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茵置业: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01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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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11年3月30日召开。
本次会议已于 2011年3月2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
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高继胜先生主持。
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杭州莱茵达枫潭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上登载的《关于为子公司杭州莱茵达枫潭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决议。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本页无正文,为董事会决议签字页)
高继胜陶椿蒋威风黄国梁高建平郦琦唐世定朱关芝张惠忠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