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索子女抚养费2
抚养费起诉流程范文 -回复
抚养费起诉流程范文 -回复尊敬的法院:我是原告,我希望向贵庭申请抚养费。
我与被告结婚多年,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但婚姻关系已于20XX年XX月XX日(具体日期)终止。
被告承担着我的子女的抚养责任,被告未积极履行抚养义务,因此我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进一步确保我儿女的生活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是有权要求被告支付抚养费的。
根据我与被告的婚姻关系终止后,我与我儿女的抚养、教育以及生活费用都将由被告负责。
为了确保我儿女能够获得良好的生活条件,我请求法庭判决被告支付抚养费。
接下来,我将描述抚养费起诉的具体流程:1. 准备起诉材料:a. 准备相关的个人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
b. 准备与被告之间的结婚证、离婚证等婚姻证明文件。
c. 收集与我儿女抚养相关的证据,如子女的出生证明、学校证明、医疗费用收据等。
d. 准备与被告之间的经济状况证明文件,如工资单、银行对账单等。
2. 起诉入口:我应前往当地人民法院对抚养费问题提起诉讼。
在起诉时应当说明起诉的目的和请求、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案发地等。
3. 法院受理:法院将受理我的起诉,并正式立案。
4. 传票发放:法院将发出传票,通知被告参加庭审,并告知被告与我之间的争议和诉讼请求。
5. 庭审:在庭审过程中,我将提交我儿女的相关证明文件,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被告没有履行抚养责任。
我还会提供被告的经济状况证据,以支持我对抚养费的请求。
6. 调解:在庭审前或庭审期间,法院可能会进行调解,以促使双方达成协议。
如调解失败,将进入下一步。
7. 判决:法院将根据双方的证据和法律法规作出判决。
如果判决有利于我,法院将要求被告支付抚养费。
8. 消息传达:法院将向我和被告发出书面判决,并告知被告需要支付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
9. 强制执行:如果被告不按判决支付抚养费,我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法院采取相应措施保证抚养费的支付。
总结:通过以上流程,我将争取获取我儿女的合法权益,确保被告履行抚养义务。
民法典子女抚养费有否执行分配优先
民法典⼦⼥抚养费有否执⾏分配优先
抚养未成年⼦⼥是⽗母的法定义务,如果⽗母不承担抚养责任的,⼦⼥可以要求⽗母交付抚养费。
如果因抚养费产⽣争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民法典⼦⼥抚养费是不是执⾏分配优先?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抚养费有否执⾏分配优先
民法典对⼦⼥抚养费有否执⾏分配优先没有规定,⽽民事诉讼法规定,追索抚养费可以先予执⾏的,所以抚养费有权优先分配。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千零六⼗七条【⽗母的抚养义务和⼦⼥的赡养义务】⽗母不履⾏抚养义务的,未成年⼦⼥或者不能独⽴⽣活的成年⼦⼥,有要求⽗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不履⾏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或者⽣活困难的⽗母,有要求成年⼦⼥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千零⼋⼗五条【离婚后⼦⼥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由⼀⽅直接抚养的,另⼀⽅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在必要时向⽗母任何⼀⽅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百零六条先予执⾏范围
⼈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医疗费⽤的;
(⼆)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的。
通过分析可以知道,民法典对⼦⼥抚养费有否执⾏分配优先没有规定。
但《民事诉讼法》规定,追索赡养费、扶养费等的案件,法院可以裁定先予执⾏,所以抚养费有权优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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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索抚养费起诉状
追索抚养费起诉状
尊敬的法官:
本案系原告与被告因家庭矛盾而离婚,根据法律规定,被告有
抚养原告未成年子女的责任。
但是被告未履行抚养义务,导致原告
承担了子女抚养和教育的费用,严重影响原告的生活和工作。
为此,原告提起本起诉讼,并向法院请求裁定被告支付抚养费及相关费用。
一、事实与理由
1、被告未履行抚养义务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一般
由母亲承担,也可以由父亲承担,或者由父母共同承担。
没有抚养
能力的一方,由有抚养能力的一方承担。
双方均没有抚养能力的,
由近亲属或者其他人承担。
”而被告在本案中无法提供抚养未成年
子女的能力,侵犯了原告和孩子们的合法权益。
2、原告已为子女抚养和教育支付费用
由于被告未履行抚养义务,原告不得不自行承担子女的生活费用、教育费用等相关费用,总费用为8万元。
原告居住面积较小,
不能给孩子们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和教育条件,对孩子的成长和发
展产生了不良影响。
3、支付抚养费是被告的合法责任
被告未履行抚养义务,属于违法行为。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应当向原告支付抚养费及相关费用。
原告在此向法院请求支持并裁定被告支付相关费用。
二、诉讼请求
1、裁定被告向原告支付抚养费共计8万元;
2、裁定被告向原告支付本案诉讼费用。
特此请求法院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审理本案,并做出公正的判决。
婚内分居,一方能否主张子女抚养费
施的 《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侵权 责任 法》 第 3 4条 亦规 包丽华读 者 : 在 有证 据 证 明 李 某确 实是 在 从 事 单 位 交 办任
务、 履行 职务 活 动 的过程 中轧死 你 家宠物狗 的前提
3个月前 .某单 位 司机 李 某在 驾车 为其 单位 送
货 的过 程 中将 我 的 一 条 价值 1万 多元 的 宠 物狗 轧
死。 事发 时李 某答 应赔偿 70 0 0元 , 以没 带现钱 为 由 要 我去 单位 找他 。 事后 , 当我找 到李 某 所在 的单 位 时, 却被 告知 李 某现 已辞 职 , 向不 明 。请 问 : 事 去 肇
j 0. I 17 } 0 以2
法制B空 寸
肇 事 司机辞 职 , 还 能找 其原 单位 吗 我
编辑 同 志 :
民 法 院 关 于贯彻 执 行 ( 华人 民共和 国 民事 诉讼 中
法 > 干 问题 的 意见 》 4 若 第 2条 分 别规 定 : 企 业法人 “ 对 它的 法人代 表或 其 他 工作人 员的 经营 活动 . 承担
求父母 付 给抚 养 赏的 权利 。根
我 与 丈夫 于 2 0 0 7年 元 月登 记 结婚 。第二年 生
法
据 该规 定 ,父母 对子女 的抚 养
询
一
女儿 。 由于丈 夫及 家人有 严 重的 重 男轻女 思 想 .
义务 是 法定存 在 的 . 义务 应 自子 女 出生之 日起 一 该 直延 续 至子女 成年 或能 独 立生 活 为止 . 管是婚 内 不
司机 辞职 。 还 能找该 司机原 单位 吗? 我
社会抚养费管理办法制度法规
社会抚养费管理办法制度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抚养费管理办法》是中国的一项法规,用于规范社会抚养费的收取和管理。
该办法规定了以下内容:
1.社会抚养费的收取对象:未成年子女、老年人、残疾人、独生子女的父母等需要社会抚养的人群。
2.社会抚养费的收取标准:根据被抚养人的生活状况、经济能力等因素确定。
3.社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可以由支付人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并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支付。
4.社会抚养费的管理机构:地方人民政府社会福利部门负责社会抚养费的收取、管理和监督。
5.社会抚养费的监督和追索:被抚养人有权要求支付人按时支付社会抚养费,同时可以向社会福利部门举报不支付社会抚养费的行为。
6.社会抚养费的减免和调整:支付人因承担其他生活费用或发生变化,可以向社会福利部门提出减免或调整社会抚养费的申请。
7.社会抚养费的纳入政府预算:社会抚养费的收入应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用于保障被抚养人的生活需求。
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抚养费管理办法外,不同地区还可能制定适用于当地的社会抚养费管理办法和规定。
这些法规的主要目的是确保被抚养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同时平衡支付人的经济负担。
追索抚养费案例评析
追索抚养费案例评析近年来,随着离婚率的不断上升,抚养费的争议也越来越多。
许多离婚父母在抚养子女的过程中无法协商,不得不通过法律手段追索抚养费。
本文将结合一个具体案例,分析追索抚养费的相关问题。
案例背景小张和小王是一对已经离婚的夫妻,他们育有一名年幼的女儿。
自离婚后,小王每月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抚养费给小张,但是小张认为这些费用难以负担女儿的全部生活开销,因此要求提高抚养费。
由于双方协商无果,小张向法院提起了追索抚养费的诉讼。
抚养费标准抚养费的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所得出的。
按照法律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应当与一个孩子的生活必需品以及教育、医疗等支出相当。
当一方无力支付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减轻数额。
因为抚养费的数额和申请人的要求、被申请人的收入等有关,具体数额也需要根据当地的经济情况、生活水平、教育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因此,在审理抚养费纠纷案件时,法院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综合判断。
抚养费诉讼的适用法律在解决抚养费纠纷时,需要考虑的法律不仅仅是婚姻法,还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法院在审理抚养费纠纷时,一般会采用简易程序,追求快速公正地解决此类案件。
抚养费诉讼的策略在追索抚养费的诉讼中,询问双方的经济情况是核心问题之一。
因此,判断双方经济情况是否真实,尤其是被申请人的收入是否实际符合所报收入,这是很关键的。
如果被申请人存在收入隐瞒的情况,法院将会挖掘更多证据管理实际收入并给予合适的处罚。
在量刑过程中,法院还会考虑到被申请人的抚养能力,为了保障孩子的权益,监督被申请人按照判决书支付抚养费。
结论在解决抚养费争议时,每个个案都有其独特的背景和因素。
因此,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需要根据当地情况和法律法规作出综合判断。
对于离婚后抚养费的分配过程,需要双方自觉履行和遵守法律法规。
只有在合法的程序下,我们才能有效地保护孩子和申请人的权利,促进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
2023年婚姻法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2023年婚姻法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1大连离婚子女抚养费是多少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在离婚时约定的孩子的抚养费已经缩水,那么应该如何要求增加孩子的抚养费呢?请阅读下面的__了解。
一、关于离婚孩子抚养费的给付问题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孩子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不直接抚育子女的一方应给付抚育费的数额: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
抚育费的给付方式: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给付至子女18周岁为止。
二、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我国《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追索抚养费的案例宣传稿
追索抚养费的案例宣传稿一、抚养费的定义和作用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它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也是家庭义务的重要体现。
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方式及责任等方面,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二、抚养费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法定义务。
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更是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关系的稳定。
因此,法律对抚养费的规定非常严格,旨在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抚养费支付标准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家庭经济状况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抚养费按照不抚养方月总收入的20%~30%计算,如果有多个子女,则比例适当提高。
但具体的支付标准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院的裁决来确定。
四、抚养费支付方式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多种,可以根据双方协商或法院裁决来确定。
常见的支付方式包括定期支付、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等。
无论采取哪种支付方式,都要确保抚养费的及时支付和足额到位,保障未成年人的生活和教育需要。
五、抚养费支付责任抚养费的支付责任是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法定义务。
如果一方不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索。
同时,如果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生活、教育等困难,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求增加抚养费。
六、抚养费案例分析下面是一个追索抚养费的案例:小明(化名)的父亲和母亲离婚后,父亲拒绝支付抚养费。
小明的母亲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索抚养费。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小明的父亲有义务支付抚养费,并按照法律规定确定了支付标准和方式。
最终,小明得到了应有的抚养费保障。
这个案例说明了抚养费的重要性和法律对它的严格规定。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该认真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同时,如果遇到不履行义务的情况,未成年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七、抚养费案例启示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启示:首先,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该认识到抚养费的重要性和法律对它的规定,认真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
追索抚养费起诉状(通用28篇)
追索抚养费起诉状(通用28篇)尊敬的法官:我作为原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向贵庭提起起诉,请求追索抚养费。
以下是我对本案情况的陈述和要求:一、事实概述自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被告未履行抚养义务,致使我无法正常履行对子女的抚养责任。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被告应当支付适当的抚养费。
二、原告主张1. 请求法庭裁定被告支付子女的抚养费,并按照合理标准进行计算。
2. 要求被告按时足额支付抚养费,确保子女正常成长和生活所需。
3. 请求法庭要求被告支付本案的相关诉讼费用。
三、事实和理由根据我与被告的婚姻关系,我们共同育有两个未成年子女。
然而,自从我们分居以来,被告没有支付任何抚养费用,也没有提供养育子女的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离婚后,无论父母是否共同行使抚养权,父母都应当承担抚养子女的义务。
被告作为父亲,具有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
我作为原告,也一直在尽力履行我的抚养责任,但由于缺乏被告的支持,我无法提供孩子们合理的教育和生活条件。
为了确保孩子们的正常成长,我没有其他办法,只能向法庭寻求帮助。
根据被告的经济能力、我与孩子们的实际生活需要等因素,我请求法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理计算并裁定被告应支付的抚养费数额。
四、请求与建议综上所述,我作为原告,请求贵庭判令被告支付子女的抚养费,并按照合理标准进行计算。
同时,要求被告按时足额支付抚养费,以保障子女的正常成长和生活需求。
最后,希望法庭能公正、客观地审理本案,并依法做出合理判决。
谢谢!原告:(姓名)日期:(年月日)。
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2023年抚养费执行标准)
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2023年抚养费执行标准)夫妻双方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和子女抚养费的分担问题,长期以来都是男女双方争议的主要焦点问题。
夫妻双方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通常来说只能归属于夫妻一方,所以不享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往往不愿意再负担子女的抚养费。
因为他们会觉得,既然孩子的抚养权不归自己,那么再给付抚养费就是在替别人养孩子。
然而,这样的想法是大错特错的。
因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义务。
所以,夫妻离婚后,不享有子女抚养权的一方,仍然需要向子女给付抚养费,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
关于抚养费的标准,民法典是这样规定的:“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对于男女双方离婚时,孩子的抚养费问题,法律首先允许男女双方协议确定,如果男女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才由法院来进行判决。
那么,法院在判决时,根据什么样的标准和规则,来判决一方承担抚养费的金额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应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由此看来,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对于男女双方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标准规定得还是比较明确的,当事人可依据上述规则协商确定抚养费的负担金额。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裁决。
值得注意的是,在当事人协商或者法院判决确定了一方应当负担的抚养费之后,如果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子女实际生活、教育的必要支出增加,现有的抚养费金额已经无法满足子女正常生活和教育所需,那么子女可以要求父母增加给付的抚养费金额。
民事案例分析:未成年子女追索抚养费的诉讼时效
[案情介绍]甲某与乙某于1993年登记结婚,1994年10月13日生育女儿丙某。
2003年10月8日双方登记离婚,约定“乙某搬出后,孩子暂由甲某抚养……乙某从离婚之日起第五年开始支付抚养费每月六百元……”嗣后,丙某实际上与甲某和乙某均有共同生活。
2008年至2012年,乙某为丙某配眼镜、购买脊柱矫正器等诸多生活所需支付了相关费用。
后因乙某未曾按约定支付抚养费,甲某遂以丙某名义起诉,要求判令乙某支付丙某抚养费三万余元人民币及相应利息。
丙某在庭审时表示,其在乙某处时一切费用均由乙某承担,乙某已成为其生活和情感上最大的依靠。
而甲某仅支付学费及餐费,其余日常费用向甲某索要很困难。
该诉讼非其本意,恳请法院驳回甲某无理的诉讼请求。
[案情分析]一、未成年人抚养费请求权的行使不宜简单套用一般性时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就本案而言,丙某起诉时(2012年5月)已届17周岁,如果按照上述诉讼时效的规定,似乎其只能主张起诉时前两年的抚养费用,即15岁到17岁期间的抚养费用,其要求15岁以前抚养费用的主张则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但依照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成年为止。
可见,抚养费的追索权是建立在父母子女身份基础上的权利,提出此项主张应以父母未履行义务为前提。
抚养费用的负担是父母双方的生活保障义务,在给付的时间上具有一定的持续性。
基于对该项权利属性及权利运行状况的认识,并结合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合议庭认为,简单套用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定,不利于未成年人维护自身权益。
二、诉讼时效适用应体现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
1989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第3条确立了“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我国也是该公约的缔约国。
该原则既强调儿童利益的优先保护,又要求做到儿童利益的最大保护。
深度解析抚养费不给怎么起诉少起诉费
深度解析抚养费不给怎么起诉少起诉费孩子抚养费不给怎样去起诉1、抚养费不给怎么起诉不给抚养费起诉步骤如下:(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2)交到孩子父亲或母亲的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
2、如果对方不给抚养费的,可以按照以下程序去法院起诉。
首先,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
其次,交到没有支付抚养费一方的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
然后等待开庭审理。
3、不给抚养费起诉流程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请求对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然后交到没有支付抚养费一方的居住地法院,并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然后等待开庭审理;开庭前准备好证据,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离婚后对方抚养费不给怎样起诉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根据《》的相关规定,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收集对方不给孩子付抚养费的证据材料,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一方没有经济能力,生活不能自保,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不承担抚养费。
离婚后若一方不给抚养费,可以凭借当时离婚时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起诉。
在离婚时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中会标明抚养费应当支付的数额以及频率,当一方不按照协议进行时,另一方有权提起诉讼,要求法院针对拖欠抚养费的情况进行审判。
因此,协议离婚后,对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费的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孩子父亲不支付抚养费,我要怎么起诉?1、孩子父亲不给抚养费如何起诉起诉抚养费流程包括:(一)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
(二)交到没有支付抚养费一方的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
2、首先,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
其次,交到没有支付抚养费一方的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
然后等待开庭审理。
开庭前准备好证据,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3、另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的,抚养孩子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或者依据离婚协议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追索抚养费案例评析
追索抚养费案例评析近年来,随着离婚率的上升,抚养费的争议也越来越多。
追索抚养费成为许多单亲家庭争议解决的重要途径之一。
本文将围绕追索抚养费案例展开评析,探讨其中的法律依据、相关诉讼程序和解决途径。
案例一:甲乙离婚案件中的抚养费纠纷甲、乙结婚多年后,由于不和谐关系,最终无法维持婚姻关系,决定离婚。
离婚后,甲希望能获得子女的抚养权,并追索乙支付抚养费。
乙则认为甲具备独立养育子女的经济能力,不同意支付抚养费。
在这个案例中,甲需要通过法律手段追索抚养费。
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离婚后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父母双方应当按照实际需要、条件和双方经济能力来决定抚养费的数额。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考虑以下因素:子女的实际需要、申请人的经济能力、被申请人的经济能力以及其他亲属关系。
甲可以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裁定乙支付抚养费。
在诉讼过程中,甲应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有独立养育子女的必要,并能够证明乙有支付抚养费的经济能力。
同时,甲还可以请求法院进行调解,寻求乙主动支付抚养费,并制定具体的抚养费支付方案。
当然,抚养费案件的解决途径不仅仅局限于司法程序。
双方也可以选择进行调解、和解或通过专业的调解机构进行处理。
案例二:丙丁离婚案件中的抚养费纠纷丙和丁是一对离异后再婚的夫妻。
丙有前夫生育的两个子女,而丁希望丙能将全部经济资源用于生活开支,不同意支付抚养费。
在这个案例中,与案例一不同的是,丙已经重新组建家庭,所以申请抚养费的情况较为特殊。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丙在再婚之后希望获得抚养费的情况,法院通常会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支持其申请。
在此例中,丙可以通过民事调解或司法程序来争取抚养费。
民事调解可以通过当地人民调解员,促使丙与丁协商解决抚养费问题,达成共识。
如果调解失败,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丁支付抚养费。
在诉讼过程中,丙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支付抚养费的必要性,以及自己的经济能力的限制等。
赵某2、赵某1抚养费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赵某2、赵某1抚养费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抚养纠纷抚养费纠纷【审理法院】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3.03【案件字号】(2021)辽01民终88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张青孙硕赵楠楠【审理法官】张青孙硕赵楠楠【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赵某2;赵某1【当事人】赵某2赵某1【当事人-个人】赵某2赵某1【代理律师/律所】李福辽宁奥启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李福辽宁奥启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李福【代理律所】辽宁奥启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本院观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权责关键词】法定代理法定代理人证据交换新证据质证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强制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综上,赵某2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对其上诉请求不予支持。
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赵某2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抚养费的设立是为了保护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是以赋予未抚养一方法定义务的方式,努力使得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恢复到其父母离婚前的状态。
抚养费本质上是针对未成年人的保障。
这与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家庭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是相契合的。
一审法院根据赵某1现已就读初三年级,及其正常学习、生活的实际需要,并综合考虑朱某与赵某2双方的经济收入、生活现状及履行义务的可能性,酌定赵某2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数额适当。
追索抚养费起诉状范本
追索抚养费起诉状范本【起诉状】被告:XXX(被告姓名)原告:XXX(原告姓名)一、案由及请求原告与被告系夫妻关系,共同育有一位子女,即XXX(子女姓名),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
自子女出生以来,原告向来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并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
然而,自XXXX年起,被告没有按照法定的抚养义务履行,拒绝支付抚养费用。
为此,原告不得不采取法律手段追索抚养费。
基于上述事实和法律依据,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如下:1. 判令被告支付抚养费用,合计XXXX元,以补偿原告为子女支付的费用;2. 判令被告按照法定抚养义务履行,每月支付抚养费用XXXX元,直至子女成年;3. 判令被告支付本案的诉讼费用。
二、事实与理由1. 原告与被告系夫妻关系,共同育有一位子女,即XXX(子女姓名),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
原告向来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并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2. 自XXXX年起,被告开始拒绝支付抚养费用,对原告和子女的生活造成为了严重的困扰和经济负担;3.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夫妻有抚养子女的义务,父母应当共同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
被告作为子女的父亲,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4.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如果父母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对子女的抚养费用由父母一方承担,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支付抚养费用;5. 原告已经多次与被告沟通,要求被告履行抚养义务,但被告始终拒绝支付抚养费用,因此原告不得不采取法律手段追索抚养费。
三、证据1. 出生证明、户口本等证明子女与被告的关系;2. 银行流水、收据等证明原告为子女支付的费用;3. 与被告的沟通记录、短信、邮件等证据,证明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抚养费用的事实;4.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诉讼请求基于上述事实、理由和证据,原告请求法院判决如下:1. 判令被告支付抚养费用,合计XXXX元,以补偿原告为子女支付的费用;2. 判令被告按照法定抚养义务履行,每月支付抚养费用XXXX元,直至子女成年;3. 判令被告支付本案的诉讼费用。
追索抚养费反诉状
追索抚养费反诉状
我,原告XXX,男/女,出生年月XXX,身份证号码XXX,系共同生育的子女的父/母亲,现住址XXX。
被告XXX,男/女,出生年月XXX,身份证号码XXX,系共同生育的子女的父/母亲,现住址XXX。
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公正原则,原告与被告于XXXX年XX月XX日达成了共识,由原告抚养共同子女,并由被告按每月XXXX元的标准对共同子女支付抚养费用,被告同意并签订相关协议。
然而,在协议生效后不久,被告开始变本加厉地拖欠每月应支付的抚养费,至今拖欠超过XX个月,共计XXXX元。
原告多次提出支付催促,被告以各种借口拒绝支付,导致原告与共同子女的生活生计严重受到影响。
经过多次协商,被告始终未履行协议,原告不得不诉诸法律维护权益。
基于以上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原告要求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一、判令被告按每月XXXX元的标准支付欠款共计XXXX元的抚养费,并停止拖欠抚养费。
二、判令被告于文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欠款及滞纳金
共计XXXX元。
三、被告应承担本诉诉讼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本诉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一、协议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相关短信、电话、电邮往来记录截图(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共同子女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因此,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公正审理,那么胜利将属于公正与正义。
争取抚养费的起诉书范文
争取抚养费的起诉书范文
法院名称
原告:(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
被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2条,第106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第49条
案由:争取抚养费
庭审程序:简易程序
原告诉称:
1.原告和被告于(婚姻登记日期)登记结婚,随后生育了(子女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2.原告和被告于(离婚日期)离婚,离婚判决生效后,原告获得(法院判决中关于抚养权的判决内容)。
3.被告未按照判决内容履行抚养义务,原告不得不单独承担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责任,给原告带来了经济上的负担。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和第49条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是双方父母的共同责任。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2条和第1069条的规定,离婚后由一方承担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费用,对方应按照一定的比例给予补偿。
基于上述事实和法律规定,原告认为被告应承担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费用,并向法院申请判决被告支付抚养费。
具体请求如下:
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立即按照法院判决中的抚养费数额,每月支付抚养费给原告。
2.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3.其他应由被告承担的合理费用。
附相关证据材料:
1.原告与被告的结婚证明、离婚判决书等相关文件。
2.原告和被告子女的身份证明、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
3.原告支付抚养和教育费用的相关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交费收据等。
此致
原告:(原告签名)日期: (日期)。
李某1、苏某等抚养费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李某1、苏某等抚养费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抚养纠纷抚养费纠纷【审理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2.01.12【案件字号】(2021)粤01民终2465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陈海仪【审理法官】陈海仪【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李某1;苏某;李某2【当事人】李某1苏某李某2【当事人-个人】李某1苏某李某2【代理律师/律所】杨文全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陈力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杨文全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陈力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杨文全陈力【代理律所】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本院观点】本案为抚养费纠纷,主要争议焦点是李某1是否有权依据《离婚协议书》中的抚养费约定向李某2主张李某118岁后的抚养费。
在《离婚协议书》约定不明且李某1成年具有独立生活能力情况下,李某1要求出现疾病及新的未成年被抚养人的父亲继续资助抚养费的请求,从情理和法理的角度,从一般公众的认知来看,难以成立。
【权责关键词】法定代理基本原则法定代理人证据交换新证据质证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其他事实与一审判决查明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为抚养费纠纷,主要争议焦点是李某1是否有权依据《离婚协议书》中的抚养费约定向李某2主张李某118岁后的抚养费。
首先,《离婚协议书》约定“女儿年满18岁后仍在校读书未有工作,双方各承担一半学习费、生活费”中“在校读书未有工作”的范围较为宽泛,可以涵盖高中、大学甚至今后的学习深造,而李某2与李某1、苏某未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也未提出证据证明离婚协议签订时的真实意思表示。
其次,法律不禁止父母自愿给予成年子女抚养费,父母可约定抚养费数额和期限长短,李某2也在李某1成年后至2017年7月前平均每月支付1759元生活费给李某1,这是父亲出于情感、道德的自愿行为,并非法定义务。
追索抚养费起诉状范本模板
追索抚养费起诉状范本模板11 原告信息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11 被告信息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 诉讼请求121 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具体金额元。
122 请求判令被告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和金额支付今后的抚养费直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或约定的其他期限。
123 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13 事实与理由131 原告系被告的子女关系。
说明父母离婚或分居的情况,以及关于抚养费的约定。
132 然而,自约定的支付时间以来,被告未能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给原告的生活和成长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和影响。
133 原告及其监护人多次与被告协商,要求被告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但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拒绝或拖延支付。
14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141 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等证明父母离婚或分居以及关于抚养费约定的相关法律文书。
142 提供能够证明被告未支付抚养费的相关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短信或微信聊天记录等。
15 此致具体人民法院名称151 附:本起诉状副本x份起诉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起诉日期。
要抚养费的话术
要抚养费的话术一、引言抚养费是离婚后的一方向对方支付的费用,旨在保障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教育需求。
在谈论抚养费时,需要使用恰当的话术以达到理解和沟通的目的。
本文将提供一些有效的话术来处理关于抚养费的问题。
二、需求陈述1. 示弱而合理的陈述在谈论抚养费时,你可以说:“我非常感谢我们共同努力,给我们孩子提供了美好的生活。
然而,我相信孩子的成长和发展需要双方共同负责。
作为一个父母,我希望能够为孩子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以确保他们能够继续过上稳定和幸福的生活。
”2. 强调孩子的福祉强调孩子的福祉可以使对方更容易接受支付抚养费的请求。
你可以说:“我相信我们都希望孩子能够享受到最好的生活。
支付适当的抚养费将确保他们能够获得良好的教育、医疗和其他生活必需品。
这将为他们的未来奠定坚实的基础。
”3. 引用相关法律适当地引用法律可以增加你的要求合理性。
你可以说:“根据相关法律,非监护方有义务向孩子提供适当的抚养费。
这是确保孩子得到应有支持的重要方式,也是维护他们权益的一种方式。
”三、支付金额议价1. 引用生活费用谈论抚养费时,可以参考孩子的日常生活费用来提出合理的金额。
你可以说:“我了解孩子的日常消费情况,包括食物、住宿、衣物和其他必需品。
根据我们孩子的需要,我建议支付每月XXX元以满足他们的日常开销。
”2. 引用教育费用如果孩子正在接受教育,你可以提及教育费用来强调对方支付抚养费的必要性。
你可以说:“除了日常生活费用,我们孩子还需要教育费用,包括学费、书籍和其他学习资源。
为了确保他们能够得到良好的教育,我建议每月支付XXX元用于教育开支。
”3. 引用医疗费用孩子的医疗费用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
你可以说:“未来,孩子可能需要医疗保健、医疗保险和医疗费用。
为了确保他们的健康和福祉,我认为每月支付XXX元是非常必要的。
”四、强调合作与沟通1. 强调共同责任谈论抚养费时,强调共同责任可以帮助对方意识到支付抚养费的必要性。
你可以说:“我们结婚时共同承担了育儿责任,离婚后,这种责任并未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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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索子女抚养费
原告:张某,男,汉族,2002年12月6日出生。
法定代理人:王某(张xx之母),女,汉族,1975年12月31日出生,住洛阳市xx,电话:xx。
被告:张#(张xx之父),男,汉族,1959年1月出生,住洛阳市xx。
电话:xx。
诉讼请求: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400元。
事实与理由:
父母于2007年9月离婚,原告跟随母亲生活,被告每月支付100元。
现在原告上学前班,学习、生活的费用也增多了。
由于金融危机,母亲收入减少,不能满足原告的实际需要。
去年到今年的物价飞涨,城镇居民的消费支出也增涨了不少。
因此,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更多的抚养费,与情与理与法都是应该的,完全合情合理。
根据婚姻法及其解释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另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因此,请求法院判决令被告支付每月抚养费400元。
此致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张#
法定代理人:
二00八年十二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