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通用21篇)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通用21篇)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一、运用中的变电设备及建筑物发生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设备缺陷。
二、设备缺陷的分类和处理期限:1.危急缺陷:直接威胁安全运行,若不及时处理,随时会造成设备或建筑的损坏,发生人身事故及停电事故。
危急缺陷处理不得超过24小时。
2.严重缺陷:严重威胁安全,不及时处理,暂时可以运行,但在一定时间内不消除,可能造成设备损坏和发展成危急缺陷。
严重缺陷处理不得超过7天。
3.一般缺陷: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较长时间坚持运行者。
一般缺陷可列入检修计划处理,年度消除率应在85%以上。
三、设备缺陷的鉴定、登记及报表:1.运行、检修、试验及各级管理人员发现缺陷,均由运行人员在“缺陷记录簿”内进行登记。
2.运行人员发现的危急和严重缺陷,要经站长(值长)鉴定定性,由发现人进行登记。
3.严重、危急性缺陷,应用电话立即通知上级供电部门鉴定后,组织人员检修。
一般缺陷可在缺陷月报中填报。
4.上级供电部门得到各类缺陷报告后,应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并填写“缺陷通知单(表)”交检修、试验等有关单位处理。
5.修试单位在试验中发现的缺陷,也应通知运行人员或填写“缺陷通知单”交变电站和有关单位,由运行人员登记。
四、处理后的`缺陷,应经当值长验收,确认缺陷消除后,在“设备缺陷记录簿”•验收栏内签注意见并签名。
•各单位处理缺陷后,应将“通知单”的“回执”在规定时间内返回通知单位。
五、变电站缺陷应进行闭环管理(附流程图):发现缺陷—-缺陷记录本—-缺陷月报—-工作票(操作票)—-运行记录本—-设备检修试验记录(报护及自动化装置工作记录)—-消除缺陷设备缺陷管理制度21为保证电网的安全运行,实现安全经济供电,必须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2所有设备必须按照铭牌或制造厂家的规定参数运行,并严格执行有关的运行、检修规程。
3对所有的'电气设备,一律实行车间主任领导下的“三种人”管理责任制。
设备缺陷管理规定Microsoft Office Word 文档
设备缺陷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强化设备日常管理工作,确保设备的功能精度指标的全面完成,满足新产品开发、工艺升级及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对设备的需求,确保设备缺陷管理实现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的目标,特制定公司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第二条规定了设备缺陷管理的要求、责任划分、管理办法、缺陷分类及检查与考核。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的设备缺陷管理。
第四条术语及定义:设备缺陷管理是建立在公司全员设备管理(TPM)基础上的闭环管理。
就是在各生产作业区、协力单位、生产技术室、设备管理室、综合办公室建立“设备缺陷管理”系统,根据管理要求实现缺陷的闭环管理。
第二章管理内容与方法第五条生产厂房缺陷:是指厂房漏雨、门窗损坏、公共设施、厂房结构出现异常情况。
第六条安全设施缺陷:是指走梯、平台、栏杆、护栏、地沟地坑盖板等出现危及人身安全的异常情况。
第七条设备缺陷:是指运行和备用设备、系统存在着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的异常情况。
第八条缺陷分类:一类缺陷:即紧急缺陷,是指危及主要设备安全运行或人身安全,如不及时消除或采取措施,在短时间内将造成设备停机、停电或威胁人身安全的缺陷。
二类缺陷:是指威胁安全生产或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影响单机设备正常参数运行,属于处理难度较大,不能在短时间处理,必须通过技术改造、更换重要部件或更新设备,通过大、中、小修才能消除的缺陷。
三类缺陷:是指系统无备用设备,需要倒换系统运行或必要时需停机后短时间内就可消除的设备缺陷。
该缺陷不影响设备处理和正常参数运行,但有危及设备正常运行的可能。
四类缺陷:是指在主、辅设备及公用系统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般性质的缺陷,在设备运行中可以消除,消除时不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属于随时可消除的缺陷。
五类缺陷:是指非生产设备缺陷,主要是指建筑物等非生产设备缺陷。
主、辅设备系统及其以外对设备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不会构成直接影响的缺陷。
第九条重大设备缺陷的消除必须由公司组织协力单位共同提出解决方案,对不能时消除且对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又有一定影响的缺陷,由公司组织协力单位共同制定出加强监控、检查、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技术措施。
设备缺陷管理规定最后完整版
设备缺陷管理规定最后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聚龙电力自备直供电网设备缺陷管理办法1 总则为规范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工作,强化设备缺陷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简化设备缺陷统计、分析,为公司检修技改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设备缺陷管理是全过程的管理,从调试、运行、设备定期检验或其他检验等多方面总结和发现问题,运行维护人员、各级工程技术人员、检修维护人员都有责任发现、汇报设备缺陷,并提出处理缺陷的办法及措施。
设备缺陷原则上按照《聚龙电力自备直供电网调度管理规程》确定的调度管辖范围分级管理、分类统计。
公司应加强备品备件的管理,确保运行设备备品备件充足,缩短设备缺陷处理时间。
缺陷消除的时限规定危急缺陷:应立即处理,完成处理时间或采取有效措施限制继续发展及降低风险等级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严重缺陷:7天之内完成处理。
一般缺陷:6个月之内完成处理。
一般缺陷纳入生产计划管理,必须停电处理的应在发现缺陷的第一次停电时间消除。
2 范围本规定是聚龙电力自备直供电网对设备缺陷管理的主要原则,体现了设备缺陷从发现、报告、处理、统计分析等全过程管理。
本规定适用聚龙电力自备直供电网所属输入线路、变电运行一次和二次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
3 规范性引用文件Q/CSG1 0701—2007《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输变电设备缺陷管理标准》《重庆聚龙调度运行值班管理标准》4 术语和定义缺陷:是指运用中的设备、设施发生的异常或存在的隐患。
这些异常或隐患将影响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影响电网和设备的可靠经济运行,影响设备出力或寿命以及电能质量等。
设备缺陷类别按照其严重程度分为危急缺陷、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
危急缺陷(Ⅰ类):设备或设施发生的缺陷直接威胁安全运行并需立即处理,随时可能造成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火灾、设备损坏等事故者。
严重缺陷(Ⅱ类):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有严重威胁,尚能坚持运行,不及时处理有可能造成事故者。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本为及时合理的消除配电设备中存在的缺陷,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缺陷分类:(1)一类缺陷。
指严重程度已使设备不能继续安全运行,随时可能导致发生事故或危及人身安全的缺陷。
(2)二类缺陷。
指缺陷比较严重,但设备仍可短期继续运行。
(3)三类缺陷。
指对近期安全运行影响不大的缺陷。
2.缺陷处理(1)一类缺陷。
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或向有关部门报告,在发现缺陷后____小时内予以消除。
(2)二类缺陷。
应在发现缺陷之后一个月内,安排检查计划消除,在消除缺陷前应加强监视设备的运行状况。
(3)三类缺陷:运行管理单位可将缺陷列入年度:季度检修计划中或日常维护工作中去消除。
3.设备缺陷通知单的管理(1)设备缺陷通知单的填写:①运行维护人员填写下列各栏。
缺陷位置、缺陷内容、缺陷类别、所需材料、发现日期、填单日期、缺陷简图、发现人意见、报单人签名。
②班长意见栏。
由运行班长填写。
③分局主管意见栏。
由分局主管运行专责工程师填写。
④送检日期、处理缺陷方法、返回日期三栏。
由分局主管检修专责工程师填写。
⑤接检日期、处理日期两栏。
由检修单位的检修负责人填写。
(2)缺陷通知单的传递:(1)缺陷发现人:①缺陷发现人应将缺陷所在的线路板、线路名称、具体或公用配电房名称、设备编号、设备型号等填写在缺陷通知单上。
②在缺陷内容栏内必须填写缺陷的标准部位、缺陷状况及缺陷类别。
③在发现人意见栏内填写处理缺陷意见,并在缺陷简图栏内绘出缺陷位置简图、处理缺陷所需的材料名称、规格和数量。
④在发现日期栏内填写发现缺陷日期并在报单人栏内签字,最后将填写好的缺陷通知单一式四份送交运行班长。
(2)运行班长:①班长接到缺陷通知单后,认真审核全部内容,如有疑问或错误时,要求发现人重新核实、填写。
②审核缺陷通知单的内容无误后,在班长意见栏内注明处理缺陷的意见。
③在班长意见栏内签字并填写日期后将缺陷通知单一式四份返还给缺陷发现人,由发现人送交分局运行专责工程师。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生产系统各设备的缺陷管理、考核。
本办法规定了设备缺陷管理的职责、设备缺陷的发现和登录、检查确认、缺陷消除、缺陷验收及考核等内容。
第二条设备缺陷是指运行或备用的设备发生了威胁设备和人身安全、影响机组经济运行、降低设备健康水平、影响设备带负荷能力或寿命和造成电能质量不合格等异常现象需进行处理的事件。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总工程师负责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工作,领导和督促公司各单位严格执行本办法。
第四条安全专职负责本办法的贯彻执行,并根据其执行情况和设备健康水平对本办法进行修订;负责设备消缺情况的检查和考核工作。
第五条技术运营部负责巡检设备,发现缺陷及时通知设备主人进行确认、检修,并发出缺陷通知单。
第六条技术运营部负责所辖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消缺工作,对运行人员开出的缺陷通知单及时处理、消缺,确保设备处于健康状态。
第三章设备缺陷分类及定义第七条设备缺陷按危及安全运行、影响机组经济、降低机组出力及“八漏”程度等几个方面,分为下列四类:一类缺陷:是指对设备和人身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必须尽快停机、停炉或停役主设备运行才能进行消除的缺陷。
二类缺陷:是指对安全经济有一定损害,影响机组出力,但不影响机组和主设备运行,或者需要调用备品设备、降出力切换系统才能进行消除的缺陷。
三类缺陷:是指经过变换运行方式、调整运行工况、切换设备系统,当日即可安排进行消缺处理的缺陷。
文明生产整治类缺陷(不属于三类缺陷范围,列入整治项目,一律归类为“文明整治”):是指生产辅助系统或非生产运行必须设备的缺陷,主要包括全厂所有建筑物墙壁、屋面,厂前区所有管道、阀门,全厂道路、围墙、井盖、门窗、桌椅、照明,非生产类计算机、电话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等。
暂不能消除的缺陷:是指必须在机组停用后才能消除的缺陷或没有消缺所必须的备品备件的缺陷或需要进一步观察、分析才能确认的缺陷,且暂时不会对设备、系统或人身安全构成危害,也不会给运行经济性带来严重损失的设备缺陷。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五篇)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一、目的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提高设备消缺率和消缺质量,进而提高设备的可用率和健康水平,确保设备安全、可靠地运行。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缺陷管理的职责、设备缺陷的发现和登录、检查确认、消缺后的报告、后续管理、缺陷验收及缺陷的统计与考核等内容。
二、设备缺陷:是指设备出现了性能、零部件、及消耗偏离原设计标准或规定要求。
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确认为设备发生了缺陷:1)设备或部件的损坏造成设备的被迫停止运行或安全可靠性降低;2)设备或系统的部件失效,造成渗漏(包括汽、水、气、煤、灰、油等);3)设备或系统的部件失效,造成运行参数长期偏离正常值,接近报警值或频繁报警;4)设备或系统的状态指示、参数指示与实际不一致;5)由于设备本身或保护装置引起的误报警、误跳闸或不报警、保护拒动;控制系统联锁失去、无原因起动或拒绝起动;6)对设备进行定期试验时发现卡涩、动作值偏离整定值;7)对设备进行检验性试验时,发现反映设备整体或局部状态的指标超标,或有非正常急剧变化;8)设备或部件的操作性能下降,动作迟缓甚至操作不动;9)设备运转时存在非暂时性的异常声响、振动和发热现象。
2、暂不能消除缺陷。
是指必须在机组停用后才能消除的缺陷或没有消缺所必须的备品备件的缺陷或需要进一步观察、分析才能确认的缺陷,且暂时不会对设备、系统或人身安全构成立即的危害,也不会给运行经济性带来严重损失的设备缺陷。
3、消缺陷。
是指除暂不能消除缺陷外的其他设备缺陷。
4、重复发生的设备缺陷:是指主要设备上同一缺陷在一年内重复发生;主要辅助设备上同一缺陷在____个月内重复发生;辅助设备上同一缺陷在____个月内重复发生的缺陷。
5、设备缺陷分类1)重大缺陷。
是指直接导致无备用的主要辅助设备停运、主设备降出力或停运的缺陷。
2)一般缺陷。
是指除重大缺陷外的缺陷。
三、管理职责1、生产部职责1)通过巡检、操作和运行分析发现并登录设备缺陷,提出消缺要求,采取运行措施,为消缺工作顺利进行创造条件,做好设备缺陷的验收工作。
某选煤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本
某选煤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本一、背景介绍本选煤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设备缺陷的处理流程,确保设备运行的安全可靠性,降低设备故障率,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
此制度适用于选煤厂所有设备的缺陷管理。
二、设备缺陷报告1. 操作人员在发现设备缺陷后,应立即向设备管理人员报告。
2. 设备管理人员收到缺陷报告后,应及时记录并进行初步评估,确定缺陷等级和处理优先级。
三、设备缺陷等级划分1. A级缺陷:严重威胁设备运行安全,需要立即停机维修。
2. B级缺陷:影响设备正常运行,但不会造成严重后果,需尽快维修。
3. C级缺陷:不影响设备正常运行,可在设备计划维修期间修复。
四、设备缺陷处理流程1. A级缺陷处理流程:a. 设备管理人员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并通知运行人员停机。
b. 维修人员及时响应,到达现场后进行受控停机并开始维修。
c. 维修完成后,设备管理人员进行验收,并通知运行人员恢复设备正常运行。
2. B级缺陷处理流程:a. 设备管理人员将缺陷报告转发给维修人员并告知维修优先级。
b. 维修人员在合理时间内进行维修,维修期间设备可继续运行但需注意安全。
3. C级缺陷处理流程:a. 设备管理人员将缺陷报告转发给设备计划维修人员,将修复计划纳入下一个维修周期。
五、设备缺陷记录和分析1. 设备管理人员应对每一起设备缺陷进行记录,包括缺陷描述、处理流程、维修时间和维修人员等信息。
2. 定期组织设备缺陷分析会议,对常见的设备缺陷进行分析和总结,并制定改进措施。
六、设备缺陷控制措施1. 对于频繁出现的设备缺陷,设备管理人员应采取控制措施,如加强维护保养、更换易损件等,以降低设备故障率。
2. 设备管理人员应每年对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进行回顾和修订,确保其可行性和有效性。
七、设备缺陷管理的责任1. 设备管理人员有责任制定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并确保其执行和落实。
2. 维修人员有责任按照制度要求及时进行维修,确保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3. 运行人员有责任及时报告设备缺陷,确保设备缺陷得到及时处理。
自动化系统设备缺陷管理制度(3篇)
自动化系统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1、设备缺陷管理的目的缺陷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掌握正在运行的自动化系统存在的问题,以便按轻、重、缓、急消除缺陷,提高自动化系统的健康水平,保障自动化系统的安全运行。
另一方面,对缺陷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其变化规律,为大修、更新改造自动化系统提供依据。
2、设备缺陷的分类设备缺陷根据其严重程度,一般分为三类:2.1、一般缺陷:指设备状况不符合规程要求,但近期内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
2.2、重大缺陷:指设备有明显损坏、变形,近期内可能影响设备安全运行。
2.3、紧急缺陷:指设备缺陷直接影响设备安全运行,随时有可能发生事故,必须迅速处理的缺陷。
3、设备缺陷的处理建立设备缺陷记录簿,远动人员在巡视中发现的缺陷应及时记录在设备缺陷记录簿上,写明缺陷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重大及以上缺陷应立即向主管领导回报,并根据缺陷严重程度进行处理。
自动化设备存在缺陷但不影响安全运行,应加强监视,针对缺陷发展做出分析和事故预想。
4、设备缺陷消除的期限缺陷消除的期限一般规定为:紧急缺陷应予24H内消除;重大缺陷视其严重程度在____个月内安排处理;一般缺陷可列入季度或年度大修计划进行处理或在日常维护工作中消除。
5、处理设备的原则:处理缺陷时,要严格执行有关规程规范,严禁违章作业。
自动化系统设备缺陷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自动化系统设备缺陷进行管理的一套制度。
以下是一份可能包含的内容:1. 缺陷报告流程:规定员工如何向维修部门或相关负责人报告设备缺陷,包括报告的内容、报告的方式(书面、口头、电子邮件等)以及报告的时限。
2. 缺陷分类和评估:设定设备缺陷的分类标准,如紧急程度、影响范围和持续时间等因素,并对不同分类的缺陷进行评估,以确定优先处理的顺序。
3. 缺陷处理责任:明确维修部门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包括缺陷处理的时间要求、处理方法和后续跟进工作等。
4. 缺陷记录和追踪:建立缺陷记录系统,记录设备缺陷的详细信息,包括缺陷的描述、报告时间、处理进展等,并跟踪缺陷处理的过程,确保缺陷得到及时解决。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5篇)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一、一般规定1、站领导、检修技术人员、检修班长是具体抓好设备管理负责人。
2、凡是设备在运行备用中出现缺陷,运行人员有责任采取必要的运行措施,防止缺陷扩大,出现故障要通知有关人员及时消除。
3、各运行、检修班应将发现的设备缺陷及时记录,以利于查阅和作出处理。
4、设备缺陷消除后,消除者应在记录簿上交代清楚。
5、记录簿应保持整洁,并存档,以备查考。
二、缺陷分级管理权限1、运行任务(1)巡视检查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作好记录和报告有关人员。
(2)及时消除属于运行维护工作范围的设备缺陷,应及时采取必要运行措施消除缺陷。
防止缺陷扩大,并向有关人员汇报。
(3)凡本班有权调度停用或不停用也能消除的缺陷,应通知检修人员及早消除。
(4)参加设备缺陷消除后的验收。
2、检修班任务(1)负责从运行、试验、检验方面及时了解所管辖设备的缺陷并作出记录。
(2)了解运行情况,查阅记录簿,及时发现和主动消除设备缺陷,做到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天。
(3)在运行中无法消除缺陷,应记入本班的记录簿内,在大小修或临时予以消除。
3、站领导的任务(1)领导督促各班认真搞好设备缺陷的消除工作,负责质量验收的组织工作。
(2)定期巡视设备,掌握设备存在的缺陷。
(3)分析造成缺陷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4)拟定消除重大设备缺陷的技术组织、措施,结合小修计划使其实现。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2)是一个用于解决和管理设备缺陷的规定和流程。
其目标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
以下是一个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1. 缺陷报告:任何人员发现或怀疑设备缺陷,应立即向设备管理部门报告。
报告应包括缺陷的描述、可能的原因和可能的影响。
2. 缺陷评估:设备管理部门收到报告后,应进行缺陷评估。
评估包括对缺陷的调查、测试和分析,以确定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
3. 缺陷修复:根据缺陷的严重程度和紧急性,设备管理部门应制定修复计划和时间表。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XX公司设备缺陷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范围本规定适用于XX公司各专业设备缺陷管理工作。
第二条目的(一)为了规范XX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工作,保证设备的健康水平,确保机组安全、经济、稳定、文明运行。
(二)建立健全设备缺陷管理的全过程管理机制,即缺陷定义、分类、提出、消除、验收、评价、记录、总结、监督管理形成闭环管理。
第二章规范性引用文件第三条设备缺陷管理规定引用《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
第三章术语定义第四条术语缺陷定义:设备缺陷指设备在运行及备用中发生的威胁安全生产,影响出力、经济运行、环保要求,妨碍文明生产及设备功能作用发挥的异常情况。
(一)紧急缺陷:指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随时可能酿成事故,严重影响设备继续运行、使用寿命和供电质量及可能造成保护误动或拒动,危及系统安全稳定而必须立即组织进行处理的缺陷。
(二)一类设备缺陷:指威胁安全生产或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影响机组正常出力或正常参数运行、属于技术难度大、需通过技术改造、更换重要部件或更新设备、花费重大资金、在安排大小修才能消除的缺陷。
(三)二类设备缺陷:指停止主设备运行或辅助设备运行影响主机出力才能消除的缺陷。
(四)三类设备缺陷:指设备在运行中发生的一般性质的,在机组运行中随时可消除的缺陷.第四章职责分工第五条设备管理部门职责设备管理部门为缺陷管理部门,负责缺陷检查、指导消除、验收、汇总分析、监督管理工作。
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宣贯股份公司设备缺陷方面的管理制度,制定XX公司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二)对各部门设备缺陷管理工作及缺陷的消除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设备管理规定的部门进行指导、监督管理。
(三)对一、二类缺陷制定检修计划,报给安全生产处安排检修时间,会同各部门共同完成消缺工作。
(四)各专工对所属片区内未消除的一、二类缺陷进行重点巡检关注、并做好点检记录.(五)对无法消除或技术难度大的缺陷、事故、设备异常状态研究分析,协助缺陷消除工作。
参加重大设备缺陷的处理与验收及设备事故原因分析.(六)各专工对所辖片区内缺陷消除情况进行跟踪分析总结,对重复发生的缺陷,找出缺陷发生的原因,提出预防整改措施。
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设备缺陷管理规定1.总则设备缺陷是危及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重要因素之一。
及时准确地发现、消除缺陷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
为使设备缺陷从发现到消除的全过程实现闭环管理,而制订本制度。
2.设备缺陷定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称有缺陷设备。
2.1设备零部件损坏、老化、缺少,技术性能不良,以致不能在额定参数下运行或安全构成威胁者;2.2由于外界原因,形成威胁设备安全运行的现象;2.3按设备定级不能评为一类设备者。
3.设备缺陷的分类:3.1紧急缺陷(I类缺陷):己导致设备退出运行或随时可能导致事故需立即处理者;3.2重要缺陷(II类缺陷):缺陷比较严重,但在运行人员、试验人员的监视下,在短期内尚不致造成事故者;3.3一般缺陷(III类缺陷):对安全威胁不大,允许在下一个月度季度检修计划中予以消除者。
4.职责和分工:4.1变电所运行人员:4.1.1对当班发现的缺陷、其它专业人员发现并记录在各专业记录簿中的缺陷,都应录入生产MIS网缺陷记录。
4.1.2对缺陷的严重程度作出判断,定出缺陷的性质、类别。
4.1.3对紧急缺陷、严重缺陷,应同时汇报变电工区和区调值班员。
220kV设备缺陷,如危及系统安全,需立即改变省调管辖设备的运行方式等紧急情况,变电值班员可先直接回报省调。
4.1.4对危及安全需做紧急处理的缺陷,按有关规程要求,进行紧急处理,以防发展为事故。
4.1.5 缺陷消除前,负责运行监视,做好事故予想。
4.1.6当检修人员消缺完毕,应对消缺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工作负责人、值班负责人分别在缺陷记录上签名,作为该项缺陷己消除的依据。
4.1.7 每月末,将变电所未消缺的紧急缺陷、严重缺陷,汇总报变电工区。
4.2值班调度员:4.2.1对紧急缺陷、重大缺陷,应立即回报生产安全部及公司领导。
对危及系统运行需紧急处理的缺陷可直接通知检修人员进行消缺。
4.2.2对危及安全的缺陷,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以保障系统的安全运行和防止设备的进一步损坏。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 设备缺陷发现:建立设备缺陷的发现机制,可以通过定期巡检、设备状态监测、员工反馈等方式进行。
2. 缺陷报告:发现设备缺陷后,应及时进行缺陷报告,包括缺陷的描述、位置、严重程度等信息,以便后续处理。
3. 缺陷评估:对报告的缺陷进行评估,确定缺陷的风险程度和修复的优先级,以便进行合理的资源调配和优化计划。
4. 缺陷修复:根据缺陷评估结果,制定缺陷修复计划,并按计划进行缺陷修复工作,包括修复的时间、方法和责任人等。
5. 缺陷验证:对已修复的设备缺陷进行验证,确保修复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并记录验证结果。
6. 缺陷预防:分析设备缺陷的根本原因,制定预防措施,包括提升设备维护保养水平、加强培训和监督等,以避免类似缺陷的发生。
7. 缺陷记录和统计:对设备缺陷的记录进行分类、归档和统计,以便分析和经验,为后续的设备管理提供参考。
8. 缺陷审核和改进:定期对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进行审核,发现
问题和不足,并及时改进和更新,以保持制度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通过建立健全的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
缺陷,减少设备故障对生产和运营的影响,提高设备可靠性和使用
寿命。
设备缺陷处理及索赔管理制度(3篇)
设备缺陷处理及索赔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妥善处理设备验收、安装和调试过程中出现的缺陷问题,保证设备的质量,避免由于设备的缺陷影响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特制订本制度。
2.原则2.1设备缺陷处理及索赔管理必须符合国家、华电集团、华电国际及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
2.2以“讲诚信、守协议”的道德准则进行设备缺陷处理及索赔管理。
2.3以有利于问题解决为出发点,明确有关各方责任,确定解决方案,并落实解决方案。
3.释义设备缺陷处理及索赔管理是指通过对缺陷处理工作的组织、鉴定设备缺陷和造成缺陷的责任方、确定解决方案以及缺陷处理结果的验收、审核及落实处理费用等管理活动,保证设备质量和工程质量的管理过程。
4.管理要求4.1缺陷的提出4.1.1物资代保管单位在接货卸车过程中,对外观、数量提出缺陷。
4.1.2在设备开箱验收时,由参与验收的各单位技术人员提出设备缺陷,并由代保管单位统一形成书面材料(验收程序参照《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管理制度》。
4.1.3安装和调试过程中的缺陷主要由安装和调试单位提出,其它监督单位发现缺陷也有权利和义务提出。
4.2对缺陷的鉴定与审批4.2.1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商、调试单位、代保管单位、供货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设备材料缺陷及缺陷责任的鉴定,确定缺陷对工程的影响:影响接口性能、影响设备性能、影响设备寿命,可能达到的修复水平以及对工期的影响等,同时,填写《现场物资缺陷及责任鉴定表》(附件一),并经总监确认,三期办批准后,进行缺陷处理。
必要时还可外请专家,如厂家无人参加,可传真通知或确认。
若属于在开箱验收时发现的缺陷(缺件),且责任明确,处理方案简单,可在验收时直接提出处理方案。
4.2.2建设单位根据鉴定结果,确定是否继续使用、修复或退货、重新购买。
4.3缺陷的处理及费用负担4.3.1缺陷的处理原则上由责任单位自行解决。
4.3.1设备材料的缺陷及责任鉴定明确后,由施工承包商提供《现场物资缺陷处理方案报审单》(附件二),责任单位出具处理方案,施工承包商审核,监理单位审批,三期办批准后由监理转责任单位处理并承担所需费用。
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为全面掌握设备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缺陷,认真分析缺陷产生的原因,尽快消除设备隐患,掌握设备的运行规律,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确保电网安全运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指导思想1、指导思想:增强设备缺陷管理意识,提高设备管理水平,保证设备健康运行。
2、目的:具体落实电力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缺陷管理必须形成“闭环”,尽量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可操作性。
3、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10kV及以上输变电设备。
二、缺陷的性质及消除期限1、紧急缺陷:指严重程度已使设备不能连续安全运行,随时可能导致事故发生。
此类缺陷必须尽快消除(24小时内安排临时或事故检修)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临时处理。
2、重大缺陷:指缺陷比较重大,但设备仍可维持短期运行。
此类缺陷应在短期(一周)内消除,消除前应对该设备进行严密监视。
3、一般缺陷:指缺陷范围较小,对近期安全运行影响不大的设备缺陷,列入月度检修计划进行处理。
三、缺陷管理流程1、生产部为设备缺陷管理的主管单位,服务公司生产部为设备缺陷管理的协管单位。
2、公司生产部和服务公司生产部各设一名专责,具体负责设备缺陷的日常管理工作。
3、调度所、信息管理中心、计量所、送电公司、变电公司为设备消缺的具体实施单位。
4、设备缺陷管理(1)设备缺陷管理实行微机(生产MIS)管理,设备的所有缺陷管理流程都应在生产MIS上进行,特殊情况用消缺通知单来实现闭环管理。
(2)运行人员发现紧急缺陷时,在按照现场运行规程进行必要的应急措施后,应首先汇报调度,交当值调度值班员处理,需要立即消缺的,当值调度值班员应直接通知检修维护单位负责人组织消缺,同时上报生产部缺陷管理专责,事后生产部应给检修维护单位补发消缺单。
(3)运行人员发现其它缺陷后应对设备缺陷作出正确判断,由所属各班班长审核后录入生产MIS系统,同时报生产部缺陷管理专责。
(4)对特别重大和紧急缺陷,设备检修维护单位负责人在接到设备缺陷汇报后,应立即组织消缺。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设备缺陷的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和使用寿命,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在使用、维修、保养设备过程中发现的缺陷。
第三条设备缺陷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及时发现、及时修复的原则。
第二章设备缺陷的发现与报告第四条对于设备的日常运行中发现的任何缺陷,用人单位或设备使用人应及时进行记录。
第五条设备使用人在发现设备缺陷后,应立即停止使用该设备,并向设备维护人员报告。
第六条设备维护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检查、排除缺陷或停用设备,并填写设备维护记录。
第七条如果设备缺陷涉及安全和环境保护问题,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八条对于定期检查中发现的缺陷,设备维护人员应及时整改并记录。
第三章设备缺陷的整改与修复第九条对于已经发现的设备缺陷,设备维护人员应根据设备缺陷程度和影响范围,确定整改方案。
第十条设备维护人员应制定整改计划,并把整改方案及计划书报告给用人单位或设备使用人。
用人单位或设备使用人应及时审核并批准。
第十一条设备维护人员应按照整改计划和方案进行整改和修复,并在整改过程中加强对设备的监管和管理。
第十二条整改完成后,设备维护人员应重新对设备进行检查、测试、试运行,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四章设备缺陷的记录与分析第十三条对于设备缺陷的记录,应当包括设备种类、缺陷情况、处理结果、处理时间等内容。
第十四条设备使用单位或维护人员应定期对设备缺陷进行统计和分析,找出常发缺陷和长期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五章奖惩措施第十五条对于积极发现和报告设备缺陷的人员,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于故意隐瞒设备缺陷、不及时报告和处理设备缺陷,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应予以惩戒和追责。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用人单位或设备使用单位制定,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之前的设备缺陷管理规定全部废止。
国家电网公司电网设备缺陷管理规定国网(运检3)297-2014(文号国家电网企管〔2014〕752号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运检/3)297-2014 国家电网公司电网设备缺陷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网设备管理,提高缺陷闭环管理水平,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电网设备缺陷管理主要包括缺陷的发现、建档、上报、处理、验收等全过程的闭环管理和检查考核等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分)部、各单位及所属各级单位(含全资、控股、代管单位)电网设备缺陷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电网设备缺陷管理工作实行归口管理。
国网运检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运检部、省检修(分)公司运检部、地市(区、州)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地(市)公司")运检部、县(市、区)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县公司")运检部(以下简称“各级运检部门”)为电网设备缺陷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国网设备状态评价中心、省设备状态评价中心(以下简称“各级评价中心”)负责电网设备缺陷管理工作的技术支撑,省检修公司中心(分部)、地(市)公司检修分公司、县检修(建设)工区(以下简称“运检单位”)为电网设备缺陷管理的具体实施单位。
第五条国网运检部职责:(一)负责制订公司电网设备缺陷管理的制度标准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二)指导设备缺陷管理工作,完善公司标准缺陷库,组织研究解决电网设备缺陷管理工作中的管理问题和重大技术问题;(三)负责组织编制公司输变配电设备缺陷统计分析报告,组织开展设备运行评价工作,指导反事故措施、大修技改计划的制订和设备选型;(四)完善技术支持手段和装备配置,组织研究、推广先进实用的带电检测和状态监测技术;(五)负责公司系统具有代表性的电网设备家族缺陷发布,组织协调公司系统家族缺陷的排查治理工作;(六)负责公司输变配电设备缺陷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七)开展岗位技能培训,提高各省公司技术人员缺陷诊断分析和处理技能水平。
缺陷设备管理制度15篇
缺陷设备管理制度15篇【第1篇】设备缺陷登记管理制度1 设备缺陷分类⑴紧急缺陷:指严重程度已使设备不能连续安全运行,随时可能导致事故发生。
此类缺陷必须尽快消除(安排临时或事故抢修)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临时处理。
⑴重大缺陷:指缺陷比较重大,但设备仍可维持短期运行。
此类缺陷应在短期内消除,消除前应对该设备进行严密监视。
⑴一般缺陷:指缺陷范围较小,对近期安全经济运行影响不大,较容易解决,列入日常检修计划进行处理。
2 管理程序⑴凡运行人员发现的缺陷,及时设法消除,消除后,记录在设备缺陷记录本上。
⑴凡运行人员发现的,若无法消除时立即上报,同时记录在设备缺陷登记本上。
⑴在消除缺陷时如需进行生产调整,及时向车间、公司生产调度汇报。
⑴记录中应注明缺陷的设备名称、部位写清楚,并写明时间,班次和发现人。
⑴运行人员应定期巡检,了解设备状况,主动消除缺陷。
检查出的缺陷上,并将查出的缺陷记入《设备缺陷登记本》。
⑴缺陷消除后,应记录消除时间、检查验收人,在缺陷登记本上详细记录。
⑴设备缺陷处理原则:基本做到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天。
⑴消除缺陷时,运行人员要主动与检修人员配合,创造条件,严禁扯皮。
⑴缺陷消除后,应由班长和有关运行人员进行检查和验收(包括卫生情况),认可后,班长在检修工作票上签字。
签字后如再发现有遗留问题,由运行人员负责。
⑴在运行中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而未能得到处理的设备缺陷造成了严重后果,或发现缺陷后没有及时汇报、记录,要追究责任,严肃考核。
【第2篇】10kv 变配电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全面掌握设备健康状况,及时发现设备缺陷,认真分析设备缺陷产生原因,积极摸索设备运行规律,是妥善安排设备检修、校验和测试工作的主要依据。
1 、设备缺陷是指:设备本体磨损老化、自然老化或由于安装不当、外力影响等使设备运行发生不安全状态。
2 、按照设备缺陷性质和危害程度分为以下三类:( l )危急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处理,否则会随时发生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及停电事故,( 2 )严重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尚可,虽能继续运行,但短期内会发生事故,威胁安全运行。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例(3篇)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例一、目的为保证生产的安全稳定运行,做好因生产需要,不能及时停修带缺陷设备(在不会发生设备故障、事故的缺陷的前提下)的维护检查,避免设备缺陷扩大成故障、事故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特建立带缺陷运行设备档案。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淀粉一、二车间、机修车间三、管理内容及要求(1)在设备巡视时发现设备缺陷时由运行车间、机修车间两车间共同会诊,根据生产以及设备缺陷情况确定是否及时停修,因生产情况允许设备缺陷能够及时消缺或即使生产需要设备缺陷严重需要及时停修必须停机维修。
对于经过对设备缺陷会诊能够坚持运行不会造成设备故障、事故的发生的设备即为带病运行设备(利用停机时间进行维修)。
对带病运行设备要求运行车间、机修车间必须实施跟踪监护,制定出防止设备缺陷扩大的防范措施、设备缺陷的处理方案以及设备的消缺计划,同时调查设备缺陷发生的原因。
(2)运行车间、机修车间分别设立设备缺陷档案,存放在于一二车间值长室、机修车间办公室。
淀粉一二车间发现运行设备缺陷于每天7:20、16:20前提报到机修车间,并由提报责任人____机修车间技术员、运行车间技术员、值长、班组长对带缺陷设备进行会诊,根据会诊情况淀粉一二车间值长、机修车间技术员分别填写设备档案。
机修车间维修人员对每天的设备巡视情况报机修车间办公室,由机修车间负责对缺陷进行汇总报提报机修车间副主任由机修车间副主任每天9:00、16:00前反馈到淀粉一二车间,并由机修车间副主任或技术员____运行车间技术员、运行值长、运行车间班组长、机修车间分管班长对带缺陷设备进行会诊并填写运行设备档案。
(3)设备缺陷档案填写完整,必须填写缺陷设备名称、设备异常发生时间、导致设备异常的原因、避免设备扩大的防范措施、拟定缺陷处理的方案、设备缺陷的处理时间、消缺责任人、会诊人员(由机修车间技术员、运行车间技术员、值长、当班班组长组成)、缺陷处理后的验收情况。
(4)带缺陷运行设备消缺后由机修车间消缺责任人____机修车间技术员、运行车间技术员、当值值长、班组长进行验收并签字。
缺陷管理制度【5篇】
缺陷管理制度【5篇】【导语】缺陷管理制度怎么写受欢迎?本为整理了5篇优秀的缺陷管理制度范文范文,为便于您查看,点击下面《目录》可以快速到达对应范文。
以下是为大家收集的缺陷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1篇】缺陷管理制度电气设备的健康水平,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关键,没有健康完好的设备,就不能维护正常运行,不能保护安全生产的实施。
为了保质保量地国民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多送电,全站人员必须保养设备的健康,保证安全运行自学遵守执行下列各项规定:一、运行人员应认真维护管理好设备,确保运行中的各项设备符合安全运行的要求,当班人员不准随意更改运行参数,需要更改参数必须报局领导或技术负责人批准合方可执行。
二、运行人员发生设备缺陷必须详细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中,字迹应清楚工整,不准乱写乱画。
三、当班人员应尽力消除设备缺陷,保证设备的完好,不得以任何借口妨碍设备缺陷消除工作的进行。
四、对严重影响安全,站内又无法处理的缺陷,站长应及时报告局领导,并根据其指示作好安全措施。
若不报局或不执行其指示,导致缺陷扩大或造成事故者要追究责任。
五、当值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又无法处理时,应及时报告站长,并报告调度。
站长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
六、生产现场所放的工具、安全用具及各种仪表、设备备品备件不准外借,私自拿走或损坏上述物件而影响缺陷处理,造成缺陷扩大或事故者,应追究其责任。
七、每月向生技科局面汇报站内设备缺陷和处理情况。
每季度末月结设备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及设备评级工作。
八、缺陷处理完毕,应由当值人员验收,并在缺陷记录簿中注明。
九、站内各类设备标志应保持清晰(相序颜色、开关、刀闸编号等)若不明显应随时进行添补。
【第2篇】线路缺陷管理制度线路缺陷管理是重要的基础工作之一,是保证设备应有的健康水平和搞好线路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为了加强线的缺陷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确保线路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线路缺陷管理的目的,在于对设备存在的缺陷进行统筹安排、及时处理,做到查有记录、积累资料、便于分析和总结经验。
设备缺陷管理标准
设备缺陷管理标准1. 引言设备缺陷是指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问题或故障。
设备缺陷管理是指为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对设备缺陷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和处理。
本文档旨在制定设备缺陷管理的标准,为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提供指导。
2. 目标与原则设备缺陷管理的目标是及时、高效地发现和处理设备缺陷,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在设备缺陷管理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 安全优先原则:设备缺陷管理应始终以保障人员安全为首要任务,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 及时性原则:设备缺陷应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以减少对生产和使用的影响。
- 综合性原则:设备缺陷管理应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和方法,包括检查、维护、修复、更换等,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3. 设备缺陷管理流程设备缺陷管理应包括以下流程: ### 3.1 设备缺陷发现和报告 - 设备缺陷应由使用人员或维护人员发现,并及时向设备缺陷管理部门或主管报告。
- 报告应包括设备缺陷的详细描述、发现时间、位置等信息,以便后续处理。
3.2 设备缺陷登记和评估•设备缺陷管理部门或主管应将设备缺陷进行登记,并评估设备缺陷的严重程度和紧急程度。
•评估结果应根据设备缺陷的危害程度和对生产和使用的影响程度,确定处理的优先级。
3.3 设备缺陷处理•设备缺陷应按照优先级顺序进行处理,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复、更换或其他必要的处理。
•处理过程中应注意保障人员安全,遵循相关的操作规范和安全要求。
3.4 设备缺陷记录和统计•设备缺陷处理完毕后,应将处理结果进行记录,并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统计和分析。
•统计和分析结果可作为改进设备缺陷管理的依据,以提高设备缺陷管理水平。
4. 责任与义务设备缺陷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应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 设备使用人员有权利和义务发现设备缺陷,并及时报告。
- 设备缺陷管理部门或主管有责任及时处理设备缺陷,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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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 范围本标准的目的是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提高设备消缺率和消缺质量,进而提高设备的可用率和健康水平,确保发电设备安全、可靠地运行。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缺陷管理的职责、设备缺陷的发现和登录、检查确认、消缺后的报告、后续管理、缺陷验收及缺陷的统计与考核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生产设备上所发生缺陷的管理。
2术语与定义设备缺陷:是指设备出现了性能、零部件、及消耗偏离原设计标准或规定要求。
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确认为设备发生了缺陷:2.1.1设备或部件的损坏造成设备的被迫停止运行或安全可靠性降低;设备或系统的部件失效,造成渗漏(包括汽、水、气、煤、灰、油等);设备或系统的部件失效,造成运行参数长期偏离正常值,接近报警值或频繁报警;设备或系统的状态指示、参数指示与实际不一致;2.1.5由于设备本身或保护装置引起的误报警、误跳闸或不报警、保护拒动;控制系统联锁失去、无原因起动或拒绝起动;对设备进行定期试验时发现卡涩、动作值偏离整定值;2.1.7对设备进行检验性试验时,发现反映设备整体或局部状态的指标超标,或有非正常急剧变化;2.1.8设备或部件的操作性能下降,动作迟缓甚至操作不动;设备运转时存在非暂时性的异常声响、振动和发热现象。
暂不能消除缺陷:是指必须在设备停用后才能消除的缺陷或没有消缺所必须的备品备件的缺陷或需要进一步观察、分析才能确认的缺陷,且暂时不会对设备、系统或人身安全构成立即的危害,也不会给运行经济性带来严重损失的设备缺陷。
可消缺陷:是指除暂不能消除缺陷外的其他设备缺陷。
重复发生的设备缺陷:是指主要设备上同一缺陷在一年内重复发生;主要辅助设备上同一缺陷在6个月内重复发生;辅助设备上同一缺陷在2个月内重复发生的缺陷。
设备缺陷分类2.4.1重大缺陷:是指直接导致无备用的主要辅助设备停运、主设备降出力或停运的缺陷。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外的缺陷。
3管理职责工艺运行班组职责通过巡检、操作和运行分析发现并登录设备缺陷,提出消缺要求,采取运行措施,为消缺工作顺利进行创造条件,做好设备缺陷的验收工作。
3.1.2在设备缺陷未消除前组织运行值班人员加强检查监视,采取措施防止缺陷造成的影响扩大。
3.1.3对发现的重大缺陷,及时通知设备点检员、维修人员到现场消缺。
3.1.4及时对已消缺陷进行验收,恢复设备或系统的正常运行。
3.1.5对运行人员发现缺陷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对缺陷发生后的处理工作进行分析,以提高运行人员处理缺陷的能力。
维修部职责3.2.1负责组织消缺工作,协调专业和部门间的配合,督促消缺工作安全、及时、高质量完成。
在维护、保洁工作中检查设备状况,发现和登录设备缺陷,并开展自查自消工作。
3.2.3对所管辖设备负责按月、分专业统计缺陷发生数、计算消缺率、平均消缺时间和消缺及时率指标,分析各指标变动情况和原因,提出解决办法。
3.2.4负责消缺工作的质量,防止设备缺陷的重复发生。
生产策划部(设备管理)点检人员职责对所管理的设备进行点检和综合分析,登录设备缺陷。
对设备缺陷进行诊断,向维修人员下达消缺工单,其格式见附录A,规定消缺期限。
3.3.3组织协调消缺工作,对消缺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监督,及时消除缺陷。
3.3.4暂不能消除缺陷进行确认和后续管理,为消缺工作提供备品和技术支持。
对所管设备的缺陷情况进行跟踪分析,确定重复发生的设备缺陷,找出缺陷发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对所管辖设备负责按月、分专业统计缺陷发生数、计算消缺率、平均消缺时间和消缺及时率指标,分析各指标变动情况和原因,提出解决办法。
每月整理暂不能消除缺陷清单和相应的后续管理措施,分析设备缺陷发生情况、重大缺陷和重复发生缺陷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
负责发现和解决潜伏及正在发展的设备缺陷;落实首次出现的设备缺陷的防止措施,举一反三,消除设备的潜在缺陷。
生产策划部检修计划(可靠性)专工职责负责消缺工作的归口管理,对消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影响消缺率、消缺及时率的问题提出考核意见。
3.4.2负责每月按部门汇总缺陷统计数据,统计全厂缺陷发生数、消缺率、平均消缺时间、消缺及时率指标,分析指标变动的因素,改进设备消缺工作。
燃料部职责:负责燃料设备的缺陷管理,参照上述运行、维修、生产策划部的管理职责组织燃料设备缺陷的消除和全过程管理。
生产策划部通讯(计算机)班职责:负责在设备管理系统中建立、更新、维护缺陷管理模块。
(公司将来准备上设备管理系统软件)4 过程管理与要求缺陷的发现和登录4.1.1以下情形属常见的维护工作,可由问题的发现部门通知相应的维修部门进行处理,不进入缺陷管理程序:4.1.1.1照明灯损坏、建筑物门窗损坏;4.1.1.2各类滤网的前后差压升高,需进行清理,但尚未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4.1.1.3油箱、轴承油位下降,需要补油,但尚未达到警戒值的;各类干燥剂部分失效,需要再生或更换,但尚未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
运行值班人员发现一般缺陷时,在设备缺陷记录本中认真登录“设备缺陷单”,其格式见附录B。
白天通知点检员,由点检员组织维修消缺;夜间通知维修总值班,由总值班组织维修消缺。
4.1.3发现重大缺陷时运行人员应逐级向单元长、值长、运行部汇报(事后在设备缺陷记录本中登录“设备缺陷单”),值长应立即电话联系设备点检员、维修人员到现场处理缺陷。
4.1.4运行部网控、江岸泵房、化控、氢站、灰控、灰水回水泵房、热网泵站、生消水泵、生产废水回收泵房、雨排水泵房等岗位由值班负责人填写设备缺陷报告,发现重大缺陷时及时汇报值长。
维修人员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洁工作时应注意检查设备状况,对于发现的缺陷,若可以随手消除的应即随手消除,事后在班组进行相应的记录;属不能随手消除缺陷的,应及时登录缺陷并汇报班长。
维修人员发现重大缺陷时,应立即报告运行值长,由值长指挥重大紧急缺陷的消除。
4.1.7策划部点检员应按照点检计划对自己管理的设备进行点检并结合对设备状况的综合分析,发现设备缺陷及时登录。
所有登录的缺陷报告应对运行人员、设备点检人员、维修人员开放,以便查询和管理。
一般缺陷的检查确认维修部专工应及时查看维修部分工范围内本专业新增的和正在处理的缺陷,根据分工将消缺任务安排给相应的班组,若发现缺陷专业定义错误时应修改专业属性后及时转给其它专业的专工。
维修部专工在接到重复的缺陷单、或经检查没有发现设备存在问题且缺陷现象也已消失时可直接将该部分缺陷判为无效。
策划部热工点检组长、电气点检组长负责将分工范围内检修的热工、电气设备缺陷安排到班组处理,工作程序与维修部专工相同。
消缺人员对缺陷进行现场检查确认,查清缺陷部件和原因,提出需要配合的工作和对运行的要求,并填写“设备缺陷单”中“检查确认”一栏内的内容。
在维修部分工范围内,当专业之间对缺陷归属不能统一意见时,由维修部领导决定缺陷的专业属性。
维修人员在消缺过程中若发现无设备问题且缺陷现象也已消失或认为符合“暂不能消除缺陷”条件时,可注明情况后将缺陷单退回维修部门专工,由专工确认,如维修部门专工认为不属无效或暂不能消除缺陷时应将缺陷单返回班组进行消缺。
4.2.5当发生锅炉、汽机、电气等一次设备缺陷与热工、继电保护、电气仪表设备缺陷有关时的处理程序:修部专工在安排消缺工作时或维修人员在缺陷确认、处理过程中若发现缺陷全部或部分是热工、电气二次这些策划部分工范围内的问题时,应通知策划部热工点检组长或电气点检组长,由生产策划部热工点检组长或电气点检组长安排将设备上存在的热工、电气二次缺陷查清并消除。
4.2.5.2设备缺陷如与热工、电气二次有关,应先由热工或电气点检人员进行缺陷的检查确认和消除工作。
若热工、电气点检人员在消缺过程中发现相关的锅炉、汽机、电气一次设备存在缺陷时,由生产策划部相应设备点检员参加检查,确定需要由维修部锅炉、汽机、电气一次人员消缺时,由策划部设备点检员填写确认意见。
4.2.6根据缺陷确认的情况,维修部专工可以提出将有缺陷设备提前列入计划检修,设备点检员根据设备检修计划的安排,确定是否列入计划检修。
消缺后的报告接到消缺(工单)任务后,维修班长应及时安排维修人员消除缺陷。
消缺工作完成后,消缺工作的负责人应将消缺情况在“设备缺陷单”上“消缺报告”一栏内注明并通知运行人员。
消缺报告”中:消缺情况主要应将消缺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办法以及遗留的设备问题如实认真填写,不得空白或用类似“已消除”这样不能反映消缺情况的词语。
耗用工时、材料、备品是指消缺工作实际耗用工时数和实际消耗材料、备品的名称、数量。
消缺工作完成且“消缺报告”中各栏填写完毕由消缺工作负责人签名后转给运行验收。
维修人员在消缺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时由班组与维修部门专工讨论解决;消缺工作需要更换备品或需要对设备进行一些变动时应得到设备点检员同意。
暂不能消除缺陷的后续管理维修部门专工在分配消缺任务时应将符合“暂不能消除缺陷”条件的缺陷转给相应的设备点检员。
维修班组在消缺过程中发现符合“暂不能消除缺陷”条件的缺陷时可注明情况后返回维修部专工。
由维修部专工确认签名后转给设备点检员。
设备点检员负责确定暂不能消除的缺陷,对不符合暂不能消除缺陷条件的缺陷应返回给维修部专工。
对符合条件的暂不能消除缺陷,专业设备点检员应在“设备缺陷单”上“后续管理”一栏内注明后续管理的意见,并认真做好后续管理工作,如提出运行要求、准备备品、确定检修范围和技术标准等。
对于原因不明,需要观察分析的暂不能处理缺陷应由设备点检员在最长不超过4周内提出处理意见。
在准备工作完成后且运行条件许可时,专业设备点检员应及时通知维修部安排消缺工作(将缺陷单返回给检修专工);或将消缺工作安排到计划检修项目中,待消缺工作完成后直接由设备点检员验收该缺陷。
设备点检员应了解所管理设备的缺陷情况,对缺陷进行分类、分析缺陷发生的原因和提出防止缺陷重复发生的措施。
设备缺陷的验收运行部值长、单元长应随时了解掌握设备缺陷情况,并将本班新发现的缺陷、消除的缺陷以及现存的较大缺陷情况作为交接班的重要内容交接清楚。
4.5.2运行人员在接到维修人员缺陷验收的通知后应及时安排系统恢复和设备试转工作,在验证设备缺陷确已消除后将设备投入运行并及时验收缺陷,并在“设备缺陷单”上“缺陷验收”一栏中填写验收意见。
4.5.3单元长应随时主动查阅待验收的缺陷,在条件具备时及时验证或观察消缺效果,及时验收已消除的缺陷;若发现缺陷现象仍然存在或消缺不彻底时,应重新填写“缺陷报告”将缺陷返回维修班组处理。
重大缺陷的处理运行人员在确认缺陷属重大缺陷后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缺陷造成的影响进一步扩大,并通知设备点检员、维修人员到现场处理,同时汇报有关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