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的实施方案【DOC可编辑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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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
地”的实施方案
根据团省委《关于建立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 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青年创业创新行动,团市委决定动员全市各级团组织力量,遵循市场机制和社会公益活动的基本规则,面向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已毕业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青年和青年农民工,广泛动员和争取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中建立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鼓励参与单位提供适宜的见习岗位,为青年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提供帮助,为用人单位选人搭建平台。
二、基本原则
二级建立。
团市委和县也要成立相关工作机构。
组长:童炜鑫
副组长:徐建芬、谢剑锋
成员:洪寒月、余坚、冯晓蓉、郑芳、蓝峻、薛亚萍
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办公室,项目办公室主任由团市委副书记谢剑锋同志兼任,项目办公地点设在团市委青年企业家协会秘书处,薛亚萍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各级项目办公室按照见习基地建立标准,广泛联系相关企
事业单位,经双方同意,签订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合同”;
见习基地按照团中央制定的统一标识挂牌。
挂牌期限一般为三年,具体见习岗位每年可根据企事业单位实际进行调整,三年期满,经评价合格的可继续挂牌。
四、见习人员的组织
见习人员的年龄一般在18至35岁之间。
市级项目办公室负责见习人员招收工作的总体指导、协调和服务;见习人员的具体招收工作由县团委和学校团委负责,并与相关企事业单位团委进行岗位对接;
五、见习人员的管理
见习人员在岗工作时间的管理以企事业单位为主,由企事业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书。
市级项目办公室对见习人员的管理进行跟踪指导。
附件:1、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合同
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协议书
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协议书
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协议书
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创建单位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