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法治精神解读_张淑芳
理解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理解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结合组织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具体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和监督机制,保障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落实。
下面将从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概念、作用、实施步骤、发展趋势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概念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是指通过制定明确的规定和禁令,清楚界定不允许的行为范围,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实施相应的处罚或纠正措施。
其核心在于明确规定禁止的行为和违规行为的后果,对可能导致组织损失或影响的行为加以限制和约束,以维护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发展秩序。
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一是明确规定不允许的行为范围,对违规行为的后果加以约束;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和监督机制,保障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落实;三是建立相应的处理机制和处罚机制,及时纠正和处理违规行为,确保组织内部秩序和正常运转。
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作用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在组织管理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规范和约束组织内部成员的行为,防止其在工作中产生不当行为或违反规定的现象;二是明确规定不允许的行为范围,对违规行为的后果加以约束,建立纠正机制和处罚机制;三是提升组织内部管理效率和执行力,保障组织运转的稳定和有序。
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预防和制止员工违规行为,减少组织风险和损失,维护组织形象和声誉。
同时,还可以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监督,提升组织管理效率和执行力,保障组织内部秩序和正常运转。
因此,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组织的发展和壮大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三、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实施步骤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实施过程,需要遵循一定的步骤和程序,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落实。
下面将具体介绍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实施步骤和操作流程:第一步,明确制度的目标和内容。
组织内部需要明确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目标和内容,明确规定不允许的行为范围和违规行为的后果,确保规定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优越性
综上所述,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法治理念和社会管理理念的根本转变,遵循了市民社会管理的基本规律,也是市场经济内在发展需要的体现。同时,从法治层面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体现了私法自治的基本价值: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下,市场主体的行为,除非法律明确限制,否则都属合法;而行政机关的行为,除非法律明确许可,否则都是非法。这充分彰显了“规范公权、保障私权”的法治理念,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对市场主体的监管更为高效。在正面清单管理模式下,市场主体要进入特定的市场领域,需要经过行政机关的审批,这也是所谓的“事前监管模式”。在此种模式下,烦琐的审批程序很可能导致权力寻租现象的出现,而市场主体获得批准后,如果缺乏事后的监督机制,行政机关就难以准确把握市场经济状况。因此,事前的监管在效率上是相对低下的。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下,市场主体只要符合法定的准入条件,行政机关就应当许可和批准。批准就自然转化为一种备案,核准制自然就变成了备案制。更为重要的是,监管形式实现了相应转变——变成了准入之后、运营之中的监管。这种从事前监管到事后监管的转变,必然要求政府形成一套高效而完善的备案体系和其他公示公信制度,如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息约束等制度,并加强事后监管力度,积极处理备案制度中可能产生的问题,以管控市场风险、保障市场秩序。由于事后的监管模式更有利于准确掌握市场主体的实际经济活动状况,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因此,与事前的监管模式相比,事后的监管模式更有效率。
负面清单初步提纲和内容分工
负面清单是指列举出禁止或限制的行为、项目或物品,并进行管理和监督。
以下是负面清单的初步提纲和内容分工的一般建议:
1. 提纲:
- 说明目的和范围:明确负面清单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安全、保护环境或其他合适的原因,并界定适用的范围,例如企业、行业或特定场所。
- 列举禁止或限制的事项:具体列举出禁止或限制的行为、项目或物品,可以参考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确保清单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
- 确定责任和监管机构:指定相应的责任人或机构负责清单的管理和监督,并明确他们的职责和权限。
2. 内容分工:
- 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员:负责研究和解读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确定适用的法律依据,并为制定清单提供支持。
- 行业专家和技术人员:根据特定行业、企业或场所的特点,评估风险,提供具体行业专属的禁止或限制事项,并参与制定相关标准或指导文件。
- 制定草案和修订者:根据提纲和相关资料,负责起草清
单草案,并根据需要进行修订,确保清单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
- 决策者和主管部门:负责最终审查和批准清单,并确保清单的合规性和可执行性。
- 监督和执行机构:负责对清单项进行监督、检查和执行,确保清单的落地实施和执行效果。
以上只是初步提纲和内容分工的建议,实际的负面清单的制定和内容分工可能会根据具体的情况和需求有所调整。
最好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与相应的行业专业人士和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和合作,确保负面清单的制定和实施符合相关要求。
我国负面清单制度的法律探析
我国负面清单制度的法律探析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府对于市场经济的调控也越来越重要。
为了保护国家安全和经济利益,我国一直在不断完善负面清单制度,对一些特定领域和行业设定了外商投资的限制和禁止。
负面清单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中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国家的长期利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法律的角度探析我国负面清单制度,深入探讨其在保护国家利益、市场公平和自由竞争方面的作用与问题。
一、负面清单制度的法律基础及意义负面清单制度对于维护国家安全和经济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外商投资对于国家安全和经济利益的影响是日益显著的。
负面清单制度的出台,可以有效避免外商投资对关键领域和敏感行业的威胁,保障国家的政治安全和经济安全。
负面清单制度也是对外资进入市场的一种积极管理方式,可以规范外商投资的行为,促进投资的合理化和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负面清单制度的建立,还可以促进市场公平和自由竞争。
设定一定的投资限制和禁止,可以防止外资对市场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国内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
二、负面清单制度的法律原则和制度建设负面清单制度的建立,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原则和制度建设。
负面清单制度应当遵循平等保护和公平竞争的原则。
在设定投资限制和禁止时,应当公平对待不同的投资主体,保障其合法权益,避免出现歧视性政策和不当限制。
负面清单制度应当遵循依法管理和稳定预期的原则。
在制定和调整负面清单时,应当依法进行,听取各方利益相关人的意见,确保政策的透明和稳定性,避免频繁变更引发市场的不确定性和投资的风险。
负面清单制度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和务实可行的原则。
在设定限制和禁止时,应当根据国家的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科学确定相关政策的范围和标准,确保政策的可执行性和有效性。
为了更好地实施负面清单制度,我国还需要在法律和制度上进一步完善。
一方面,我国应当继续完善负面清单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
现行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文件,但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进一步修订和完善。
“一带一路”背景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研究
图1美国负面清单的行业分布图2韩国负面清单的行业分布法律性这也给东道国在外资管理上更多关于负面清单透明度不仅体现在各种行业不符措施的列举详细程度上,对于可操作性的具体要求在很多美国同他国签双边贸易协定的文件正文中也有详细列这些举措都能体现美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于年初次与智利签订自贸区协定以来,90个协定中需要制定特别管理措施并且给予比较优势小、比较当然对于一个国家的支柱产业也需要特别保但是还是以负面以韩美不符措施条目不仅出现在三个附件当中,在正跨境服务和金融服务从图1和图2中可以发现,与韩国相比,美国的不符措施相对少一些,对应的对外商投资的管制也就少一些,对外开放程度也就高一些;但韩美的不符措施行业比重所占较大的都是服务业,这也充分体现了服务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特殊地位。
因此在我国对外开放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该行业的敏感性与重要性,对其进行重点关注与保护。
4.涉及领域行业广泛,措辞灵活准确。
在韩国与美国的自贸区协定中,韩国负面清单尽可能涉及更多的行业,包括更多的内容,尽最大努力保护本国产业;按照涉及行业统计,对服务业的保护非常重视,对服务业的管制措施占总数的五分之四还要多,农业等初级产业、制造业等分别占据第二第三位,但措施项目要远远少于服务业,还有一些外部性明显的社会事业,领域宽泛。
为尽可能地保护本国产业,与美国不同的是韩国的负面清单为了涵盖更多不符措施广泛选择了笼统、模糊的表达方式。
5.行业选择特点突出。
首先对部分关系到国家经济安全稳定的行业进行明确的严格禁止;其次选择国内相对弱势行业尽最大可能的保护;最后对于一些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予以一定程度的保护。
(三)我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与发达国家的异同。
现代社会治理的最大难题是社会合作
主制度 建设 , 在 实质上 实现地 方财政 的民主化 、 公共 化。I 嗣
主” 外. 还必 须着重做 三件 大事 : 一是社 区回 归 , 二是 法 治入 心 ,
三是 道 德 重 建 。 暖
王道 勇 在2 0 1 4 年3 月3 日《 学 习时报》 撰文《 社会 合作 : 现代社 会治理 的最大难题》 认为, 现代社会 治理成败 的关键 在 于能否形
成 真 正 意 义 上 的社 会 合 作 。在 当代 中 国 , 自发 性 社 会 合 作 处 于 隐
退的状 态 . 自觉性 社 会 合 作 长 期 处 于碎 片 化 状 态 , 自为 性 社 会 合
长速 度 . 就 是其表 现形 式之一 。为 此 . 需依循 “ 人 权保 障” 的宪
法 理 念 一 是 建 立 规 范 化 的 财 政 转 移 支 付 制 度 . 尽 量 减 少 专
态 . 当代 中 国的 社 会 合 作 不 可 能 完全 无 视 甚 至 是 否 认 它在 社 会
款拨 款 比重 . 增加 一般 性 财政 转 移 支付 资金 总量 , 以 消解地
源泉 .这 不仅体 现 为只 有充 分发展 社会 主义 民主 才能 制定 符 合人 民 意志 的法律 。而 且体 现 为只有 发展 社会 主 义 民主 才能 确保 法律 获得普遍 的服从 。其 次 . 要循 序渐进 地发展 民主 。强
调 民主 对法 治的基 础作 用 . 并 不忽视 法治对 民主的保 障作 用 ,
民主 先行 , 还是 法治 先行
朱世 海 在2 0 1 4 年 第5 期《 南风 窗》 撰文《 民主 先行 , 还是 法治
“负面清单”的法治思维
“负面清单”的法治思维作者:暂无来源:《领导文萃》 2014年第9期叶竹盛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改革试验区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就已高调设立。
自贸区改革力度之大超过其他诸多改革试验区,其中一个新颖的举措便是为投资者罗列“负面清单”。
不在清单上的领域,除特殊情况外,不需政府批准只需备案就可以进行投资。
“负面清单”实际上就是一种法治思维。
将政府关进了鸟笼,却将广阔的天地留给市场主体。
清单虽然面向投资者,但实际上限定的是政府的权力,划定了政府可以进行审批和管理的领域,除此之外,都应该由市场主体自由发挥。
可以说,“负面清单”是法治的限权和赋权思维的具体表现。
它不仅适用于市场审批的领域,实际上在公民权利、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等诸多法治领域,都可以推广。
自贸区的另一创新举措也回应了另外一个长期被忽视的法治与改革关系的课题。
在改革开放之初,许多法律法规出于客观需要,在条件尚未成熟的时候就出台,冠以试行或暂行的名称,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由全国人大授权给国务院制定的试行法规。
但是其中相当部分本应“暂行”的法规,却因为没有明确试行的期限,而长期生效,没有修改或者废止,留下了诸多不确定的制度模糊和权限不清的地带。
对于上海自贸区,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明确了调整期限是3年。
3年后根据实效,亦或修改法律,亦或修改自贸区的有关规定。
以法治凝聚改革的共识,这已是目前各方所能达成的最大共识。
改革的急迫性不仅出于面临问题的艰巨性,还意味着改革举措应该更快地落实为法治现实,以此展现改革的诚意和成效,避免潜在的危机。
然而,众多暂行规定的长期存在,折射出许多领域的改革处于有始无终的状态。
本着法治思维的改革应当减少止步于“试行”的待定状态,以明确、具体、可行的规则凝聚已经达成的共识,并在一个共识的基础上,迈向下一个共识。
分析了法治与改革的上述几个层次的关系之后,实际上还有一个关键的问题。
国际上一些研究法治建设的学者在考察了俄罗斯和南美等转型地区的经验后,得出结论,若正式的法治体制不能及时建立,市场和政治都可能被权力和利益主导的潜规则所把持,并形成难以突破的僵局,改革将无从突破。
浅析“负面清单”模式在私营林场管理中的应用
2015年3月防 护 林 科 技M a r .,2015第3期(总138期)P r o t e c t i o nF o r e s t S c i e n c e a n dT e c h n o l o g yN o .3(S u m N o .138)文章编号:1005-5215(2015)03-0084-02收稿日期:2015-02-02作者简介:聂永升(1975-),男,吉林桦甸人,大学,工程师.浅析 负面清单 模式在私营林场管理中的应用聂永升1,刘利有2(1.吉林省桦甸市地局子林场,吉林吉林132400;2.吉林省桦甸市林业局,吉林吉林132400)摘 要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作为一项引人注目的制度变革,正在全国各地落地开花,所涉领域也远远超出了最初制度设计所针对的外商投资㊂文章阐述了如何利用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来规范我国私人承包林场的综合开发经营活动,并通过实例对负面清单的内容进行了简要的探讨和分析,以期为林业资源大省的相关管理部门提供可行的参考意见㊂关键词 负面清单;私营林场;林场开发中图分类号:F 83;F 40 文献标识码:A d o i :10.13601/j.i s s n .1005-5215.2015.03.033 自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我国的改革进程进入全新时期,跨上了深化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新道路㊂中央成立的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将政治改革重新提上日程,部署了诸多政治改革的具体措施㊂其中最为吸引眼球的政策之一,便是国务院下放和取消多项事务的审批[1-3]㊂而在经济改革领域中,首次提出了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的概念,并且最先在上海自贸区进行了实践和完善㊂ 负面清单 ,已经成为中国经济改革的一个热词㊂ 负面清单 管理作为一项引人注目的制度变革,正在全国各地落地开花,所涉领域也远远超出了最初制度设计所针对的外商投资㊂全国各省市林区等也纷纷深入学习和推进 负面清单 管理模式,试点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负面清单㊂1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概念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N e ga t i v eL i s t )的原始定义,是指政府部门或机构,明确规定哪些经济领域不对外开放,除了清单上的禁区领域外,其他所有行业㊁领域和经济活动都是经过许可的;而在学术领域的定义指,凡是关于外资的,与国民待遇㊁最惠国待遇等不相符的规定㊁管理,业绩要求㊁高管要求等方面的限制措施,均以明确的清单方式对其进行明示;通俗来讲,所谓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意思是对经济活动或投资的 黑名单 ,该名单列明了非国有企业不能从事或投资的经济活动,或产业领域㊂与之相对应的是正面清单(P o s i t i v eL i s t)㊂2 我国私营林场的综合开发我国的林权改革政策实施以来,私人承包经营林场,在我国的很多林业大省开始大力推广,私人购买获得了对林场林业资源的经营权,可以对林场综合管理和开发㊂林权制度的改革给林业资源的保护,和经济效益开发提供了很好的制度保障㊂通过近十年的实践结果来看,私人林场的综合开发,为盘活林业资源,发挥了更大的经济效益㊂例如江苏省泗阳县,实施对辖区林地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通过立体式种养方式,既有利于林场树木的生长,也起到了改善生态环境的功能,尤其是改善林场周边区域的气候㊁增加空气中负氧离子含量,具有明显的效果㊂但近几年关于私人承包林场被破坏,管理不善,非法经营(林改耕㊁种植禾本科农作物等),非法转让林地等不良行为也引起了政府管理部门的注意㊂因此,需要加强对私人承包林场综合开发过程中,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和治理㊂3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应用如何使私营林场在发展的前提下克服弊端,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如何应用于我国开发私人经营林场中,通过以下实例对此做初步的探讨和解析,期望对可能的负面清单内容进行说明㊂例如,黑龙江省合江区,有林地面积约589399m 2,森林覆被率达69.5%,疏林地面积33722m 2,其中私人承包的林场约28万m 2,占总面积的45%左右㊂自2005年开始实行私人承包经营林场以来,为农民年均增收约1万元人-1㊂2012年当地进行森林普查后,发现被承包的林地森林资源破坏严重,面积减小5%左右㊂鉴于此,可以列出针对合江区,私人经营林场的负面清单,内容如下:(1)禁止对10a以上多年生树木的砍伐;(2)严格限制林场的建筑面积保有量小于一定数值(例如,300m2h m-2);(3)禁止将树木间的草地开发为耕地;(4)禁止在保护区林场进行狩猎活动㊂以上实例表明,通过列出一些常见的违规开发行为,严格禁止林场经营过程中,碰触到清单中的内容,可以有效提高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效率,还可防止政府部门过多干预私人综合开发经营活动㊂此外,负面清单内容,会根据具体地域和行业特点制定,并可保持内容的定期更新㊂4小结针对当前我国私人经营的林场,在综合开发中存在的一些违规和违法行为㊂本论文提出采用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的方法,通过列出在林场综合开发中严格禁止的经营活动,既保证了对林场的综合多样化开发,又确保对我国生态林业资源不产生破坏㊂参考文献:[1]翟晓松,胡海生,宋亚红.泗阳县林地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现状及发展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3(12):197-198[2]程立军.合江林区综合开发使用林地的探讨[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2(9):196[3]孙元欣,吉莉,周任远.基于信息技术的森林资源调查新体系[J].外国经济与管理,2014(3):20-22(上接第83页)注重胡杨幼林地和人工胡杨林的病虫害防治,按照 预防为主,科学防治 的方针,采取物理㊁生物㊁化学㊁科学营林等综合措施,及时控制胡杨锈病㊁胡杨木虱等重大病虫害的发生和蔓延㊂3.2围栏封育,保护和改善胡杨林生境条件把有条件围封的胡杨林全部围起来,充分发挥胡杨萌蘖性㊁耐盐碱㊁抗旱性的生物生态学特性,在有河水灌溉的前提下,采取围栏封育措施,将人畜破坏与干扰减少到最低限度,有利于胡杨林的 休养生息 与自然恢复㊂沙枣园子㊁牛头湾㊁潮湖林场等地围栏封育的实践证明,退化的胡杨林是能够复壮更新的,并可取得显著的生态㊁经济和社会效益㊂因此,在当前条件下推行围栏封育措施,是保护和发展胡杨林资源的捷径,是保护绿洲的良策㊂3.3科学管理,促进胡杨林复壮更新利用胡杨根蘖性强的优势,对胡杨林封育区内部分密度较小㊁水分条件充足的胡杨林或单株,采用人工开沟㊁伐根开沟和机械开沟断根的方法或人工促进天然落种等措施,促进胡杨种群更新㊂对更新的丛状幼苗和幼林地及时间苗㊁定株㊁整枝㊁抚育,使之尽快成林,扩大胡杨面积,提高林分生产力,对于大面积胡杨残次林的保护和恢复有极其重要的意义㊂3.4育苗造林,积极扩大胡杨面积在适宜胡杨生长且当前没有胡杨分布的地段,积极推广人工育苗造林㊂一是全面落实精细整地㊁覆膜移栽㊁合理灌水㊁适度修剪㊁适时防治病虫害等科学管理措施,提高胡杨种苗繁育质量;二是按照 适地适树㊁林随水生 的原则,积极人工营造胡杨片林㊁网带,扩大胡杨林的面积;三是创新机制,坚持 谁开发㊁谁治理㊁谁投资㊁谁受益 的方针,采取以奖代补㊁先干后补㊁多干多补㊁优先配套农业开发基金,优先供水㊁供种苗等优惠扶持办法,鼓励单位㊁集体㊁个人共同投资进行生态治理,积极营造和保护胡杨林㊂3.5保护开发,促进胡杨林健康发展经过多年努力,全县累计人工胡杨造林面积达8000h m2,成为全省规模最大㊁质量最高㊁成效最显著的人工胡杨林基地,建成金鼎湖㊁金沙湖㊁清泽溪㊁森林公园等旅游景点㊂依托胡杨林资源,连续成功举办了4届航天胡杨节,金塔县的知名度不断提升,所接待的游客人数逐年上升,特别是进入胡杨林景区的游客数量剧增㊂因此,一方面采取设置定点宣传服务站点㊁做好属地巡查工作㊁制止游客毁树和破坏旅游设施等措施,进一步加强胡杨林管护力度㊂另一方面,坚持繁育㊁推广㊁造林为一体的良性循环体系,走出一条植树造林㊁防沙治沙与生态资源开发相结合的路子,实现生态效益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㊂参考文献:[1]罗浩.我国胡杨及其主要分布介绍[M].重庆:西南大学,2009[2]丘明新,杨正礼,王端政.金塔县胡杨林的调查和抚育管理的几点建议[J].甘肃林业科技,1984(2):35-38[3]赵敏丽.不同绿洲天然胡杨林种群结构与空间格局的研究[D].兰州:西北师范大学,201358第3期聂永升等浅析 负面清单 模式在私营林场管理中的应用。
企业负面清单制度
企业负面清单制度【最新版3篇】目录(篇1)1.负面清单制度的概念和含义2.负面清单制度的目的和作用3.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情况和效果4.负面清单制度的启示和建议正文(篇1)一、负面清单制度的概念和含义负面清单制度,是指政府以清单形式明确列出禁止或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以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保障社会经济秩序和公共利益。
负面清单制度是市场准入制度的一种形式,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重要基础,也是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必要手段。
二、负面清单制度的目的和作用负面清单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提高市场准入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提高市场准入效率。
负面清单制度明确了禁止和限制的投资经营范围,降低了市场主体的投资风险,提高了市场准入效率。
2.优化营商环境。
负面清单制度有利于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提高市场主体的信心和投资意愿。
3.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负面清单制度可以引导市场主体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领域,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4.增强政府监管能力。
负面清单制度有助于政府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
三、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情况和效果负面清单制度在我国已经得到了广泛实施和有效执行。
例如,我国对外投资协定谈判中采用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方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此外,我国在市场准入领域也全面实施了负面清单制度,明确列出了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负面清单制度的启示和建议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积极的影响。
在今后的实践中,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负面清单制度,提高其执行效果。
具体来说,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负面清单要明确、具体、细化,避免模糊不清、漏洞百出。
2.负面清单制度要与法律法规相结合,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3.负面清单制度要定期修订,及时调整禁止和限制的投资经营范围,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负面清单”激发的“正面效应”
“负面清单”激发的“正面效应”作者:陆睿来源:《当代党员》2014年第05期2013年12月的一天,寒风呼啸。
这天上午,渝北区发改委主任杨继光接到通知:到区委参加一个会议。
三个小时后,杨继光迈出区委大楼。
寒风依旧,他却感觉“热血沸腾”。
回到办公室,杨继光叫来委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董蛟。
“立即成立起草小组,我任组长,你任副组长。
”“起草什么?”“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弊端不久前,董蛟才第一次听说“负面清单”这个词语。
那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期间。
那天,董蛟敲击鼠标,点开“直播全会”页面。
一行字映入双目——“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
”“‘负面清单’是什么?”董蛟挠了挠脑门。
“所谓负面清单,就是明确市场主体不能投资的领域和产业。
”重庆社科院区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勇说。
长期以来,我市产业投资管理都是依据“正面清单”管理模式展开的。
“所谓正面清单,就是以行政指导的方式代替市场作出判断,列出市场主体可以投资或政府鼓励投资的产业和项目。
”李勇说。
正面清单管理模式存在两大弊端。
一是致使引进产业和项目与主体功能定位不相匹配。
“因为正面清单没有明确哪些产业和领域不能投资,所以不少‘两翼’区县引进了很多‘傻大黑粗’的项目,造成严重的同质竞争和环境污染。
”李勇说。
二是致使行政审批不公和办事效率低下。
“正面清单鼓励企业做什么,但鼓励到什么程度?没鼓励的能不能做?这个由各个监管部门负责,可以解释成可以,也可以解释成不可以。
”李勇说。
正基于此,欧美发达国家建立了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政府以清单方式列出禁止和限制市场主体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清单以外则充分开放,即‘法无禁止即可为’。
”李勇说。
这样一来,不但审批自由裁量过大、审批依据不清等问题迎刃而解,而且规范和厘清了政府与市场的边界,让市场主体可以在清单之外自主选择。
对接2013年12月30日,渝北区发改委会议室,渝北区负面管理清单制度起草组会议召开。
外商投资准入制度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外商投资准入制度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作者:杨艳芳来源:《法制博览》2018年第03期摘要:随着世界经济日新月异的发展及投资自由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外商投资准入制度亟需与国际接轨,推动我国贸易投资新变革势在必行。
而负面清单作为外商投资的指导被越来越频繁的出现在双边及多边投资协定中,而负面清单模式在我国的应用还处于探索与试验阶段。
因此,探索出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外商投资准入管理模式对改善我国目前的投资环境及日后的投资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从负面清单模式的含义出发,分析其利弊并结合国际经验,最后阐述其在我国推行的建议。
关键词:投资管理模式;负面清单;国际经验中图分类号:D922.2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8)08-0165-02作者简介:杨艳芳(1992-),女,汉族,河南开封人,郑州大学法学院,2011级国际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际经济法。
负面清单作为一种反向的开放方式,是国际通行的一种东道国对外商投资领域实施限制或划定投资范围的管理办法,即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禁止与限制投资的行业、领域、业务等的目录,而清单未列的领域、行业或部门即为允许外国投资者合法的投资经营的范围。
一般来说,负面清单涉及的领域主要包括关系到国家安全、国家金融安全、环境保护以及影响国家基础或具有战略意义的行业等。
负面清单的本质为非歧视、市场化及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其应用的目的是建立一个统一的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东道国可将有关国家主权、国家安全与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领域予以保留,而对亟需引进外商投资的行业则实行开放性准入。
若将负面清单作为市场准入制度的基础与核心,准入与否的标准就不再是对资本的分类而只是依据负面清单,市场从而能够更加充分发挥其自身调节的优势,有效减少政府在资本自由流通过程中的干预,克服正面清单的一些固有弊端。
(一)提高外资准入效率,符合外资法发展趋势负面清单明确列举出禁止与限制外资准入的领域,相对于正面清单而言不仅提高了外资准入的效率,还增加了透明度,使得外国投资者在进入东道国之前清晰明了地预测其能否被东道国接受,增强了外国投资者对东道国的信任与安全感,提高了外国投资者对东道国投资的积极性。
四心教育负面清单内容和整改措施
四心教育负面清单内容和整改措施四心教育是指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和素质全面发展的教育模式,目的是培养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创新能力。
但是在实践过程中,四心教育也存在一些负面问题。
本文将分析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制定措施来确保教育资源的更加均衡分配。
学校可以组织专门的学习辅导班,针对学习困难的学生提供额外的学习支持。
教师也应该通过差异化教学的方式,根据学生的不同需求和能力,提供个性化的教学辅导。
其次,四心教育可能会使学生过于注重学习成绩而忽视其他方面的发展。
在现行的教育体制下,学生的考试成绩往往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主要标准。
这导致学生过度追求高分,忽视了其他方面的兴趣和才能的培养。
这会使学生缺乏全面发展,影响其未来的发展潜力。
为了克服这个问题,可以在教育评价体系中引入多元化的评价方式。
除了学习成绩,还可以考虑学生的专业技能、创新能力、社会责任等因素。
学校可以开设丰富多样的选修课程,让学生有机会培养兴趣爱好,并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其社会责任感。
另外,四心教育在培养学生思想品德方面存在一定的困境。
虽然四心教育倡导培养学生的良好品德,但是由于缺乏明确的指导和约束机制,教师很难对学生的道德行为进行有效引导。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学校可以加强德育课程的设置,将道德教育融入到日常课程中,通过案例分析和讨论等方式,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
此外,学校和家长也应该加强对学生的约束和监督,建立一套完善的行为准则和奖惩机制,促使学生自觉遵守规则和伦理。
最后,四心教育在教师培训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目前,四心教育还处于探索阶段,很多教师对于具体的实施方法和技巧尚不清楚。
这导致一些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难以有效地应用四心教育的理念和方法。
为了解决教师培训问题,学校应该组织相关的培训,提供系统的教学方法和策略的指导。
此外,教育行政部门可以与高校合作,开设相关的专业课程和研讨会,培养更多掌握四心教育理念和方法的优秀教师。
负面清单发言稿
负面清单发言稿尊敬的领导、尊敬的评委、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负面清单》。
近年来,中国经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随之而来的是消费观念的改变,人们对负面清单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
负面清单起源于治理经济和社会的需求,旨在制定一份明确的规定,禁止或限制一些不良、不健康、有害的行为或活动,以保护公众利益和社会秩序。
它是现代社会维护社会公正、公平、公开的重要手段。
然而,负面清单虽然在保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负面影响。
首先,负面清单可能导致行政干预过度。
负面清单中所列出的限制项目太多,政府机关往往过于关注这些限制,而忽视了其他更重要的问题。
这可能会限制创新和经济发展。
例如,在某些行业中,政府对一些新的技术和业务模式进行限制,导致这些行业的创新力丧失,影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
其次,负面清单可能导致公共服务的不足。
尽管负面清单的初衷是保护公众利益,然而限制行为的同时,也限制了一些企业和个人为公众提供更好、更多样化的服务的能力。
例如,某些行业受到限制,企业无法按照市场需求提供更加便捷、高质量的服务,这使得公众的选择空间变得有限,影响了公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再次,负面清单可能局限了个人自由和创新能力。
人是社会的主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创造力和创新能力。
然而,负面清单中的限制使得个人的自由发挥受到了限制,个人的创新能力也受到了阻碍。
这可能导致创造力和创新能力的流失,长期来看,对整个社会的发展将产生不利影响。
最后,负面清单可能会导致投资环境的恶化。
在负面清单的限制下,一些外国投资者可能会对中国的投资环境感到不满,甚至放弃来华投资。
这将使得中国失去了很多投资机会,影响了经济的发展。
同时,负面清单中的限制也可能会影响到中国企业的对外投资,限制了企业的发展空间和竞争力。
总之,负面清单作为一种管理社会和经济的手段,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维护社会公正和公平的作用。
然而,在实践中,负面清单也存在一些问题和负面影响。
行政处罚实施中违法行为的纠正途径_张淑芳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法制指引
作者: 张国声
作者机构: 上海市延安中学
出版物刊名: 思想政治课研究
页码: 82-85页
年卷期: 2014年 第6期
主题词: 负面清单 公平与效率 政府与市场 法治与德治
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逐步成为一种重要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模式。
作为法律和制度层面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必将规范和指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加速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中国梦"的实现,激活了企业经营模式的转换,滤清了政府与市场的边际,推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与德治新的互动。
高中《经济生活》教学的主要内容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知识,如果忽视了负面清单管理这一法制精神的指引,就不能凸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时代特色。
处方管理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处方管理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近年来,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处方管理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处方管理对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质量和药物使用安全起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着处方管理的不断完善,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滥用处方、误诊误治等情况屡见不鲜。
因此,建立处方管理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规范处方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具有积极意义。
二、处方管理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概念与作用处方管理负面清单指的是医疗卫生机构记录的医生开具的不符合规范的处方信息,如滥用抗生素、虚假处方等。
处方管理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是指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国家规定,对医师的处方行为进行监控和管理,建立处方管理负面清单,维护医疗卫生机构的声誉、规范医疗秩序,提高医疗质量。
处方管理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规范医生开具处方行为。
严格监控处方行为,对医生开具的不规范处方进行记录和管理,起到一定的惩戒作用,促使医生合理开具处方,提高开方质量。
2、保障药物使用安全。
通过监控处方行为,防止滥用抗生素等药物,避免药物不合理使用导致的药品耐药、不良反应等问题发生。
3、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规范处方行为,减少误诊误治的发生,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增强医疗卫生机构的竞争力。
4、整顿医疗秩序。
建立处方管理负面清单,及时发现和纠正医疗卫生机构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规范医疗秩序,提升医疗卫生机构的信誉度。
三、处方管理负面清单的内容与形式1、负面清单的内容处方管理负面清单的内容主要包括:医生姓名、医生职称、所在医疗卫生机构、不规范处方信息等。
具体不规范处方信息包括:滥用抗生素、虚假处方、超量开具处方、超出执业范围等。
2、负面清单的形式负面清单可以采取纸质或电子形式保存,一般由医疗卫生机构的质控部门负责管理。
医疗卫生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将负面清单的内容定期上报到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四、处方管理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实施1、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机制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处方管理负面清单管理机制,明确负责人员的职责,完善医生处方行为监控制度,细化处方管理流程,确保处方管理负面清单的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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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张淑芳,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本文系2011年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资助项目(项目编号:NCET-11-0679)的研究成果。
①负面清单是一种国际通行的外商投资管理办法,是一个国家禁止外资进入或限定外资比例的行业清单。
相当于投资领域的“黑名单”,其中要列明针对外资的与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不符的管理措施,或业绩要求、高管要求等方面的管理限制措施。
负面清单是国际上重要的投资准入制度,目前国际上有70多个国家采用“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参见MBA 智库百科“负面清单”。
②市场准入是市场管理的基本环节,但是在市场准入的决定机制上,不同的国家可以有不同的机制,如可以选择用法律机制决定市场的准入,也可以选择用行政机制决定市场的准入。
凡市场经济成熟的国家都会选择前者。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法治精神解读*张淑芳(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上海200433)摘要:“负面清单”是上海自贸区对外商投资管理的一种新的法治模式,它要求清单公布主体唯一化、清单内容确定化、清单效力正式化。
这一管理模式体现了由政府管理到社会治理、由政府高权到法律主治、由全面干预到自主调节、由政府导向到竞争协调、由本土精神到全球视野的法治精神。
不能仅仅限定在投资领域去理解负面清单的精神实质,而应当将其作为一种自贸区管理的制度创新模式,即将自贸区作为一个管理整体的角度而论之。
关键词: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制度创新中图分类号:DF4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9512(2014)02-0011-08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区)的管理模式是自贸区设立以后理论界和实务部门关注的热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自贸区管理办法》)在管理模式上做了非常好的探索和创新,在管理机构、投资管理、贸易发展和便利化、金融创新与风险防范、综合管理和服务等方面都形成了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这些复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使自贸区管理的法治模式已初步形成。
如何从微观和宏观的结合上来解读自贸区的管理模式,可以有诸多的思考方式和路径。
本文拟从投资管理中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自贸区管理的法治创新精神和新的权力运行方式予以解读。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指在自贸区的投资管理中采取通过负面清单的形式,让相关的投资主体在市场活动中具有较大的自由权的一种新的管理模式。
①从《自贸区管理办法》的规定可以看出,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存在于自贸区的投资管理中。
在市场体系中,投资及其投资管理既是市场的重要内容,又是市场管理的基本构成部分,它决定了市场主体在市场活动中究竟能够从事什么样的行为和不能够从事什么样的行为,②依此而论,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既调控和规范市场主体的资格问题,又政治与法律2014年第1期2014年第2期·主题研讨政治与法律2014年第2期调整和规范有关的市场行为问题。
在有关主体和行为是否能够进入市场的问题上,可以说有两种可以选择的机制:一个机制是只有经法律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许可的相关主体才可以从事相应的行为;另一个机制是只要法律和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没有明确的禁止,那么市场主体就可以为相应的行为。
③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所选择的是后者而不是前者,可以肯定地讲,在法律和政策没有禁止的领域,相关主体就可以从事相应市场行为的情况下,投资主体享有非常大的自由权;反之,相关市场主体进入市场的权利和机会则要小得多,这是我们认识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必须把握的第一个关键点。
在市场体系中,相关主体及其行为是否能够进入市场,或者被市场所认可,常常有两种决定机制,一个是法律上的决定机制,另一个则是行政上的决定机制。
所谓法律上的决定机制,是指某个主体是否能成为市场主体、某种行为是否能在市场体系中存在,要通过法律典则和法律规范来规定。
所谓行政上的决定机制,是指相关主体是否具有市场主体资格,相关的行为能否成为市场所接受的行为,则需要通过行政权的作用进行确定。
④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在上列两种决定机制中,所选择的是前者而不是后者,也就是说在负面清单制度的格局下,法律是唯一能够确定市场行为的依据,这一点非常关键,这是我们理解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第二个关键点。
在市场体系中,究竟什么样的主体及其行为能够被市场所吸纳,什么样的主体及其行为不能够被市场所吸纳,从理论上讲,有两种可以选择的制度倾向,一个是严格化的制度倾向,另一个则是松弛化的制度倾向。
在严格制度倾向的选择中,诸多主体和行为常常被排除在市场之外,相反,在松弛化的制度倾向中,相关主体进入市场的机会是相对较多的,与之相适应,市场对主体的行为也常常抱着相对宽容的态度。
⑤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在上列两种选择中所选择的是后者而不是前者,这是我们理解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第三个关键点。
结合上述要素,笔者认为,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自贸区管理中的一种制度创新,这个制度创新使自贸区的管理有了自己的特色,有了自己质的规定性,有了新的法治精神。
笔者将这种创新概括为下列五个方面。
一、由政府管理到社会治理的法治创新在我国的市场运行中,单就行政系统而言,能够管理市场的就有诸多政府职能部门,如工商、税务、物价、质量监督、食品管理等部门都能够对市场行使管理权,同时我国各级人民政府也是市场管理的当然主体。
上列主体都行使着一定范围的管理权,它们都可通过行政许可和其他法律与行政手段监管国内市场。
虽然各行政管理职能部门行使的权力范畴和权力内容有所不同,但他们在对市场进行管理时,所形成的模式却具有极大的一致性,笔者将这种模式概括为行政模式。
所谓行政模式,就是通过行政主体单方面对行政权的行使而表现出来的管理状态。
在这种管理状态中,行政主体能够为行政相对人设定义务,能够单方面地形成某种管理关系,更为重要的是能够通过行政行为为市场主体设定相关的市场秩序,“管理活动的‘执行’是指执行法律和其他法令。
管理机关的执行活动常常同时是指挥的,因为它以该机关颁布单方权力性命令,包括适用国家强制措施的命令为前提”。
⑥③法律治理是以法律为特征的治理,其与以行政高权为特征的治理的区别就在于:在法律治理的情况下,没有被明确禁止的市场主体就可以实施一定的行为,而在以行政高权为特征的体制下,相关市场主体的行为常常需要通过许可而为之。
④笔者此处所讲的行政上的决定,既包括政府行政系统通过行政立法行为而为之的决定,也包括政府行政系统通过具体行政行为而为之的决定。
⑤市场管理中的上列两种制度选择,说到底与一国的经济体制有着密切的关联性,甚至可以说它是由不同的经济体制所决定的。
如果说经济体制分为计划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那么,前者强调的是严格化的制度倾向,后者则强调的是松弛化的制度倾向。
当然,即便是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也存在着松弛与严格的程度上的差别。
⑥[前苏联]II.T.瓦西林科夫主编:《苏维埃行政法总论》,姜明安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39页。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法治精神解读正是由于监管主体的多元性,使得市场在运行过程中会出现过度管制的格局。
⑦这种过度管制的本质在于“依据一定的规则对构成特定社会的个人和构成特定经济的经济主体的活动进行限制的行为”。
⑧也许过度管制是市场经济在发展过程中的必经阶段,而不争的事实是过度管制对于市场的良性运行必然是有害的。
正因为如此,西方发达国家在上个世纪70年代就出现过放松管制的运动,诸多国家都制定了有关放松管制的法律典则。
⑨我国在2003年制定了《行政许可法》,通过该法对政府介入社会和介入市场的行为做了严格限制,使行政主体通过规范而有序的行政权力对社会和市场进行干预。
笔者注意到,该法的基本目的就是给市场主体更多的权利,使行政主体在对社会和市场的管理中承担更多的义务。
正如该法第1条规定:“为了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该法第13条规定:“当本法第12条所列事项,通过下列方式能够予以规范的,可以不设行政许可:(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二)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三)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四)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但笔者认为,它与市场经济所要求的社会治理还是存在一定差距的,也就是说,《行政许可法》所规定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技术仍然存在政府管理的色彩。
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必然要对以行政权为重心的管理模式提出挑战并要求其作出相应的改变,它大大减弱了政府行政系统在市场管理中的万能性。
也就是说,它要非常明确地将政府行为的界限与市场行为的界限予以区分。
负面清单所列举的内容以及负面清单本身则是对《行政许可法》的补充,该补充的目的并不是要强化政府的行政管理权限,而是要相对弱化政府的管理权限,将一些事务性的管理回归社会。
负面清单将清单的公布权限定在市政府,也就是说,除了市政府以外,其他任何主体都不能在自贸区的准入资格上设置门槛,这就使得政府系统在自贸区的管理中,在诸多领域里不再行使行政权力,不再进行行政化的治理,而由进入自贸区的市场主体以自己的运行准则调整自己的行为,这样的调节体现的是一种社会治理。
正如中共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的,政府“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
二、由政府高权到法律主治的法治创新从深层次讲,自贸区管理涉及政府与法治的关系问题,法律主治要求管理者是由法律典则所构造的,必须在法律典则和法律规范的严格规定下行使职权。
⑩在行政权高度集中和相对强势的情况下,管理者可以通过自己的行为使被管理者就范。
而在法治社会中,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不应当仅仅是一种管理与服从的关系,不应当仅仅是一种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另一方的关系形式,而⑦如《广州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第19条规定:“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收购、出售、允许、携带、邮寄、加工、利用,属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必须报省级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批准;属于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必须报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⑧宋世明:《美国行政改革研究》,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1999年版,第57页。
⑨例如美国1976年制订了《管制改革法》,1978年制订了《航空客运业放松控制法》,1980年制订了《放松存款金融机关管制、通货管制法》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