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福利费用支出可税前扣除
员工福利费扣除比例以及员工福利费是否要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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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福利费扣除标准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福利费扣除标准是百分之十四、职工福利费是指用于增进职工物质利益,帮助职工及其家属解决一些特殊困难和兴办集体福利事业所支付的费用。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4%的,允许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超出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也不得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更具我国有关法律可得,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福利费扣除标准2023福利费扣除标准是扣除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4%的,允许扣除。
部分,不能扣除,根据法律规定,超过的部分,也不得在下一年度进行扣除。
职工福利费包括职工困难所支出的补助费、职工个人的福利补贴、为员工购买的商业保险等。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实际发生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职工福利费是工资薪金总额的14%;工会经费是是工资薪金总额的2%;职工教育经费是工资薪金总额的8%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至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法律分析:福利费扣除标准是百分之十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最新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doc
最新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这一规定改变了之前福利费按照可在税前扣除的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的规定,将预提扣除改为了据实扣除。
但由于职工福利费的扣除范围较广,据实扣除也存在不规范的问题。
全面掌握职工福利费财税核算范围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通过举办集体福利设施、设立各种补贴、提供服务等形式,为职工改善和提高生活质量所提供的物质帮助。
职工福利包括集体福利和个人福利两部分,以集体福利为主。
集体福利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免费或优待(包括低廉收费),带有补贴性。
二是以消费的形式满足广大职工的共同需要,每个职工都有平等的使用权利,如职工宿舍、浴室、食堂等设施。
个人福利主要是为个别职工的特殊生活困难提供必要的货币补贴,直接支付给困难者,如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等。
财务方面规定,财政部《关于企业新旧财务制度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8]34号)明确:(1)补充养老保险属于企业职工福利范畴,由企业缴费和个人缴费共同组成。
(2)补充养老保险的企业缴费总额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从成本(费用)中列支。
超出规定比例的部分,不得由企业负担,企业应当从职工个人工资中扣缴。
个人缴费全部由个人负担。
(3)对于建立补充养老保险之前已经离退休或者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内退而未纳入补充养老保险计划的职工,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其支付的养老费用,从管理费用中列支。
税收方面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以下简称国税函[2009]3号)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主要包括:(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职工福利费会计处理及税前扣除要点解析
职工福利费会计处理及税前扣除要点解析发布时间:2021-11-24T07:02:35.078Z 来源:《中国经济评论》2021年第10期作者:刘春晖[导读] 职工福利费是企业财务人员非常熟悉且企业经常发生的一项成本费用,但在会计实务及税前扣除方面常常会出现问题,给企业带来税收风险。
淄博鲁川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55100摘要:职工福利费是企业财务人员非常熟悉且企业经常发生的一项成本费用,但在会计实务及税前扣除方面常常会出现问题,给企业带来税收风险。
为了帮助企业财务人员对职工福利费进行正确账务处理及税前扣除,笔者结合多年的财务税务审计实务对职工福利费应注意的要点进行梳理,为大家解析如下。
关键词:职工福利费;会计处理;税前扣除;要点一、职工福利费会计处理基本要点为规范职工福利费会计核算,企业应制订福利费管理制度,明确福利费开支的范围、标准和程序。
企业应独立设置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在“应付职工薪酬”下设“职工福利费”。
当发生职工福利费时,先归集计“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月末按照受益对象转入相关成本或费用。
案例:A公司为职工提供午餐,2017年10月午餐费用支出为6万元,其中管理部门餐费为0.7万元,销售部门0.8万元,生产部门对应的餐费为4万元,研发部门餐费0.5万元。
依据公司后勤人员提供的餐费发票及账单明细作如下分录:借:应付职工薪酬 6万元贷:银行存款 6 万元月末根据受益对象计入相关成本费用,分录如下:借:管理费用 0.7万元销售费用 0.8万元生产成本 4万元研发支出 0.5万元贷:应付职工薪酬 6万元二、职工福利费核算范围要点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从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进行了规范。
从财政部和税总局文件上看,福利费是指除工资薪金、职教经费、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应该由企业负担而为职工支付的福利性质支出。
新会计准则职工福利费
新会计准则职工福利费
摘要:
一、新会计准则下职工福利费的变更
二、新会计准则下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处理
三、新会计准则下职工福利费的计提和发放
四、总结
正文:
一、新会计准则下职工福利费的变更
新会计准则对职工福利费的处理做出了一些调整。
首先,取消了应付福利费”科目,将福利费的提取改为直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其次,对于福利费的提取比例,新会计准则没有明确规定,而是要求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将发生的福利费支出在工资总额的14% 以内的部分可以税前扣除。
二、新会计准则下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处理
在新会计准则下,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处理分为两个阶段:计提和发放。
1.计提阶段:
当企业发生福利费支出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2.发放阶段:
当企业实际发放福利费时,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三、新会计准则下职工福利费的计提和发放
1.计提:
企业在发生福利费支出时,先不计提,而是将福利费支出直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科目。
2.发放:
企业在实际发放福利费时,再将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科目的金额转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
四、总结
新会计准则下,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处理更加简洁,取消了应付福利费”科目,将福利费的提取改为直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同时,对于福利费的提取比例没有明确规定,而是要求企业按照税法规定执行。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2023版)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
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号)第八十六条
1.可以适用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政策:投资方利息收
发行永续债利息支出
入免税,发行方利息支出不得扣除 2.也可以按照债券利息适用企业所得税政策:发行方利
填报“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 表”第42行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4号)
的利息支出不予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
向关联企业借款
2.关联债资比例=年度各月平均关联债权投资之和/年度 填报“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 《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
各月平均权益投资之和
表”第18行次
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
3.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
扶贫捐赠
门和直属机构对“目标脱贫地区”进行捐赠可据实扣除 2.“目标脱贫地区”包括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新疆阿克苏地区6县1市享受片区 政策)和建档立卡贫困村
填报“A105070捐赠支出及纳税调 整明细表”第7行至第11行、附列 资料相关栏次
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 办公告2019年第4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 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杭州2022年亚运会和亚 残运会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18号)第 九条
非金融企业 向金融企业借款
金融企业应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可以从事贷款 业务的企业,包括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 构
职工福利费扣除标准
职工福利费扣除标准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的各种福利待遇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员工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休假、培训费用等。
在我国,企业可以将支付的职工福利费用列入税前扣除项目,以减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降低企业税负,从而提高员工福利待遇。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企业在扣除职工福利费时需要遵循一定的标准。
首先,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企业支付的员工社会保险费用可以作为税前扣除项目,但是需要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内进行。
其次,企业可以将为员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纳入税前扣除范围。
根据国家规定,企业每月为员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不得超过员工工资的百分之十。
超出部分不予税前扣除。
此外,企业还可以将为员工提供的其他福利待遇费用纳入税前扣除范围,如带薪休假、年终奖、节日福利等,但是需要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进行。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扣除职工福利费时,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政策进行操作,不得超出规定范围,不得虚报或者变相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否则将面临税收风险和相关法律责任。
通过合理合法地扣除职工福利费,企业可以降低税负,提高员工福利待遇,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有利于企业的稳定发展。
同时,政府也鼓励企业为员工提供更多更好的福利待遇,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综上所述,职工福利费扣除标准是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的同时,也需要遵循国家相关规定和政策,合理合法地为员工提供各项福利待遇。
企业应当严格遵守规定,不得违法违规,以免引发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
同时,政府也应当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企业按规定履行税收义务,为员工提供良好的福利待遇。
这样才能实现企业、员工和社会的共赢局面。
新准则下职工福利费账务处理
新准则下职工福利费账务处理执行新准则取消了原“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会计科目,增设“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按照“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服务相关的支出”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将职工福利费列入职工薪酬范围核算。
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支付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所需费用直接作为成本(费用)列支.已参加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具有持续盈利能力和支付能力的,可以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所需费用按照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从成本(费用)中提取。
超出规定比例的部分,由职工个人负担."和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以及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的财务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专项用于企业职工后续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会经费按照国家规定比例提取并拨缴工会。
”和财政部财企[2008]34号有关规定企业不再按工资薪金总额的14%在成本费用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而有关职工福利性质支出可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范围内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对于由于执行新准则原有应付职工福利费的余额的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明确:“(五)职工福利费首次执行日企业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应当全部转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首次执行日后第一个会计期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福利计划确认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该项金额与原转入的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之间的差额调整管理费用。
工会经费税前扣除标准
工会经费税前扣除标准工会经费是指用于工会活动的费用支出,包括会费、捐款、赞助费等。
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对于维护职工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具有重要作用。
在我国,工会经费的税前扣除标准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下面将就此展开探讨。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工会经费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具体来说,工会经费的税前扣除标准是指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将工会经费予以扣除,减少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减少纳税人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其次,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工会经费的税前扣除标准为月收入的2%。
也就是说,纳税人可以将月收入的2%作为工会经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这一规定的出台,有利于鼓励职工积极参加工会活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再次,对于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也有一定的规定。
根据《工会经费管理办法》,工会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强职工队伍建设等方面。
因此,在使用工会经费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得私自挪用或挥霍,必须用于符合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规定的用途。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当接受职工监督。
工会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组织,其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当公开透明,接受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代表监督。
同时,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也应当及时向职工公布,接受职工的监督和评议。
综上所述,工会经费的税前扣除标准是月收入的2%,并且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接受职工监督。
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对于维护职工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具有重要作用,希望各单位和职工能够共同遵守相关规定,合理管理和使用工会经费,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做出应有的贡献。
关于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最新解读)
2017关于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最新解读)全面掌握职工福利费财税核算范围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通过举办集体福利设施、设立各种补贴、提供服务等形式,为职工改善和提高生活质量所提供的物质帮助。
职工福利包括集体福利和个人福利两部分,以集体福利为主。
集体福利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免费或优待(包括低廉收费),带有补贴性。
二是以消费的形式满足广大职工的共同需要,每个职工都有平等的使用权利,如职工宿舍、浴室、食堂等设施。
个人福利主要是为个别职工的特殊生活困难提供必要的货币补贴,直接支付给困难者,如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等。
财务方面规定,财政部《关于企业新旧财务制度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8]34号)明确:(1)补充养老保险属于企业职工福利范畴,由企业缴费和个人缴费共同组成。
(2)补充养老保险的企业缴费总额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从成本(费用)中列支。
超出规定比例的部分,不得由企业负担,企业应当从职工个人工资中扣缴。
个人缴费全部由个人负担。
(3)对于建立补充养老保险之前已经离退休或者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内退而未纳入补充养老保险计划的职工,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其支付的养老费用,从管理费用中列支。
税收方面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以下简称国税函[2009]3号)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主要包括:(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职工福利费税前列支标准(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吗)
职工福利费税前列支标准(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超过部分,不得扣毁族除,也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主要包括:职工医药费、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集体弯余正福利的补贴、其他福利待遇。
其他福利待遇主要是指上下班交通补贴、计划生育补助、住院伙食费等方面的福利费开支。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等贷:应付职工福利—非货币性福利等实际支付时:借:应付职工福利—非埋悔货币性福利等贷:银行存款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扩展资料: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企帆困山业发生的职尺厅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枣启唯扣除。
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凳培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
没有单独设旁逗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
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核定。
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2023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按标准扣除,未超过标准的按实际数扣除,超过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超出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也不得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新会计准则职工福利费
新会计准则职工福利费
(原创实用版)
目录
一、新会计准则下职工福利费的提取和处理
二、新会计准则下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分录
三、新会计准则下职工福利费的税法规定
四、总结
正文
新会计准则下职工福利费的提取和处理:
在新会计准则下,企业不再需要提取职工福利费,而是将发生的福利费支出直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这种处理方式更加符合实际,能够更好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同时,这种做法也简化了会计处理流程,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新会计准则下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分录:
1.当发生福利费支出时,会计分录为: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2.月末分配时,会计分录为:借:管理费用--福利费,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3.如果企业尚未执行新会计准则,发生的福利费可以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
新会计准则下职工福利费的税法规定: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福利费支出,在工资总额的 14% 以内的部分可以税前扣除。
这意味着,企业需要在计算税前利润时,将福利费支出控制在工资总额的 14% 以内。
总结:
新会计准则下,职工福利费的提取和处理方式发生了变化。
企业不再需要提取职工福利费,而是将福利费支出直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这种做法不仅简化了会计处理流程,还能更好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新会计准则职工福利费
新会计准则职工福利费【最新版】目录一、新会计准则下福利费的提取和处理二、新会计准则下福利费的会计分录三、新会计准则下福利费的计提和发放四、新会计准则下福利费的税务规定正文新会计准则下福利费的提取和处理:在新会计准则下,福利费的提取和处理发生了一些变化。
首先,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应付福利费”科目,福利费不用提取了,发生的福利费支出直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这意味着企业在发生福利费支出时,需要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贷记库存现金(2)。
新会计准则下福利费的会计分录:根据新会计准则,福利费的会计分录主要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当月发生福利费时,借记管理费用--福利费,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1)。
第二种情况是,月末分配时,借记管理费用--福利费,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2)。
新会计准则下福利费的计提和发放:对于福利费的计提和发放,新会计准则没有明确规定。
一般来说,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取或不提取福利费。
如果不提取,发生的福利费支出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
如果选择提取,那么福利费支出需要按照工资总额的 14% 进行提取,并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科目。
新会计准则下福利费的税务规定: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福利费支出,在工资总额 14% 以内的部分可以税前扣除。
这意味着,企业需要在计算税前利润时,可以将工资总额的 14% 以内的福利费支出扣除掉。
总之,新会计准则下,福利费的处理和会计分录发生了一些变化。
企业需要根据新准则的要求,合理处理和核算福利费,以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汇总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汇总一、职工费用支出序号费用类别扣除标准规定1 工资薪金支出据实扣除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2 劳动保护支出据实扣除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3 职工福利费14%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4 职工工会经费2%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5 职工教育经费8%根据财税〔2018〕51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据实扣除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核力发电企业为培养核电厂操纵员发生的培养费用,可作为企业的发电成本在税前扣除。
企业应将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与员工的职工教育经费严格区分,单独核算,员工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得计入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直接扣除。
航空企业实际发生的飞行员养成费、飞行训练费、乘务训练费、空中保卫员训练费等空勤训练费用,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可以作为航空企业运输成本在税前扣除二、保险费用支出序号费用类别扣除标准规定1 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五险一金)据实扣除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2 补充养老保险5% 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序号费用类别扣除标准规定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3 补充医疗保险5% 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职工福利费汇算清缴税前扣除标准
职工福利费汇算清缴税前扣除标准
职工福利费汇算清缴税前扣除标准是指企业或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务部有关规定,在支付给员工职工福利费用时,根据实际
支出情况,可以在除去福利支出金额基础上,按一定比例扣除的费用,以
减少缴纳的所得税。
具体而言,职工福利费汇算清缴税前扣除标准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即
以实际支出金额的20%为限,扣除离职福利金(离职补偿金)及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险费用;以实际支出
金额的50%为限,扣除企业年金专项账户(基金)投资保本型产品支出;以实际支出金额的30%为限,扣除公积金提缴额;以实际支出金额的30%为限,扣除职工福利费用中部分企业购买的商业保险支出。
最后,要注意的是,职工福利费汇算清缴税前扣除标准应当不于100元,否则,企业或事业单位则不能够申请税前扣除,也就无法减轻本单位
的税收负担。
福利费税前扣除问题
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财政部关于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7]48号)第一条规定,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实施后,企业不再按照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2007年已经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应当予以冲回。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64号)三、关于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问题2007年度的企业职工福利费,仍按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未实际使用的部分,应累计计入职工福利费余额。
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
企业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已在税前扣除,属于职工权益,如果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职工福利费的核算范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主要包括: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值得注意的是,下列费用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1.退休职工的费用。
2.被辞退职工的补偿金。
3.职工劳动保护费。
4.职工在病假、生育假、探亲假期间领取到的补助。
5.职工的学习费。
6.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包括职工在企业的午餐补助和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等)。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职工福利费是指用于支付职工福利待遇的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职工医疗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体育费、职工文化娱乐费等。
在我国税收政策中,对于企业支付的职工福利费,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税前扣除,从而减少企业的税负。
那么,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首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应当符合以下几个基本原则:1. 合理性原则,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应当合理合法,不得超出国家税收政策的规定范围,不得存在违规操作或变相减税行为。
2. 公平公正原则,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应当公平公正,不得对不同类型的企业或不同行业的企业设置不同的标准,确保各类企业都能够依法享受税前扣除的权利。
3. 便利性原则,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应当便于企业操作和税务管理部门监管,不应设置过多繁琐的限制和手续,以减少企业的行政成本。
其次,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关于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的具体内容为:1.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的标准为企业支付的实际支出额。
即企业支付的职工福利费支出,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直接扣除,无需纳入应税所得额。
2. 职工福利费的支出必须符合税收政策的规定,不能超出规定范围。
企业在支付职工福利费时,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的规定执行,不得存在违规操作。
3. 职工福利费的支出必须合理合法,应当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
企业在支付职工福利费时,应当确保支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不得存在挪用资金、虚假支出等行为。
最后,企业在享受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的权利时,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健全财务制度,确保支出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同时,税务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对企业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进行审查和核实,防止出现违规行为。
综上所述,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企业所得税政策中的重要内容,企业在享受这一权利时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的规定,确保支出的合法合规,同时税务部门也应加强监管,促进企业的合规经营。
职工食堂开支是否计入职工福利费在所得税前扣除
职工食堂开支是否计入职工福利费在所得税前扣除在许多企业中,职工食堂是为员工提供伙食的一种福利措施。
而在财务核算中,企业往往会将职工食堂开支计入职工福利费。
然而,这些开支是否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
本文将就职工食堂开支是否计入职工福利费在所得税前扣除进行探讨。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职工福利费的定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定义,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的各种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职工食堂、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等。
职工福利费的计入可以帮助企业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增加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忠诚度。
然而,职工食堂开支是否应计入职工福利费在所得税前扣除,需要看具体的国家税收政策和法规。
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在计算所得税的过程中可以扣除合理的费用。
而合理的费用定义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职工食堂开支是否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
因此,一般而言,职工食堂开支是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的。
然而,还需要考虑具体情况。
在国家税务局的一些解读中,如果企业的职工食堂是为了满足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员工提供经济实惠的伙食,且开放给全体员工使用,那么这部分开支可以被视为员工福利费的一部分,并可以在所得税前进行扣除。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职工食堂开支的核算和扣除,企业需要具备正规的发票和相关凭证,确保符合税务机关的审计要求。
总而言之,职工食堂开支是否计入职工福利费在所得税前扣除,需要根据具体的国家税收政策和法规来确定。
在中国,一般情况下,职工食堂开支是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的。
但如果企业的职工食堂满足一定条件,如为全体员工提供经济实惠的伙食,确保符合税务机关的审计要求等,那么部分开支可以被视为员工福利费的一部分,并可以在所得税前进行扣除。
最后,作为企业,合规经营和遵守税收法律法规是非常重要的。
企业应该密切关注相关税收政策的更新和解读,确保自己的税务处理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如果对于具体税收问题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以获得准确的指导和建议。
职工福利费是怎样计算的
职⼯福利费是怎样计算的 ⼀、职⼯福利费是怎样计算的 1、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的职⼯福利费⽀出,不超过⼯资薪⾦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计算职⼯福利费时的⼯资薪⾦总额,是指企业在每⼀纳税年度实际发放的允许税前扣除的合理的⼯资薪⾦⽀出.包括:基本⼯资、奖⾦、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资,以及与任职或者是受雇有关的其他⽀出。
2、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计算职⼯福利费时的⼯资薪⾦总额,是指企业在每⼀纳税年度实际发放的允许税前扣除的合理的⼯资薪⾦⽀出。
3、职⼯福利费(employee services andbenefits)是指企业按⼯资⼀定⽐例提取出来的专门⽤于职⼯医疗、补助以及其他福利事业的经费。
4、企业职⼯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提供的除职⼯⼯资、奖⾦、津贴、纳⼊⼯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保险费(年⾦)、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以外的福利待遇⽀出,包括发放给职⼯或为职⼯⽀付的各项现⾦补贴和⾮货币性集体福利。
⼆、关于职⼯福利费的构成: 1、企业职⼯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提供的除职⼯⼯资、奖⾦、津贴、纳⼊⼯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保险费(年⾦)、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以外的福利待遇⽀出,包括发放给职⼯或为职⼯⽀付的以下各项现⾦补贴和⾮货币性集体福利: 2、为职⼯卫⽣保健、⽣活等发放或⽀付的各项现⾦补贴和⾮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因公外地就医费⽤、暂未实⾏医疗统筹企业职⼯医疗费⽤、职⼯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疗养费⽤、⾃办职⼯⾷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堂统⼀供应午餐⽀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三、什么是职⼯福利费 职⼯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提供的除职⼯⼯资、奖⾦、津贴、纳⼊⼯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保险费(年⾦)、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以外的福利待遇⽀出,包括发放给职⼯或为职⼯⽀付的以下各项现⾦补贴和⾮货币性集体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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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部分职工福利费用支出可税
前扣除
2012年05月03日
本报北京5月2日讯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近日就近期社会关心的纳税咨询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针对职工福利费支出是否免缴企业所得税的问题,纳税服务司介绍,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我国对企业职工福利费的范围也作了相关规定,包括:
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
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除列举的职工福利费的部分内容,没有列举到的费用项目如确实是属于企业全体职工福利性质的费用支出,且符合税法规定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以及符合税前扣除合法性、真实性、相关性、合理性和确定性要求的,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针对企业吸纳下岗再就业人员有哪些税收优惠的问题,纳税服务司介绍,我国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中规定:
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