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期末考试题复习过程
期末考试商法复习重点
一、商的含义(P1)经济学上商指以营利为目的,直接媒介财货交易的行为。
2、 商法的概念商法又称商事法,是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商事法可以分为形式意义上的商法和实质意义的商法。
3、 商法的特征(1) 商法的兼容性:1、作为私法的商法具有公法的性质; 2、既具有任意性又兼有强制性。
(2) 技术性:商事立法在组织法中、行为法中、内容上、不同系统的协调上运用了大量的技术。
(3) 营利性:(4) 国际性。
4、 商法的基本原则的概念。
指反映一国商事法律的基本宗旨、对于各类商事关系具有普遍适用意义或者司法指导意义,对于统一的商法规则体系具有统领作用的某些基本法律规则。
4、 强化商事组织原则:1、商事组织设立的准则主义2、商事主体资本的确保原则: 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要求 公司资本确定、 资本充实和资本不变三原则 公司对自己的自有资本不得贷款给其他股东或组织3、商事主体责任承担的有限责任规则4、商事主体破产、解散的风险回避规则5、商事主体风险负担上的分散规则(2) 维持交易安全原则1、商行为实施上的强制主义2、商事活动的公示主义指商事活动的交易当事人,对于涉及利害关系人利益的所有营业上事实,须进行登记并负有公示告知义务的一种法律要求,旨在保护交易相对人和不特定的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3、商行为效力确定上的外观主义指以交易当事人行为的外观为标准,从而确定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效果。
4、商行为后果承担上的严格责任主义指从事上市交易行为的行为人应承担的责任较之于一般民事主体更为严格。
包括普通连带责任和广泛无过错责任。
5、排斥交易相对人自由意思的绝对责任主义1、 促进交易迅捷原则1、交易后果确定上的短期消灭时效主义指法律对于基于商事交易行为所生之债的法律保护期间特别给与缩短,从而迅捷确定其行为之效果。
2、交易行为要素中的定型化规则3、交易效力要求上的行为要式性规则4、责任豁免手段上简便性规则(4) 实现交易公平原则1、交易主体上的平等原则2、商事交易意思要素中的诚实信用原则3、商事交易和后果确定上的情势变更原则1、 商主体的概念与特征商主体又称商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参与商事法律关系,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商行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包括个人和组织。
国际商法复习指导
"国际商法"复习指导一、复习依据"国际商法"是国际商务等专业所开设的一门必修的法律课程,它是属于商事法律的一个重要组成局部。
随着我国参加WTO 后经济的开展,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学习"国际商法"的重要性也不断加强。
本次考试我们所依据的主教材是"国际商法"〔邹建华等主编,中国金融出版〕,以及本复习指导和综合练习等。
本次考试的题型有:填空、选择、判断、名词解释、简答、论述等题型。
二.复习容第一章绪论〔一〕名词概念:国际商法国际条约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国际商事惯例〔二〕根本知识:1 、了解国际商法的产生2 、了解世界主要国家的商事立法3 、掌握国际商法的渊源第二章合同法〔一〕名词概念:合同要约承诺诈欺胁迫对价约因合同履行违约重大违约轻微违约提前违约给付不能给付迟延履行迟延根本违约实际履行损害赔偿不可抗力〔二〕根本知识:1 、掌握合同的法律特征和分类2 、掌握要约和承诺的必备要件3 、掌握要约和承诺的生效、撤消、撤回和效力4 、掌握合同有效成立的要件5 、掌握违约的要件和形式6 、掌握违约的救济方法7 、掌握情事变迁或合同落空的条件8 、掌握不可抗力和情事变迁的区别9 、了解合同的让与10 、掌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方式第三章国际货物买卖法〔一〕名词概念:国际货物买卖法〔二〕根本知识:1 、掌握卖方和买方的根本义务2 、掌握买方违约时卖方的救济方式3 、掌握卖方违约时买方的救济方式4 、掌握买卖双方义务的一般规定5 、了解货物的所有权与风险转移的时间第四章票据法〔一〕名词概念:票据票据法汇票本票支票票据责任票据行为票据权利票据的伪造票据的变造票据的抗辩汇票背书提示汇票汇票的承兑参加承兑汇票的保证汇票的付款汇票追索权〔二〕根本知识:1 、了解各国票据立法的概况2 、掌握票据的法律特征3 、掌握票据权利的取得、行使和保全4 、掌握票据的抗辩和限制抗辩的事由5 、了解汇票的种类6 、掌握汇票的出票、背书、承兑、保证、追索和付款7 、了解汇票到期日的种类和计算8 、了解汇票和本票、支票的区别第五章代理法〔一〕名词概念:代理意定代理法定代理默示授权追认代理无权代理表见代理保付代理人〔二〕根本知识:1 、了解代理权的产生和终止2 、掌握代理行为中三方当事人的关系3 、掌握代理关系中三方当事人的义务4 、了解承当特别责任的代理人第六章国际货物运输法〔一〕名词概念:国际货物运输班轮运输租船运输国际货物海上运输合同提单海运单电子提单国际货物铁路运输国际货物多式联运〔二〕根本知识:1 、了解国际货物海上运输的立法情况2 、掌握提单的性质、种类和国际公约3 、掌握承运人与托运人的权利义务4 、了解国际货物航空运输的国际公约5 、掌握国际货物航空运输合同的主要容6 、了解国际货物铁路运输的国际公约7 、掌握"国际货物铁路联运协定"的主要容8 、掌握"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的主要容第七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一〕名词概念: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定值保险单航程保险单流动保险单预约保险单可保利益共同海损仓至仓〔二〕根本知识:1 、了解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相关术语2 、掌握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容3 、掌握国际货物海上运输保险合同的原则4 、掌握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承保围5 、掌握共同海损的成立要件6 、掌握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险别及除外责任7 、了解货物海上运输保险的索赔和诉讼8 、了解其他方式的货物运输保险法第八章产品责任法〔一〕名词概念:产品责任法〔二〕根本知识:1 、掌握产品责任成立的要件2 、掌握产品责任法的性质、特征和作用3 、掌握美国、英国、法国、德国和日本的产品责任法4 、掌握产品责任的国际立法情况第九章工业产权法〔一〕名词概念:工业产权商标〔法〕专利〔法〕专有技术〔二〕根本知识:1 、掌握商标的种类和作用2 、掌握商标权的取得、行使、保护和消灭3 、掌握专利的种类4 、掌握专利权的取得、行使、保护和消灭5 、掌握专有技术的特征和转让第十章公司法〔一〕名词概念:公司〔法〕无限公司**公司两合公司股份外国公司〔二〕根本知识:1 、掌握公司的特征和种类2 、了解公司的成立、能力、合并和解散3 、掌握无限公司的特征、成立、运行机制、解散和清算4 、掌握的特征、成立、运行机制、解散和清算5 、掌握两合公司的特征、成立、运行机制、解散和清算6 、掌握股份的特征、成立、运行机制、解散和清算7 、掌握外国公司的特征、法律地位、监视和撤离第十一章国际商事争议的解决〔一〕名词概念:国际商事和解国际商事调解国际商事仲裁国际商事仲裁协议国际商事诉讼国际司法协助〔二〕根本知识:1 、了解国际商事和解与国际商事调解制度2 、掌握国际商事仲裁的性质、特点和机构3 、掌握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特点、种类、容和效力4 、了解国际商事仲裁的程序和执行5 、了解国际商事诉讼的相关容6 、了解国际司法协助的相关容附:"国际商法"练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依照我国"合同法",适用诉讼时效期间为4年的合同是( )。
法律考试——商法题答题技巧
法律考试——商法题答题技巧商法题是法律考试中的一种常见题型,涉及商业法律的基本原理和实践应用。
在解答商法题时,我们需要掌握一些答题技巧,以提高解题效率和准确性。
本文将就商法题的解题技巧进行详细讲解,并通过具体例子加以说明,帮助高中学生及其父母更好地应对法律考试中的商法题。
首先,解答商法题时,我们要仔细审题,理清题目要求。
商法题通常会给出一段案例或一组法律条文,并要求回答相关问题。
我们需要仔细阅读题目,理解案例背景和问题要点,确定解题思路。
例如,一道商法题可能会给出一个关于合同纠纷的案例,要求判断合同是否有效。
我们需要仔细阅读合同内容,了解合同成立的要件和无效的情形,从而给出准确的判断。
其次,解答商法题时,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知识和理论。
商法题往往涉及到合同法、公司法、商标法等相关法律知识。
我们需要熟悉这些法律的基本原理和规定,灵活运用到具体案例中去。
例如,在一道商法题中,如果涉及到公司法中的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性问题,我们需要了解董事会决议的形式要件和程序要求,判断决议是否有效。
此外,解答商法题时,我们要注重分析问题的关键点。
商法题往往会涉及到一些关键性的问题,例如合同的成立、履行、违约责任等。
我们需要仔细分析这些问题,找出关键点,从而给出准确的答案。
例如,在一道商法题中,如果涉及到合同的违约责任问题,我们需要分析违约的性质、损失的计算方法等,从而判断违约方应承担的责任。
最后,解答商法题时,我们要注意举一反三,灵活运用解题技巧。
商法题的解答往往需要我们掌握一些基本的解题技巧,例如对比法律条文、运用类比推理等。
我们在解答商法题时,可以将这些技巧灵活运用到其他类似的问题中去,提高解题的准确性和效率。
例如,在一道商法题中,如果涉及到公司合并的问题,我们可以运用类比推理的方法,参考公司法中关于合并的规定,分析合并的要件和程序要求。
综上所述,解答商法题需要我们掌握一些解题技巧,并灵活运用到具体的案例中去。
我们需要仔细审题、运用法律知识、分析问题的关键点,并举一反三,灵活运用解题技巧。
电大考试商法期末复习资料附答案
《商法》基础问题辅导(一)商法的概念商法,又称为商事法,是指以商事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见教材P1)。
调整商事关系,实际上就是调整基于商事关系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二)理解商法的概念。
首先要掌握商事关系的概念,与此相关的是商人和商行为的概念。
商事关系包括组织关系和交易关系。
其中商事组织关系与商人的概念相关联,商事交易关系与商行为相关联。
所谓商事关系,大体上说,就是一定社会中通过市场经营活动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它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商事组织关系,二是商事交易关系。
商事组织就是人们为从事商品生产和交换而结成的经济实体。
商事交易就是商事组织以及其他人在市场领域从事的各种经营活动。
商事主体在教材里也叫商人。
商人在这里是指主体,不是指具体的个人。
更多的是指公司和合伙。
公司法在商法中是重要的一部分,后面有时间我们还要多讲几句。
所谓商人,就是以自己名义实施商行为并以此为常业的人。
商人应具备三个基本条件:(1)实施商行为;(2)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商行为;(3)以实施商行为为常业。
其他书中认为,还有(4)以营利为目的。
商行为就是适用商事法律规范的营利行为。
商事行为类似民事行为,是商事主体进行的有权利义务内容的活动。
商行为可以如下分类:(1)双方商行为与单方商行为;双方商行为是指双方都是商人。
单方商行为是指其中一方不是商人,如是消费者。
(2)绝对商行为与相对商行为;绝对商行是指,无论是由商人,还是由非商人实施,无论是否具有营利目的,都认为是商行为。
相对商行为是指商人实施,以营利为目的的行为,是商行为。
(3)基本商行为与附属商行为;基本商行为是指在同一商事营业内直接以营利性交易为内容的商行为。
附属商行为是指在同一商事营业内不直接以营利性交易为内容的商行为,如就买卖而言,销售是基本商行为,发运货物是附属商行为。
(4)纯然商行为与推定商行为。
纯然商行为是指直接法律认定的行为。
推定商行为是指必须通过事实推定或法律推定可以确认的行为。
国家开放大学《商法》课程期末复习提纲
国家开放大学 2021 年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商法》课程复习提纲一、期末考试要求本课程考试对象是远程教育法学专业本科的学生。
课程考试是对学生学习效果的检验和评价。
考核主要检测学生对本学科基本概念、基本制度、基本规则的理解、掌握和运用程度,其次,也适当评估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在分析能力、表达能力和和市场经济基本理念方面达到的水平。
本课程考试的基本要求是检测学生对教材各章的基本内容和相关法律的主要制度和规则。
要求全面、准确地了解各重要概念、理论和法律规则的涵义、原理和方法,做到融会贯通,付诸应用。
本课程的考试还要求检测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务问题的分析能力、判断能力和表达能力,特别是掌握案例分析的方法。
二、命题范围课程考试由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组织统一命题。
考试所依据的教材是《商法学》(王卫国主编),以及教材各章所直接对应的法律法规。
三、试题类型试题分为较难、适中、较易三个等级,分别占卷面总成绩的 25% 、35% 、40% 。
题型包括判断正误、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和案例分析题,分别占卷面的 10% 、20%、 15% 、 10% 、 15%、 30%。
每种类型应有难、中、易的差别。
四、考核形式本课程采用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形成性考核包括 4 次平时作业和网上学习活动,形成性考核成绩占学期总成绩的 30%。
终结性考核即期末考试,期末考试成绩占学期总成绩的 70%。
期末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
五、答题时限考试时间为 90 分钟。
第一章商法总论[主要知识点]一、商事关系的内容及相关的商人、商行为概念。
二、民法、商法和经济法的关系,尤其是商法与民法的区别以及经济法对商法的影响,商法在我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三、现代商法的各基本原则,商法的性质和特点,现代市场经济对商法的要求。
[考核要求]重点理解和掌握:一、什么是商法?什么是商人和商行为?二、商法的地位、作用和特点如何 ?特别是它与民法、经济法有什么联系和区别?三、商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这些原则在商法中有哪些表现 ?们如何反映和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第二章公司法[主要知识点]一、公司组织形式的基本内容,公司与其他企业形态的区别,有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2023商法期末试题及答案详解
2023商法期末试题及答案详解2023年商法期末试题及答案详解1. 概述2023年商法期末试题是商法课程的一次综合性考试,旨在考察学生对商法知识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本文将对试题进行详细解析,包括每道题的答案和解题思路,以帮助同学们更好地准备考试。
2. 选择题部分2.1 第一题题目:根据我国《公司法》,下列关于公司章程订立的说法中,错误的是:A. 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东身份转让的条件和方式B. 公司章程必须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C. 公司章程的修订应当依法由法定程序通过D. 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东对公司行使监督权的方式答案:B解析:根据我国《公司法》,公司章程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才能生效,因此选项B错误。
2.2 第二题题目:下列哪种合同是无效合同?A. 买卖合同中,一方被迫签订合同B. 租赁合同中,合同当事人未满16周岁C. 委托合同中,受托人未能按时履行义务D. 服务合同中,服务内容模糊不清答案:A解析: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买卖合同中,一方被迫签订合同的情况下,该合同为无效合同,因此选项A为正确答案。
3. 判断题部分3.1 第三题题目: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特点和设立手续与有限责任公司完全相同,判定为()。
答案:错误解析:尽管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有一些相似之处,但在概念、特点和设立手续等方面仍存在差异。
因此,该判断题判定为错误。
4. 简答题部分4.1 第四题题目:简述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措施。
答案: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平原则、透明原则、责任原则和效益原则。
其中,公平原则要求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各方利益相关者均能公平分享;透明原则要求公司对外公开信息,保持信息流通畅;责任原则要求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效益原则要求公司增加股东权益和整体利益。
公司治理的主要措施包括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对高管人员的监督等。
5. 论述题部分5.1 第五题题目:请详细阐述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和要点。
商法期末复习
一、促进交易迅捷原则(效率原则)商法是以商人和商行为为主要调整对象的规范体系,无论是商人还是商行为都具有显著的营利性特点,效益原则无意识商法必须遵循的的原则,而商法的效益原则主要是通过促进交易的迅捷性来实现的。
1、交易后果确定上的短期消灭时效主义。
所谓商事交易的短期消灭时效主义,是指法律对于基于商事交易行为所生之债的法律保护期间特别予以缩短,从而迅捷确定其行为之效果。
2、交易行为要素中到底定型化规则。
交易定型化是保障交易迅捷的前提,包括交易形态定型化和交易主体定型化两个方面。
3、交易效力要求上的行为要式性规则。
契约自由有利于契约迅速完成,但在商事活动领域,商事行为具有大量性反复性和统一性,在这种场合下如果商事契约无固定款式而完全有当事人自由协商,不但不符合经济原则,反而易生分歧从而有碍于交易的敏捷。
故商法对商事契约以及有价证劵的款式多实行定型化的要求。
4、责任豁免手段上的简便性规则。
法律责任是保障法律关系实现的必要手段,商法在免责条件以及免责程序比民法简单。
二、商主体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商主体又称商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参与商事法律关系,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商行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包括个人和组织。
特征:1、商主体是一种法律拟制的主体,它所享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具有特殊性,这种特殊性首先表现在能力的形成上,即商主体的形成一般须经过国家的特别授权程序,如履行工商登记。
与此同时能力的范围是有限的,即以国家授权的经营许可为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之范围界定。
2、商主体是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的主体,进一步讲,商主体只能是特定商行为的主体,商主体能力的存在与其所实施的经营性活动密切相连。
3、商主体是商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即在商法上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正是上述特征,构成了商主体与一般民事主体及不具备独立资格的商事组织内部机构或商事行为辅助人之间的本质性区别。
三、商行为的概念。
1、商行为是一种行为,该行为同一定的法律规范联系,受法律规范调整,其性质由法律所确定,它是法律之一种。
商法期末考试复习
商法期末考试复习商法期末考试复习商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商法具有调整行为的营利性特征,分享了商法的期末考试复习提纲,欢迎大家借鉴!一:总论部分1。
,商法典。
形式意义上的商法典主要分为三大类。
1。
,德国代表四编商事商事公司及隐名合伙商行为海商。
以商人为中心的主观主义原则作为立法基础而构造商法典。
2。
,法国四编通则海商破产商事法院。
以商行为为中心的客观主义原则作为立法基础而构造商法典。
3。
,日本四编总则公司商行为海商。
以商人和商行为共存的折衷主义原则作为立法基础而构造商法典。
2。
)商法特征。
1。
,商主体与商行为具有营利性2。
,商法规范具有较强的技术性主要体现在商行为法上法律对商行为中的行为方式、行为环节、行为规则都做了具体、翔实的规定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技术性。
3。
,商法是兼具程序法内容的实体法比如公司设立程序。
4。
,商法是兼具国际性的国内法所调整的对象具有世界范围内的共性。
5。
,商法是具有发展性与变动性随着市场交易方式与内容的发展变化呈现出不断发展进步的特点。
6。
,商法的公法性经济发展与国家干预。
3。
)基本原则1。
,商主体严格法定原则类型法定内容法定―财产关系和组织关系公示法定,2。
,企业维持原则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破产法,3。
,交易简便迅捷原则4。
,维护交易安全原则公示主义外观主义加重责任,5。
,维护交易公平原则4。
)体系结构主要关注中国,民商分立国家商法体系主要包括商身份法和商行为法民商合一国家形式商法的缺失制定民事特别法或单行商法如公司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
英美法系国家商法体系与大陆法系的商法体系的内涵与外延实际上并不一致。
中国商法体系我国民商合一民商交叉没有独立的商法典只有平行法。
司法管辖亦没有独立的商法法院。
5。
)商法和其他法律的关系。
商法和民法。
1。
民法与商法是调整民商事行为的法律。
但在法律部门的相互关系上民法是普通法商法是特别法。
民法是抽象化的法律表现商法是具体化的法律表现。
商法期末复习
商法期末复习一、不定项选择10*2(四个法条)二、简答题4*6(一个知识点一分,四个法条各一条。
比较不同的题目一点算两点)三、案例分析3*12(四个问题分值12(1)1分(2)2分)四、论述题201、债权人会议的职能①(笔记):关于债权人会议:1、债权人会议有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并享有表决权2、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不得行使表决权3、对于债权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没有放弃优先权的,对于是否通过和解协议和破产财产的字面方案,这两个事项,不享有表决权,对于其他事项,享有表决权。
②(百度)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是:(1)审查有关债权的证明材料,确认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及数额;(2)讨论通过和解协议草案;(2)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
”除此之外,债权人会议还有听取债务人企业整顿情况的报告的权利以及申请终结整顿的权利。
③(法条版):第六十一条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核查债权;(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三)监督管理人;(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通过重整计划;(七)通过和解协议;(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十一)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债权人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成会议记录。
2、破产宣告的效力:(一)对债务人的效力①债务人成为破产人②债务人财产成为破产财产③债务人丧失对财产和事务的管理处分权④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承担与清算有关的义务(二)对债权人的效力(三)对第三人的效力3、破产的条件:(一)破产条件破产条件,又称破产程序开始的实质要件,是指开始破产程序的根本原因。
(二)破产原因破产原因,是指法院据以宣告债务破产的特定法律事实。
破产原因是开始破产程序和宣告破产的必要条件之一。
破产原因包括两种情况: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商法总论期末复习资料分解
第一章商法总论作业作业一一、单项选择:(共10个,每个1分)1、我国已经制定的商事法律不包括()A商事登记法B担保法C海商法D信托法2、英国的商事成文法不包括()A合伙法B买卖法C公司法D信托法3、商事活动的()与商法的()追求构成了促进商法发展的张力。
()A风险性稳定性B风险性安全性C获利性稳定性D获利性安全性4、商法的内在衍生逻辑是()A制度构成一追求利润一面临风险一设法避险B面临风险一制度构成一设法避险一追求利润C追求利润一面临风险一设法避险一制度构成D面临风险一制度构成一追求利润一设法避险5、商法的基本属性是()A私法B司法C公法D私法与公法的结合6、在商事活动中,商法是怎样协调自由与安全的价值的?()A、通过最大限度的限制政府的权利B、通过对安全实现保障C、通过对自由的扩张D、通过商人本身的趋利避害本性7、以下国家中,具有形式意义上的"商法典"的是()A中国B英国C意大利D日本8、从历史上看,商法的主要渊源是()A判例法B法理学说C商事惯例D制定法9下列哪个法律制度不属于商法范畴()A公司法B企业法C保险法D反垄断法二、10、以下论述中不正确的是()A民法是市民社会的基本法B商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C宪法是政治国家的基本法D经济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二、多项选择:(共10个,每个2分)1、商法的特征是商法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志,其特征有()A商法是保障商事主体正当营利的法律。
B商法是具有明显技术性的法律。
C商法是体现和反映商事习惯的法律。
D商法是具有公法因素的私法。
2、商法的功能是指商法在调整社会关系方面的作用和意义,主要包括哪些内容()A商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B商法是市场主体法定化的标准。
C商法是市场行为规范化的尺度。
D商法是市场交易便捷安全的保障。
3、商法与民法之间的关系,以下表达正确的有()A民法相对于商法而言,具有较强的道德性和伦理性。
三、B民法与商法间具有共同的法理基础。
《商法总论》期末考试复习提纲
《商法总论》期末考试形式
一、考试形式:闭卷,100分
二、试题结构:
1.名词解释(3'×5)
2.简述题(10'×3)
3.论述题(20'×2)
4.案例分析题(15'×1)
《商法总论》期末考试复习提纲
一、名次解释
1.商法的概念
2.大陆法系商法与英美法系商法
3.中世纪商法、近代商法与现代商法
4.商法价值
5.商法理念
6.商事习惯、商事判例与商事自治规则
7.商法体系
8.商主体
9.企业、法人企业与合伙企业
10.商行为
11.一般商行为与具体商行为
12.商事登记
13.商号
二、简述题
1.简述商法的特征
2.简述近代商法的主要成就
3.简述商法的立法模式
4.简述企业的类型
5.简述营业行为
6.简述商事登记的效力
7.简述商号权的内容
三、论述题
1.论述德国商法与法国商法的联系与区别并阐述其原因
2.从法哲学和立法学的角度,论述商法与民法的基本关系
3.论述商行为理论在商法理论中的基本地位及其缺陷
4.论述我国现行法律体系框架下商法的发展展望
四、案例分析题
主要考察通过商法基本理论分析解释商事实践问题。
法律考试商法题答题攻略
法律考试商法题答题攻略商法题是法律考试中的一大难点,需要考生具备一定的商法知识和解题技巧。
本文将从商法题的类型、解题思路以及常见考点等方面进行分析和说明,帮助高中学生及其父母更好地应对商法题。
商法题的类型多种多样,常见的有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等。
其中,合同法是商法题中的重点考点之一。
考生在解答合同法题时,首先要明确合同的要素,例如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内容、合同的成立等。
以题目为例,假设题目是关于合同成立的问题,考生需要根据题目中的具体情况判断合同是否成立,并解释合同成立的法律依据。
此类题目的考点主要是考察考生对合同成立条件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除了合同法,公司法也是商法题的重要考点之一。
在解答公司法题时,考生需要了解公司的组织形式、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的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以题目为例,假设题目是关于公司股东权利的问题,考生需要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解释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并结合具体情况判断股东是否享有某项权利。
此类题目的考点主要是考察考生对公司法规定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在解答商法题时,考生除了要具备相关法律知识外,还需要掌握一些解题技巧。
首先,要仔细阅读题目,理解题目中的关键词和要求。
其次,要分析题目中的具体情况,找出问题的焦点。
然后,要查找相关法律条文,找到解决问题的法律依据。
最后,要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
通过这样的解题思路和方法,考生能够更好地应对商法题。
除了上述的解题技巧,考生还可以通过练习题目来提高解题能力。
可以选择一些商法题的习题集或者模拟试题进行练习,熟悉不同类型的题目和解题思路。
同时,可以参加一些商法题的讲座或者研讨会,听取专家的解题经验和技巧,提高解题能力。
总之,商法题是法律考试中的一大难点,需要考生具备一定的商法知识和解题技巧。
通过了解商法题的类型、解题思路以及常见考点等方面的知识,掌握解题技巧,并进行大量的练习,考生能够更好地应对商法题,提高解题能力。
《商法》复习指导
《商法》复习指导一、考核的有关事项1考核的依据:《商法》教材及复习指导2考核的形式:闭卷、笔试3考核的对象:法律专业开放本科4考核的题型:选择题(10%)、判断题(10%)、名词解释(20%)、论述题(30%)案例分析题(30%)二、考核要点商法总论了解商事关系的内容及相关的商人、商行为的概念。
掌握民法、商法和经济法的关系。
掌握现代商法发展的一般趋势。
重点掌握现代商法的一般原则公司法掌握公司组织形式的基本内容,了解公司与其他企业形态的区别,以及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掌握公司基本财产制度的主要内容。
重点掌握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主要内容,了解监督机制和民主管理制度对公司健康运行和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意义。
重点掌握公司设立、变更和终止的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注意掌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发行和转让的规则。
合伙企业法掌握合伙企业的概念以及合伙企业的法律人格,注意掌握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
重点掌握合伙企业外部关系的基本规则,特别是有关合伙人对外行为的效力规则和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无限连带责任规则。
掌握合伙企业和解散的基本规则。
破产法了解破产法的重要意义,把握破产法与债务清偿法、企业法的联系。
掌握破产程序的集体清偿原则和公平清偿原则。
重点掌握破产财产、破产债权、破产抵销权、别除权的基本规则、第五章票据法1. 了解票据法的特征,把握票据法与民法的联系与区别。
2. 掌握票据法的一般原则,结合票据法的性质和特点,理解现代市场经济对票据法提出的要求。
3. 掌握票据的无因性原则和严格技术性原则,注意了解这些原则在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过程中是如何体现的。
4. 掌握发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追索等票据实体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及实际应用。
第六章证券法1. 了解证券法规范的证券与一般证券的区别。
2. 掌握证券法与民法的联系与区别,明确证券法在我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3. 了解证券法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其在证券发行与交易过程中的具体体现。
商法期末知识背诵方法总结
商法期末知识背诵方法总结一、内容整理和分类商法是一个相对独立且有一定逻辑关系的学科,知识内容较为丰富。
在背诵商法知识时,首先应将知识点进行分类和整理。
可以按照章节、主题或者法律法规进行分类整理,将相关内容归类在一起,以方便记忆和复习。
二、重点、难点标注商法知识包含很多重点和难点,对于这些内容,可以在笔记中进行标注和突出显示。
这样有助于在复习时更快速地找到重点内容,集中精力记忆和理解。
同时,也可以将这些重点、难点进行梳理和总结,形成一个专门的复习文档,供复习时参考。
三、概念明确和理解深入商法涉及大量的法律概念和定义,对于这些知识点,要确保概念明确并且理解深入。
可以将概念进行逐个记忆,并结合实际案例加以理解和运用。
切记不要死记硬背,而应理解其中的逻辑和思维方式,这样有利于在考试中更好地应用。
四、案例分析和运用商法知识离不开实际的案例和应用,因此在背诵商法知识时,要注意案例的积累和分析。
可以选择一些典型的案例进行分析,理解案例中的法律逻辑和解决问题的思路。
同时,还要将这些案例应用到具体的法律条文和规定中,形成知识结构的完整性。
五、书写和口述商法知识的背诵不仅限于默写,还可以通过书写和口述来加深记忆。
可以选择一些重要的法律条文或概念进行书写,以加深记忆和理解。
同时,也可以选择一个理解较为深入的知识点,通过口述的方式进行复述和总结,加强对知识的记忆和理解。
六、多种形式的复习商法知识的记忆和掌握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不断地进行复习和巩固。
可以采用多种形式的复习,比如轮换复习、错题回顾、模拟考试等,使知识的记忆更牢固。
此外,还可以与同学进行小组讨论和知识互动,巩固和补充个人的知识盲区。
七、心理调适和良好状态在背诵商法知识时,要保持一个良好的状态和心理状态。
可以选择合适的时间段和环境进行学习,确保专心致志。
同时,也要注意放松和调节,避免过度压力导致焦虑和记忆困难。
总之,商法期末考试是对学生对商法知识的综合能力进行考查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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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本题共10小题,每题3分,共30分)公募:即公开发行,发行人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出售证券的行为。
(1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1分)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1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在中国,公募要经过中国证监会核准。
商号权:是商主体依法享有的对商号的专有使用权,(1分)包括专有权和使用权两个方面。
(1分)商号权属于知识产权,兼具人身权和财产权的特性。
(1分)一人公司: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1)包括实质意义和形式意义的一人公司。
我国公司法规定了形式意义的一人公司。
(2)共益债务:指在破产程序进行中,为全体债权人利益或者为程序进行之必需而对破产财团产生的一切请求权的统称。
(2分)像破产费用一样得到优先、随时足额拨付与清偿。
(1分)商事自治规则:是商主体就其组织、运作、成员的权利义务、相对人权利义务等内容自主制定的,不与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相冲突的规则。
(2分)如:公司章程、交易所业务规则等。
(1分)行纪:是商主体以自己名义为他人(委托人)购买或者销售货物、有价证券,由此获取报酬,并以此作为职业性经营的行为。
(3分)别除权:是指在破产程序开始之前就债务人的特定财产设定了担保物权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优先权的,在债务人宣告破产后,债权人享有的就特定财产不依照破产清算程序而优先获得清偿和满足的权利。
(3分)要约收购:是指为了取得或强化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通过向目标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发出购买该上市公司股票的要约方式,收购该上市公司的行为。
(2分)有自愿要约收购和强制要约收购之分。
(1分)破产重整:是指经由利害关系人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对具有重整原因和重整能力的债务人进行的生产经营上的整顿和债权债务关系上的清理,以使其摆脱财务困境,重获经营能力的破产预防制度。
(3分)法定资本制:又称确定资本制,是指在公司设立时,必须在章程中对公司的资本总额作出明确的规定,并须由股东全部认缴,否则公司不能成立的制度。
(2分)是社会本位立法思想的体现。
(1分)二、简答题(本题共4小题,每题5分,共20分)1.商事账簿的种类有哪些?答:商事账簿主要有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告三种。
(2分)会计凭证有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会计账簿有时序账簿、分类账簿和备查账簿;会计报告有会计报表及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3分)2.证券法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有哪些?答:证券法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主要有内部交易行为、操纵市场行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行为、欺诈客户行为、挪用公款买卖证券行为等。
(每个要点1分)3.股东的权利有哪些?答:股东的主要权利如下: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依法行使表决权;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会计报告,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按出资或所持有股份取得股利;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提起派生诉讼的权利。
(答出5个要点即得满分,不足5个要点者,每少一个要点扣1分)4.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是怎样的?答: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残疾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分)(2)破产人欠缴的其他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
(1分)(3)普通债权。
(1分)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清偿。
(1分)三、分析比较题(本题共2小题,每题10分,共20分)1.比较公司股票与公司债券的不同。
答:公司股票与公司债券的主要不同如下:(1)发行主体不同。
股票的发行主体是股份有限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除股份公司外还包括有限责任公司。
(2)所代表权利性质不同。
股票代表的是股权;公司债券代表的是债权。
(3)权利期限不同。
股票所代表的股权无固定期限,实与公司共存亡;公司债券所代表的债权是有固定期限的,小于公司存续期限。
(4)收益的多少不同。
债券的收益通常是固定的;股票的收益取决于公司的经营业绩。
(5)风险大小不同。
股票风险大于公司债券风险。
(6)持券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同。
股票是直接投资形式,股东可依法参与公司是决策经营事务;公司债券是间接投资形式,债券人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
(每个要点2分,答出5个要点即得10分,不足5个时,每少一个要点扣2分。
)2.简述商法的原则。
答:商法的主要原则如下:(1)商主体法定原则。
即商主体类型法定、内容法定和公示法定,是现代商事管理制度的核心、是商事登记制度的基础,反映了商法的公法性质。
(2)公平交易原则。
包括商事交易主体地位平等和诚实信用。
(3)交易简便、迅捷原则。
即交易要便捷、短期时效和定型化交易。
(4)鼓励交易原则。
最大可能维护交易的有效性、最大可能地为交易行为提供补救机会。
如破产重整。
(5)交易明确、安全原则。
禁止欺诈和不正当竞争,并采取强制主义、公示主义、外观主义、严格责任主义等制度确保交易安全。
(每个要点2分)四、论述题(本题共2小题,每题10分,共20分)1.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答:公司人格否认有两种含义。
一是国家对公司人格的彻底剥夺,如吊销营业执照、撤消工商登记。
一是即于法定事由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使股东对公司特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也就是揭穿公司面纱。
这是公司法意义上公司人格否定。
(3分)实行公司人格否定,是因为实践中出现了许多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的现象。
法律在充分肯定公司法人人格独立的同时,不应该容忍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因此,发达国家通过判例法而中国则通过成文法予以禁止。
中国公司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分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法律并没有规定清楚,学理上认为有如下情形可以考虑:人格混同、财产混同、虚拟股东、操纵和控制、改变自我、资本显著不足、欺诈等。
这需要总结中国的判例经验,由最高法院给予指引。
(3分)公司人格否认只能是对公司独立人格的补充和完善,而不是根本否定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
(1分)2.论信息披露制度。
答:信息披露制度是公开原则的体现和落实。
证券发行者在证券发行前或发行后应根据法定的要求和程序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投资者公开提供规定的能够影响证券价格的信息资料。
信息披露是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具体制度和措施。
(2分)信息披露制度由下列具体制度构成:(1)发行信息公开及预披露制度。
在证券公开发行前,公告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招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等),并将该文件备置于指定场所供公章查阅的制度。
(2)上市公告。
公告核准上市股票的有关文件,并将该文件备置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3)中期报告。
(4)年度报告。
(5)临时报告。
(3分)(6)收购公告。
信息披露必须符合法定的规范规程,如公开文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应该在指定的媒体发布,并备置于公司住所和证券交易所,遵守法定格式和内容要求。
(3分)信息披露制度意义重大,不仅为证券监管和投资者投资决策提供依据,而且是禁止内幕交易、实现交易公平的保障。
(2分)五、案例分析(本题10分)案情梗概:某大学A、某科研单位B、某国有企业C和某市国资委投资设立的一人公司D作为中国法人拟共同投资发起设立一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E。
它们共同制订的E公司章程有下列内容:E公司经营期限20年;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其中,A以其一个重点科研试验室的20年使用权作为出资,作价30万元,B以未取得专利权的技术成果作为出资,作价25万元,C以现金20万元出资,D以20年房屋使用权作为出资,作价25万元;上述出资在E公司成立两年内分5次缴清;公司不设立股东会和监事会,只设董事会,由四名董事组成,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在公司成立两年后必须在公司中持有股权,每届任期5年;董事会下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一人;总经理由董事会从董事中聘任和解聘;董事长和总经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有权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利润由股东平均分配。
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1.上述章程有哪些内容违法?请将违法的内容改过来。
答:(1)现金出资20万元,只占注册资本的20%,不符合不少于30%的要求。
(2)重点科研实验室的20年使用权不能投资,因为该实验室使用权有专门用途。
(3)因为所设公司E是内资公司,故E公司必须设立股东会,可不设监事会,但必须设1-2名监事。
(4)董事会不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而是执行机构。
(5)董事任期最高不能超过3年。
(6)公司法定代表人只能有一人,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但公司章程只能选其一。
(回答任意四个要点得8分)2.四个发起人的资格是否有问题?答:根据公司法应该没有问题。
(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