员差旅费开支要与所使用经费项目和工作任务相关。
第八条差旅费标准按照中央、省相关文件原则制定,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物价和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九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出差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汽车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十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等级(二)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机票邮寄费可以凭据报销。
差旅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差旅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制度的内容
1.差旅费用的范围:包括交通费(如机票、火车票、出租车费、公交费等)、住宿费、餐饮费、通讯费等与出差任务相关的费用。
2.报销限额:根据企业制定的差旅费标准,规定不同地区、不同级别员工的差旅费用报销限额。
超出限额的部分需要事先报备并获得领导批准才能报销。
3.报销凭证:员工进行差旅费报销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费用凭证,如发票、机票行程单、住宿账单等。
4.报销时间要求:通常企业规定差旅费用需要在出差后的一定时间内及时报销,逾期未报销的费用将不再予以报销。
二、流程的具体步骤
1.报销申请:员工出差前需要向所在部门提交出差申请,并提前预估差旅费用,并获取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出差。
2.报销凭证收集:员工在差旅过程中需要保留与出差任务有关的费用凭证,并在出差结束后整理好凭证。
3.报销申请填写:员工可以通过企业内部的报销系统或表格,填写差旅费用报销申请,并上传相应的费用凭证。
4.报销审批:报销申请提交后,所在部门的主管或审批人会对报销申请进行审批,确认费用是否符合制度规定并是否有领导批准。
5.费用核算: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会对报销申请进行费用核算,确认报销金额的准确性,并核对费用凭证的真实性。
7.付款:如果报销申请通过财务审核,财务部门会将差旅费用转账或发放现金给员工,完成报销流程。
总结起来,差旅费报销制度及流程主要包括报销范围、报销限额、报销凭证、报销时间要求等内容,并且需要通过报销申请、报销审批、费用核算、财务审核和付款等环节来完成报销流程。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管理需求,对差旅费报销制度及流程进行具体的规定和操作。
学校差旅费用报销管理制度(精选3篇)
学校差旅费用报销管理制度(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保障老师完成学校支配的各项学习培训、外差等工作任务,现对教职工差旅费报销标准作出如下规定:一、差旅原则1.全体教职员工必需听从学校外差工作支配,学校支配后方为因公出差。
2.因公出差享受学校差旅费用报销。
3.凡因公务、学习、培训、会务等出差必需报校长批准。
4.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按交通费限额凭票据报销,住宿费限额凭票据报销。
5.因公出差,学习,培训等公务活动必需完成相关工作,否则不予报销。
二、差旅报销标准1.全部差旅报销必需使用规范票据,否则不予报销。
2.交通费一律据实限额报销,目的地为宜城市,交通费按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市内交通费(的士费用)包干10元;乡镇内,乡镇间交通费以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无的士费用;目的地为襄阳市及以上城市,交通以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市内交通主要以乘坐公交车为主,若需要乘坐的士需以直线距离打表计程计时票据为准。
3.本校教职工多人同去同一目的地,市内交通费据实报销,不按人头重复计算。
4.出差人员未按审批出差路线绕道出差的,其绕道期间多开支的交通费和住宿费一切由个人自理。
5.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因巡游或非工作需要参观、走亲访友而开支的,一切由个人自理。
6.全部外出学习凭上级文件通知,并报校长审批后方可外出。
学校只报销文件通知的金额,一切自费项目不予报销。
7.到襄阳市以外参与长期会议或被学校委派长期学习培训的人员与会或培训期间按教体局有关文件执行。
8.因职务评聘、学历培训、个人考证等为目的的各类学习培训外出,学校原则上不报销任何费用。
9.出差回校后一周内报销,每次填一张差旅单。
出差前需预借现金要填好借条,经校长签字后领取。
10.自带交通工具的按公共汽车标准报销交通费,没有经过校长同意的,平安自己负责。
11.因特别状况租用交通工具的参照教体局租用车辆规定执行。
学校差旅费报销标准
学校差旅费报销标准学校差旅费报销标准是指对学校教职工在工作中因公出差所产生的费用报销的相关规定。
差旅费报销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学校教职工出差期间的费用开支,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助于学校财务管理的规范和透明。
下面将对学校差旅费报销标准进行详细说明。
首先,对于差旅费报销的范围,包括交通费、食宿费和其他必要的差旅费用。
其中,交通费主要包括车船费、飞机票、火车票等交通工具的费用;食宿费包括出差期间的住宿费用和伙食费用;其他必要的差旅费用包括因公出差所产生的电话费、邮电费、会议费等。
其次,针对不同出差距离和时间,学校对差旅费报销标准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一般而言,对于市内短途出差,学校规定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但需在规定的范围内合理开支,超出部分不予报销;对于市外长途出差,学校规定交通费以经济舱或硬座标准为限,住宿费以三星级标准为限,伙食费按照当地最低生活标准执行。
此外,其他必要的差旅费用也需经过合理审批和报销。
再次,学校对差旅费报销流程进行了详细规定。
教职工在出差前需提前向所在部门提交出差申请,包括出差时间、地点、事由等,并经过部门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出差。
出差回来后,教职工需及时将出差期间的费用报销单据和报销申请交至财务部门,经过财务部门审核后完成报销流程。
最后,学校对差旅费报销标准的执行和监督进行了明确规定。
学校规定对于不符合差旅费报销标准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理和追究责任。
同时,学校还设立了专门的监督机构,对差旅费的使用和报销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确保差旅费的合理使用和报销。
综上所述,学校差旅费报销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有利于规范学校教职工出差期间的费用开支,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助于学校财务管理的规范和透明。
希望全体教职工能够严格遵守差旅费报销标准的相关规定,合理使用和报销差旅费,做到廉洁用公,精打细算,为学校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温州大学国内差旅费管理规定【模板】
XX大学国内差旅费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和创新差旅费使用和管理,促进形成充满活力的管理和运行机制,更好地激发广大教学、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同时保障我校差旅费支出的合规性与合理性,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XX市XX区、XX区、XX 区、XX区灵昆街道(下统称温州城区)以外地区开展公务活动所必需的费用(不含出国出境),其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差旅费实行凭据报销与定额包干相结合的办法。
第三条各部门(学院)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差旅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温州城区以外地区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用。
第五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规定等级内选择乘坐交通工具。
出差人(一)省级、院士及相当职级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二)出差人员原则上乘坐全列软席列车软座,但对于乘坐夕发朝至的全列软席列车,乘坐普通软席时,不受出差人员级别限制。
(三)对既在管理岗位、又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按照“就高”原则报销。
(四)各类人员级别以人事处认定为准,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同意后报人事处、计财处备案执行。
(五)城市间交通费在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内凭据报销,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订票费凭据报销。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对乘坐高于规定等级的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书面说明乘坐原因,按实际购买票价与自身等级全价票“孰低”的原则报销。
学院差旅费报销说明
附件:学院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国内差旅费管理,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学校应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部门有关领导及分管校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
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一、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1.出差人员应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2.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部门及校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3.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4.乘坐飞机、火车、轮船、长途汽车交通工具的,每人一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二、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住宿费限额标准按出差目的地不同分省内、省外制订。
1.省内限额标准。
副高职称及副处级以上人员每人每天200元;其余人员每人每天150元。
2.省外限额标准。
副高职称及副处级以上人员每人每天300元;其余人员每人每天200元。
3.出差人员应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三、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伙食补助费标准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1.省内伙食补助费标准,每人每天60元。
2.省外伙食补助费标准。
每人每天70元。
四、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学院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学院财务报销管理制度为规范学院财务制度,便于学院经费的管理和正常使用,更好地为学院教育、教学工作服务,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报销原始凭证的要求1.原始凭证即报销凭证必须是国家统一印制的正式发票或校内外自制的单据等,各凭证、单据一律要求用钢笔、蓝黑或碳素墨水填写,铅笔填写无效,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人民币大小写要清楚、完整、正确、相符,小写必须写到分位,没有的用"0" 补齐。
2.发票内容要齐全。
单位名称(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日期、品名(必须填写物品及办公用品的具体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金额正确,大、小写相符。
票据一经涂改无效。
3.所有原始凭证的报销,若使用粘贴单的,应将原始凭证按不同经济业务内容分别粘贴,并在粘贴单上准确填写用途、附件张数及大小写金额。
单张发票或粘贴单上均须由经办人及审批人签名并注明经费开支项目。
4.印章要齐全。
报销的发票须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或地方税务机关监制章,事业收据必须有省或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发票或收据须在税务机关规定的使用有效期内填开方为有效。
购买实验用农副产品等无正规发票时,须在白条上详细注明物品数量、单价、金额,由经手人签字,实物验收人的验收证明或签名,由计财负责人审核,院分管财务的院长审批,方可报销。
非正规发票或收据,原则上不能作为报销凭证。
5.各部门加班费、补贴、临时工工资、酬金等,每月统一由院办公室考核造册,由分管财务的院长审批后发放。
6.原始票据遗失的处理办法:(1)须提供对方单位出具的证明(单据号码、金额、业务内容等)或加盖对方单位财务专用章的票据复印件。
证明、复印件需本人和分管财务的院长签字,再由财务负责人签字方可报销。
(2)对方单位不能出具证明的由本人写出书面情况说明,经同行人员证明和部门或学院领导签字确认。
如遗失火车票、汽车票的,可比照另一单程票价,在规定的标准内给予报销;遗失单程飞机票的,可比照同程火车硬卧票价的标准给予报销。
浙江省差旅费报销标准
浙江省差旅费报销标准一、差旅费报销范围。
根据浙江省差旅费管理办法,差旅费报销范围包括因公出差期间的交通、食宿、通讯、会议等与出差相关的费用支出。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通讯费、会议费等。
二、差旅费报销标准。
1. 交通费。
(1)火车,根据出差地点与出发地点的距离,按照普通列车或高铁的标准报销,具体标准参照浙江省财政厅发布的相关文件。
(2)飞机,根据出差地点与出发地点的距离,按照经济舱或商务舱的标准报销,具体标准参照浙江省财政厅发布的相关文件。
(3)公交、出租车,根据实际发票报销,需提供有效的行程证明。
2. 住宿费。
根据出差地点的不同,住宿费标准有所不同,一般按照星级酒店的标准进行报销,具体标准参照浙江省财政厅发布的相关文件。
3. 餐饮费。
根据出差地点的不同,餐饮费标准有所不同,一般按照当地的伙食补助标准进行报销,具体标准参照浙江省财政厅发布的相关文件。
4. 通讯费。
出差期间的通讯费用,如手机、上网等费用,按照实际发票报销,需提供有效的通讯记录。
5. 会议费。
因出差需要参加的会议费用,按照实际发票报销,需提供有效的会议通知或邀请函。
三、差旅费报销流程。
1. 出差人员需提前向单位申请出差,填写出差申请表,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 出差人员需妥善保管出差期间的各项费用发票和行程证明。
3. 出差人员在出差结束后,需及时办理差旅费报销手续,填写差旅费报销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费用的发票和行程证明。
4. 单位财务部门对差旅费报销申请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费用将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报销。
四、差旅费报销注意事项。
1.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差旅费标准进行报销,不得超标报销。
2. 出差人员应当如实提供相关的费用发票和行程证明,不得虚假报销。
3. 单位财务部门应当严格审核差旅费报销申请,确保费用合规合理。
4. 差旅费报销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办理,不得迟延或越级报销。
五、差旅费报销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行为,单位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浙江差旅费报销标准
浙江差旅费报销标准一、引言。
浙江省是我国东南沿海的一个重要省份,其经济发达、旅游资源丰富。
因此,公司员工经常需要前往浙江进行差旅,因此有必要了解浙江差旅费报销标准,以便合理报销差旅费用。
二、交通费。
1. 火车,坐火车前往浙江的交通费用报销标准为,硬座/硬卧/软卧标准票价的80%。
2. 飞机,乘坐飞机前往浙江的交通费用报销标准为,经济舱标准票价的80%。
3. 汽车,自驾或乘坐出租车前往浙江的交通费用报销标准为,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报销,需提供有效的行车发票。
三、住宿费。
1. 酒店,在浙江住宿的费用报销标准为,根据所在城市的不同,按照当地规定的星级酒店标准进行报销,最高不超过标准间价格的80%。
2. 住宿补贴,如员工选择住宿条件较差的地方,公司将按照规定标准给予住宿补贴,具体标准由公司财务部门规定。
四、餐饮费。
1. 早餐,在浙江旅行期间的早餐费用报销标准为,15元/人/天。
2. 午餐,在浙江旅行期间的午餐费用报销标准为,30元/人/天。
3. 晚餐,在浙江旅行期间的晚餐费用报销标准为,50元/人/天。
五、其他费用。
1. 通讯费,在浙江出差期间的通讯费用报销标准为,根据实际情况报销,需提供有效的通讯费用发票。
2. 市内交通费,在浙江出差期间的市内交通费用报销标准为,根据实际情况报销,需提供有效的市内交通费用发票。
3. 会议费,如有需要参加会议,会议费用报销标准为,根据实际情况报销,需提供有效的会议费用发票。
六、结语。
以上就是浙江差旅费报销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员工在出差期间能够按照规定合理报销差旅费用,提高经济效益,同时也希望员工能够注意节约开支,做到精打细算,为公司节约成本。
对于具体报销标准的调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保证差旅费用的合理报销和公司的经济效益。
高校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高校财务报销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管理高校财务报销事务,维护财务纪律,规范经费使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高校所有单位和个人的财务报销及报销管理工作。
三、报销的概念所谓财务报销是指单位或个人因公出差、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而发生的费用支出,并通过报销流程向单位财务部门提出退还的行为。
四、报销流程1. 出差申请:单位或个人因公需出差时,需提前向主管领导提出出差申请,明确出差事由、时间、地点以及预计费用等情况,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2. 费用支出:出差期间产生的费用支出需妥善保留相关票据和发票,并按照规定填写报销单。
3. 报销单填写:报销人填写报销单,需详细填写报销项目、金额、原因等信息,并附上相关票据和发票。
4. 报销审批:报销单报送财务部门进行审批,财务部门根据报销情况进行核实,如有问题可要求报销人补充材料或说明。
5. 报销发放:财务部门审批通过后将报销款项发放给报销人,同时将相关资料归档保存。
五、报销管理1. 纸质凭证:所有报销单、发票等凭证均需以纸质方式保存,不得私自销毁或篡改。
2. 电子凭证:对于电子凭证,需保存在磁盘或云端服务器中,并做好备份工作,确保数据安全。
3. 档案管理:对报销单和相关凭证进行档案管理,保留时间不少于3年,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保存时间。
4. 报销标准:制定报销标准,明确各类费用的报销上限,严格控制费用支出,杜绝超标报销。
5. 报销审核:财务部门对报销单进行审核,确保报销金额真实合理,并及时发放报销款项。
6. 内部监督:建立内部审计机制,对报销流程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责任追究对于违反财务管理制度,虚列报销或挪用公款等行为,将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涉嫌违法者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八、附则本制度解释权归高校财务部门所有,对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以上为高校财务报销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广大教职工和学生认真遵守制度规定,做到规范操作,真实报销,合理支出,共同维护高校财务纪律和正常运转。
关于高校差旅费报销的管理与建议
关于高校差旅费报销的管理与建议高校差旅费报销是一项关乎高等教育质量和教学科研发展的重要工作。
合理、规范、高效的差旅费报销管理不仅有助于提高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能力,更能保障经费使用的透明和公正。
为此,有必要加强高校差旅费报销管理,以下是一些建议。
一、制定差旅费报销管理规章制度高校应制定详细的差旅费报销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差旅费的申报和报销程序、标准及要求,以及相关责任人和管理流程。
规章制度应该依法依规,科学合理,严格审查各项费用的用途和必要性。
二、加强经费管理和监督高校应建立差旅费专项经费账户,实行预算管理制度,制定差旅费预算。
同时,加强对差旅费的使用和支出的监督,确保差旅费的使用符合经费预算和规定,防止滥用和浪费。
三、强化信息化建设应建立差旅费报销的信息化平台,实现差旅费的线上申报、审批和报销。
通过信息化手段,可以提高报销的效率,减少人力成本,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四、加强对差旅费的预算控制高校应制定合理的差旅费标准和预算控制,明确各项费用的限额和标准,防止虚报、超标和浪费。
同时,要加强对差旅费预算的合理性评估和调整,根据科研、教学和工作需要进行合理调配。
五、完善差旅费报销流程高校应简化差旅费报销流程,提高办理效率。
可以采取在线申报和审核,以及一站式窗口服务等方式,减少各环节的耗时和繁琐性。
另外,还应建立健全报销材料的备案和归档制度,确保材料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六、加强对差旅费违规行为的惩戒对于违规使用差旅费或虚报、冒用差旅费的行为,高校应采取严肃拒绝报销、记过、记大过等纪律处分措施,并进行追责追究。
同时,要建立举报制度,鼓励内部人员积极举报违规行为。
七、提升差旅费报销的服务质量高校应关注教职工的需求,提供便利、高效的服务。
可以推出线上报销系统,提供报销指导和咨询服务,方便教职工了解报销政策和流程。
同时,要加强对差旅费报销服务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总之,高校差旅费报销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涉及到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学校差旅费用报销管理制度(通用3篇)
学校差旅费用报销管理制度(通用3篇)学校差旅费用报销管理制度篇1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保障教师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学习培训、外差等工作任务,现对教职工差旅费报销标准作出如下规定:一、差旅原则1.全体教职员工必须服从学校外差工作安排,学校安排后方为因公出差。
2.因公出差享受学校差旅费用报销。
3.凡因公务、学习、培训、会务等出差必须报校长批准。
4.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按交通费限额凭票据报销,住宿费限额凭票据报销。
5.因公出差,学习,培训等公务活动必须完成相关工作,否则不予报销。
二、差旅报销标准1.所有差旅报销必须使用规范票据,否则不予报销。
2.交通费一律据实限额报销,目的地为宜城市,交通费按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市内交通费(的士费用)包干10元;乡镇内,乡镇间交通费以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无的士费用;目的地为襄阳市及以上城市,交通以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市内交通主要以乘坐公交车为主,若需要乘坐的士需以直线距离打表计程计时票据为准。
3.本校教职工多人同去同一目的地,市内交通费据实报销,不按人头重复计算。
4.出差人员未按审批出差路线绕道出差的,其绕道期间多开支的交通费和住宿费一切由个人自理。
5.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参观、走亲访友而开支的,一切由个人自理。
6.所有外出学习凭上级文件通知,并报校长审批后方可外出。
学校只报销文件通知的金额,一切自费项目不予报销。
7.到襄阳市以外参加长期会议或被学校委派长期学习培训的人员与会或培训期间按教体局有关文件执行。
8.因职务评聘、学历培训、个人考证等为目的的各类学习培训外出,学校原则上不报销任何费用。
9.出差回校后一周内报销,每次填一张差旅单。
出差前需预借现金要填好借条,经校长签字后领取。
10.自带交通工具的按公共汽车标准报销交通费,没有经过校长同意的,安全自己负责。
11.因特殊情况租用交通工具的参照教体局租用车辆规定执行。
12.教职工乘坐学校租用车辆进城的,不再单独报销个人任何交通费。
学校财务报销管理规定
学校财务报销管理规定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和财务报销审批手续,严肃财经纪律,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关于差旅费的报销规定一、外出学习、培训、参赛等公务出差报销时必须提供主办单位通知文件或经业务部门申请校长批准后的报告作为报销附件。
二、事前填写出差“五定”审批单,原则上乘动车(火车)、汽车出行,严控乘飞机出行,确需乘飞机出行事先需报校长批准,机票采购按市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销时凭证须附:差旅费报销单、出差五定单、乘坐交通工具、住宿费等相关费用正式发票。
交通工具费、住宿费根据出差人等级标准报销,超支部分自理(备注:各类旅行社开具的发票不得作为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等活动的报销凭据)。
四、因公需学校派车出差而学校无法派车情况下,可申请租车出差。
租车出行必须严格把关,出差人填写出差五定单,列明租车出行及租车期限、事由,报校长批准。
出差人需到正规车行租车,报销时凭正式租车发票报销。
五、具体出差报销管理办法按照《丽水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丽财行〔2014〕44号)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行〔2015〕88号)执行。
第二条关于业务进修培训费的报销规定培训费报销凭主办单位通知文件或学校业务部门申请经校长批准的外出培训报告、人事科开具的《教师外出培训通知单》,及经人事科确认签字的培训费正式发票办理(学习结束后向人事科交培训总结)。
第三条关于物资采购的报销流程及要求一、采购前:1.由物资使用部门填写《职业学校物品采购申报表》,按采购流程逐级报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2.采购单位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一般设备及专用教学实训设备或单次批量采购总价在5万元以上的设备采购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采购单位价值在2万元以上的物资,单次批量采购总价在2万元以上的物资,由学校招标采购小组组织公开招标采购并进行公示;2万元以下物资采购由业务部门采取询价的方式,报分管领导同意。
学校差旅费核报规定(3篇)
学校差旅费核报规定一、概述差旅费是指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教职工因工作需要而出差产生的相关费用。
为规范差旅费的核报和管理,制定本规定。
二、差旅费的范围差旅费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1. 交通费:包括交通工具的费用,如机票、火车票、汽车票等;2. 住宿费:根据出差地点和时长,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确定;3. 餐饮费:出差期间的伙食费用;4. 通讯费:因工作需要而产生的电话费、网络费、传真费等;5. 其他合理费用:如出差期间的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等。
三、差旅费的核报标准和流程1. 差旅费的核报标准应符合学校相关规定,以合理、经济、公正为原则。
具体标准由学校财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制定和调整,并向全校教职工明确通知。
2. 差旅费核报流程:a. 出差人员应提前向上级申请出差,并提交出差审批单;b. 上级领导审批通过后,应出具出差通知,明确出差目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并抄送财务部门;c. 出差人员按照出差通知的要求进行出差,出差期间的费用应按照规定记录和保存相关凭证;d. 出差结束后,出差人员应填写差旅费报销申请表,详细列明出差期间的费用,并附上相关凭证和出差报告等;e. 财务部门收到差旅费报销申请后,进行审核核实,并及时支付相应费用;f.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差旅费报销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核对,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四、差旅费的管理要求1. 差旅费核报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不得私自调整或擅自决定费用;2. 出差人员应根据安排合理安排行程,减少不必要的费用支出;3. 出差人员应妥善保管好出差期间产生的费用凭证,如发票、收据等,作为差旅费核报的必要依据;4. 财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差旅费核报和管理制度,保证核报过程的公正、透明和准确性;5. 学校应加强对差旅费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差旅费的合理和规范使用。
五、差旅费的违规处理措施对于故意违反差旅费核报规定的行为,学校将采取以下处理措施:1. 违规费用的核减:对于已报销的费用中存在不合规的部分,财务部门有权核减相应费用;2. 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对于故意违规的出差人员或相关责任人,学校将进行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等;3. 追究法律责任:对于涉嫌贪污、挪用差旅费、虚报费用等违法行为,学校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追回相关费用并报批相关部门处理。
差旅费报销指南
差旅费报销指南
差旅费报销指南
1. 差旅费报销一般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 出差报告或行程安排
- 出差期间的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的发票或支持文件
- 差旅总费用汇总表
2. 差旅期间的交通费用包括:
- 车票、航班机票等交通费用
- 出租车、公共交通等费用
3. 差旅期间的住宿费用包括:
- 酒店住宿费用
- 网约房住宿费用
- 家庭旅馆等住宿费用
4. 差旅期间的餐饮费用包括:
- 早、中、晚餐费用
- 宴请或应酬费用
5. 注意事项:
- 差旅费用报销需遵守公司或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得超标报销。
- 差旅期间的消费需谨慎,避免不必要的花费,节约费用。
- 差旅费用需及时报销,避免超过规定的报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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