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合集下载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是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一部分,主要涵盖了企业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规则。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拥有,并用于生产、经营或者管理活动中的有形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企业在购买固定资产时,应将购买成本计入资产账户。

购买成本包括购买价格、税金和其他直接与购买有关的支出。

对于自行研制、开发的固定资产,应将自行研制、开发成本计入资产账户。

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包括计量方法和折旧方法。

计量方法分为取得成本法和重新计量法。

取得成本法是指以购买成本作为资产的计量基础,并在固定资产使用期间不重新计量。

重新计量法是指在取得成本的基础上,按照重新评估的结果重新计量资产。

折旧方法包括直线法、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

直线法是指按照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计算每年的折旧费用。

年数总和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按照不同年限进行分配。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内,年折旧费用是上一年折旧费用的两倍。

在固定资产的使用过程中,如有固定资产增加、减少、改良、维修等情况,企业应按照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和处理。

对于资产增加的情况,应将增加金额计入资产账户,并在使用过程中计入折旧费用。

对于资产减少的情况,应将减少金额从资产账户中扣除,并计入收入或费用账户。

对于固定资产的改良和维修,应根据改良和维修的质量、费用等情况确定是否视为资产的增加,并据此进行会计处理。

此外,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还强调了固定资产的盘点和报废处理。

企业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并将期末盘存情况与账面存量进行核对。

对于无法继续使用或价值无法收回的固定资产,企业应将其计提坏账准备和减记资产账户。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对企业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提供了具体的规定和指导,有助于企业规范会计处理,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可比性。

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和实际需要,全面理解和运用这些准则,以提高会计管理水平,为企业的发展和经营做出有效的决策。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期间不得转回。所以,该类出租汽车账面价 值不随可收回金额的提高而恢复,下1年仍按 照325万元计提折旧。
(七)规定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
和折旧方法的变更处理方法
四、新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差异比 较
(一)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IAS16—不动产、厂场和设备>对固定资产初始确 认和我国准则一样,按历史成本计量。但在成本 构成上,IAS多了一项估计拆卸、搬移费及场地使 用费。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在以后期间,固定资产 的计量原则除了按其账面价值表述外,还允许按 公允价值进行重估计价,即固定资产的价值按固 定资产重估日的公允价值减按照重估价值计算的 累积折旧的余额来表述。若重估发生增值,增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三、新旧准则差异比较
(一)固定资产定义中未包括单位价值标准
原准则固定资产定义除“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 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和“使用年限超过一年” 外还有“单位价值较高”这一标准,新准则没有 列示。
(二)强调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计价 必须公允 在对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价值确认上,原准则 规定“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 值”,新准则规定“按照投资合同或约定的
(四)规定了弃置费的会计处理
针对某些特殊行业较高的处置费用,新准则规定
确仪器100万元,预
计使用期满报废时需要特殊处理费用30万元,则
会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
130
贷:银行存款
100
预计负债—预计弃置费 30
(五)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与初始确认固定
资产的原则相一致。
(六)取消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六)取消了固定资产减值转回
例:某出租汽车公司某出租车原值2000万元, 按照5年平均计提折旧,不考虑净残值,第1 年折旧为400万元,第1年末按照预计现金流 量的现值小于账面价值计提了300万元减值准 备,第2年折旧额为(2000-400-300)÷4 =325万元,第3年末减值因素消失。按照新 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定,在以后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是指企业购置或者自建并拥有并
投入使用的,预期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用于生产经营或者出租或者
经营管理的、物质形态的、不易于转换成现金或者其它货币的长期资产。

包括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家具家电等。

固定资产应当在购入或者自建时,以购置价或者自建成本计入账簿。

在固定资产的使用过程中,如有涉及大修、改良或维修等支出,
应当将其作为固定资产的组成部分计入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在使
用寿命内按照一定的比例折旧。

固定资产在使用寿命内应当进行定期检修,保养和维护。

在固定
资产减值测试中,应当比较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预计可收回金额,并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明显超过预计的使用寿命或者发
生重大灾害等特殊情况时,应当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并按照规定计提
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的出售、报废或者损失应当进行清理,在清理时应当按
照规定处理该项资产在账面上所占的比例。

固定资产的出售、报废或
者损失所得收益或者所发生的损失应当纳入当期的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摘要:本文将对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中的固定资产进行详细解读,包括定义、确认和计量、持有固定资产的成本以及摊销和折旧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对固定资产的准则解读,旨在帮助企业准确进行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提高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一、引言固定资产是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的长期资产,一般拥有使用年限较长且价值较高。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对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作出了详细规定,以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可比。

二、固定资产的定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的定义,固定资产是企业长期持有且预期用于生产、提供服务、租赁或作为管理的资产。

固定资产还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预计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价值超过规定的资本化门槛、能够通过技术控制实体的经济利益。

三、固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规定,固定资产应在两个方面得到确认:一是能够可靠地计量其成本,二是能够可靠地估计未来的经济利益。

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直接相关的费用(如安装费用、运输费用等)以及资金占用成本。

四、持有固定资产的成本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对持有固定资产的成本进行了规定。

持有固定资产的成本主要包括购买价款、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试运行费用等。

对于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与建造相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五、摊销和折旧固定资产的摊销和折旧是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来确定的。

摊销是将固定资产在其使用寿命期间的成本按照合理的方法逐年分摊到相关期间的过程。

折旧则是按照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以适当的方法和比率计算出的。

六、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的规定,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应按照资产组或单个资产进行。

减值测试是为了确定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并测量减值损失的大小。

减值测试应基于可靠的市场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等方法进行。

七、固定资产的处置固定资产的处置包括出售、报废、捐赠等方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的规定,固定资产的处置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计量,并将处置收益或损失分列财务报表中合适的项目中。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该准则的背景是为了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提高固定资产的管理效率和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投资和运营的规模不断扩大,固定资产的规模和重要性也在不断增加。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固定资产,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需要制定相应的会计准则进行规范。

该准则的主要内容分为六大部分:一、固定资产的定义和分类。

固定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文化设施等。

根据其使用目的和预期使用时间的长短,可以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等不同类别。

二、固定资产的计量。

固定资产应按照成本进行计量,包括购置价、自制价和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成本。

其中购置价包括购买价款、关联费用和直接相关的资产损失。

三、固定资产的折旧和摊销。

固定资产应根据使用寿命和使用效益等因素进行折旧和摊销,以反映资产的消耗和使用价值的减少。

四、固定资产的净值调整。

固定资产发生重大价值变动或经济失误时,应及时进行净值调整。

五、固定资产的处置。

固定资产在丧失使用价值、因法律规定或事实发生重大永久性的的变卖时,应报废或转为营业外支出。

六、固定资产的信息披露。

企业应根据相关规定,将固定资产的计量基础、使用寿命、折旧方法、折旧年限等信息进行披露。

该准则在企业会计实务中的应用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该准则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会计处理和披露要求,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可靠性。

其次,该准则规定了固定资产的计量基础和折旧方法,有利于企业科学合理地评估固定资产的价值和耗损情况。

此外,该准则对固定资产的处置给出了明确的规定,有利于企业合理处置固定资产,避免因固定资产的处置而给企业造成损失。

然而,该准则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首先,该准则在固定资产的计量和折旧方法上仍然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选择性,导致不同企业之间的计量和披露结果可能存在差异。

其次,该准则在固定资产的净值调整和信息披露方面的要求相对简化,缺乏具体的操作指南和规范,容易导致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的不准确和不完整。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详细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详细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详细解释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以下简称本准则)是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而制定的。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固定资产的特点是使用时间长、价值较高、不可替代。

在会计核算中,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计量。

本准则适用于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本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确认:本准则规定了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即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准则还规定了对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和后续支出的确认方法。

2、初始计量:本准则规定了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明确了外购、自行建造、投资者投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和融资租赁等不同方式取得固定资产的成本构成。

3、后续计量:本准则规定了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并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

本准则还规定了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复核和变更,以及对固定资产减值的处理。

4、处置:本准则规定了固定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即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

本准则还规定了对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等不同方式处置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5、披露:本准则规定了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信息,包括确认条件、分类、计量基础、折旧方法、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折旧率、原价、累计折旧额、累计减值准备金额、折旧费用、限制及担保情况、待售情况等。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企业会计准则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指的是企业长期使用、拥有的具有实物形态且预期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资产。

固定资产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不仅可以提高生产效率,还可以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

固定资产的计量是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中的一个核心问题。

根据准则的规定,固定资产应当以成本为基础进行计量,并根据其预计使用寿命进行摊销。

在计量方面,企业需要将购置固定资产的现金支付、直接相关的费用以及预期未来的必要支出等全部计入成本。

这样做的目的是确保固定资产的价值能够得到准确反映,并为企业提供正确的决策依据。

固定资产的摊销是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中的另一个重要内容。

根据准则的规定,固定资产的摊销应当以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期限一般为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

在进行摊销时,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确定合理的摊销比例或摊销额度,以确保摊销的准确性和公平性。

除了计量和摊销外,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还对固定资产的重要事项进行了规定。

例如,企业在购置固定资产时,应当对其进行验收,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登记和确认。

此外,对于固定资产的处置、报废或报损,企业也需要按照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以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对固定资产的计量、摊销和其他重要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这为企业的资产管理和财务报告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准则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固定资产的准确计量和合理摊销,以提高企业的财务透明度和经营效益。

固定资产的合理运用和管理是企业取得长期竞争优势的重要保障,也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是中国财务会计准则体系中的重要准则之一,它对企业在会计处理固定资产方面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了详细阐述。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介绍:固定资产的定义,计量原则,确认与取得成本的确定,计提与摊销以及报告与披露等主要内容。

固定资产的定义: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对固定资产的定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拥有并且用于生产、经营、管理及提供服务的长期使用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一般具有以下几个特点:持有时间长、价值较高、不用于销售。

计量原则: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要求固定资产按成本原则计量,即固定资产应以其取得成本为基础进行计量。

具体而言,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或自行制造该资产的直接费用、与取得资产有关的间接费用以及资产使用前的调试费用等。

确认与取得成本的确定:固定资产的确认与取得成本的确定是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重要环节。

企业要按照准则的规定,核实固定资产的真实性、有形性和所有权。

同时,在取得成本的确定方面,必须将直接相关、可以合理分配的费用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计提与摊销: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要求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或摊销。

具体而言,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是通过以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为基础,按一定的方法和速度计算,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而固定资产的摊销则是通过将资产的成本按照合理的确定期间进行分录,逐年摊销到损益表中。

报告与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要求企业在财务报表中对固定资产进行明确的披露。

具体而言,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的固定资产科目中列示出各类固定资产的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等,并明确列示出固定资产的分类和价值。

此外,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还对与固定资产有关的重大政策进行了规定,如固定资产的收益、变现能力、抵押和质押等。

并且,在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中进行相应的披露。

总之,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对企业在会计处理固定资产方面提供了详细的规定和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㈠经济林木和产役畜等生物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㈡矿区权益和石油、天然气矿产储量,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㈢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第二章确认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两个特征的有形资产:㈠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㈡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期间。

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第四条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㈠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第五条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使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第六条企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章初始计量第七条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

第八条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进口关税和其他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场地整理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第九条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第十条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摘要:。

1.企业会计准则第4 号--固定资产的概述
2.固定资产的定义和特征
3.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4.固定资产的计量方法
5.固定资产的信息披露要求
然后,我将按照,详细具体地写一篇文章。

正文:
企业会计准则第4 号--固定资产,是企业会计准则的一个重要条款,它规定了关于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例如,建筑物、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

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包括: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3.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4.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的计量方法包括:1.原始计量法:根据固定资产的购置成本,加上与购置有关的直接费用,减去固定资产的预计残值,计算出固定资产的原始
价值。

2.折旧法:根据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按照一定的比例,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得到固定资产的折旧值。

固定资产的信息披露要求包括:1.固定资产的种类、数量、原值、累计折旧、净值等信息;2.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维修情况、报废情况等信息;3.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增值收益等信息。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准则4号》)发布於2013年4月1日,主要针对企业在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与核算进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准则4号》的宗旨是建立企业严格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固定资产的使用方式,同时确保企业核算符合国家有关财务核算法规要求。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指企业长久持有的非商品,可以为企业提供服务或获取收入的资产,包括可固定使用的设备、电子设备、车辆、工程、设施、房屋及其他可供长期使用的资产,或任何其他以总账(未考虑折旧)金额大于人民币十万元(含税)登记为固定资产的物品。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企业对固定资产使用和核算,以及企业必须且能够在报表中确认价值的其他资产,如合同所有权和许可证获取权。

但本准则不适用于不具有划分价值并不能够确认价值的其他资产,如无形资产。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申购、投资、使用和核算第四条企业对不同固定资产进行类别划分,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登记并申报正确完整的条目,以及对本年度新增的固定资产及二次折旧等进行报告要求。

第五条企业应当实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建立一套完整的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制度,依据法律法规、核算准则和企业内部规定,实行绩效评估、监控和管理过程。

第六条企业应处理固定资产的申购和使用,同时保护固定资产正确合法高效地运用。

固定资产的申请、装置和使用,有关单位或部门必须核算清楚,执行完整而有效的记账处理方法,有效地跟踪所有固定资产的采购、折新和使用记录。

第七条企业对于新增固定资产,必须按照核算法定手续,交付价款后,应将购入资产入账,实施监控并进行管理。

第八条企业应当保存固定资产的收支凭证薄,明确记载固定资产使用的贷方和借方,清楚地列明发生的时间、金额,以及支出的项目及用途。

第三章折旧方法第九条企业采用国家规定的用途分类核算法,将固定资产的成本拆分为原值和累计折旧,并据此计算折旧率;计提折旧时分两层累进,即原值当期计提全部折旧,累计折旧计提折旧从新增折旧累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㈠经济林木和产‎役畜等生物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㈡矿区权益和石‎油、天然气矿产储‎量,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㈢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第二章确认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两个特征‎的有形资产:㈠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㈡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期间‎。

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第四条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㈠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第五条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第六条企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章初始计量第七条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

第八条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进口关税和其‎他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场地‎整理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第九条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以下简称《准则》)是指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准则》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并取代了原有的企业会计准则第非金融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固定资产会计处理办法》。

《准则》规定了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计量方法以及披露要求,帮助企业进行固定资产的准确核算和分析。

《准则》首先明确了什么是固定资产。

《准则》定义固定资产为企业预期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租赁或出租给他人使用,并在企业预期持有一年以上的物质资产。

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

《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并在采集期间的原值中包括购置成本、运输成本、直接安装成本等。

《准则》要求企业在取得固定资产时确立合理的固定资产账簿,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和分类登记,并制定固定资产的年度折旧方法。

企业应当根据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期使用量进行折旧计算,以合理反映资产的消耗程度。

折旧计算应当考虑到固定资产的预计剩余价值,这意味着企业在计提折旧时需要预估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后可能的市场价值。

根据《准则》,企业除了计提折旧外,还应当进行资产减值测试。

资产减值是指当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回收金额时,企业需要将固定资产减记至可回收金额。

《准则》要求企业在每个会计期间结束时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将减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净额应记录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中。

《准则》还要求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并及时调整其账面价值。

当固定资产发生重大变动时,如增值、重置、报废时,企业应当及时调整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计提折旧的方法。

除了上述会计处理方法,企业还应当按照《准则》要求进行固定资产的披露。

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中明确披露固定资产的名称、账面价值、计提折旧的方法、期末减值准备、重大修理和维护费用以及在建工程等信息。

总之,《准则》通过明确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和披露要求,确保了企业在固定资产方面的准确核算和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财会[2006]3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财会[2006]3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二)生产性生物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第二章确认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第四条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五条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第六条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章初始计量第七条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第八条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第九条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章总则 第⼀条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条下列各项适⽤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物,适⽤《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产性⽣物资产,适⽤《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物资产》。

第⼆章确认 第⼆章 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为⽣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 (⼆)使⽤寿命超过⼀个会计年度。

使⽤寿命,是指企业使⽤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第四条固定资产同时满⾜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企业;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五条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寿命或者以不同⽅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第六条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出,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时计⼊当期损益。

第三章初始计量 第三章 第七条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初始计量。

第⼋条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状态前所发⽣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员服务费等。

以⼀笔款项购⼊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例对总成本进⾏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条件延期⽀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实际⽀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期间内计⼊当期损益。

第九条⾃⾏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状态前所发⽣的必要⽀出构成。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企业长期持有且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形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交通工具等。

固定资产在企业的资产结构中占据重要地位,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具有重要的支持作用。

因此,正确的会计处理固定资产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准确反映具有重要意义。

固定资产的计量问题是会计处理的重要环节之一。

企业按照取得固定资产的成本计量,并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相应的折旧方法进行折旧。

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置价、安装调试费用、运输费用等直接与固定资产取得有关的费用。

折旧方法包括直线法、加速折旧法等,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经济效益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也是会计处理的重要环节之一。

固定资产减值测试是指企业在每个会计期间结束时,对固定资产是否发生减值进行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进行相应的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的原因包括物理损坏、技术陈旧、市场需求下降等。

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并及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以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

固定资产的处置也是会计处理的重要环节之一。

当固定资产达到预定的使用寿命或者不再使用时,企业应进行固定资产的处置。

固定资产的处置方式包括出售、报废等。

在固定资产处置时,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确定处置收入,并计提相应的处置损失或处置收益。

固定资产处置的会计处理能够及时反映企业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和处置结果。

固定资产的监督和管理也是企业会计处理的重要内容。

企业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固定资产的责任人和管理程序,并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和盘点。

固定资产的监督和管理能够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减少资产的流失和损坏,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是企业在会计处理中需要遵循的重要规范。

固定资产的计量、减值测试、处置以及监督和管理等环节对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准确反映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经济效益,合理处理固定资产的会计事项,以确保企业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规定了企业在会计报表中如何计量和处理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拥有并长期使用的具有形体的资产,通常用于生产经营活动,预期在多个会计期间内发挥作用。

该准则明确了固定资产的计量方法和初始成本的确定。

固定资产的计量可以采用成本模式或公允价值模式。

成本模式是指以购置或建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实际支出为基础进行计量。

公允价值模式则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可以采用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计量,例如在合并财务报表中。

对于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的确定,企业应当包括购置或建造固定资产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成本的正常损耗。

同时,企业还应当在初始成本中考虑到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可回收价值和预计的费用。

初始成本的确定还需考虑到所涉及的优惠政策、补贴和折旧。

准则还明确了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的确定。

折旧是指企业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使用量,按照一定的比例计算固定资产的价值递减。

折旧方法可以选择直线法、加速法或其他方法。

而折旧年限的确定则应当基于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

在准则中还规定了固定资产的报废、变卖和处置。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及时报废、变卖或处置固定资产。

同时,在报废、变卖或处置固定资产时,企业应当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将相应的收入或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准则还对租赁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提出了具体规定。

企业在租赁固定资产时,需根据租赁合同的性质和条款,确定租赁固定资产是作为租赁方的固定资产还是作为承租方的固定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的出台,有助于规范企业对于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确保会计报表的准确和可比性。

准则的执行将使企业在经营决策中更加明智,并提高其财务透明度和稳定性。

企业会计准则04号

企业会计准则04号

企业会计准则04号
企业会计准则04号是指《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该准则规定了企业在固定资产的计量、确认、使用、变现等方面的会计处理方法和要求。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在确认固定资产时,应该满足以下条件:
1.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
2. 资产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3. 资产的未来经济利益能够可靠地估计。

在计量固定资产时,可以采用成本模式或重新评估模式。

成本模式是指按照购置或生产成本计量固定资产,减去累计折旧后的净额。

重新评估模式是指在固定资产重新评估时,按照重新评估后的公允价值计量固定资产。

企业还需要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减值测试、资产清理等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实施可以帮助企业合理管理和使用固定资产,准确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为企业的决策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首先,该准则明确了什么是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并预期使用多年的资产。

这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交通工具、电子设备等。

同时,准则还将工程物资、委托加工物资和油气矿产资源等列为固定资产。

准则强调了固定资产的确认原则。

企业在取得固定资产时,应当确认其作为固定资产的条件是否具备,包括具有经济价值、预期使用时间超过一个会计年度、能够产生经济利益等。

在确认固定资产时,应当核实其成本,并按照成本与使用寿命的合理分配方法进行折旧核算。

准则还对固定资产的计量提供了明确的规定。

企业应当按照成本原则进行固定资产的计量,包括购买价格、相关税费、与固定资产直接相关的安装、运输等成本。

同时,准则还提到了几种特殊情况的计量处理,例如固定资产作为资本公积金的形成、固定资产组成单位的收购等。

除了计量原则外,准则还对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方法进行了规定。

企业可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残值率,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进行计提。

目前常见的折旧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等。

企业在选择折旧方法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判断,并向会计主管机关报备。

准则要求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企业应当建立固定资产清查登记簿,并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审核和检查,确保其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相符。

同时,准则还提到了固定资产减值测试的方法和程序,以及当固定资产发生减值损失时的处理原则。

此外,准则还对固定资产的转让和报废提供了相应的处理办法。

企业在转让固定资产时,应当按照成本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进行利得或损失的确认;在固定资产报废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账面价值的调整,并清理相应的会计科目。

综上所述,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主要围绕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折旧、检查和评估、转让和报废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原则和方法。

各项规定的贯彻执行,有助于企业实现固定资产的科学管理和优化配置,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二)关于折旧 <IAS16—不动产、厂场和设备 要求对于固定资产 不动产、 不动产 厂场和设备>要求对于固定资产 的每一重要组成部分都要单独计提折旧, 的每一重要组成部分都要单独计提折旧 , 各重要 组成部分的判断是以各组成部分成本相对于总成 本而言是否重大为标准。 本而言是否重大为标准 。 我国新的准则中没有这 样明确的规定。 样明确的规定。 在折旧范围方面, 指出土地不计提折旧, 在折旧范围方面,IAS指出土地不计提折旧,除此 指出土地不计提折旧 之外没有其他的范围规定;在折旧方法上, 之外没有其他的范围规定;在折旧方法上,IAS提 提 出直线法、 余额递减法和工作法, 出直线法 、 余额递减法和工作法 , 我国新的准则 中提到的方法有年限平均法、 工作量法、 中提到的方法有年限平均法 、 工作量法 、 余额递 减法和年限总和法。 减法和年限总和法。
( 五 ) 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与初始确认固定 资产的原则相一致。 资产的原则相一致。 (六)取消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六)取消了固定资产减值转回 某出租汽车公司某出租车原值2000万元, 万元, 例 : 某出租汽车公司某出租车原值 万元 按照5年平均计提折旧 不考虑净残值, 年平均计提折旧, 按照 年平均计提折旧 ,不考虑净残值 , 第 1 年折旧为400万元, 第 1年末按照预计现金流 年折旧为 万元, 年末按照预计现金流 万元 量的现值小于账面价值计提了300万元减值准 量的现值小于账面价值计提了 万元减值准 年折旧额为( 备 , 第 2年折旧额为 ( 2000-400- 300) ÷4 年折旧额为 - - ) 万元, 年末减值因素消失。 = 325万元, 第 3年末减值因素消失。 按照新 万元 年末减值因素消失 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定, 准则规定 ,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定 , 在以后 期间不得转回。所以, 期间不得转回 。 所以 , 该类出租汽车账面价 值不随可收回金额的提高而恢复, 值不随可收回金额的提高而恢复,下1年仍按 年仍按 万元计提折旧。 照325万元计提折旧。 万元计提折旧
( 二 ) 强调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计价 必须公允 在对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价值确认上,原准则 在对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价值确认上 原准则 规定“ 规定 “ 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 新准则规定“ 值 ” , 新准则规定 “ 按照投资合同或约定的
除外”可见,新准则一是强调“ 除外 ” 可见 , 新准则一是强调 “ 投资双方确 的形式是必须有合同价或协议价, 认 ” 的形式是必须有合同价或协议价 , 二是 强调合同价或协议价必须公允。 强调合同价或协议价必须公允。 (三)重新定义了预计净残值 新的预计净残值的定义强调了现值,即确定 新的预计净残值的定义强调了现值, 预计净残值时其金额应为其折现值。 预计净残值时其金额应为其折现值 。 在企业 准备出售固定资产时,应复核其预计净残值, 准备出售固定资产时 ,应复核其预计净残值 , 应使预计净残值等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 后的净额。 后的净额 。 重新定义预计净残值与国际会计 准则保持了一致,对当前会计实务影响不大。 准则保持了一致 , 对当前会计实务影响不大 。
二、主要内容:
(一)固定资产的确认 ( 二 ) 固定资产初始计量的基本规 定 (三)弃置费用 (四)后续支出的资本化和费用化 (五)固定资产后续计量 (六)固定资产处置 (七)披露要求
三、新旧准则差异比较
(一)固定资产定义中未包括单位价值标准
原准则固定资产定义除“ 为生产商品、 提供劳务、 原准则固定资产定义除 “ 为生产商品 、 提供劳务 、 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使用年限超过一年” 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 和 “ 使用年限超过一年 ” 外还有“ 单位价值较高” 这一标准, 外还有 “ 单位价值较高 ” 这一标准 , 新准则没有 列示。 列示。
《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号---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号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比较与分析

一、历史沿革: 历史沿革:
财政部2006年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年 月发布了 月发布了《 财政部 下称新准则) 第4号----固定资产 》(下称新准则), 号 固定资产 是在原2002年固定资产准则的基础上 , 年固定资产准则的基础上, 是在原 年固定资产准则的基础上 充分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 不 充分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第 号----不 动产、 厂房和设备》 后制订的。 动产 、 厂房和设备 》 后制订的 。 对于进 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的确认、 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的确认 、 计量和报告 具有重要意义。要求上市公司从2007年1 具有重要意义。要求上市公司从 年 日起实施, 月1日起实施,同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日起实施 同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规定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 ( 七 ) 规定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 、 预计净残 值
和折旧方法的变更处理方法
四、新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差异比 较
(一)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IAS16—不动产、厂场和设备 对固定资产初始确 不动产、厂场和设备>对固定资产初始确 不动产 认和我国准则一样, 按历史成本计量。 认和我国准则一样 , 按历史成本计量 。 但在成本 构成上, 多了一项估计拆卸、 构成上,IAS多了一项估计拆卸、搬移费及场地使 多了一项估计拆卸 用费。 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在以后期间, 用费 。 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在以后期间 , 固定资产 的计量原则除了按其账面价值表述外, 的计量原则除了按其账面价值表述外 , 还允许按 公允价值进行重估计价, 公允价值进行重估计价 , 即固定资产的价值按固 定资产重估日的公允价值减按照重估价值计算的 累积折旧的余额来表述。 若重估发生增值, 增值 累积折旧的余额来表述 。 若重估发生增值 , 不计入当期损益而列为所有者权益中的单独项目-不计入当期损益而列为所有者权益中的单独项目
估计,差异应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估计 , 差异应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 对于 资产预计残值的增加,需要调整应折旧金额。 资产预计残值的增加 ,需要调整应折旧金额 。 当预计净残值增加到等于或超过资产账面价 值时,资产折旧费用按零处理。 值时 , 资产折旧费用按零处理 。 我国新的准 则只要求定期复核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 则只要求定期复核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 , 当 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预期数与原先的估计数 有重大差异时,调整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有重大差异时,调整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三)关于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IAS:可以转回,我国;不允许。 :可以转回,我国;不允许。
五、执行新准则对企业财务状况影 响分析
1、改变企业的资产结构和今后的折旧费用 、 2、特殊行业较高的固定资产弃置费用,要求按现 、特殊行业较高的固定资产弃置费用, 值计入初始成本并追溯调整, 值计入初始成本并追溯调整 , 这一做法会增加资 产账面价值, 影响以后的折旧费用, 产账面价值 , 影响以后的折旧费用 , 改变企业资 产结构,但影响不会普遍。 产结构,但影响不会普遍。 3、新准则调整资产折旧年限、调整预计净残值, 、新准则调整资产折旧年限、调整预计净残值, 改变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等所有这些改变应当作 为会计估计变更, 为会计估计变更 , 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的规定明 确了会计操作,增加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确了会计操作,
(四)规定了弃置费的会计处理
针对某些特殊行业较高的处置费用, 针对某些特殊行业较高的处置费用,新准则规定 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弃置费用因素 。 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 例如,购入某项含有放射元素的仪器100万元 万元, 例如,购入某项含有放射元素的仪器 万元,预 计使用期满报废时需要特殊处理费用30万元 万元, 计使用期满报废时需要特殊处理费用 万元,则 会计处理为: 会计处理为: 130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100 预计负债—预计弃置费 30 预计负债 预计弃置费
盈余” 若在固定资产残值和使用寿命方面, 盈余”,若在固定资产残值和使用寿命方面,IAS 要求定期复核固定资产残值和使用寿命方面, 要求定期复核固定资产残值和使用寿命方面 , 如 果预期值不同于以前的过去已有重估增值并曾贷 记重估价盈余以后再重估时出现重估减值则先用 重估价盈余抵补, 即借记重估价盈余。 重估价盈余抵补 , 即借记重估价盈余 。 我国对企 业改制等非持续经营条件下确认重估增值, 业改制等非持续经营条件下确认重估增值 , 会计 处理上记入的是“资本公积” 处理上记入的是“资本公积”科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