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船舶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船舶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船舶及其作业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港口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船舶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船舶制造、修理、改装、拆解、运输、营运、代理、港口装卸等船舶行业相关企业。
第三条船舶行业相关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船舶行业相关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六条企业员工应按照岗位要求,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七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员工进行岗前、在岗、转岗、晋级等教育培训。
第八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知识、操作规程、事故案例等。
第九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十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三)安全检查制度;(四)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五)应急预案;(六)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八)环境保护制度。
第十一条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二条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安全检查内容应包括:(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三)安全设施、设备完好情况;(四)现场作业安全情况;(五)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第十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确保隐患消除。
第六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五条发生事故时,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船舶安全生产责任制
船舶安全生产责任制
船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船舶安全管理中明确船舶安全生产责任的制度。
其目的是确保船舶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保障乘员和货物的安全。
船舶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船舶权益人的责任、船舶船东的责任、船舶管理人的责任和船舶乘务人员的责任等。
首先,船舶权益人要对船舶的安全负有最终责任,包括船舶的设计、建造、购置和运营等方面。
其次,船舶船东负有指挥、组织和监督船舶的安全工作的责任,包括定期检查船舶设备、保证船舶适航条件和合理安排船舶运输等。
再次,船舶管理人要负责对船舶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船舶的安全运营。
最后,船舶乘务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保证船舶的安全。
船舶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需要落实相应的管理措施。
首先,要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明确各级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
其次,要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对船舶进行安全检查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再次,要加强安全培训,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他们能够正确应对突发情况。
最后,要加强信息共享和交流,及时了解船舶安全相关信息,避免重复工作和盲目决策。
船舶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可维护船舶安全,并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只有各方共同承担责任,形成合力,才能提高船舶安全水平,保障乘员和货物的安全。
船舶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船舶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船舶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船舶公司所有员工、船舶及船舶相关设施。
第三条船舶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船舶公司各级领导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五条船舶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船舶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船舶公司全体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应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第八条船舶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及员工的安全职责。
第九条船舶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条船舶公司应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船舶公司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员工在工作中能够得到有效保护。
第十二条船舶公司应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四章事故处理第十三条船舶公司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第十四条船舶公司应查明事故原因,落实事故责任,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船舶公司应总结事故教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船舶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安全生产管理职责1. 船舶公司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的全面领导,确保安全生产目标实现。
2. 船舶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
3. 船舶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教育培训、事故处理等。
4. 船舶公司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船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船舶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船舶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1. 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 企业各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3. 企业职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1)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3)安全生产操作规程;(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5)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6)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2. 企业应定期修订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企业应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新员工入职前,企业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包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等。
3. 企业应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技能培训等活动,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素质。
五、安全生产检查1. 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包括现场检查、设备检查、隐患排查等。
2. 安全生产检查应做到全面、细致、不留死角,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
3.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对检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为安全生产决策提供依据。
六、事故报告和处理1. 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2. 企业应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企业应做好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七、安全生产奖惩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企业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企业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船舶安全生产责任制
船舶安全生产责任制船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对船舶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细化、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建立健全相应的责任体系,形成有效的安全管理机制。
船舶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对于确保船舶安全运行、避免事故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船舶所有人应是船舶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主体。
船舶所有人作为船舶的法定所有者和经营者,应当承担起船舶安全的主要责任。
他们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条件,制定并贯彻船舶安全工作方针,投入必要的资源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其次,船舶管理者、船舶运营者和船员都应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船舶管理者应建立健全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船舶运营者应对船舶的运营管理进行监督和控制,确保船舶运营过程中的安全性。
船员作为船舶安全生产的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障船舶运行过程中的安全。
此外,政府部门也应肩负起船舶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政府应对船舶安全生产进行政策制定和监督检查,加强对船舶所有人、管理者和运营者的监管力度,确保他们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
政府还应加强对船员的安全培训和技术监督,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船舶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建立健全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并加强船舶安全管理工作。
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应包括安全政策、安全目标、安全组织、安全职责和安全程序等内容,确保船舶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科学和有序开展。
船舶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需要全社会的共同支持和参与。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责任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惩处,形成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同时,还应加强船舶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对船舶安全生产的关注和认识,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总之,船舶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对于确保船舶安全运行、减少事故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各方应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动船舶安全生产工作的不断完善和提高。
只有这样,才能够达到保护船员安全、保障船舶安全运行的目标。
船舶安全生产责任书范文(2篇)
船舶安全生产责任书范文为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谁施工、谁负责”的安全生产原则,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特与各施工船舶、船员签订此责任书:1、学习贯彻执行船舶管理规章制度、船舶安全操作规程、海上施工安全应急预案和防台、防寒潮大风等恶劣天气的安全应急预案。
2、积极配合和支持项目部安监部、船机部、调度室、项目部领导及地方海事部门、安监局等对施工船舶的安全监管、指挥,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3、进场施工前,及时将有效船舶证书、适航人员证书、“四小证”等原件证书报送安监部和海事处审查、存档备案,并保证船舶GPS、烟火信号、甚高频、手机、消防、救生和主机、辅机、电气设备等必备设备、设施齐全完好,如经检查发现有缺陷者必须在限定时间内整改落实到位,满足海上施工和防大风等恶劣天气环境的安全管理要求。
4、船上作业及上下船时,作业人员必须全部穿好救生衣,禁止不穿救生衣的任何人登船,人员上下船时,必须待船舶停稳再上下,禁止争抢上下船,禁止远距离跨越上下船,禁止酒后在船上作业或夜间在船舷逗留,禁止穿拖鞋和赤膊赤脚作业,禁止船员严重缺位脱岗时由无岗位操作证书的其他人员顶岗作业。
5、熟悉围填海施工水域的气象、海况及每月、每天的涨落潮变化规律,办理手机接收天气预报信息,每天及时掌握最近五天内的晴、阴、雨、雾、风浪、涨落潮时间及高低潮位和___级以上大风和大潮汛变化情况,夜间必须安排专人值班、负责看守瞭望,防止船舶走锚、断缆、触礁、搁浅和碰撞事故发生。
6、船长是船舶安全生产地第一负责人,是船舶的兼职安全员,是船舶施工安全的组织指挥者和领导者,因此,船长必须十分重视对船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对船舶和船员的生命安全负责,要组织全体船员对船舶所有设施的日常运行情况、安全状况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和消除各种设备、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船员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同样,每一名船员应对船长负责,支持服从船长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尽心尽责地将本岗位的安全工作做好,做到上下同舟共济、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才能真正保证海上施工船舶的人员的生命安全。
关于船的安全生产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船舶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船舶航行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护船员和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船舶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从事国际、国内航行、港口作业的船舶,以及从事船舶建造、修理、拆解、改装、检验、技术服务等活动的单位。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1. 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船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2. 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应当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船舶的各个部门、岗位和人员,确保责任到人。
3. 船舶船长为船舶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船舶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4. 船长应当加强对船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5. 船员应当严格遵守船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履行安全职责,确保船舶安全。
四、船舶安全技术管理1. 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应当确保船舶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具备安全航行条件。
2. 船舶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船舶安全技术性能良好。
3. 船舶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并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 船舶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船舶操作安全1. 船长应当严格按照航行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指挥船舶航行。
2. 船员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船舶安全运行。
3. 船舶在恶劣天气、复杂航道、能见度不良等情况下,应当减速航行,确保安全。
4. 船舶在装卸作业、系泊、离泊等操作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防止发生事故。
六、船舶消防安全管理1. 船舶应当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保证其处于良好状态。
2. 船舶应当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船员和乘客的消防意识和应急能力。
3. 船舶在发生火灾时,船长应当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并迅速报警。
4. 船员和乘客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船。
船舶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船舶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生命安全,维护船舶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船舶公司所有船舶、岸上设施及员工。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责任。
第五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七条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第八条船舶安全8.1 船舶设备设施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8.2 船舶运行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8.3 加强船舶消防、救生设备的管理,定期进行检验、保养。
8.4 船舶在航行、停泊、作业过程中,确保船员、乘客、货物安全。
第九条岸上设施安全9.1 岸上设施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设施安全可靠。
9.2 岸上作业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9.3 加强消防、救生设备的管理,定期进行检验、保养。
9.4 岸上作业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第十条员工安全10.1 公司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并确保员工正确佩戴。
10.2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10.3 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10.4 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员工安全。
第四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第十一条公司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船舶、岸上设施、员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四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船厂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船厂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船厂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与海上设施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船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船厂全体职工、管理人员以及与船厂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第三方。
第三条船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船厂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船厂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生产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船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3. 负责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4. 组织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责任追究;5. 负责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和宣传教育;6. 负责与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
第七条各部门、车间、班组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车间、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八条船厂法定代表人是船厂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九条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1. 主管领导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对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负责;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3. 各车间、班组负责人对本车间、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十条职工安全生产责任:1. 职工应当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船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管理;2. 职工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3. 职工发现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 职工应当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遵守操作规程。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十一条船厂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船舶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QHSE Management System Document............................................................................................................................................................................................................................................................................................................................................................................................................................................................................................................................................................................................................................................................................................................................................................................................................................................................................................................................................................................................................................................................................................................................................................................................................................................................................................................1.1 为明确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消防、环保、职业卫生的工作职责,加强对安全生产、消防、环保、职业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保障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的安全与健康以及公司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船舶安全生产,促进船舶运输行业健康发展,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船舶运输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制定全面、系统、科学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应推行全员参与、全员管理、全员责任的原则,形成集体协作、个人尽责的管理体系。
第五条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应建立健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形成层级清晰、权责统一的管理体系。
第六条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应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强化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确保船舶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建立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是船舶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制定船舶安全生产工作策略、方针和政策,统一部署、协调推进全局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设立船舶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船舶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管理与执行,制定安全生产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评估等工作。
第九条建立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小组,由各船舶单位依法组建,在实际工作中起到协调和督促作用。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十条制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体系、安全责任制度、安全培训制度、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等。
第十一条建立船舶安全管理档案,包括船舶安全管理手册、安全培训记录、事故分析报告等,确保管理制度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十二条船舶安全生产责任由船舶经营者、船长、船员及管理人员共同承担。
第十三条船舶经营者应当履行船舶安全生产的法定义务,制定并贯彻执行安全管理制度,为船舶安全生产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
第十四条船长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好船舶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职责,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建议和要求。
第十五条船员应当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定,及时向领导汇报安全隐患,确保船舶安全生产。
船舶安全生产责任制
船舶安全生产责任制船舶作为一种重要的交通工具,承担着运输货物和人员的重要使命。
为了确保船舶行驶过程中不发生事故,保障船舶安全生产,船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运而生。
本文将对船舶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以及实施过程进行详细阐述。
一、船舶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义船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在船舶运输活动中,依法规定并明确各级单位和人员在船舶安全生产中的各自职责、权限和责任。
其意义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保障人身安全。
船舶安全生产责任制强调了各级单位和人员对船舶安全的高度重视,确保船舶上人员的人身安全。
2.保护环境。
船舶在运输过程中,对海洋环境和船舶周边环境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船舶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可以有效监管船舶运输活动,避免环境污染问题的发生。
3.保障生产运营稳定。
船舶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明确了各级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可以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船舶生产运营的正常进行。
二、船舶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体船舶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体主要包括船舶所有人、船舶运营单位和船舶人员。
下面分别对其责任进行详细介绍。
1.船舶所有人的责任船舶所有人是船舶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要责任主体,其责任包括:(1)确保船舶的设计、建造符合安全规范和标准要求;(2)提供船舶充足的有效的安全设备和器材;(3)组织船舶的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船舶的正常运行;(4)负责船舶运营单位和船舶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5)建立船舶事故报告与处理机制,及时上报船舶事故。
2.船舶运营单位的责任船舶运营单位是船舶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一环,其责任包括:(1)建立健全船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组织船舶安全培训,提高船舶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3)进行船舶的日常巡检和定期维护;(4)配备足够的船舶安全管理人员,确保船舶安全管理的落实;(5)组织船舶事故应急演练,提高船舶运营单位的应急处置能力。
3.船舶人员的责任船舶人员作为船舶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者,其责任包括:(1)严格遵守船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参加船舶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3)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确保船舶安全的正常运行;(4)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5)参加船舶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船舶公司安全管理体系
船舶公司安全管理体系一、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原则船舶公司始终秉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实现以下目标: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降低事故发生率,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国际海事组织(IMO)要求。
为此,我们遵循以下原则:1. 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合法合规。
2. 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职责。
3. 实施全过程安全管理,确保船舶设计、建造、修理、拆除等环节的安全。
4. 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5. 积极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防范事故发生。
6. 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组织机构1. 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其主要职责如下:(1)研究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措施;(2)组织、协调、监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3)对公司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进行决策;(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安全隐患整改;(5)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2. 工作机构公司设立以下工作机构,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公司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等。
(2)工程技术部门:负责船舶设计、建造、修理等过程中的安全技术管理,编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
(3)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确保船舶建造质量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4)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可靠。
(5)保卫部门:负责公司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等工作。
(6)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招聘、培训、考核等工作,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技能。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安全职责如下:(1)全面负责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2)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和措施,确保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3)组织项目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4)定期组织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5)负责项目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总结事故教训,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6)组织项目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7)确保项目安全生产投入,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二管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船舶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船舶和船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船舶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船舶二管轮及其所属船舶的所有船员,以及其他参与船舶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
三、职责分工1. 船长职责:(1)全面负责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船舶安全生产;(2)组织制定船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3)组织开展船舶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4)定期检查船舶安全设施设备,确保其完好有效;(5)及时报告和处置船舶安全生产事故;(6)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船舶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2. 二管轮职责:(1)在船长领导下,负责船舶机械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2)严格执行船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船舶机械设备安全运行;(3)负责船舶机械设备的操作、检修和维护工作;(4)发现船舶机械设备安全隐患,及时报告船长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5)组织开展船舶机械设备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6)配合船长做好船舶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 其他船员职责:(1)遵守船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船长的指挥;(2)积极参与船舶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3)发现船舶安全隐患,及时报告;(4)协助船长和二管轮做好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船舶安全生产责任制:(1)船长是船舶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船舶安全生产负总责;(2)二管轮对船舶机械设备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3)其他船员对各自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 船舶安全检查制度:(1)船长每月至少组织一次船舶安全检查,二管轮每周至少组织一次船舶机械设备的检查;(2)其他船员根据岗位职责,定期对船舶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3)检查内容包括船舶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好性、船舶机械设备的运行状况、船员安全意识等。
3. 船舶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船长负责制定船舶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2)二管轮负责组织船舶机械设备的操作、检修和维护培训;(3)其他船员根据岗位职责,参加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
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船舶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提高船舶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船舶及从事船舶相关工作的员工。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本制度,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2. 船舶船长为船舶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船舶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管理。
3. 船舶船员应按照岗位要求,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活动。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1)船长对船舶安全生产负总责,负责制定船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2)船员应按照岗位职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船舶安全生产。
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2)船员应参加船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3. 船舶安全技术管理(1)船舶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查,确保船舶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2)船舶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船员安全。
4. 船舶作业安全管理(1)船舶作业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作业安全。
(2)船舶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
5.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1)船舶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2)船员应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6. 船舶航行安全管理(1)船舶应按照航行规定,保持安全航速,确保航行安全。
(2)船舶应加强瞭望,防止碰撞事故。
7. 船舶环境保护管理(1)船舶应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减少污染排放。
(2)船舶应制定环保措施,确保船舶作业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五、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关于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引言渔业是我国重要的国民经济组成部分,渔业船舶在渔业生产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为确保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保障渔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渔业船舶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制度目的1. 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渔业船舶安全水平;2. 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渔业船舶事故发生;3. 促进渔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从事渔业生产的船舶及其船员。
四、管理制度内容1. 安全生产责任制(1)渔业船舶所有人、经营人、船长、船员等应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2)渔业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应对船舶进行定期检查、维修,确保船舶符合安全技术标准;(3)船长应负责船舶安全生产的全过程,确保船员遵守安全生产规定。
2. 安全教育与培训(1)渔业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应定期对船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2)船员应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3)新聘船员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取得上岗资格。
3.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渔业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应定期对船舶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2)船员应自觉排查船舶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船长;(3)各级渔业船舶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渔业船舶的安全检查,确保船舶安全。
4. 安全操作与应急处理(1)船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船舶安全;(2)船长应加强对船舶的航行、作业管理,确保船舶安全;(3)发生事故时,船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按照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4)各级渔业船舶监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5. 安全技术装备与管理(1)渔业船舶应配备必要的安全技术装备,如救生设备、消防设备、通信设备等;(2)船员应熟练掌握安全技术装备的使用方法,确保装备处于良好状态;(3)渔业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应定期对安全技术装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使用。
渔业船舶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渔业船舶安全生产,防止和减少渔业船舶事故,保护渔业生产者和渔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渔业船舶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渔业船舶的生产、作业、停泊、维护等各个环节。
三、安全管理制度1. 组织机构(1)成立渔业船舶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2)设立渔业船舶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的具体实施。
2. 安全生产责任制(1)渔业船舶船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船舶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船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对船舶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3.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对渔业船舶船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定期组织船员参加安全生产知识考试,确保船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
4. 安全生产检查(1)渔业船舶安全管理委员会定期对渔业船舶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船员应积极配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5. 安全生产记录(1)渔业船舶应建立安全生产记录,详细记录船舶的安全生产情况。
(2)安全生产记录应保存完整,便于查阅。
6. 事故报告和处理(1)发生渔业船舶事故时,船长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并及时向当地渔业船舶安全管理办公室报告。
(2)渔业船舶安全管理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7. 应急预案(1)制定渔业船舶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措施。
(2)定期组织船员进行应急演练,提高船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四、奖励与处罚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降职、撤职等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由渔业船舶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造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篇)
造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一)为切实保障船舶制造企业的生产安全,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船舶制造企业,并适用于企业内的所有员工和工作场所。
(三)本制度的监督和管理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和员工都有义务遵守本制度。
(四)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二、安全生产责任(一)企业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要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行职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资金和技术支持。
(三)安全生产责任人要全面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及时处理安全事故和隐患。
三、安全生产措施(一)企业应当制定全面、科学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案,明确安全目标和任务,并制定相应的措施。
(二)企业应当加强对生产设备、工艺流程、安全设施等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安全可靠。
(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加强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做好消防演练和应急救援工作。
(四)企业应当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五)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巡检制度,定期对生产场所、设备、工艺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六)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报告和处理事故,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应急管理(一)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体系和各岗位的职责。
(二)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和装备,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
(三)企业应当组织定期的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和处理能力。
(四)企业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沟通和合作,做好应急资源的互动共享。
(五)企业应当及时报告和处理突发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船舶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船舶生产安全管理,保障船舶生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确保船舶及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船舶的生产活动,包括船舶建造、修理、改装、拆解等环节。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船舶生产安全管理委员会(1)负责船舶生产安全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决策。
(2)监督船舶生产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3)协调解决船舶生产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 船舶生产安全管理部(1)负责船舶生产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2)制定船舶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3)组织开展船舶生产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工作。
(4)负责船舶生产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3. 各部门、班组(1)严格执行船舶生产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积极参与船舶生产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1. 船舶生产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船舶生产安全工作的总体领导和决策。
2. 船舶生产安全管理部负责船舶生产安全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3. 各部门、班组负责人对本部门、班组船舶生产安全工作负总责。
4. 员工对本岗位船舶生产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五、船舶生产安全管理措施1. 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1)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安全培训,确保其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 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1)定期开展船舶生产安全检查,确保船舶设备设施安全可靠。
(2)加强对船舶生产现场的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3. 事故调查与处理(1)发生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2)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查明责任,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4. 安全生产应急处理(1)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事故的能力。
六、附则1. 本制度由船舶生产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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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SE管理体系文件安全生产责任制目录1.总则 (4)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4)3.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基本职责 (5)4.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6)5.分管财务的公司领导生产职责 (7)6.分管生产的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7)7.分管资产的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8)8.分管安全的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9)9.分管经营的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9)10.分管企划部的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10)11.分管人力资源部的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10)12.分管外管的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11)13.分管技术的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11)14.分管总经办、行政部的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12)15.分管物资部的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12)16.分管质量部的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13)17.分管工会的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14)18.安全监督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4)19.医务室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6)20.经营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6)21.生产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7)22综合管理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8)23财务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9)24外管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20)25资产管理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20)26物资管理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21)27技术部经理安全工作职责 (22)28质检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22)29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23)30单船总管安全生产职责 (24)31安全主管工作职责 (25)32工程主管安全生产职责 (26)33经营代表安全生产职责 (27)34生产调度安全生产职责 (27)35技术主管安全生产职责 (28)36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28)37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29)38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30)39部门(车间)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31)1.总则1.1为明确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消防、环保、职业卫生的工作职责,加强对安全生产、消防、环保、职业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保障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的安全与健康以及公司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1.2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在各项经营生产活动中,各级人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消防、环保、职业卫生的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上级有关的指令、规定,实行全员、全面、全过程、全天候的控制。
1.3各级领导人员必须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为主、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的主要行政领导是本部门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工作负主要责任,部门领导人员的职责包括部门副职与助理。
各级领导人员必须对本部门下属人员贯彻执行本规定负责,真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负其责。
1.4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领导及各有关职能部门、生产车间的主要领导组成,是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消防工作的最高权力机构。
安全监督部负责处理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2.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以及省、市及地方行政机关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环保、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
2.2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现状,研究对策,协调和解决公司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
2.3听取公司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总结,审定职业健康安全年度目标和工作规划,审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大奖罚事项。
2.4审定公司有关安全、消防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
2.5部署、指导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3.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基本职责3.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以及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各项规定,遵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员工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3.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公司的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公司的各职能部门都应在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和消防安全“三同时”(即:在进行项目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时必须保证消防设施与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正确处理安全、消防与生产的关系,在各项经营生产活动中,应把安全、消防作为重要内容,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均衡生产,做到劳逸结合3.3在编制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消防技术措施计划。
3.4强化生产现场监督、检查。
认真开展专业性、季节性、日常性和节假日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要有计划、有记录、有效果、有总结,查出的问题,要认真及时的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3.5定期组织防火大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不断完善消防设施。
3.6组织制订(修订)安全制度或操作规程,强化安全管理,坚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严禁强令冒险作业,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
3.7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做好新员工进厂三级安全教育、班组长的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复)训、复工或调换工种人员的转岗教育等安全教育。
3.8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3.9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伤亡事故报告规程与处理规定。
发生重大事故后,及时组织现场急救和保护,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善后工作和按“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3.10严格执行公司劳护用品规定,不得擅自变更发放范围和标准。
4.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4.1总经理为公司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4.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消防法规,建立健全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签发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3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全体员工监督。
4.4组织编制和审定公司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长远规划、年度计划。
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措经费和消防经费,及时解决重大隐患。
对公司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5按需要设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人员,确认并授予安全专职机构的管理权限,并支持其工作。
4.6组织对重大伤亡或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4.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和成果。
4.8表扬和奖励消防安全工作的先进部门和个人,对违反安全和消防法规、公司安全和消防制度造成重大事故的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5.分管财务的公司领导生产职责5.1在编制审核公司财务计划时,应按国家规定将安全、环保、消防费用列入财务计划。
5.2审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降温、消防设施、防汛防台和安全教育经费预算支出及合理使用情况。
5.3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法规,审查各项安全投入资金的支出。
5.4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重大事故负领导责任。
6.分管生产的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职责6.1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协助总经理在管理生产的同时管理安全工作。
6.2组织生产管理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法规、管理制度和消防法规,督促生产管理人员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布置安全、消防工作。
6.3在进行生产计划审核时,必须考虑设备的负荷能力和生产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在组织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消防制度,严禁违章指挥。
6.4监督、检查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在编制生产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消防技术措施计划;在实施、检查生产计划时,应同时实施、检查安全、消防技术措施计划。
6.5对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6强化安全生产考核的力度。
支持公司的各项安全工作。
6.7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6.8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重大事故负领导责任。
7.分管资产的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职责7.1对公司设备的良好和劳动保护设施的正常使用负领导责任,对因设备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
7.2加强对设备维修、建造承(发)包工程中的合同与安全协议的管理,对设备维修、建造承包的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负领导责任。
7.3按照“三同时”(即: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消防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原则审批新、改、扩建项目,落实劳动保护和消防设施,不留隐患。
7.4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公司设备大、中修计划,对其中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予审批。
7.5保证安全设施、安全装置和防尘防毒等设备与其他设备和设施同等对待,加强管理与维修。
7.6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8.分管安全的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职责8.1协助总经理管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的领导责任,具体领导和支持安全监督部开展工作。
8.2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8.3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主持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8.4协助总经理做好召开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准备工作,主持召开安委会,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会议决定的事项8.5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和消防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8.6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
如发现重大隐患,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总经理报告。
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定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8.7如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应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
同时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8.8组织召开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专题会议,落实整改措施。
8.9具体领导有关部门做好女职工及特殊劳动保护工作以及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8.10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和消防工作。
9.分管经营的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职责9.1在对外经济合同中和承接任务时,应从公司实际出发,考虑实施能力,充分估计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和解决措施。
9.2加强经济活动中的合同管理,确保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
9.3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和消防工作。
9.4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重大事故负领导责任。
10.分管企划部的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职责10.1在制定公司生产发展规划时,应把安全和消防技术措施计划同时纳入规划,并确保实施。
10.2督促分管部门做好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的审议工作。
10.3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和消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